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时刻刻百度云:原始概率、早期概率与后续概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4:15:58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探讨:在一付牌的攻防进程中,原有的概率计算会不会发生变化?它是怎样发生变化的?变化的幅度能不能便捷地计算出来?最后归结到胜算是否有所转移,籍以决定打牌路线应当如何修正,甚至改取另一条路线。

    当你拿起一手牌,审查手里的13张牌,开始叫牌的时刻,根据你自己所持的牌型,就可以估计到四门花色牌张在其他三家(包括你的伙伴)通常分配的概率百分比数字。

    这时的概率是先验的、原始的,可以名之曰原始概率(a prior probabilities)。

    在叫牌进程中,随着你同伴的应叫,敌方两手的争叫、不叫或加倍,提供了许多信息,最后叫牌结束,假定你成为定约主,敌方作了首攻,你伙伴把13张牌摊开在桌面上,你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联手的26张牌,结合敌方首攻所显示的信息,你得以更加具体、比较确切地计算各门花色牌张在敌方两手可能分配的概率百分比(敌方也同样可以进行计算)。这样的概率可以称为早期概率。

    你凭借早期概率估量,比较各种打法的成功率,拟定一条较为可行的做庄路线,这条路线既具有较大的成功率,又能够保持各种机会的运用,可以当作此刻的胜算。为了验明实情,你采取妥当的步骤在各门花色上进行探测......在打牌进程中不断呈现许多新信息,证实了某种分配的确切性,排除了某种分配的可能性,使原始概率和早期概率发生了动摇和变化0产生了新的百分比数字。这时的概率,可以称为后续概率(a posterior probabitities)。

    新信息描述着敌方两家的实际持牌情况,因而到了一定阶段,就足以影响原有的概率推算。有时影响微弱,可以置之不理;有时却影响甚大,以致足以改变原有的胜算。牌手们对此必须有充分的认识。

    在叫牌的范围中,敌方牌张的大致分配只能凭一般推测而获得大体的印象,明手摊牌后,就可以加上合理计核而得出较为确切的判断。譬如说,你和你的伙伴在某一门花色上共有5张小牌,而敌方两家都不曾叫出这门花色,那么一般说来,敌方任何一家持有该花色7张和8张的概率可以判断为0。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敌方若有那样的长套优势,即使点力颇弱,也必定籍以展开争叫和试探。这类推测扩展开来,正是早期概率的依据。然而由于推测有待于证实,同时尚有许多未知数,所以此时的胜算还是很不固定的。

    胜算的转移是在打牌进程中产生的。譬如说,某门花色在敌方共有5张,敌方两家都未争叫过这门花色,那么这5张牌在敌方两手如何分配是无法确定的,只能凭原始概率暂时估计为多半是作3—2分配,因为5张牌作3—2分配的原始概率高达67.83%。具体到打这门花色时,如果打了两轮,敌方无人示缺,那就证实了确属3—2分配;但若第二轮有一家示缺,那就证明在敌手并非3—2分配,而属4—1分配。

    这个道理原极浅显,复杂之处在于凭借局部摸索全盘。牌手们要善于根据逐步呈现的事实(而且这些事实的呈现,有时又是可以通过巧妙的安排,有计划地使他们依次发生的)。伸展合乎逻辑的推测和想象,摸到全盘事物轨迹。

    新的信息表达出某种分配属于不可能时,仍属可能的分配概率立即相应增长,改变了原有的百分比。这种因出现了某些情况而计算出来的新百分比数字,就是后续概率。

    结合具体实例来阐明上述原理,不但能加深认识,而且足以提高牌手们的桥牌技艺。

    假如你在某一门花色上持牌如下:

AKQ53

 

42

    你先打出A和K,两个敌手都有跟张,敌手是富有经验的名家牌手,他们经常会打出假牌,那么你在他们跟牌的大小得不出什么信息,这样,当你考虑是否再打Q的时刻,对剩余的牌张分配能作出什么样的判断呢?

    确切的判断不存在,为了找出比较正确的答案,我们只能依靠概率表上所载的敌方共持6张牌的分配概率来作估量。既然敌方都已跟牌两轮,标明6—0、5—1分配已被排除,剩下的是4—2或3—3分配,但究竟如何,此时难测。这里有一个消除原则,解释如下:当敌方跟牌无特定牌张可作标志时,不可能分配的概率被勾销,而剩余下来的可能分配概率保持其相应的值。

    在这个现实的例子上,此时剩下3—3和4—1两种分配,其原始概率分别为35.5%和48.5%,相当于11:15,按百分比计算,新的概率是3—3分配占42.3%到4—2分配占57.7%——这就是此刻核算出的后续概率。固然,3—3分配的概率已由原始的35.5%提高到42.3%,但却仍低于在其它一门花色上飞张成功的概率50%。因此,假如此刻尚有其它花色上打飞张的机会,你就应该暂时留Q不打,作为控制,而趁主动权在手,改打另一门花色的飞张。

    为了弄清这个概念,我们列举出明暗两手四门花色牌如下:

S74

HQ7543

D983

CAQ6

 

SA6

HAK

DAK64

CJ10742

    你做3NT定约,西首攻S,你下A进手,随即打出HAK,东与西皆跟牌两轮,你怎样继续打?

    H在敌手作3—3分配的概率增长了,这一点已在前文释明,后续概率是42.3%,它虽然已经增长,却小于飞C的概率50%,所以两者相比,还是应当从手里出CJ,给西持CK。

    这是概率虽变,胜算未变的实例;因为概率变化的幅度尚不足以转移胜算。

    你或者会想:先把HQ也打出来,见敌方H并非3—3分配,然后飞C,岂不更好?是的,你想得很好,如果HQ也在暗手,或者暗手多一张小H,你完全可以那样做,把硬打H成功的概率与飞C成功的概率结合运用,取得复合概率共达71.15%,做成定约的机会就大了。可惜条件不允许!你看清了吗?要打出HQ,必须摆渡到明手,而明手缺乏进手张,如果你摆渡到明手,只能从暗手出C,明手下CA,那样,就是放弃了飞C的机会。舍50%而取42.3%,显然不上算。两利不可兼得,只能舍掉42.3%而取飞C的50%。

    这是你们叫牌上的闪失:3NT进局,固然便宜,但你们在S上只有一轮控制,敌方的首攻极易恰中要害,使你在应付首攻时,不得不下SA,从此你就处在危险之中,不能失手。敌方共有9张S,至少是5—4分配,一旦失手于敌,他们就可以在S上连得4墩,击破你的定约,因而你不得不这样打,只有这50%的成功率。倘若你们做有将定约,整个打牌路线就不同了,肯定能够把H和C两门花色上的机会结合运用,甚至在D套上也还有一点点机会。这副牌,你们若做4H定约,或做5C定约,成功率显然大于50%,然而这不是我们此刻的论题,无非附带一说而已。

    现在,还是回到正题,为了探索概率变化的奥秘,看看它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更大幅度的改变,以致转移原有的胜算。

    眼前有一个鲜明的例证,仍用原来这手牌派,只把明手的H7改为H10,其它一切都纹丝不动,事情就发生了戏剧性变化:

S74

HQ10543

D983

CAQ6

 

SA6

HAK

DAK64

CJ10742

    仅仅这么一点点改变,就决定了你做3NT定约时,兑现HAK以后,应当从暗手出一张小C,放弃飞张打法,明手下CA,随即直打H套。

    这是什么原因?与前文所述区别何在?

    区别在于当你们联手持有HAK及Q10时,敌方的HJ就成为特定的关键张——其特定的意义在于任何一个敌手决不会在你兑现AK时跟J,除非他被迫不得不下。

    运用消除原则,可以推算出:当你兑现AK,东与西都跟小牌时,不仅6—0、5—1分配已被排除,同时双张H带J的可能性也被排除;这一点与HJ10均在敌手时不同,因为J和10是等价的。双张H带J这种组合在4—2分配中占有1/3的机会,据此,3—3分配的份量相对加重了,因为任何一个敌手持J××时,都不会在你兑现AK时跟下J来帮你的忙。4—2分配的早期概率是48.45%,由于排除了1/3的可能性,已降为32.3%;同时,3—3分配的概率却不受影响,依然是35.53%。于是,比例上的优势反过来了,3—3分配与4—2分配相比,成为35.53%:32.3%,相当于11:10,按百分比数字核算,3—3分配的后续概率此刻已上升为52.4%,高于了飞张的概率50%。

    据此,在两利不可兼得的形势下,你就应当舍飞C而取硬打H套。

    这是后续概率的变化造成胜算转移的例证之一。

    倘若你的花色套中缺少一张K或Q,情况也差不多,例如:

SK5

HAK

DKJ8643

CJ92

 

SA872

H7654

DA

CK1087

    你仍做3NT定约,西首攻H,你从明手下HK,由于你有6个顶张赢墩,所以只要你飞C成功,在C上就可以获得3赢墩,从而做成定约。同时,你在D上也存在着若干机会,你趁主动权在手,先试一试D,从明手出小D给暗手DA,暗手出小S给明手的SK,接着兑现DK,敌方两人都跟牌,但DQ尚未出现。

    这是你又面临抉择:趁主动权仍在你手,先飞C呢?还是继续打D,先送一墩D给敌方,指望D在敌手属3—3分配,以便回到手时兑现3付D赢墩?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明手还存在着HA这个可贵的进手张,失去了机会,敌方就必然攻掉你这进手张,D长套将成废品!

    对此,再运用消除原则把D在敌方的分配算出后续概率,才能做出决策。

    敌方共持6张D,东西都已跟出两轮小牌,关键张Q未出现,那么,不仅6—0、5—1分配被排除,同时4—2分配中的Q×也已被排除,D在敌方作3—3分配的后续概率已提高到了52.4%,超过了飞张的概率50%,因此,你应当再下一张D,送给敌方一墩,以便明手HA进手后,利用D套做成定约。

    再看一付满贯定约:

S7

HK102

D74

CAQ8654

 

SAK

HAQJ9653

DK85

C3

    你做6H小满贯定约,西首攻一张小S,东出SJ,你下SA进手并兑现将牌HA后,立刻出C3,明手不飞,下CA进,继续出小C,暗手用大将牌吃进,东西都有C跟出,而CK未出现,你再出一张将牌给明手的HK,肃清将牌,西垫一张S。

    这时你已走到交叉路口,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打法:

    (a)从明手出D,期望DA在东手,你可以利用暗手下DK飞,飞成定约到手;若DA在西手,西得墩后续攻S,定约立宕,成功率为50%。

    (b)明手再出一张C,你再一次用大将牌吃进,期望C在敌方属3—3分配,则你再出小将牌摆渡给明手的H10进手,出C三赢张,垫尽暗手D三输张,超额一墩做成定约。

    明手的H10是你蓄意保留的另一进手张(暗手两次均用大将牌吃进C,不仅仅是为了安全)。

    只因明手的进手张不足,两利不可兼得,你只得在以上两种打法中选取其一,你认为何者较优?

    答案是继续打C略优,这倒不是因为可以多得一个超额赢墩,主要是根据前文的分析,由于尚未出现的CK是关键牌张,故而C在敌方作3—3分配的后续概率,此刻已提升到52.4%,超过了飞D的50%,因此应该认定打C套是胜算。

    不论特定的关键牌是一张或两张未出现,胜算的改变计算相同。下面是常见的实例:

A10983

 

K2

    你需要在这门花色上发展赢墩:敌方共持6张,其中有两张关键牌——Q和J。根据明暗两手的花色套结构,足以影响你得墩数目的因素只在于敌方属4—2分配之时。你先拔K。东与西都跟小牌,你再出2,西又跟一张小牌,此刻东若持双张,带一张大牌的概率大于两小张,所以按百分比打法应当在明手下A。如果东果然跌落一张大牌,你就稳得4墩;然而倘若不巧,东又跟出一张小牌,只剩下两张关键牌Q和J皆未出现,那么你从两家跟牌上看不出任何迹象,应当怎样处理呢?

    按照消除原则,6—0、5—1分配皆已排除;同时,鉴于两轮迄未出现大牌,4—2分配中的双张带一张大牌的可能性也已排除(这在30种可能组合中占18,即3/5);另一方面,3—3分配中的QJ×同样已被排除(这在20种可能组合中占8,即2/5)。据此核计,此刻3—3分配与4—2分配的对比,已成为3/5×35.53%:2/5×48.45%,相当于11:10。换句话说,3—3分配的后续概率又已上升为52.4%。因而继续打该套当属胜算,即使不能将吃,送出一墩而取得另外两墩的希望在50%以上。

    熟悉了这类胜算,能够帮助你在持下列牌张时采取较好打法:

S10962

H976

DAQ

C10543

 

SAK5

HAKQ

DKJ1093

CAQ

    你做6NT小满贯定约,敌方首攻H,你进手后兑现SAK,但西与东都跟出了两张小S,Q与J均未出现;你计划怎样继续打?

    你的做庄路线原是正确的,只要S在敌方属3—3分配,或属4—2分配而持双张者带有一张大牌,你就可以让敌方取得一墩S,不论他回攻什么牌,都落入你手,你可以利用D摆渡到明手,兑现明手第4张S,垫掉手里的CQ,从而做成定约。不幸的是SQJ竟然全未跌落,此刻你就不得不在下列两种打法之间抉择其一:

    (a)继续打S,期望S在敌手系3—3分配;

    (b)停止打S,用D摆渡到明手出C,飞东持CK。

    这两种打法何者为优呢?

    由于SQJ都是特定的关键牌张,此刻S在敌方作3—3分配的后续概率已提升为52.4%;高于飞C的50%,故而继续打S是胜算。本章开头所举的第一个例子,使我们看到3—3分配的概率虽有提升,却不象这样富于戏剧性色彩,那使因为敌方未持特定的关键牌张,所以他们的两轮跟牌不足以表现任何持牌迹象。这种区别需加以注意。

    从这里再深入一步探讨:当敌方所持的牌张都具有同等效力时,那就没有哪一张牌可以算作特定的关键张,譬如你们联手在某一门花色上持

AK542

 

63

    这时敌方所持从7→Q共6张牌都能起到同样的效用,而且有经验的牌手在防守时经常会跟出假牌,以假乱真,迷惑你的判断。因此,如持上面这手牌,你打出AK,敌方两人都跟牌,你所能够“消除”的,只有6—0和5—1分配两项,别无其它。前文已经分析过:这时的后续概率变化较小,3—3分配仅占42.3%,而4—2分配则占57.7%。

    话还得说回来,尽管如上计算是符合数学原理的,但在实践中,这时3—3分配的实际可能却稍高于42.3%。为什么呢?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你虽不难看出QJ和87同价,敌方任何一家都很难看出这个事实,他们无从判断自己手里所持的大牌是不是特定的关键张,因而跟出假牌也是有限度的。例如:

AK542

J108

 

Q97

63

    西所看到的只是他自己和明手的怕,而东所持的牌张和你手里的牌张,他却是看不见的,他只知道J与10等价,却不知道J与8也等价;同样,东更不知道手里的Q竟与7等价,所以跟牌时的以假乱真是有限度的,特别是东,决不会在你明手下AK时跟出Q来。据此,倘若Q在两轮中未出现,你有理由把3—3分配的可能性估高一些,当作50%上下是合乎逻辑的。这是情理之常,与单纯的数学计算有所不同。

    消除原则的运用,加上一张特定牌张的不曾出现,可以进一步用以下两例来阐明:

(a)

(b)

AK874

AKJ74

 

 

6532

6532

    例(a)与例(b)仅有一张牌之差,敌方在这门花色上同样是共持4张牌。区别在于按例(b)而言,敌方有一张明确的关键张Q,而按例(a)说来,则QJ109等价,无特定的关键牌张。就因为存在着这点差别,当庄家从明手下A打头一轮,而东西都跟出一张小牌时,后续概率的计算就不相同。

    在例(a),头一轮东西两家都跟出小牌,能据以消除的只是4—0分配,剩下的是3—1和2—2分配两项,按早期概率:2—2分配是40.70%,3—1分配是49.74%,相当于9:11,此时的后续概率,2—2分配可以计算为45%。

    在例(b),头一轮东西两家都跟出小牌,能据以消除的除4—0分配之外,还应当消除3—1分配中的Q为单张这一因素,而这一因素在3—1分配中占有2/8的机会,据此,3—1分配的早期概率49.74%就该减去2/8,即乘以3/4,答案是:37.3%。于是2—2分配与3—1分配的对比就变成40.70%:37.30%,相当于12:11。看见了吧,百分比数字倒过来了,2—2分配的后续概率超过了52%。按敌方作2—2分配来估计变成了胜算。

    这个简单而鲜明的对照,表明了一张牌之差,足以显示关键张的踪迹,后续概率的计算因之而异。这是需加注意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