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中国物流配送:岑科:为什么民众不以偷税为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52:56
岑科:为什么民众不以偷税为耻?2009年03月17日 11:21南方人物周刊【大 中 小】 【打印】 已有评论116条

(七)你的书中写到,“如果纳税人对税收使用无法监管,那么纳税并不光荣”。如何理解?我知道其实现实生活里人们的交税意识很弱,常有偷税漏税发生。

岑科:不能监管的税收,严格地说不是“税收”,而是掠夺。被掠夺当然谈不上光荣。

这是由现行税收体制的弊端决定的。现代国家都有一整套的公民授权、监督、运作税收的方案,而中国的税收往往是行政部门主导,制定和征税成为行政部门不可控制的权力。

单方面制定的税收,不可能具有权威性和正当性。只有政府首先依照合法的程序,在纳税人同意的情况下,确定税收的种类和额度,然后才谈得上公民的纳税义务。对于未经合法程序确立的税收,公民本不应有任何纳税的义务,更谈不上什么纳税意识。

对此,人们往往采取消极抵抗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偷税漏税,或者是为了少缴税向有关官员行贿。既然纳税人被强制征税,他们也就普遍不以偷税为耻,也不以行贿为耻。

(八)中国公民对税收的审核和监督如何体现?

岑科:从名义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代表中国人民的民意实体,帮助纳税人监督政府的收支活动,促使政府高效廉洁地为纳税人服务,是它的职责。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对政府财政预算进行审议,但从具体议程看,离“监督政府如何花钱”这一目标相差很远。例如每年开人代会时,代表们审议政府预算的时间最多一天,甚至不到一天;会议公布的预算报告只有几页纸,内容大而化之;具体的预算文本不发给代表,由代表团长掌握;有些地方虽把详细文本发给代表,但会后都要收回;等等。这样的审议,不可能达到了解政府支出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的效果。

人民代表大会尚且如此,其他方式能起到多大监督作用呢?

(九)和国外相比,中国的财政支出情况如何?

岑科:有研究指出,在过去几年中,与美国、法国、瑞典、丹麦等发达国家用于公共福利的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80%到90%)相比,中国财政的公共福利支出非常欠缺(约占总支出的50%)。2003年,美国公共医疗投入占GDP的比重是13.9%,而中国只有4.5%;2005年,我国的公共教育投入占GDP的2.8%,排在世界各国的末尾——比非洲穷国乌干达还低。

在行政开支方面,以2006年为例,中国政府的预算内行政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8.73%,远远高于日本的2.38%、英国的4.19%、韩国的5.06%、法国的6.5%、加拿大的7.1%以及美国的9.9%。如果加上预算外支出,有学者估计,中国政府的实际公务支出至少占政府全部支出的30%以上。

(十)中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弊端有哪些?

岑科:不经纳税人同意,政府单方面制定税收种类和税收标准,并强制征收,而且不向公众提供对于税收的申诉和抗辩渠道,是目前中国税制最核心的问题,也是所有其他税收问题产生的根源。

在税收立法上,存在着行政法规多、国家立法少,以行政立法取代国家立法的状况,结果是,征税的行政本位突出,没有国家宪法和法律作为依据,使得税收的合法性不足。在实际运作中,有大量“暗税”,其运作过程非常混乱和随意。

这些弊端,导致了严重的后果:第一,政府的征收成本特别高,达到了西方国家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第二,税收的额外负担很高,对企业、纳税人造成了极大困扰。在税收征管大军的征稽下,大多数企业穷于应付,不得不采取消极抵制的方式与政府周旋;第三,一些暴力执法式征管和变相征管等政府不良行为,恶化了官民关系和社会秩序,对政府形象造成了巨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