品牌授权书英文范本:高速公路,到了还利于民的时候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21:32
高速公路,到了还利于民的时候了 光明网评论员 http://www.gmw.cn/ 2012-01-04 10:48:07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今天部分媒体聚焦于高速公路收费所得的效益。据了解,高速公路收费所得的利润超过了房地产公司,其最高毛利率接近90%,与传闻要申报奢侈品牌的茅台酒相近。

    “要想富,修公路。”这确是一句至理名言。只不过,这里所谓“富”,是“富甲一方”的“富”,而不是“为民造富”的“富”。据悉,目前沪深两市共有挂牌上市的高速公路公司19家。从这些公司公开的年报数据来看,其销售毛利率高得惊人,50%的毛利率只能算作普通的业绩,60%、70%、甚至80%的毛利率也并不鲜见。

    从最近公布的上市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数据看,沪深股市高速公路板块的19家上市公司,其整体销售毛利率高达59.27%。这个近60%的毛利率,已经远远超过了暴利普遍存在的房地产行业30%—40%的平均毛利率。其中“重庆路桥”在2011年前三季度的销售毛利率竟高达89.14%;不止如此,其2010年和2009年的毛利率也分别为88.26%和86.64%。再看“龙江交通”,其2011年前三季度的毛利率为66.56%,2010年毛利率则达71.66%。紧随其后的“皖通高速”、“现代投资”、“东莞控股”,这些高速公路公司的毛利率都在60%以上。而酒类翘楚——贵州茅台在2011年前三季度的毛利率为91.53%,五粮液则是66.01%,山西汾酒76.13%。

    高速公路毛利率一飞冲天的根据,就在于普通民众可以不喝酒但不能不走路。其实,对于高速公路收费所得“超暴利”现象的存在,人们依据常识也可大体上推断出来。最近十数年来,个别地方政府交通部门的主要官员,成了最常见的入狱“种类”;一些地方政府修路的冲动强烈,并且常常是用公共财政的名义立项、拨款,待修完路后,便把公路“转制”成公司开始收费;也有地方政府甚至违规动用社保金等来投资公路修建,用民众的钱来设卡揩民众的油,频频把无本万利的天方夜谭变成地上的现实……

    当然,这些事情之所以能够连续发生和持续存在,其背后都有不可控的权力在作祟。绝大部分高速公路收费,从性质上讲,是对部分国民的“二次征税”。而且,这个“税种”,还是因为纳税人的头次纳税而产生。以国家财政支出项目修路,而后再以路设卡收费,是对公共财政性质的莫大扭曲,是以政府所应向国民提供的公共物品来牟利生财的行为。因此,高速公路收费,不是其“暴利”和“超暴利”不正常,而是从根本上就不合理。

    前两天,中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公路在收费23年之后,终于停止了收费。实际上,所谓用高速公路收费的钱来养路和修建其他道路的收费理由,根本就是一个不可深究的借口。许多年来,以财政项目支出修建的高速公路修建后,有哪一条公路的收费款变成了另外一条公路的修建款,又有哪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款不是来自财政项目的支出款,而是来自已建公路的收费款?高速公路公司,用国家的土地资源,生自己的财,这种模式的合理根据何在?

    所以,高速公路收费的确应该设立一个明确无误的截止日期了。在截止收费之前,应该减少收费额度,返利于民、还利于民。就说当下春运,绝大部分客流都压在铁路之上,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拥有汽车的个人和家庭,在春运期间,因为畸高的高速公路收费而很难使汽车发挥用处。如果在春运期间,高速公路收费能够减少、甚或暂停,则铁路部门的压力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