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二旗地铁首班车:“爱你等于爱上眼泪”情感散文集(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9:15:54

 

 第四部分用一生的时间去表白

  女孩一瘸一拐地走到他面前,男孩没有躲开,等待着女孩报复的一巴掌。许久,女孩张开手,一只创可贴!

  那是高一刚开学的第一天,(7)班的教室里静极了,老师正在讲台上点名:“接下来是……李景言!”瞬间,从教室的两个不同的角落里发出同一个字音“到!”顿时引起教室里一阵哄笑,老师赶忙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眼镜,看着两个李景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子和一个瘦弱无骨的女孩子,不禁问道:“你们两个都叫李景言?”男孩昂起头轻蔑地瞟了一眼女孩,高傲地说:“是的老师,我叫李景言,可我不知道她是否也真的叫李景言!”老师温柔地看着女孩,问道:“你也叫李景言吗?”女孩只是想看一眼这个和自己同名的男孩,迎来的却是男孩冰冷的眼神,她轻颤了一下,小声地回答:“是的老师,我叫李景言。”老师笑了笑示意让他们坐下,男孩有些气急败坏地狠狠地瞪了女孩一眼,女孩则一直沉默不语。

  “嗨,兄弟,你怎么起个女生名字?不会是你老爸想女儿想疯了吧,哈哈……”同桌的男生调侃地和男孩说,男孩不等对方笑完,快而狠的拳头早已回赠给对方了。先前还像吃了笑药的男生,此刻已变得老老实实的。而这一切被女孩默默地看在眼里。从此女孩无数次地在笔记本上写下“李景言”这个名字,她迷惑了,此刻这个名字是她自己,还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呢?那个让她心痛却又心动的冰冷眼神,再次浮现了。

  在班里男孩的成绩十分优秀,而且也是长得最英俊的,可男孩天生就十分高傲,这使许多追求他的女生屡屡失败。而女孩只有语文成绩最好,尤其是作文,但长得并不出众,是那种不仔细看,就不会在人群中发现的普通人。男孩一直都嫉恨女孩,恨她为什么会和自己的名字一样,这样会让他感到难堪!

  清晨,男孩在上学的路上,遇到了正吃力地拎着沉重的书包走着的女孩。这时,男孩邪邪地一笑,一个有点“邪恶”的念头浮现在男孩脑中,于是他快速地向女孩跑去,与她“擦肩”而过。顿时,女孩的身体因为剧烈的碰撞失去了平衡,跌倒在地上,书散了一地,白皙的膝盖上擦出了一块扎眼的红。没有人帮助她。就在男孩幸灾乐祸的时候,却因脚下一滑,让路边的铁丝网划破了手掌心,鲜红的血流出来。他惊住了,这是“报应”吗?他回头看看女孩,女孩眼里闪着亮晶晶的泪光,一瘸一拐地走到他面前,一只瘦弱的手伸出来,男孩没有躲开,等待着女孩报复的一巴掌。许久,女孩张开手,一只创可贴!看着女孩受伤的膝盖,手中的创可贴,男孩的心深深颤动着,他没有勇气再看女孩,扭头跑开了,不知是因为恨女孩的怜悯,还是恨自己的懦弱。

  来到学校后,老师宣布了一件令全班震惊的事:让两个李景言一起去当图书管理员!原因是男孩成绩优秀,可以通过阅读增加知识面;女孩作文好,也可以继续提高写作水平,而且他们平时都很守纪律。就这样两人被安排到图书室里了。

  中午,女孩没有回家。图书室静悄悄的,风从窗外吹来,女孩柔顺的长发在风中飘动,柔和的光照在她身上,勾画出和谐的轮廓,她微笑着闭上眼睛,感受着这分宁静。在别人眼里,女孩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没有人知道她一直在压抑自己。只有在没人的时候她才会露出微笑,没有人见过她笑,当然也没有人告诉她,她笑起来真的很美丽。然而这一切却又被躲在书架后看书的男孩看在眼里。男孩惊住了,他不知道女孩竟如此美丽!想着早上对女孩做出的事情,手掌上的伤口又在隐隐作痛。此刻,男孩沉默了,真正痛的是他的手掌吗?还是……他的心?

  其实女孩自开学那天点名时,就被男孩深深地吸引了,但她看得出男孩是个极高傲的人,他又怎么会喜欢上自己这样普通的女孩呢?女孩每天都看着这个和自己有着相同名字的男孩,靠在书架旁读书,用笔在书上做下标记,和他那在不经意间露出的浅浅的微笑。女孩觉得多看男孩一眼就会多爱他一点,男孩的笑容就像阳光一样,让女孩的心变得暖暖的。女孩觉得男孩就像太阳,时刻放射着光芒。而自己就像是一棵无语的向日葵,只能远远的看着他,感觉上那么近,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生活本来就是平淡的,他们之间一直都保持沉默,没有任何语言。女孩不敢再多奢望什么,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时间是一个魔法师,三年的时间在他的咒语下一晃而过。毕业了,男孩去了东京,而女孩留在了故乡。女孩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十一月男孩走的那天,天空下起了久违的雪花,女孩静静地站在月台上,看着男孩上了车,她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嘴,不要自己哭出来,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车开动了,女孩低下头,转身哭着走了。突然,从车窗里探出一张熟悉的面孔,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默默地挥手道别。女孩的眼泪、男孩的伤心交织在这个冬天,化做漫天的雪花,留在月台上空悄悄地飞舞着、飞舞着……

  女孩是个怀旧的人,两年后的她,一个人又回到母校,当老师再看到她时竟显得异常激动。女孩长大了,比起当年,她成熟了许多,长长的头发剪短了,仅能披住肩头,却又不失独立的个性,只能说是生话改变了当年那个柔弱的她。

  “景言……你还记得那个和你同名的男孩吗?”女孩心里一阵悸动,淡淡地点了点头,老师微微叹息的说:“他死了……”女孩听了,心里又是一惊,眼睛睁得大大的。“他在东京时,有一次去山上的学校参观,返回的途中,天忽然下起了雪,路很滑,由于司机一时疏忽,整个车滑出车道,翻进了山谷。听说在那辆车上,没有人生还……”女孩听不下去了,她不愿这是事实。她以为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自己可以忘记男孩,但是她错了,其实男孩一直都在自己心中,从不曾离去!女孩捂着脸跑出办公室。老师看着女孩的背影摇摇头,淡淡地叹息着。

  女孩哭着奔向图书室,她似乎感到男孩就在图书室。然而现在的图书室里正挤满了高一的新生,女生们在一堆堆旧书中找着什么。突然,一群女生围了过来,高兴的问她:“你是李景言学姐吗?”女孩抑制住心里的痛苦,微笑地点点头说:“是的,有什么事吗?”其中一个较高的女生说:“真的?!那这些全都是写给你的了!”说着,她示意别的女生把旧书搬过来,翻开每本书的最后一页,都写着字:

  景言:

  当我想你的时候,我的心里又泛起我们在一起的波澜。

  景言:

  当我想你的时候,才知道那些不快乐的日子是因为没有你。

  景言:

  当我想你的时候,坚强的我也会因为失去你而滴下难得的泪花。

  景言:

  为何留下一片伤痛让我一个人来承受?为何两个人不能一起享受幸福?

  景言:

  为何不能去爱?离开吧!远去吧!我的唯一愿望——当我想你的时候,你也能想起我!

  ……

  看着学妹们找出来的男孩的笔记,女孩呆住了,这些都是男孩给自己写的吗?不,不会的,他是绝不会喜欢上自己这样的平凡女生的!女孩柔和地说:“你们误会了,这些不是给我写的,这只是以前的一个和我同名的同学,给他自己写的,来作为给他自己的鼓励。所以,我并不是这上面提到的‘景言’。”学妹们失望地看着她说:“我们现在正在搜集这些写在书后的笔记,就是希望把这些笔记交给笔者想要交给的人,我们以为会是你……”女孩听了,干涩地笑了笑,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其实她也好希望那些话都是男孩写给她的,因为女孩认为自己永远都只是那棵只能远远看着太阳,却无法靠近的向日葵。

  第二天清晨,薄雾还透着凉意,女孩听到院子里一阵吵闹。打开门,是昨天的那几个女生。女孩惊奇地问她们:“你们……有事吗?”几个女生神秘地打开各自的书包,把搜集到的笔记交给女孩。女孩百思不解地说:“不是告诉你们,那个人不是我了吗?怎么还给我?”带头的女生微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纸,小心翼翼地展开,指着纸上画的长发女生问女孩:“昨天你走后,我们发现了这张相。学姐,难道这个女孩不是你吗?”顷刻,女孩愣住了,纸上所画的正是高中时的她!画上的女孩长长的头发随风飘着,窗外的阳光照着她,柔和而恬静。

  女孩捧着那幅画,手有些颤抖了,眼里又涌出了泪水,忽然她发现了在画上隐藏着的一行模糊的字迹:

  喜欢你却说不出,假如有一天你看到这幅画,就当是我迟到的告白吧……

  此时的女孩,不知自己是怎样的心情,她终于明白了,其实自己就是一棵向日葵,但太阳对她来说并不遥远,因为他的阳光时刻都普照着她,只是傻傻的向日葵一直都不曾明白。只能说他们从很久以前就彼此喜欢着对方,但当他们终于可以彼此面对时,得到的却是时间和命运留下的永久的遗憾……“抓住机会的是自己,放弃机会的也是自己!”这句话谁都懂,可真正做起来,却又是那么难……不是吗?

  许久,女孩深深地吁了一口气,抬起头,太阳出来了,阳光照在女孩身上,感觉暖暖的。恍惚中她似乎看到男孩正在微笑着向自己招手,泪水交织着微笑,女孩轻抚着自己的短发,一瞬间,女孩的脑中闪过一个念头——从现在起她要再次留起久违的长发!是的,就是从现在起!

  (文/遥雨)   

  第四部分隔水隔山隔不断薄荷香

  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女新生各选一个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她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了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她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说,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像小孩子一样龇开牙:你看看我的牙长得多难看,一口龅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子会喜欢我这种牙。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龅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他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13岁就爱上我了,哈哈,13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谙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倪小麦也是在那次发言时喜欢上这个羞涩的男生的,白白的衬衣天蓝的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瞬间而已啊,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歌《白衣飘飘的年代》时,她眼里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看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作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像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驻西班牙的大使,选择这样的一条路,可以让倪小麦过上优雅而舒服的生活,他又能给她什么呢?

  7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了倪小麦一整盒价格不菲的薄荷糖,是荷氏牌的。倪小麦伤感地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长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语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着,Tea'mo,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没有学会西班牙语,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愧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么好听。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Tea'mo,Tea'mo。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黯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做一名中学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像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像《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自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三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气味,苦涩冰凉,像他的暗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有谁知道她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有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30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9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里因为旅游渐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洋人一条街,他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作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带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吧,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吧。酒吧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那天他们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莫朴树脱掉衣服让倪小麦穿上,他们看了上海最美丽的夜景。倪小麦说,上海真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胡兰成就是在上海常德路95号爱上张爱玲的。也是从倪小麦开始,莫朴树喜欢看张爱玲,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像影子一样无时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回头向那帮西班牙人说,Tea'mo。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人却清醒,便冲那人吼道: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干吗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脑袋里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Tea'mo是我爱你?

  是啊,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完全是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那天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a'mo。

  他一下子颓然倒在椅子上,面对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酒,慢慢地饮下。

  四

  从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孩的追求不过是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的,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自己,但是,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龅牙吧?

  老妈总让她相亲,今天是部长的儿子,明天是要出国的同事的公子,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方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9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答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9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像在眼前一样。

  见到彼此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龅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道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苦笑一下:我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着,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从来不知道吧,我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疼,但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我想早晚有一天我会再见到她,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文/雪小禅)   

  第四部分等你开口,你却挥手

  那个夏天,他的一次回眸,让我开始了一个关于期待的小小旅程。经过交往,我相信他对我的爱意已了然于心,却不想他误以为我对他无动于衷。就这样,长长的期待换来的只是天各一方。

  一

  七月一日,我到学校领成绩单。

  去办公室的路上,要经过苏明辉的教室,教室里的人稀稀落落,苏明辉仍旧坐在靠窗的那个座位,表情冷淡。我知道拿过成绩单后,我的高二就结束了,等到我高三的时候,就再也见不到苏明辉了,因为再过几天,他就要高考了。

  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失落,苏明辉,这个自己暗暗喜欢了一年多的男生,这么快就要离开我的视线了。而我,还有那么多的话没有对他说,还有那么多的事没来得及为他做。可是他,就要离开了。

  拿完成绩单后,我在教学楼门口站了很久。圆盘那边栽了几棵不知名的树,开满了粉白的花朵。风吹过,就一阵一阵地往下落,像极了樱花雨。只是我知道,在我们这个城市,是不会有樱花树的。许多浪漫的情节,也只能靠想像了。

  苏明辉就在这个时候经过我的身旁,这是没有预料到的。我眼睁睁地看他就要像曾经的许多次一样越走越远。可是这是最后一次了,我情不自禁地叫他的名字:“苏明辉。”

  他停下来,回头看我,阳光下他的眼睛出奇地亮。然后我听到他的声音,他微笑地问我:“什么事?”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接触,我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终于在这个盛夏出现了。那天我们从教学楼走到校门口,路很短,却感觉说了很多话。苏明辉笑起来极其温和,一直不厌其烦地听我的絮絮叨叨。最后,苏明辉说,阿蓝,要再早一些认识你多好。

  我几乎要哭出来。我问:苏明辉,我可以给你写信吗?

  他笑了笑,说,应该是我先写给你,要女生先写过来多没礼貌。

  我们在校门口告别,我清楚地看见他肩头上一片飘落的花瓣。他站在我的对面,像童话中王子一般英俊。这个镜头一直到许久以后,仍旧完好地保存在我的记忆里,无可替代。

  二

  两个月的假期,我想念着苏明辉,他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语。

  他的考试没出意外,我也顺理成章地升入高三。现在的我,坐在他曾经待过的教室,感觉空气里恍惚还有他的气息。

  他给我写信,信写在黑白条纹的纸上,字迹清洁,拿在手里的时候,有不同寻常的温暖。

  他在信里提许多无关紧要的事,譬如,学校里有几幢教学楼啦,老师怎样啦,同学好不好啦……最重要的是,他那里有樱花树,春季樱花会开满校园的每条甬道。还有许多关于樱花的美丽传说,说是恋人只要一起看一场樱花雨,他们的爱情就会得到祝福。

  我看了只觉得感慨,大学的确是个浪漫的地方,像苏明辉这种少根筋的男生,恐怕也会变质。

  我只好对他说,那你可要离那些地方远点,小心惹麻烦啊!

  他说,现在的樱花季节已经过去了,等到你明年过来的时候,我再陪你去看。

  我明白他的意思。

  我的高三生活枯燥无意义,苏明辉说忍忍就过去了。我知道我不能荒废,我的目标是和他进同一所大学,尽管这不容易,但是我实在是太想和他看一场真正的樱花雨。

  当这个城市开始纷纷扬扬下起雪的时候,苏明辉回来了。

  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见面。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外套,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仍旧温和地对我笑,像从来没有分开过。

  我们坐在看台上说话,谈起从前的事。他偏过头来看我,问:阿蓝,当时你怎么会那么突然地叫我呢?我们都还不认识啊。

  我说不知道,本能吧,想到是最后一次了,再也没有机会了。

  他想了一会,又问,阿蓝,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愣住了,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坦荡地问出来。我该怎么回答呢?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我的心意呢?可是他为什么要问出来呢。

  上课铃正好响起,我跳起来,笑嘻嘻地面对他明亮的眼神。我说,怎么会呢,我把你当朋友啊,你这种朋友不认识太可惜了。

  苏明辉不说话了,停了一会,站起身来,说,阿蓝,你要去上课了,一起过去吧。

  我们一起往教学楼的方向走,他一直低着头,像在思考什么。那天下了碎碎的雪。我好几次想停下来,再次叫住他,像不久前的盛夏一样,能有足够的勇气对他说出那句话。

  苏明辉,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可惜那天实在太冷了,那句话一直冻在我的唇边,我眼睁睁地看他离开。

  三

  高三的下学期,功课愈加紧张。

  我的状态不错,老师说一直这样下去,考苏明辉的学校是没有问题的。我听了偷偷地笑。

  苏明辉的信仍旧不定时地寄来,仍旧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我却觉得安心。苏明辉他应该明白我的心啊,我只是矜持,一直不肯先开口而已。

  高考不知不觉就风消云散,一切都很顺利,走出考场的时候,我有些迫不及待的兴奋。

  高考结束的第三天,我收到苏明辉的信。我兴冲冲地拆开,一张照片滑出来。照片上除了苏明辉,还有一个陌生的女孩,苏明辉的手搭在她的肩上。苏明辉在信里说:阿蓝,我一直在你和她之间犹豫。那次我在看台上问你那个问题,只要你点一下头,我就能马上作出决定。可没想到对你而言,我只不过是个朋友而已。阿蓝,这是我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以后,你就再也不需要我的鼓励了。阿蓝,你记得以后要过得快乐一些。再见。

  我的眼泪流了出来,苏明辉你这个傻瓜,你怎么会这么误会我呢?

  可是我还有可能让你明白一切吗?许多事情都是注定的,我也注定永远无法和你看一场真正的樱花雨了。

  填报志愿时,我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所有的人都以为,我一年来那么拼命就是为了奋斗进苏明辉的大学,可是我决定去北方,与他遥遥相对。

  我放弃了向他解释的机会。云过风清过后,我也终于明白了:一直以来我所喜欢的所记住的也只有那个夏天第一次对我回头微笑的苏明辉而已,其他的,早在不经意间褪色成一片空白。

  (文/任玉瑶)   

  第四部分因为爱,所以无奈

  必须要很爱一个人,才能够忍受他。所以我明白有很多人都是很爱我的,所以我一直都是他们的无奈。

  一

  我叫璇,是妈给取的名字。妈一直说第一眼看到这个名字就爱上了它,就像第一眼看到我就爱上了我一样。在六岁之前,我常常听到这句话。我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妈,所以我第一个爱上的人也是她。妈听到这话会笑起来,后来我知道,那种笑代表无奈。

  我不明白为什么六岁的时候妈会离开我。只在一夜之间,妈就成了一个回忆——是童年里最残忍的回忆。

  开始的时候,我总是哭。没有妈的日子,我无法适应。我想爸也是不适应的吧:他总是把厨房弄得乱七八糟,然后烧出我一口都吃不下去的饭菜;他还把脏衣服乱扔,家里到处都臭烘烘的。有时候我哭得很凶,爸就把我抱在怀里,然后他的眼泪就会落到我的脸上。那个时候,我开始知道了仇恨,我第一个恨的人,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

  一个星期后,对门的辛阿姨敲开了我们家的门。她帮脏兮兮的我洗了个澡,把我们臭烘烘的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又请我和爸爸到她家吃香喷喷的饭菜,她的儿子阿峰哥哥一直不停地往我碗里夹菜。我偷偷看了他一眼,再也认不出他就是那个因为大我两岁就一直欺负我的阿峰。

  辛阿姨对我真的很好,爸爸上班的时候,她就过来照顾我,给我做饭洗衣。我开始上学的时候,还送了我一个漂亮的新书包。阿峰哥哥和我一起上学,遵照辛阿姨的命令,他很照顾我,从来没人敢欺负我。

  我越来越喜欢辛阿姨和阿峰,我好想和他们住在一起。辛阿姨看我的时候,总是叹着气说“可怜的孩子”。她的眼神很像妈。我想让她做我妈妈。

  我告诉爸我的想法。爸突然很凶,打了我一巴掌,他要我记住,我只有一个妈,就算她永远不回来她也是我唯一的妈。我想不通,我真的很委屈。阿峰没有爸爸,我没有妈妈,我们两个残缺的家庭为什么不能合并?爸第一次让我感觉这么不可理喻。

  但是,这件事就不得不这么搁浅了。后来我知道,也许两个家庭各自保持独立也是有好处的。

  二

  在我15岁的时候,爸也离开我了。他的离开是最彻底的——在为我买生日蛋糕的路上,被车撞了。我赶到医院,看到爸面目全非的脸。阿峰哥哥赶紧遮住我的眼睛,我狠狠地把他推开,跑到爸爸跟前。我握着爸爸的手,要他跟我说话,我号啕大哭,我拼命喊叫。我不要,我不要再失去爸爸,我已经没有妈了,我不能再没有爸。爸的嘴唇动了动,我以为他醒了,我以为上帝还是同情我的。可是我看到医生还有辛阿姨都在无奈地流泪。没有人响应我的兴奋,我使劲的摇着爸,让他跟我说话。然后我听到微弱的声音:“璇,不许你恨你妈,她的确是无法忍受的,都是我……不要恨……”爸的气息全部都结束了,然后我呆在那里,眼睁睁地看他被抬走,看他这样消失。我是不是一无所有了?

  在回家的路上,只有我和阿峰哥哥,辛阿姨让他陪我。我不断地流泪,他不断地帮我拭泪,我想这也是种默契。他陪了我15年了,我第一次意识到,可能我已经不能没有他了。可是他并不属于我,他只是我的阿峰哥哥,有天他也会离开我。突然发觉原来这个世界是这样陌生,所有我爱的,我想要的,都不属于我。

  三

  爸走了之后,我决定不再过生日。可是16岁生日那天,阿峰哥哥还是提出要给我过生日,我不要。阿峰哥哥说,就算爸爸为了我的生日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他也还是希望我快乐的,如果我连自己的生日快乐都抛弃了的话,那爸爸会更难过的。

  于是我去了他家,接受辛阿姨和他一起为我准备的生日晚餐,但是我坚决不要生日蛋糕。其实这顿晚餐也算是为他饯行,他已经考上了外地的重点大学,明天就要走了。晚餐的气氛很沉闷,大家都在不停地吃,吃完后阿姨去洗碗。我正准备去帮忙,阿峰哥哥把我叫住了,说是有话告诉我。

  我到了他房间里。他让我坐下,然后送给我一个包装很漂亮的盒子,要我回家后再打开,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回家后,我给爸爸做了一顿饭,放在他的照片前。然后,又跟他说了很多话,包括,对阿峰哥哥的那种无法捉摸的感情。然后我洗了澡准备睡觉,才想起阿峰哥哥的礼物。拆开包装精美的盒子后,我看到一块圆而光滑的玉,晶莹剔透,我猜一定是块上等的好玉。可惜上面什么都没刻。然后还有阿峰哥哥的一封信:

  “璇,今天是你16岁生日,我已经陪了你整整16年了。我们从来都没有分开过,可是明天我就要走了。我突然发觉,在这座城市里,我不仅舍不得我妈,也舍不得你。甚至,我不能没有你……”

  看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和阿峰哥哥再也不是年幼时单纯的相伴了,我们已经相爱了。虽然我好喜欢爸爸,好喜欢辛阿姨,但是我感觉自己并不是那么的爱他们。而阿峰哥哥,我爱他。我第一个爱上的人是妈,第二个,就是阿峰哥哥。

  我接着把信看完:“因为‘璇’是美玉的意思,所以我今天送给你一块未经雕琢的美玉。如果我们有未来,再在它身上雕一些内容。明天早上来送我,好吗?”

  妈离开后,我第一次开始感激上帝。感激他终于给了我一个可以属于我的人。

  四

  我很早就起来了,洗漱好之后就去找阿峰。敲开他家的门后,没看到大包小包的情形,我觉得好奇怪。阿峰好像不急着走,他让我陪他出去走走。路上,他告诉我,他决定留在本市上一所普通的大学了。一方面是因为我和辛阿姨,另一方面外地的那所大学可能会让他支付太昂贵的学费,而本市的这所大学可以不要他的钱,还会给他奖学金。钱,原来也会让我们无奈。

  但是,阿峰留下来了,这使我和辛阿姨都很开心。阿峰一星期回来一次,我和辛阿姨一起住。只是,我和阿峰的交往并不顺利。我开始无法忍受,我无法忍受他长得又高又帅,无法忍受那么多的女孩都喜欢他。有好几次我去他们学校找他的时候,看到他和几个女孩子亲昵地走在一起。每一次我都会生气地跑开,每一次他都会拼命地把我追回来,而且每一次我都会原谅他。我已经记不清是多少次了,只是隐隐有些疲倦了。我不知道我怎么还能忍受,也不清楚他怎么还能忍受,我们为什么还要忍受?还需不需要再忍受?

  17岁的时候,我第一次提出了分手,他坚决不答应。他说我可以不再爱他,但他不能没有我。他是不是,真的很爱我﹖

  17岁的混乱,除了学习的紧张以及和阿峰的矛盾外,还有经济危机。爸留下的积蓄快用完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最让我混乱的事又出现了——妈回来了。

  五

  妈回来的时候,穿着黑色的长裙,化着很浓的妆,让人几乎认不出来。可是我还是认出了她的眼睛。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打扮得这么妖冶,可是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很美,而我一点都不像她。

  我答应过爸不再恨妈,而我现在也的确不恨她。以前的恨仅仅是因为太想念而已。

  妈回来以后,没有告诉我她离开的这些日子里去了哪,我也没有问。只要她回来了,就好。

  可是妈渐渐让我无法忍受,无论何时总是化很浓的妆,一天至少一包520。更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她竟然开始打我,小的时候无论我多淘气她都不曾打过我,可是现在,她莫名其妙地打我。也许我没有必要再忍受她了,也许我该离开她。可是我还是忍受了。因为答应过爸爸的话,因为我真的很爱妈。

  18岁的时候,我该上大学了。可是我的成绩一直都没有阿峰好,这次也没有出现奇迹,虽然我考上了他的学校,但不能像他一样不用交学费。我感觉,钱又一次让我无奈。妈回来的时候,是带来一些钱,但她没有工作。钱快用光了,所以,我又一次陷入了窘迫里。

  暑假里,我和阿峰拼命打工,再加上他积攒的奖学金,我上学的钱终于有了。于是我顺利地上了大学。上了大学后和阿峰的种种矛盾都消失了。第一学期我没有回过家。阿峰告诉我妈和辛阿姨相处得很好,妈的脾气也开始好了起来。

  寒假开始后我也没有回家,而是留在外面打工,过年也没有回去。阿峰后来告诉我妈好像很伤心。开学的前一天,没有凑够学费的我还是回了一趟家。妈还是没变,化很浓的妆,一点衰老的痕迹都没有,只是眼睛里似乎有一点若隐若现的疲惫。看到我回来,她只是平淡地问候了几句。我们一起吃了一顿晚饭,是妈做的,有小时候的味道。吃过饭我就让妈去睡了,然后我洗碗,打扫家。家里还算整洁,只是角落里有很多药瓶。每个药瓶上写的都是英文,我英文一直都不好,所以我不认得是什么药。但,妈看上去那么健康,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六

  第二天早上,我正在犹豫要不要去学校了,妈敲开了我的房门,交给我一叠钱让我去报名。很奇怪妈怎么还有积蓄,但我还是拿了钱走了。

  2月14号的时候,阿峰送我一束玫瑰,我也想代替爸爸送给妈一束。于是晚上我买了一束玫瑰回家。敲了一会门,没有人开,我才想起来自己是有钥匙的。打开门,竟看到妈和一个很老很猥琐的男人正在狼狈地穿着衣服。

  心跳和呼吸都还在吗?湿湿的春天,第一次让我觉得恶心。我把玫瑰花狠狠地扔在地上。“爸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叮嘱我不要恨你,其实你连让我恨都不配!”说完后我冲进辛阿姨家,躲在她怀里哭,为什么同样是妈妈,两个人却有这么大的差异呢?辛阿姨摸着我的头发,苦笑着说:“傻孩子,其实你什么都不懂啊!”对,过去我不懂得有许多,可是现在,我都懂了!

  我决定,我去学校,就再也不回那个家了。可是学期快结束的时候,阿峰还是催我回家,说我妈病了,病得很重。我冷笑着说:“她那种女人,还能有什么病?”阿峰冷冷地看着我,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用这种眼神看我。“你要真的什么都懂的话,就绝对不会用这么刻薄的语言去玷污这么爱你的人!”

  我很惊讶,接着阿峰告诉了我某些事情的真相——一些从我出生起就被隐瞒的真相。

  七

  妈和爸年轻时家庭条件悬殊很大,富裕的外公死活不同意独生女儿嫁给一贫如洗的爸。于是妈背叛了家庭和爸走了。可是仅仅结婚一年,爸就犯了作风问题,那个女人在给他生了一个孩子后走了。那个孩子就是我。妈原谅了爸,用最宽容的心接纳了我。本来我们可以生活得很幸福,虽然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时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妈,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的确是她啊。但是妈虽然摆脱了家庭,却摆脱不了家族病。我六岁时她的离开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爸一直都不知道,他一直以为是妈无法忍受了。所以他一直在愧疚,而且他应该愧疚。

  而我,我终于懂了,妈化很浓的妆是为了遮掩浮肿的眼睛和苍白的嘴唇。其实真正无法忍受的人,应该是妈啊。

  我问阿峰:“我这么自私,这么卑鄙,用最刻薄的语言去玷污最爱我的人。这样的我,你还能爱吗?你还能忍受吗?”阿峰说:“傻瓜,谁让我这么爱你呢?”

  我跑到医院,看到病房里苍白的妈。

  “妈,你会好起来的。”

  “孩子,对不起。”

  “妈,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我们一起回家。”

  “孩子,妈妈真的很爱你。”

  “妈,我也好爱你,所以我不会再让你忍受我,所以我不会再是你的无奈。”

  “璇……”

  “妈,我爱你……”

  (文/玫瑰无心)   

  第四部分有一种花,永开不败

  我正彻底洗心革面和林朵朵亲密接触时,她父亲的一席话让我认识到自己终归是配不上她的。离她而去后我却始终思念着她。我决定回学校再看她一眼,可她的身影却再也无处寻觅……

  “同学,请问播音室在哪儿?”一个美妙无比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

  我那时上大二,在学校里可以算是“声名远扬”了。谁不知道我冯天远打起架来是好汉一个,至今我的额头还有那时留下的疤痕。

  那一天我照例和几个同学在教室门口海侃神聊,无非又是在夸耀我曾经光荣的恋爱史。忽然,有人在我肩头轻轻一拍,然后我就听到了一个从没听过的动听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同学,请问播音室在哪儿?”

  我有些错愕地回过头。一张笑盈盈的脸孔呈现在我面前,就像一朵灿然盛开的花朵。我霎时就呆住了。

  身旁的阿呆用胳膊捅捅我,我才回过神来。

  “哦,顶楼!”我回答得干脆极了。说来奇怪,若是以前有人这么问我,我要么说不知道,要么就是捉弄人家一番,把那些女孩气得吹眉瞪眼,我则在一旁和我的弟兄们开怀大笑。

  女孩笑着说谢谢,然后“噔噔”地跑上楼去了。我看着她娇俏的背影,马尾在脑后一晃一晃,显得十分可爱。

  我纳闷地问身边的同学:“这个女孩,没见过呀?”

  那天在新生入学的时候,我们几个守在校门口,漂亮女生可是一个也没漏看!可是怎么没有见过这张笑脸?

  说话间,广播声响了起来:“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现在是‘校园歌声’时间……”非常标准的普通话,悦耳极了,就是那个女孩。

  上课预备铃响的时候,女孩从楼上跑了下来。她看到我,友好地笑笑,然后一溜烟地跑开了。九月的阳光映照着她,她的笑脸就像花儿一般鲜妍明媚地绽开着。

  自打知道了她是播音员之后,每天课间时分我都期待着她从我的教室门前经过。终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每周的一、三是轮到她播音的时间。一到这个时候,我就激动万分。我明白自己对她一见钟情了。

  后来阿呆猴精似的把全班同学的生日都收齐了来,一到同学过生日的时间,就把个条子往我手里一塞:“天远,为同学服务去,到播音室给点首歌!”说完邪邪地笑。于是我就多了几次与花朵“亲密接触”的机会。可每次看到她花朵般的笑脸,我却连问她名字的勇气都没有。

  阿呆对我这几次的表现很不满意,他说天远,我敢打赌你喜欢那个女孩,那就追呗!可我每次总是摸摸额上的那道疤,笑着说:“这样的一个女孩,我可不想辣手摧花。”心里却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在隐隐作痛。

  转眼到了秋天,校园里又开始了一年一度的歌手大赛。这可是我冯天远一展身手的好机会。要不是那样爱惹是生非的话,会有不少女生被我的歌声迷倒。我早早报了名,成天拉着阿呆往歌厅练歌。其实这一切无非是为了能在比赛那天让那个花朵般的女孩注意到我。

  歌手大赛如期举行。

  我的一曲《流浪歌手的情人》果然博得了满堂喝彩。

  可我和我的阿呆竟然忽略了一件事,就是,那个有着花朵般笑脸的女孩有着无比悦耳的嗓音。直到我看到随着主持人报出“下一位参赛选手,中文系林朵朵”时,她袅袅婷婷地走到台上,我才恍然惊觉,她才是我今晚的头号劲敌。

  她仪态大方地向观众鞠了一个躬,笑意在她的脸上弥漫开来。台下掌声雷动,她的笑容已经为她“收买”了观众的心。

  她唱的是孟庭苇的《不下雨就出太阳吧》,清越婉转,俨然是原音再现!比赛的结果可想而知,她是众望所归,得了第一名。而我以0.3分之差位居第二,不过败在她的手下也算是心服口服。一起在台上领奖的时候,她又回头冲我笑了笑,友善的。

  林朵朵一下子红了起来,关于她的消息也一下子流传开来。

  “听说了吗?那个林朵朵可是中文系的才女呀!”

  “可不是吗?只可惜,人家名花有主啦!”

  后来果然看到她常和一个长相斯文的男生在一起。

  那天和阿呆在操场上散步。阿呆忿忿不平地说:“凭什么呀?天远你比那小子可强多了!抢,咱们把林朵朵抢过来!”

  我狠狠地往阿呆脑门上弹了个响指:“甭添乱,我冯天远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阿呆揉揉脑门,一脸的无辜:“我还不知道你吗?你敢说你不喜欢林朵朵?自从你看到林朵朵以后,整个人都变了!你想想,看到她之后,你还捣乱过吗?没有吧!这不是爱情的力量是什么?”

  我一时竟无言以对。

  阿呆看我不说话了,便拍拍我的肩,认真地说:“天远,如果缘分来了,你不珍惜,谁也没有办法!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尽力!”

  “好兄弟!”我紧紧搂住了阿呆的肩膀。只是朵朵,这个花朵般美丽纯洁的女孩,或许只能让我远远地把她守望。

  又到了朵朵播音的日子,我照例早早等在了教室门口。这几个月来,我早已练就了一双“顺风耳”,这不,我又听见她轻快的脚步声了。我的心不觉也加快了跳动。

  果然我所期待的那个美丽的身影出现了。她微笑着走上楼来,只是她不是继续上楼,而是径直朝我走来。

  “天远!”清脆的声音响起,她唤我的名字就像是招呼一位熟稔的朋友。

  那一瞬间,我的思想几乎是停滞了,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一朵娇艳明媚的花盛开在眼前。我想我当时的神情一定是前所未有的诧异。后来听阿呆说,那是他认识我以来,所见到的我最“糗”的一次。

  朵朵全然不理会我的惊愕,她压低了声音,悄悄地在我耳旁说:“今天我生日,晚上请你来参加我的PARTY,7点到我们402宿舍来,不许拒绝哦!”

  她距离我那么近,以至于我差点就要窒息,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阵阵清香竟使得我不敢呼吸。

  我像个傻子一般点着头,看她说完话,转身上了楼。

  我终于大大吸了一口气,心里乐开了花。

  傍晚时分,我又一次站到了镜子前,想用头发遮掩住额上的那道疤痕。

  阿呆在一旁哈哈大笑:“我说天远,你就不觉得那镜子看你都看讨厌了?”

  老五也在一旁加油添醋:“天远,以前是谁说娘娘腔才爱照镜子啊?”

  宿舍里一片哄笑声。

  “你们这帮家伙也太不够意思了,我冯天远好不容易有佳人相约,你们就眼红成这样了!看我回来收拾你们!”我在他们的哄笑声中″仓皇出逃″。

  太不可思议了,林朵朵居然主动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聚会。我捧着一颗就要跳出来的心,不知不觉就到了402宿舍的门口。

  屋里听来很热闹,不时传出朵朵爽朗的笑声。我不禁犹豫了,该不该进去呢?我在门外徘徊着。

  屋子里,朵朵清脆的声音再次响起:“再等等,我还请了一个客人呢!马上就到了!”接着一群女生就叽里呱啦叫开了:“谁啊?什么神秘人物呢?”“朵朵,老实交代,还有谁会来?boyorgirl?”……

  就在我拔腿想逃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接着就看到朵朵灿烂的笑颜呈现在眼前:“哎呀,你总算来啦!快进来呀!”

  朵朵一把把我拽进了屋子,边开心地说:“来了,来了!”

  屋里的女生立马嚷了起来:“哦!原来朵朵把她的偶像请来了呀!”……

  我还从来没有这么被一群女生包围着呢!真是有点找不着北了!就在我将要得意忘形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有一种目光在冷冷地盯着我,我顺着感觉看过去,果然是那个常和朵朵在一起的斯文男生。我马上回复了清醒的神志,冯天远呀冯天远,你就乖乖一边待着去吧,人家早就有了护花使者了。

  “天远,这是小菲,这是李雨……”朵朵一一给我介绍她的同学。他们都友好地冲我点点头。“还有,这个是赵鹏,我的老乡,我们是老同学了呢!”朵朵兴高采烈地向我介绍那个斯文男生。

  赵鹏对我微微笑了笑:“冯天远,真是久仰了!”

  他看似平淡的一句话,却让我明显感到了敌意,我不由地想触摸自己额上的那道疤。

  在这样欢乐的场面中,谁都没有闻出火药味来。可是我的自尊不允许我继续留在这里了。

  吃了朵朵的生日蛋糕,我找了借口提前离开了。

  朵朵送我出门的时候,满脸的喜悦:“天远,谢谢你来参加!呵呵,你可真够意思,不过真遗憾,今天没能听到你唱歌呢。”她笑着关上了门。

  我转身下了楼,泪水忽然就模糊了视线。

  我发现自己开始莫名地变得忧郁。时常会在校园里见到朵朵和赵鹏在一起。他们看起来是很亲密的样子。每次朵朵看到我,都会大声地叫我的名字,我想回避都回避不及,只好硬着头皮上去和他们打招呼。赵鹏虽然也面带笑容,但我依然感觉到了他目光中的那股寒气。

  周末吃完晚饭的时候,我忽然特别想一个人静静。于是我背了吉他到校园附近的“情人湖”畔去散心。

  这里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不知名的湖,但校园里的那些恋人们总喜欢到这里来浪漫,于是“情人湖”便被叫开了。我也没弄明白自己怎么会选择了这么一个地方来散心。

  已经是深秋了,残阳犹在,踏着湖边枯黄的落叶,一种淡淡的惆怅便在这秋意中慢慢地弥散开了。

  我找了个清冷的地段,坐着倚靠在一棵树旁。手指不自觉地就在琴弦上弹拨了起来。自然还是我最爱的那曲《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闭上眼,轻轻地唱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朵朵竟然来到了我的身边。

  我睁开了眼,才发现朵朵蹲在一旁,淡淡的清香袭了过来。她双手托腮,凝神地看着我。这一次,她的脸上不再有笑容,反倒笼罩了一层薄薄的愁雾,她的面容在夕阳的余晖中显得尤其美丽,一双眸子纯净如水。我竟又看得呆了。我们就这么静静地对望着,失却了言语。

  终于,朵朵先叹了一口气。我发现自己的失态,赶忙把目光转向了别处。

  朵朵又叹了口气说:“天远,你不羁的外表下,其实掩藏着一颗十分脆弱的心。”

  她的话这么轻易地就直抵我心中最柔软的某个角落。我回头看她,她怎么能一眼就看穿了我?

  朵朵依然凝视着我,并不回避我的眼光。那一瞬间,我真的很想就把她紧紧地拥在怀中,再也不让她离开。可是她是我心中的神呵,我怎么能够对她有任何的不敬。

  朵朵却忽然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她说:“天远,你知道吗,我真的好喜欢听你唱歌,你是我见过的最用心唱歌的人,我想我能听懂你的心。”她的掌心轻绵柔软,暖暖的体温传递过来。我的泪无声地滴落。我打过那么多次架,受过那么多次伤,还从来都没有掉过一滴泪。

  就在那个傍晚,我把一直深藏在心灵深处的故事说给了朵朵听。从幼年时父母的离异,到父亲的被囚,到我额头上的那道疤痕的来历……到了最后,朵朵哭出了声来,她说:“天远,命运太不公平,答应我,以后你要好好的,一定要好好的!”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夜色中她的眸子依然清亮,我看着她,使劲地点了点头。

  我真的变了好多。我渐渐地和原来的一些“狐朋狗友”疏远了。朵朵常常在周末的时候和我相约到“情人湖”畔一起弹唱。朵朵说:“天远,你喜欢唱歌给我听么?”我说:“当然,只要你喜欢,我情愿为你唱一辈子。”那一段时光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只可惜这样的快乐太过短暂。

  那一次傍晚我和朵朵正一起唱着罗大佑的《光阴的故事》,忽然赵鹏和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脸色阴沉地站到了我们面前。然后我听到朵朵惊异地叫出了声:“爸爸,你怎么来了?”

  我顿时预料到了将会发生的事情。

  朵朵爸爸对她说:“朵朵,你先和赵鹏离开一下,我想找这位同学说说话。”

  朵朵担心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有些愤恨地看了赵鹏一眼,匆匆跑开了。赵鹏在后边“朵朵朵朵”地叫着,追了上去。

  至于朵朵爸爸和我都说了什么,我想不用我说,你们也都能猜到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刻意回避朵朵,我提醒自己:冯天远,你别忘了,你和朵朵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不再去“情人湖”,一到周末,就拉上阿呆,一起出去喝酒。

  朵朵有天知道了我们的行踪,跟着来到了酒吧。她大声地叫我的名字:“冯天远!”我装做没有听见,把一整瓶的酒喝下肚去。朵朵扑过来,抢我的酒瓶。她流泪了:“天远,我不管爸爸和你说了什么,我只记得你答应过我的话,你答应过我你一定要好好的,你答应过要唱一辈子歌给我听。你还记得吗?”我抢过酒瓶,不看她,冷冷地说:“朵朵,跟着我这样的小流氓能有什么出息?你别把我想得太好,我有过多少的女朋友你知道吗?我说的话你也相信吗?太可笑了。我们的故事结束了,就这么简单!”朵朵再次抢过酒瓶,把剩下的酒统统浇在了我的头上,然后哭着跑出了酒吧。

  阿呆抢过我的酒瓶,说:“天远,你过分了,你伤朵朵的心了!”

  我苦笑:“不然还能怎样,她爸爸说得对,她的幸福我给不起!”

  那一夜,我醉了,是阿呆把我背回了寝室。

  我重新开始了放纵的生活。只是每一次听到朵朵播音的时候,心就会碎裂一般疼痛。

  在又参与了一次为兄弟出头的群架之后,我被学校勒令退学了。离开之前,阿呆紧紧拥抱了我,他说:“天远,你就真的把朵朵撇下了?知道吗,听人说,她总是去情人湖。天远,朵朵还是忘不了你!”我摇摇头:“是我没有这个福分!”我重重回抱了阿呆,走出了校门。

  朵朵在校门口,脸色惨白,像一朵缺少了水分的花朵。她的嘴唇张了张,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我却狠心地叫了车子马上离开了。我不能让她看到我的眼里还有泪滴,不能!

  我没脸回家,也不忍伤妈妈的心。我到省城的歌厅当了歌手。每天赶不同的场次,累得我喘不过气来。我以为这样就可以淡忘朵朵。可是我错了,每次唱起那些熟悉的老歌,朵朵那如花的笑颜便又清晰地现在眼前,愈发勾起我对她的思念。

  很快学校的寒假就要来到了。我心里有只不安分的小猫在抓挠着。我请了假决定在放假之前再回学校看一看朵朵,哪怕是远远地看上一眼,哪怕只是听听广播里传出的她的声音。

  我戴着墨镜回到了学校。

  阿呆看到我,惊讶万分,他说:“天远,你真没良心,走了这么久,都不和我联系。”

  我高兴地拥抱他,迫不及待地问他:“朵朵还好吗?”

  阿呆一下子面如土色。

  他的表情吓住了我,我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我摘下墨镜,瞪大了眼睛问他:″阿呆,怎么了?朵朵怎么了?″

  阿呆告诉我,我离开以后,朵朵依然时常到情人湖去,只是那个该死的赵鹏也总是阴魂不散地跟着她。那一天,不知道哪里跑来的一个孩子,不知怎的就“扑通”一下掉进了湖里。不会水性的朵朵竟然也跳了下去。和朵朵在一起的没种的赵鹏哭着跑回学校叫来了人,可是朵朵却再也醒不过来了……

  “不……”我冲出了寝室。

  赵鹏见到我,脸都绿了。我什么话都没说,一个勾拳把他打倒在地。

  我泪流满面地跑到了情人湖。这里的一切多么熟悉。我跪在那棵我们经常倚靠的大树旁,伤心地恸哭。那个秋天的傍晚,朵朵温热的掌心曾经那样地温暖过我的心房,她说:“以后你要好好的,一定要好好的……”我大吼一声,握紧了双拳,一拳一拳地砸向树干。

  可是这样的皮肉之痛怎么比得过我的心痛。朵朵,如果不是我的离开,你怎么会……

  我慢慢地平静下来,坐在湖边,哽咽着唱起《流浪歌手的情人》:“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朵朵,你听见了吗?

  朵朵,我再也不会忘记我曾经对你许下的承诺了,我会为你唱一辈子的歌。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的,我要你在天上看到我时快乐地微笑。你笑起来,一定是天堂里那朵最绚烂的花,开在我的心间,永远不会颓败!

  (文/花之痕)   

  第四部分秋凉似水水流烟

  我和烟烟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两个人,我们亲密无间,可是她为什么要抢我的男友?我愤怒地离开她,却始终放不下她。正想把这段神奇的友谊天长地久,她却再一次抛下了我……

  我和烟烟十六岁就在一起,死缠烂打,两个穿一样的衣服,买一样的鞋子,甚至丝袜的颜色,没有人知道我们为什么这么臭味相投。

  烟烟说要不长大了咱们谁也别嫁人了,就这么过下去也是好的。女孩好到一定程度都有不嫁人的念头,这也完全可以理解,后来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在没有爱情的时候,女人的友谊比男人要纯粹,爱情一来,女人之间的关系就会被冲得稀里哗啦,什么都没有了。

  但那时我们快乐得像两只鸭子,上课给数学老师画漫画,收了班长的情书就取笑人家小儿科,烟烟买了许多琼瑶小说,我更倾向看三毛和张爱玲,不过骨子里是一样的,我们十八岁的时候发誓要好一辈子。那天是烟烟生日,我们第一次喝了酒,为了长期在一起厮混,我们报考了一个城市的大学。

  没有男生追求我们。他们说我们是同性恋。其实哪里,只是没有入眼的男生,长期在一起死缠烂打,我们的口味基本上相同,她喜欢的东西我也喜欢,我不喜欢的她也不会喜欢。

  我买了长裙,第一次没有约她出去逛街,她说难看,不适合我。我知道她说了谎,没有比长裙更适合我,因为个子高高的,而她是适合裙子和短发的,这一点我和她相反,我知道她为什么说谎,因为我们真的都大了。

  不止一个人说我们长得相似。开始我们都很高兴,姐妹花有什么不好,况且都有才,后来就有点反感,总想和烟烟区别开来,有朋友约吃饭,就问,烟烟呢?开始还行,时间长了,仿佛烟烟是我的影子,于是故意躲她,周六也不去找她,一个人在街上乱逛,看到西藏的小骷髅,我的念头居然是,烟烟大概会喜欢?这才发现,她已在我心中如影随形。

  这时手机响了,是烟烟。她说正在吃糖醋里脊,一下想到我爱吃,问我过不过去吃?我又是喜悦又是伤感,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子出现在我命里?

  一天,两个人在我宿舍里看流行杂志,看到一个心理测验题目,问会爱上什么样的男人?我们无聊至极,开始干这小儿科的勾当。我让烟烟先写,她写了,把纸反过去,又让我写,然后我们看,居然都是一样的:别人不可能爱上的男人。除非那个人是烟烟(每每)。每每是我,我是那个和烟烟几乎一样的女子。

  看到纸条上的字我们都愣了,继而哈哈大笑,然后说到整容,说会整哪一部分。我从头想到脚,然后填了一个字。我想烟烟这次不会和我一样的,她大概要去隆胸,然后再去割双眼皮,这些我都不用。

  我们把纸放到一起。然后又是目瞪口呆,天啊,这个小妖,肯定是她附了我的身,居然写的是同一个字:脑。

  那天我们又兴奋又刺激,烟烟说我们前世肯定是一个人,后来上帝把我们分成了两半,我说你这比喻不好,这是比喻男女情人的,可咱们都是女孩子啊。烟烟说,我好想变成男孩呢。我笑着,真想变吗?她说,当然不。女孩子多好,多妖啊,可以跟蛇一样,缠住男人的心。

  我听了一惊,这话也是我想说的。于是害怕起来,两个相似的女人,实在应该是水火的,可为什么,离开烟烟我会难过?我想不出倘若分开我们会怎么样?

  但,真的分开了。是因为一个男人。

  让两个亲密如姐妹的女人分开的只能是男人,而且是她们都爱的一个男人。正因为我们太相似,所以,对男人的感觉也是相同的,当林琅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都争相表现自己,并且总想穿最漂亮的衣服出现在他面前,总想让对方不如自己。

  是在酒吧里认识的林琅。林琅给人画像,一张十元钱,他高高帅帅的,极少说话,牛仔裤上有很多颜料,头发梳成小辫子捆起来,完全是那种流浪者的状态。从第一眼看到林琅我就被他打动,以至于毕业论文都不写,跑出来让他画,他已经画了我十张画像。

  我不告诉烟烟。因为烟烟一定会喜欢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眼睛里有很深的东西,他说过,每当有了下次旅行的费用,他就会远离城市,到自己最喜欢的地方去。

  他说话的时候总是淡淡的,有点冷。但我喜欢,我不喜欢充满了奶油味道的男生。

  烟烟好久找不到我,她打电话,说你死到哪里去了?有杂志社找你约稿,信放到我这里,快来取啊。

  我说我明天去,现在不行。当然是不行,林琅正在画我,我换了衣服和发型,虽然是花钱让他画,但我愿意。

  是不是有美男啊?烟烟居然猜中。我慌了,什么美男?哪里有?说的人心怀鬼胎,听的人半信半疑。

  啊,每每,一定是在撒谎,你的呼吸不对,已经过了110脉。我气她,这该死的烟烟,长到我骨头上一样。

  说,你在哪里?还是逼问。

  我说了酒吧的名字,好不情愿。她很快打车过来,进门先看到我,又看到给我画像的林琅,然后眼神就呆住了。

  我知道完了。我太了解她了,谁不了解自己呢?

  她张扬着,给我画一张嘛。语气是撒娇的。我暗骂她,小狐狸坯子。却也拦不住,这是林琅的生意啊。

  林琅细细地看她的时候我居然嫉妒,因为烟烟的眼神里是妖火在跳动,只有我知道,我喜欢的东西她也要。

  这种任性,可怕。

  第二天,我再去酒吧,林琅没有去。一个人无聊透顶,打电话给烟烟,说让她过来陪我,她只说论文还在赶,怕是没有时间。

  她的呼吸也超过110,我听得出来。

  林琅在她身边。不用再去检查了,我心里明白得很。

  恨,就从心底里慢慢生起来。回去把和烟烟一样的剪了碎片,倒进垃圾箱。

  什么都可以一样,只有爱情不能。

  我才知,友谊在爱情面前,如果棋逢对手,一定是溃不成军。

  我去实习,临走没有告诉烟烟,手机也关了,她的死活和我无关,我是第一次喜欢一个男人啊。

  回来后,有人告诉我,有个男人一直在找你,他长长的头发,穿很破的牛仔裤。我狂喜,一定是林琅。

  我发疯地去找每一间酒吧,始终没找到林琅。去找烟烟问究竟,她也去实习,说很久才回来。她的同学说,烟烟找不到我,一直在哭,仿佛丢了魂,我心动了一下,又很快平静,她这是咎由自取,没什么可以原谅。

  又过了一个月,我们毕业了,烟烟去了南方,我回到小城,很久没有联系。是她打电话我不接。我不原谅她。而那个给我们画过像的男人,像水一样蒸发了,假如没有他,我和烟烟还会是两条粘粘的鱼,每天粘在一起,读书、逛街、吃饭,甚至一起给老爸老妈打电话,因为两家早就认定我们是姐妹,对彼此的父母,从来也叫爸妈。

  然而因为林琅,我们变得陌路。

  友谊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如此不堪一击?

  和烟烟分开好久了,看到那些她喜欢的东西还是心动,她像一棵树,在我心中盘根错结的。我再也没有谈恋爱,离了烟烟,像失了线的风筝,好久也不再写字,从前那种才气荡然无存,原来都是写给烟烟看的。

  忽然有一天接到烟烟电话,电话里总也没人说话,是丝丝缕缕的呼吸,是烟烟!我轻叫她,她好像是哭了,我不忍心再挂电话,眼泪的质感通过电话线传过来,我的心被针扎一样,仿佛哭的是我。

  怎么啦怎么啦?我问着,声音如此迫切,这个死妮子,在我心中依旧是那么重。

  我失恋,遭抛弃。真是报应啊,谁让我抢你心仪男人,你变了什么鬼神来捣我乱?还是这么不讲理。我骂她,至于吗你?不就是失恋吗?男人还不多的是。

  那倒是。她说,我周围美男如云,可惜像蜡一般,越嚼越没劲,于是想你,没有人可以深入我骨髓,所有。你辞了职来吧。

  这个妖精,一向善于鼓动和捣乱,但她说的有理,我再也没找到和她一样的知音啊,哪些男人,怎么懂得我深似海的寂寞。

  我们那天聊了很晚,我提醒了她几句,长途啊,你以为是面对面聊天。烟烟却不管,我就要跟你说,累死你。我说我累不死,怕你交电话费时气残你啊。

  后来说到无聊和没劲。我说太讨厌这一张报纸一杯茶的日子。真他妈没劲啊。我哪像二十六的,我简直像六十二的,我慨叹着人生的无聊,烟烟却又来了劲,说起了人生理想和追求,我说得了得了,你又不是政治指导员,如果你是,男的还能迷上我,女的就是马列主义老太太了,歇了吧。烟烟最后一句话说的是:是啊是啊,真他妈没劲,没劲透了。你快来吧。咱们俩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我们这虽然没有三里屯热闹,但有了你,准带劲。

  天知道我怎么想的。反正我辞了职,听了这妖精的话,这小姐让我连后路全断了,我的住房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玩完了。可上帝知道,我可真心喜欢这种玩完的感觉。

  烟烟隆重地款待了我,说我真有点破釜沉舟的意思,她要是男的就能被我迷蒙,我说你还是别蒙,我要找不到工作,还指着你养着我呢。

  我们重归于好,并肩作战。我开始卖保险,天知道这是份什么工作,简直比卖肉还难,几天下来,我的腮帮子疼死,全是笑的,我都不会笑了,这是什么缺德工作啊。烟烟说你怎么这样啊,要对客户媚笑,特别是男客户,不要直奔家庭妇女去,那些人都生死由命了怎么还买你的保险,要打那些成功人士的主意,没准哪天能钓到金龟婿啊。

  一语惊醒梦中人。还是小妖精了解我啊。

  被她说中了。我业绩好得不得了,很快被提升,而且月薪超过五位数。我庆幸辞了职,更庆幸的是有钻石王老五来追,这次我先警告烟烟,再抢我男友,让你永世不得翻身?我向毛主席保证,我会踏上一万只脚。

  烟烟却说不会了。我不信她这小人。

  然而真的不会了。烟烟说得越来越少,总是狂吐,我损她,怀孕了吧小妮子?我要做姨了吧?但还是煲了汤给她喝。终于有一天她晕倒,我陪她去医院,才知她得了血癌。

  每天和她睡在一起,我竟无知到此。看到诊断书,眼泪哗哗地流着,烟烟说,别怪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怕快乐转瞬即逝,你不知你来后我多快乐。

  还有那个男朋友,就是林琅,她说,我只是嘱咐他好好对你,他去找你,你不在,他就走了,人家可能一直怀念你。刹那间泪如泉涌,烟烟,你不可以得这种绝症!你没有这个权力!我和烟烟,仿佛生物的互生关系,谁离了谁都不会过得好。

  烟烟哈哈笑,生死天定的,我也不想,还想继续和你斗下去,看谁活得精彩。然而老天不给我机会,真是便宜死你了。

  说完,她抹去眼角的泪,然后又笑着,我前面等你去,只怕你七老八十再死认不出我,我比你幸运,到天国后是个靓丽的女人,追求的男鬼肯定多,你老了再来就晚了,只能找旧情人相会,无聊啊无聊,只怕到时我认不出你,我们不如就说好暗号,好不好?

  说得我泪如雨下。我的烟烟,终究不是凡女子。

  烟烟让我在她墓前穿花衣,娇艳才好,她说喜欢热闹,还说假如有死了的俊男不妨介绍给她,那是她死前两天说的,开着玩笑,仿佛说着别人的段子。

  到最后,她依然是笑着说,想着给发个短信息,特别是有点趣味的黄段子,不要忘了我在那边也许找不到知音呢。

  眼泪如洪水绝堤,我扑到烟烟身上大哭,顾不上她不愿意,谁让你离开我?谁允许的?如果是上帝,我去打死它。

  烟烟终于去了,吊唁的人群中,只有我穿着娇艳的衣服,众人纷纷指点着我,我置之不理,于我无关一样,只要烟烟喜欢,怎么都可以。烟烟不喜欢我哭,我就不哭,买了她最喜欢的白玫瑰,带上她最爱的蔡琴的歌,我坐在午后的烟烟的墓前,放给她听。

  原来永恒的东西,不仅仅是爱情。

  (文/雪小禅)   

  第四部分你是一笑而过的天使

  我喜欢青梅竹马的高小樱,把她当成我的天使,可有一天她却神秘失踪。当我接到她从加拿大的来信,才知道自己只是她母亲用以报复我父亲的一个工具。一次意外,我又见到了她,然而眨眼之间,我的天使这次又飞去了哪里?

  一

  高小樱是8岁那年,被父亲带回这座江南小城的。那天晚上,下着雨,我为远归的父亲接风。车里蹦出一个小女孩,不等我反应过来,她就小松鼠一般跳到我伞下。“多漂亮的小花伞。”她仰头,冲我甜甜一笑。这笑就像是仲夏夜晚星星发出的一团光,就此照亮了我寂寞的童年。

  “她是个孤儿。”父亲说,“你干爹打算收养她。”

  第二天,高小樱依依不舍地拉着我的手:“以后你会来看我吗?”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像会放电的米老鼠。

  “当然了,凌云是我干儿子,你是我的女儿。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啦!”干爹乐呵呵地说。

  二

  高小樱上三年级,我上一年级。我成了她的影子,我们手牵手上学。在公交车上,我们挤在一张凳子上,高小樱凑过来,悄悄对我说:“长大了,我要嫁给你,我们永远手牵手上学。”我乐滋滋地点头了。

  那段时间,我和高小樱就像两只快乐的小鸟,每天唧唧喳喳地飞出去,又唧唧喳喳地飞回来。时光就如生了翅膀,越飞越快。后来,高小樱考取了中学,我们被迫飞行在各自的轨迹上。我开始思念高小樱,思念她掌心的温度,思念她学唐老鸭的山东滑腔。我的成绩每况愈下了。

  三

  一天中午,高小樱跑来找我,说想我想得厉害,学不下去了。我们手牵手去公园逛了一下午。那是我们第一次逃课。

  第二天上课,我胡思乱想起来。电视上报道说,动物园那只活泼可爱的小狮子已经向游人开放。我想,如果高小樱又想我,学不下去了,我就拉她去动物园看狮子去。我还想起公园的那个湖来。高小樱要去湖面划船,我就紧紧拽住她的手。我怕我们掉进湖里,水那么深,我又不会游泳,我们都会淹死的。两个人都淹死了倒没啥,万一高小樱死了我没死,或者我淹死了,高小樱没死,那活着的人该有多痛苦啊!

  高小樱真的又来找我了。不过她没说想我,而是说有个男生抢走了我送她的卡通画。我拉着她的手去找那个男生算账。见到他,我扑了上去和他打成一团。架打完了,我手臂、胳膊上都流着血,高小樱为我擦着血说:“凌云,你真勇敢!”我满脸地不在乎:“这点血算什么!”

  四

  两年后,我考入了高小樱的那所中学。

  高小樱真是天才,不看书,逃课,还和我谈恋爱,学习仍那么好。她能在演讲、作文、书法等各种比赛中轻易夺魁。台下,我炫耀地说:“瞧,那个演讲的女生,高小樱,她从小就说要嫁给我。”

  下午放学后,高小樱说有样东西给我看。说着,她拿出一封情书,开始念起来。声情并茂的声音就像烤肉串的铁钎子,一下一下刺向我的心,我疼得一抽一抽的。“曾斗斗是谁?”我紧张地问。“六班的体育委员。”高小樱头也不抬,又接着念这封该死的情书。

  “你喜欢他吗?”我惶恐起来。

  “才不呢,我是要嫁给你的啊!”

  五

  高小樱说不喜欢曾斗斗是假的。那天,我的同学取笑我:“你的高小樱怎么跟曾斗斗有说有笑啊。我说不可能,高小樱说过要嫁给我的。

  他们说得不错,我亲眼看见曾斗斗搂着高小樱的肩膀有说有笑地走在那条我曾经受伤流血的胡同。我开始方寸大乱,不能自已。

  从小到大,我和高小樱就像两只扑啦啦飞出去又飞回来的鸟。没想到,其中一只却在中途悄悄改了道,找到了一只老鹰护航。

  我冲过去,对曾斗斗咆哮:你敢碰高小樱,我跟你拼了!这场格斗毫无悬念,曾斗斗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化解了我一次又一次的犀利进攻。我瘫倒在地,头破血流,浑身乏力。高小樱拍了拍我的肩膀:“凌云,别闹了。”说着,跺着高跟鞋,挽着曾斗斗的手,咯噔咯噔地走了。

  完了,要嫁给我的女生不再跑过来为我擦血,说,凌云,你真勇敢。

  完了,那只小鸟真的拐了道,跟着老鹰飞走了。

  六

  高小樱说,我对曾斗斗不是真心的,我只是不想让你受伤。

  我的心又一阵一阵地痛。为了高小樱,别说受点伤,就是抛头颅,洒热血,我也在所不惜。

  我不再只想着公园的那个湖,我开始锻炼身体——每天跑步上学、回家、疯狂练习骑自行车,我还参加了一个散打培训班。我开始恶劣地逃课,变得很会撒谎。说来真可怕,哪怕迟到一分钟,我也会举着自己咬破的手指,对一脸无奈的老师说,刚送了一个出车祸的老奶奶上医院,并煞有介事地描绘她的相貌特征,住哪个医院、几号病房。

  我开始一次接一次骚扰曾斗斗,打不过就跑。胡同里,七拐八折,他气喘吁吁地,骂我“狗杂种”。我跳出来,冷不丁又给他一拳,撒着欢儿就跑。他像发怒的雄师,又是一阵猛追。最终精力耗尽,瘫倒在地。我骑在他的身上,掴他耳光:看你还敢不敢拉高小樱的手!

  第二天,我趾高气扬地对高小樱说:“曾斗斗再敢找你麻烦,我就……”话音未落,我后脑勺遭了一拳,回头一看,是曾斗斗。高小樱捂着嘴偷笑,我二话不说就掏出一把储备在身的小尖刀……

  七

  我被学校开除了。我有一点恍惚,因为我要离开高小樱了。

  父亲把我送去了一所全封闭的寄宿中学。

  这所学校很无聊,学校里的人全部沉默寡言。待在这样无聊的学校,让我感到窒息,我除了整天思念高小樱,便是无所事事。我闻到了寂寞时光的发霉气息。

  我想到了写信,写给高小樱。父亲怒发冲冠地对我说:“你再和那个小妖女来往,我就剁了你的手!”我又开始写日记,每天为她写一篇日记。等我解放了,我就拿给高小樱看:瞧,日记代表我的心。

  学期结束,除了语文,我其他成绩没超过两位数。还好,语文不错,考了40分。老师说,我是全年级惟一的作文满分。得知这个消息,我很兴奋,我要感激高小樱。

  八

  我解放了,高小樱却失踪了。没有前兆,无所预料。

  “是的,高小樱走了。”干爹摸了摸我的头说。我的世界突然坍塌。我以最快的速度给高小樱发电子邮件。很快,高小樱回信说,她找到了亲生母亲,她母亲给她安排在上海的一所中学读书。我偷了家里的一笔钱,踏上了南下上海的火车。那年,我15岁。

  上海好大,车子很多,人更多。我怎么也找不到高小樱说的那个中学,我穿行于网吧之间,疯狂地给她发邮件。

  高小樱说:“晚上7点,在某区某路某号的‘勿忘我’酒吧等我。”

  这家酒吧很昏暗,里面坐着一对一对聊天的人。我等了两个小时,高小樱一直没来。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喊高小樱的名字。几个奇装异服的男子姿态忸怩地靠过来。我把酒瓶砸碎,拿着尖尖的玻璃碎片划向他们:“滚,是你们抢走了我的高小樱……”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不醒人事。总之,醒来后,已躺在病床上,头上缠满了绷带。守候在旁的父亲握着我的手涕泪滂沱。我漠然地看了父亲一眼,嘴里不停喊着高小樱的名字。父亲绝望地叹了一口气,走出了病房。接着,干爹进来了:“你昏迷了三天。”干爹用痛惜的目光看着我。

  我呆呆地盯着天花板,一声不吭。高小樱都不见了,我还在乎昏迷几天?“你很喜欢高小樱?”干爹又问。“当然,她都要嫁给我了,我能不喜欢吗?”“高小樱故意骗你去那家酒吧,她根本不在上海,她去了加拿大。”干爹说。我转过脑袋,直直地盯着干爹,就像看见了撒谎的小木偶的长鼻子一样,高小樱说过在“勿忘我”等我,怎么会在加拿大?

  “高小樱的母亲是你父亲的旧恋人。九年前,她找到你父亲,说高小樱是你父亲的骨肉,威胁你父亲要么和你母亲离婚,要么为她办理去加拿大的签证。你父亲答应为她办签证,还给了她一笔出国的费用。没想到,她在高小樱的身上留下你父亲的联系方式,在机场偷偷撇下高小樱,一个人远走高飞。没办法,你父亲只有把高小樱带回来。恰好,我无儿无女,就代你父亲抚养。其实,我们也一直蒙在鼓里,直到高小樱的母亲从加拿大回来,为高小樱办理出国留学。我听到高小樱临走时对她母亲说:‘凌作海的儿子被我带废了……’你父亲一直不认她,她只不过是想利用你来报复你父亲。”干爹的声音不亚于一千把烤肉串的铁钎子,从一千个方位刺向我的心。

  九

  故事并未就此结束。

  后来,我去参了军。在部队,我遇见了曾斗斗。他满脸的歉意,解释说,那次斗殴,我只是刺在了他身上的一本课本上,并没有受伤,是高小樱要他报告学校,进而把我开除的。我淡淡地哦了一声,便走开了。

  我和曾斗斗成了肝胆相照、无话不谈的好战友。我们一起自学高中课程,一起参加考试,并双双考取上海的一所军校。

  入学典礼上,我一身戎装,阳光十足、帅气逼人。

  典礼结束后,我和曾斗斗出去购买生活用品,街边的音像店传来毛宁苍凉的歌声。世事无常,前段时间还是红极一时的红歌星,现在却销声匿迹,就像高小樱一样。

  这时,一个烂熟于心的身影徘徊在校园的栅栏外,不时向里面张望,我看清楚了,是高小樱,没错,就是她。

  高小樱说,她不喜欢加拿大,毕业后就回来了。她还说,她恨死她的母亲了,她母亲骗了她,她的亲生父亲其实就在加拿大,他们刚做过亲子鉴定。

  我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她又说:“长大后,我要嫁给你,我永远记得这个承诺。”

  我举着刚买的雪白蚊帐说:“不用等了,瞧,婚纱都买好了,明天我们就去‘勿忘我’酒吧举行婚礼去。”说完,我朝她做了一个呕吐状,走了。

  第二天早上,列队出操,校园大门口一阵骚动。

  他们说,有个漂亮女生死在了校园大门口的斑马线上,是车祸。临死时,她手里紧抓着我曾经写给她的18封信。她就是高小樱。

  曾斗斗说,其实,高小樱一直都喜欢着你。以前是爱恨交织,现在,只剩下纯粹的爱。

  那晚,在我昏暗的梦境里,一个天使样的女孩对我淡淡地一笑而过,醒来后我的枕巾上湿了大片。

  (文/叶兴建)   

  第四部分最后的距离,是在你怀里

  妈的死和我的病让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仇视,直到遇上我的新哥哥。他用包容和温柔对待我的偏执,让我对他沉醉。死神向我一步步逼近,我只想最后在他怀里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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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死,使我本来已是伤痕累累的心,又增添了一道又深又痛的割痕,那晚,大风,大雷,大雨。我跪在妈的遗体前,也不知多久,只觉得两膝快碎了,但疼痛根本代表不了什么。妈在人间这最后的日子里,我能做的,仅此而已。

  其实对于妈,我并不爱,像不爱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一样,妈让我生存在这个世上,从来没有给过我快乐,有的只是一条一条的伤痕,她走得那么安静,什么都没留下,也什么都没带走,包括我的病……十六岁的我,本来应该和其她少女一样,青春无限,但是“癌”这个字眼,却让我在沧桑中度过了一片黑白相同没有色彩的世界。

  “桔,起来吧!你妈去了,是种解脱,你看见她每天多么痛苦,你也不会忍心的,对吗?从此,咱们父女俩就要相依为命了……”他说了很多,但我没理他,爸从来没有关心过妈,妈痛的时候,他视而不见,就连妈死的时候,他都不在——为了公事而忽略了我们。

  妈走了两个星期后,他依然如故,对我漠不关心。

  “我要出差两个礼拜,你这个月的生活费在桌上……如果你同意的话,我给你找个妈吧!”我能不同意吗?有资格不同意吗?我没理他,就走进了我那个无意义的房间。

  才一个多星期,他就回来了,还带来一个女人,她妖媚中透露出一丝慈祥,还带回一个比我稍大的男孩,是她的儿子。

  “桔,叫妈,这是哥。”爸说着笑着。

  “谁是我妈?我妈在下面,等我下去之后,才能见到她。”我无情地说,因为我恨,妈走了还不到一个月,他就……

  “妹妹。”他的声音很好听,像个英雄,五官端正得出乎意料。

  “谁是你妹妹,你是那个女人的儿子,我与你派不上关系,妹妹可不是乱叫的。”我又走进了那个无意义的房间,丢下的只是“啪”的关门声。

  “别怪她,她妈去了,心情差点,以后就没事了。”我在屋里听见了爸说的话。“啊——”我以狼嚎似的悲叫想把心中的恨全发泄出来。

  之后,爸把那个“哥”安排到我们学校,上高二,比我高一级,这段上学期间,我听见了许许多多关于他的话题,不过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和他的关系,因为每次见面我只当他是透明的。

  我的室友小夕和素素是我在这个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小夕和我说了许多关于我哥的事。

  “最近学校来了一个大帅哥,刚被封为‘五星级少女杀手’,情书已经可以用麻袋装了。”

  “关我什么事。”我觉得小夕是在夸他,因为那么多情书中,小夕也有写。

  “我的意思是说,那个‘少女杀手’我是得不到的,就靠我们的校花你甘桔了。”

  “喂,你什么意思嘛,那个人是个混混唉!许多男生因为他长得帅,把自己的女朋友都吸引走了,多次扁他,反遭他的痛打,桔怎么会喜欢上这种人呢?”素素与小夕争辩道。

  小夕的意思是让我去追我哥,我怎么会答应呢?

  “我才不会去追他呢。”我对小夕说。

  “你对帅哥不是一直都很注意,而且三天两头找一个GG,为什么现在连一个校草都放过了呢?如果有你这个校花出马,钓到他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不妨试一试吧!”小夕说。

  “桔,别听她的。”素素向小夕做了个鬼脸。

  “我喜欢的人必须懂我在想什么。”我自以为全世界没有人可以了解我,所以我就不会找到自己喜欢的人。小夕和素素不再说什么了,因为连她们都不了解我,她们不知道我的病,我不想让她们知道我这个校花的缺陷是什么。

  除了小夕和素素,我还有一个好友——我的网友,寂寞的流氓兔。我在网上叫孤独的橙,上网的时候是我在痛苦中最快乐的时光,因为他(寂寞的流氓兔)是一个性格开朗而且会穿透别人心的人。

  “孤独的橙,为什么孤独,我想知道。”

  “妈妈不要我了,她一个人走了,爸爸不爱我,他只爱新妈妈。”

  “我们同病相怜,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抛弃了我和妈跟别的女人走了。我妈用她的双手把我抚养成人,而我却走上了歧途,我比你可怜,对吗?”

  “你会可怜吗?你和我命相同,但唯一一点不同的是你可以期待下一秒钟的改变,而我不能,我所期待的是不要让现在变成过去,我希望时间可以在这儿停下。”

  “我虽听不懂你的话,但我知道你很内向,你很文静,对吗?”

  “前者正确,后者错。”

  “不文静吗?”

  “我内向不是不爱说话,而是不想说话,而不文静是我的男朋友与我交往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天。”

  “是吗?那你可以告诉我你最恨的人吗?”

  “新妈妈。”

  “难道你新妈妈不疼你吗?”

  “不是。”

  “其实做人家新妈妈也很为难,明明对那个孩子好,而这个孩子却不领情。”

  “你那么清楚,难道你做过别人的新爸爸?”

  “搞错,我才十七岁耶!其实我有个新妹妹,她和你一样,很讨厌她的新妈,也就是我妈,她的性格跟你一模一样,会不会有继母的人都会是这种性格呢?”

  “也许吧!那你那个妹妹叫什么名字。”我很好奇,那个她妹妹好像我,每个条件都与我符合,如果他是哥……

  “她叫甘桔。”

  是我!天!他是哥。

  “其实我对她很好,而她却不领情,每次对我的好意都不屑一顾,还更加讨厌我。我应该怎么样,她才能明白我对她没恶意呢?你们处境差不多,应该明白她心里怎么想的吧!我想送她件小礼物,你说送什么好呢?”听了这些,有些感动,原来一直以来都有个人在关心我。一丝丝好感在我心中荡漾。

  “女孩子嘛,应该喜欢一些耳环或者其他一些精致的小饰品吧!好了,我要走了,再见。”我只是想逃避,我觉得自己好像再也没勇气与好继续聊下去。我决定,不再与他网上聊天。

  回家后,“哥”叫住了我。

  “桔,哥买了一副耳环,是因为它太好看,我就买下来了,我也不认识太多女生,就想到你了。如果喜欢,你就收着,不喜欢的话,把它丢到垃圾桶里或送人都行,我的话太多了,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烦?”

  “谢谢哥。”我微笑着说。

  “你叫我哥吗?你第一次叫我哥耶!”他所表现的激动有些出乎意料。

  “行了,你还真烦。”我笑了,“如果你喜欢,我每天都叫你哥。”

  我的房间因为梳妆台上一对小小的耳环而变得有意义,这副耳环真的很漂亮,蓝水晶外环绕着许多星星,很小,很精致。

  第二天上学,我戴着它,它让我觉得自己其实并不孤独。

  “桔,你怎么,怎么戴着它?”小夕好像很意外。

  “我买的。”我骗她,因为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和哥的关系。

  “瞎扯,那个店的老板说整个地区只有他一家卖,而且就只有这一副,我刚买到手上时,那个校草说想要,我当然是不愿意,他就说要出双倍价钱,我觉得他这个人平时很嚣张,就想整整他,我叫他在大街上给我跪下,然后再出三倍的价钱,我认为钱他肯定会出,但下跪的话,很难,但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当着大街上那么多人的面给我下跪,我觉得他能做出这样的事,一定有很重要的原因,便给了他,你与他到底什么关系,为了这个小小的耳环,还要牺牲那么大,他那个重要原因一定是为了追你吧!”

  “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逃避小夕的问题,他当然有重要的原因。就是那一声“哥”嘛!我困惑了,哥,你为什么要那么关心我,我现在应该把你当成我哥吗?

  吃晚饭时,我特意帮哥盛饭。

  “你们俩那么快就相处融洽了。”爸高兴地说。

  “是啊,妹妹人很好相处的。”哥说。我爱听这句话,看着哥,微笑着。

  “那我终于可以代替你妈照顾你了。”新妈说。

  “啪”的一声,我把碗筷一摔:“你永远代替不了我妈。”

  “你说什么?”爸吼起来。

  “我说那个女人根本代替不了我妈,她不配……”

  “啪!”爸打了我一耳光。他从来没有打过我。

  “你居然为了一个女人打我,我恨你们,我恨你们……”我冲出了门外。

  又下起了雨,比妈死的那夜的雨还要大,在雨中,我又找回了自己。

  “妈。”我仰天长啸,希望能够得到上天的一丝怜悯。

  “我都知道了。”不知何时,哥在我身后。

  “什么?”

  “你的病,我都知道了。”他捋了捋我湿湿的头发,“爸把你的事告诉了我们,你难相处的原因,我都知道了。让哥保护你,好吗?”他那双眼睛多么肯定,我看见了他眼眸中的我。

  “哥。”我看着他的眼睛叫道。他到底是什么人,上天让我这个没有下一秒的人遇上了一个我生命的克星,他居然明白了我,看穿了我。

  我抱住了哥,紧紧的,在滂沱的大雨中,我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心跳、呼吸。他身体的温度一直暖到了我心中。此时此刻,我能够依靠的只有他,我必须紧紧地抱住他,才可以在无保证的下一秒得到依靠。

  “哥,你可不可以记住我,虽然我不是你亲妹妹,但我不希望和你分开。”我哭了,虽然他不知道这句话的意义。

  “好,好,哥答应你,永远不离开你,一直保护着你到永远。”显然他是在安慰我,但我早已满足,这才发现,我已经爱上了他。

  “我会死,也许就在下一秒。”

  “不会的,有哥在,你不会有事的。”

  “我怕,我怕我死去之后会后悔,后悔我有一句话没告诉你——哥,我爱你。”我不计后果地把这话说了出来。

  “我也是,我会以一个哥哥的身份来爱你,一生一世照顾你——妹妹。”

  我止住了泪水。

  “我说的不是兄妹,我是说,我爱你,甘泉。”我在他耳边轻轻地说。

  “可是,可是我们……”没等他说完,我就用手捂住了他的嘴。他没有抗拒,此刻,我听见了他的心跳,他在担心,担心我们的下一步应该怎么走,因为这事毕竟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但我没有为结果设想。我所期盼的是如果这一秒能够持续到永恒该多好啊!

  回到家后,我为了哥向新妈道歉。

  第二天,哥给了我一封信:

  “昨天的事就让它随着痛苦飘流吧!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有来世,在那儿我们不做兄妹,好吗?但这一生的兄妹是铁证,是不可改变的历史,让我们彼此忘记对方,忘记我们曾经相拥的那个雨夜!为了不让以后见面会尴尬,我选择离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让悲剧发生,再见,妹妹,原谅哥一次,就一次。”

  他走了,一个人。爸告诉我他去了上海的一家电脑学校学电脑。

  他走的这段时间,我与妈和好了,是为了他。这一阵子是我一生中最难熬的时候。风吹雨打的夜晚,我总想着哥。哥,你会回来的,在我走之前,我相信,哥,你一定会回来的。

  三个月后,听说他要回来,这个消息让我忘却身上的痛,但医院的通知书也已经下来,说我的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如果心情好,或不受刺激的话,或许还能撑到月底,如果要受一些刺激的话,可能随时有生命危险。

  “桔,我回来了。”是他,是他。

  我睡在医院的病房内,他就在我身边。

  “哥,我好想你……我……”我想说爱他,可看看我这所剩无几的头发……

  “我明白,我们出去走走吧!”

  “嗯!”他说他明白,他真的明白吗?

  “哥,我有一个心愿,”我在他背上,依然能够感到那么熟悉的体温。

  “嗯,说吧,只要哥能够做到的,一定帮你。”

  “我想让你做我一天的男朋友,而不是哥哥,就一天行吗?”我很渴望他能够回答“行”,然而事与愿违。

  “我既然是你哥,怎么成你的男朋友呢?大不了我陪你玩一天不是一样吗?”他摆明了在敷衍我。

  我不做声,只是双手紧紧地搂着他,因为我怕他会舍我而去。然而泪水永远是冲动的,它们都不经我同意而擅自跑出来,轻轻地滴在了哥的脸上。

  “你在哭吗?我知道自己永远是在错,但这次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我们……桔,你怎么了?桔,你醒醒,别吓我,桔……”隐隐约约地听见了哥很焦急的声音,他还是关心我的吗?

  我不知自己躺了多久,只是这段时间,我总是在一片白茫茫、灰蒙蒙的世界里,有好多次看见哥,他不管我怎么喊他,叫他,他都像没听见似的。我怕了,我想走出这个世界,我大声喊,可没有人回应,这时我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哥,我大喊:“哥——”

  “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哥就在我身边。

  “我好怕,我不想待在这,我想出去。”我用乞求的眼神看着哥说。

  “可是……这……医生说你还不能出院。”哥很为难。

  “我不要待在这鬼地方,我想出去,就算在外面的世界待一个小时,也比在这儿待一年强。哥,哥——你带我出去,哥……”我哭了,希望用泪水可以得到哥的怜悯。

  “好,我们出去,我以一个男友的身份带你出去,逛街,看电影,吃夜宵,好,我们这就出去,我去给你拿衣服换上。”

  “哥。”我叫住了哥,似乎这一切都在做梦,什么事他都可以为我做,惟独这件事例外。“我是不是快了。”

  “啊?”

  “我还有多长时间?我不希望你瞒我。”

  “医生说,你如果能醒来已经很幸运了,不过就算醒,也撑不过24小时……”他吞吞吐吐地说。

  “嗯!很好,谢谢你,哥。谢谢你告诉了我事实。”我微笑。

  还是大街上好,人又多,又热闹,我看见了一家商店里有一副和我一模一样的耳环。

  “哥,我想要那对耳环。”其实我并不想要,只是我如果买下一副,这个世界就少了一个人和我戴同样的耳环了。

  “你不是有了一副一模一样的了吗?”哥已经买来递给我说。

  “不一样,原来那对哪有这对买得容易,你说对不对?”我看着他那双悲哀的眼睛。

  “你怎么知道?我……”

  “我明白。”我笑着。似乎一切已经告别了痛苦,我还是不明白。

  “你累吗?我们去上网吧!”他呵护备至。

  “上网?”他该不会去和那个孤独的橙聊吧!

  “好了,走,我们进去吧!”

  “哥,你的网友是不是孤独的橙,你是寂寞流氓兔,对吗?”

  “你怎么知道?”他惊异地问我。

  “你想知道那个橙的真实姓名吗?她叫桔,甘桔。”

  “我一切都明白了。”他笑了,这个笑容是我有生以来看见过最深刻的,它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心上。

  “那现在我的网友没有了怎么办?”

  “我们听歌吧!Jay的《最后的战役》我想听。”

  他在放歌。

  “哥,我还有一个心愿。”

  “说吧!”

  “你可不可以和我说那三个字。”我真的很希望。

  他不做声。

  “我留着陪你,强忍着泪滴,有些事真的来不及,回不去……”杰伦唱得好深沉。

  我没有了说话的力气,眼前一黑,想昏倒。

  “桔,别昏,我……我爱你。”他说了,他刚才说了。

  “我们下辈子不做兄妹,哥……”我真的一点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就连笑的力气也没有了。不知为什么,泪水一个劲地往下掉,它们是不是也在害怕,如果现在不流出来,以后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留着陪你,最后的距离,是你侧脸在我的怀里,你慢慢睡去,我摇不醒你,泪水在战壕里,决了堤……”

  我的头,依在了哥的肩上,而流下的最后一滴泪却落在了哥的手中,哥紧紧地握住了那滴泪,那滴我流下的最后的泪……

  (文/洪菊)

  第四部分郎骑竹马来

  泪流进嘴角,好苦,就像那杯忘了放糖的咖啡,就这样倚着门,而阿川正在门外。 €

  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个小男孩,阿川,五岁。两家大人谈得来,妈妈拉着阿川说:“以后要和妹妹玩,照顾妹妹啊!”从那天起,我就成了阿川的尾巴,他总是“丫头,丫头”地叫我。渐渐地,一天见不着阿川,我就会又哭又闹,后来,阿川走亲戚也会让他妈带着我,姨总笑着对妈妈说,小丫这么粘阿川,干脆送给我们家做媳妇得了。我总会悄悄地问阿川,阿川哥哥,做你的媳妇就总和你一起吗?阿川点点头。那我要做你的媳妇,好不好?阿川很爽快地点点头。

  阿川很疼我。那时候,男孩子们最喜欢玩弹弓了,三角钱一个,他好不容易攒了三角,就拉着我去买。走到街上,我看见卖棉花糖的,硬是嘴馋得不得了,站着不动了,阿川最终用钱买了棉花糖给我。阿川也就一直没有自己的弹弓,他总会用攒的钱给我买棉花糖。

  长大了的阿川很帅气,但依旧特尽哥哥的职责,因此,直到上高中我还不会骑单车。知道阿川的人都知道我,阿川的丫头。阿川很出名,学习优秀,又弹了一手酷极了的吉他。学校里许多女孩都让我给阿川传纸条,当然少不了好处费。然后阿川就让我回信,当然是拒绝的信了。大功告成后,阿川就会买来棉花糖。两面得好处,我何乐而不为?不知为什么,每当看着那些女孩柔情满腔的话语,心总悬得高高的,直到阿川做个砍头的手势,心才落下来,顺便骂他一句没良心。

  失去阿川简直没有任何征兆。那天放学,我在大门口等阿川。好一会儿,阿川才出来,身边还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我都认识。男孩叫郁明,是阿川的哥们;女孩是校花妮子,当时心里就凉了一下。阿川对郁明说,送丫头回家啊!说完阿川让妮子坐在我总坐的位置上,朝另一个方向走了。郁明让我上车,很小心很稳当地骑着。我心里一片空白,他说什么我都没听清,只记得他最后说,他以后会常送我。

  回到家,竟不知觉地哭了,心痛还是在继续。阿川爱上妮子了?脑中闪过一个念头,我?爱上阿川?我又摇摇头,或许我只是不适应没有阿川的日子,似乎释然,但仍旧是哭着睡着的。

  我仍旧和阿川在一起,依旧和他打打闹闹,但身边还有郁明和妮子。阿川对我好,但和对妮子好得不一样,所幸还有郁明,他会弹吉他给我听,背着我逗我开心,每当这时,我不禁看阿川,阿川也看着我,他眼中有一丝不快,我会偷偷得意,尽管他仍对妮子好,可我感觉得出来,他并不是全发自内心。

  我开始接受郁明,这个对我无微不至的大男孩。不会再困于阿川,我认为更适合做他妹妹。

  妮子生日,她父母不在家,我们便决定在她家开个Party。郁明来接我,进门的时候,家里已布置,阿川和妮子很亲昵地靠在一起唱歌。

  我突然心里很别扭,想起阿川给我买棉花糖的日子,想起阿川点头答应娶我做媳妇的日子,怎么会是妮子?

  阿川点燃了蜡烛,我一个劲地傻笑傻喝,我是不会喝酒的,不一会脑袋就迷糊了。别喝多了啊丫头!醉了我可不送你回家!

  去倒杯咖啡给我!我像从前一样大声吩咐他。

  阿川笑着,倒来咖啡时,妮子大声说,丫头,你忘了放糖!心中一股无名怒气,丫头也是你叫的?妮子一脸尴尬。阿川拿过咖啡,小丫头喝多了吧?当时泪一下子涌出来,喝多了怎么了?不爱喝别给我倒!我夺过咖啡一口喝下去,转身跑出去,郁明也追了出来。郁明拉住我,看见不远处的阿川,我扑进郁明怀中,抽抽咽咽地哭,任他紧紧拥着我。

  我开始在心里打扫,想给郁明一点空间,也给自己一点空间。

  放学跟在郁明车后,却看见阿川跨在单车上倚着大门,我的位置空着。可我上了郁明的车,笑着说,郁明咱们明天去拍照好不好?

  阿川来找我,我告诉妈妈我困了想睡觉谁也不见。阿川打来电话说丫头——我就挂了电话。每每这时,我会心痛,我知道,除了阿川,我没想过和另一个男孩在一起。

  阿川和妮子分手了,郁明去看他,被他打了,打过后,红着眼睛吼郁明,好好照顾丫头!

  妈妈对我说,小丫头晚上去阿川家,他家快搬了。我愣了一下,妈你们先去,我有点事。丫头!是我!开门!阿川的声音。泪流进嘴角,好苦,就像那杯忘了放糖的咖啡。就这样倚着门,而阿川在门外。轻轻的吉他声飘进来,是每次阿川惹我生气时都会弹给我听的《宝贝对不起》,门缝外送进一张纸,门开,已没有阿川。

  丫头:

  真的对不起!我不知道没有你的日子这么难熬,没有你我什么也干不了。丫头,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喜欢你,不是哥哥喜欢妹妹,你长大了!对不?我喜欢你!是那种要娶你做媳妇,给你买一辈子棉花糖的喜欢!可是,所有的所有都错过了。丫头,郁明是个好男孩!明天我就要走了,保重!

  丫头!真的,若有来世,我不会再让你走!

  坏蛋阿川

  痴痴地坐着,呆呆地望着窗外的星空,有来世吗?一宿无眠。天亮了,听见外面好嘈杂的声音,待一切又静了,泪才流,我没了阿川。郁明的电话,小丫,你怎么没送阿川?(好久的沉默)小丫,你爱他,对吗?爱是不能轻易放弃的!懂不懂?做你的哥哥我已经足够了。

  爱是不能放弃的!心里久久盘绕着郁明的声音,来生,来生又何有?阿川,我不能失去他!外面已是大雨倾盆,匆匆向妈妈打了声招呼,直向车站冲去,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要阿川走,我不要来世,只要今生!

  一脸泪一身泥地赶到车站,可那里已是空空荡荡,晚了,什么都晚了,傻傻地站在那儿,似乎连天也跟着黑了。头上空一片红色,一把伞,转身,是——阿川!伞滑落,相拥在雨中,阿川,我只要今生!只要今生!不要走!不要走!阿川亲了亲我的额,在我身边呢喃:“傻丫头,哪个要走,我只是搬楼上了!”

  (文/菁儿)   

  第四部分有一种痛,在柔情中滋长

  在茫茫人海中突然邂逅儿时的他,你会不会觉得很幸运?如果他接近你只是为了报复,你会不会很痛苦?有时候,我们往住会在情感中迷失,不知道是恨更重,还是情更浓?

  它叫刺桐,是一种好高好高的树,我觉得它很美,所以从小就搜集了许多它的照片,我几乎有些着迷。

  他叫赐同,是一个比我小一岁的男孩,他的妈妈和我的妈妈是同事且关系不错,所以,常带我去他家玩。

  我喜欢刺桐是在认识赐同前的。所以,第一次去他家,听到妈妈向我介绍他的名字时,我惊讶地大声对他说;“你叫刺桐?真的?我喜欢的刺桐?”他却被我歇斯底里的话羞红了脸。当时,我7岁,而他只有6岁。

  后来,几乎每周日妈妈和我都会去他家玩,这是他妈妈强烈要求的,因为赐同从小就是个性格极其孤僻的男孩。他几乎不和任何人讲话,但当时的我并不这么认为。他的妈妈说,我第一次去他家那天,他对我讲的话比他这一个月里讲的话都多。

  我每次去他家,他都会甜甜地叫我:“润儿姐姐,润儿姐姐……”我也会毫不吝啬地带着很多新搜集来的刺桐照片向他滔滔不绝地描述,赶上我心情好,还会送他一两张,不得不承认,他是个最好的聆听者。

  这样的时光维持了2年,他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后来,不知为什么,妈妈不再带我去他家了,似乎与他家断绝了联系。再后来,妈妈工作调动我们搬了家,也就再没有赐同的消息了。

  我长大了,上了高中,过着自己快乐的生活。这时属于我的刺桐照片已可装满一个抽屉了,我依然喜欢它,却淡淡忘记了赐同。

  一次,期中考试后的中午,我和同学徐颜一起去一个也不知是什么的职专去找她以前的同学。徐颜和她的那个同学津津有味地聊着,却将我晒在一边。

  我很不高兴地在一旁静静地等着,突然觉得有双眼睛在注视着我。我很容易地就找到了这双眼睛,一个男生,大大的眼睛,帅得有些像个漂亮女生,我被他那奇怪的眼神瞧得有些不耐烦了,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没想到这一眼却使他向我走了过来。我悔恨道:“天啊,他不会是认为我在对他抛媚眼吧?”

  他很快站在了我的面前,并上下打量我。说实话,若不是那天我穿着裙子,真想给他一脚。我刚想说他有病,他却先开了金口:“你是润儿姐姐?”我被这陌生的声音吓得一惊,自己的身体居然有些僵硬,颜的同学走上前来轻轻推了我一下,对我小声说:“你认识他吗?他可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无言帅哥’啊,很多女生向他表示过,他都没同意。”

  我仍盯着他,对颜同学的话只当耳边风,我不能相信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帅男孩居然是……“赐同”,我终于叫出了他的名字,他微微一笑:“你终于认出我了。”“呵呵,都这么多年了,你的变化太大了嘛!”我不好意思地笑着。

  后来我邀他一起回家。我调皮地和来开门的妈妈开玩笑说:“妈,我男朋友,怎样?帅吧?”妈妈似乎真地相信了我的话,不知她是高兴还是生气,紧紧盯着赐同问:“你叫什么?家住哪儿?在哪上学……”

  我被妈妈的举动逗得连眼泪都笑了出来,“妈!呵呵……他……他是赐同!”妈妈恍然大悟,脸上没有了刚才的紧张,满是快乐的神情,“赐同!天啊!变了这么多,我都认不出来了!你妈现在怎么样?”赐同脸上的微笑突然消失了,冰冰地说:“她去世了,车祸!”

  妈妈的眼泪马上涌了出来。“为什么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呢?”“阿姨,您别难过,那年我妈去世,爸爸给您家打过电话,但您家改了号码,所以……”赐同的话如此平静,平静得有些吓人。

  但妈妈的脸却禁不住泪水的分量,一滴一滴的泪垂下来。“是啊,都是我不好,连电话都不给你们打,完全没有联系了,若当时不要那么倔强,少耍一点脾气,一点小事都要吵架……”“吵架?您是因为和我妈吵架,所以不再和我们联系了?”妈妈盈泪的眼睛没有看到赐同当时那可怕的眼神,但我却看到了,“是啊,是啊……我……”我上前抱住妈妈,阻止了又要追问些什么的赐同,嘴里叨念着:“不是,不是,不关您事啊,这是意外!”

  过了许久,妈妈才收敛了眼泪,为我们做饭。我对坐在自己身边的赐同善意地说:“赐同!你变了,当时的你比我矮好多,可是现在……你变得有男孩子的味道了,看来你已不再是我当初的赐同弟弟了,还有你的妈妈……这不关我妈妈的事啊,你刚才为何用那种凶狠的眼神望着她?”“凶狠,润儿姐姐,我没有啊,我只是有些激动,毕竟死去的是我母亲!”他低下头,不语。

  我为了打破僵局,微笑着说:“咱们来看我的刺桐照片吧,我又收集了很多,还有……”“不要,我不看!”赐同刚刚那凶狠的眼神又再次出现,我被他的眼神一惊,淡淡地说:“你真的变了许多。”

  后来,赐同常去学校接我与我一起回家吃饭。妈妈很欢迎他,也很疼他。妈妈常望着他出神,说:“咳……赐同啊,你有双和你妈妈同样美丽的眼睛。”慢慢地,我不得不承认,我开始像迷恋刺桐一样对赐同着迷。因为我也是个女孩,难以抗拒他那帅得让我心跳的面孔和那一生俱来的孤傲性格,而更让我敢于承认并接受了自己这种感觉的原因是他已不再叫我“润儿姐姐”,而改口叫我“润儿”。我更喜欢这种称呼,我不是个迟钝的女孩,至少我还看得出他看我时的美丽眼睛是在偷偷泄露着他心底秘密的。我也常故意试探他:“赐同弟弟!不!应叫赐同,你是我一个人的赐同,对吗?”他的反应只是淡淡一笑后说声:“是!”我喜欢他这时的表情。我开始旷课去找他玩,晚上也很晚回家。

  妈妈开始为我着急,并且对我大嚷大闹,我的成绩也不堪一击地滑落。我伤透了妈妈的心,但她却从不提及使我堕落的原因。我想,她知道这个原因是赐同。

  高三了,大家都紧张地学习,但我却没有任何精力和毅力再去读书。我的心中只有赐同,我已无法自拔。

  一次,我和赐同坐在月光下聊天,我问他:“你喜欢我吗?”他的回答仍是:“喜欢。”“那为何你连我的手都不牵!”我有些冲动,眼泪居然滚落下来,“你知道吗?我让妈妈多么伤心,而我又面临着高三,但我……仍无法让自己离开你,我觉得自己一直像是在自作多情,你总是与我保持距离……”我无力地报怨着,突然感觉到一阵温暖,这是他第一次靠近我,抱着我。他轻轻说:“还记得刺桐树吗?它好美,对吗?小时候,我最快乐的事就是看你向我介绍它们时的可爱笑容,我……也许,我错了吗?”

  那天晚上,他早早将我送回家,我做了一个好梦。

  转天早上,妈妈递给我一封信,说是赐同很早就送来的,并甩下一句“对不起”,匆匆走了。我打开信封,几张夹在信中的刺桐照片落在我的身上,我记得这是小时候我送给他的,我居然有种会失去他的感觉。

  “润儿,我要离开了,离开你的身边。因为我已不能让自己再伤害你了。记得我6岁那年,是你改变了我的生活,是你让我的世界有了无限的快乐。但为何两年后,这一切会终止,我不停地向妈妈喊着‘我要润儿姐姐……’,之后,我又消沉下去,恢复到以前的孤僻,只是天天拿着刺桐照片,片刻不离身边。妈妈不忍心看我这样,终于带着我去了你家。可是,开门的陌生人却说你们已搬家了,在回来的途中,我手中的照片飘荡在马路中间,我上前去捡,却遭到别人重重的一推,并听到那至今让我恐惧的汽车刹车声,推开我的人是妈妈,我只是擦伤了点皮,而妈妈却永远地躺在了血泊中。那一刻,我遗落了照片,也遗落了我的心,再次见到你,我看到了你的快乐,我决定要报复,报复你和你那和我妈吵架的母亲,当时更令我恼怒的是你居然满不在乎地说那不关你们的事,所以,我要你堕落。可是我仍心含不忍,因为连我都不了解我对你的感觉。直觉告诉我那怨恨交织着爱,我不希望看你落泪,我会心痛。所以,我只能离开,答应我不要堕落。

  我会回来,当我再次出现在你面前时,我的心中将不会再有怨恨,等等我。如果你愿意。”

  后来,我复读了一年高三后考上了本科,再后来,我一直在等,他却始终没有回来。

  为什么承诺无法兑现,是心中的恨太浓重无法消失了吗?还是在那场车祸中,你的心真的遗落了吗?你还来不及说爱我……

  (文/朱世超)   

  第四部分梦中隐隐有紫烟

  紫烟是我死去的双胞胎姐姐。我爱上了翔风,可我在他眼里一直都是紫烟的影子。难道这一切真的是上帝不怀好意的玩笑?

  他是我进入高中时的第一个同桌。我至今仍记得他第一次看到我的那种表情,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没什么区别。现在我才知道那是为什么。

  同桌一段时间后,我发现,除了对我,他跟谁都不怎么讲话,可能是因为我是他同桌的原因吧。不过我说的“除了对我”似乎也有些牵强,因为一般都是我问他答,而且他很少主动跟我讲话,好像也就那么一次吧。

  “喂,今天下午第一节课是什么啊?”

  “体育。”

  “喂,数学作业什么时候交啊?”

  “晚自习。”

  “喂……”

  “我叫翔风!不叫喂!”

  “……哦……翔风,我叫梦隐。”

  就这样,在开学的第二个星期,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我想除了班主任以外,我大概是班里最先知道他名字的人了,因为我后来跟别人提起他的时候,他们居然问我“翔风是谁啊”?

  真正跟他有进一步接触,不,应该说是改变了关系是在10月21号。那天是我的生日,也是紫烟的生日。

  早晨,一到教室便看见他拿着皮夹在发呆。我放了一些零食在他的桌上,“干什么?”问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把皮夹收好了,可惜没看见皮夹里面有什么,让他这么痴迷不已。

  “请你吃的,今天是我生日。”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我的话,他就像中了什么邪似的,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我推了推他:“怎么啦,你?”

  他这才回过神来:“没,没,没什么……生日快乐!”

  我笑了笑:“谢谢,对了,翔风,下午帮我请个假好不好?”他好像有点为难,“我下午可能不来了。”

  “哦,没什么,我再去找别人帮忙。”

  因为家里的一些事耽误了我来看紫烟的时间。奇怪的是,我来的时候,墓碑前已经有一束鲜花了,是火红火红的玫瑰。当时我并没有多想。只是来到这儿,心中不免有些难过。打娘胎出来,我们吃一样的,穿一样的,只要我不开口,连妈妈也分不出来,我们哪个是紫烟,哪个是梦隐。而现在她却要永远睡在那个又黑又小的盒子里了。我忍不住摸了摸墓碑上的照片:“姐,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叫你姐,你却听不到。我今天特意穿了条你最喜欢的裙子,你说好看吗?妈妈看着我时都哭了……紫烟,妈妈生病了,爸爸在家照顾她,所以这次只有我们俩来庆祝生日了。生日快乐,紫烟……”

  离开墓地的时候,很意外地看见了翔风,他又拿着那个皮夹看得出神。

  我收拾好心情悄悄溜了过去,“在看什么呢?”一边问着一边抢他的皮夹,可惜还是没他快。

  他回头一看是我,顿时愣得话都说不清楚了“紫……紫……”

  “你傻了啊你,我是梦隐啊。”他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梦隐?”

  我不耐烦地说:“你以为是谁啊?”

  马上,他恢复了一贯的表情,只是我总觉得和平时有些不一样。而且他居然问我:“你怎么换了裙子?”(我在学校从来没穿过裙子。)

  “哦,我来看一个朋友,她喜欢穿裙子嘛,你怎么也跑这儿来了啊?”

  “……看一个朋友。”“你皮夹里装的什么啊?给我看一下啦?”

  “这……”

  看他好像大不愿意,我也不好坚持下去,“算了,算了,我先走了,拜拜!”

  可在我正准备走的时候,他却一把拉住我:“做我女朋友吧?”我有点怀疑我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做我女朋友!”我这才明白出了问题的不是我的耳朵而是他的大脑。“你脑子进水啊!”他皱了皱眉:“你怎么这么野蛮啊?”气死我了,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我,“这叫活泼可爱!”他站在那里不愠不火地说道:“我的女朋友不需要那么活泼。”而这句话却足以将我气得爆炸:“我不是你女朋友!”

  “做我女朋友有什么不好?”

  “有什么好的?”

  “我可以每天接你上学,送你回家,帮你辅导数学,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把我的电脑随时给你上网。”哇,真是稳捏我啊!仔细想想,其实他这个人也不错,人长得蛮帅的,虽然话少了点,没什么幽默细胞,不过以后可以慢慢培养,而且他开的条件实在是太引诱人了,“好,我答应了……”

  就这样,我成了他的女朋友。他也说到做到,每天早早地就在我家楼下等我,而我总是磨磨蹭蹭地到快上课的时候才下去,然后坐在他的单车上和他一起飞奔到学校。中午,他会帮我补习数学,有时候去他家上网(他父母在外地工作,家里就他一个人)。晚上,他又用单车载着我,一边看路边的风景一边唱歌(我唱他听),送我回家。每逢月假,他都会带我去看电影或是去商店买东西。日子虽过得单调,但是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的。

  起初,跟他在一起,只是被他开的条件吸引了,觉得很好玩。渐渐的,我似乎习惯了他存在于我的生活之中。他知晓我的一切,他了解我,包容我,宠爱我,我快乐并幸福着。我认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会永远永远在一起。因为我们并没有因此耽误我们的学业。可是,我错了。

  因为一些网友老是问我要照片,趁着寒假,我准备把我的照片制作到网上。那天,我跑到他家,见他还在睡大觉,便趴在床边看着他睡觉的样子,比平时可爱多了,真的好有趣,忍不住用手摸了摸他的脸,没想到却惊醒了他。他揉了揉眼睛,笑了笑:“什么时候来的?”我把衣服递给他,“刚来,快点起来,比我还懒啊!”“是!”他飞快地穿好衣服。

  我从包里拿出照片,仔细端详起来。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因为这张照片是我和紫烟惟一一张完全相同的照片。我们曾经约定,要把这张照片送给自己最喜欢的人。等把照片做到网上后,就把它送给翔风,我想他一定会喜欢的,因为他最喜欢看穿裙子的我。

  “在想什么呢?”他一把抢过我的照片。我以为他一定会说“好漂亮”之类的话的,没想到看到照片后的他脸一下子暗了下来,接着用那种想杀人的眼神看着我:“为什么翻我的皮夹?”

  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我什么时候翻你的皮夹了?”见我不承认,他又问道:“那这张照片哪来的?”

  “这是……”不等我回答,他从枕头底下拿出那个从来不肯让我看的皮夹,顿时露出十分吃惊的表情。

  我一把抢了过来,这下吃惊的人是我了,他的皮夹里夹着一张和我的一模一样的照片!不,不可能的!全世界只有两张这样的照片,因为我和紫烟早就将底片撕掉了,难道……“这,这是紫烟!”我发现我的声音在颤抖。我多希望他会跟我解释什么,可是,他只是轻轻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我想知道此刻他到底是哪一种表情,可是我的眼睛已经模糊了。

  “这就是你第一次见到我吓呆了的原因?这就是你出现在墓地的原因?这就是你喜欢看我穿裙子的原因?”我使劲地将皮夹摔到地上,也不管上面那个人是我最亲的紫烟。然后,便冲出他的家。

  原来我只是紫烟的替身!

  半个月后,我转到现在的学校就读。我的心已经平静了很多。

  生日那天,我去看紫烟,依旧看到了一束火红火红的玫瑰,我知道一定是他,但是我没有哭,只是心里有些刺痛。但我又开心,因为姐姐一直有一个很好的男孩在喜欢。她在那个黑暗的小盒里应该会感到很幸福的。她一定能感觉到的!

  (文/似雨似泪)   

  第四部分像在梦里见过你

  因为地球是圆的,所以不管人走多远,都能回到起点;因为我知道有轮回,所以不管我到哪里,一定还会再遇见你。

  ×年×月×日雪

  今天下了一场初雪,这对我来说是个好兆头,听说初雪总能够带能人们一些好运,今天是我当这一届新班主任的第一天,希望能给我的学生们留下一个好印象。

  学生们都很乖,看上去都有些好奇,也好,慢慢沟通吧。

  离上课时间只剩下一分钟了,我却发现还有一个位置空着。“这是——”“报告。”门口传来女孩子怯生生的声音。

  我回头,呆住了,一瞬间,仿佛心脏都停止了跳动,周围凝固的空气使我回到了我的学生时代。32年前,也就是我16岁那年,有个女生和她一模一样,穿着稍稍有些肥大的校服,红着脸站在门外,头上的蝴蝶结在随风飘动着,脸上由于刚刚奔跑而微微泛出红晕,只不过那时我坐在座位上。

  盈盈——我几乎要失声叫出来了,也许是被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说,对不起,我以后不迟到了,冲我尴尬地笑了笑。

  “进去吧。”我说,“以后注意点,你叫什么?”

  “刘梦盈。”她说。

  ×月×日雪

  真倒霉,开学的第一天就迟到,又要给新班主任留下不好的印象,我一边飞奔,一边祈祷,但愿新来的老班稍稍慈祥一点儿。都怪这雪,害我不能走!

  离上课只剩一分钟了。“报告。”我怯生生地喊。

  大概因为很少看学生在开学第一天迟到,那新班主任用很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倒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但他那张面孔,我却觉得有点熟悉,但想不出在哪儿见过。

  对不起,我今后不迟到了,我尴尬地笑笑。

  进去吧,他的声音很柔和,和我爸爸差不多,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有种莫名的感动。我叫梦盈,听说长得很像死去的小阿姨。

  ×月×日晴

  开学已经一个多月了,一切都很顺利。梦盈除了经常迟到之外,其他都很好。她功课很好,数学尤其好,就像盈盈一样。她经常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我后面问题目,看上去傻傻的,很可爱。有时的题目有些小儿科,大概是书读多了的关系吧。这丫头,我忽然想,如果盈盈还活着,没出车祸的话,她会不会是我和她的女儿呢?(后来我知道她爸爸过世了)

  我有时会和她谈话,她和我也很亲。

  今天上课,我画了一个圆,我平时就很注重对学生联想能力的培养,虽然是幼儿园里才问的问题,但我还是问,你们想到了什么?

  梦盈回答的是:轮回。

  轮回?我听说在阳间生活几年,就必须在阴间生活几年,然后重新投胎,如果是这样,盈盈如果重新做人了也该有16岁了吧。

  ×月×日晴

  班主任很像我过世的爸爸,是性格很像,他和父亲一样对我很关心,虽然我常缠着他问题目,但他一直都很有耐心。我想,为什么我一进教室就觉得他很熟悉呢?大概,我前世是他的女儿吧。

  他像往常一样出了个联想题,他画了一个圆圈。

  轮回!我也不明白我的头脑中为什么突然冒出这个词语。

  老师稍稍愣了一下,怎么,想像够丰富吧。

  ×月×日雨

  接连几天的国庆长假每天都是霪雨霏霏,不知怎么,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16岁时,盈盈出车祸时的情景,我们刚刚吵架,她捂着脸跑开,没看见红灯,像只洁白的蝴蝶冲向赤热的、不断喷着红火焰的太阳,然后,折断了双翅,缓缓飘落,落入了鲜红鲜红的花海……啊!又做了场噩梦。

  那丫头是不是在埋头苦干啊?再过三天,身后又会出现一条小尾巴了吧。不过我没想到今天她就打电话过来。

  她说,我有好多题不会做,烦死了。

  她到我家,是儿子开的门。

  今天她听得好像不是很专心,一直往旁边看,我提醒她,她有些不好意思。

  她走后,儿子对我说,你们班的女生都这么漂亮,怎么没听说过什么“桃色事件”?儿子很调皮,长得像我,我笑笑说,你可不许搞“早恋”哦!

  ×月×日雨

  长假这几天老是下雨,我一烦什么题目都做不出来了。

  很想很想班主任,突然想到他家看看,我对那个他提过一万遍的儿子充满了好奇心,老早就想看看。

  我怎么也收不回这个念头,就打了个电话,他当然没有拒绝。我照同学给我的地址找到了他家。

  他的儿子长得和老班真的很像,仿佛比他还帅呢。

  我好不容易才对他说,你好。他没有回答,我甚至有点失望,我觉得他肯定不欢迎我。

  老班的房间很大,很宽,也很漂亮。听题目的时候,我偷偷看了一眼他的宝贝儿子,同时,他居然也扫了我一眼,我脸一红,立刻转过头。老师说,你专心点,我很不好意思。

  晚上,我忽然梦见了老班的儿子,什么呀,醒来后我警告自己,你胡思乱想什么呀!

  ×月×日晴

  儿子这几天突然提到刘梦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爸爸,他说,我怎么觉得在哪儿见过她。

  这句话着实吓了我一跳,心里有种不祥的感觉。

  今天下午,儿子提早放学在校门口等我,见到我的时候有点奇怪,脸色有些发红,嘴角有一丝似有似无的笑容,我在想,会不会和梦盈有关系呢?

  吃饭的时候,那小子竟然三次咬住了舌头。

  ×月×日晴

  昨天在校门口意想不到地遇见了老班的宝贝儿子,我朝他腼腆地笑了笑,他大概是不好意思不理睬,也对我笑了。虽然可能是敷衍,但还是挺好看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忍不住问。我叫什么名字跟你有关系吗?你又不和我交往!他回答。我觉得这个人挺可爱的。说吧,我想听,我以后有题目不会还可以问你。我也不懂,为什么我惟一的借口总是题目、题目、题目。他笑了,眯起了眼睛,不许笑我喔,我叫——古董,古董知道吗?古董。我大笑,笑得肚子都痛了,开始还想憋着,到后来都快蹲下了,真不愧是古天乐的儿子啊。

  不要笑!他大吼,我还以为你是淑女呢!你叫什么?我止住了笑,我叫梦盈,刘梦盈,很诗意吧!他说,叫你梦盈吧,你可以叫我董董或阿董。

  好啦,再见,阿董!我说,再见!他也说。

  梦盈!他叫住了我,我回过头。“过马路小心,注意红绿灯!”“谢谢!”我轻声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这些,但心中却涌着一种感动。

  第二天我才从老班那儿得知,他叫古言心。什么古董?故意逗我玩吧,要不就是不想让我知道他的真名。

  不管怎么说,这家伙挺可爱的,像他爸。

  ×月×日晴

  我渐渐觉得梦盈如我的女儿一般亲切,但她怎么忽然想起问儿子的名字呢?而且,儿子对她的关注好像也增多了。

  不可能,他们才见过一次啊!可今天儿子的问题却足以令我三天睡不着觉,他说,有人长得很像刘梦盈吗?我怎么觉得在哪儿见过?我猜想我的表情大概立刻僵住了。儿子继续不动声色地说:“听说她的小阿姨和她很像,但16岁那年出车祸死了。”

  我的筷子落到了地上,好在妻子在外地出差,儿子好像也没注意到。

  原来她们是近亲。

  ×月×日晴

  我在路上又碰到了他好多次,我好像已经习惯在路上听到阿董喊我“梦盈”,然后一起踏着夕阳回家。

  我依旧叫他阿董。

  今天阿董对我说,梦盈,我觉得我在哪儿见过你。

  在梦里吧!我讽刺他,其实并没有别的意思。

  不是,阿董说,我昨天晚上忽然想起是什么地方,小时候我总喜欢翻爸爸的旧皮箱,看到箱底的一张黑白照片,很像你啊!后来爸爸知道我翻他的东西还打了我一顿!

  哦,我说,我的确有个小阿姨很像我,但16岁时,出了车祸……唉,红颜面薄命啊!

  虽然我并没有多说什么,可心里却有些奇怪的念头,他们不会有什么关系吧?

  别瞎猜了,傻瓜!我自嘲道。

  ×月×日雨

  过了好多天,仿佛并没有发生太多的事,可是前几天我看到梦盈在我的办公室门口徘徊,转了一圈又一圈,就是不进来。她从来都不这样啊。

  梦盈!我说,你怎么啦?脸色怎么不太好,别把自己搞得这么累。

  她为难地抬头看看我,又低下头,老师,我要走了,我妈妈工作调动,我们全家都要迁到很远的地方……回来吗?我打断了她。不回来,她回答。

  我忽然感到心脏被抽掉了之后又灌满了铅塞回来。一瞬间,我没有说话。

  再过两天,她就要离开了,是不是会把有关盈盈的回忆一起带走?

  ×月×日晴

  我要转学了,去远方治病,虽然我相信一定会好,可是却必须和大家分开了。

  最后一天整理书包,我离开的消息明天才会宣布。

  夕阳西下,透过枯死的老树斜斜地投到地上,我好像远看到了一只乌鸦,“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就是我的写照啊,明天,就今天晚上,我就得踏上北去的列车。

  “梦盈。”班主任站在门口。他一向很疼我,我有些伤感,“嗯。”“好好睡觉,别太累了,别老是搞题海战术,别不吃早饭……还有别每天都迟到……”他一口气说下来。

  “知道了,老师。”我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我担心我一开口,泪水就会汹涌而下。

  “再见!”我奔出教室。再见,就是不再见吗?

  我“贪得无厌”地看着周围的景色,想把一切装进眼里。

  他呢?那个可爱的古董怎么还不出现?

  “梦盈——”是他,我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

  “嗯,”我强装出一副笑脸,“我还以为你已经回家了呢!”我拍了一下他:“今天做回坏孩子怎么样,我们绕道走!”我用挑衅的眼光看着他。他惊异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

  “今天你有点奇怪,明天吧,我有好多作业呢。”原来他不知道,我也不想说。“不,就今天,否则我和你绝交!”我大吼。

  “那好,那好,别闹了。”他立刻哄我。

  夕阳的余辉只剩下一丝了,我看不清他的脸。

  “喔——太阳公公明天见!”他高呼。

  “阿董,”我问他“你相们轮回吗?”“信,地球就是圆的,所以不管人走多远,都能回到起点。”他显然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怎么了丫头?”“没什么。”

  “你说人死了会怎么样?那个人来世还能遇到前世的人吗?”“当然啦,这就是轮回。”我也想不清楚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也许,我想到了他提起的那张照片。

  我的小姨,她也该转世了吧,下一个轮回,她会在哪儿?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我知道对于一个好学生来说,是绝对不能问的,可我觉得非问不可。

  “你喜欢,我是说,你有喜欢的女生吗?”到他家门口的时候我问,我知道再不问就没有机会了。

  他愣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原样,他笑了。“有啊,傻瓜,明天见!”他跑了。

  我呆在那儿过了好久也没动。

  月亮已经升起来,地上散满了月光。

  我有些失望,干吗要问呢?自作多情。

  当晚,我踏上了列车,好像在窗外看到了阿董。

  “傻瓜!”我对自己说,难不成你想喝忘情水?

  老班再见,阿董再见!来世一定会再见的!

  ×月×日晴

  今天,梦盈走了,希望她一路平安。

  我随口告诉我的儿子,梦盈转学到很远的地方去。

  既在我的意料之外,又在我的意料之中。儿子的脸色立刻变了,急冲冲地问我,真的吗?怪不得她今天这么怪,她……在哪个车站?我明白了,我平静地告诉他,并对他说,你如果想送就去送吧!

  他夺门而出。

  不管见不见得着,总之这又是一次玩笑,不过这次戏弄的对象是儿子和那丫头,像当初盈盈和我一样,那时候,我还没告诉她一切。

  窗外的一切都模糊,融化在悲伤的格调里,不分明了。

  (文/毛毛虫)  

  第四部分爱情总让人泪流满面

  ——写给喜欢这本书的朋友们

  阳光灿烂的时候,我们属于忙碌的生活。但在漆黑、寂静的夜里,偶尔想起遥远的一些人和事,总有一种流泪的冲动。是的,任何人,都离不开爱情。很大程度上,我们为理想和爱活着。

  我们必须相信纯而且美的爱情。这样生命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