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牛仔裤:美文集锦(28)——且尽杯中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10:49:23
美文集锦(28)
编辑制作:林夕梦


光   阴
作者:赵丽宏
谁也无法描绘出他的面目,但世界上处处能听到他的脚步声。
当旭日驱散夜的残幕时,当夕阳被朦胧的地平线吞噬时,他不慌不忙地走着,光明和黑暗都无法改变他行进的节奏。
当蓓蕾在春风中灿然绽开湿润的花瓣时,当婴儿在产房里以响亮的哭声向人世报到时,他悄无声息地走着,欢笑不能挽留他的脚步。
当枯黄的树叶在寒风中飘飘坠落时,当垂危的老人以留恋的目光扫视周围的天地时,他还是沉着而又默然地走着,叹息也不能使他停步。
他从你的手指缝里流过去;
从你的脚底下滑过去;
从你的视野和你的思想里飞过去……
他是一把神奇而又无情的雕刻刀,在天地之间创造着种种奇迹。他能把巨石分裂成尘土,把幼苗雕成大树,把荒漠变成城市和园林。当然,他也能使繁华之都衰败成荒凉的废墟,使锃亮的金属爬满绿锈、失去光泽。老人额头的皱纹是他刻出来的,少女脸上的红晕也是他描绘出来的。生命的繁衍和世界的运动正是由他精心指挥着。
他按时撕下一张又一张日历,把将来变成现在,把现在变成过去,把过去变成越来越远的历史。
他慷慨,你不必乞求,属于你的,他总是如数奉献。
他公正,不管你权重如山、腰缠万贯,还是一介布衣、两袖清风,他都一视同仁。没有人能将他占为已有,哪怕你一掷千金,他也决不会因此施舍一分一秒。
你珍重他,他便在你的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
你漠视他,他就化成轻烟,消散得无影无踪。
有时,短暂的一瞬会成为永恒,这是因为他把脚印深深地留在了人们的心里。
有时,漫长的岁月会成为一瞬,这是因为浓雾和风沙湮没了他的脚印。
时   间
作者:蒋子龙
人生的全部学问就在于和时间打交道。
有时一刻值千金,有时几天、几个月、几年乃至几十年,不值一分钱。
年轻、年盛的时候,一天可以干很多事;在世上活得时间越长,就越抓不住时间。
当你感到时间过得越来越快,而工作效率却慢下来了的时候,说明你生命的机器已经衰老,经常打空转。
当你度日如年,受着时间的煎熬时,说明你的生活出了问题,正在浪费生命。
当你感到自己的工作效率和时间的运转成正比,紧张而有充实感时,说明你的生命正处于黄金时期。
忘记时间的人是快乐的,不论是忙得忘了时间,玩得忘了时间,还是幸福得忘了时间。
敢于追赶时间,并留下精神生命和时间一样变成了永恒存在的,是天才。
更多的人是享用过时间,也浪费过时间,最终被时间所征服。
凡是有生命的东西,和时间较量的结果最后都要失败。有的败得辉煌,有的败得悲壮,有的败得美丽,有的虽败犹胜,有的败得合理,有的败得凄惨,有的败得龌龊。
时间无尽无休,生命前赴后继。
无数优秀的生命占据了不同的时间,使时间有了价值,这便是人类的历史。
生命永远感到时间是不够用的。因此,生命对时间的争夺是酷烈的,产生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故事,如“头悬梁”、“锥刺股”、“以圆木为枕”,等等。
时间是无偿赠送给生命的,获得了生命也就获得了时间。而时间并不代表生命的价值,所以,世间大多数生命并不采取和时间“竞争”、“赛跑”的态度,根据生存的需要,有张有弛,有紧有松。累得受不了啦,想闲;拥有太多的时间无法打发,闲得难受,就想找点儿事干,让自己紧张一下。
现代人的生存有大同小异的规律性。忙的有多忙?闲的有多闲?忙的挤占了什么时间?闲人又哪来那么多时间清闲?《人生宝鉴》公布了五个很有意思的调查材料——
一个人活了72岁,他这一生的时间是这样度过的:
睡觉20年,吃饭6年,生病3年,工作14年,读书3年,体育锻炼看戏看电视看电影8年,饶舌4年,打电话1年,等人3年,旅行5年,打扮5年。
这是平均数。正是通过这个平均数可以看到许多问题,想到许多问题,每个生命都是普通的,有些基本需求是不能不维持的。普通生命想度过不普通的一生,或者是消闲一生,该在哪儿节省,该在哪儿下力量,看着这个调查表便会了然于胸。
不要指望时间是公正的。时间对珍惜它的人和不珍惜它的人是不平等的,时间对自由人和监狱的犯人也无平等可言。时间的含金量,取决于生命的质量。
时间对青年人和老年人也从来没有公正过。人对时间的感觉取决于生命的长度。生命的长度是分母,时间是分子,年纪越大,比值越小,如“白驹过隙”;年纪越轻,比值就越大。
时间,你以为它有多宽厚,它就有多宽厚,无论你怎样糟蹋它,它都不会吭声,不会生气。
时间,你认为它有多狡诈,它就有多狡诈,把你变苍老的是它,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蹉跎一生,最终后悔不迭的是它。
时间,你认为它有多忠诚,它就有多忠诚,它成全了你的雄心,你的意志。
有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时间。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时间观念,就会占有什么样的时间。
爱因斯坦创立相对论,证实时间与空间和物质是不可分割的,任何脱离空间的时间是不存在的,也是没有意义的。人如果能超光速旅行,就会发生时间倒流,回到过去。倘若有一天人类能征服时间了,生命真正成了时间的主人,世界将是什么样子呢?
(摘自《精短散文·哲理浪花》)
白   发
作者:冯骥才
人生入秋,便开始被友人指着脑袋说:“呀,你怎么也有白发了?”听罢笑而不答,偶尔笑答一句:“因为头发里的色素都跑到稿纸上去了。”就这样,嘻嘻哈哈、糊里糊涂地翻过了生命的山脊,开始渐渐下坡来。或者再努力,往上登一登。
对镜看白发,有时也会认真起来:这白发中的第一根是何时出现的?为了什么?思绪往往会超越时空,一下子回到了少年时——那次同母亲聊天,母亲背窗而坐,窗子敞着,微风无声地轻轻掀动母亲的头发,忽见母亲的一根头发被吹立起来,在夕照里竟然银亮银亮,是一根白发!这根细细的白发在风里柔弱摇曳,却不肯倒下,好似对我召唤。我第一次看见母亲的白发,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母亲也会老,这是多可怕的事啊!我禁不住过去扑在母亲怀里。母亲不知出了什么事,问我,用力想托我起来,我却紧紧抱住母亲,好似生怕她离去……事后,我一直没有告诉母亲这究竟为了什么。最浓烈的感情难以表达出来,最脆弱的感情只能珍藏在自己心里。如今,母亲已是满头白发,但初见她白发的感受却深刻难忘。那种人生感,那种凄然,那种无可奈何,正像我们无法把地上的落叶抛回树枝上去……
当妻子把一小酒盅染发剂和一支扁头油画笔拿到我面前,叫我帮她染发,我心里一动,怎么,我们这一代生命的森林也开始落叶了?我瞥一眼她的头发,笑道:“不过两三根白头发,也要这样小题大做?”可是待我用手指撩开她的头发,我惊讶了,在这黑黑的头发里怎么会埋藏这么多的白发!我竟如此粗心大意,至今才发现才看到。也正是由于这样多的白发,才迫使她动用这遮掩青春衰退的颜色。可是她明明一头乌黑而清香的秀发呀,究竟怎样一根根悄悄变白的?是在我不停歇的忙忙碌碌中、侃侃而谈中,还是在不舍昼夜的埋头写作中?是那些年在大地震后寄人篱下的茹苦含辛的生活所致?是为了我那次重病内心焦虑而催白的?还是那件事……几乎伤透了她的心,一夜间骤然生出这么多白发?
黑发如同绿草,白发犹如枯草;黑发像绿草那样散发着生命诱人的气息,白发却像枯草那样晃动着刺目的、凄凉的、枯竭的颜色。我怎样做才能还给她一如当年那一头美丽的黑发?我急于把她所有变白的头发染黑。她却说:“你是不是把染发剂滴在我头顶上了?”我一怔,赶忙用眼皮噙住泪水,不叫它再滴落下来。
一次,我把剩下的染发剂交给她,请她也给我的头发染一染。这一染,居然年轻许多!谁说时光难返,谁说青春难再,就这样我也加入了用染发剂追回岁月的行列。谁知染发是件愈来愈艰难的事情。不仅日日增多的白发需要加工,而且这时才知道,白发并不是由黑发变的,它们是从走向衰老的生命深处滋生出来的。当染过的头发看上去一片乌黑青黛,它们的根部又齐刷刷冒出一茬雪白。任你怎样去染,去遮盖,它还是茬茬涌现。人生的秋天和大自然的春天一样顽强。挡不住的白发呀!
开始时精心细染,不肯漏掉一根。但事情忙起来,没有闲暇染发,只好任由它花白。染又麻烦,不染难看,渐而成了负担。
一日,邻家一位老者来访。这老者阅历深,博学,又健朗,鹤发童颜,很有神采。他进屋,正坐在阳光里。一个画面令我震惊——他不单头发通白,连胡须眉毛也一概全白;在强光的照耀下,蓬松柔和,光明透彻,亮如银丝,竟没有一根灰黑色,真是美极了!我禁不住说:“将来我也修炼出您这一头漂亮潇洒的白发就好了,现在的我,染和不染,成了两难。”老者听了,朗声大笑,然后对我说:“小老弟,你挺明白的人,怎么在白发面前糊涂了?孩童有稚嫩的美,青年有健旺的美,你有中年成熟的美,我有老来冲淡自如的美。这就像大自然的四季——春天葱茏,夏天繁盛,秋天斑斓,冬天纯净。各有各的美感,各有各的优势,谁也不必羡慕谁,更不能模仿谁,模仿必累,勉强更累。人的事,生而尽其动,死而尽其静。听其自然,对,所谓听其自然,就是到什么季节享受什么季节。哎,我这话不知对你有没有用,小老弟!”
我听罢,顿觉地阔天宽,心情快活。摆一摆脑袋,头上花发来回一晃,宛如摇动一片秋光中的芦花。
(选自《北京青年报》)
且尽杯中酒
作者:张木子
蒋捷在《一剪梅》中写道:“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虽然整首词写的是久居他乡的游子之愁,但单看这两句,反给人一种气定神闲之感。仿佛在时间的洪荒里只是个旁观者,滚滚红尘中的一切悲欢离合都与自己无关一般。然而能做到如此超脱的毕竟只有一小部分人,大多数人都只能在辛苦奔忙中怅然若失。最后到头来,真正能做到气定神闲的,也只是这两句词罢了。
因为无法超脱,所以钟爱回忆,回忆那些自己经历过或没经历过的前尘往事。忆到深处,胸中难免有股莫名的悲情涌动,说不清道不明,索性一杯酒浇下去,也算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都说人生来就是要受苦的,那么一个人一生的苦又将浓到怎样的境地?所幸有酒,将原本浓得化不开的苦一点点地稀释,直到可以下咽为止。所以古往今来,才会有那么多人用一杯杯掠过去年记忆的酒,来化解一个个化作今年风沙的愁。虽说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但饮者所求的,也无非就是那一瞬间的疏离感。
因此文人大多爱酒,拥有一颗比常人更为敏感的心,也只能给他们带去比常人更多的愁,每一杯酒都能稀释一份不同的愁,对他们来说,便已足够。
“雨暗残灯棋散后,酒醒孤枕雁来初”是愁,愁的是空有满腹才学,却遭人排挤,不得重用;“今朝与君醉,忘却在长沙”是愁,愁的是作客他乡,久不归家;“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也是愁,愁的是岁月易逝,圣贤寂寞。这些是唐人的愁,须以唐人的酒来销。唐诗在初唐、盛唐时尤显豪迈大气,故唐人的酒喝起来也有股侠客之风,能将销愁的酒喝得如此大气,想必醉后也将“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吧。
“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是愁,愁的是亡国被囚,只有借酒浇愁才能有些许的安全感;“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是愁,愁的是落泊异乡,又对心上人有着无尽的怀念;“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是愁,愁的是年华不再,无处着落;“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是愁,愁的是与心上人的一别难见;“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是愁,愁的是一个女子,已近晚年,却又遭国破家亡之难。此时的她,已是孑然一身,回忆往昔的欢乐,无疑又使她愁上加愁。这些是宋人的愁,酒与愁混合之后,竟莫名地多出了些似水的柔情。就连北宋名将范仲淹,铁骨铮铮的热血男儿,也写出了“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的名句,可见,宋人的酒当真喝得婉约,但清酒下肚,怕是旧愁未销而新愁又至了。
酒独酌可以解愁,倘是对饮,则多是送别了。
提到送别之酒,喝得最有名的,便要数王维了,一曲“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流传了多年,至今读起来,仍旧蕴意无穷。仿佛能让人看见在一个草长莺飞的早晨,两个男子站在酒馆外执手相送的景象。由于元二要去安西(今新疆库车县),所以理应把酒送别。元二这一去或许就归期茫茫,可这一幅劝酒送客的画面却一代又一代地流传了下来,送别的酒能喝到这个份上,也当真无憾了。
同是送别酒,宋人侯置在《四犯令》中喝得则温婉得多,即使写出了“莫听《阳关》牵离绪,拼酩酊,花深处”的词句,可让人感觉在这送别的酒肆之中,还会有媚艳入骨的吴姬,压酒劝客尝。但这只是猜测,词人并未透露更多的信息,仅说“拼酩酊,花深处”。不过醉卧花丛,倒也风雅。
前两个喝送别酒的地方无论是哪儿,毕竟都是在陆地上,而白居易在《琵琶行》中的送客,却将酒席移至了船上,然后他碰见了今生最动人的意外——那个“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的琵琶女,而遇见该女子的最根本原因,仅仅是“临别欲饮无管弦,醉不成欢惨将别”。仍然是酒,只是这次的送客酒是和着乐声与泪水一同喝下的,直到最后“江州司马青衫湿”。很明显,这泪,不只是为将与友人分别而流。
酒在古典诗词中最大的作用便是销愁与送别,但并不表示除此之外便无其他用途。
比如苏轼喝酒就只是为了自娱自乐。苏轼生性平淡,有一种随遇而安的精神,他在年少时便已高中进士,可惜后来仕途颇为不顺,遭贬数次,但他并未怨天尤人,而是真正地在享受生活。那次在家喻户晓的《江城子·密州出猎》中痛饮的酒,光是读起来,就有一种享受狩猎的乐趣:“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在这里,酒只是用来助兴,很单纯,也很美好,让人借助一些酒精的刺激来领略曾经的快乐。他在《定风波》里写道:“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这是酒后遇雨的景象,本是极狼狈的场面在词人微醺的醉眼里反而显出了些许自然之美。大概也只有像苏轼这种性格的人才能将酒喝得如此旷达、自然。
最后想谈一下白居易在《问刘十九》中喝的酒,诗中写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读完以后让人觉得很温暖,最平凡的语言,最平凡的事情,只是在一个将要落雪的午后,邀请好友一起来喝新酿好的浊酒而已,但诗人与朋友间的那份真挚的情谊却让人即使在冰天雪地中也能如沐春风。在一个飘雪的夜晚,与友人围着火炉温酒畅饮,何等惬意的一件事。
既然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那么不如饮此神圣杯,千忧万念一时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