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桂花能吃吗:企业债权管理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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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管理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2008.12.10
文章来源:商场现代化 2005年第7期    作者:宋孔翊一、加强事前控制,选择资信良好的
客户
客户选择对债权清收具有决定性的影
响。选择客户一定要进行资信调查与评
估。首先弄清对方的法律地位。根据我国
现行的法规,经济活动的主体大致可分为
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
人经济组织(领取《营业执照》)和自然人
(包括个人独资、个人合伙,领取《营业执
照》)。只有弄清对方的法律地位,才能弄
清到底是谁承担责任,是承担有限责任,
还是无限责任,能承担多大责任。要注意
法人的责任与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责任,与
投资主体的责任,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
的不同;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不同;不
同法人因注册资本大小、财产多少而能承
担责任大小的不同。对对方主体法律地位
调查主要通过查验对方的执照,查阅工商
登记档案来进行。
对客户还应考察其盈利能力、偿债能
力(资产负债比例)、信用状况等。根据调
查与判断结果,确定各客房的信用等级及
赊账限额。对赊销业务的批准,应明确各
级人员的权限。
对一次性或累计赊销数额圈较大的客
户,应作为重点,对对方进行充分的、足
够的调查,对方应具有相适应的、足够的
资信状况。对资信状况不佳的客户,如能
提供担保,也可与其交易。不能不加选择
地盲目扩大赊销的范围、数额。
二、签好合同
合同的作用主要是明确双方权利、业
务。起草、审查合同应注意合同条款的完
备,含义的明确。可以使用或参考国家工
商局制定的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要注意
防范对方在合同中故意设置陷阱。对按照
法规(如《担保法》)规定需经登记才能生
效的合同,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当前买方市场的形势下,在考虑发展
业务、开拓市场而向对方提供赊销等优惠
条件的同时,应注意权利与义务的相适
应,考虑到赊销所带来的风险,避免过分
的对方权利大义务轻风险小,我方权利小
义务重风险大。应注意对新型结算工具的
关于企业债权管理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思考
宋孔翊 浙江宁波城市学院
学习和使用,如银行承兑商业票据,国内
信用证结算等。
合同的另一重要意义是将来要根据它
的内容来确定与合同有关的纠纷属何法院
管辖。不能简单地认为,在哪里签订的合
同,就由哪里的法院管辖。为避免地方保
护主义的影响及节省诉讼支出,签订合同
时,应尽可能使本地法院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行地法院管辖。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时,
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现举例说明两类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法:
1.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
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以约定的交货地点
为合同履行地,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
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视为履行
地。约定不明确时,不依履行地确定管理。
2.承揽合同。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
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在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这类规定,因此加以
判断,看根据合同内容,本地法院有无管
辖权。如本地法院无管辖权,合同又无法
修改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在合同中约定管
辖地的办法。
三、设立、收集、保存好有关证据
债权的存在,要靠证据来证明。提供
不出证据时,只要对方否认,就不能认定
债权的存在。债权要得到清收,有充分的
证据至关重要。证据主要靠当事人提供。
所以一定要设立、收集、保存好合同订立、
合同履行的证据。有关证据大致包括:
1.能够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证
据,主要是合同,合同的变更也应有相应
的证据。
2.能够证明我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
了自己的义务,不存在违约的行为的证
据,如对方提货的手续。
3.对方未履行义务的证据,如对方出
具或认可的欠条、还款计划、对账单等。
4.对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即违约的
证据,如因对方提供产品的技师问题,我
方已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对方的证据,标的
物的检验报告,对方承认质量问题的证据。
5.债权债务关系未超过诉讼时效的
证据。
从形式上讲,书证与其他形式的证据
相比,在民事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
位。原始书证证明力较强,所以经济交往
中,为避免空口无凭,应立字为据。必要
时还可请公证机关公证,第三方出具检验
报告等。从内容和数量上讲,证据应充分,
即能够构成认定案件事实的足够依据,能
够证明待证事实。具体讲,证据的解释应
具有惟一性,而不应有多种解释,即结论
是惟一的。若干证据应能相互补充,相互
印证,相互审查,构成相互配合,有内在
联系的证据体系。证据应具有严密性、不
可抵赖性,不给对方留有挑出瑕疵和漏洞
的机会和可能,足以否定或排除对方的辩
解。例如下列情况,都会使证据的证明力
被削弱。提货手续等书证只是我方的单方
记录,对方就能有可能以此为由予以否
认,所以应有对方签字或盖章。如我方提
供不出证据(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证
明某人在书证上签字是在代表对方单位进
行的是个人行为,无权或不代表单位为由
予以否认。如个人签字为别人代签,而我
方又提供不出授权委托手续,本人就可能
予以否认。以争议产品的检测报告作证据
时,检测是否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对证
据的有效性至关重要,对方有可能在检测
期限、检测机构、送检产品是否为争议原
物等方面进行辩解。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
(如传真、电子邮件)订立合同,因证据确
实、充分的标准尚在摸索阶段,当事人难
以把握,故应用时应慎重。
四、注意解决好诉讼时效问题
一般情况下,债权逾期时间愈长,风
险也在增大,清收难度也在增大。无论是
从减少被别人战用资金以提高自身资金运
行效益的角度,还是从能够有效清收债
权,避免坏帐损失的角度,债权都应及时
清收。不能及时清收的债权,在法律上还
存在一个诉讼时效问题。
《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
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根据法规规
定,有法律事由时诉讼时效还可“中断”,
即重新计算,期间长短仍为2 年。法律对
中断的次数没有加以限制。
诉讼时效的具体计算比较复杂,不同
法院及法官对具体问题的理解也不尽一
致,作为普通当事人更难把握。在企业经
营实践中,最稳妥的办法是每年进行一次
对账,由债务人签字盖章并注明对账日
期。具体形式有:
1.债务人在还款协议或计划上签字盖章;
2.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4.债务人重新出具欠条、欠据。如债
务人不予配合,即说明对债权债务关系双
方之间存在争议或债务人有赖账的主观恶
意,就应引起我方高度重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或考虑提起诉讼,或在专业人员
指导下采取“中断”的其它措施。
五、运用诉讼方式解决债权问题
在法治社会,当事人之间的问题不能
自己协商解决时,通过诉讼解决是最常用
和最有效的方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首
先应预防问题的产生。通过资信调查、签
好合同、履行好合同等工作做到防患未
然,把发生问题的机会和可能减少到最
小,把出现的问题及时地设法解决好。因
为诉讼是有成本的,且不一定都使问题得
到圆满的解决。
对债务人主观上有赖账的恶意(如有
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拒不配合对账)
或客观上经营状况正在恶化(如债务增
加,财产减少,濒临破产),有可能使判决
无法执行的就应提起诉讼。诉讼前应做到
知己知彼,做好准备。
1.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证据不足,
还应设法补充。
2.摸清对方账产状况(包括债务人对
外享有的债权),以保证将来判决能得到
执行。必要时还可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如冻结、扣押、查封)或限制第三人向我
方的债务人清偿债务。
本文力图就企业债权管理中易出现、
应注意的问题引起人们的注意,给人们提
供一些思路和方法。不同企业经营活动千
差万别,千变万化,各企业应结合各自的经
营实际,制定本企业债权管理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