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北盛医院上班时间:昌黎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实行双向协作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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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9 10:41 字体显示:

昌黎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实行双向协作工作机制
为巩固和扩大县级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成果,日前,昌黎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县纪委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双向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构建了共建式办公、立体式运行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对双向协作机制的组织领导。县纪委常委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对协作双方的机关内设科室与派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日常领导和管理,机关各科室和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及时、主动向主管常委汇报工作情况。重要事项须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明确双向协作的方式和内容。根据工作职能、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将优化办、党风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检查一室、检查二室、审理室分别与派出的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结成相互对应的双向协作关系。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面向全县进行相关工作的方案谋划、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协助协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面向辖管单位的纪检监察职能。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县纪委、监察局授权,面向辖管单位履行职能,协助协作科室开展面向全县的专项工作。各科室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发挥各自职能,互助互为、互相监督,共同对县纪委常委会负责。
三、建立双向协作相关工作制度。(一)情况通报制度。规定双向协作的机关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每月 1日(如遇假期则顺延)系统地互相通报一次工作,通报内容包括所辖范围内各单位的整体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情况等 12项。通报时协作双方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如遇临时性的问题或其他紧急情况则随时相互通报;(二)定期例会制度。规定每周一上午相互对应协作的机关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一次碰头会,对上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本周工作任务。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理论学习会。这两个会议原则上均由主管常委主持。通过实行双向协作工作机制,使得机关内设各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在人员、工作等方面的资源得到有机整合,一方面促进了机关内设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的了解和掌握,提高了工作谋划和业务指导的客观性和实践性;另一方面促进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对专项纪检监察工作在整体思路、部署以及具体实施方面的了解和掌握,提高监督检查和工作落实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实现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上下一盘棋,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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