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销培训:社会热点“人物”【2011年大盘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15:16:07

[点评]她用善良和高尚的品格维护着社会的“良心”和“道德”。被广大媒体和公众热捧为“最美奶奶”。

·【陈贤妹:捡起人性的“拾荒者”】
    事件回眸:陈贤妹,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岩口村人。2011年10月13日,一名两岁零四个月的女童王悦在广佛国际机电五金城一街道先后被一辆面包车和汽车两次碾压,18名路人视而不见、见死不救,“拾荒者”陈贤妹救起女童并找到孩子家长。此事引起媒体关注,全社会为陈贤妹平凡的举动所折射出的高尚的品格所感动。[详细]

[点评]社会道德滑坡批评声中,她用行动践行了中国人的“美德”。而她,以身挡车被称为“最美女孩”!

·【刁娜:以身挡车上演“最美”传奇】
    事件回眸:刁娜,南山集团旅游公司的员工。2011年10月因救助受伤女孩而不慎被过往汽车撞断了腿,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刁娜被撞断的右腿逐渐愈合。随后,刁娜的事迹流传开,被称为龙口“最美女孩”。龙口市政法委、龙口市委宣传部正在按程序为刁娜申报“见义勇为”奖和“道德模范”称号。[详细]

[点评]铁路事故是不幸的,小伊伊是幸运的,她得到了全社会应有的关爱和温暖。愿这样的“爱”更多一些!

·【小伊伊:高铁事故中最后一名获救者】
    事件回眸:伊伊,本名叫项炜伊(项伟伊),2011年2岁半,温州人。“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最后一个获救的“奇迹女孩”,其父母已双双遇难。7月28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温州市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看望伊伊。8月14日,小伊伊的家属在网上发出《请保住伊伊的双腿!致铁道部的一封公开信》,恳请政府部门和医学专家帮助小伊伊。之后铁道部邀请北京专家赴温州对小伊伊进行会诊,并进行手术。8月16日,卫生部再派4名专家赴温州会诊。
    10月18日,伊伊左腿进行拆线,重新练习走路。珠海市一位政协委员陈利浩,也是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帖表示凡转发一次微博,将为小伊伊捐款一元,结果24小时内微博转发数90万条。

[点评]在微博传播的历史上,这是一起值得被铭记的事件。网络力量是无穷的,失踪的孩子在这里或许能找到回家的路。

·【彭文乐:“微博打拐”找到的失踪儿童】
    事件回眸:彭文乐,被拐儿童,2008年3月5日晚上7时多,他被一名黑夹克男子趁其父彭高峰不注意强行抱走。3岁多的彭文乐,消失得无影无踪。其父彭高峰由希望到失望,由失望到绝望,再由绝望到重燃希望。直到2011年2月8日才终结,彭文乐终于回到了亲人的身边。
    2011年春节期间,一起非常值得关注的公共事件,就是微博“打拐”。网友们零碎的、非专业的行动,与公安部门、媒体、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结合在一起,迅速形成舆论焦点。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教授发出“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经热心网友不断转发,形成强大的舆论传播力量。[详细]

[点评]一位用双手托举生命更托举出真善美大爱的“最美妈妈”,感动了杭州,感动了中国,感动了世界。

·【吴菊萍:接抱坠楼女童的“最美妈妈”】
    事件回眸:“最美妈妈”吴菊萍:2011年7月2日下午1点半,在杭州滨江区的一住宅小区,2岁的妞妞从十楼坠地的一刹那间,她甩掉高跟鞋,向空中伸出了手……十天以后,妞妞醒了,这是她缔造的生命奇迹。用双手接住了孩子的吴菊萍手臂骨折,受伤较重,被网友称为“最美妈妈”。[详细]
点评]对于判决和夏俊峰的命运,无论有着怎样的争议,最终还是应该由法律裁定。但所暴露的“小贩”与“城管”的矛盾死结,应该引起社会足够重视。 ·【夏俊峰:刺死城管  小贩终审被判死刑】
    事件回眸: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详细]

[点评]一个事件,让全社会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公益性产生怀疑。社会公益事业一度受到重创和质疑。“郭美美”事件敲响了中国慈善机构信任的警钟,让中国社会公益机构在反思中前行。

·【郭美美:红十字会“炫富女”】
    事件回眸:郭美美,原名郭美玲,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湖南人。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但此事件引起网民对中国红十字会声讨的浪潮。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郭美美事件三天毁掉红会一百年。表态“要深刻地反思”。她回忆着红十字会作为“百年老店”的荣耀,同时也坚定表态,红十字会需要监督,需要改革。[详细]

[点评]这是“良心”的审判,“扶”与“不扶”让中国跌倒老人陷入“无助”。公众更希望法律能更多地惩治“讹人”者,弘扬社会“助人”之风。

·【许云鹤:翻版的天津“彭宇”案】
    事件回眸:2011年8月16日,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万多元。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该案在许多方面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惊人相似,首先是“案发瞬间无法还原、双方举证均不充分”。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后,舆论和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倾向许云鹤。此后,老人跌倒无人扶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也再次引发有关社会公德的大讨论。[详细]
点评]在“被精神病”者中,他们都有着惊人相似的背景经历:均未经本人同意被强送精神病院,被视为无行为能力人,被监护,被代表。“被精神病”群体的权益如何保障,全社会该重视。 ·【徐武:飞越疯人院的“被精神病”者】
    事件回眸:徐武,非自愿住院四年,两度出逃,原因只是为了在缺乏司法救济的情况下,能够自我救济。2011年4月,他模仿电影里的手法,用床单绞开窗户铁栅栏的手法,成功逃离关了他四年的精神病院,跑到广州寻找医生的验证和媒体的帮助,却又在众目睽睽下,被武汉警方当众带走,引起舆论哗然。
    近日,包括徐武在内的五名“被精神病”者联名致信全国人大 ,建议修补法律漏洞呼吁《民事诉讼法》专家关注《精神卫生法》中的无行为能力认定程序与监护权问题,建议增加保障精神残障者自主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希望精神卫生法应当和民事诉讼法相衔接,应对非自愿住院患者提供司法保护。[详细]

[点评]曾经头顶体操冠军的光环,而今落魄街头,靠卖艺乞讨渡日。他还曾屡次盗窃而锒铛入狱。是他自己无心向善还是命运无情捉弄?我国运动员全面培养是否存有体制的缺陷?

·【张尚武:流浪街头的体操“冠军”】
    事件回眸:2011年7月14日,网友微博透露,北京王府井地铁口有个体操前世界冠军乞讨,经查证他就是2001年北京大学生运动会金牌得主张尚武。
   张尚武,1995年6月12岁被选入国家体操队;2001年北京大学生运动会获得两枚金牌;2002年1月训练中左脚跟腱断裂;2002年回到了河北省体操队;2005年6月从省体操队退役;2007年7月因盗窃被警方控制后判刑;2011年4月,刑满释放后,在石家庄、天津、北京卖艺乞讨。2011年7月17日张尚武公开捐款账号,引发质疑。10月14日,在受聘于陈光标的公司110天后提出辞职。10月20日,江苏黄埔公司发表声明,称已批准其辞职。[详细]

[点评]:无论名人,还是百姓,触犯法律,当同治罪。高晓松身为公众人物“以身试法”,给“醉驾入刑”后触碰法律者以最好的警示!

·【高晓松:酒驾被判危险驾驶拘役六个月】
    事件回眸:高晓松,中国著名音乐人, 2011年05月17日,高晓松因醉驾案出庭接受公诉。他对自己9日晚醉驾的行为供认不讳。法庭当日宣布审判结果: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四千元。这也是目前醉驾入刑判决最重的案例。11月8日凌晨,因醉驾被判六个月拘役的高晓松从北京东城区看守所获释。
    法庭上,高晓松做自我辩护时表示,愿意做一辈子义工来弥补错误,将义务录制宣传片以告诫酒驾者。高晓松在法庭上的行为,无疑给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做出了一个最好的表率。[详细]

[点评]:从“我爸是李刚”再到日前的李双江之子无照驾车打人事件,撞人者、打人者的“爸爸”往往成为关注焦点,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有人称之为“坑爹”现象。

·【李天一:李双江之子开宝马打人】
    事件回眸:9月6日晚,在海淀某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拐入南门时,遭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奥迪司机殴打。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此后,海淀警方对此事予以证实,并称正在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苏某、李某二人进行审查。最后,李双江之子被收容教养1年。
   据悉,出事后李双江曾多次前往医院看望伤者并诚挚道歉,他们表示不会干涉司法部门对孩子的处理,自己今后将加强对儿子的管教。经协商,受伤夫妇决定接受道歉,不再对此事进行追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