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建设工程施工邀请议标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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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邀请议标程序流程

时间:2011-2-21 15:18:00   来源:中伊经贸网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理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有上级主观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设施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 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 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 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 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 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第2至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三、招标申请

 

       1、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拟邀请投标单位名称、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2、一般专业性较强的特殊的工程或具有保密不宜公开的项目采用邀请议标。

       3、采用邀请议标的,招标单位应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资格进行认真的评审,在招标申请表中填报选定的拟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拟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应少于2家。

       *招标单位的招标申请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可编制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单位需参照标准范本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而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只需编写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知。


  1、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单位参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要求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按规定日期、时间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1.2 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1.3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4 过去2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1.5 过去2年的资金平衡表和负债表;
  1.6 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
  1.7 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8 各种奖励或处罚;
  1.9 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如是联营体投标应填报联营体每一成员的以上资料。


  2、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写招标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发放。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2.1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2.2 施工合同条款;
  2.3 设计文件;
  2.4 有关资料以及需要特别注明的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2.5 图纸;
  2.6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投标书(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3、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编写说明


  3.1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及评分办法;
  3.2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3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
  3.4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
  3.5 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
  3.6 投标准备时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准备时间,28天内。
  3.7 投标保证金
  3.8.1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8.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3.9 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比率为:
  3.10.1 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
  3.10.2 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3.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确定应视工程情况而定。
  3.12 材料或设备采购供应
  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3.13 工程量清单
  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3.14 合同协议条款的编写
  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具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内容:  
  3.14.1
  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对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的规定,编写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
  3.14.2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考虑“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中对工程具体要求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响应。
  3.14.3 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格式”签订合同。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