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尺怎么看尺寸教程:关于四川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脱困的几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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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脱困的几项建议 . (2002-9-26)  达凤全 李锦  阅读14469次      党和国家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脱困极为关心,1999 年6月,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 出:“在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还有 那么多贫困人口,如果温饱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势必影 响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以至影响全国的安宁”。抓紧解决 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已经成为国家 2000年和 21世纪初一项 重大战略任务。四川是中国西部民族大省,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相当严重。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扶 贫攻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调整思路,增添措施,加快扶 贫脱困步伐。
    
     中央最近还提出,生态环境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地处长江上游的少数民族地区,既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又是贫困人口集中的区域,是扶贫攻坚的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虽已得到中央和省的有力支持,但这种新的转折又给扶贫攻坚带来新的困难,不少地方财政收入下降了,群众收入下降了,一部分刚刚越温脱贫的群众又陷入贫困。再则,“九五” 期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形成,民族地区扶贫攻坚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基础也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鉴于上述情况,有必要对这一地区扶贫脱困的指导原则和相关政策作出调整,民族地区扶贫工作要特事特办,大胆创新。
    
     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现在应该明确这样一个指导思想 :民族地区扶贫脱困应与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要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中心调整扶贫政策,要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进程中扶贫,各项扶贫措施又要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关键是逐步建立、完善一个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探索林牧兴川、林牧脱贫、林牧富民的新路子。
    
     1.分阶段解决四川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
    
     从四川的实际出发,我们认为四川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分两个阶段解决较好。第一阶段是在2000年内。这一阶段,一是对原有的贫困县和建卡贫困户继续扶持,保证其中的大部分群众能够解决温饱问题。二要对长江上游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新的贫困县进行紧急扶持。建议在 2000年增加 5000 万元到1亿元扶贫资金,对木里、壤塘、黑水、新龙、雅江、丹巴等县的贫困人口给予扶持。第二阶段是在 20 01年以后的5到7年内,对少数民族地区所有人均纯收入在600 元(90价)以下的贫困人口进行扶持。 600元的标准,是基于在高海拔地区群众解决温饱的基本需求提出的。1998年底,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县的贫困尸和非贫困县在6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仍有33万户,162万余人。甘孜、阿坝、凉山三州的个县中只有9个县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刚刚超过这一标准。可以说,三州整个就是一个连片贫困的区域。没有一个时间较长。力度很大的扶贫阶段,是不可能真正解决这里的贫困问题的。预计,第二阶段需要的投入将大大超过以往的任何时期。
    
     2.扩大贫困县数额。
    
     据四川省民族经济开发办的最新统计,1998年底(按 90价计算),民族地区的 62个县中,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在 500元以下的,凉山州有 11个县,雅安地区有 1个县,。攀枝花市有1个县,基本与原有的贫困县相符。而甘孜州则有 15个县、阿坝州 10个县,大大超过原有的贫困县数量。另外,农牧民人均粮食在400公斤以下的,凉山州有6个县,甘孜州有 14个县,阿坝州有 7个县。按“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省定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500元,人均占有粮食400 公斤的标准看,应该进入贫困县的还有甘孜州的丹巴、沪定、炉霍、新龙、色达、理塘、雅江等县和阿坝州的若尔盖、马尔康、阿坝等县。这大都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县区,建议尽快争取政策,落实资金,给予扶持。
    
     3.生态环境建设应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促进农牧民增收。
    
     长江上游森林资源保护的具体配套措施,已经有“天保工程”的造林育林、生态治理工程的改土造林、退耕还林工程以粮代赈等三项政策。这三项政策都可以和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相结合。近年来,民族地区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已经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阿坝州茂县在生态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除组织贫困户参加改土、整地、植树造林的劳务工外,还将已经整改出的土地和已植树的山林交给当地群众,由他们用新分土地的收入管护生态林,国家利益与农牧民利益得到较好结合,颇受群众欢迎。在退耕还林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农牧民的利益。退耕还林的有关资金要够,并应及时到位,确保农牧民生活水平不至下降;退耕还林的补助时间要够,要等到替代产业的收益基本与退耕还林前相等时才能停止。这样就可以防止出现新的贫困人口。扶贫与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发展要相结合。要提高替代产业、项目的科技含量,保证农牧民增收。在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时,务必统一考虑扶贫工作,使部分群众能够从旅游服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中受益。
    
     4.加大扶贫投入。
    
     四川民族地区脱贫已到最困难的阶段,亟需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四川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目前主要措施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应突出农业基本建设、牧区三配套建设、乡村公路建设、解决人畜饮水和灌溉用水、电力和通信建设等。民族地区地方财政还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需要国家给予扶持。生活在高山和地方病病区的贫困人口,如凉山州金沙江沿岸干旱河谷、阿坝州阿坝县的大骨节病区的人口,最有效的扶贫方式是移民扶贫,但移民扶贫开发需要的投入很大。现在,由于财力不足,一般只能解决搬迁问题,而无法解决生产条件的配套,致使移民开发区的农户仍然无法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对长期被忽视的非贫困县的越温工作,因天然林禁伐、退耕还林等原因造成新的贫困户的脱贫,亦应给予安排,妥善解决。
    
     5.调整扶贫投入结构。
    
     民族地区的扶贫资金中,信贷扶贫资金比重大。1998 年在经过调整后,仍然超过 30%。由于市场发育不足,信贷资金难以发挥作用,大大制约了扶贫的成效。今后在安排直接用于贫困人口改善基础设施、基本农田、牧区“三配套”建设资金时,最好以财政资金为主,包括国家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以粮代赈的资金等。农户进行经营的流动资金,仍以小额信贷资金为主。从整个民族地区扶贫资金的安排来看,财政资金的比例如能加大到 85%左右,信贷资金比例保持在15%左右,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