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触发器功能: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加快推进专项争取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2:22:02
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加快推进专项争取工作
抓投资拉动、抓项目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手段,而积极申报项目、全力争取资金则是加快投资进度、加快项目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资金争取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继续完善行政推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专项资金争取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独立运转),并抽调2-3人组成工作班子,专门负责组织推进、协调指导、督查考核。二是健全月度报告制度。借鉴县督查考核指挥部机制,由部门(镇区)每月定期报告项目储备、申报进度、资金到帐等情况,由推进协调办公室统一布置、搜集汇总、集中报告。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会商评审)制度。定期召开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会商评审,对符合规划、用地、环评等要求的申报项目,分别报请县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和县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对特急项目、重点项目,不定期临时召集联席会议会商评审、及时报批。
2、尝试设立项目申报专项基金。借鉴外地经验,设立项目资金争取专项基金(引导资金)。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项目争取前期经费补助和县级奖励(至少200万元左右,为全年部门争取总量的0.2%),并按相关部门(镇区)前三年到账资金平均基数按一定比例核定经费,按年度拨付使用。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实行专户专用(单设科目或账户),结余经费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专项争取成功、资金到帐的,由项目实施(收益)单位按到帐资金一定比例承担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由项目争取部门按比例用于补充争取工作经费和奖励重大贡献人员,具体比例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
3、进一步加大考核奖励力度。一是下达考核目标。结合部门综合考核,研究确定、分解落实个性化部门专项资金争取工作目标。二是强化进度督查。按月督查部门(镇区)申报争取进度,按季度定期公布督查结果;三是定期组织验收。半年度、年度分别组织项目争取、资金到账实绩验收;四是综合评比奖励。在全县部门综合考核中,按验收实绩和有关文件规定加分;在全县专项资金争取工作会议上,对有关部门、突出贡献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特别重大或突破性项目资金争取实行一事一议,单独奖励。表彰奖励由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方案、部门联席会议会商通过、报请县政府审议批准。
4、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组织力度。一是建立项目包装储备制度。及时掌握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和投资方向,结合“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及早谋划项目计划,并建立健全、滚动修编重点项目库。二是实行项目资源共享制度。尝试建立全县统一的项目库,分类归集部门(条线)项目,或按部门(条线)分别单设项目库,充分共享、合理利用项目资源。三是开辟项目申报“绿色通道”。建立“联动审批”机制,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规划、环评、立项等审批程序,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先行核发手续,限期补充完善。四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发改、财政等综合部门优势,协调指导各专业部门合作编制申报相关专项,统筹实行独立申报、联合申报、多头申报。
5、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一是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概算等达到规定深度要求,力求规划、环评、用地、立项等手续齐备。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配套建设资金,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强化专户管理,实现安全高效、封闭运行。三是强化项目监管。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要求,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验收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作者:苗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