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lusive精油:保安队长不满新同事指使手下将其围殴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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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队长不满新同事指使手下将其围殴致死

2011-12-25 02:31:46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有2296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

核心提示:2010年12月3日,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的稽查队长张永安认为新来的保安王某“不听话”,指使15名保安将其殴打致死。日前,16名被告人分别被二中院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报讯 认为新来的保安“不听话”,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的稽查队长张永安指使15名保安,将新同事王某殴打致死。

日前,16名被告人分别被二中院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保安队长被控指示

据了解,张永安曾是北京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第七经营部直属大队稽查队长。马斌斌是该公司在远洋集团工地的保安队队长。

检方指控,去年12月3日,因认为保安王某不服管理,张永安指使马斌斌、冀军良等人殴打王某,致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检方认为,张永安等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保安被轮番殴打致死

张永安庭审中交代,他负责多个工地保安的管理工作,远洋集团工地是其一。张永安否认指使手下打死新来的王某。他说,王某原在另一工地工作,因不想继续工作,曾经逃跑。张永安便将其安排至远洋工地。

而在远洋工地当保安队队长的马斌斌说,张永安将人带来时,交代“教育教育他。”马斌斌找到手下多名保安,对新人王某进行殴打。

当晚,王某被十几人轮番殴打,直到休克死亡。检方指控,共计16人涉案。

工地房屋取名“教育局”

受审时,多名保安员交代,他们的工地有一间房屋,专门用来教育“不听话”的保安。他们甚至给这间房屋取名为“教育局”,此前也曾“修理过一些保安”,王某当晚就是在此被打死。这些被告人认为事发地点离派出所比较远,所以才敢这样“大胆”。

法院审理认为,16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张永安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人员被判处3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NN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