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村信用社:尹蔚民部长在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全国人社系统新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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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工作 稳中求进 努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 尹蔚民部长在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日期:2011-12-30  分享 | [导读]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向纵深拓展。(三)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四)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五)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公务员制度。(六)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七)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201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我们始终把就业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点,下大力气着力推进。预计到年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有望达到1200万人以上,创历史新高,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20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0万人以上,都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低于4.6%的控制目标。一是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从14个方面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定了 “十二五”促进就业专项规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未来五年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启动新一轮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三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并进一步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继续推进,面向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万人。通过积极开发公益岗位,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帮助一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三是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对85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进行绩效评估,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都有新进展。四是职业技能培训得到加强。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全年预计1700多万人次接受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并得到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五是公共就业服务不断加强。实名制就业援助和就业失业管理进展顺利,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初步建立,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开始试运行。失业动态监测在全国105个城市的3568家企业试行。六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加大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工作力度,研究提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整合的方式和重点,明确了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市场统一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以扩大新农保试点和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一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面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不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制定出台13个配套法规文件。社会保障 “十二五”规划纲要已上报国务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第三批试点启动,全国27个省份的1900多个县和4个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试点。15个省区市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预计到年底,全国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将达到3亿人,约8500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进一步巩固,基本实现了职工医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推进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东部7省 (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和工伤预防、工伤康复试点工作继续推进。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全面完成。预计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8亿人、4.68亿人、1.42亿人、1.74亿人、1.38亿人,全部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预计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4.7%;总支出1.8万亿元,增长21.5%。基本完成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工作,596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300万 “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保工作全面启动。三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31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制度,20个省份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四是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和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研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确保了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五是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预计到年底,全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续72万人次,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续医保关系44万人次。95%以上的参保人员就医实现了直接结算,27个省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5个省份开展跨省直接结算。28个省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全面完成,预计到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将达到1.9亿人,比去年底增加8700万人,并通过加载金融功能实现用途扩展和便民服务。

  (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引智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以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出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中央印发通知对2011-2020年政府特殊津贴工作作出整体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资助地方44项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编制印发留学回国工作 “十二五”规划,出台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意见和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成立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继续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编制印发博士后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 “香江学者计划”,与香港著名高校共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启动第四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工作,举办269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培训近14000人。确定20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完成49项1810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近120万人取得相应资格。提前完成国际职员中期规划 (2008-2012)目标任务。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设立首批2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APEC技能开发促进中心。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预计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40万人。技工院校改革有序推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5个专业一体化课程改革试点取得重要成果,新培训800多名一体化课程师资。职业分类大典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开展29项国家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近1000万一线职工参与竞赛活动,首次参加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并取得良好成绩。三是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取得新进展。扎实做好 “外专千人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评审出首批 “外专千人计划”候选人。 “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经济领域专门人才赴牛津培训项目”等重点引智项目积极推进。全年批复经济技术类项目2685项,资助聘请外国专家11320人次;批复文教专家类项目5881项,资助聘请外国专家19000人次;批复出国 (境)培训项目2838项,批准出国 (境)培训人员50358人,资助出国 (境)培训人员10741人。为50名外国专家颁发中国政府 “友谊奖”。四是加强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区域人才开发合作不断深化,促进人才互通互用、合作共赢。完成了第七批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工作,形成西藏干部职工内调基本政策。

  (四)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一是公务员制度日趋完善。制定实施公务员回避规定 (试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纪念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全国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试点,参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基本要求,在全国广大公务员中组织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积极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全年共培训500余万人次;深入实施公务员对口培训,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培训公务员骨干近2000人。制定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着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圆满完成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公开遴选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落实中央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广州亚运会、天宫一号交会对接等评选表彰工作。三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改革工作做出部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在全国基本实现全覆盖。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行工作进展顺利,中央和国家机关岗位设置工作基本完成,各省区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全面启动,20个省份核准备案率超过90%。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严肃查处违规事件,进一步规范进人行为。四是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改进军转干部安置办法,4.3万名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推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做法,提高了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稳妥做好自主择业干部地区津贴调整工作。进一步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水平,自主择业干部就业创业率达到78%以上。全面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络培训,4万多名军转干部参加培训,参培率达95%。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工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公务员工资工作取得新进展。研究和推进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的建立。二是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全面推进。出台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三是企业工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各地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国共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在全国31个省份开展了企业薪酬试调查。27个省份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4%以上。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和行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比例逐步提高。

  (六)劳动者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一是农民工工作稳步推进。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子女教育、职业安全卫生等权益保护工作,制定出台推进农民工城镇落户和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启动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出台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办法。深入开展中国农民工发展问题顶层设计研究。二是劳动关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批准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劳动标准管理和三方协商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三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开展,部分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进展顺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争议案件达到54%。以市县为重点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仲裁办案当期结案率达到95%。四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129.2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29.4亿元。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及时督查督办 “黑劳工”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初步建立了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一些地方通过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等措施,积极打造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省份。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在全面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们统筹推进政务公开、调查研究、法规建设、规划统计、新闻宣传、信访维稳、国际交流合作、干部培训、科学研究、考试招聘等各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要目标任务、重要指标、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国家对中西部地区202个县、772个乡镇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给予了重点支持。落实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同山西省、云南省签订部省合作备忘录。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的支持力度,各对口支援省市积极行动,对口援疆、援藏、援青工作顺利推进。开展县级人社局长轮训工作,共举办8期培训班,培训1453人。对市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863名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认真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12333电话服务中心已覆盖全国270个地市以上地区,树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民、务实的服务形象。

二、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向纵深拓展,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切实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努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一是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要以实施促进就业规划为契机,把上述各项就业重点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在总结评估现行就业政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同时要深入研究就业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内在联系,做好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影响的政策储备,并进一步完善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二是集中力量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完成三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建立就业见习长效机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示范县建设,加强输出输入地对口衔接,统筹城乡就业。有针对性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的长效机制。继续搞好各项全国性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三是深入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工作。完善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创业公共服务标准,制订出台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创业就业。四是着力做好职业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快职业培训和鉴定立法进程。加强职业培训统筹管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全面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建设,依托技工院校和企业大力开展就业培训、企业岗位培训和创业培训。继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机构供求分析制度,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就业信息服务。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推进失业预警试点工作。六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出台。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工作。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向纵深拓展。

  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制定和实施,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大力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接续办法。医疗保险要高举 “全民医保”的大旗,工作重点从以扩大覆盖面为重转向着力提升运行质量,全面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研究解决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试点政策与失业保险条例衔接问题。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城乡制度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二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明年要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将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上有里程碑意义。要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稳妥做好外国人参保工作。三是继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明年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并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通过购买大病保险等方式,增强保障能力,减轻大病家庭负担,相应适当调整居民个人 (家庭)缴费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推动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对医疗服务监管,引导在基层就医,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上涨。落实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四是着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制定社保基金监管条例、规定和工作规程,修订社保稽核办法,推进非现场监督及网络即时监控。深入研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问题。加强企业年金市场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和对问题多发领域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监督方式,确保基金安全。五是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推进社会保险统一经办,提升精确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增加便民服务措施,提高能力和服务水平。社会保障卡全年增发1.5亿张。

  (三)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启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好赤子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创业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中国 “绿卡”有关待遇等重点政策。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高博士后制度吸引力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新建20个国家级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50个专家服务基地。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制定各省和重点行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新建14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一体化课程改革。制定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新型企业学徒制试点。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做好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选拔、高技能人才表彰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三是加快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工程技术人员、会计、技校和中专教师等职称制度改革,修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继续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完成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加强各项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四)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抓好 “外专千人计划”及重大引智工程的落实。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和程序,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围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大力引进国 (境)外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二是提升出国 (境)培训质量和效益。加强出国 (境)培训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发国 (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文化人才队伍出国 (境)培训力度。三是深化国际人才资源交流合作。拓展高层次引智渠道,加大国(境)外优质引智资源开发力度。积极开展引智公共外交活动,扩大引智工作影响力。大力推进引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国际人才市场体系建设。

  (五)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公务员制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认真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加大四类培训和对口培训力度。坚持凡进必考,依法、公平、科学考录,明年中央和省级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全部要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以优化公务员来源和经历结构。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积极推进行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认真组织公开遴选试点。搞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二是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切实抓好深圳市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及各地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税务、工商等系统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努力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建设。开展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并研究制定套改后的相关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公务员专项处分规章。切实加强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国家荣誉制度。加快推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务院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出台。积极开展国家文化荣誉制度建设。继续做好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的管理工作。

  (六)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

  一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立法步伐,研究出台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考核、奖励、申诉等单项配套规定。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二是加快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后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积极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大检查,进一步规范进人行为。三是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工作,岗位设置完成率达到90%。完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设置办法,制定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启动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工作和职员制试点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军转安置任务。要坚持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狠抓任务完成和政策落实,切实解决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工作分配、待遇保障以及家属安置等问题。贯彻落实改进安置办法指导性意见,完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安置工作机制,增强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把军转干部安置好、使用好。五是大力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工作。实施首期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培训示范项目,全面推开网络培训,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多形式、多领域就业创业。完善自主择业政策,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

  (七)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一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研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二是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做好企业薪酬第二次试调查,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统筹考虑经济增长、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收入和物价水平,适时适度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继续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项行动,研究和实施攻坚计划,特别是要做好 “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 “基本无拖欠”保障工作。

  (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研究起草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性文件。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技能培训、工资支付、职业安全、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权益保护工作。按照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劳动关系工作。加强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建设,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继续实施 “彩虹计划”,加快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健全集体协商争议调处机制。颁布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管理。加强三方机制组织建设。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向街道、乡镇及社区延伸。研究起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若干意见指导性文件。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确保一半以上的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加快市县仲裁院建设步伐,提高办案效能。四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对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覆盖省会城市及50%的地级市。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监察人员不足、经费保障困难、执法装备和服务设施较差等问题。

三、科学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一)更加注重分析研判形势。

  这对于统一思想认识、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方向具有重要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要坚持把分析形势与掌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形势分析会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领会党委政府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及时研究形势发展变化对我们各项工作带来的影响,既要密切观察、准确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又要充分了解各项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尽可能占有第一手材料,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坚持把突出工作重点与突出工作亮点结合起来,根据外部形势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确定我们的工作重点,在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时找准工作抓手、突出工作亮点,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要坚持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多用数据说话。通过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做好政策储备,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更加注重做好重大制度顶层设计。

  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要更加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一些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到了非下功夫解决不可的阶段。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攻坚克难,做好重大制度的顶层设计。要把握好全局性,坚持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定位,注重战略思考,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找准顶层设计的切入点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要把握好前瞻性,注重着眼长远,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都能在制度确定的框架内解决,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都能经得起实践检验。要把握好系统性,制度设计要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注意与已有制度的衔接和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注重科学摆布、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各项改革。要把握好可行性,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实际,注意体现地区差异,既要有原则规定,更要可操作可执行,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握好力度和节奏。要下功夫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部属和系统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科研合作,吸收社会专家参与课题研究,争取出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当前,我们要把中央明确要求我部牵头的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民工问题一揽子政策、建立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摆在重要位置,集中力量,深入研究,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更加注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现有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满足各项业务发展需要。这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我们要以实施 “十二五”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为契机,尽快将各项服务向基层延伸,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创新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 “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以实施金保工程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为核心,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业务联网和信息共享。当前,各地要抓住新农保和城居保全面实施的有利时机,争取多方支持,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较短时间内迈上新台阶。

  (四)更加注重营造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热点问题多,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主动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做好重大专题宣传和典型宣传,出台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业务、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都要预先制定宣传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要善于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宣讲政策、解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导权。要加强政务公开,以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编制并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办好各级人社部门网站。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五)更加注重能力作风建设。

  加强系统自身能力作风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要加大对系统干部的培训力度,广大干部职工都要增强学习意识,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经济、政治、文化和信息技术等相关知识,提高工作本领,明年要继续对全国市县人社局长开展培训。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带头开展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切实转变作风。要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做决策、定政策多为服务对象着想,多换位思考,为群众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权力运行有章可循。要按照 “五个形成”的要求,深入开展人社系统文化建设,形成人社系统核心价值理念,并将其融入工作的全过程,使之真正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共识,转化为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