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燕价格大概多少钱:山西公安厅制证中心12年赢利4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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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安厅制证中心12年赢利492万元

2011年12月27日 18:58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1999年至2010年10月,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证中心隐瞒身份证制作材料进销差价,收入累计492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三公消费”
资料配图:身份证制证中心。 赵敬东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身份证制作也成山西省公安厅直属部门的生财之道。据山西省纪委通报,经查证,1999年至2010年10月,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证中心隐瞒身份证制作材料进销差价,收入累计492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加班餐费、汽车修理费、燃油费、接待费等。

  12月27日,山西省纪委在其网站公布2011年九起单位违规私设“小金库”典型案件。案件涉及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山西煤监局机关服务中心下属公司、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等。

   新华网消息称,目前,山西省上述典型案例中,已有12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包括1名厅级、3名处级和5名科级领导干部。

  2011年5月23日,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李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中纪委印发的(2009)7号文件曾明确,所谓“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上述文件称,“小金库”的设立形式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财政部曾发布公告称,2009年中国在各地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清理“小金库”专项行动。2011年是清理行动的最后一年,但是,全国又新发现各类“小金库”8202个,涉及金额28.46亿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金库”广泛存在,有着复杂的体制和制度根源。要清理小金库,就必须强化财政收支的全面、细化、透明。“否则,‘小金库’就会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通报的九起 “小金库”案件

  一、山西煤监局机关服务中心下属宝石公司

  2006年至2010年12月,山西煤监局机关服务中心下属宝石公司,将煤矿补偿款、抵押借款、经营煤站押金、铁矿承包费、煤炭服务费以及往来款,共计1.47571亿元,分别存放公司法定账册外的其他账户。

  同时,宝石公司原总经理冯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公司182.45万元(含孽息13.45万元)的“小金库”公款据为己有,其行为涉嫌贪污。

  目前,冯某已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

  2003年至2011年,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采取收入不入账、转移资金、隐瞒收入等方式,在经营科、财务科、劳动服务公司、招待所、幼儿园设立“小金库”,共计3002万元,结余373万元,欠款挂账结余147万元。

  同时,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关某还涉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隐瞒身份证制作材料价差

  1999年至2010年10月,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证中心隐瞒身份证制作材料进销差价,收入累计492万元,用于治安总队加班餐费、汽车修理费、燃油费、接待费等支出。

  2011年5月23日,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李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山西长治市煤炭局在下级单位列支费用设立“小金库”

  2008年1月至2010年10月,长治市煤炭局在山西省煤炭设计院长治分院,列支现金补贴和实物福利290万元,同时,山西省煤炭设计院长治分院购置4部轿车,供煤炭局领导使用。

  2011年11月9日,长治市煤炭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五、山西运城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截留收入

  1999年至2010年,运城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通过该站检测中心、试验中心、“顺通”中心等,收取各项费用2923.098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此项资金由原站长焦某签批支出2810.39万元。同时,焦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

  2011年1月,焦某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对其涉及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山西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虚开发票套取资金

  2010年12月,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原所长卢某,安排副所长贾某、原会计白某,把年终结余的财政拔款专项业务经费,通过与该所有业务往来的3家企业,采取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现金33.77万元。除支付相关费用外,余款21万余元以白某名义存入银行,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2011年9月,卢某被留党察看、行政撤职;贾某被行政记过;白某被行政记过,并调离会计岗位。

  七、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公款私存

  2007年4月以来,太原市杏花岭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原会计侯某,私自将单位的房租款、暖气费、入网费、代收水电费等收入111万余元,存入个人账户,用于上交财政、交水电费、交暖气费、接返信访人员、处理信访问题、建单位食堂、加班补助、工作用餐、汽油费等支出。

  2011年10月,侯某被行政记过,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分管财务的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某,被行政警告。

  八、山西阳泉市第十中学截留收入

  2004年以来,阳泉市第十中学原校长王某,安排学校财务人员将本校部分房屋出租费、赞助费收入等82万余元截留,设立“小金库”,并支出75万余元。同时,王某还涉嫌其它犯罪行为。

  2011年4月,阳泉市纪委将王某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阳泉市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山西忻州市卫生局医政科业务收入不入账

  2004年以来,忻州市卫生局医政科原科长苗某,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用书出售差价款5.4万元、“精神麻醉类药品购买印鉴卡”出售款0.965万元,除支付省卫生厅工本费0.43万元外,余款5.9万余元由苗某个人保管。

  2011年9月,苗某被免去医政科科长职务,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