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7plus免息分期:私有制与公有制矛盾对立演化且循环反复(张自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22:29:38

私有制与公有制的矛盾对立演化表:

 

原始社会

奴隶社会

封建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共产主义社会

私有制

诞生时期

成长时期

鼎盛时期

衰亡时期

诞生时期

公有制

鼎盛时期

衰亡时期

诞生时期

成长时期

鼎盛时期

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区别与起源

从项目上划分,人类的社会制度,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土地制度)、军事制度、居民制度、婚姻制度、宗教制度、法制制度等,而从社会属性(归属)上划分,社会制度只有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区别,所以,人类的一切社会制度,只有私有制与公有制二种存在方式(即一种制度,二种存在方式,比如一件物品有私用与公用二种存在方式)。人类社会一切社会制度模式和一切社会生活形态,皆是私有制和公有制在社会管理上矛盾对立演化的过程或结果的体现。

社会制度是社会管理组织颁发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社会制度的私有制与公有制产生于社会管理组织中个体领导与管理群体的管理关系,它是由人设计的一种规定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运动流向的强制力量,是一种规定各种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其社会属性(属于私有的还是公有的)的一种制度。私有制与公有制不过是各种资源个体化与群体化的制度表现。

无论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其实都不过是社会管理组织所制定的对各种资源的一种社会分配制度。公有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社会制度,私有制是男权社会的社会制度,私有制的实施产生了一夫一妻固定性伴的家庭生活模式。

公有制的鼎盛与私有制的诞生时期(氏族公社社会时期)

私有制与公有制都有一个逐渐发展或是逐渐衰亡的历史过程,两种制度矛盾对立,一方的发达是另一方的衰亡,而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为消长。私有制兴,则公有制衰;公有制兴,则私有制衰;公灭私,私灭公,客观的原理。
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女权社会),公有制发达,人们一起居住,一起打猎,共同劳动,使用公有的工具,平等分配劳动成果,过着群居的生活。古书上说,上古时候,没有君主,人们成群地聚居生活,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没有固定自己使用的物品。那时候,人们过着平等的生活,没有贵贱贫富和阶级的不同,这种生活距今约6000年。在原始社会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男权社会),私的观念不断涌现并且不断增强,逐渐出现了私有财产和贫富分化。经历长期的社会发展和不断膨胀的私有观念,个体发展区别产生不同的社会存在结果,贫富分化不断加剧,个别人的个体势力逐渐强大,在这样的基础上逐步产生了阶级社会(阶级社会就是社会中存在不同生活层次的人群)。有了贫富分化和阶级,上层生活阶级就力图维护其社会地位与个体势力,逐渐形成规矩,君主制国家便产生了。私有制的具体内容就是固定化、私有化、个体化生产、生活、生存资源。原始公有制的衰亡与私有制的诞生最明显的表现在于性伴由不固定式向固定式转变,固定的性伴形成了家庭,家庭是私有制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

相传黄帝娶嫘祖、纳嫫母等共四个妻妾,他们都属于固定的家庭关系,但黄帝时期大部分的人群还是过的是不固定性伴的生活方式,听说黄帝在游历天下时就曾御用过上千女子。黄帝的子孙逐渐繁衍变成了今日中华民族的主干。根据史书记载,夏、商、周、秦、匈奴人的祖先都是黄帝。汉皇族可能是炎帝的后裔。

黄帝之前,父系社会已经开始,人们的称呼习惯叫做“有…氏”,这是“姓”的支系(“姓”用于区别不同女子的后裔)。比如有熊氏、有巢氏、有邑氏、有邰氏、有莘氏、有娲氏、有施氏,黄帝的部族是有熊氏,黄帝将十二个氏(姓的分支的分支)赐给他二十五个儿子中的十二个优秀的儿子,其中有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儇、衣等,这些氏成为“有熊氏”之“轩辕氏”(黄帝的标识)的支系。

黄帝以后的部落联盟长,已经习惯于推行固定性伴的生活模式,他们经常对自己的子孙或者有功之臣赐予女子和氏别,组成家庭,延续血脉,分别种族。古书记载这样的事常常有这样的句子:“……得姓。”得姓的人后代形成自己的部落,有的逐渐成为一大种姓。比如伯益辅助大禹治水有功,舜把一位姚姓宗族女赐给他,赐姓“嬴”氏,伯益拜受。伯益为舜调训鸟兽,能知鸟兽之言,被称为百虫将军,他的后代在中周时建立了秦国,秦国后来替代周成为天下的宗主。

原始社会后期,部落联盟长的职位由原职人“禅让”,禹治水有功,舜把部落联盟长的职位禅让给禹,禹年老的时候,有意把职位禅让给伯益,“荐益于天”。 禹死后,大臣们企图维护自己的职位,固定自己的利益,所以拥护禹的儿子启继承部落联盟长之职。当他们有事上朝会议时找的是启而不是益,他们说启是:“吾君之子也。”当他们争颂需要君长裁断时,他们找的是启而不是益,他们说启是:“吾君之子也。”当他们要讴歌领袖时,颂扬的是启而不是益,他们说启是:“吾君之子也。”启杀了伯益,完全继承了父亲的领导职务,最终把这个职务变成自己子孙后代固定的职务,“家天下”开始了。社会管理组织个体化与君主制国家的产生息息相关。

私有制的成长时期与公有制的衰亡(奴隶社会时期)

在氏族公社社会,氏族本身是一种社会组织,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源于各种社会管理的需要出现了社会管理组织。社会管理组织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组织,它是一种势力的代名词,它如同一个村落、一个家族、一个协会一样可以自然出现,即使没有国家也会存在与出现社会管理组织。人类社会在个体化的过程中,社会管理组织也产生了个体化发展。随着私有财产和个体势力渐渐的增强,社会管理组织的个体化形成了君主制国家。古时的国家不过是各种社会管理组织私有化的社会表现。君主制国家的出现是社会管理职权个体化(私有化)的结果,是社会管理人员构成、管理职务、管理机构制度化、长期化、固定化的社会表现。国家是一种具有名称、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军事制度、经济制度、居民制度、婚姻制度、法律制度—处罚制度)、疆域范围、势力范围的人类社会组织形式,有时它可以作为个体或群体财产的代名词,它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管理机构,是一种社会势力。国家一般由社会管理组织与普通民众二部分组成,实质上国家只是社会管理组织的广义名词,一般民众只是国家势力管理范围内的各种组织成分。经济组织、家庭组织、居民组织、娱乐组织是一般社会组织,军事组织以及其管理组织、行政组织以及其管理组织、社会经济管理组织、各地居民管理组织、司法组织、活动界线(疆域)、领导者(统治阶级)与被领导者(被统治阶级)是国家这种事物的特有组织成分,国家是各种社会管理组织的成熟与扩张,是个体势力或者群体势力的代名词。对于人类生活来说,国家可有可无,但社会管理组织却不能没有,提示国家组织不过是社会管理组织的衍生模式。国家的个体化就是各种社会管理组织的个体化,这种模式的个体化不一定是全社会资源都个体化,应该只是社会管理权限的个体化。古代某个朝代即使境内存在一些不能归并的群体与地域,也不影响国家已经个体化的描述(比如:天下归于嬴)。如果国家是某个个体势力或者某个群体势力的代称,这种势力一旦灭亡,这个国家也就灭亡,但其地域与民众并不随着灭亡。国家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国家行为往往表现出有组织的人共同作为一样的事情,共同遵守一样的规矩,这是一种社会组织的社会表现。

国家作为一种势力代名词有私有与公有的区别,罗马帝国在公元前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共和体制,当时的国家机构(社会管理组织)还没有个体化。
在我国,启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开启了“家天下”几千年的历史。自启以后,“私”的观念和势力不断的增强和加大,家庭数量不断地增加,国家机构成为个体化的私有产品。自启以后,我国经历了以子姓人、姬姓人为主的私有化统治。商朝在夏朝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私有制的地域范围。西周通过广泛的分封进一步推行私有化,规定各地地域的所有者,使“私”国(诸侯国)空前增多。

私有制的成长期突出了国家作为一种财产与势力的个体化过程,姒姓家天下四百多年后,姒姓国家灭亡,子姓人拥有天下,五百多年后,姬姓人拥有天下,八百多年后,嬴姓人管理天下。私有制的成长就是公有制的衰亡,“公”的比较原始的人类生活方式不断的发生蜕变,自然的氏族公社社会生活被各种个体化生活所覆盖,原有的不固定性伴侣生活模式萎缩成妓院生态。战国时期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各国纷纷把土地的所有权细化,土地由王家所有制向小家庭所有制转变,允许大小家庭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把自然资源分摊到户,农奴由此变成了农民。农民就是有固定生活地域的、有一定自由活动权利的、拥有家庭财产与土地资源所有权的个体劳动者,是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个体化的最小分配单元。

春秋战国时期,是各种社会管理组织个体化进程的征战时期,大量的小国被消灭;战国后期,各地社会管理机构(各诸侯国)出现统一的形势,最终秦始皇统一了天下。公元前221年以后, 天下私有化于嬴。

各地的私有化演绎遵循规定的模式,统治阶级按火、水、木、金、土进行分类与发展,夏、商、周、秦、汉按上述的五行排序先后登台摄政。国家私有化的变化有一定的演变规律(并非由人想怎样就怎样!)。

私有制的鼎盛时期与公有制的诞生时期(封建社会时期)

封建社会时期是我国私有制发展到鼎盛的一段历史时期。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推行郡县制,把各种社会管理组织的最高管理权力收为己有,规定皇帝总揽立法、行政、军事、经济等一切大权,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和诸卿以及郡县长官,直接由皇帝任免。秦始皇还加强了思想统一,严禁办私学,规定教育权属于皇家所有,只有官府才能办教育;规定各地的“度、量、衡”都照秦制,也规定只有秦的半两钱能够通行全国,还规定车辆与道路的统一形制。这些都意味着国家作为一种势力个体化的鼎盛。

西汉初立时各种社会管理组织并没有真正地统一,各地存在不少不统制的异姓诸侯王(个体化程度比秦王朝还落后),后来刘邦觉得异姓诸侯王障碍了他刘家“家天下”,隧着手剪除异姓诸侯王,韩信、彭越、英布先后被杀死,一些重要人物(比如萧何)也被清除,天下个体化得以实现。汉景帝时通过削藩与平叛七国之乱,皇权进一步加强与扩大,国家权属个体化得到巩固与发展,诸侯王国的领地减少,中央直辖郡由高祖时的15郡增加至44郡,汉郡总数大大超过诸侯王国郡数,此外,还收回王国的官吏任免权,收夺盐、铁、铜等有关利税。

封建社会里的朝代是我国国家机构个体化进程的表演舞台,也是人类社会最高最大个体成长过程的表演舞台。为了使国家权利置于个体的统治之下,兄弟姐妹的亲情、夫妻母子的爱情、亲朋盟友的友情都不能免除杀身之祸。个体化的鼎盛详尽地表现了人类社会思想领域的区别与斗争,是一种政治型(带有武力的理想)社会的极端表现。人际之间如果没有理想的斗争,也不会出现政治斗争,而如果没有政治斗争,就不会出现军事斗争。

社会管理组织如何归制于某个个体或者某个群体,以及各种个体化进程的对抗与调和矛盾充满在封建社会的政治活动中。最高个体的成长过程,就是个体势力的自身组织或者征服一个管理组织的过程,当寡头个体受制于群体时,“共和”形势也会在帝国内部出现。

封建社会的历史,就是国家个体化成熟发展的历史。在最高管理个体——皇帝的权利发展中,掌握国家机构的日常运营(并非全民的日常活动)就是皇帝的工作内容,国家权利的个体化内容是皇帝与周边环境斗争的生发基础。在理想的个体化发展中,皇帝掌握军事组织,皇帝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皇帝掌握行政组织,行政组织执行皇帝的旨意;皇帝掌握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经济命脉,以至于调制民众的经济生活状况;皇帝还掌握国家的立法权,最高司法权也归于皇帝。国家机构的一切事务归于皇帝或者由代行皇帝职权的人决断,皇帝的一切事务,不过只是建立与维护他个体化的发展。皇帝作为个体一般主要与社会管理组织发生对立的关系,这是国家个体化与群体化的生发基础,也是私有制下一切高层权利斗争的根源。

个体化与群体化无论在什么时代都会产生冲突,封建社会时期,虽然各种个体化发达、国家个体化发达,但也免不了受到群体化的抵制。皇帝受到宦官、朋党、农民起义的影响就是皇帝的个体化发展受到削弱(或灭亡)。历代各朝的亡国时期都不可避免会产生“群体化”的状态(群龙无主,天下纷争),那是公灭私,私灭公客观原理的现实表现。无论是唐朝、宋朝的农民起义,抑或是明末农民起义,还是太平天国起义,就是连孙中山的资产阶级革命,无不表现出“公有”的观念和政治势力与现实“私有”政权针锋相对的消灭战。

私有制在唐朝发展到了极端,那时,不但地上有大大小小的主,连天上也有玉帝、水里也有龙王作主。两性关系的婚姻法也得到成熟,进一步加强了性关系的个体性(固定性)。清朝时期对偷情男女的严厉制裁与为贞洁妇女大量树立贞洁坊的举措使固定性关系发展到了顶峰——一般人终身没有第二个性伴。
盛极必衰,物极必反,私有制的鼎盛时期就是公有制的灭亡与诞生期。唐末农民起义第一次提出了“均平”的社会政治理想,“公有”的观念和事业渐渐隆起。宋朝农民起义有了进步,提出了“等贵贱”、“均贫富”的公有化社会观念,明末农民起义照样表明广大民众理想建立一个“均田免粮”的“均平”社会,太平天国起义更加超前,想要建立的理想社会是:“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一幅天下是大家的态势。太平天国时期是我国地方上明显出现公有制制度的一个历史时期,后来的孙中山资产阶级革命,更加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理解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不能只看重起义时的状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农民起义应该是“群体化”长期发展的爆发。

孙中山建立了中华民国,民国政府颁布《临时约法》,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不分种族、阶级、宗教、信仰,一律平等。孙中山的资产阶级革命结束了我国几千年的私有制社会,使我国逐步走向了公有制社会,使任何个体从此不再敢任意践踏群体意志,实现了国家主权由个体化向群体化的发展(即君主制向资产阶级共和制转变)。中国公有化社会的建立不过是世界公有化进程的一个普通例子。

公有制的成长时期与私有制的衰亡时期(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时期)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拉丁美洲的独立运动、饿国社会主义革命、中华民国的建立,世界各国不断的反帝反封建和取得了明显而稳定的胜利这种事实,都在不可辩驳地证明:“公有制”在兴起,而与之相矛盾的“私有制”在衰弱和消亡,具体表现在君主制被取消或者君权受到议会制限制。

公有制制度的诞生在我国可推溯到唐末农民起义,但与后来的许多农民起义一样都没有真正建立起公有制的社会。公有制社会的建立以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为标志。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标志是社会不再存在事实上的君主专制政体、国家主权归于社会管理组织中的诸多群体。在国外,17世纪、18世纪已经确立了“共和国”体制,这是一种废除国家机构君主所有的“公有”政体。我国公有制国家的诞生与成长时间较外国滞后,直到20世纪10年代才成功废除君主制,也就是废除了国家主权的私有制与各种社会管理组织的个体化。
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一样,都是公有制制度,二者只有程度上的区别,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控制国家机构的权利之争总是发生在社会管理组织中的个体与群体之间,这是各种形式的个体化与群体化的政治基础,也是君主制与共和制的生发基础。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主要国家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组织的权利掌握在群体手中,国家政体肯定是公有制政体(共和政体)。私有制制度向标准公有制制度(共产主义制度)转变时期必然产生各种政治过渡状态,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有许多共同的社会形态与政治方略的客观存在因素,这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人类社会的演化规律。资本主义制度大体上是反“私”的,它从“一”开始,把国家主权所有制、劳动力资源的使用、各种生活环境、各种生活条件、各种物品等由“私有”(或固定使用)的状态向“公有”或“公用”的状态转变,而且有在更高更深更广阔的领域促使各“私”向“公”转变的趋势。比如,在经济上,发明“股市”运行机制,把企业由单纯的“私”的运营状态向“公”的社会控股运营转变。二战后兴起的公司由职业经理经营替代家传经营也是公有化过程的一项内容。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性解放,是妇女挣脱封建观念羁绊,在“性”方面反对个体化(固定化)的社会表现,这是反帝、反封建、反私有的社会运动。从推动历史的发展和促进转变所有制上考虑,资本主义制度发挥了它应有的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贡献。从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纷纷仿效资本主义制度和已经取得的成效也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制度也能客观地适应过渡时期的历史要求,它应该和社会主义制度并存并且一起改造和影响我们的地球,我们的全人类。
我们相信未来是“公有”的,家庭、私有制、君主制国家这种个体化的东西逐渐的就不会再存在(指非主流)。社会管理组织的权限归于群体以后,各种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会有公有化的倾向,好人、好物、好东西逐渐可以为大家所有!公共使用。未来的几千年,无论个体再怎么的英雄,社会管理组织的权利总会掌握在群体的手中,这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形成基础,也是群体力量的发展结果。美好的生产、生活、生存条件理应大家所有!即使“私有”,也应该可以“公用”,公共使用!我们相信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一样都是朝着“公有化”的方向发展的。

家庭生活与氏族生活是私有制社会与公有制社会的主要区别,这二种人类社会的特征型生活方式起源于政治制度的选择,具体表现在有无人口过户上。如果没有人口过户,人类的生活就是母系氏族生活。

目前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有所不同在于:构建社会的基本单元“公有化单位”在数量和规模上有所不同,社会成员不固定使用的房产、性伴、土地、职务、地域生存条件在程度上有所不同。我们希望世界各国、地球全人类努力增加“公有化单位”或“不固定使用物品”,以前所未有的幸福尽早进入前所未有的美好社会!公有化就是个体使用的物品不固定化。
我们所要提醒的一点是:男性理想和势力的发展,是“私”的膨胀,女性理想和势力的发展,是“公”的生活方式,而不论男女其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不同的立场上属于美好生活所需要!

公有制的鼎盛时期与私有制的诞生时期(共产主义社会时期)

初级公有制社会(社会主义)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会进入鼎盛时期,这个时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里可能国家组织已经不再存在,但各种社会管理组织仍然不会消失。食品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武力是人类生存的第二需要,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需要,比如活动需要、娱乐需要、性需要等,各种需要比较简单而且模式比较统一。各种各样的组织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政治管理组织、军事管理组织、经济管理组织、各种经济管理委员会、各种协会、各种公司、各种经济组织、各种居民组织不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以家庭为单元的社会消亡,人们过的是单位或集体的生活,家庭生活模式被氏族生活模式所取代。国家组织存在期间,各种社会管理组织都统一在国家主权的掌握之下,国家组织消亡以后,各种社会管理组织都以经济组织(企业)的方式存在,政治管理方式处于从属的地位。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管理方式有经济型、居民型、宗教型,人们的社会活动不再是以思想活动为基础,而是以经济活动或者自然活动为基础。这是下层民众与上流社会二种生活方式的结合与普及。经济管理组织有的可能很大,有的组织可能很小。共产主义社会里,各种社会管理组织的领导权掌握在群体的手里。

家庭生活模式被集体生活模式所取代是共产主义社会里的主要现象,人们以女性为血缘维系各种关系。可能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公有制的鼎盛时期就是私有制的灭亡时期与诞生时期,公有制最盛的时候,私有制单位会宣告成立,但存在时间会很短。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根本区别,具体表现在各种资源是分配给群体还是个体;群体化与个体化的根本区别,是固定与不固定使用物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凡是某种资源处于不固定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就是群体化的资源分配状况,凡是固定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就是个体化的社会状况。国家这种组织之所以能够个体化,主要在于掌握国家政权的职务——皇帝、国王终身任职不变,而且,这种职务固定由一个人的子孙后裔担任,这种固定化就是个体化,国家就成为个体化的东西。共产主义社会后期,固定职位、固定住处、固定性伴、固定活动范围、固定组织、固定使用权等等各种固定形式的管理规定催生了个体化社会的诞生,此后,渐渐强大的个体化组织最终会赡养并且送终公有制社会。

总结私有制下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个体化内容(男权社会时期)

进入父系氏族公社以后,人们以男子为生活的根本,人口出现过户的现象,女子及其子女随夫家生活,家庭的私生活替代氏族公社的公共生活。最高统治者通过赐姓支氏等方式分别社会人群,奠定了许多人类个体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的种子地位,这一时期开始实行的性伴固定模式,彻底改变了以往性伴不固定的生活模式,人类逐渐告别了原始公有制的生活。随着家庭数量的增多,公共财产被分配给了各个家庭,个体财产逐渐产生差异性发展。进入奴隶社会以后,通过分封地域资源的方式把地域资源包括物产、人口私有化分配,实现私有制制度在程度上的提高。奴隶社会末期通过变法进一步发展个体化程度,这主要表现在规定社会成员的社会待遇个体化,进一步把个体从群体(家族)中分离出来,实现个体经济。封王制度与各地军阀割据,也是一种私有化在政治上的表现。小王国的消除与中央集权的建立,特别是各种社会管理组织的管理权被个体掌握,都是国家或者社会管理组织个体化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