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如何开通指纹支付:[原创]15岁少女“皮条客”,何以让13岁好友“羊落虎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1:53:03
  • 15岁少女“皮条客”,何以让13岁好友“羊落虎口”?
  • 发表于:2011-12-23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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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畔小子

头  衔:高级写手 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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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5日下午,大余县15岁的少女林芳在一家网吧上网。在网上,她认识了一名叫赵其的37岁男子。
赵其告诉王芳,自己想找位“是处女的女朋友”,问王芳身边有没有这样的女孩子,并表示如果林芳介绍的女孩子被他成功“破处”,将支付王芳5000元报酬。为获得这笔酬劳,林芳告诉赵其,与她一起玩的朋友王雪今年13岁,还是一个处女。于是,两人把目标瞄准了王雪。
聊天的次日,林芳便找了个借口,将王雪带到了赵其指定的宾馆。赵其先将一杯放有“K粉”的水端给了王雪,王雪喝完水后很快上床入睡,赵其便对其进行了强奸。
两天后,赵其希望能再次与王雪发生性关系,并把一小包K粉包在100元纸币内,要林芳偷偷把K粉泡水给王雪喝,等王雪睡着后通知他过去。当日18时许,林芳正准备把K粉泡水给王雪喝时被民警抓获。(2011,12,22“大江网”《15岁少女介绍13岁好友给网友“破处”被判强奸罪》)

15岁少女、13岁好友、网友、5000元报酬、“破处”、“K粉”、强奸,这一连串的“符号”连在一起,不能不让人心惊胆战。因为在这里,那位15岁的少女“皮条客”,为了区区5000元报酬,竟让自己13岁好友“羊落虎口”。她不但是“皮条客”,而且竟成了那个强奸犯的帮凶。但发生这样的事,能仅仅怪罪于那个15岁少女?如果我们放眼望去,对于这么一个案子,又岂能就事论事?请看事实:
网络犯罪不断发生。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不要说许多少女被“网友”所骗,在那里被骗钱骗色。诸如卖淫嫖娼这样的犯罪活动,也已一次次进入公众视野。谁能说那个15岁少女,自己不首先是一个受害者?如果不是大环境的影响,她何以中毒如此之深?
道德底线不断失守。作为一个“皮条客”,王芳该是迄今为止最年轻的。但年轻的“皮条客”,又何止于她一个?“皮条客”的年轻化,难道不是一个事实?有不少年轻人,甚至公然成了强迫他人卖淫的罪魁祸首,那不是一个明摆着的事实?而其中又有不少就是拿身边人“开刀”,这难道不是一个事实?而为了“破处”,找的又竟是一个13岁少女,不正说明无知的“性开放”,已让许多少女早早失身?那个15岁的小女“皮条客”为什么不为了更多的金钱“以身相许”?说明了啥?而她竟能与那个强奸犯联手害自己的好友,又说明啥?为什么那么多条道德底线,一次次失守?
金钱诱惑不断得手。我之所以在前面说“区区5000元”,因为那毕竟是一个小数。但这样的一个小数放在一个15岁少女面前,岂不是一个大数?但如果有起码的人性道德约束,这样的诱惑又何以能得手?而如果由此想开去,所有的卖淫嫖娼,不正是“乱性”因金钱而发生、得手?不正是“乱性”在金钱交易中发生?
毒品交易不断泛滥。许许多多诸如“天上人间”这样的场所,早就有了“摇头丸”和“K粉”之类的泛滥。而诸如此类的毒品,又由相对的“场所化”,转而成为本案中的流向“场所”外,不正说明了进一步的泛滥?不说明对于吸毒贩毒的打击不力?

15岁少女“皮条客”,何以让13岁好友“羊落虎口”?我们只要看一看“黄赌毒”三大罪因,在本案中就占了“黄”和“毒”两个,而且相辅相成,原因不全在?
原因在哪里?难道不在于家庭、学校、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全线失守?不在于“大环境”对于年轻人的不良影响?不然,这样的杯具又何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