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待付款订单有24h:本质的本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5:41:55

“本质”人们日常生活和学术界使用较多的一个词,因为科学的目的就是发现、寻找事物的本质,研究本质之间的关系,总结出具有普遍性的规律。究竟什么是本质,各种定义太多,人们的认识不清晰,使用中也较混乱。我认为目前还没有准确的、让人满意的定义。

明确一个概念首先应该了解它的属性,本质具有那些属性呢:

1、普遍性。大千世界,万象丛生。我们看到的,听到的,感知和认识到的各种现象(事物、事件)时时刻刻都在发生。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有其本质的存在,都是本质的表现,都是本质的反映,都是由其本质所决定的。这一点无需证明。但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普遍性不是意指与特殊性相对的普遍性(共相),而是指本质的普遍存在。

2、必然性。要了解本质的必然性,先要明确界定必然性的含义。必然性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与偶然性相对立的意思,是指事物的发展具有不可避免的趋势和确定的规律。二是与自由相对立,是指正常人的行为一定按照某种目的行事,不是随机的,不能随心所欲、任意所为。本质的必然性表现在:一、本质与现象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没有不反映本质的现象,也没有不表现现象的本质。二、现象多变而本质基本不变,相对现象本质是稳定的,本质即使变化也是缓慢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三、现象变化的规律是由其本质与本质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决定的,人们是可以认识的。如:力学描述受力物体的运动现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本质是力、质量和加速度这三者之间的关系:F=ma。力的本质又是由质量和加速度之间的关系来表现的,其它亦然。

3、同一性。有两个含意:一是,同类事物尽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中必有某种的东西是不变,是稳定的,如水的三态(固、液、气),不管那种现象、形式,H2.O是同一种不变的东西。二是,所谓同一,就是有无渊源关系,没有渊源关系就不会有同一性。现象与本质的渊源关系是不言自明的。同一性是本质最重要的属性。

4、非实体性(抽象性)。对本质是否是实体争议较大,我认为本质属于非实体,不存在本质的物质承担者,物质的承担者只能是现象。脱离主体的认识而独立存在的本质是找不到的,找到的具体东西只能是现象,否则我们只需要高倍显微镜就可发现本质,而不需要科学研究了。本质只能是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的“产物”,是主体在实践中建构的,对客体的正确反映。这里并不是反对本质的客观存在,而是说:本质不是实体,客观存在包含实体和非实体,如:人的某一思想是一种客观存在,但思想不是实体,因为思想它并不占有空间和时间。

5、不可感知性。这里的感知是指不能被人们的感觉器官或借助延伸了的“感官”---仪器等观测到的东西。也就是说人们看到的或感觉到得只能是现象,是差别或差异,决不是本质。另外,感觉到的也只能是个别或具体东西,普遍的性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马克思曾今说过:“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日常生活中人们常说的“透过现象看本质”严格来讲是不对的,因为本质是看不到的,借助高倍显微镜同样也是观测不到,否则人们只需发明先进的探测仪器,无需进行科学研究了。

最早对本质的定义是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本质是实体,实体由形式和质料组成,他在定义本质时,一会儿说:“本质是形式,相对质料而言”。一会儿又说:“本质是质料,相对形式而言,形式是变化的而质料是变中不变”。“本质是种(属中的一类)和属(类、群)”。所以亚里士多德对本质的论述是混乱的。其弟子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本质是形式和质料的统一。但仍没有脱离实体论,没有注意到只有人的理性参与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还有其它的本质定义:本质是事物、现象的类。本质是事物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内因。本质是事物的主要内容。本质是事物内部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等等定义。但大多没有准确的定义本质。

目前教科书流行的定义:“本质是指事物自身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性质,是事物固有的内部联系。”此定义意指本质有两种:一种是: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发展的“根本性质”是事物的本质;另一种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事物的本质。

“根本性质”有三层含意: 1、具有决定性或主导性的性质,即:在同一个性质层次,根本性质决定或规定着其它性质。问题是,究竟哪些性质是取决定性作用的根本性质,哪些是非决定作用的性质,由于人的划分标准、实践的目的或价值观不统一,很难确定。对你是具有决定意义,是重要的,但对我可能不是重要的。2、根本性质是指元性质或根源性质。相对于事物现在的性质来讲,是过去的性质或最初的、原始的性质,现性质是由过去的性质发展、变化而来的。3、深层性质,较现在事物的性质来讲,是更深一层的性质。三种含意都表明,本质属于性质这个范畴。对于这一点虽有争议,但是可以接受的,但本质并不一定就是根本性质。如一个人,他(她)的性质有善和恶,有坚强和懦弱,还有内向和外向等等,当他(她)犯罪时(一种行为现象)就认定他(她)的根本性质就是恶吗?第二种把本质又定义为事物的内部联系,联系即关系,包括一切事物或现象、状态、过程之间的联系,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渗透等,其核心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联系具有普遍性。如果事物内部联系是本质,相对外部联系是现象,要发现事物的本质,只要找到与其有内部联系或有内部关系的事物就可以了。我认为这有点泛本质论了,说内部联系是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太多了,并没有说是事物内部的那部分的联系、谁与谁的联系,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哲学上许多概念和范畴都可以归为联系。在现实中,经常有人说这一事与那一事有决定关系,又说不清是什么决定关系,只好拿“本质”来做口头语,多于此有关。

当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时,要想知道“它”是什么,一种简单的方法就是:首先知道“它”不是什么,尤其是它与相近的概念的差别在哪里。

1、本质存在于空间,但不占有空间。本质是客观的却是无形的。但无形的东西并不一定是本质,如:物理场(电磁场、引力场等)是无形的,但可以观测到它们的客观实在。

2、本质不具有偶然性。

3、本质不是关系或联系,关系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

4、本质不是目的,目的只有主体---个人或群体、社会才有,目的侧重的是结果,自然界没有目的性,但本质却依然存在。当然不排除许多时候人的目的与本质是一致的。

5、本质不仅仅是内容,内容是构成事物的内部的各种要素和意义,内容外延要比本质大,内容包含着本质。

6、本质不是原因或内因,原因相对结果而言,原因和结果仅仅是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是不同现象之间的先后转化,原因和结果总是可观测到的。原因和结果都具有相同的本质,否则它们之间不会有因果关系,鸡蛋本身就含有鸡的本质,否则不会变为鸡。本质也不完全等同于内因,内因是事物、事件变化的内在要素,是内部根据,也是属于内部现象。把根据等同于本质的主要依据是,黑格尔说:“某物的存在,必有其充分的根据,”“根据就是内在存在着的本质,而本质实质上即是根据。”本质与内因(根据)相似但有区别,根据总是具体的东西,在实践层次可以讲根据就是本质,但在认识层次根据不完全是本质,区别是:一个是具体的存在,另一个是抽象的反映。

7、本质不仅仅属于属和种。

8、本质不是质,质是相对量而言的,质是构成事物的原材料(质料)。本质也不仅仅是性质,性质是事物之间相区别的属性,侧重的是差别,而本质侧重的是不同现象中的性质的同一性。

9、本质不完全等同于规律,规律是本质之间的关系或联系。认识事物的规律首先要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这是仅仅第一步,还必需了解这一本质与那一本质之间的关系,只有了解了本质之间的关系,才能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只有本质与本质之间的相互作用,才能表现出另一本质和深刻理解这一本质。所以,本质与规律是有区别的,规律是本质的更高一个层次。本质与规律它们之间的关系:通过认识本质和本质之间的关系发现规律,反之通过规律才能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本质。

在定义某个事物时,首先要找到种概念的属概念,再找到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与同属的其他种概念所反映的事物之间的区别(根本规定性),然后将二者综合起来,就形成了被定义事物的内涵,这是著名的“属加种差”的定义法。如果仅从事物属的方面定义事物,则只能认识其共同本质,只有加上种差(属与种的结合部或最低属)才能揭示事物更深层的本质即特殊本质。

本质是事物、现象之间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只有通过人的思维才能把握的,同类现象中的相同的性质和单一现象中的特殊(不同)的性质。1、本质能被人们认识的前提是,只有现象与现象之间相互作用才能表现出来,离开现象的相互作用,本质是隐藏在现象之中的。2、本质不能产生,只能被表现。即:本质在现象中是固有的,但它不会自己表现或显现,只有在这一现象与那一现象在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过程中才显现出来。3、没有人的思维活动,本质虽客观存在,但不能被认识。4、本质属于性质,是同类现象中表现出来的相同或共同性质,即:一般本质。如果考察的对象是单独存在时,其本质就是特有性质,即:特殊本质。性质是本质的属,本质是性质的种,“属+种差”符合定义的规则。事物的性质不相同则本质不同。

这里涉及到本质的两个基本层次:一般本质和特殊本质。一般本质和特殊本质之间的关系,符合事物的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区别,共同组成了事物的本质系统的两个基本层次。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一般本质与特殊本质不可分割,一般本质存在于特殊本质之中,特殊本质是一般本质的基础,没有后者,前者就失去了依托。一般本质是特殊本质的一部分,正如一般是个别的一部分一样。无论是一般本质还是特殊本质,它们都是人的意识、思维活动的结果---即真实的反映了客观事物在自相互作用中,及物又与人的再作用中的表现。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它们存在的基础不同。一般本质由同类事物的共同性质构成。同类事物必有共同的内在规定性,否则就不能成其为同类事物。特殊本质由具体事物内部的特殊性质构成,体现出每个个体事物都有差别。事物个体间的区别可以是表面的,也可以是内部的,表面的差别属现象,后者属特殊本质。第二,它们所处的层次不同。一般本质是对各种不同性质中相同性质的抽象概括,层次较高,处于本质系统的中心。特殊本质处在较低层次,处在本质系统的外围,比一般本质要具体,侧重的是个体之间的差别。人们的认识首先是进入外围---特殊本质,再逐步进入中心---一般本质。第三,它们的运动特性不同,一般本质具有相对稳定性,特殊本质相对活跃。如:人(大众)的一般本质每个人都是相同的,但具体的个人如:张三与李四个体的特殊本质却是不同,时隔三日刮目相看。

人的认识活动不仅仅停留在从特殊本质到一般本质,还反其道而行之,从一般本质到特殊本质。此时的认识比前一段认识更深刻,更全面,对实践更有指导意义。一般来说自然科学侧重的是一般本质,越抽象就越普遍,也就越客观。社会(经济)科学侧重的是特殊本质,是从抽象的共性到具体的个性,越具体,越客观。所以,自然科学的本质与本质之间的关系---规律相对是稳定的、精确的,适用的范围广(放之四海而皆准);而社会科学的规律则易变的、动态的、不精确的、适用的范围较窄,如:某一经济理论或管理理论,因政治制度不同、企业不同,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又如:阶级斗争的理论,也不具有普遍性。对于社会科学一般来说,都有其局限性,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或规律,包括马克思的理论也是如此,只是历史阶段性的正确概括和总结。但无论是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也好还是社会科学研究,都不应只持一般而弃特殊,或持特殊而弃一般,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从特殊本质到一般本质,再从一般本质到特殊本质,一般与特殊的结合和统一才能更深刻、更准确的把握和认识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