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间2015夏装连衣裙: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及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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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及实施建议 作者:崔允漷等    文章来源:转摘    点击数: 7600    更新时间:3/19/2007

钟启泉  崔允漷  沈兰

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说明

(一)课程结构与学分配置

如表1所示,普通高中课程的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共8个,即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而且除“综合实践活动”领域之外,其它7个领域都有相应的科目组成,每个科目制定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以及规定有一定弹性范围的学分数,为全面实施学分制课程管理提供了平台。

 

(二)学分配置说明

1.学分制及学分的规定

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学分制的实施方式很多,考虑到我国教育资源有限、学校规模与班额太大、学制的相对稳定以及高考、大学录取等的配套政策跟不上,比较稳妥的办法是采用学年学分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关于学分的规定如下:每一个学分等于一个学期内每周一课时(40-45分钟)的课堂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若单从课时来说1学分=18课时。

2.毕业学分要求

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的精神,根据我国高中已分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与职业高中的特点,没有必要再按毕业生的出路规定毕业要求。需要考虑的是,在普通高中范围内,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国家规定的学分底线适当降低一点,给地方和学校特别是学生个人留出空间。因此,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是: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144学分,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不低于22学分,选修学分Ⅱ不低于6学分。因此,对于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学生修满上述规定的最低学分,并通过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3.从学分结构看学生发展空间

从理论上分析,三年高中可以获得189学分,按新课程方案的规定,毕业学分最低要求是144学分,因此,有45学分(占总学分24%)的空间留给学校支配,这给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就选修Ⅰ来说,总的空间是55学分,如按最低要求22学分来说,还有33学分的发展空间,让学生可以在必修课程中跨科目或/和跨领域选修;就选修Ⅱ来说,总的空间是18学分,如按最低要求6学分来说,还有12学分的发展空间,让学生可以在校本课程领域自由选修。详见图1。

即使是必修学分,同样给学生留有选择的空间,如体育与健康、艺术、技术等领域,只规定最低必修学分,但没有规定学习相同的模块,学生有权决定自己学什么内容。

关于试行学分制的建议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高中处近年组织过多次有关学分制的专题研讨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学分制方案有一定的实践和认识基础。尽管如此,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所面对的问题还是非常严峻的,如怎样在认识上达成共识、怎样解决技术上的问题等。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有可能导致“采用学分制管理”并不一定比“不采用学分制管理”好。近年来,我们深入地研究了一些学校试验学分制课程管理的经验,同时,广泛地研究世界各国在高中阶段实施学分制上的经验与问题。针对我国普通高中的实际,着重思考了有关学年学分制的几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旨在为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试点学校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关于重新构建学校课程方案

学分制不是一项单独的管理措施,它与学校课程管理的方方面面紧密联系。进行学分制试点的学校应按照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新课程标准和有关学校课程管理的指导意见或要求,制定适应新课程的学校课程方案以及相应的学分制管理方案。在着手制定学校课程方案时,首要任务是对原有课程进行评估、整合,积极开发选修课,从而建立以必修课、选修课为框架的课程结构,为学生选课提供平台,凸现课程的灵活性、选择性。学分制管理方案应包括课程设置、学分认定、选课指导、学籍管理四大要素。试点学校还应在每学年的学校课程方案中规定学生一学期所修习的学分总量的上限和下限。

(二)关于师资建设

实施学分制带来了一系列学校课程管理的问题,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重要任务,即教师如何适应新课程的要求,对自己的知识结构进行调整和完善的问题。学分制实行的前提是选课制,普通高中新课程中选修学分Ⅰ、Ⅱ在毕业学分中至少占28学分,占毕业最低总学分的 19%。对于选修学分Ⅰ,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学科领域知识,并密切关注本学科新进展及其与当代社会发展关系。在选修学分"领域,要求教师能结合学校特色、学生需求及自己的专长申请某门课程的任课资格。当然学校想要大量、聘请兼职教师也是不现实的,应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让更多的教师打破单一的知识结构,发展他们的课程能力。

(三)关于学分认定的主体

学校是高中生学分认定的主要权力机构。根据三级课程管理的思想,可以将课程分成学术性与非学术性两大类,由不同的主体认定不同的课程,如下表:

 

(四)关于学分的等值问题

在2003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出台以前,许多试验学分制的学校经常将班会、课外或校外活动、校内与校外获得的各类证书都用学分来换算,这些“活动”与“证书”换来的学分与课程学分是否等值很值得商榷。如果学分间相对等值的问题没有解决,基于学分的评价就无从谈起,可以说是没有可比性的。在实施新方案时,建议将校内外活动(除综合实践活动外)、各类证书等采用书面记录等方式予以登载,以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结果,而不必换算学分。这既可以简化学分制的管理方案,又可以减少学分制的误用问题。

(五)关于选课指导

选课是学分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普通高中学生,他们的课程选择意识和能力是有限的,因此试行学分制的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人生规划能力的指导,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指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条件、发展需要,按照学校的课程设置计划进行选课。

试行学分制的学校可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公布下学期学校的开课计划、并向学生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

学校可以在选课前对学生进行集中咨询,并结合每周一次的个别咨询。此外,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可以将学校开设的课程内容介绍印制成册或光盘提供给家长,并向家长提供课程咨询。

在试行学分制的学校,由于学生的走班,影响原有的行政班和班主任制度发挥作用。这时就需要学校制定选课指导教师计划,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有的学校在学分制的试行中采用导师制,帮助学生选课,即由中级以上职称,责任心强、有指导能力、学科知识丰富的教师兼任导师,负责学生的选课,以保证选课质量。

学校甚至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教师编制指导学生选课,负责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年度课程修习计划;监督检查学生年度学业计划中学分的获得和成绩评定;与家长交流,让家长了解学生的选课和学业进展。

(六)关于学分制与学生评价

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学习量的单位,学生完成一定的学习量且成绩合格即获得该科目的学分。学生获得学分的总量与结构达到毕业要求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因此,学分制实行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灵活的课程管理方案,而不是评价学生学习的质量。

有些国家在施行学分制时,通常附加实施绩点制,主要理由是使学分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素质以及学生间所拥有的学分可以比较,尽可能使这些学分具有等值的功能,同时,使得学分制除了管理功能之外的评价功能大大增加。这在学校注册人数不多、班级规模不大的地方是可行的。考虑到我国普通高中全面推广学分制还只是一种尝试,而且学校注册人数太多,班级规模过大,因此不可能全面体现学分制的所有功能,也不能将学分制设计得过于复杂,以致缺乏可传播性和可操作性;另一个理由是,不管将学分制设计得如何精致,学分制都很难准确、完整地反映一个学生的整体素质。因此,我们应该首先更多地考虑学分制的课程管理功能,而不是评价功能。我们可以重新设计高中学生学习报告手册,倡导由校长或其他人员签名的手写、登记记录,以弥补这种学分制在反映学生整体素质上的不足。

(七)关于编班

许多国家在采用学分制的课程管理时,通常采用无班级制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每个学生按照学校的有关课程规定,如选课指南,经与课程咨询员或导师协商,制定属于自己的课程计划,然后,拿着自己的课程表,去找以学科或任课教师命名的教室上课。从理论上说,这种无班级制无年级制,确实对学生来说具有最大程度的课程选择与学习自由,然而,它的实现取决于充足的教育投入、丰富的教育资源、适中的学校规模与成熟的管理经验。

考虑到我们的国情,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学生可仍按年级编班,形成自然班或称行政班。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学生可以跨班但不跨年级走班上课。这样既可以满足课程多样性的需要,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地实施。当然有的学校或地区在教育资源允许的条件下,也可以探索打破班级或年级安排课程的经验,配合弹性学制实行无班级制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事实上,据我们在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试验(1999年),在校本课程领域(占总课时的1/4),采用无班级制似乎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打破年级确实有点难度。南京师大附中在打破班级、实施分层教学方面也积累了很丰富的经验。因此在选修课程和/或校本课程领域尝试无班级制或无年级制也是一种选择。

(八)关于学籍管理

实行学分制即取消留级制。然而怎样处理学校规模过大、班额过大的考试不及格学生?特别是一个学生在一个学期同时就有多门课程考试不及格,怎样安排这类学生?这确实是我国实行学年学分制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在国家课程的设计层面,新方案推出的最低学分数、设置多样化与有层次的课程、适当降低共同标准以迎接大众化的高中教育、要求学校设置辅导教师和小先生制等,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措施。除此之外,在课程管理上还必须作出相应的规定。

学分制允许学生免修和重修。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一方面,采用补考或补修不及格课程来代替留级制。补考放在寒暑假之后、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对于补考还不及格的学生,允许其选择自修、重修来补修。另一方面,在达到该领域和科目的最低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跨科目或领域选修其它容易通过的模块。

学校可以允许学生根据已有的学习经历和成绩,或根据学生已获得的国家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免修相应课程。或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亦可申请免修,通过考核后取得相应学分。

学生的休学、停学、复学、退学等按现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对于转学的情况,学生已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根据学分互认办法予以承认。

(九)关于学分互认制度

学校应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教育教学资源优势,提高资源存量的利用率。应允许学生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兴趣和条件跨学校选择课程。一所学校能够开设的选修课总是有限的,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以探索走学或网上选修课,以实现一定区域内多校间的课程互选。

在中等教育领域,与普通高中并行的还有职业高级中学与综合中学,由于学校类型不同,所占有的教育资源也各有优势,尤其在某些选修课领域可以资源互补。根据教育部2001年发布的《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原则意见》,全国部分职业高级中学与综合中学已试点学分制,因此,这三类学校在一定区域内可以尝试部分课程学分互认。校际之间学分互认,双方应签定学分互认协议,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履行协议以学校教务部门正式成绩和学分通知单为凭证。

(十)关于弹性学制

许多国家在采用学分制的课程管理时,通常采用弹性学制,在规定的年限内,允许学生提前或推后毕业。致使高中没有年级之分,只有第几年之别。如日本,规定高中至少学3年,最多可以读6年。国内也有学校进行了实验,如上海晋元实验中学规定,学生在两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就可提前毕业,或提前参加高考。而学生在3年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尚有各种环节未完成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延长期内,编入低年级相应的行政班。

弹性学制提供学生更大程度的学习自由,照顾到不同学习需要的学生。然而,考虑到目前我国许多普通中学学校规模大,班额大,加上没有丰富的经验。因此从大的范围来讲,大多数学校只可能尝试学年学分制。当然,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小部分学校开展了弹性学制的实验,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展试验,不断总结经验。

(十一)关于学分制管理信息系统

学校实行学分制后,管理工作量加大,需要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管理信息系统,为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比如,对学生的选课信息进行统计处理,涉及最低开班人数、最大教室容量及退改选、增补选、先行后续课程等众多问题。在学校规模较大的情况下,计算机管理是实行学分制的管理助手。根据中等职业学校这些年实验学分制的经验,目前学分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已日趋成熟,一些软件对学校管理中排课管理、选课管理、成绩考核与学分管理、重修与免修认定等都建立了完善的平台。普通高中可以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学分制管理。

总之,高中学分制的推行,牵涉许多方面的措施,在理念、政策指定、学校实践指导等方面都需要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的研究、对话和合作,本文仅作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教育界人士的深入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