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文言文翻译:体育(与健康)课教师教学常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19:50:09

体育(与健康)课教师教学常规

 

一、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遵循《课程标准》基本观念。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无教案不能上课。课前,认真布置场地、器材。

二、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为人师表。突出目标教学,强化过程管理,杜绝“放羊”课。

三、认真执行《合肥市中小学生体育课常规》,准时上、下课,认真考勤、安排好见习生。对新入学的学生要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合理安排病残同学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落实“保护与帮助”,增强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教学中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坚持正面教育和养成教育,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雨雪天,要认真地有计划地上好室内体育理论课,增强学生的体育能力和终身体育的意识。

六、课后要及时写好小结,严格执行体育课考核标准,认真做好学期总结,规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

二○○六年

合肥市中小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常规

 

第一条 体育课教学规定

上课前,每位同学必备体育课本和笔记本,便于及时记录室外课要领,室内课基础知识,为完成课前预习,课后作业和教学任务提供保证。因身体原因免修体育课的同学应积极上好室内体育课和健康课。(小学生可不执行)

第二条 体育课安全规定

体育课以室外为主,上课同学应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和对环境、气候的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敏捷、思维能力和遵纪守规的自我控制能力。课堂上应绝对服从体育教师口令、哨声及信号,遵守各项具体规定和要求,养成服从命令听指挥的习惯。杜绝打闹与嘻笑,不准带有锐器上堂,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不得隐瞒病情和伤情,防止做出与自己能力不相符的冒险动作。

第三条 考勤与见习规定

需要请假的同学应课前主动找任课教师说明原因,并听从教师的安排。请假超过半天的同学必须持有班主任签过字的假条方有效(无突发原因,补假一律无效),旷课(包括迟到、早退达15分钟)一节一次扣1分。凡一学期缺课时数(含病、事假)达到总课时数三分之一者,体育课视为不及格。因身体轻度不适或短期免修体育课的同学应当好见习生,认真记录本堂课的主要内容和要领,为以后的课打下基础。同时协助教师,为大家服务。

第四条 上课的整队规定

上课预备铃响时,全班同学应在体育委员的指挥下到指定地点整好队,打正式上课铃时体育委员老师报告全班出勤人数,全队以“稍息”姿势目视老师走到领操的位置。体育委员还负责全班日常的两操、课外活动的组织工作。上课迟到、早退者,一次扣0.3分(三次和一节课)。提倡小组长及全班同学轮流整队,自我管理。

第五条 上课礼节的规定

礼节在体育课教学中是约定的上下课信号。开始上课前,老师以“立正”姿势司 “同学们好!”,全体同学以整齐、宏亮的声音回“老师好!”,统一由“稍息”成“立正”。结束下课前,老师以同样的方式司:“同学们再见!”全体同学回:“老师再见!”,教师宣布“解散(下课)”大家击掌后离队。

第六条 上课的着装规定

上体育课的每位同学必须穿运动鞋,违者一次扣0.5分,并作为见习生安排;必须穿运动服或宽松的衣裤,不得穿牛仔裤。夏季可穿运动短裤、短袖运动衫,不准穿背心、裙子;冬季气温在零度以下不做统一要求,但着装应整洁、方便,不准戴帽子、手套、口罩、围巾,穿大衣、风衣等,违者一件一次扣0.5分。课堂上因运动需要而脱换服装的,下课前整队时应还原。

第七条 使用器材的规定

上体育课的所需器材,应由体育委员安排、在组长的带领下课前布置好,不得影响上课。课后应按老师的要求完成好搬送器材归位的任务。课前未经许可,不得自带器材上堂;上课使用器材应爱惜,凡违反操作程序的将中止活动,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并一次扣1分。因教学需要指定做正、误示范及担当“保护与帮助”任务的,不得拒绝或消极应付。

第八条 体育考核的规定

体育项目的考核、测验,应遵循其规则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给予重视。每位同学应珍惜考核机会,临场发挥出好成绩,不应有侥幸和应付的态度,更不得争分要分、联手作弊,或干扰老师的主考工作。凡违考规定的,一次扣1分,该项成绩以零计算,并不允许补考。单项考核因病、事假缺考的同学与学期体育课总评不及格的同学应服从全校统一的时间进行补考,不得缺席。

 

合肥市教育局

二○○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