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色调风格有哪些:世界音乐与“文化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5:44:40

世界音乐与“文化研究”[1]

                ——从第39届国际传统音乐学会年会及中国第三届世界民族音乐学会年会谈起


        摘  要:世界音乐在全球范围内的兴起与发展潜在地反映了音乐学术研究中对于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进行重新梳理的某种内在要求,文化多元与价值相对的观念使得世界音乐进入音乐学术观察视野时带有其特定的学术背景与观察视角,领域与方法的开放性使其表现出当代文化研究的学术特点,由此产生的特定文化含义直接对长期浸染在中西音乐关系问题中的中国音乐学术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关键词:  世界音乐  音乐人类学  文化研究

        笔者于2007年7月、9月分别参加了第39届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年会(维也纳)及中国第三届世界民族音乐学会年会(南京),颇有感触。两次会议虽然在规模上不可比,但在世界音乐研究的观念及学术发展方面仍反映出一定的内在联系。

        2007年7月4日至11日,维也纳召开了第39届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世界年会,主办者为ICTM奥地利国家委员会、维也纳音乐与表演大学以及维也纳大学音乐学研究所、奥地利科学院国家音响档案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奥地利国家委员会。大会拟定如下议题:相关宇宙观的音乐和舞蹈、国家和地区的民族音乐学及民族舞蹈学传统、流行音乐和舞蹈以及新技术、音乐或舞蹈的传播、新的研究。来自近40个国家的400多名学者参会(其中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学者30余名),参会文章380余篇,内容除各国民族音乐研究之外,还涉及音乐与教育、科技、政治、经济、历史、宗教、心理、传播、考古、殖民、性别、移民等等多学科专题交叉领域,如《音频录音——一个个案研究:修纳姆必拉音乐的存档、分析和重建》[2]、《日本音乐家的散居:南加利福尼亚日本新移民的经历、角色及影响》[3]、《彩铃在信息时代的角色:一个前沿性研究》[4]、《乐器与殖民碰撞:英国牛津Pitt Rivers博物馆中的台湾原住民乐器》[5]、《20世纪葡萄牙的文化政策与流行音乐》[6]等等。虽然个案研究是参会论文的主要类型,但针对不同个案研究所涉及的理论思路与观念方法却表现出相当的一致性与整体性,即:并不过份强调个案中的形态研究(是什么),而是追究个案对象与其所在文化背景之间的互动关系(为什么)。

        2007年9月22日至25日,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了中国世界民族音乐学会第三届年会,来自50余所高校及单位的近百名学者参会,提交论文40余篇。会长陈自明首先介绍了世界音乐在国内的学术发展及在大专院校课程开设情况,指出存在资料翻译、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问题,并提出学术领域内应合理分工、加强理论建设、建立世界民族音乐网站等对应方案。王耀华撰文《世界民族音乐课程教学体系的思考》从专题、地理、本体特征等方面对世界音乐课程教学内容体系进行了细致划分。杜亚雄《世界音乐教学应与母语音乐教育相结合》一文指出受西方文化影响而导致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读解语境缺失的问题,认为应在以中国母语音乐为根本的基础上与世界音乐教学做到相互呼应。张伯瑜和赵琴分别介绍了中央音乐学院与欧美院校世界音乐课程的教学训练与实践活动。宋瑾的《中性化:后西方化时代的趋势——多元音乐文化新样态预测》一文提出“后西方化”、“中性化”和“中性人”的观念和概念,对未来处于中性化环境的“多元音乐文化”作出理论预测。管健华的《交往理性视野下的世界音乐教育》一文以“交往理性”理论为基础,提出在世界音乐的教学中,不能将其理解为简单的技术学习与审美问题,而应以尊重来自不同对象的文化解释来达到真正的人文交往。其它学者的发言主要围绕世界音乐的学术观念、教育体系、个案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就整体而言,会议表现出了积极、明确的引导意识,作为国内刚刚发展起来的学术领域,理论基础与实践条件的创造显然是重中之重,会议针对这两方面专门准备了相当数量、国外相关领域介绍的译文译著,以及各类音像课件系列展示,这为各地顺利展开世界音乐课程普及工作提供了很大帮助。除此之外,参会成员及参会论文议题的多元化也成为此次会议的亮点,参会成员除了来自专业院校与大学音乐院系外,还有的来自中学和幼儿园;而参会论文除了上面已经提及之外,还涉及到旅游资源、航空培训、学前教育等应用实践领域。如果通过进一步优化组合与引导,这将成为世界音乐学会在今后发展中的极大优势。

        以上两次会议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相似性在于虽然两个学会使用了“传统音乐”和“民族音乐”两个“狭义”概念作为学会名称,但是其要求的学术内容与学术方法却是涵盖在多元的“广义”概念之下,这表明了两者学术宗旨的统一;差异性则在于国际传统音乐学会经历了相对完整的西方音乐学术观念变迁过程,有其稳定的“学统”,而中国世界民族音乐学会是诞生于在东西音乐文化碰撞、西方音乐占据优势的环境中,有着自己特殊的学术背景,对于中国的世界音乐学术发展而言,其面临的不是“问题”,而是更为复杂的“问题中的问题”。因此,我们在讨论解决世界音乐自身的“学术学科”这一共性问题的同时,还要解决其面对中国特殊学术背景的个性问题,也就是:世界音乐的文化含义是什么?世界音乐在音乐学术研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世界音乐对中国的音乐学术实践又会产生什么影响?


        在世界音乐研究领域,音乐人类学的学术观念与方法占有重要地位。随着人们对音乐人类学所主张的“音乐即文化”这一观点的深入理解,可用于世界音乐研究的方法逐渐扩展为以“研究目的”为核心的一切相应的方法以及不同方法的渗透组合,因为人们面对的音乐文化并不是单纯意义的具体行为模式的单独对象或对象的复数,而是对象与其所处环境的机制关系,这与不少热衷于文化研究的学者的观点不谋而和。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认为“我们需要的是在不同的现象中寻找系统的关系,而不是在类似的现象中寻找实质的认同。”因此,“我们需要用综合的概念来替代人类存在不同方面关系的‘层累的’概念……”[7]类似的文化观念给音乐人类学带了来强大的理论支持:梅里亚姆的音乐、行为、观念三分模式的提出借鉴了奥斯古德(C.O sgood)关于阿拉斯加因加利克印第安人物质文化的三分模式、格罗塔奈利(V.Grottanelli)关于加纳阿肯人视觉艺术的三分模式以及当时人类学流行的“人类组织的文化/思想方面——社会行为方面——物质产品方面”三分模式;而瑞斯(Timothy Rice)的“个人、社会、历史”,则又是出自格尔茨对社会文化分析中认为的某种阶级的符号系统“不是根据事物的性质来决定的——它们在历史中构建,在社会中维持,个别地加以应用”[8]的这一观点。英国伯明翰大学于1964年成立“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时,与传统的文学、文艺理论、哲学研究有着根本不同的“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作为一个重要学术领域出现了,这一领域的学术观念同样对音乐文化的解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文化研究”是当代显学,它是一种“开放的、适应当代多元范式的时代要求并与之配伍的超学科、超学术、超理论的研究方式”(也有称为“后学科”),其学术定位“是对‘关系’的深度关注:它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学科与学科间的关系;不同地域不同文化间的关系,不同主体不同性别不同身份的关系;由‘关系’寻求‘联结’、‘协同’或‘共识’,又保持自身多元独立性以保持更大发展的可能。”[9]这其中诸多的“超××”与“关系”并非有意夸张,因为文化研究本身就是对当代社会生活向传统学术学科提出巨大挑战的回应,是传统学术、学科超越自身局限的需要,“反学科实践本身甚至成为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10],文化研究“包罗万象的开放性主题,似乎正在宣告传统的学科边界正在消失。”[11]这些问题看似与世界音乐无直接关系,事实上却关系紧密,意义深远。

        一个新的研究对象或领域的提出,并不绝对意味着一种全新的文化行为方式的横空出世,更多时候,只是我们在偶然与必然的交集中看到了一个令人疑虑或欣喜的早已存在的对象;或者是在旧有的、习以为常的叙事规则之外找到了一个新的观察视角;再或者是某种特定的对象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在学术研究中主动或被动地彰显出来。当这种新的研究对象或领域得到相当数量学者的关注,并以相当数量著述为之正名时,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会以学院学术建制的形式,为其冠以“学科”或“专业”的名衔,进行网格划分式的学术分类与定位。音乐学科同样如此。当代音乐学者都亲身经历、体验并执行着这种规则,这种规则也的确在大学音乐学科教学与研究的结构组织领域里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且这种作用在过去、现在乃至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仍将存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学科建制毕竟是产生于特定社会文化历史条件下的,在当代不少文化研究学者看来,这种“学科建制划分了大量中心和边缘地带,也遗留了不少空白地带。”[12]掀起中国文化研究热潮的詹姆逊(Fredric Jameson)更将文化研究指为“后学科”以表示“是出于对其他学科的不满,针对的不仅是这些学科的内容,也是这些学科的局限性。”[13]在这个意义上,音乐学科的划分与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学术研究也不可避免地经历着这种局限性,而与文化研究相靠近的、具有“后学科”意味的、刚刚受到中国音乐学者关注没多久的音乐人类学,目前也还陷入其他常规音乐学科对其学科性的大讨论中。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世界音乐”作为音乐人类学一胎双生的兄弟,出现在我们面前。

        如果按照常规学科模式来讨论“世界音乐”的学科性,那么针对“世界音乐”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等问题的讨论是我们必须要进行的。但是,与音乐人类学在中国面临的某些非议一样,世界音乐也很可能会面临研究对象过于宽泛、没有自己的研究方法等学科语境下的诸多问题,而这些“学科缺陷”在文化研究的角度来看却正是“后学科优势”。即使能够在学科语境下给予世界音乐一个安稳的说法,学科意义的普适性也不能够涵盖其所在学术背景的特殊性,这也正是文化研究提出“反学科”的理由之一。

        关于世界音乐的概念或范畴,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给与充分的界定。如2001年郑苏教授在中央音乐学院所做的《世界音乐的若干问题及美国世界音乐教育》讲座[14]中,指出世界音乐的四个讨论范围:1、学术上的,与民族音乐学紧密相关的范围;2、世界音乐与专业作曲家的关系;3、世界音乐与流行音乐的关系;4、世界音乐和多元文化教育。在洛秦教授的《世界音乐研究的学术价值和文化意义》[15]一文中将世界音乐定义为四个不同层次的概念:1、广义概念——人类所有的音乐事项;2、中层概念——商业市场的分类;3、次中概念——新的音乐创作方式;4、狭义概念——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介绍和研究。这些界定很明确的为我们指出了当代社会条件下世界音乐在国内不同领域的音乐文化环境中的存在方式,以及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对世界音乐及其相关内容进行观察和研究。这些界定甚至还透露出一种应该灵活宽容地面对这一丰富多变文化现象的学术心态。通过对这些文字表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世界音乐与音乐创作、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有着紧密的关系;而洛秦教授在文章中提出的现阶段可行的七点研究论题[16],更是从观察视角与学术方法的层面表明了世界音乐研究的跨学科性与时代性特征,或者说,这些论题的提出正反映了摆脱单一学科局限,注重多元方法,强调文化分析的观念,毕竟我们今天的世界音乐研究要面对的是世界音乐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紧密联系并相互作用而发生急剧变化的诸多现实,于是,对于新的学术应对机制的思考就显得尤为重要。

        世界音乐进入学术视野是有其历史背景的。它与民族音乐学一样,在早期的学术研究中带有强烈的殖民色彩,在进化论与欧洲中心论大行其道的时期里,世界音乐并不是一个非常引人注意的研究领域——它在欧洲人眼里只是不发达国家地区的落后音乐文化。它的重要性是在欧洲学术自我反思、国内后殖民文化批判、主张打破学科局限的当代文化研究盛行的时候日渐表现出来的。导致这种变化出现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世界音乐的某些具体形态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而是因为人们的音乐观、世界观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了学术研究。目前,诸多学者对音乐人类学主张的音乐即文化的观点都表示了肯定态度,而对于文化含义的理解实际上也就决定他的世界观及音乐观。

        英国文化研究学者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曾对“文化”的含义作出梳理,认为文化这一术语主要在三个相对独特的意义上被使用:“艺术及艺术活动(文化意义之一);习得的、首先是一种特殊生活方式的符号的特制(文化意义之二);作为发展过程的文化(文化意义之三)”[17]这种分析同样适用于世界音乐含义的理解:我们可以把世界音乐的具体种类看作是独特的文化活动,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特殊的生活方式的产物,还可以看作是代表其文化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当然,这三种意义是融合在一起的,比如,前面提到的与专业创作或流行音乐相关或教学课程中的世界音乐不但可以通过其形态结构进行分析,也可以从社会发展、商业经济、文化教育等特殊生活方式的角度来分析,更可以从历史发展的时代性角度进行分析。所以,世界音乐的多元性不仅在于其形态特征的细节多元,也在于社会生活中存在方式的横向多元,还在于时代性表现的纵向多元,而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在面对世界音乐的时候必须首先认识到解读方式的多元性。

        因此,从“定义”的角度来概括什么是世界音乐是不容易的,因为任何一种界定可能都带有必然的立场,或代表某个时代,而其发展变化甚至是变异的可能性却随时存在。如果我们一定要找到一个“定义”,那么,可以断定的是,这个“定义”决不是仅仅从无数已经存在的音乐形态那里去总结,正如“文化”的概念不能仅仅通过对诸多具体文化形态进行归纳一样。结果,“全世界人类的音乐就是世界音乐”这样的广义概念可能是最保险的。这的确非常不符合学科规范,但是,这样的答案恰恰给我们留出了足够的空间来适应必须的跨学科和多元观察的视角和方法,甚至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学术态度——尽量释放我们的心灵与智慧去面对如此浩瀚的世界音乐。世界音乐是开放性的,其领域本身就是各音乐学科领域及其他诸多学科领域的相互交织,其意义就在于在学术对象与方法的多元拓展中表现出文化相对的思想观念,并使其在方法上解除既有学科的遮蔽,在观念上摆脱对精英主义与经院主义的痴迷。


        长期以来,中国音乐学术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受到西方文化体系的影响,“中西关系”问题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都是中国音乐学术研究中的焦点问题。近现代及当代的中国专业音乐创作、专业及各类高校音乐教育、中国音乐的文化历史定位等等主流问题基本都是在“中西关系”的背景下发生的。由于某些社会历史原因,这些问题的发生与讨论的确直接表现为中西文化的二元冲突,而欧洲中心论与等级高低比较的进化思想至今仍然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极端民族主义也曾出现。尽管有不少人会试图站在中立的立场去表达观点,但是实际表达的话语体系却很可能仍然是在深入脑海的西方文化语境中的。英国文化地理学家迈克·克朗(Mike Crang)在其著述中提到“强调不站在任何立场上阐述任何观点,往往意味着是站在西方人的立场上阐述观点。”[18]这虽然是西方学者对其自身的学术反思,但其所描述的现象在中国音乐学术领域中也确曾存在。另外,围绕“中西融合”、“洋为中用”的思路来探讨中国音乐发展方针及策略,这对一定阶段内的中国音乐发展有着相当的积极意义。但是,我们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要意识到这种讨论的价值是作用于特定时段和社会背景的。仅从中西二元对立与互融的视角出发,为今后中国音乐发展作出指导决策,其结论观点的适用性势必会有所折扣。

        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音乐的出现不仅是研究领域的拓展,更是为中国音乐学术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意义的研究背景。从文化研究的角度看,中西音乐的关系问题始终是世界音乐背景下的阶段性问题,虽然西方音乐体系在中国仍然占据主流,但是世界音乐的介入使得我们在看待中西问题时可以跳出将西方音乐作为唯一对象及方法参照的惯性,把长久以来由中西问题在心中造成纠葛放下,在多元共生、价值相对的认识中重新审视中国音乐发展问题,重新进行文化主体的自我评价。不仅如此,中国人在中西二元博弈中形成的尴尬的文化身份终于有了可以得到解脱的可能,最终摆脱西方文化“高大”身影的笼罩。

        在这样的背景下,世界音乐对中国音乐学术研究及音乐发展的诸多方面都会带来深远影响:


        图一是中国音乐发展一度呈现的状态:只是中西二元的观察视野,重叠部分是被西方覆盖而非交融,观察坐标定位于西方体系,月牙形的中国部分被边缘化。这使得中国音乐的发展在文化体系上是以西方体系作为衡量标准,在文化空间上是少部分的准则去规范到大部分的问题。图二则反映出世界音乐、西方音乐、中国音乐三者的新关系。中国音乐为中心圆,与西方音乐同属世界音乐范畴,坐标原点回归。由于世界音乐进入了我们的观察视野,使得我们对中国音乐发展的认识有了重新思考,我们应该站在哪里看问题?我们看到的问题是什么背景下的问题?长期以来形成的主体评价观念已经渗透整个中国音乐学术研究当中,绝大部分的音乐学科都是依托西方音乐文化体系而建立,但是这些以发展中国音乐为首要目的的学科在上述两个问题的反思中显得并不那么有底气:什么是音乐创作?谁的音乐美学?音乐形态的意义是什么?讲述谁的音乐历史?这些问题的意义只有在世界音乐的视界下才有可能得到最恰当的理解。

        世界音乐就具体文化现象而言,可以说是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对象,而音乐人类学则可以说是世界音乐的研究方法。事实上,二者的关系的确密切到如此地步,对象和方法的组合最终形成了向后学科性质的“文化研究”看齐的、以音乐为核心的“音乐文化研究”。之所以说向后学科性质的文化研究看齐,是因为音乐的研究对象被扩展到最大化,能够这样做的原因是其研究方法不再局限在单一学科方法,使用什么方法取决于研究目的,而且,方法、视角、态度、观念等词汇在当今社会的学术研究中逐渐表现出比“具体对象”更为重要的意义,这显然是与文化研究和现代人类学的学术观念是一致的。虽然这种观念已经引起了部分音乐学者的争论,但在音乐之外的诸多领域,以学术方法为突破口而产生的重要学科已经普遍存在,“如文学领域里符号学的兴起、历史领域里新文化史的崛起,地理领域里文化地理的彰显。”[19]这些新的研究领域在中国已经成为显学,成为以学术观念与方法开创新领域的典范,同样,世界音乐和音乐人类学也能够给中国音乐研究领域带来新的学术活力。与以往常规音乐学科相比,世界音乐与音乐人类学的跨学科性和后学科性表现的尤为突出,由此引起的对以西为主的课程环境与学科环境的反思是目前音乐教育及学术研究中积极因素的表现,世界音乐引发的多元音乐文化教育的学术讨论实际上已经有所展开,音乐文化的多重意义开始受到关注,与世界音乐有关的文化结构、制度框架、经济方式、传播媒介、生活娱乐、心理需求等方面都已经进入学者视野。另外,重要的是,不管是受文化研究或是世界音乐的影响,中国音乐学术研究也逐渐表现出从传统知识分子的书斋走向民众的日常生活与经验之中,致力于发现和解释“活的”对象的特点,这不但反映出中国音乐学者的目光正在从传统的精英音乐文化研究转向大众音乐文化研究,并且在认识方法上与英国文化研究学者迈克尔·格林(Michael Green)所认为的“文化不是体制、风格和行为,而是所有这些因素复杂的相互作用”[20]的观点达成了一致。

结 论


        “文化研究”从一开始,其反学科、有意打破学科界限的基调就非常明确,英国著名文化研究学者霍加特(Richard Hoggart)在创建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时强调:文化研究没有固定的学科基础。澳大利亚昆斯兰大学教授特纳(G.Turner)指出:“文化研究的动力部分地来自对于学科的挑战,正因为这样,它总是不愿意成为学科之一。”[21]对于世界音乐研究而言,学科式与“文化研究”式的讨论都是音乐学术发展中不同理念下的学术行为,我们正是在不同理念下的争论中得以接近音乐文化自身的解释,本文则是强调“文化研究”给世界音乐研究带来的学术思考。对世界音乐的学术性质的追究,是为了明晰其学术理论问题;国际传统音乐学会已经召开了第39届年会,而中国刚刚召开了第三次世界音乐年会,则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相关学术现实问题。从对学术理论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在当今世界音乐研究中,关注的焦点正在从具体对象向其所处的各种“关系”转移,并且,如何去使用某种方法去面对何种对象,即研究方法的方法,已经成为世界音乐研究首要关注的方面;从相关学术现实角度来看,作为世界音乐研究前提背景的“地方性”与“阶段性”问题表现的越来越突出,我们从哪里出发,去研究谁的文化,如何去突破学术观念的时代局限,这已成为我们学术反思的基本出发点。从狭义的世界音乐(world musics)到广义的世界音乐(music of the world)的研究倾向是音乐文化研究的必然。


[1] Cultural Studies(文化研究)与the studies of culture词意不同,后者是“对文化的研究”,前者是对文化的研究中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与传统的文学、文艺理论、哲学研究有所不同。

[2] Gerd GRUPE(Austria), Audio recordings-a case study: Documenting, analyzing, and reconstructing Shona Mbira music.

[3] Minako WASEDA (Japan), The Japanese musicians in Japanese diaspora:Their experiences,roles,and influences as new immigrants in southern California.

[4] Irena MITEVSKA (Macedonia), The role of ring-tones in the communication era: A pilot research.

[5] TSAI Tsan-huang (Taiwan), Musical instruments and colonial encounters:The case of Taiwanese aboriginal musical instruments at the Pitt Rivers Museum , Oxford , UK.

[6] Salwa EL-SHAWAN CASTELO-BRANCO (Portugal), Cultural politics and popular music in twentieth century Portugal.

[7]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著、韩莉译《文化的解释》,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56页。

[8]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著、韩莉译《文化的解释》,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428页。

[9] 金元浦:《文化研究:理论与实践·导言》,载《文化研究:理论与实践》金元浦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导言第4-5页。

[10] 罗钢、孟登迎:《文化研究与反学科的知识实践》载《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

[11] 陈晓明:《文化研究:后-后结构主义时代的来临》载《文化研究》第1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7月。

[12] 王晓渔:《文化研究的“中国问题”》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13] 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论文化研究》,谢少波译,载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快感:文化与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99-400页。

[14] 详见张谦整理:《“世界音乐的若干问题及美国世界音乐教育”讲座纪实》载《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15] 洛秦:《世界音乐研究的学术价值与文化意义》载《中国音乐学》2006年第4期。

[16] “1.音乐文化传播、2.音乐在特定地理、自然环境中的生存方式、3.移民音乐中的文化认同性、4.社会学意义中的音乐功能特征、5.音乐观念的认知与文化象征的关系、6.城市音乐中的市民文化特性、7.文化产业中的民族音乐商业化”详见洛秦:《世界音乐研究的学术价值与文化意义》载《中国音乐学》2006年第4期。

[17] [英]阿雷恩·鲍尔德温等著,陶东风等译《文化研究导论》(修订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4页。

[18] [英]迈克·克朗著,杨淑华、宋慧敏译《文化地理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第100页。

[19] 王晓渔:《文化研究的“中国问题”》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20] 转引自汪民安主编《文化研究关键词》“文化研究”条目,阎嘉编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第357页。原载《文化与批评理论辞典》

[21] G.特纳(Greame Turner)语,参见C.格罗斯伯格(Lanwrence Grossberg)等编《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London & New York: Rouledge,1992)第6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