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view彭林公司价值:人生的很多无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14:36:28
 

发在报刊上的文字,曾经给我惹了好几次“祸”,所幸没有一次伤害到我。但这也并不是庆幸,因为我所写的文字,不论是什么体裁的,我都本着一个原则: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不脱离事实,这也为我几次的“事件”起到了“护身符”的作用。


第一次是我84年初中刚毕业,在父亲单位下属的知青厂上班。当时知青厂在街边有一个食堂,半对内半对外。当地一家防疫站来检查后,贴了封条,理由是卫生不合格。厂长是个头脑灵活的中年人,托人找关系,并在食堂内请防疫站的人喝了一顿。结果是,再次开业。当时年轻气盛,便以小品文的形式写了此事,投给报社,竟刊用了。可见那时的风气不比现在嚣张,人也比现在“见识”少,换成现在已是见怪不怪了。报纸刊发后,厂长叫我去,屋里已是满满的人,开会:此事别声张,千万不要让防疫站知道是我们厂的人写的……


第二次是我去市内某副食商店买干豆腐,那时的副食商店还都是国营的,卖的干豆腐不仅厚,且吃着掉渣。我写了一篇《干豆腐厚似小棉被》的小文,投给了报社。几天后,豆制品厂的办公室主任、车间主任和司机一行三人,到知青厂找我,大有兴师问罪之势。因为当天上午的报纸上登出了我写的文字。


当他们了解到我的确是在市内某国营带领买的干豆腐后,口气明显软了。他们怀疑我的干豆腐是在我家附近的小镇上买的,那里的干豆腐多是个体小作坊的,不是由市里豆制品厂统一供货。

再后来,开始写法制稿,遇到的麻烦可想而知。但是,唯一化干戈为玉帛的,就是没有一篇稿件脱离事实。事实确凿,条理清晰,官司不用打。最后一次是朋友的水官司,又招惹了当地的自来水公司。公司财大气粗,派人直接到报社兴师问罪,编辑电话打给我,我安慰编辑同时向她保证:不用怕,这是事实存在的……


这事过后,在外地的朋友得知,也竟抄了自家新入住不久的家居内的水表,再乘以每吨水的价格,得出的额数和自家交费收据对比,发现自家水费内还存留100多元。可是,门口的催交水费单明明写着“欠费”。电话打过去斥问,在事实面前,对方说待查明后再回复。第二天电话回过来。找回了这100多元的水费。


记得一次朋友聚餐上,我说了这事,无非是让大家小心其间的陷阱,以免吃亏。一位在公安工作的朋友说,他办的一个案子,被检察机关借故退回来了。他怀疑其间当事人托关系求了检察机关。问我敢不敢揭露其中的猫腻,我连连摆手,这个是惹不起的,不是什么事和什么部门都敢招惹的,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蝼蚁而已。


人说人老尖,马老滑。车越开越胆小,我觉得文章也是越写胆越小。少了血气方刚,少了正义凛然,唉!我亦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