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边怎么玩:再論契丹語“天干五色說”(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14:08

四  “天干五色說”之再檢討

 

辛兌鉉首先提出的“天干五色說”,僅僅是參照蒙古語和滿語五色紀年法而推導出來的一種假說,並沒有提供任何契丹語文學的證據。直到上世紀80年代初,即實、劉鳳翥先生才開始嘗試運用契丹小字資料來論證此說,指出《郎君行記》首行  (大金國)之,其本義為“金”,引申義為“黃”,故用以指代天干之戊、己,正合於前人天干對應五色之說。[33]

近年劉鳳翥先生又在新出土的契丹小字石刻資料中發現了有利於“天干五色說”的新證據。契丹小字《蕭居士墓誌》第15行有如下的紀年方式:

 

     

  黑   龍  

 

該墓誌刻於金世宗大定十五年(1175),這裡說的“黑龍年”即指壬辰年(大定十二年)。也就是說, 等同於天干的 、(壬或癸),指代十二支之辰。按契丹小字《梁國王墓誌》第23行中的 (於曷魯爾山),與漢文《梁國太妃墓誌》的“於黑山”相對譯,可知一詞的詞根義為“黑”。[34]由此可以推知,、 與同義,本義為“黑”,其音値可構擬為[x?r-u],從而為“五色說”提供了一個新的證據。[35]

我們在上文中討論了耶律良契丹語名字的問題,這個問題將有助於我們進一步探討天干中(庚、辛)的本義。《遼史·耶律良傳》曰:“耶律良,字習撚,小字蘇。”據此,知其漢名為良,蘇為其契丹語小名,習撚為其契丹語第二名。但《遼史·道宗紀》卻又稱其為“耶律白”。如清寧六年五月戊子,“監修國史耶律白請編次禦製詩賦,仍命白為序”,此事亦見於《遼史·耶律良傳》:“清寧中,……奏請編禦製詩文,目曰《清寧集》。”又《道宗紀》咸雍二年七月癸丑朔,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耶律白(為)惕隱”;六年六月乙酉,“以惕隱耶律白為中京留守”;同年八月丙子,“耶律白薨,追封遼西郡王”。以上諸事亦皆見於本傳:“咸雍初,同知南院樞密使事,為惕隱。出知中京留守事。未幾卒,帝嗟悼,遣重臣賻祭,給葬具,追封遼西郡王。”

耶律良為什麼會被稱為耶律白?這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關於其漢語名字與契丹語名字之間的關係,學者們曾提出不同的推測。即實先生認為,其漢名良可能是其契丹語第二名“習撚”的意譯,[36]此說純屬臆測,不足取信。而沈匯先生則認為耶律白之“白”當是“習撚”的意譯,其依據是,達斡爾人有居喪帶孝服白之俗,達斡爾語xieniɡi(孝服)與“習撚”音近,其原義可能就是“白”。[37]孫伯君先生亦從此說,但又謂耶律白為其漢名,“白”與“習撚”應是名和字的關係。[38]這種說法也很難讓人相信。上文指出,耶律良的契丹語第二名 (習撚)以 (?n)收尾,當讀作[sin?n],與達斡爾語中xieniɡi(孝服)一詞的詞尾差異明顯。至於耶律白顯然不可能是其漢語之名,因為其本傳已明確記載其漢語名為耶律良。

那麽,耶律白一名究竟應當如何解釋呢?即實先生曾有一個推測,謂“白”是其契丹語小名的意譯。[39]此說雖然未能提供任何證據,但卻對我們有很大啟發意義。《遼史·耶律良傳》記有其漢語名及契丹語小名和第二名,唯獨沒有漢語的字,但單一個“白”字顯然不大可能是其漢語表字。剩下惟一的可能性便是,“白”乃其契丹語小名(蘇)的意譯。

在契丹小字石刻中可以找到 與“白”義有關的線索。《蕭特每夫人韓氏墓誌》第29行銘文曰:[40]

 

 

  白   

 

此處 與 相通。按 一詞,可擬讀為[ku],《遼史·國語解》謂“孤穩,玉也”,與“孤穩”一詞音近,知其義為“玉”。[41]此處字作為(玉)的修飾詞來使用,故劉鳳翥先生姑且將其釋為“白”。這為我們將“白”推定為耶律良契丹語小名(蘇)之意譯提供了一個旁證。

由上述論證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契丹小字石刻中代指干支“庚、辛”的 字,在作為契丹人小名使用時,其譯音為“蘇”或“素”;而根據耶律良之名耶律白,可以推知的契丹語本義為“白”。筆者的這一結論為“天干五色說”提供了又一個重要的證據。

在已知 (庚、辛)之本義為“白”的前提下,我們可以進一步推知指代天干甲、乙的一詞的詞義。契丹小字《蕭居士墓誌》第33行銘文有云:[42]

 

             

 

雖然此段文字目前尚未被釋出,但能明顯看出這是兩句具有對仗關係的韻文,其中與 前後對應。在契丹小字中, 一詞通常用於指代天干“甲”或“乙”,故劉鳳翥先生根據“天干五色說”姑且將此句中之釋為“青”。根據前文得出的 之本義為“白”的結論,可以為劉鳳翥先生的上述釋義提供一個有力的佐證。墓誌銘詞以“白”與“青”對舉,在遼代漢文石刻中是有例可尋的,如統和二十九年《耶律隆祐墓志》云:“白鶴来空,青鸟告吉。”[43]由此看來,將此處引文中的 、 兩詞釋為“青”和“白”,應該是相當可信的。這樣一來,即可將 (甲、乙)一詞比定為“五色說”之青色。

綜上所述,根據契丹小字石刻及遼代漢文材料中所能找到的各種直接或間接的證據,目前我們已基本可以確定契丹語中(甲乙)、(戊己)、(庚辛)、(壬癸)四組天干的本義,應分別釋為“青”、“黃”、“白”、“黑”(參見表2),由此證明前人提出的“天干五色說”是可以成立的。本文首次為表示天干的 (庚、辛)一詞擬定了較為可信的音值[su],並據此推定其本義為“白”,在前人的硏究基礎上總算向前邁進了一小步。

 

表2 契丹語天干釋義一覽表

契丹小字

 

 

契丹大字

 

 

 

 

 

天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釋  

 

附記:本文承蒙劉鳳翥、劉浦江先生悉心指導,並承張少珊先生提供契丹大字資料,謹致謝忱。 

 

此文原刊《文史》2011年第4期。 


* 作者陳曉偉,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研究生。本文係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重大項目“契丹文字與遼史、契丹史:跨學科的民族史研究”(項目號:07JJD770090)成果之一。

[1]以上五詞各有兩種常見寫法,其中 與 、 與 可以通用,至於 與 、 與 的不同寫法,有學者認為是代表詞性陰、陽的區別。

[2]辛兌鉉《契丹文哀冊に就て》,朝鮮京城青丘學會《青丘學叢》第28號,1937年5月,第9—13頁。

[3]山路廣明《契丹製字の研究》,アジア·アフリカ言語研究室刊行(東京),1956年,第28—36頁;王弘力《契丹小字墓誌研究》,《民族語文》1986年第4期,第65—66页;即實《天干語義解》,見氏著《謎林問徑——契丹小字解讀新程》,遼寧民族出版社,1996年,第285—304頁。愛新覺羅·烏拉熙春《契丹語與蒙古語》,見同氏《契丹語言文字研究》,京都大學東亞歷史文化研究會(京都),2004年5月,第67—68頁。

[4]厲鼎煃《義縣出土契丹文墓誌銘考釋》,《考古學報》第8冊,1954年12月,第208頁。

[5]閻萬章《錦西西孤山出土契丹文墓誌研究》,《考古學報》1957年第2期,第72—74頁。

[6]黃振華《契丹文天干名稱考》,《考古與文物》1985年第4期,第93—95頁。

[7]愛宕松男《契丹Kitai文字の解讀について》,原刊《東北大學文學部研究年報》第7號,1956年12月,後收入氏著《愛宕松男東洋史學論集》第3卷《キタイ·モンゴル史》,三一書房(東京),1990年,第13—16頁。

[8]見魯寶林等《北鎮遼耶律宗教墓》,《遼海文物學刊》1993年第2期,第41頁。

[9]見李文信《義縣清河門遼墓發掘報告》,《考古學報》第8冊,1954年12月,圖版九。

[10]見梁振晶《阜新四家子遼墓發掘簡報》,遼寧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遼寧考古文集》,遼寧民族出版社,2003年7月,第131頁及本書末附該墓誌的拓本照片。

[11]參見劉鳳翥《契丹小字〈耶律宗教墓誌銘〉考釋》,《文史》2010年第4輯,第204頁。

[12]即實《〈福留墓誌〉臆解》,見氏著《謎林問徑——契丹小字解讀新程》,第99頁。按即實先生所謂《福留墓誌》即《蕭令公墓誌》。

[13]《遼史》卷九六《耶律良傳》,中华书局,1974年,第1398頁。

[14]參見劉浦江《再論契丹人的父子連名制——以近年出土的契丹大小字石刻為中心》,《清華元史》創刊號,商務印書館,2011年。

[15]見前揭梁振晶《阜新四家子遼墓發掘簡報》,《遼寧考古文集》,第131頁。

[16]即實《〈糺鄰墓誌〉校抄本及其它》,《內蒙古大學學報》1991年第1期,第106頁。

[17]向南編著《遼代石刻文編》,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53頁。

[18]山路廣明《契丹製字の研究》,第47頁。

[19]即實《天干語義解》,第301—304、440頁。

[20]愛新覺羅·烏拉熙春《契丹語與蒙古語》,第68頁。

[21]閻萬章《錦西西孤山出土契丹文墓誌研究》,第73頁。

[22]黃振華《契丹文天干名稱考》,第93—94頁。

[23]愛宕松男《契丹Kitai文字の解讀について》,第13—16頁。

[24]參見前揭即實《〈福留墓誌〉臆解》,第99頁。

[25]見劉鳳翥、青格勒《契丹小字〈蕭特每·闊哥駙馬第二夫人韓氏墓志銘〉考釋》,張希清等主編《10—13世紀中國文化的碰撞與融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84—485、488頁。

[26]見蓋之庸、齊曉光、劉鳳翥《契丹小字〈耶律副部署墓誌銘〉考釋》,《內蒙古文物考古》2008年第1期,第96、100頁。

[27]劉浦江、康鵬《契丹名、字初釋——文化人類學視野下的父子連名制》,原刊《文史》2005年第3輯,收入《松漠之間——遼金契丹女真史硏究》,中華書局,2008年,第136頁。

[28]見清格爾泰、劉鳳翥等《契丹小字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第503頁。

[29]沈匯《契丹小字石刻撰人考》,《考古與文物》1982年第6期,第94—96頁。

[30]見前揭李文信《義縣清河門遼墓發掘報告》,圖版九。

[31]一詞,沈匯先生譯為“沈州(之)”,日本學者豐田五郎將其改譯作“愼州(之)”,今從之。參見豐田五郎《關於契丹小字的幾點探索》,《內蒙古社會科學》1991年第3期,第106頁。

[32]見前揭清格爾泰、劉鳳翥等《契丹小字研究》,第92—93、105頁。

[33]即實《關於 、 二字》,《內蒙古大學學報》1982年第3、4期合刊,第158—163頁;劉鳳翥《契丹小字解讀再探》,《考古學報》1983年第2期,第265—266頁。

[34]萬雄飛、韓世明、劉鳳翥《契丹小字〈梁國王墓誌銘〉考釋》,《燕京學報》新25期,第140頁。

[35]郭添剛、崔嵩、王義、劉鳳翥《契丹小字金代〈蕭居士墓誌銘〉考釋》,《文史》2009年第1輯,第238—239頁。

[36]見前揭即實《〈福留墓誌〉臆解》,第99頁。

[37]沈匯《契丹小字石刻撰人考》,《考古與文物》1982年第6期。

[38]孫伯君、聶鴻音《契丹語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116頁。

[39]見前揭即實《〈福留墓誌〉臆解》,第99頁。

[40]見前揭劉鳳翥《契丹小字〈蕭特每·闊哥駙馬第二夫人韓氏墓志銘〉考釋》,第489頁。

[41]參見前揭清格爾泰、劉鳳翥《契丹小字研究》,第89、94、113頁。

[42]見郭添剛、崔嵩、王義、劉鳳翥《契丹小字金代〈蕭居士墓誌銘〉考釋》,《文史》2009年第1輯,第255頁。

[43]見劉鳳翥等編著《遼上京地區出土的遼代碑刻彙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圖版第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