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鸥手表昆百大店:安徽省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编制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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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1年11月)

  日前,省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明确了今后十年安徽妇女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是未来十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下面,我就我省新两纲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关于我省新两纲编制的背景和过程

  安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省政府领导和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上世纪90年代,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安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年,省政府又颁布了《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两纲”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两纲”确定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显著成绩。然而,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国务院今年7月30日正式发出《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好我省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对于加快构建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具有重要推进作用。

  省政府对编制我省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高度重视,首次将其列入为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省长王三运亲自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谢广祥多次召集重点领域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和部署下,新两纲编制前后经历了谋划形成思路、起草形成初稿、全面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送审协调完善等五个阶段。期间,广泛听取、采纳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妇女儿童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深入研究论证,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徽妇女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编制过程既是各方群策群力、发挥部门专长的过程,又是充分听取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过程,也是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过程。省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新两纲时明确指出,我省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编制立足安徽实际,与国家上位纲要紧密衔接,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具体指标,积极可行,具有比较好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新两纲的出台,为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关于我省新两纲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与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相一致,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关注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兼顾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阶段任务和长远目标,着力解决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新两纲的编制主要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立足实际原则。在坚持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纲要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做到与省“十二五”规划和相关部门重点专项规划衔接一致,与安徽省情相一致。二是统筹兼顾原则。既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又采取特殊政策重点支持;既坚持政府主导,又充分调度社会各方面力量;既统筹城乡、区域妇女儿童协调发展,又更加关注于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三是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原则。既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长远长效机制,对今后一个时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应对举措。四是可行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原则。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总体趋势,突出定量、可操作、易于监测的具体指标,合理设定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使纲要既能充分展现妇女儿童在各领域的发展前景,又确实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关于我省新两纲的主要特点

  我省新两纲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科学定位妇女儿童发展总体水平。根据我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努力走在中部崛起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总体要求,科学定位我省妇女儿童发展总体水平,合理设定发展目标。即力争到“十二五”末,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处于中部地区领先水平;到2020年,重要领域指标赶超国家平均水平,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等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是充分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在充分体现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总体要求的同时,关注城乡和群体差异,注重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残疾、老龄、留守流动等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倾斜。同时,在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努力缩小城乡妇女儿童在文化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是更加关注妇女儿童民生。新两纲突出以人为本,从领域排序上,将“妇女与健康”、“儿童与健康”放在首位。在内容设置上,增加了妇女社会保障和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等内容,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增设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领域。新两纲较上一轮新增了“妇女与社会保障”、“儿童与福利”和“儿童与安全”领域。其中,“儿童与安全”是我省在全国框架之外新增的领域,也是除上海、山西之外在全国各省份中独具特色的。其包含9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对儿童的校园安全、意外伤害、食品药品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五是将推动实施重点项目纳入新两纲。将“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等项目写入“组织与实施”,并将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推动建立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四、关于我省新两纲的主要内容

  我省新两纲的框架均由6个部分组成。即“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关于妇女发展纲要

  妇女发展纲要设立了7个优先发展领域,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共设置了57项主要目标,84项策略措施。

  妇女与健康领域:突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点关注妇女生殖健康、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和控制、优生优育,以及农村、老年、流动、留守、残疾等妇女的卫生保健问题。明确要加大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投入,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

  妇女与教育领域:突出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和过程平等,重点关注妇女能够平等接受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明确要求保障贫困、残疾、农村妇女受教育权利,切实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妇女与经济领域:重点关注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经济资源、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帮扶等。对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减少女职工职业伤害发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作出了规定。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重点关注市、县(市、区)、乡镇、村(居)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的配备和正职女干部的配备,明确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应占的比例。对后备女干部比例、妇女参与企业决策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突出妇女平等参与和享受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要求切实提高妇女享受社会保障水平,并对加强妇女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作出规定。

  妇女与环境领域:重点关注妇女发展的社会、家庭、自然环境,提出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能力等内容,倡导妇女参与。

  妇女与法律领域:重点关注保护妇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突出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的立法、司法、执法参与权,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

  (二)关于儿童发展纲要

  儿童发展纲要设立了6个优先发展领域,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法律保护,共设置了57项主要目标,68项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领域:设置了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降低儿童死亡率、控制儿童疾病、加强儿童保健、提高儿童体质、保障儿童心理健康、保障农村、流动、留守、残疾儿童健康水平等相关目标。

  儿童与教育领域:强调教育公平,推进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设定了相应发展目标,对儿童的早期教育、素质教育、特殊教育、科技教育提出要求。

  儿童与福利领域:突出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关注儿童公共服务。设定了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水平,为孤儿、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孤儿、残疾儿童、流动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等目标措施。

  儿童与社会环境领域:重点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提出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大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加强社区儿童工作、扩大儿童参与等内容。

  儿童与安全领域:重点关注儿童意外伤害、校园安全、食品、药品、用品和游乐设施安全保障等内容。对儿童公共安全教育,各项安全、卫生保健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流浪乞讨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的安全保障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从实现儿童最大利益出发,提出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规定了加强普法教育、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内容。

  组织实施部分主要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宣传培训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监测评估部分则主要明确了纲要监测评估的组织机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

  总之,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工作体系,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实施纲要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离不开新闻媒体朋友的宣传和引导。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我省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安徽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