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树苗:月供族还房贷要加钱了 部份新规明年元旦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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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供族还房贷要加钱了 部份新规明年元旦施行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表时间:2011-12-31 05:38 

 

  ■CFP供图

房贷利率、债权转股权、广东工伤保险等新规定2012年元旦起施行

注意 银行不会主动告知你,市民请足额存款应付划账

■新快报记者 黎华联 冯艳丹 通讯员 粤工商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涉及民生的法规规章正式施行,将给市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特别是房贷利率调整。2011年,央行进行了三次加息,因大多数贷款者选择次年调息,意味着元旦起市民就要为三次加息埋单,按新利率还贷,月供族将要背负更重的利息负担。

新规1

20年贷100万要多还9万多

2011年,央行在2月9日、4月6日和7月7日三次加息,这就意味着大多数的贷款者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还贷了,月供族将要背负更重的利息负担。

按照新利率,到底月供族要多还多少?按年初6.40%基准利率计算,办理100万元的贷款、期限20年,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那么月供需7397元,20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为77.53万元;若按新利率7.05%计算,月供需7783元,支付利息总额86.79万元。即每月将多还利息386元,共需多付利息9.27万元。明年怎么向银行贷款更加划算呢?业内人士表示还是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商业贷款的利率为7.05%,相差2.15个百分点。

目前房价有所下降,对于资金实力强的全额购房市民,是一个入手的好机会,毕竟房价已低下高傲的头颅。但如果是打算贷款购房的月供族,须要仔细斟酌,因为目前房价的确有所下降,但首付和利率都涨到历史高峰,房贷成本已相当高,下降的房价部分能不能冲抵这些增加的成本部分,是个疑问。

【提醒】

银行不会告知月供变化

银行从业人士提醒房贷者,银行不会主动告知月供的变化,市民如果按2011年的还款计划还款会导致还款不足,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影响日后贷款。因此房贷者最好在银行打印房贷还款计划单,了解每月的还款金额,保证账户中有足额的款项来应付银行划账。

新规2

“债主”可变股东

近日,针对当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现资金困难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债权可转股权办理工商登记”,该办法将于2012年元旦实施。

《办法》规定,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以债权转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另外,为规范债权转股权行为,《办法》还规定,对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处罚种类包括: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资格证书和吊销营业执照等。

广东省工商局企业登记的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化解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企业灵活经营、持续发展,以及社会资本的合理、最大化利用等具有积极意义。

广东法规

新规1

发票可抽奖中话费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粤金税”发票抽奖的暂行办法》,新的发票抽奖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元旦开始,市民在消费后,在相应的系统输入手机号码即可自动参与发票抽奖,中奖奖金两个月后会自动转为手机话费,最高奖金额为200元,中奖率最高为5%。

明日开始实施的新发票抽奖办法每期设奖数最多达17.25万个,共设置200元奖项2500个,100元奖项2万个,50元奖项15万个,中奖率提升到最高5%。开奖频率为每2个月抽奖一次,逢单月的中旬对上两月登记抽奖的发票进行抽奖,即最近一次抽奖结果将在2012年3月上旬揭晓,届时会对1、2月的发票数据进行抽奖。

此次新的发票抽奖方式简单,消费者在开具发票时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即可参与广东地税的发票抽奖活动,而不愿现场留下手机号码的消费者可以选择网上补录和短信补录,中奖后地税局会通过短信提醒并把奖金自动转成话费兑奖。

广东地税负责人称,参与发票抽奖活动并不影响报销,因为抽奖只需要录入手机号码,不需保留纸质发票,同时市民也不必担心信息会泄露,因为商家不能保存相关的数据。

新规2

单位不买工伤保险也要支付工伤待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元旦起施行。《条例》新增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有关内容:即使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若遭遇工伤,仍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向用人单位追偿。据介绍,增加该条款,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工伤待遇。

新增的第四十三条规定,若发生工伤事故,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之后,先行支付的部分应由用人单位偿还,若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条例》还对工伤认定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首次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