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最新版100元图片:广播电视部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12:51:59
广播电视部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广播电视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创新、顺利地开展。现结合本部实际情况,制定广播电视部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一、各岗位需完成指标和任务(非事业人员)

  (一)部门主任:完成部门主任工作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1.5工作量系数发给岗位绩效工资。未完成职责视情况扣分,并按每分4元折算后扣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如另外出采访报道,按照一线采访记者考核办法计超产分。

  (二)部门主管:

  摄像主管:完成摄像主管工作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1.3工作量系数发给岗位绩效工资。未完成职责视情况扣分,并按每分4元折算后扣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如另外出采访报道,按照一线采访记者考核办法计超产分。

  文字主管:根据中心岗位绩效工作考核办法总体要求,按1.3系数折算后,文字主管每月完成230分采编工作量分数,另再加70分作为文字主管需完成的工作任务补贴。未完成采编任务和文字主管任务的按规定扣分,并按每分4元折算后扣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超出300分部分作为超产分计算。

  制作主管:完成制作主管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1.3工作量系数发给岗位绩效工资。未完成指标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情况适当扣分,并按每分4元折算后扣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

  广播主管:每月完成广播主管所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1.1工作量系数发给岗位绩效工资,未完成职责视情况扣分,并按每分4元折算后扣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

  (三)记者:每个月要求完成300分的考核指标,完成指标的,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1.0系数发给岗位绩效工资,超产部分按超产奖标准发放。未完成指标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按每分4元折算。但未完成50%的,不发岗位绩效工资,三个月未完成考核分数按照中心相关制度作待岗处理。

  (四)播音员:承担播音及采访任务。每月完成播音任务,并达到采访分数50分考核指标的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1.2工作量系数发给岗位绩效工资。采访任务考核参照记者考核办法。未完成50分考核指标和播音任务的,根据未完成工作分值按每分4元折算后扣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其它内勤工作按标准计分。(外出采访目前暂不作要求,但采访和其它分值累计达到50分以上的也作超产奖考虑)

  (五)制作:完成制作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1.0工作量系数发给岗位绩效工资。未完成职责视情况扣分,并按每分4元折算后扣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其它内勤工作按标准计分。

  (六)《定海之声》广播记者考核:完成《定海之声》广播记者所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的0.85工作量系数发给岗位绩效工资。未完成职责视情况扣分,并按每分4元折算后扣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其它内勤工作按标准计分。

  二、工作量化办法

  (一)按每周五天首播、周六一周新闻回顾计算,估算每天播出新闻条数为约7条,每月首播天数为22天左右,每月播出总条数约为154条,每条新闻稿件平均20分,每月记者采访工作总分为3080分(特别报道、值班、异地、下海岛和台风等恶劣天气酌情适当加分),每档新闻总分值为140分至160分。

  (二)记者人均考核合格分为300分/月,约15条/人。

  (三)两人同时采访打分采用1:1制,原则上文字记者负责采写稿件,摄像负责拍摄画面以及剪辑新闻稿件画面,为平均打分,如记者负责采写稿件并剪辑新闻稿件画面,也可自己商量处理文字稿件和剪辑新闻稿件画面分值具体分配。新闻赋分办法详见《广播电视部新闻具体评分标准》和《广播电视部新闻节目差错处罚条例》。

  (四)实行额外时间和额外任务加分制。双休日、节假日及晚上采访分数按新闻稿件质量的150%分计算,播音、制作人员等加班人员视情况适当加分。非新闻类工作额外任务视情加分。

  (五)到小岛采访或异地采访打分按新闻稿件质量的150%计算,台风天等恶劣天气采访视具体情况计算。

  (六)所有新闻需经录用方可得分,其他采访和拍摄任务视具体情况酌情得分。

  (七)与通讯员合作的稿件,分数归记者。

  (八)病事假原则上不予以减轻任务。

  (九)超产奖发放办法:原则上按每分4元计算,如超产奖总额超过中心所规定额度,视具体情况适度降低每分金额。

  (十)事业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按事业人员岗位工资分配办法执行。绩效考核参照非事业人员考核办法,但考核所得分数不和岗位工资挂钩,只作为年度综合评定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本法为暂行使用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解释。


附1:《广播电视部新闻具体评分标准》
附2:《广播电视部新闻节目差错处罚规定》

  广播电视部新闻具体评分标准

一、简讯:8分。
二、一般性消息、会议新闻 20分。
三、主要领导出席重要的会议、跟随领导调研、走访的稿件
半天为25分,一天的为 30分。
四、新闻性强,采访厚实,稿件内容、写法创新、采访点多的新闻为25—30分。
五、深度报道、系列报道为30— 40分。
六、记者出镜并播出为3分。
七、编后语加5分,评论为10分。
八、画面优美、针对性强、拍摄难度大等情况酌情加分,采访内容空洞、画面质量差等情况按相关规定扣分。
九、所有新闻打分由部主任具体执行,最后报中心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十、记者每月考核分数当月计清。

  广播电视部新闻节目差错处罚规定

为提高节目质量、减少新闻节目差错,部门根据各岗位职责,特制订差错处罚条例如下:
一、监制:
(一)当天编辑稿件、修改串联单出现2处及以上文句不通、错别字,扣2-6分。
(二)节目终审把关不严,导致文字、图像、声音播出出现差错,扣4-12分。
(三)出现重大错编、错审,按中心规定处理。
二、责编:
(一)当天编辑稿件、撰写串联单出现2处及以上文句不通、错别字,扣2-4分。
(二)节目终审发现图像及文字错误2处及以上,扣2-6分。
(三)把关不严,导致文字、图像、声音播出出现差错,扣4-12分。
(四)出现重大错编、错审,按中心规定处理。
三、记者:
(一)节目出现文字、画面局部失实,扣6-12分。
(二)稿件中出现人名、地名、头衔、数字错误,一次扣4分,重复该错误,按出错次数加扣。
(三)采访人物调度方位不当,导致过光、太侧,扣2-4分。
(四)提交的文稿出现2处及以上文句不通、错别字,扣1-2分。
(五)稿件采访字幕错误、遗漏2处及以上,扣2-4分。
(六)时政新闻领导画面编辑缺乏规范,扣2-6分
(七)编辑画面断磁1处或裹帧2处及以上,扣2-4分。
(八)该有同期声而没有编辑,扣4-6分。
(九)个别偏黑、过光、焦虚、偏色、晃动明显、歪斜等画面在编辑中能够避免而不避免,扣2-4分。
(十)不执行电视部指派任务的,按情况予以扣除分数。
(十一)记者采写的新闻每天须及时交稿和剪辑,无故影响电视时效性的,每条视情扣除10—30分。
(十二)以上差错特别严重加重扣分,重大错写、错编(包括阅评员公开指出)按中心规定处理。
四、播音员:
(一)播音形象不合要求,扣4-6分。
(二)当天播音读错句、破句、别字、裹字等共2处及以上,扣2-4分。
(三)播音员在配音中音量过重或过轻,扣2-4分。
(四)播音员在记者已编稿件中抹去同期声、采访声,扣2-4分。
(五)以上差错特别严重加重扣分,重大错播(包括阅评员公开指出)按中心规定处理。
五、制作:
(一)节目终审发现内容提要、题目错误1处及以上,扣1-3分。其它字幕错误2处及以上,扣2-6分。
(二)节目终审发现画面断磁1处或裹帧2处及以上,扣2-4分。
(三)节目终审导语、新闻漏传或错穿,扣2-3分。
(四)编辑保留带遗漏新闻,按新闻重要性和后果每条扣2-8分。产品保留带遗漏,按后果每档扣6-12分.
(五)节目计时发生错误,扣4-8分,属于播出重大差错按中心规定处罚。
(六)未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交接手续,按中心规定处罚。
本办法为暂行使用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解释。(试行稿)

发布日期:200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