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颐医疗:龙洲街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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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街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陈雪华同志

1、对全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具体工作由街道纪工委、综合办、组织办、农办、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操作。

二、程永明同志

1、对全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具体工作由街道纪工委、综合办、组织办、农办、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操作。

3、主管街道所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体工作由财政办、财务服务中心操作。

三、郑绍坪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稳定。

2、协助有关部门查办违法违纪案例。

3、规范群众信访行为,调处群众信访件。

4、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行为,完善村(居)规民约。

四、吴寿林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落实街道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及从政道德教育。

2、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3、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4、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发挥经济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作用。

5、规范和完善街道招投标中心、便民中心工作机制。督查相关制度的落实。

6、深化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

7、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五、胡锡清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街道、村干部的从政行为。

2、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3、控制会议,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严格各项工作的年度考核。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调派公务用车。

六、刘利仙同志

对社区管理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抓好社区管理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

2、宣传贯彻《两个条例》,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

3、规范社区资产的经营管理机制,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4、抓好社区居务、财务公开。

七、练兆荣同志

对官潭工作站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用地审批制度。

2、实施城乡建设规划。

3、执行审批建房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

4、协助街道村公益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八、钱柏云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街道干部的从政行为。

2、实施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有关规定。

3、实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4、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5、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九、雷青梅同志

对城中工作站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2、清理整顿和规范报刊发行秩序。

3、治理教育乱收费。

十、姜远强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街道下属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2、减轻企业负担。

3、推行厂务公开工作。

十一、洪永健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二、周淑英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三、周松祥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四、詹小芳同志

对寺后工作站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抓好低保政策落实。

2、规范民政残联工作程序。

十五、朱炳良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制度。

2、深化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3、健全街道招投标中心招投标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益事业的经济项目招投标工作。

                                    

 

中共龙洲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30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   组织领导   2010年度   责任分工

报:县委办、县纪委办

发:各工作站、总支、村(居)党支部、党政班子成员

 

 

 

 

 

关于抓好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承诺制落实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承诺制的落实,根据龙廉政办(2010)1号文件精神,现就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街道党工委要与下属各党总支(支部)和各办公室(中心、所)签订责任书,签订率必须达到100%,真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体系。

二、按要求分层分类抓好廉洁自律承诺的公开和落实。街道和村干部要按照诺廉、述廉、评廉、考廉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三条禁令”以及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分县管领导干部、街道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包括文书)、社区班子成员等层面,联系各自岗位实际于3月底前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县管领导干部和街道各办公室人员的廉洁自律承诺在街道办通过公开栏形式予以公开,各工作站和社区管理办人员及(社区)人员的廉洁自律承诺在所在办公场所予以公开,各村两委干部(包括文书)在村所在地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按要求切实抓好责任书和承诺书的落实。各党总支和村党支部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目标、责任分解和责任考核的各项规定和县纪委九届六次全会要求,把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分工,并逐项抓好落实。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八项要求”,管好全面,负好总责,以身作则,率先重范,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党政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自觉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承诺,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经常对照检查,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完善惩预防体系,不继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龙洲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29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承诺制    20010年度    通知

报:县纪委、监察局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