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uldhavedone的意思:贪官缘何“识得破”却“忍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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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缘何“识得破”却“忍不过”?

  11月10日,因受贿230余万元,浙江省桐乡市规划建设局原局长王为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王为民在谈及他与老板“朋友”的利益交往时说:“我明白迟早会死在他手里,但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自己实在难以抗拒。”(11月23日《检察日报》)

  王为民的这种明知是违法却难敌诱惑的心理,不由让笔者想起《醒世恒言》中薛录事化身为鱼的故事,说的是薛录事于高烧昏迷中化为鲤鱼跃入湖中,恰遇渔夫垂钓,他明知饵在钩上,吞之祸身,但耐不住饵香扑鼻,怀揣侥幸心理,张口咬之,终被钓住。对此,作者冯梦龙的评点入木三分:“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

  明知饵中有陷阱,却抵挡不住诱惑,结果落了个被钓的可悲下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结果落个被食的可叹下场;而细观如今现实生活中,这种“识得破”却“忍不过”的翻版并不鲜见, “薛录事”式的贪官是不时见诸报端。细细琢磨,王为民、王先民、文强、李少红、张美芳之流,作为党多年精心培养的干部,不可能不明白廉洁为官的基本要求,不可能不清楚贪欲害人的道理,缘何敌不过金钱的诱惑,屡屡“前腐后继”?笔者认为其原因在于四点:

  懂得学习武装头脑的重要,却敌不过享乐的诱惑。纵看诸多贪官的忏悔,皆明白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加强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然而,不少领导干部尽管明白这个道理,却还是走上腐败道路,而他(她)们的腐败堕落往往是疏于学习,最先从思想作风防线上决口,贪图身边一些“有心之人”为其精心营造的“享乐天堂”,陶醉于低俗糜烂的“温柔陷阱”,最终走上邪恶之路。正如原恩施州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希宁在忏悔录中所说:“放弃了政治理论学习,什么党纪政纪、什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统统甩到了脑后,到后来就经不起种种诱惑,不该去的地方去了,不该玩的玩了。自己变坏了,还感觉不到,反而认为这就是生活!”

  懂得廉洁从政的底线,却敌不过金钱、贪欲的诱惑。廉洁从政是对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为官者必须坚守的底线,“廉洁奉公”四个字来说,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可能不懂得,不可能不明白,然而,还是有领导干部不能长期坚守廉洁的底线,敌不过金钱的诱惑、贪欲的支配,从而把手中的权力和地位变为谋私的工具,甚者还认为以权谋私是正常现象。

  懂得权为民所用的要求,却敌不过“一手遮天”专权的享受。“权力来自人民,须用之人民”,每个领导干部都懂得这个道理。然少数领导干部却不能把职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舞台,而是把权力当做是自己身份的体现,是自己价值的显现,大搞一言堂,单位事务“一手遮天”,久而之久,单位变成了自己一个人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拿什么就拿什么,从而在痴迷自我玩弄的权术中迷失方向。

  明白法纪的威严,却敌不过“侥幸”的心理。国家对腐败行为,历来是“零容忍”,也是违者必究,国家对腐败的打击力度和惩治决心,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可能不知,然而,少数领导干部还是怀揣侥幸心理,背地里干着腐败的丑事,正如王先民说:“我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任登宏被查是他运气不好,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就是这种侥幸心理,最终将其送进了监狱。

  事实胜于雄辩地证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只有时时刻刻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理论素养,保持思想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时时刻刻的把“廉洁奉公”作为自己坚守的底线,做到“不为浮华所惑,不为名利所动”,耐得住艰苦,守得住清贫,顶得住歪理,抵得住诱惑,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时时刻刻的把职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舞台,正确对待名利,视个人名利淡如水,视人民利益大如山;时时刻刻以法纪为戒,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既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还要遵守党的组织的纪律;既要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还要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只有这样,才能在廉洁与腐败的较量中赢得主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方能既“识得破”,还“忍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