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管理机构:河北冀州古城恢复改造建设房屋征收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59:01
2011年12月17日 星期六 18:06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提升古城居民生活水平,解决目前古城设施落后、道路狭窄、建筑破旧的现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环境质量,恢复和提升古城形象,加快滨湖名城建设,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古城区进行恢复改造,建设具有“汉之魂、水之韵”风格的宜居古城,打造古都水城的城市名片。为规范古城改造中的房屋征收(含土地,下同)工作,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省、市土地管理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部门:冀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征收范围:冀州古城区及周边所涉及到的镇、村、企业和居民的房屋及土地。
三、征收补偿安置对象:征收补偿安置对象为上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四、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1、被征收房屋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
2、被征收房屋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但有合法批建手续的既有建筑,按建房批准文件批准的土地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
3、被征收房屋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批准文件,属历史原因形成的,可由村委会、冀州镇政府和国土局共同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补偿安置。
4、无证房屋被征收人应当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房屋状况的真实性。采取虚假手段骗取补偿或安置的,一经发现,所订立的补偿协议自行废止,由房屋征收部门依法追回违法所得,并由被征收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和责任。
5、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
征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房屋,补偿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
一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征收补偿。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公司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面积、结构、建造年限、朝向及维护保养等因素按市场价格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不再进行安置。住宅房屋也可以不再评估,按照产权调换方式计算出应调换面积后,按照2500元/M2的价格计算补偿。
2、临时安置费。安置期为3个月,标准为被征收正房建筑面积4元/m2.月,一次性发放。
3、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元/m2补偿。
4、个人门店停产停业损失费。正在营业的经营性门店(以营业执照为准),除以上费用外,再按照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标准为200元/m2。所有工人(经营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偿300元(以营业执照核定人数为准)。
二产权调换方式:
1、安置房位置。住宅按照与被征收房屋区位相近的原则安置;门店按就近区位结合安置房屋面积统筹考虑,确定具体安置位置。
2、安置房定位方法。按照征收区域签定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的先后顺序,按照调换面积与安置房面积相近的原则挑选房位。
3、安置房结构。多层框架结构。
4、安置房交房标准。地板砖、刮腻子、室内木门窗、室外塑钢窗。
5、安置房结算方式。因房屋不可分割的因素,住宅安置房面积超出应调换面积5平方米(含5平方米)以内部分按优惠价格计算;超出5平方米,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安置房面积小于调换面积按2500元/M2退款。个人门店调换房与安置房面积之差按市场价格的95%多退少补。所有房屋交房时结算。
6、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正房建筑面积4元/m2.月的标准,一次发放一年,以后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至调换房交房之月止。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同货币补偿。
7、安置房调换标准
⑴国有出让土地平房式住宅(含二层楼,下同)。按被征收房屋占用合法土地面积调换单元楼。标准为出让土地按1:0.67调换建筑面积(调换建筑面积单价为各楼层均价,楼层差价按市场价多退少补),地上建筑物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按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或者按出让土地1:0.8调换建筑面积,地上建筑物不再补偿。
⑵集体或划拔土地平房式住宅(含二层楼)。具有合法《宅基证》户,产权调换比例同国有出让土地,安置房用地性质为划拔土地,如果本人要求变为出让土地,需本人先交纳土地出让金后(享受“三年大变样”优惠政策,按市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40%缴纳出让金,下同),用地性质变为出让土地。
⑶单元楼式住宅。按原楼层建筑面积1:1的标准调换安置房(原地上建筑物不再补偿,顶层调换顶层),在安置楼与被征收楼房同楼层的前提下,按照签订协议、完成搬迁的顺序挑选房位;没有同楼层的,选择其它楼层,并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楼层差价。储藏间和车库等面积调换储藏间和车库,安置房面积与调换面积之差按市场价格多退少补。
⑷个人门店。临街门店按原楼层建筑面积1:1的标准调换门店(原地上建筑物不再补偿),调换不同楼层按市场价格结算楼层差价,门店后院按住宅调换标准执行。
⑸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出让土地按交纳的出让金票据金额补偿;划拔土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由评估单位评估,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B:异地安置
1、安置房位置、结构:安置在安居小区西侧建设的住宅小区内,结构为高层或小高层框架结构单元楼。
2、安置房定位方法、交房标准、结算方式、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同产权调换方式A。
3、安置房调换标准
⑴国有出让土地平房式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占用合法土地面积调换单元楼。标准为出让土地按1:0.7调换建筑面积(调换建筑面积单价为各楼层均价,楼层差价按市场价多退少补),地上建筑物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按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或者按出让土地1:0.85调换建筑面积,地上建筑物不再补偿。
⑵集体或划拔土地平房式住宅。具有合法《宅基证》户,产权调换比例同国有出让土地,安置房用地性质为划拔土地,如果本人要求变为出让土地,需本人先交纳土地出让金后,用地性质变为出让土地。
六、其它规定
1、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同时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证明原件交征收人,由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有关部门注销。
2、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原房屋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统一拆除。被征收人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并从补偿费中扣除所拆除部分的残值。
3、市政府确定古城改造建设后,再新建的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
4、被征收房屋的用途,依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性质或建房批准文件确定。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房屋补偿按住宅对待;经营者有工商执照,且依法纳税的,按经营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
土地补偿根据实际情况与村委会协商确定,地上建筑物聘请专业评估单位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补偿。有合法《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出让土地的生产加工企业,选择货币补偿的,聘请专业评估单位按市场价格评估,按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也可以土地按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结合使用年限上浮20%,地上建筑物按专业评估单位的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合法企业,符合工业园区入驻条件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工业园区按照1:1的标准调换土地,地上建筑物给予货币补偿,应调换面积与安置面积之差按市场价格多退少补。
6、被征收户调换房屋后,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该户房屋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按照“人均15平方米,1人户30平方米,最大50平方米”的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由征收人保障至最低保障标准。
7、征用集体土地按照市政府现行征地标准给予补偿。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评估确定,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评估价补偿。
七、奖励办法
在约定的征收日期内,按照签订协议、完成搬迁的先后顺序和被征收房屋占地面积给予奖励,逾期不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