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妹怎么打蛮子:行政抵抗权——对违犯人性的法律的反抗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3:28:12

呼吁立法:法官要有对领导的行政抵抗权。政府官员也应该是对法律负责,有权抵抗上级不合法的命令!早在纳粹德国就规定士兵有权抗拒上级的非人道命令。二战结束,有些德国士兵认为自己是执行上级命令,对自己乱杀无辜的行为不负法律责任,负责审批的法官就援引了这些法律条文惩罚了犯罪的士兵。行政法意义上的抵抗权是公民对无效行政行为享有的正当的不予理睬或拒绝服从的权利,它的创设具有重大的制度价值。近几年,我国行政法领域对抵抗权的规定有较大进步,但仍有明显缺陷。因此,还需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完善。抵抗权在政治和宪法意义上率先使用,是指公民拥有的,必要时可以对由国家法律所产生的义务,采取不服从以至抵抗的权利。①后来逐渐发展到行政法领域。可以说,由政治学层面到宪法、行政法层面,抵抗权概念实现了从政治化、抽象化的概念向法律化、具体化概念的转变。http://paper.people.com.cn/rmlt/html/2009-11/11/content_3892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