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的周记200字:盘点加入外籍的明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5:36:02
斯琴高娃(瑞士)
张铁林(英国)
王力宏 美国籍 (生下来就是)
李小龙 美国籍
谢霆峰 加拿大
阿Sa  加拿大
刘亦菲 美国
陈凯歌夫妇 美国
李连杰 美国
宁静 美国
蒋大为 加拿大
蒋雯丽夫妇 美国
陈冲 美国       和尊龙都是因为年轻时赴美国发展,而后在美国结婚生活,最终加入了美国国籍
徐帆 加拿大
韦唯 德国
胡兵 泰国
苏瑾 新西兰    凭借《永不瞑目》中欧庆春一角迅速走红的苏瑾被曝已加入新西兰国籍。
许晴 日本        有着甜美笑容与可爱小梨涡的气质美女许晴加入日本籍,成为了日本妹。
陈明 加拿大胡兵-泰国
郎平-美国张瑜 美国籍 巩俐-新加坡      赵薇-新加坡
孙燕姿-新加坡
林俊杰-新加坡
阿杜-新加坡蔡健雅-新加坡丁岚(少林寺) 新加坡
李霄云-澳大利亚
梁静茹-马来西亚
光良-马来西亚
戴佩妮-马来西亚
潘玮柏 美国籍 (生下来就是)
加入外国籍有所图     以往在一些影视作品的演员名单中,观众只能看到“张铁林(英国)、斯琴高娃(瑞士)”的字眼,没想到,近来内地明星加入外国国籍却成了娱乐圈中一种时髦的潮流,不少明星寻机把自己变成“外国人”。有业内人士向记者揭秘:明星们这样做的初衷和一些普通人是一样的,除了认为可以抬高自己身价外,也考虑能在国外得到高福利待遇,同时在中国舞台上辉煌照旧,两头获利。再加上明星作为“杰出人才”会比一般人更容易加入外国国籍,这些都成为吸引明星加入外籍的诱因。
明星换“籍”具体原因多

    明星们为何愿意大费周折当个“外国人”,记者发现明星换“国”原因大致有三。

    原因一:嫁到国外。很多女明星都因为嫁了个外国老公而把家搬到了国外。斯琴高娃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在1987年远嫁瑞士之后,她就把国籍也改变了,用斯琴高娃自己的话说,那是她自己的生活。但这位演技派明星却从来没有在国外拍一部戏。原因二:国外读书。还有一些明星因为长期在国外读书而后加入该国籍。张铁林就是在英国伦敦皇家电影学院获得了硕士学位后加入了英国国籍。原因三:出国发展。陈冲和尊龙都是因为年轻时赴美国发展,而后在美国结婚生活,最终加入了美国国籍,而据圈内人士透露:陈凯歌和老婆陈红加入美国国籍恐怕也是为了进军好莱坞更方便。

    对于加入外国国籍的用意,可能每人都不一样,但在国内赚的盆满钵满的时候却放弃滋养自己的祖国,有一点忘记爹娘的感觉。

 

国外的发展环境可能比国内好,但取得外国国籍就是国际化发展的通行证吗?我看未必,多少取得外国国籍的艺人在获得国外国际之后并没有在国际舞台上取得期待的成绩,反倒纷纷回国内打拼,何苦呢?

与内地明星相反的是,港台地区的许多大牌明星虽然有机会加入外国国籍,却主动放弃。像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李安,虽在美国发展,却一直没加入美国国籍。香港影星周润发更以“做中国人,爽”为由,拒绝加入美国国籍,获得了一致称赞。

我对巩俐等没有成见,都是我十分喜欢的演员,只要可以在国外去的长足发展,放弃中国国籍也是自己的自由,但是否也该考虑一下观众们的心理感受?

 

许晴,日本国籍

 

徐帆,加拿大国籍

 

蒋雯丽,美国国籍

 

李连杰,美国国籍

 

王姬,美国国籍

 

陈红,美国国籍

 

宁静,美国国籍

 

蒋大为,加拿大国籍蒋大为
  蒋:是的,我是1998年移民加拿大的,那时候刚好是我女儿读书的关键时候,所以我想帮她找一所好的学校。有人告诉我,像我这样的名人,移民比较容易,后来我们就一家人一起去了加拿大。我在加拿大没有任何工作和活动,纯休息。这些都是为了孩子的教育。
  
   记:蒋老师,网络上有消息说,您已经加入了加拿大的国籍……
  
   蒋:我看到这条消息了,没什么好说的。这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移民并不代表加入国籍,虽然我已经拿到了加拿大的绿卡(永久居留权),可那和加入国籍完全是两回事。那些网上的谣言根本不可信。你看央视节目中,什么时候出现我时,名字后面有备注加拿大籍。何况如今我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内,根本不够加拿大绿卡所要求的每年在加拿大居住的天数,所以绿卡都被取消了。我是绝对不会改中国国籍的,因为我的根、我的事业永远在这里。 

 

斯琴高娃,瑞士国籍

 

韦唯,德国国籍

 

顾长卫,美国国籍

 

陈凯歌,美国国籍

 

张铁林,英国国籍 网友非议明星“换国籍”

    网友非议的关键是这些明星加入了外国国籍不去挣洋人的钱,却反过来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国人掏更多的钱看他们的戏。比如前不久盛传的某功夫明星走红好莱坞后,在国内拍戏也要按好莱坞标准收取劳务费,所以网友说“变相剥削”也不为过。因为外国人不认识他们,他们的观众和粉丝在中国。所以他们一边享受着高福利一边狂挣国人的钱。    近期,网上有一项“你能接受中国明星加入外国国籍吗”的民意调查,结果有47.08%的人认为“既然是中国明星,事业重心又在中国,还是保持中国国籍才原汁原味”。23.75%的人认为“都是明星的私事,炒作没有意义,我不关心”。支持明星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只有6.59%。 中国著名影星巩俐、李连杰先后取得新加坡国籍,中国网民对此反应强烈。我们来比较一下中外媒体的有关报道。

  法新社6月16号报道:“据报道,中国功夫片影星李连杰已经取得新加坡国籍。”“中国女影星巩俐去年成为新加坡公民。”

  美国之音2008年11月11日报道说:“中国大陆的网民的反应非常强烈。......有些网民斥责说,巩俐之流加入外国国籍,却在挣中国人的钱,是极其可耻的行为,更有甚者直斥他们不爱国、卖国贼云云。”

  英国《泰晤士报》网络版2008年11月11号报道说:“中国最著名的电影明星之一巩俐决定取得新加坡国籍,引发了网上许多激烈的民族主义者的义愤,说她是叛徒,祖国的耻辱。”“不过,有少数人对巩俐的决定表示理解,指出这种演员在中国面对压力,并且隐晦地批评在这个共产党国家里对生活的各种限制,‘尤其是对艺术家’的限制。”

  英国《独立报》2008年11月12号的报道说:“愤怒的网民说,巩俐背叛了她的中国根。一个网评在新浪网上写道:‘她在中国挣足了钱,对不对?可现在变成外国人了!我们干嘛要让她挣钱,然后再把钱带走了呢?’另一个人抱怨说:‘我对她很失望。为什么富人和名人都想改变国籍呢?”中新网6月18日报道说:“在评论中,批评、讽刺甚至谩骂李连杰等的声音出现一面倒局势,大部分认为‘儿不怨母丑,狗不怨家贫’,这些明星不应改国籍。难得出现的几句中肯评论,诸如‘入外籍怎么了?他又不是叛国’等也淹没在茫茫口水中,至于支持李连杰的声音,更是少之又少。”

  中新网的报道说:“中新网开展的一项‘如何看待巨星纷纷加入外国籍’的调查结果初步出炉,截至目前,四成网友表示不理解,近三成对这些加入外国籍的明星们投‘理解’票,其余三成选择‘矛盾’和‘无所谓’。”

  新华社2008年11月12日的英文报道说:“腾讯网上的调查发现,在目前为止的6580个接受调查的人当中,42.4%的人表示,这是巩俐的个人选择;30.3%的人表示不关心;27.3的人说她此举‘不爱国’。”

  新华社2008年11月12日的英文报道引述《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人们不满的真正原因是,人们认为,比起普通人来说,名人改换国籍比普通人容易多了,而且可以享受新国籍带来的好处和权利。”

  对于这种所谓的“好处和权利”,新浪网6月18号的一篇文章举出一例:“中国人去发达国家都必须经过签证这一关。即使是李连杰这样的国际明星,要出国也必须和普通公民一样去外国驻华使馆办签证,一样要接受签证官怀疑的目光。长期生活在海外或者经常出国的人,有一个能去发达国家免签的国籍,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本来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残酷的现实是,李连杰等明星们最终只是用自己的成功,换取了一本外国护照,这无疑是一种悲哀。”w 中新网6月18日报道:“明星为什么愿意把户口迁到香港以及发达的欧美国家呢?最本质的原因,还是对自身有利,这也是人类‘趋利避害’本性的一种体现。”

  舜网时评6月19日发表的一篇评论说:“2006年美国人口资料局发表的一份全球移民趋势调查称,每年有300万人从发展中国家移居到发达国家,其中中国每年净移出56万人,居世界第一;有一半移居欧洲,但从国家来说,美国是最热门的移入地,每年有100万人选择落户美国。”

  但是,一些中国网民显然不能容忍少数明星弃多数大众而去的做法。一个网民6月18号在人民网上写道:“是不是祖国太‘丑’、太‘穷’了,留不下李连杰这个‘明星’?......你们这是在嫌弃‘母亲’,是在嫌母‘ 丑’,嫌家‘贫’。......绝大多数儿女们都能理解‘父母’的苦衷,体谅‘父母’的难处,而你们却不能,......非要置‘父母’于尴尬境地......。”

  对于中国网民的愤怒,《中国青年报》2008年11月12号的一篇文章分析说:“一个个‘精英’排着队领了别国的身份证,却少见别国的‘精英’排队来领中国的身份证,这让我们的心态尤其显得‘脆弱’起来。试想一下,若好莱坞的史泰龙、施瓦辛格、斯皮尔伯格中的哪一个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我们的舆论将是怎样的亢奋?”“应该看到的是,......这是一种很现实的利益取舍......。如果国籍本身不会有阻碍自由发展的羁绊,或许对他们也没有太大的诱惑力。......一个生命力旺盛的社会,是应该有能力靠权利保障、迁徙自由、机会均等、社会福利等多种手段来吸纳更多的人才与仁财的。......我们依然会对明星们加入他国国籍而大动肝火,与其说这是一种国民心态不健康的表现,毋宁说培植健康心态的社会现实土壤还有待完善。” 新浪网6月18号的文章说:“在那些明星们改变国籍的背后,是他们背离的祖国还不完全尽如人意,出入其他国家还会受到这样和那样的限制。只有祖国的居住环境、社会和谐和经济发达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如果大家都有能力选择自由迁徙,并最终以利益衡量之后毅然地选择‘留在我的祖国’,到那时,明星们的国籍问题,也就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了。”

  舜网时评6月19号的评论说:“从像巩俐、严歌苓、周洁茹等等名人、大腕的移居来说,这其间是不是有着某种共同的原因?比如政治环境不好,虽然他们不一定就从政,但是,官僚文化统治下的国家很难以让他们的事业走向巅峰,于是,他们选择了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泰晤士报》网络版2008年11月11日的报道说:“一个网民说:‘为什么大家不问问,人家为什么要移民?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中国人入了美国国籍。怎么没看见美国人入中国国籍啊?’”

  “有一个作家说,许多批评巩俐的人,‘只要有机会’,会向飞蛾扑火一样步她的后尘。‘同胞们,你们在这儿信口开河的时候,你真能说你爱你的国家吗?扪心自问一下,你不是飞蛾吗?’”

  新浪网6月18号的文章说:“好在李连杰加入的不是美国国籍,这多少还给愤青们留了那么一点可怜的面子。”(作者:李肃)

  中国非主流媒介对这个议题也有相当的报道和评论。新民网6月12号报道指出:“加入外国国籍的分别有:加入美国国籍的陈凯歌、陈红夫妇、李连杰、宁静、陈冲、蒋雯丽、顾长卫和王姬;加入加拿大国籍的蒋大为、徐帆、陈明;加入英国国籍的张铁林;加入德国国籍的韦唯;加入瑞士国籍的斯琴高娃;加入日本国籍的许晴;加入新西兰籍的苏瑾;和加入泰国国籍的胡兵。”

  很显然,这些明星加入的国籍绝大多数属于中国意识形态最反感的西方国家。===================================================================================    著名影星:许晴,日本国籍的日本公民。
  
    著名影星:徐帆,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公民。
  
    著名影星:蒋雯丽,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著名影星:李连杰,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著名影星:王姬,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著名影星:陈红,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著名影星:宁静,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著名歌星:陈明,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公民。
  
    著名歌星:蒋大为,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公民。
  
    著名影星:苏瑾,新西兰国籍的新西兰公民。
  
    著名影星:斯琴高娃,瑞士国籍的瑞士公民。
  
    著名歌星:韦唯,德国国籍的德国公民。
  
    著名摄影/导演:顾长卫,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著名导演:陈凯歌,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著名影星:张铁林,英国国籍的英国公民。
  
    著名艺人:胡兵,泰国国籍的泰国公民。
  
    著名艺人:谢霆锋,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公民。
  
    著名歌星:潘玮柏,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著名歌星:王力宏,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
  
    
  
    欣赏了这份《中国明星外国籍》的列表式帖子,不能不让我大开眼界,不能不让我好生羡慕,不能不让我自惭形秽,又不能不让我回味和深思 

加入外籍的原中国明星,谈“爱国”涉嫌犯法

因为作为国庆60周年献礼《建国大业》电影,主要演员几乎都是加入外国籍的原中国演员,因此网民强烈质疑,“对于一个连自己国家的国籍都不要的人,将如何来体现他的满腔爱国热情?”于是,就有大腕时评家为明星们辩护:难道加入外国籍就是“不爱国”吗?!还拿白求恩做例子。他们的基本常识都错了,白求恩是反法西斯、爱人类。谁也没有说他是中国的爱国者,连毛泽东也仅仅评价他是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仅仅是加拿大爱国者。 时评家还拿出日本的、美国的、新加坡等其他国家的华裔学者,在凤凰台《世纪大讲堂》上发表“爱我中华”演讲,说明加入外国籍后也可以“爱国”。这些时评家还是犯了常识性错误。如果是香港、台湾的华裔学者发表的“爱我中华”演讲,是有资格的;因为香港、台湾人按照当地法律,加入外国籍后仍然拥有当地居民身份,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拥有双重国籍,当然可以“爱我中华”。而大陆的国籍法明确规定,大陆居民加入外国籍后,就必须放弃中国籍,也就是说,大陆法律本身就剥夺了这些明星、学者在加入外国籍后还奢谈“爱国”的资格。他们要爱国,就只能是爱入籍国,而不能对中国说“爱国”。何况,香港、台湾出于诚信度的考虑,对加入外国籍公务员,也有诸多限制和排斥。而中国大陆的居民加入外国籍后,法律上不允许他们继续“爱国”,诚信度也排斥他们“爱国”。 笔者想问这些时评家、学者、明星,如果连中国国籍法都漠视,又奢谈什么“爱国”?! “外籍”中国人渊博深厚的专业知识是一回事,“强烈的爱国主义教育”却是另一回事。事实上,笔者从来就不反对、不鄙弃加入外国籍的原大陆中国人,加入外国籍是他们天赋之权利和自由。笔者只是反对虚伪的、毫无诚信可言的“爱国”煽情甚至煽动,他们的“爱国”表演首先是违背了中国法律,其次是令人作呕的虚假作秀。他们将“爱国”如同婊子演戏一样,无非就是赚钱牟利;婊子立贞洁牌坊,他们就立“爱国”牌坊。 当然,国庆献礼大片《建国大业》请如此之多的外籍演员参与演出,也无可非议,艺术就是艺术,就和体育明星可以帮中国参赛一样。但拜托,既然演绎的是艺术,赚了中国人的钱,就不要再赚中国人的信任;做人要诚实一点。 也有时评家说,“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他的真正国籍是美国”;但注意,那时侯中国还没有国籍法。就是现在,拥有日本国籍的日本人,还可以当外国总统;比如秘鲁前总统藤森,其父母是秘鲁日本侨民,藤森出生后既拥有日本国籍有同时拥有秘鲁国籍,即使他当了另一个国家的总统,仍然还受日本的国家保护。因为日本的国籍法,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藤森,对日本和秘鲁都可以说,“我是爱国者”。 但在中国大陆,当中国大陆人加入外国国籍后,对中国再奢谈“爱国”、“爱国主义”、“爱国精神”,是涉嫌违法的行为。他们可以对中国的成就和文化感到自豪,也可以保留中国的特色和文化基础,甚至对中国人有认同感;但不能违法地宣扬对中国的“爱国”、“爱国主义”、“爱国精神”。他们依法失去了对中国的“爱国”资格! 有人说,都地球村了,还辩论什么爱国?这种言论是偷换概念。爱地球、爱人类,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权利和义务;但爱国,却是各自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有人说,爱国有不同的具体含义和内涵,可以说分狭义和广义之分。对现政权的爱,称之为狭义的爱国,对本民族、祖国的热爱,发自内心的深厚感情,是广义的爱国。外籍华人,有权对自己的祖国、故土、本民族拥有爱国情怀,就像出嫁的女子,对娘家的那种眷念之情。这种论调仍然是偷换概念。没有人反对“出嫁的女子,对娘家的那种眷念”,但自己成家后,娘家就是娘家,婆家就是婆家,不能混为一谈;更别打着爱娘家的旗号去偷、去骗娘家的钱来自肥,来补贴婆家。最重要的是,娘家的法律不承认你是“自家人”,不允许你再自称是“自家人”。在法律之下,不存在什么“狭义”和“广义”之分,只有一个“义”,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中国法律还规定了,外国人在中国也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接受中国法律规范。 诚然,如功夫明星李连杰先加入美国国籍,后又加入新加坡国籍,但他在海外弘扬和发扬中国的武术及功夫电影,使世界上更多人了解和喜爱中国武术,并且创办了壹基金还积极行善,的确令人感动。笔者也曾写过文章专门赞扬他。可随着他的改变国籍,笔者就不能说他是一个中国的“爱国者”;对此,笔者不想公然对抗中国法律。如今,他只能和加拿大著名的白求恩大夫一样,虽然是外国籍,但可以发扬国际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也可以帮助中国实现科学、民主、自由、人权、法制等人类共同价值,可以为中国做贡献。但是,请他也不要在今后的演说中公然违抗中国法律,说自己是中国的“爱国者”,对中国人说他对中国的“爱国”、“爱国主义”、“爱国精神”。 连李连杰都只能是中国的国际主义援助者,其他的大腕、学者、明星,就更不要立“爱国”牌坊了。颜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