锆石和钻石的区别图片:“问题电梯”绕不过“三问”(公民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9:55:57

“问题电梯”绕不过“三问”(公民论坛)

福州 晓娟

《 人民日报 》( 2011年12月27日   19 版)

  杭州市萧山区非法拼装电梯问题曾引起广泛关注。如今,已查出的“问题电梯”全部封停,出具失实检验检测结果的检验员单某被立案调查。据报道,迄今为止,技术监督部门只发现单某一名责任人,似乎在这一回收、翻新、倒卖报废电梯灰色产业链上,只有一名违法者。

  “问题电梯”的“水”看来很深。要说单某一人就能炮制出震惊全国的大案,很难让公众相信。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屡屡触动百姓的神经。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显示,我国电梯数量已达200万台,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保障电梯安全已成为事关民生的大事。笔者认为,在频发的电梯事故背后,每一起都绕不过“三问”。

  首先,采购环节是否公开透明?作为采购电梯的单位,由于一次性采购数量较小,往往不会聘请专业公司参与采购,而本单位又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因此问题电梯比较容易蒙混过关。如果在采购环节再掺杂开发商压缩开发成本、领导交待、部门推荐甚至经办人员中饱私囊等腐败行为,就必然为今后的使用安全埋下隐患。

  其次,监管过程是否落实到位?按理说,非法拼装电梯、报废电梯改装、电梯超期服役等问题应当比较容易发现。但现实的情况是,在生产、安装、运行、维护等环节,某些监管部门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非但没有担负起公众安全“看门人”的责任,反而成了问题电梯违法运营的护身符。往往是出了大事后,监管才姗姗来迟。

  再次,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滞后?当前,对电梯安全监管缺乏必要和专门的法规约束。比如,对报废电梯管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报废电梯被不法分子收购、拼装、倒卖之事屡见不鲜。现实生活中,更鲜有责任人因为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承担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美国对电梯安全的管理就非常严格,许多劳动安全管理部门获当地立法机关授权,将电梯的监督管理从劳动安全扩大到公众安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生产企业负责人将被以业务过失致死罪追究责任,并且永远退出电梯市场,监管单位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和经济处罚。

  面对悲剧,公众期望相关部门及人员对电梯安全真正负起责任来,失职者、失察者应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