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统计信息网:税务代理精华集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08:44:33

税务代理精华集粹

税法1、2

一、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二计、二征”

1、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较为复杂;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4、征管办法: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二、不征企业所得税的私营企业:1、独资;2、合伙

三、纳税单位实行承租经营的,其纳税人分两种情况:

1、未改变工商登记的为被承租人(与流转税区别),若个人承包后未改变工商登记,则须先交企业所得税,再交个人所得税;2、改变工商登记的为承租人。

四、在北京纳税的企业:

1、   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电通信;2、工、农、建、中行、投资、交通行、(开发行、农发行、进出口行、信投、保险)。

五、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办法,汇总(合并)纳税的企业有

1、中国移动公司所属100%投资管理的各省级移动公司;2、光大银行及其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前);3、中信集团所属成员企业(2001年前,但中信银行所属分支机构由中信集团本部在北京统一预交)

六、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确定:注意点

(一) 包装物押金在确定收入时与增值税的区别

1、包装物押金征企业所得税情形:(1)不单独核算(2)逾期:合同逾期;未经批准超过1年或虽经税务批准,但超过3年。

2、   包装物押金征增值税、消费税情形:(1)不单独核算;(2)逾期:合同逾期;未经批准超过1年或虽经税务批准,但超过批准期限;(3)黄酒、啤酒外的其它酒类押金。

3、   包装物押金的会计核算:(1)一般逾期:借:其它应付款,贷:其它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增(销项);借:其它业务支出,贷:应交税金—消费税;(2)已作价另外收取押金逾期:借:其它应付款,贷:应交税金—增、消,营业外收入。

(二)接受捐赠资产的核算:(收入的确定)

1、货币性资产:

(1)内企:接受时:借:银行存款,贷:待转资产价值;年终时:借:待转资产价值,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

   (2)外企:接受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年终有差额:借:应交税金,贷: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 ;

2、非货币性资产:(1)内企:同外企。

(2)外企:接受时:借:固定资产、原材料等,贷:待转捐赠资产价值

                      年终时:借:待转捐赠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资本公积——其它公积

七、稿酬每次收入的确定:

(一)合并为一次:

1、在一个出版单位发表同一作品;2、或者连载;3、或者加印。

(二)分次征税:

1、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同一作品;2、或者连载之后又出书(出书之后又连队载的);3、或者再版。

八、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减除费用和具体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

 (1)三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2)在境内应聘的外籍专家;

 (3)华侨和港澳台同胞;(4)在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的人;(5)财政部确定的其它人员。

2、特定行业(采掘业、远洋运输、远洋捕捞)职工工资所得的费用扣除:

(1)   征收方法: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分月预交。

(2)远洋运输船员:每月可扣除4000元,即可以附加减除费用;集体用餐的伙食补贴不计入收入。

3、雇用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的费用扣除:

(1)雇用单位减除费用;派遣单位不减除费用。(2)纳税人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收入,汇算清缴。

4、雇用单位将部分工资、薪金上交派遣单位的费用扣除:凭有效合同、凭证可以扣除实际上交的部分。

 5、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凭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分别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否则应视为来源于一国所得。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由省地税局测算、省政府批准、总局备案。

九、个人所得税各种所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一)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征,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1、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由不含税换算为含税所得)

(1)全额负担: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扣)/(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扣

(2)定额负担: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负担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3)定率负担: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扣*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2、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

 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不再从中减除费用,但可减除当月工资低于800元的差额。

3、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所得*适用税率—速扣)*当月实际在境内的天数/当月天数

4、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的计算方法:

  全年应纳税=[(全年总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扣]*12

5、对双薪制的计税办法:

  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但可减除当月工资低于800元的差额。

6、对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计税方法:

  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收入,除以原每月的工资,如超过了6个月,则按6个月平均划分。

7、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补偿金的计税办法:

  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以一次补偿金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为月薪,工作年限如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 :(按年计征、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按年计征、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每月800元

2、个人承包后未改变工商登记,仍以被承租经营企业对外经营的的:先交企业所得税,再交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按次征收,20%税率)

1、定额(800)或定率(20%)减除费用。

2、加成不征收:每次所得在20000—50000元的加征50%,在50000元以上的加征100%。

3、按次征收的确定: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但当月收入跨的应分次计算

4、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将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应纳税所得=(不含税收入—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速扣)*(1—20%)]/[1—税率(1—20%)]

     类似雇主负担80%;“税率”为20%、30%或40%。

(五)稿酬所得:(按次征收,20%税率):1、费用扣除:定额(800)或定率(20%)减除费用;2、减征30%。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次征收,20%税率)

费用扣除:(1)定额800或定率800扣除;(2)技术转让中支付的“中介费”,凭合法有效凭证允许扣除。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征收,20%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八)财产租赁所得:(按次征收,20%税率)

  1、按次征收的确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费用扣除:(1)定额800或定率800扣除;(2)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如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允许扣除。

(九)财产转让所得:(按次征收,20%税率)

 1、按次征收的确定:一件财产的所有权一次转让为一次。

 2、费用扣除:(1)财产原值(而非净值):有价证券、机器设备及车船、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其它财产。(2)合理税费。

(十)偶然所得(按次征收,20%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十、个人所得税特殊计税方法:

(一)公益捐赠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所得的30%为限。

(二)境外缴纳税额抵免:

1、   抵免限额:分国限额法;2、超限额与不足限额结转:(1)同一国;(2)最长5年;3、申请抵免。

(三)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收入的计税方法:“先分、后扣、再税”。

(四)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的征税办法:

  1、应税项目的适用:(1)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2)任职单位组织的,按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纳税。(3)上交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扣除。 2、纳税地点:(1)转帐支付给演员所在单位的,经演出所在地税务机关确认后,由所在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2)非转帐或未确认的,由支付报酬单位扣缴。

(五)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1、应税项目的适用:(1)承包人:经营成果全部或部分归承包人的所得,按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税;其它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所得征税。(2)个体户、无照户、承包户改为个体户的:按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征税。(3)其它人员按工资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六)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收入的征税方法 :

 1、应税项目的适用:(1)纳税人在广告、制作、发布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按劳务报酬征税。(2)在上述过程中提供其它劳务取得的所得,分别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项目征税。(3)扣缴人本单位人员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2、扣缴方法:除工资薪金外,均实行按次征收或按次扣缴,以参与一项广告取得的所得为一次,如分笔支付的,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算纳税。

(七)演出市场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1、应税项目的适用:(1)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报酬,按劳务报酬按次纳税;(2)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报酬,按工资按月纳税;(3)按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扣除。(4)主办单位转帐支付给演员所在单位或发放许可证的文化行政部门,经演出所在地税务机关确认后,由演员所在单位或发放许可证的文化行政部门代扣个人所得税。

十一、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以上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教、文、卫、体、环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企业所得税不免税);3、保险赔款;4、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津贴;5、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7、国家统一发放的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8、储蓄机构内代扣工作的办税人员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9、学生参与“长江小小科学家”活动所获奖金;10、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人员;11、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12、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免税。13、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所得。

(二)减税项目(幅度和期限由省级政府规定,享受须经批准)

 1、残、孤、烈属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三类:

 1、外籍个人;2、国内个人;3、下岗失业人员。

十二、销售代销商品的会计核算

(一)收取手续费方式

1、收到代销商品:借:受托代销商品;贷:代销商品款;2、售出代销品: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应交税金(销项)

3、结算手续费:借:应付账款;贷:其它业务收入

4、收到委托方专用发票并支付剩余款:借:应付账款,应交税金——应交税金(进项);贷:银行存款

5、核销商品:借:代销商品款;贷:受托代销商品

(二)视同买断

1、收到代销商品:同上;2、售出代销品: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销项)

3、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受托代销商品

4、收到委托方专用发票:借:代销商品款,应交税金(进项);贷:应付账款

5、支付代销款: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十三、关于税金核算

(一)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1、印花税(金额大可计入待摊费用);2、房产税;3、土地使用税;4、车船使用税

(二)不在应交税金核算的税金1、印花税;2、关税;3、耕地占用税;4、车辆购置税

(三)行为税:1、耕地税;2、宰税;3、车购税;4、印花税;5、城建税;6、筵席税

十四、外企商社在申报营业税、外资所得税上的相同点:

(一)三种计税方法是相同的:1、按实际申报收入计税;2;按核定收入计税;3、按经费支出计税。

(二)计税收入是相同的:如在按经费收入计税时,应税收入均为: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10%-营业税税率5%

 十五、关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免税规定

(一)免税条件: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若(1)目录所列(2)按固定资产管理(3)价格不超过原值,三条件同时具备,免税2、纳税人销售应纳消费税机动车、摩托车、游艇,若价格不超过原值,免税。。

  (二)征税情况:

1、纳税人其它情形均征收4%减半;2、旧货经营单位的各种情形均征收4%减半。

十六、暂不适用外资企业的税种:1、房产税;2、土地使用税;3、车船使用税;4、城建税

十七、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征税:

1、土地使用权转让:(1)国有  征土地增值税;(2)非国有

对销售者征营业税;对受者征契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征契税

十八、易混的“酒”的概念

1、“粮食白酒”广告费不得所得税前扣除;2、“黄酒、啤酒外的其它酒类”收取的押金均应并入销售征增值税、消费税。

十九、几个重要政策开始执行时间

1、1998年7月1日起,运费进项的抵扣率由10%降为7%。

2、2000年1月1日起:(1)预提所得税税率按10%执行;(2)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计征个人所得税。

3、2001年1月1日起:(1)开征车辆购置税;(2)按市场价出租的居民住房所得暂减按10%征个人所得税。

4、2001年5月1日起:(1)新《征管法》施行;(2)生产性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经营单位废旧物资按10%抵扣进项税。(3)消费税粮食及薯类白酒从量、从价征收;啤酒单位税额调整。

5、2001年6月1日起:卷烟税率调整为定额和比例税率

6、2002年1月1日起:(1)销售旧货征4%减半;(2)收购农产品按13%抵扣进项税(棉花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十、关于账务调整的科目调整方法

(一)     收支损益类科目:

1、当期错误:(1)当月:直接调整;(2)当年以前月份:通过“本年利润”调整。

         2、以前年度错误:(1)决算前:通过“本年利润”调整;(2)决算后: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存货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计算后调整。  

      1、购入时多计或少计材料、包装物成本:在期末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产品间分配。

   2、多转或少转生产成本:在期末在产品、产成品、销售产品间分配。

 (三)其它类:直接调整。

二十一、关于账务调整的操作方法

(一)若正确分录是一个的:可直接调整

(二)若正确分录是二个及以上的:

1、作出正确分录并将其合并      2、在其旁作一错误分录的红字分录            3、正确分录与红字分录相加后即为调整分录

二十二、关于境外所得税抵免:

1、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分国不分项;2、计算外资企业所得税时:(1)居民纳税人:分国不分项;(2)非居民纳税人:作为费用扣除;3、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分国限额法。

二十三、计算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的不同点:

1、“开发费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计算扣除;而计算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2、“加计扣除”: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而计算所得税时无此规定,但盈利企业当年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的“三新开发费”(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可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

二十四、与流转税计税依据相区别的印花税计税依据

1、建筑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总承包金额,分包或转包合同另行贴花。(与营业税不同)

2、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运费金额,不包括货物的金额、保险费、装费(与营业税不同)。

3、技术开发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报酬金额、不含研究开发经费。

二十五、计算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尾数处理:

(一)印花税:1、应纳税不足1角的,免纳;2、应纳税在1角以上的,尾数一般“四舍五入”;3、财产租赁合同超过1角但不足1元,按1元纳税。

(二)车船使用税:1、车辆净吨位尾数:“四不舍,五要入”;2、船舶吨位尾数:“四舍五入”;3、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按1吨计税;4、(1)拖拉机挂车按载货汽车净吨位的5折计税;(2)机动车挂车按载货汽车净吨位的7折计税;(3)拖轮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税(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5折,载货部分按规定计税。

二十六、所得税的征收方法与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1)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交、年终汇算清缴;(2)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交,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会计决算及申报表,4个月内汇算清缴。

2、外资所得税:(1)按年计算、分季预交、年终汇算清缴;(2)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交,年终4个月内纳税申报,5个月内汇算清缴。

3、个人所得税:一般在取得应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申报缴纳。

(1)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所得,在次月、每次取得后7日内预交,年终3个月内汇缴。

(2)采掘、远洋等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所得,可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计算;个人若在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在境外税款结清后的30日内申报,如在境外免税或取得收入时已结清税款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申报;一次性取得承包所得的,自取得所得起30日内申报。

(3)独资合伙企业:一般同+年终30日内申报;若在年度中间合并、终止时,在终止60日内汇算清缴

二十七、增值税适用13%的具体范围:

(一)不属于饲料: 1、直接用于饲养的粮食;2、饲料添加剂

(二)不属于粮食:1、方便面;2、挂面;3、副食品;4、熟食品;5、速冻食品及淀粉。

(三)不属于动物毛绒:洗净毛、洗净绒;(四)不属于农业运输机械:农用汽车;(五)不属于渔业机械:机动渔船;(六)不属于矿产品:原油、人造原油、井矿盐;(七)不属金属矿选产品:经冶炼的或化学方法生产的有色金属化合物;(八)不属非金属矿选产品:经焙烧、加工的产品。

二十八、营业税征收范围注意点:

1、“地下铁路的运营”不属铁路运输;“市内公共交通”不属公共交通2、“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不属金融商品转让,不征营业税;3、有线电视台“初装费”属建筑业,不属文化业;“电话安装”属邮电通信,不属建筑业;“广告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不属文化业;“广告代理”属于广告业,不属代理业; 4、“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 属服务业,不属转让无形资产;5、“航空、钻井、爆破勘探”属建筑业,不属服务业——其它服务业。

二十九、股权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

三十、预提所得税一般按收入全额计算纳税;特殊情况下可扣除:(1)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营业税;(2)财产转让收入可扣税金、转让费及财产成本。

三十一、不作为工资薪金:1、企业所得税中:(1)雇员投资的股息;(2)调动的旅费及安家费;(3)独生子女费(4)离退

休支出;(5)为雇员支付的社保款;(6)企业负担的公积金;(7)福利支出;(8)劳保支出;(9)总局认定的其它。

2、个人所得税中:(1)差旅费(2)公务员及家属的补助(3)独生子女费(4)托儿补助。

三十二、关于包装物核算:

1、随同产品销售,不单独计价:借:营业费用;贷:包装物;2、单独计价:借:其它业务支出;贷:包装物

3、出租出借包装物的逾期押金应计入“其它业务收入”:(1)没收押金:借:其它应付款,贷:其它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2)   计提消费其它业务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4、作价随同销售,另外加收押金,逾期而没收的押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借:其它应付款;贷:营业外收入(差额),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消费税

5、黄酒、啤酒外酒类押金增值税、消费税的核算:

通过“营业费用”

三十三、房屋租赁收入征税:1、营业税;2、房产税;3、个人所得税。

三十四、工资费用的税前扣除: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可作为计税工资总额,但福利人员工资不可。

三十五、1、在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中: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使用权转让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不属于财产转让收入;2、在印花税中: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商标专用权(并非商标注册权)版权财产所有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不属于技术合同,但非专利转让专利申请转让属于“技术合同”。

三十六、消费税重要税率:

1、卷烟:(1)定额:每标准箱150元;(2)比例:每条50元以上的:45%;每条50元以下的:30%

2、酒:(1)定额:每斤0.5元;(2)比例: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

三十七、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一)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当期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

  2、当期免抵退不得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当期不得免抵税额抵减额

  3、当期不得免抵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综上:当期应纳税=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二)1、免抵退税=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退税率—免抵退抵减额

      2、免抵退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综上:免抵退税=(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注:“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是指企业存在进料加工业务时。

三十八、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及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区别与联系:

     1、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直接收款)的:(1)开具时限:收到货款的当天;(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凭据,并将提货单交买方。

 2、采用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1)开具时限:货物发出当天;(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物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用其它结算方式:开具时限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