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樱桃嫁接技术视频:“网络民意”的规制与引导--传媒--人民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9:02:11
“网络民意”的规制与引导
王永霞
 
2009年02月27日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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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以独特优势塑造了新型社会舆论空间,提供了一种全新民意表达方式—“网络民意”。它是传统、现实民意在互联网上的延伸,是社会事件交互作用下传播技术作为另类表达通道的表现,是当前数字化信息社会中公众民意表达的便捷渠道。
“网络民意”在彰显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存在着民意泛化、偏激、随意和不平衡等问题,如果不能善加引导,容易形成“舆论暴力”,影响社会稳定。如何正确认识和引导“网络民意”,成为当前亟需研究和破解的命题。
“网络民意”的负面特性
一、网络“隐匿性”为虚假信息提供“温床”。
互联网是个虚拟世界,人们的真实面目和身份被形式多样的符号所代替。 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中,网络隐匿性削弱了虚假信息传播者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许多谣言借网络到处传播,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二、网友素质参差不齐造成网络声音的复杂性。
据权威数据显示,中国目前拥有世界第一数量的网民,在一个群体社会形态日益凸显的时代里,网民这个群体可以说最独特,因为它的外延非常模糊,每个进入虚拟世界的人都可以称作“网民”。传统民意是社会公众在面对面的人际传播中形成的,这种传播模式意味着交流主体或相互熟知,或有着各种各样联系,或是属于某个群体或阶层。然而在互联网中,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自由发布信息,表达意见,素质参差不齐的网民形成的意见有时会成为“大杂烩”,这些杂乱无章的“网络民意”不足以代表多数人的利益或心声,同时也不能给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民声资料。
三、群体极化性易导致网民做出错误判断致使民意窄化。
互联网虽然为网友们相互交流提供了便捷通道,但是由此产生的民意往往会是自发性的“局部民意”或者“狭隘民意”。因为在信息搜索过程中,网站往往通过同类信息搜索和网址链接,导致信息“窄化”。在论坛或社区中,兴趣爱好比较相近的网民更容易聚集在一起,逐渐形成所谓的“圈子”,越来越多“浏览”信息的网友也会被卷入“漩涡”,他们的观点会得到越来越多人赞同,也使反对观点随着漩涡的反作用越来越渺小。对于这种“群哄”式的“网络民意”,极易使网民们做出错误判断和极端行为。网络群体化导致的严重后果不容轻视。
四、非理性的网络“暴力言语”会使其他网民深受其害。
在互联网中,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随意将其意见、建议或者各种信息广布于上。因此一些虚假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甚至违反道德和法纪的信息就有可能被一些道德败坏和不法之徒传播到互联网上,当这种信息肆虐,随之而产生的“网络民意”就是一种非理性的民意,进而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另外,互联网会成为一些网民的情绪宣泄地,大量非理性的网络“暴力言语”也会使其他网民深受其害。
管理与引导对策
针对互联网存在的这些负面特性,笔者认为“网络民意”未来的发展,必须依靠国家和政府的力量,借助法律及技术等手段,清除互联网管理“盲区”,实现“网络民意”由隐匿性、非理性向制度化、有序化转轨,从而使互联网在推进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尽快建立网络实名制,让网民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李希光教授2003年率先提出网络实名制概念。尽管对于网络实名制的争议至今仍然存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实行网络实名制有助于言论发表的责任性。从优化“网络民意”表达的层面上来说,实行网络实名制,并切实有效贯彻下去,是保证“网络民意”有序健康的必要条件。
2008年1月28日,韩国有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登陆这些网站的用户在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方可发帖。应该说,从长远来看,对论坛、博客实施实名制,一方面可以保护网民在网上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另外一方面也能让网民知道,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自然人,要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全责。
二、变“堵”为“疏”,适当转变网络舆论管理政策和策略。
在互联网开放平台上,网民享有平等发言权和参与权,如果对网络舆论一味采取传统“堵”的方式,非但无助于引导网民情绪释放,反而会引起对抗性逆反心理。新华网、人民网等权威网站要求论坛、博客等栏目负责人要理性、冷静地对待各种社会热点事件,引导网民多角度、多维度看待问题;对有谣言嫌疑的内容,要想方设法弄清真相;发现谣言要在第一时间辟谣;平时要注意培养网民识别谣言的能力,养成理性分析、看待事情的习惯,遇到网民们情绪化压倒理性之时,网站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正确引导,并选择恰当方式合理释放网民情绪。
另外,针对“网络民意”新的表达形式和形成的规律,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互联网自身特点制定政策、法规进行合理引导。除对确有危害的信息严加防范外,应适度调整网络舆论管理的政策和策略,立足于“开”和“导”,变排斥为正视,变被动为主动,变堵塞为疏导。在多元化舆论相互碰撞和交锋中,适当加以正面引导,更利于积极有益的舆论脱颖而出。
三、加强主流新闻网站阵地建设,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面对浩如烟海的信息,网民一旦失去鉴别真伪的依据时,往往会无所适从,甚至被居心不良者利用,这将直接危害到社会稳定。在目前网络舆论格局中,必须充分发挥主流网络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压缩虚假信息传播空间,同时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把网络民意纳入主流舆论中。
邀请权威专家在线回答网民提问,现场进行解疑释惑,是目前对网络民意进行积极引导的一种有效方式。新华网“发展论坛”和人民网“强国论坛”等知名论坛经过多年发展,都已经成为很有影响的时事论坛,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网友群体,并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利用“意见领袖”引导网上舆论,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例如,每年一到春节,买票难成为一个热点话题,2009年全国铁路春运方案一经发布,就在互联网上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纷纷发帖、留言热议春节“回家难”。为及时回应网友呼声,新华网在第一时间电话专访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请他就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权威声音让很多网上谣传不攻自破。
同时,主流新闻网站还必须密切关注网民的观点和意见,加强网上权威评论的引导作用。专业评论一般来自于专职评论员和知名作者,由于他们知名度、思想性和写作水平较高,对普通网民具有引导作用。在热点问题出现时,可以借助专业人士灵活机动地开展评论,使权威声音与其它各种观点在交锋碰撞中主导网上舆论。“新华时评”“人民时评”在这方面起到很好导向作用。
四、加强网络立法,完善执政程序,健全舆论管理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网站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法律制度漏洞和监管缺位使网络违法事件接连发生。而舆论引导成功与否与舆情发现时间成正比,舆情发现得越早,引导就会越及时,就能取得更好效果。所以,对于舆情的观察监控和处理协调,是有关部门进行“网络民意”引导的关键任务。只有建立健全网络法规,才能将这项工作有效开展下去,这需要细化监管任务,明确监管权利和责任,时刻掌握主要网站的民意动向,同时也要注意力度把握,以免因为监管过度而限制网民言论自由。
另有业内专家建议,要健全当前网络舆论管理的制度保障,必须加强网络立法,对网络法律自然人和法人进行明确界定;对网上违法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对群体性事件责任划分和对利用网络侵犯隐私权追惩明确规定;对网站监管工作进行细化,让人们在分享蛋糕同时担负起相应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新华网)
(来源:中国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