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苑无花果种植视频:河南郑州:“四个坚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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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四个坚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3日 16:25        【字体】 大 中 小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查办案件工作为切入点,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郑州市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坚持服务大局,积极落实“七个为重”。郑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包括查办案件在内的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工作进行了重新定位,提出坚持“七个为重”,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是坚持整体工作以大局为重,树立服务意识。二是坚持教育以信念为重,构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坚持制度以落实为重,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制度。四是坚持监督以实效为重,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坚持改革以治本为重,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监督制约。六是坚持纠风以民利为重,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七是坚持惩治以公正办案为重,严惩腐败,客观公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坚持突出基层,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一是紧盯领导,强化办案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各级纪委书记是办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他们切实负起责任,高度重视办案工作,深入一线指挥办案,严格落实依法办案。同时,实行查办案件工作问责制,对于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查处不力的单位,要求拿出整改方案并说明原因。二是实行介入式办案。对于办案力量薄弱的单位,实行市纪委派员领办或者组织力量协办的方式,保证查办案件顺利进行。对于县(市、区)纪委查办的乡科级干部案件、重大腐败案件,实行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审,对定性处分进行统一把握,确保惩处力度和党纪政纪适用的统一性。三是加强督促催办,监督检查。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县(市、区)纪委未结案件进行督促催办。每年的年中、年末安排两次市纪委常委基层办案工作调研活动,督促查处力度。四是通过机制联动,提高基层办案工作积极性。实行市纪委案件室同分管县(市、区)纪委查办案件工作联动考核机制,实行基层办案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联动考核机制,把基层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五是完善基层办案保障和激励机制。明确县(市、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期5年以上,表现优秀的,可以解决副处级待遇。规定乡(镇、办)纪委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按副科级配备。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一是创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制度。明确纪委书记对本级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总牵头、总负责;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在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方面负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调查组长是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第一责任人。二是创新办案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优先安排办案人才库人员担任案件主办人,案件主办人承担组织查办案件和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双重责任。严把抽调人员筛选审查关,抽调人员参加办案必须由案件室提出申请,报主管常委审批,超过一个月的长期抽调需要经过分管副书记审批,办理正式抽调手续。加强组织协调,经过单位推荐、组织审查,筛选一批职务犯罪侦查、预审谈话、审计等方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咨询联系机制。三是创新办案监督管理方式。明确重大复杂案件,由分管副书记委派案件监督管理人员担任监督员,监督员直接对分管副书记负责,不受调查组长领导,重点监督办案措施使用情况和办案安全情况。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一是提高调查取证治本意识。要求调查人员寓思想教育于调查取证之中,把查办案件的过程,变成治本清源的过程。二是延伸查办案件工作触角。要求调查组负责对发案单位落实监察建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案件主办人结合查办案件实际对发案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建立防治腐败综合机制。建立“四会一课”教育制度,在重要假日前,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期间,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前后、违纪违法苗头出现之时,及时召开领导干部警示谈话会,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课。实行“三票制”选拔干部,通过群众推荐、素质能力测评、差额表决三个环节确定干部人选。创新村务公开载体,在全市积极推广《村情民意》小报,用低成本、易保存的小报公开村级党务、政务、财务,实现村务公开由“上墙”到“入户”,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者 王璋 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