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群发推广软件:关于印发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05:37:35
发布日期:2011-12-26 08:54:47 发布者:单金玉 来源: 【字体:小大】 浏览量: 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驻集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保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我县快速实战能力,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全县有关部门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反应能力,压事故、保畅通、抓秩序,以高度负责精神实现创快捷、迅速、周密,全面完成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工作任务。为我县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要求
集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干警工作时间必须处于临战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对于休息的同志,保持随传随到。接到报案后,先期处置干警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迅速向大队领导及县“110”指挥中心汇报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紧急接处警工作职责
接到上级指令或求助报警后,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根据案情携带必要的武器装备,集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干警5分钟内出警。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大队及县局指挥中心报告,并与各执勤中队协调作战,形成合力,真正做到:巡查不脱,查纠及时,出警迅速,打击有力。出警完毕后,应及时报告并填写出警记录。
四、接处警的等级、方法与步骤
接处警等级分为:一级处警、二级处警、三级处警。
一级处警:特大交通事故案件。
值班员接到一级处警指令,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及时通知路面执勤民警先期处置,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大队汇报,大队主要领导人和其他干警要迅速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性质分为现场维护组和查控,追堵组。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向上级各有关部门报告,需协查的通报友邻单位协查。
先期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由带班大队长负责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收集证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逃逸方向,竭力控制事态发展。
大队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首先确定现场的控制范围,决定抢救的方案和分流措施,追堵范围,请救友邻单位设卡检查,将损失和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
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采取抓获、追堵、灭火、抢险、施救、分流相应措施。
二级处警:重大交通事故、严重的交通堵塞。
三级处警:一般、轻微交通事故。
值班干警接到报案,须认真详细做好记录,用电台通知路面值勤干警,由路面值勤干警直接处警,处警结果后报大队。
五、交通分流
(一)将出警人员分为现场处置组和外围分流组,现场处置组负责及时排除堵塞原因,恢复交通,一时不能排除的,应立即通知外围分流组和疏导,外围分流组在没有接到分流指令前,应在离堵塞路段的相应距离控制车辆以便排除后的道路畅通。
(二)交通分流方法
半封闭入口,疏导为主,单向放行。
注意事项:
1.分流前,外围分流组携带分流交通标志牌,组织干警指挥疏导车辆。
2.应立即向集贤县局交警大队、集贤县人民政府、双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逐级上报,一般情况(指发生轻微、一般、重大交通事故等)不封闭交通,以疏导为主。特殊情况(指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聚众滋事拦车等),封闭交通,应立即向大队、支队逐级汇报,并得到上级批准。
六、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
一但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值班长组织干警召开现场分析会,做出侦破方案。
(一)发现或接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报告,值班干警应最大可能地问明现场人或报案人的身份、住址,案发的确切时间、地点、肇事车辆类型、车辆型号、颜色,装载情况、逃逸方向、现场遗留物、及事故现场目击者姓名、住址或单位,死、伤等情况并做好接报案记录。
(二)值班干警应立即向路面值勤干警发出指令,由路面值勤干警进行先期处置,另一方面立即与相关的友邻大队、卡口、收费站取得联系,通报情况,请其协查,并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向大队、支队汇报。
(三)先期处置干警到达现场后,立即抢救伤者,核实报案详情,查找线索,勘查现场,寻找证人。
(四)组织人员进行有目标的追缉。对协查单位查获的肇事嫌疑人和嫌疑车辆应及时派员前往甄别,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需带回中队进行讯问和查证。
(五)对交通肇事人、嫌疑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或滞留措施,收集有关证据对其立即讯问,确定事实,从速破案。对友邻单位要求协查。查获后应做交接登记手续。未查获后,也应及时告知原协查单位。
(六)对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和破案有功的人员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参加侦破逃逸案件有功的办案人员,应当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对擅离职守,贻误战机,徇私枉法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治安案件处置措施
(一)制止违法行为,控制违法行为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设置警示标志;
(二)组织追缉并布控查缉,堵截违法行为人或者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的车辆和驾驶员;
(三)疏散群众,排除险情,疏导交通;
(四)讯(询)问违法行为人、交通事故当事人、被害人和证人,扣押、提取违法犯罪证据;
(五)及时向值班民警和治安、刑侦部门报告案情及处置情况。值班民警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八、严重暴力性刑事案件处置措施
(一)根据现场环境,占据有利地形,划定警戒线和交通管理区域;
(二)制止犯罪行为,防止犯罪后果扩大,保护犯罪现场并设置警示标志;
(三)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群众,排除险情;
(四)控制和调查、讯问犯罪嫌疑人,严防其脱逃或者继续实施犯罪;
(五)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案情,必要时可以请求警务援助。
九、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一)了解事件原因、参与人数及影响交通、治安的程度,并立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同时劝告群众离开;
(二)现场外围设置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三)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劝说工作;对拒不离现场的,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秩序。
十、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事故处置措施
(一)及时救助遇险群众,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二)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维护现场秩序,指挥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四)对因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山洪爆发等)引发的重大交通堵塞,迅速组织警力,设定交通警戒线,采取有效措施,疏导车辆及行人,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秩序。
十一、一般和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一)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必须移动的,应当作出标记),向指挥中心报告,收集证据,寻找证人;
(二)等候事故处理人员前来勘查前,指挥、疏导车辆,人员从警戒区绕行,需要交通管制的请示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三)对有人员伤亡、公路设施损坏或者可能引起爆炸、起火的事故,应当及时采取疏散车辆、人员和控制现场等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通知医疗急救、路政和消防等部门赶赴现场;
(四)控制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肇事驾驶员逃逸的,应当及时布控查缉。
十二、非暴力性刑事案件处置措施
(一)制止犯罪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
(二)移交前看管、控制犯罪嫌疑人,防止其脱逃、行凶、自杀或毁灭罪证;
(三)划定警戒区域,保护现场,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四)开展现场访查,收集案件线索,了解案件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对作案后逃离现场的,还应当了解作案人数、性别、年龄、身高、体貌特征、衣着打扮、说话口音、携带物品以及实施犯罪的手段、工具和来去方向等;
(五)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六)疏散群众,排除险情;
(七)布控查缉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
(八)扣押犯罪工具及可疑物品;
(九)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十三、组织机构
(一)为有效地实施各类事件及重大交通事故案件的紧急处置预案,集贤县人民政府成立预警案件指挥领导小组。
总 指 挥:肖瑞来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黄英宝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 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亚军 县民政局局长
张 文 县卫生局局长
彭万江 县财政局局长
曹德国 县武警中队队长
齐振迁 县交通局局长
(二)预警事件及重大交通事故现场组织机构
1.组织指挥组
组 长:刘玉玺
组 员:一、二、三中队全体干警、负责事件现场组织指挥,调节协调等中队。
2.宣传通讯组
组 长:李晓宏
组 员:综合办全体。
负责紧急事件及特大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映,及时报告,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
3.现场救护组
组 长:佘建昭
组 员:外勤中队四、五、六、七、八中队。
负责事件、现场的急救保护,抢险证实等施救工作。
4.事故勘查组
组 长:关志勇
组 员:专案中队全体民警。
负责组织实施封闭、勘查现场等工作。
5.交通疏导组
组 长:董建国
组 员:业务大厅、女子中队全体民警。
负责事件及特大交通事故现场警,疏导群众及车辆等工作。
6.运输保障组
组 长:高惠友
组 员:行政办、全体民警。
负责食宿、车辆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
指挥部及成员部门职责:
指挥部:负责重大交通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或停止保障预案,决策应急重大事项。
县委宣传部:负责按规定及时报道应急及善后工作信息。
县财政局:负责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搜集政治犯罪案件的相关信息,协助核查犯罪案件真相,为打击犯罪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伤员救治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紧急调运救援储备物资、装备、器材、药品,积极进行救灾抢险、安置群众工作。
武警中队: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置行动,担负防暴、捕歼犯罪分子等任务。
县交通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保证应急交通通畅。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斌同志兼任。
十四、资金和物资保障
县政府设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和装备保障,资金由财政部门及时划拨。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加强情报信息建设,积极创重大交通事故预防、处置的能力。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同三、依饶、双桦三条高等级公路和县城主干道和部位的从业人员、交通警察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防范、应对重大交通事故活动的能力。
十五、其它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确定人员,保证运行。
(二)对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应予以表彰奖励。
(三)对工作失职、渎职、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重大交通事故信息。
(五)本预案由县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
目 录
一、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及要求
三、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四、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五、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分级标准
六、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七、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八、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九、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职责
十、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专家组成员联络表
十一、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监测预警网络
十二、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分布
十三、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大型救援设备及相关物资储备
十四、集贤县交通事故新闻媒体联络
一、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及要求
(一)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图

(二)信息报送要求
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如遇特别紧急情况,可用电话直接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履行其他常规报送程序。信息报送要做到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三、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一)可预警交通事件事前应急处置程序。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应急指挥部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启动应急预案;
2.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4.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5.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应急指挥部除采取三级、四级警报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
1.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二)交通事故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程序。
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乡(镇)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分级响应
接处警等级分为:一级处警、二级处警、三级处警。
一级处警:特大交通事故案件。
值班员接到一级处警指令,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及时通知路面执勤民警先期处置,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大队汇报,大队主要领导人和其他干警要迅速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性质分为现场维护组和查控,追堵组。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向上级各有关部门报告,需协查的通报友邻单位协查。
先期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由带班大队长负责指挥,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收集证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逃逸方向,竭力控制事态发展。
大队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首先确定现场的控制范围,决定抢救的方案和分流措施,追堵范围,请救友邻单位设卡检查,将损失和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
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采取抓获、追堵、灭火、抢险、施救、分流相应措施。
二级处警:重大交通事故、严重的交通堵塞。
三级处警:一般、轻微交通事故。
值班干警接到报案,须认真详细做好记录,用电台通知路面值勤干警,由路面值勤干警直接处警,处警结果后报大队。
3.组织指挥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处置
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5.保障行动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事件,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卫生、司法、消除等保障行动。
6.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按照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执行。
7.响应终止
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县政府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
8.后期处置
事发地县(区)政府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四、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发布单位
预案名称
县政府
《集贤县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五、集贤县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级别
预警颜色
标   准
特别重大
(Ⅰ级)
红色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危险品泄漏、爆炸等,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
(Ⅱ级)
橙色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危险品泄漏、爆炸等,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可能针对国道和高速公路的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
(Ⅲ级)
黄色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危险品泄漏、爆炸等,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可能针对省道和城市道路的不稳定事件,已经和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般
(Ⅳ级)
蓝色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危险品泄漏、爆炸等,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可能针对县乡道路和通村公路的不稳定事件,已经和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六、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
职   责
指挥部
负责重大交通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或停止保障预案,决策应急重大事项。
县委宣传部
负责按规定及时报道应急及善后工作信息。
县财政局
负责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
县民政局
负责紧急调运救援储备物资、装备、器材、药品,积极进行救灾抢险、安置群众工作。
县交通局、福利火车站
负责保证应急交通通畅。
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现场堪查、疏导交通、抢救伤员。
卫生局
负责组织医疗救护、伤员救治工作。
武警中队
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置行动,担负防暴、捕歼犯罪分子等任务。
七、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办 电
宅 电
手机
肖瑞来
副县长
4661033
13803696588
黄英宝
县公安局局长
4676155
13946668511
张 文
县卫生局局长
4693501
4693917
13946695177
彭万江
县财政局局长
4996655
4675091
13604681206
王 昕
宣传部副部长
4662657
13304885887
齐振迁
县交通局局长
4662391
13846907999
孙亚军
民 政 局
4661026
13946683099
张景林
福利屯火车站站长
2638202
15184684567
八、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职务
姓名
联系方式
职 责
主任
侯 键
4691361
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县局领导汇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救援伤员,疏导交通或进行交通管制。
副主任
刘玉玺
4693280
成员
孙铭爽
4695177
成员
刘 涛
4653336
九、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职责
组别
组成单位
负责人
职 责
物资保障组
县发改局
闫照玉
负责在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提供物资及财政保障。
县民政局
孙亚军
县财政局
彭万江
现场救治、疏导、管制交通组
交警大队
候 健
负责在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治,疏导、管制。
县人民医院
吴庆臣
十、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专家组成员联络表
类别
姓名
单位及职务
手 机
重特大
交通事故
关志勇
副大队长
13946615777
朴明胜
事故中队长
13846971555
安文清
事故中队副队长
13946678877
十一、集贤县交通事故应急监测预警网络
项目
监测机构
监测内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110综合报警台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负责110、119、120接警项目
杨朝波
110、122、119
13846925488
十二、集贤县交通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分布
行政
区划
队伍
(人数)
队 伍
负责人
单位及职务
办电
手 机
集贤县
50人
侯 键
副局长
4691361
13904885688
李晓宏
交警大队教导员
4692427
15636657777
50人
崔凤龙
县医院院长
4672147
13895877555
十三、集贤县交通事故大型救援设备及相关物资储备
物资及设备名称
数量
存储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抢险救援车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3945774686
举高消防车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3945774686
液压扩张机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3945774686
切割机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3945774686
机动电锯
1
消防大队
王小山
4694119
13945774686
十四、集贤县交通事故新闻媒体联络
媒体单位
联系人
职务
办电
手机
县委宣传部
王 昕
副部长
4662657
13304885887
张中滨
办主任
4662648
13555152666
县文广新局
王 学
局 长
4677101
13251695525
顾思成
办主任
4662224
13846928017
双鸭山日报社
驻集贤记者站
韩庆权
站 长
4662648
13945789258
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左友江
负责人
4662740
13895874502
主题词:公安 交通事故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3日印发
打字:刘夕源    校对:陈 兵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