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绒厨房用手套:(廿三)背驰的深度剖析(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05:50
(廿四)背驰的深度剖析(3)
(2010-03-01 13:46:31)转载▼
标签: 财经
股票
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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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势
缠中说禅
缠论
三类买卖点
趋势
背驰
分类: 《市场哲学的数学原理》
来本贴的人,耐心把所有的东西都看完了,真刀真枪的,拿理论把本博击倒,本博也不枉写一遭博客。
对于a+A+b+B+c这个典型走势来说,缠博原文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错误,本节专门指出一下。下面的蓝色字体是缠博《教你炒股票37》的原文。
没有趋势,没有背驰,不是任何 a+A+b+B+c 形式的都有背驰的。当说 a+A+b+B+c 中有背驰时,首先要a+A+b+B+c 是一个趋势。而一个趋势,就意味着 A、 B 是同级别的中枢,否则,就只能看成是其中较大中枢的一个震荡。例如,如果 A 的级别比 B 大,就有 a+A+b+B+c=a+A+(b+B+c),a 与(b+B+c)就是围绕中枢A的一些小级别波动。这样,是不存在背驰的,最多就是盘整背驰。 当然, 对于最后一个中枢 B,背驰与盘整背驰有很多类似的地方, 用多义性, 可以把 b、 c 当成 B 的次级波动。 但多义性只是多角度, 不能有了把b、c 当成 B 的次级波动这一个角度,就忘了 a+A+b+B+c 是趋势且 A、B 级别相同的角度。多义性不是含糊性,不是怎么干怎么分都可以,这是必须不断反复强调的。
其次, c 必然是次级别的, 也就是说, c 至少包含对 B 的一个第三类买卖点, 否则, 就可以看成是 B 中枢的小级别波动,完全可以用盘整背驰来处理。 而 b 是有可能小于次级别的, 力度最大的就是连续的缺口,也就是说, b 在级别上是不能大于 c 的。例如, 如果 b 是次级别, 而 c 出现连续缺口,即使 c 没完成,最终也延续成次级别,但 c 是背驰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就算是,最终也要特别留意,出现最弱走势的可能性极大。
还有,如果 a+A+b+B+c 是上涨, c 一定要创出新高;a+A+b+B+c 是下跌, c 一定要创出新低。否则, 就算 c 包含 B 的第三类买卖点,也可以对围绕 B 的次级别震荡用盘整背驰的方式进行判断。对 c 的内部进行分析,由于 c 包含 B 的第三类买卖点,则 c 至少包含两个次级别中枢,否则满足不了次级别离开后次级别回拉不重回中枢的条件。这两个中枢构成次级别趋势的关系,是最标准最常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继续套用 a+A+b+B+c 的形式进行次级别分析确定 c 中内部结构里次级别趋势的背驰问题,形成类似区间套的状态,这样对其后的背驰就可以更精确地进行定位了。
第一段没有什么错误,错误在第二段。原文说,c至少包含一个对B的第三类买卖点,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根据“缠中说禅走势中枢中心定理一:走势中枢的延伸等价于任意区间[dn,gn]与[ZD,ZG]有重叠。换言之,若有Zn,使得dn>ZG或gn另外,文中刻意强调背驰和盘整背驰的判断方法是不一样,这也是个问题,其实是一样的,不过对于最后的结果,从更大的角度来看,是不一样的,但是判断方法,完全一样。
注:本文一出,会有很多人来谩骂了,但是在张嘴之前,请把逻辑关系理顺,如果c中是存在对B的第三类买卖点的,那么“中枢定理三”和“中枢中心定理一”和“第三类买卖点定理”就全部都错了,如果这3个定理是正确的那么c就一定不包含对B的第三类买卖点。不要给我说什么缠说的就是正确的,难道缠说自己的理论是逻辑的,他自己就可以排除在逻辑之外?非常正式的告诉某些人,缠中说禅就是错了,某些人心中完美无缺,比神还神,从来不会犯错,说出来的话就是真理的缠中说禅就是错了。他能错一次,就能错两次!
还是春节提出的问题,你知道缠博原文有多少是他随手写出来的东西,这些东西,又有多少是不科学的,甚至是多余的。稍微给自己的脑袋按一根半根筋,想想。
这一节课,再次给那些盲目崇信,不加思考的人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如果你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如果你很容易的就被文字的情绪感染,你真的可以掌握缠论吗?好多人一年复习原文好几遍,都复习的什么玩意。
最简单的,什么是当下?当下不是什么狗屁走势判断,是对已存在现实的承认和直面,当下的当下和以后的当下都是当下,股票的当下和生活的当下都是当下,你真的能在所有事情的所有当下都保持当下吗?
就这一节的问题,仔细讲起来,会涉及同级别分解,中枢定理,中枢延续定理,第三类买卖点定理,中枢中心定理,以及背驰转折定理等多个内容。本博在这里等候任何人的挑战,本博就看看,谁能真正的将理论整体,融汇贯通。
到现在,争论的焦点在于,类中枢,是否比同级别的中枢的级别低。为了避免歧义,上述内容表述为,由a+b+c构成类中枢,是否比由a+b+c构成的中枢的级别低。
这个东西,根据中枢定义,连续三段次级别重叠构成中枢。这里并没有特别说明类中枢和中枢的区别,所以两者的级别应该是一样的。
认为不一样的人,只要在原文中找到类中枢比中枢级别低的证据,本人就认错。注意,任何其他人理解的,都不作数,必须是原文。
临睡前补充一句,对于妄图通过改变“第三类买卖点定理”内容,来证明上述问题的人,你想都不要想。再说了,即便你修改了定理,还是说明缠中说禅错了!本博都没有胆子改这个东西,最好弄清楚什么是根本。再来讨论的,只有证明类中枢比同级别中枢级别低,这一条路来反驳本博。
2:24:55
脑袋很乱睡不着,来这里说几句话。本文最初只是为了证明缠错了,请各位注意,缠说的是c中必然包含对B的第三类买卖点。只要本博能够证明,c中不必然包含对B的第三类买卖点,缠就已经错了。而本博一直在证明的,是c中必不然包含对B的第三类买卖点。换言之,到后来,这里已经是纯粹讨论理论。所以才有了上面的问题。问题留在这里,慢慢搞吧,直到搞清楚为止。这个问题不是什么狗屁比喻或者角度可以解决的。也不要拿什么所谓“学长”的头衔来得瑟,本人连缠说的话都能推翻,还在乎你个学长?至于那些污言秽语之辈,本博对你们无语……
以下是《教你炒股票54》原文:例如,g0d4= g0d1+(d1g1+g1d2+d2g2)+(g2d3,+d3g3+g3d4)这样的分解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括弧中的两个同级别中枢之间没有次级别的连接。注意用词哦,这里说,括弧中的两个中枢,是同级别中枢,之所以不允许这样分解,是因为两个中枢之间,不存在次级别连接。请看清楚,不允许这样分解的原因是因为,没有次级别连接,不是因为,两个中枢的级别不同。原文非常明确的指出,这是同级别中枢!同时,原文也否定了,将g2d3+d3g3+g3d4作为一个整体考虑的情况。
原文另一段内容:
g0d4= g0d1+(d1g1+g1d2+d2g2)+g2d3+d3g3+g3d4
= g0d1+d1g1+g1d2+(d2g2+g2d3+d3g3)+g3d4
d4g4是盘整背驰后的正常反弹,针对上面第一种分解,这只是第三类卖点后向一个新的同级中枢移动或形成更高级别中枢的一个中间状态,g4d5这段也是;针对第二种分解,由于g4=d2,所以d4g4是(d2g2+g2d3+d3g3)的中枢震荡,d5g5这段也是。
有人可能要问,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哪种分解?其实,哪一种都可以,但第一种,由于在中间状态中,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所以对短线操作指导不足
原文非常明确的表述,这是一个中间过程,不属于前面的中枢。
在此,非常感谢慧音,为本博在第54课找到了如此充实的论据。另外请诸位注意,本博以上论断,全部用缠论定理,以及缠博原文给出,诸位是最信任这个东西的,所以各位还是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同时需要强调的是,这不是本博对原文的理解,这就是原文!!!
下面贴一张图,证明一下,c中不必然存在对B的第三类买卖点。再次强调,只要本人证明了,不必然,缠就错了。

这是这几个的上证5分钟图,各位看到最后一个中枢之后,有第三类卖点出现吗?
按照缠博原文,对a+A+b+B1+B2+B3+c+d+e走势进行如下分析:
上述走势中,a、b、B1.B2.B3.c、d、e,都是级别相同,都是A的次级别。
该走势=a+A+b+(B1+B2+B3)+c+d+e=a+A+b+B+c+d+e。设c+d+e=t,代入公式,得到:
该走势=a+A+b+B+t,显然如果t的级别和b是相同的,则该等式成立,t是B的波动。但是原文讲,t的级别和B是相等的,因此该等式不成立。因此,c+d+e不能当做B的波动。
各位,看的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