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考吧官网2017:“三段论”的活用及生存智慧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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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论是最普遍的推理形式,应用之广,使用频率之高,是其他推理形式所不及的。我国很早就有使用三段论的趣事。

  据《韩非子·说林上》中记载,公元前663年,齐桓公率领大军援助燕国攻打孤竹国。战争从春季开始,凯旋时已是冬天,山川草木都变了样,齐军不熟悉孤竹地形,途中迷失了方向。到了晚上,天黑雾浓,更分不靖东南西北。齐桓公下令鸣锣,将齐军汇拢起来,扎下营寨。天亮后,齐桓公发觉齐军已走入一个地势险要的山谷,连忙派人分头寻找出路。可是山高谷深,怎么也找不到出口。齐桓公十分着急。这时,上卿管仲献计说:“老马是认识道路的,可以让我们军队里的老马为我们带路。” 齐桓公依计而行,吩咐将几匹老马的辔缰解开,放它们自由行走,齐军跟在老马后面,走着走着,居然找到了出路,齐桓公大喜。后来队伍行进到山中,几天都找不到水源,大家口渴难熬,齐桓公一筹莫展,连管仲也束手无策。这时,大臣隰朋建议说:“我听说,蚂蚁冬天筑巢穴在山的南面,夏天筑巢穴于山的北面。不管在哪里,蚂蚁总是在水源上面筑巢穴。现在这里有蚂蚁窝,我想,蚂蚁窝下面一定有水源。”齐桓公听了十分惊奇,命令士兵们挖掘,果然挖出了水。齐桓公十分赞叹隰朋的聪明才智。这就是成语“老马识途”和“蚁穴得水”的来源。

  管仲寻找道路,从逻辑上讲,用的是一个三段论推理。其推理过程是:

  老马是认识道路的,
  这几匹马是老马,
  所以,这几匹马是认识道路的。

  隰朋找水,用的也是一个三段论。其推理过程为:

  蚂蚁窝下面有水源,
  这里是蚂蚁窝下面,
  所以,这里有水源。

  所谓三段论,就是由两个包含一个共同项的直言命题而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的推理。“老马识途”的共同项是“老马”;“蚁穴得水”的共同项是“蚂蚁窝下面”。三段论就是依靠这共同项的作用,从普遍性的前提出发,推出了特殊性的结论。从“老马识途”和“蚁穴得水”这两个三段论可以得知,任何一个三段论都是由三个性质命题即直言命题所组成。前两个命题是推理的前提,后一个命题是推理的结论。任何一个三段论都是由三个项(概念)所组成。结论中的主项(“这几匹马”、“这里”)是小项,结论中的谓项(“认识道路的”、“有水源”)是大项,前提中出现而结论中没有出现的项(“老马”、“蚂蚁窝下面”)是中项。前提中含有大项的叫大前提,含有小项的叫小前提。

  我们用P表示大项,用S表示小项,用M表示中项,三段论的结构具有如下形式:

 M——P
  \
 S——M
————
 S——P

  汉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夏天,曹操亲自统率大军,出征讨伐张绣。正值麦收季节,一望无际的麦田一片金黄色,沉甸甸的麦穗迎风点头。远近老百姓一听大军来临,叫苦连天,哭诉着:“今年的麦子又要遭殃了!”他们四处出逃,谁也不敢去割麦子。曹操知道后,向全军将士发布了一道命令:“我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为的是与民除害。现在是麦子成熟的时候,我军大小将校,凡过麦田有践踏者,皆斩首。”并将命令的内容通知各地老百姓。曹操的命令一传达,全军将士谁也不敢怠慢,都严格执行。军队经过麦田时,都纷纷下马,用手扶起倒伏的麦子,循着田埂、小道缓缓而行,谁也不敢践踏麦田。老百姓耳闻目睹军队的风纪,无不欢喜称颂。有一天,曹操骑马从麦田的小路经过.突然从麦田中“嗖”的一声飞起一只鸟,曹操的坐骑受惊长嘶一声,窜入麦田中。曹操紧拉缰绳,但受惊的马根本不听指挥,狂奔一阵,踏坏了一大片麦田。曹操连忙把行军主簿叫来,对他说:“我违反了军令,请按军法治罪!”主簿望了望麦田,又望了望曹操,为难地说:“您是全军的主帅,怎么能治您的罪?”曹操大声说:“不许践踏麦田,是我定的军纪,我自己不能遵守,怎么能使大家信服呢?”说完就拔剑准备自刎,左右见状,连忙救住。谋士郭嘉劝说曹操:“自古以来就有‘法不加于尊’之说,丞相统领大军,怎么可以自戕?怎么可以受处罚呢?”曹操考虑良久,才说:“既然古代有‘法不加于尊’之义,我就暂且不死吧。但是,处罚还是不能免。”说着,他拨出了宝剑,接着说:“我身为主帅,不能自杀,就把我的头发割下来代替砍头吧!”说罢,他用剑割下了自己的头发,递给主簿,让主簿拿去示众:“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在当时,割发也是一种较重的处罚。三军将士看了、听了,无不折服,更加遵守军纪了。

  这就是著名的“割发代首”的故事。曹操为什么要拔剑自刎,为什么要割发代首呢?从逻辑上讲,因为曹操的思维中有一个三段论推理:

  凡践踏麦田者皆斩首,
  我是践踏麦田者,
  所以,我要被斩首。

  郭嘉的劝说中也包含一个三段论:

  凡尊者都是不受处罚的(法不加于尊),
  你(曹操)是尊者,
  所以,你是不受处罚的。

  难能可贵的是,曹操还是处罚了自己——割发代首。这在古代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
  曹操和郭嘉所用的三段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中项在大前提中是主项,在小前提中是谓项。在大前提中指出了关于一类的情况,在小前提中把某个(某些)事物归到这一类中,从而得出关于某个(某些)事物情况的结论。我们把这样的形式称之为三段论的第一格。

  第一格的结构是:

 M——P
  \
 S——M
————
 S——P

  第一格最明显、最自然地表明了三段论的演绎推理的逻辑性质,被称为典型格、完善格。它的用途非常广泛,只要我们根据一般原理、原则去推断个别认识,就自然地运用第一格。

  《三国演义》第一百零二回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
  诸葛亮复出祁山伐魏。一天,诸葛亮正与诸将商议征进,忽报有魏将郑文来降。原来是司马懿施的诈降计。司马懿为了使诸葛亮中计,又叫前将军秦朗追杀郑文。郑文来到诸葛亮帐下,叩首参拜说:“我乃是魏国偏将军郑文也。近与秦朗同领人马.听司马懿调遣。不料司马懿徇私偏向,加秦朗为前将军,而视我如草芥,因此心中不平,特来投降丞相。”他的话还没有讲完,有人入报:“秦朗引兵在寨外,单搦郑文交战。”诸葛亮对郑文说:“你杀了秦朗,我才相信你是真投降。”郑文欣然上马出营,与秦朗交锋。诸葛亮亲自出营观战,只见秦朗挺枪大骂:“反贼!快快下马受死。”说完就直取郑文。郑文拍马舞刀相迎,只一个回合,就将秦朗斩于马下,然后提秦朗的首级来见诸葛亮。诸葛亮回到帐中坐定,一见郑文就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将郑文推出斩首。郑文大叫:“小将无罪!”诸葛亮说:“我认识秦朗,你今天杀的人,根本不是秦朗,你竟敢骗我!”郑文一听,心想坏了,连忙说:“我杀的是秦朗的弟弟。”诸葛亮笑着说:“司马懿令你来诈降,怎么能瞒得住我呢?你不说实话,我一定杀了你!”郑文见阴谋已被揭穿,只好交待自己是诈降,乞求免死。诸葛亮的部属都感到愕然,丞相根本不认识秦朗,不知他是如何识破郑文诈降的。诸葛亮告诉大家:“郑文所杀的秦朗是假的。”“啊?是假的?丞相您又不认识秦朗,怎么知道是假秦朗呢?”请葛亮笑了笑,继续说:“因为司马懿从来不轻易用人,他封秦朗为前将军,秦朗的武艺必定高强。今天与郑文交战,只一个回合便为郑文所杀,这个人一定不是泰朗。所以,我就知道郑文是诈降。”“丞相料事如神!”众人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
  郑文诈降的破绽,诸葛亮是从他与“秦朗”的交战中看出来的。在这里,诸葛亮运用了一个三段论推理:

  司马懿的前将军秦朗武艺高强,
  与郑文交战的人武艺不高强(只一回合就为郑文所杀),
  所以,与郑文交战的人不是司马懿的前将军秦朝。

  在这个三段论中,中项“武艺高强”在两个前提中都是谓项,我们把这样的形式称之为三段论的第二格。其结构是:

 P——M
   |
 S——M
————
 S——P

  第二格的结论是否定的,因此第二格可以用来区别事物,说明一个事物不属于某一类,所以第二格被称为区别格。诸葛亮用了第二格,就把真假秦朗区别出来。

  我国古代流传了许多真假太子、真假猴王、真假包公的故事,最后大都是运用第二格的三段论,进行甄别,分出真伪。有几则关于真假母亲的故事,十分生动。故事的前半都分大致相同:有两户人家都生了儿子。有一家的孩子死了,就将另一家的孩子偷偷地抱回自己的家。另一家发现后与这一家争吵得不可开交,于是告到官府。知县大人都是聪明的人,但断案的方式不一样。

  一个知县是这样断案的:他把惊堂木狠狠一拍.对两个妇女说:“你们不要吵了!来人,把活着的孩子劈成两半,你们一人一半。”刀斧手举起冷冰冰的屠刀,对着幼小的弦子……“饶恕我吧,大人。把活着的孩子给她吧,可千万不要杀死孩子!” 其中一个妇女连忙哀求道。第二个妇女却说:“劈就劈吧,孩子不属于我,你也休想得到!”于是知县大人就说:“不要杀死婴儿。把孩子给第一个妇女,她是婴儿的真正的母亲!”

  知县的思维过程运用了一个第二格的三段论:

  凡婴儿的亲生母亲是不忍心将婴儿劈成两半的,
  第二个妇女忍心将婴儿劈成两半,
  所以,第二个妇女不是婴儿的亲生母亲。

  第二个妇女不是婴儿的亲生母亲,那当然第一个妇女就是婴儿的亲生母亲。这位知县是非常聪明的。

  另一个知县是这样断案的:他把惊堂木狠狠一拍,对两个妇女说:“你们不要吵了!孩子归官府收养,谁也甭想得到!”说完就把她们轰出衙门。过了若干天,知县派人到两家传话:“孩子得流行病已死,快到衙门收尸。”孩子的亲生母亲哭喊着到衙门来了,而假母亲想:死了的孩子要他有什么用?就不愿来领尸。其实,孩子没有死,亲生母亲高兴地领回了自己的孩子。这个知县也是使用了第二格的三段论:“凡真母亲会来领尸,她不来领尸,所以她不是真母亲。”这位知县当然也很聪明。

  还有一个知县对两个妇女说:“你们两人一人拉住孩子的一条胳膊,谁把孩子抢到手,孩子就属于谁。”大堂上.两个妇女就动手拉了起来。孩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其中一个妇女开始时还使劲,听到孩子哭喊后,就不使劲了。而另一个妇女则拿出吃奶的劲,眼看就要把孩子抢到手了。这时,知县大叫一声“停!”然后平静地说:“我现在知道孩子的真正母亲是谁了。”他用手指了指那个不使劲的妇女说:“她是真正的母亲。”另一个妇女不服: “不是说谁抢到孩子就属于谁吗?”知县说:“凡亲生母亲都怕拉伤自己的孩子,你不怕拉伤孩子,所以你不是亲生母亲。”这位知县把三段论的第二格运用得如鱼得水。

  亲爱的朋友,当你需要区别两个或两类事物时,你会使用三段论的第二格吗?

  美国前总统卡特在竞选总统时,一位爱挑刺找茬的女记者访问了他的母亲。女记者说:“你儿子说,如果他说谎话,大家就不要投他的票。你敢说卡特从来没有说过谎话吗?”卡特的母亲说:“也许我儿子说过一些谎话,但都是善意的。”“请问,何谓善意的谎话?你儿子说过什么样的善意的谎话?”“我儿子说过什么善意的谎话,我老了,不记得了。不过,我曾经说过善意的谎话。”女记者一听十分高兴,以为有机可乘:“你说给我听听。”“你记得不记得,几分钟前.当你跨进我家门的时候,我对你说:‘你非常漂亮,我见到你非常高兴。’这难道不是善意的谎话?”“你是在讽刺我!谎话就是谎话,难道还有什么善意的谎话?” “你这就不对了,难道你愿意听我说你丑,说不愿意见到你?”“这……”女记者说不出话来。“所以,有的谎话是善意的谎话,因为我对你说的这句话就是谎话,但是善意的谎话。”

  卡特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是一个三段论推理:

  这句话是善意的谎话,
  这句话是谎话,
  所以,有的谎话是善意的谎话。

  这个三段论的中项在大小前提中都处于谓项位置,我们把这样的形式称之为三段论的第三格,其结构是:

 M——P
 |
 M——S
————
 S——P

  第三格只能得出特称的结论,因此,它常被用来反驳全称的命题。比如对“所有的鸟都会飞”,就可用“鸵鸟不会飞,鸵鸟是鸟,所以有的鸟不会飞”来反驳。对 “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可以用“雷锋不是自私的,雷锋是人,所以有的人不是自私的”来反驳。对“所有的鱼都不能用鳔呼吸”,可以用“肺鱼能用鳔呼吸.肺鱼是鱼,所以有的鱼能用鳔呼吸”来反驳。

  三段论的形式除了第一、二、三格外,还有第四格。第四格的结构是:

 P——M
  /
 M——S
————
 S——P

  第四格没有什么特殊用途,人们在思维中很少用到它。

  大家知道,只有羊、牛、鹿之类的动物头上才会长角。但是古希腊的诡辩家们却推断出:人的头上也能长出角来。

  欧布里德凭着能说会道,在大公那里当上谋士。有一天,他对他的同事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那么你就有这件东西,对吗?”他的同事不假思索地说:“那当然对呀。”“好极了。现在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么你头上就有角了。”“你胡说!”同事急了,“我头上怎么会有角呢?”欧布里德得意地说:“我是从你赞成的前提中得出的。哈哈哈!”“你在侮辱我!”同事生气了。于是两人争吵起来,一直吵到大公那里。大公问明情况后,明白了其中的原委。大公想了一想。对欧布里德说:“在我的城堡里,你没有失掉坐牢的权利,所以,你就有坐牢的权利。现在让你享受一下坐牢的权利吧!”说完,就令人将欧布里德关了起来。欧布里德无话可说.坐了三天三夜的牢。

  在这个故事中,欧布里德运用的推理是一个三段论:

  凡你没有失掉的东西都是你有的东西,
  你头上的角是你没有失掉的东西,
  所以,你头上的角是你有的东西。

  在这个三段论中,中项“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在大、小前提中的含义是不同的:在大前提中“你没有失掉的东西”是指你原来具有的东西,在小前提中“你没有失掉的东西”是指原来没有的东西。这样,这个三段论实际上就有四个概念。以不同含义的“你投有失掉的东西”作为中项,就无法将大项和小项必然地联系起来,从而推出确定的结论。所以,在一个三段论中,必须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这是三段论的第一条规则。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四概念”的错误。

  说你头上长角,一般人都会不高兴。如果说你是狗,恐怕更不愉快。诚然,我们常常称赞某人是一头老黄牛、一头雄狮.西方人也经常夸奖某人是一条狗,但那是一种比喻,比喻人具有老黄牛埋头苦干的品格、雄狮勇猛的精神、狗忠实的性格。归根到底,人是人,牛是牛,狗是狗;人绝对不是牛、不是狗。然而,事情到了古希腊智者那里,人就成了狗了。

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中转述了亚里士多德在“智者的论辩”中的一个故事:古希腊有一个手工匠人,他技艺高超,机智幽默。他还是一个滑稽演员,他的演出常常逗得观众捧腹大笑。有一天,他去拜访一位朋友,看见朋友家一条大狗与几条小狗在玩耍,他就与朋友开起了玩笑。“老兄,”他说,“凡是有儿女的公狗都是父亲.对不对?”朋友回答说:“没错。”“你的这条公狗是有儿女的,所以你的这条狗是父亲。”“对!我的这条狗是狗爸爸。”“既然凡有儿女的狗是父亲,那么,父亲的儿女都是狗。”朋友点了点头:“狗爸爸的孩子当然是狗。”“您是父亲的儿女,不会错吧?”“这是绝对正确的。”“很好。既然父亲的儿女是狗,您又是父亲的儿女,所以您本身是那些狗的一个兄弟,并且您本身就是一条狗。哈哈哈!”匠人高兴得笑了起来。“我怎么成了狗呢?你的推理肯定有问题。”“我的推理有问题?我用的是三段论第一格,有什么错?”匠人理直气壮地说。

  朋友想了半天.也没有找出推理的毛病。后来,朋友找到了大学问家亚里士多德,向他请教。亚里士多德考虑良久,说:“匠人的最后一个推理有问题。”匠人的最后一个推理是:

  父亲的儿女是狗.
  您是父亲的儿女,
  所以,您是狗。

  根据前面的对话可知,大前提中的“父亲的儿女”是指狗父亲的儿女,而小前提中的“父亲的儿女”是指人父亲的儿女。“父亲的儿女”由于含义不同,已经不能起到联结大项的作用,根本推不出“你是狗”的结论。用逻辑术语讲,违反了三段论的第一条规则,犯了“四概念”的错误。

  “四概念” 的错误是三段论推理常犯的错误,比如“中国人是不怕死的,我是中国人,所以我是不怕死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是群众,所以我是真正的英雄”,“物质是不灭的,钢笔是物质,所以钢笔是不灭的”,“我国的大学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复旦大学是我国的大学,所以复旦大学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等等都是犯了这个错误。因此,我们运用三段论必须注意不要犯“四概念”的错误;检查一个三段论是否正确,首先要看它是否只有三个概念。

  你听说过“狗是羊”或者“羊是狗”的命题吗?《庄子·天下篇》中就记载了辩者惠施这样的命题:“犬可以为羊”。犬是犬,羊是羊,犬怎么会是羊呢?古人对此的理解之一是:犬虽然不同于羊,但它们都属于同一类,都是四足兽,所以“犬可以为羊”。其推理是:

  羊是四足兽,
  犬是四足兽,
  所以,犬可以为羊。

  一个三段论的大、小项能在结论中联结起来,组成新命题,完全是由于中项在前提中发挥媒介作用的结果。而在这个推理中,中项“四足兽”在大、小前提中都是不周延的。也就是说,在前提中,大项“羊”和小项“犬”分别与中项“四足兽”的一部分外延发生联系,这样,大项“羊”和小项“犬”就无法通过中项“四足兽”的媒介作用而发生必然的联系,得到确定的结论。因此,一个正确的三段论要求: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这是三段论的第二条规则。如果违反这条规则,就要犯“中项不周延”的错误。

  在辩论中。如果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就会出洋相,别人会说你诡辩。在生活中,如果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就会更糟糕。《吕氏春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
  古时候,宋国有个叫澄子的人,丢失了一件黑色夹袄,到处找都找不到。有一天,他在大街上看见个妇女穿着一件黑衣服,就立即把她揪住。这个妇女吓了一大跳:“你想干什么?”“你偷了我的衣服,赶紧还给我!”“什么?我偷了你的衣服?”妇女大吃一惊。澄子仔细一看,她穿的是一件黑色单衣,更加恼火了,说: “好啊!你把我的夹袄改成了单衣,就以为我认不出来了?休想!”妇女生气了:“光天化日之下,你想干什么?!”“你马上把这件衣服脱下来还给我,我就放你走!”澄子寸步不让。两个人在大街上争吵了起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当人们了解了事实真相后,纷纷指责澄子。“天下的黑衣服多着呢!难道都是你的?”“你有黑衣服,难道别人就不可以穿黑衣服?岂有此理!”澄子被大家批评得头也不敢抬。

  看来这些观众的逻辑水平要比澄子高得多。澄子的推理是一个三段论:

  我丢失的衣服是黑色的,
  你穿的衣服是黑色的,
  所以,你穿的衣服是我丢失的衣服。

  这个推理的中项“黑色的”在前提中一次也没有周延,违反了“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

  在审案破案过程中,如果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错误,就很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
  越剧中有一出戏叫《胭脂》,是根据《聊斋志异·胭脂》改编的。剧中讲述,书生鄂秋隼与牛医卞三之女胭脂互生爱慕之情。鄂秋隼的朋友宿介性格直爽,他得知这件事后,决定帮助他们,为他俩牵线搭桥。一天半夜,宿介假冒鄂秋隼之名到牛医家与胭脂隔窗相会,胭脂隔窗送给宿介一只绣花鞋。宿介在回家途中不慎将绣花鞋丢失,恰巧为当地无赖毛大拾得。毛大来到牛医家,翻墙而入,被牛医卞三发觉,毛大拔出刀来将卞三杀死。聊城知县张宏闻报后,立即到现场勘察,发现绣花鞋一只。张宏责问胭脂:“这只绣花鞋送与何人?”胭赌没有回答。张宏大声喝道:“来人,与我狠狠地掌嘴!”胭脂只好吐露真情说:“绣花鞋是送……送与鄂秋隼的。他是忠厚老实的秀才。”张宏只听了前一句话,根本不理后一句话,就连忙下令:“速拿杀人凶手鄂秋隼到案!”张宏一无确凿证据,二无被告口供,甚至连审问都没有开始,就认定鄂秋隼是杀人凶手。张宏的逻辑是:

  杀死卞三的人是持有胭脂绣花鞋的人,
  鄂秋隼是持有胭脂绣花鞋的人,(因为胭脂把鞋送给了鄂秋隼)
  所以,鄂秋隼是杀死卞三的人。

  这个推理的前提是不真实的,因为胭脂没有将鞋送给真正的鄂秋隼,鄂秋隼也不会有胭脂的绣花鞋。而且,这个推理的形式也不正确,中项“持有胭脂绣花鞋的人”在前提中一次也没有周延,违反了三段论“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的规则。

  一个错误的推理造成了一起冤案,险些要了书生鄂秋隼的命。后来,在老师施愚山的批评指点下,新任知府吴南岱经过调查和正确的思维,终于将案子查得水落石出,把真正的杀人凶手毛大捉住,绳之以法。

  森林里,声势浩大的宴席正在热烈地进行着。今天是百兽之王狮子的生日,百兽都来祝贺,狮王十分高兴。鸭嘴兽也准备了礼物,早早就来朝贺。狐狸一见到鸭嘴兽,就满脸不高兴。它乘机向狮王谗言:“大王,我们这里来了奸细。”“在哪里?”狮王问。狐狸指了指鸭嘴兽。说:“就是那个可恶的家伙。”“你怎么知道它是奸细?”狮王又问。“报告大王,我们兽类都是胎生的,而它却是卵生的。它和我们不是同类,它混进来是为了刺探军情。”狮王一听,勃然大怒,喝令将鸭嘴兽拿下。“你是什么东西,竟敢前来冒充兽类?”狮王问道。“启秉大王,我叫鸭嘴兽。”鸭嘴兽战战兢兢地说,“您从我的名字就可知道,我是地地道道的兽类。”“胡说八道!本王问体,你是胎生的还是卵生的?”“我虽然是卵生的旭我是舔食乳汁长大的……”“你还狡辩!”狮王咆哮起来,“来呀!割去它的耳朵,砍掉它的尾巴!”,鸭嘴兽一面受刑,一面哭喊道:“冤枉啊!我确实是兽类呀!不信你们去问问动物学家。他们早就把我划到哺乳动物里去了。”狮王怒气难消,呵斥道:“什么哺乳不哺乳?我们都是娘肚子里直接生出来的。你却是你妈下蛋孵出来的。况且,你还长了一张鸭子嘴,你还抵赖!今天是本王的生日,就饶你一条性命。滚!”据说,鸭嘴兽被赶出森林后,养了一年多的伤,身体才得以复原。不过由于受过大刑,所以今天我们见到的鸭嘴兽都没有外耳,尾巴也短而扁。

  鸭嘴兽的确是冤枉的。鸭嘴兽虽是卵生的,但确实是哺乳动物,它是从母体腹面濡湿的毛上舔食乳汁的。

  狮王听说鸭嘴兽是卵生的,就不承认它是兽类,在逻辑上犯了很大的错误。它的推理是这样的:

  所有的胎生动物都是兽类,
  鸭嘴兽不是胎生动物,
  所以,鸭嘴兽不是兽类。

  在这个三段论中,大项“兽类”在前提中是不周延的,而在结论中却是周延的。也就是说,在前提中只断定了“兽类”的部分外延,而在结论中却断定了“兽类” 的全部外延,结论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这个结论不是从前提中必然推出的,当然也是不可靠的。因此,在一个三段论中,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这是三段论的第三条规则。如果违反了这条规则,就会犯“大项扩大”的错误或者“小项扩大”的错误。狮王所犯的就是“大项扩大”的错误。

  在日常生活中,“大项扩大”的错误是多见的。例如“军人要守纪律,我不是军人,所以我不要守纪律”,“运动员需要努力锻炼身体,我不是运动员,所以我不需要努力锻炼身体”,“你的观点是错误的,我的意见不是你的观点,所以我的意见不是错误的”等等,都是犯了“大项扩大”的错误。

  某公司办公大楼内一只水槽上方,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此处不准倒剩茶叶”几个字。围绕这块牌子,几个年轻人展开了辩论。小赵说:“此处不准倒剩茶叶 ’,也就是说,可以倒好茶叶。”小钱说:“你理解得太片面。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剩茶叶之外,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倒。”小孙说:“你们两人都是在瞎说。”小李对小孙说:“你知道他们错在哪里吗?”小孙回答:“他们的话都不符合事实。”小李摇了摇头说:“这不属于事实问题,而属于逻辑问题。他们两人的话都不符合逻辑。”

  的确,小赵和小钱说的话不符合逻辑,犯了三段论推理的“大项扩大”的错误。小赵的推理是:

  剩茶叶是不能在此处倒的,
  好茶叶不是剩茶叶,
  所以,好茶叶不是不能在此处倒的(即好茶叶可以在此处倒)。

  小钱的推理是:

  剩茶叶是不能在此处倒的,
  除了剩茶叶之外的东西都不是剩茶叶,
  所以,除了剩茶叶之外的东西都不是不能在此处倒的。

  这两个推理的大项“不能在此处倒的”在前提中都是不周延的,而在结论中都周延了,违反“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大项扩大”的逻辑错误。

  “小项扩大”的错误在生活中也会经常发生。

  有一次,齐国相国晏子将出使楚国。楚王听到这个消息,对手下大臣说:“晏婴是齐国一个能言善辩的人。我想侮辱他一番,你们有什么办法?”左右大臣七嘴八舌,给楚王出了一个计策。不久,晏子来到楚国,拜见了楚王。楚王举行宴会招待晏子。宾主喝得正高兴的时候,两个差役架着一个披头散发的人从堂前走过。楚王故意喝道:“你们捆绑的是什么人?”侍从回答说:“齐国人,犯了偷盗罪。”楚王听了,得意地看看晏子,说:“看来,你们齐国人生来就善于偷盗啊!”晏子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离开座位,回答说:“我听说,桔树生长在淮河以南就是桔树,而移种在淮河以北就变成枳树。桔树和枳树的叶子极其相似,可果实的味道却完全不同。这是什么原因呢?是由于水土不同啊。现在齐国人在齐国不偷盗,到了楚国却偷起东西来,是不是楚国的水土使老百姓善于偷盗呢?”晏子说完,哈哈笑了起来。楚王听了,尴尬极了,说:“聪明机智的人是不可戏弄的,我这是自讨没趣啊!”

  楚王的话中包含着一个错误的推理:

  这个人是善于偷盗的,
  这个人是齐国人,
  所以,齐国人是善于偷盗的。

  在这个推理中,小项“齐国人”在小前提中是肯定命题的谓项,是不周延的,而在结论中则是全称命题的主项,是周延的。显然违反了“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小项扩大”的错误。

  鲁迅先生曾摘录了某些人的“祖传逻辑”,其中有一条是:“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这个推理简化一下就是:

  甲生疮,
  甲是中国人,
  所以,中国人生疮。

  从一个中国人生疮,推出了所有的中国人生疮,真是荒谬至极。这个推理也是犯了“小项扩大”的错误。

  上面我们分别介绍了三段论的3条规则:第一,在一个三段论中,必须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二,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第三,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除了这三条之外,三段论的规则还有: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得出结论;结论之一是否定的,结论也应当是否定的;结论是否定的,前提之一必须是否定的。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前提之一是特称的,结论也是特称的。

  三国时期的著名文学家曹植是曹操的儿子、曹丕的同母弟。曹植从小就聪明非凡,10多岁时已能“通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能写很出色的文章。曹操一度认为曹植是诸子中“最可定大事”的人,并几次打算让他继承自己的事业,只是因为有些大臣反对,才没有定下来。

  曹丕老成持重,善于玩弄权术,身边笼络了一批支持者。一次,曹操出外打仗,曹丕和曹植都去送行。临别时,曹植出口就念了一篇颂扬曹操的文章,大家非常赞赏。有人在曹丕耳边说:“大王就要离开了,你只要表示伤心就可以了。”曹丕就流着眼泪向曹操告别,曹操很受感动,觉得曹丕虽然文才不如曹植,但心地老实,对自己有感情。

  曹植是个不注意札节的人。有一次,他竟在王官里坐着马车,私自打开王官大门出去。这件事违反了宫里的规矩,曹操大为恼火,竟杀了管宫门的人。

  又有一次,曹操派曹植领兵出征。曹丕得知后,送去酒食,与曹植一起喝酒,把曹植灌醉。正在这时,曹操派人叫曹植,连催几次,曹植还没醒来。曹操气得取消了曹植出征的事。

  曹操死后,曹丕继承了王位,仍旧十分忌恨曹植。他首先杀了一向拥护曹植的丁仪等人,接着又将曹植赶到封地陈留,并派人监视他,然后又降低他的爵位。

  有一次,曹丕把曹植抓起来治罪。他母亲卞太后知道了,连忙在曹丕面前,替曹植求情,要他看在同胞兄弟的面上,宽恕曹植。相传,曹丕把曹植召来以后,要他在七步之内做出一首诗来。如果做得出,就免他一死;如果做不出,休怪自己无情。曹植不等曹丕的话音落下,就迈开步子,走一步,念一句,随口就念出一首诗: “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
  曹丕听了,觉得自己对弟弟也逼得太紧了,心里感到惭愧,就免去了曹植的死罪。

  曹植诗的最后两句,实际上是一个三段论,不过省略了大前提,将它恢复成完整形式就是:

  凡是同根生的不应相煎太急,
  我与你是同根生的,
  所以.我与你不应相煎太急。

  我们把省去一个前提或结论的三段论称之为省略三段论。省略三段论能使语言简洁精炼,有时还给人一种“言虽尽而意无穷’的感觉,所以在人们的思维中经常运用。比如,朱熹《观书有感》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括水来。”其末尾两句是一个二段论,省去了大前提“凡源头有活水者皆清如许”。又如:“人孰无过?故虽君子亦不能无过。”省去了小前提“君子亦人也”。再如:“你是君子,君子要坦荡荡。”省去了结论“你要坦荡荡”。如果将这些省略的部分都恢复起来,就会显得啰嗦,不自然,有的还会失去诗意。

  运用三段论的省略式有很多好处,但也有短处,就是可能隐藏一些错误而不易被发现。

  明朝的戴大宾从小就聪明伶俐。13岁那年他就考中了举人。一天,一位客人来见他的父亲,看见戴大宾在院子里玩耍,便出了一个对子让他对。客人说:“月圆。”大宾随口对答:“风扁。”客人问他:“风怎么能是扁的呢?”大宾回答:“风能穿隙钻缝,不是扁的能行吗?”客人点了点头,又出了一个对子:“风鸣。”大宾又随口对答:“牛舞。”客人又问他:“牛怎么能起舞呢?”大宾说:“古人说过:‘百兽起舞’。牛难道不是百兽之一吗?”客人翘起大拇指对他大加赞赏,说他前途不可限量。

  戴大宾的应对非常机智。从逻辑上分析,他应对的理由运用的都是省略三段论,其中只有一次是合乎逻辑的。第一次应对的理由中省去了大前提,其中隐藏着一个逻辑错误。它的完整形式是:

  扁的东西能穿隙钻缝,
  风能穿隙钻缝,
  所以,风是扁的东西。

  很明显,这个三段论的中项一次也没有周延,违反了“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次”的规则。如果不将它恢复起来,就很难发现其中隐藏的逻辑错误。

  戴大宾第二次应对的理由中,省去了结论,恢复起来是:

  百兽起舞,
  牛是百兽之一,
  所以,牛起舞。

  这是一个正确的三段论,完全符合三段论规则。

  由此可见,一个省略式的三段论是否有错误,只要将它恢复起来,就容易辨别了。有两句古训,很少有人怀疑。这就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非圣贤,岂能无过?”它们都省去了大前提。将它们恢复起来就是:

  草木是无情的,
  人不是草木,
  所以,人不是无情的。

  圣贤是无过的,
  人不是圣贤,
  所以,人不是无过的。
(0791.net注:这里两个例子就是作者的一相情愿了。为什么不可以把这个省略三段论还原成“只有圣贤才无过,人不是圣贤,所以,人不会无过。”完全说得通,只要一省略,就有着不确定因素了。)

  这两个三段论的大项在前提中不周延,而到了结论中却周延了,违反了“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大项扩大”的错误。

  三段论的运用是最广泛的。在科学研究、战争实践中,三段论是科学论证、军事认识必不可少的工具。

  三段论运用于军事上,不但有助于军人执行命令、执行军纪,而且可以帮助军人分析判断敌情,确定正确的战略、战术,取得战争的胜利。这方面有很多趣闻。

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军向法军猛烈进攻,法军为了避开德军锐气,积蓄力量,巧施隐身术,躲藏了起来,德军一时失去了攻击目标。德军指挥官下令侦察敌情。一天,德军一名军官用望远镜搜索法军阵地,突然发现了前方阵地下慢慢爬出一只名贵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在那里晒太阳。他心想,如此名贵的波斯猫只有法军高级指挥官才有,而高级指挥官当然住在指挥所里。现在前方阵地上出现了一只名贵的波斯猫,这证明,那里肯定隐藏了法军旅以上的高级指挥所。于是他立即向上报告,德军指挥官得到情报后,命令炮火集中轰炸波斯猫晒太阳处,成功地摧毁了法军一个旅指挥所。

  法军指挥所被毁完全是一只波斯猫招来的罪祸。这应归功于德军那位军官缜密的逻辑思维,他成功地运用了两个三段论推理。其一是:

  凡有名贵的波斯猫的地方就有法军高级指挥官,
  前方阵地有名贵的波斯猫,
  所以,前方阵地有法军高级指挥官。

  其二是:

  凡有法军高级指挥官就有法军高级指挥所,
  前方阵地有法军高级指挥官,
  所以,前方阵地有法军高级指挥所。

  科学研究中的证明、去伪存真.离不开三段论。1908年6月30日清晨7点,俄国西伯利亚通古斯地区发生一次大地震。地震爆发前,人们看见该地区上空飞过一个大火球。有的科学家认为这个大火球是一块巨大的陨石,以极快的速度撞击地面,爆炸后产生地震。这就是所谓的“通古斯陨石”。

  据常识知道,凡陨石落地,总要在地面造成深坑,陨石体埋入地下,陨石碎片飞落四周。于是他们千方百计寻找陨石体。但事与愿违,在爆炸中心,他们深挖冻土 25米,排干附近沼泽的水,用钻机到处钻探,但怎么也找不到陨石主体,连陨石碎片也没有发现。因此库里克等人否定了“通古斯陨石”的结论,认为这次灾变不是陨石引起的。

  科学家得出否认“通古斯陨石”的结论,是一个三段论的推理过程:

  凡陨石坠地引起的地震,在爆炸中心陨石体会埋入地下,陨石碎片飞落四周;
  这次灾变在爆炸中心没有找到陨石体或陨石碎片;
  所以,这次灾变不是陨石坠地引起的地震。

  这是一个第二格的三段论,它准确地将“这次灾变”与“陨石坠地引起的地震”区别开来,为人们解开了“通古斯陨石”之谜。

  有人认为,审美活动用的是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是不搭界的。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在审美创作、审美欣赏中,也常常离不开三段论。

  北宋时,在京城开封成立了画院,画院里汇集了许多著名画师。这些画师都是从全国各地选拔上来的,待遇好俸禄厚。当时选拔画师的方法也像科举考试一样,由皇帝或者主考官出题考试,而画题多半是用一句古诗句。

  有一次出的考题是“深山藏古寺”。应试者挖空心思作画,有的考生画了深山里林木环抱一座寺庙;有的画出密林深处露出寺庙一角;有的画林木上空,高高飘着一幅幡。结果这些画都没有被皇上选中,因为,考题的关键是一个“藏”字,面这些画在画面上露出了寺,或寺的角,或一幅幡,没有“藏”好。既要让人看出有古寺,又要“藏”起来,这个矛盾被一位画家天衣无缝地解决了。在他的画上,画出了山峦起伏林深树密,在山外的小道上,一个和尚在山涧边以桶汲水。作者把寺藏了起来,不露在画面上,但人们可以从一个和尚在山涧边以桶汲水中想象出:深山有古寺,产生“深山藏古寺,钟声犹在耳”的感觉。这幅画得到众人称赞,被皇上选中了。这里,画的作者运用的就是一个三段论:

  凡有和尚就有寺庙,
  这里有和尚,
  所以,这里有寺庙。

  由此可见,审美同样也用得着三段论。

  又有一次,画院考试以“踏花归来马蹄香”为题考画手。这个考题难住了许多考生,因为香味只能闻,不可看。画面如何表现香味呢?画手们个个绞尽脑汁寻求最好的画面来表现这个“香”字。有的画手画了马在花丛中飞驰;有的画了蝴蝶、蜜蜂在花丛中飞舞,……这些作品都被否定了。有一位高明的画家别出心裁,在他的画中,没有美丽的鲜花,只有三四只蝴蝶和蜜蜂紧紧追逐着奔走的马蹄。皇帝赵佶一见这幅画,连连称赞:“妙!”因为这位画家虽然没有画鲜花,但人们完全可以从一群蜂蝶追逐奔走的马蹄中,感觉到马蹄上散发着花香,从而十分巧妙地体现了主题。在美学中,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审美通感,即在审美过程中,由一种审美感觉引起另一种或另几种感觉的审美心理现象。这幅画就是由视觉形象转移到嗅觉形象。这种审美感觉的转移里面包含了两个三段论。

  其一是:

  凡沾过花瓣的物体都有花香,
  马蹄沾(踏)过花瓣,
  所以,马蹄上有花香。

  其二是:

  凡有花香的物体周围都会有蜂蝶,
  马蹄是有花香的物体,
  所以马蹄周围有蜂蝶。

  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曾以清朝诗人查慎行的诗句“蛙声十里出山泉”,请著名国画大师齐白石作画。齐老略作思忖,就信笔在潺潺山溪里点染丁一群活泼多姿的蝌蚪,生动体现了“蛙声十里出山泉”的主题。齐老的这幅艺术佳作运用的是视听通感,即由画面上的视觉形象引起人们听觉形象。人们看见一群活泼多姿的蝌蚪,进而想到了青蛙,仿佛听到了十里蛙声。这里面也包含了两个三段论:

  凡有蝌蚪就有青蛙,
  这里有蝌蚪,
  所以,这里附近有青蛙。
  凡青蛙都会呱呱叫,
  这里有青蛙,
  所以这里有青蛙呱呱叫声。

  如果说在审美创造中包含着三段论推理,那么在审美欣赏、审美判断中就更离不开三段论了。

  有一次,东北女作家萧红去看望鲁迅先生。萧红穿着鲜红的上衣和咖啡色的裙子,自己觉得衣服很漂亮。就故意问鲁迅先生:“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鲁迅先生先从上往下看了一看.说:“不大漂亮。”过了一会又说:“你的裙子配的颜色不对,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各种颜色都是好看的。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混浊……”接着,鲁迅先生又说:“你这裙子是咖啡色,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
  鲁迅先生是怎样得出萧红的衣裳“不大漂亮”的审美结论的呢?鲁迅先生的审美判断中包含了一个三段论推理:

  凡颜色配合不好的农裳都是不漂亮的衣裳.
  你的衣裳是颜色配合不好的衣裳,
  所以,你的衣裳是不漂亮的衣裳。

  可见,审美判断、审美欣赏主要运用的是感性直观,但其中也离不开理性:

  总之,审美活动中虽然包含着逻辑推理,但是却不能以逻辑思维代替形象思维。审美,主要的还是形象思维。把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融为一体,不露痕迹,才是艺术家的真本领。

  三段论在说理、论辩中运用得非常广泛。

  《战国策·齐策》中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楚国有个贵族,一天祭祀他的祖先。仪式结束后,他赏给几个手下办事的人员一壶美酒。由于酒少人多,很难分配.那些受赏赐的人就商量起来了。有一人说:“几个人喝一壶酒,一点不过瘾。不如一个人喝,那才过瘾呢!我们不妨来个比赛,大家同时画蛇,谁先画好就喝这壶酒。”大家都赞成这个办法。于是每个人都折了一根树条,蹲在地上画了起来。其中有一个人画得很快,一会儿就画好了。他十分得意地端起洒壶,准备把酒喝了。可是,他见其他人还在低头画蛇,便想显示一下自己的本领,说:“我还能够给蛇添几只脚呢!”于是右手继续作画,左手拿着酒壶并不喝。不料他还没来得及给蛇画好四只脚,另一个人已经把蛇画好了,一把抢走了他手里的酒壶。那人把酒壶拿在手里,风趣地说:“蛇本来就没有脚,你怎么给它画上脚呢?”说罢,举起酒壶一饮而尽。那位给蛇添足的人一下子就愣住了,眼睁睁地看着他把一壶酒喝完。

  这就是“画蛇添足”的故事。常常被人用来比喻做事多此一举、节外生枝反而弄巧成拙。为什么画蛇不能添足呢?得胜者说的“蛇本来就没有脚,你怎么给它画上脚呢”,实际上是一个三段论:

  凡蛇都是没有脚的,
  你画的东西有脚,
  所以.你画的东西不是蛇。

  这个说理非常有力,那个画蛇添足的人听了,理亏词穷,只好认输。这就是三段论的力量。

  齐国相国晏子身材矮小,但十分聪明,能言善辩。有一次,齐主派晏子出使南方大国楚国。楚王想趁机侮辱他,就令人在城门旁边挖了一个小洞。当晏子来到后,让他从小洞爬进去。晏子料到这是楚王刁难自己,他看着那些等着看他笑话的人,装着十分惊讶的样子说:“啊呀!难道今天我是出使到了狗国?要不然楚人怎么叫我从狗门进去?到狗国才钻狗洞嘛。”守门的官吏没想到被晏子嘲骂,只好乖乖地让晏子从大门进去。

  楚王仍不甘心,腆着肚子,站在高高的台阶上,问道:“你们齐国大概是没人了吧?怎么派你来了呢?”晏子不慌不忙地说:“齐国都城临淄有几千户人家,房屋连成片,街道纵横交错。大街上的行人肩碰着肩,脚跟接着脚跟。人们张开衣袖,便蔽日成荫;挥把汗水,就犹如下雨。怎么能说齐国没有人呢?”楚王说:“那为什么派你来呢?”晏子回答说:“我们齐国委派使者是有规定的,有才干的人出使君主贤明的国家,没有才干的人出使君主无能的国家。我晏婴在齐国最没才干,所以就只能出使楚国,这不是很合适吗?”楚王听了,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
  面对楚人要他钻狗洞的刁难,晏子的反击十分有力,其中包含了一个三段论:

  到狗国要钻狗洞,
  我到了狗国。
  所以,我要钻狗洞。

  守门的官吏一听,感到脸上无光,只好引晏子进大门。

  楚王侮辱晏子无能,晏子的回答非常精彩,其中也包含一个三段论:

  最没才下的人出使君主最无能的国家,
  我晏婴是最没才干的人,
  所以,我晏婴出使君主最无能的国家(即楚国)。

  这个三段论以对等的原则为大前提,合乎逻辑地推出楚王是最无能的君主,口气之婉转、寓意之明确,楚王只好败下阵来,自取其辱。

  正确地、巧妙地运用三段论是说理清楚、论辩取得胜利的重要条件。

  在生活中,三段论能够帮助人们辨别真假对错,揭穿伪装、赝品。居维叶是法国著名的古生物学家。有一天,他正在午睡。一个调皮的学生头上戴着有角的面具,双手套上一对蹄子,伸进了居维叶宿舍的窗内,嘴里发出吓人的怪叫声,张牙舞爪,显出要吃人的凶相。居维叶被吵醒后,伸出头打量了一下“怪物”,嘟囔道:“有角和蹄子的怪物啊,我才不怕你呢!”说完又埋头呼呼大睡。这个学生的把戏被揭穿后,悻悻走开了。

  居维叶为什么不怕怪物呢?居维叶身为古生物学教授,对各类动物的基本特征了如指掌。他当然知道,食草动物都具有比较温和的特性,一般不会伤人,更不会主动伤人。它们不像食肉动物(如虎、豹、狼)那么凶狠,会伤人。而食草动物尽管种类繁杂,体形各异,但它们外表的最大特点就是有蹄子。因此居维叶看到两只蹄子后,就通过逻辑推理得知,这个有蹄子的“怪物”是食草动物,不会伤人的,它只不过是某个调皮学生搞的“恶作剧”而已。居维叶的推理过程是:

  凡有角有蹄的动物都不会伤人,
  “怪物”是有角有蹄的动物,
  所以,“怪物”不会伤人。

  这里,居维叶使用了一个第一格三段论推理,把“怪物”归到了“有角有蹄的动物”中去了,从而得出了“‘怪物’不会伤人”的结论。

  唐代画家戴嵩是画牛的名手,尤其擅长画江南的水牛。后人评价他画的牛得“野性筋骨之妙”。他与唐代画马名手韩干并称“韩马戴牛”。但他也有细节上的失误。

  据《东坡志林》卷九记载,戴嵩曾画过一幅有名的《斗牛图》,被蜀中一个爱好书画的杜处士收藏。杜处士经常炫耀说:“戴嵩的《斗牛图》画得真好,形神皆备,不愧为大家手笔。”他唯恐这幅画受潮虫蛀,便常常拿出来晾晾。有一次,杜处士又在家里晾《斗牛图》,一个牧童见了,偷偷地发笑。杜处士感到纳闷,就问他发笑的原因,牧童说:“我不懂画,但我知道牛的真实情况。两牛相斗的时候,力气全部用在牛角上,牛的尾巴夹在两腿中间。这画上的两头牛,斗得激烈,尾巴却是翘起的,同实际情况不符,显然是画错了。所以我不禁笑了起来。”杜处士一听,觉得牧童讲得有道理,笑了一笑,从此再也不炫耀《斗牛图》了。

  一个小小的牧童竟然指出了大画家的错误,他根据的是自己放牛的实践经验,并不自觉地运用了一个三段论:

  凡牛在相斗时都是把尾巴夹在两腿中间,
  这幅画中的牛相斗时不是把尾巴夹在两腿中间,
  所以.这幅画画错了。

  这是三段论的第二格,通过与真实情况比较、区别,把戴嵩《斗牛图》的毛病指了出来。由此可见,三段论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辨别能力。

  相传在北宋京城开封的街头,有人手执画卷,高声叫卖:“珍藏前朝古画——《百马图》,识货者切莫错过良机!”刹那间,人们蜂拥而至,举目围观。只见画面上群马嬉戏,千姿百态,踢脚昂首,无不栩栩如生。画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一匹红鬃烈马,它一面俯首吃草,一面圆睁双眼。正当人们争购这幅《百马图》时,从人群外挤进一个人来,“唰”的一声抖开另一幅画。喊道:“诸位请看,《百马图》的真本在此,刚才那幅画,不过是赝品!”人们睁大眼睛一看,两幅画几乎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在红鬃马的眼睛上。后者画中的红鬃马埋头在草丛中吃草,双眼闭合,像是边吃草边打瞌睡的样子。这下可就热闹了。两个卖画的激烈地争论起来,都说自己的画是真本,对方的画是伪作。大相国寺的两个和尚也在人群中,大和尚问小和尚:“你说说看,哪一幅是真本?”“那当然是第一幅,”小和尚脱口而出,“你看,红鬃马圆睁双眼,多有精神!”“这恰恰是败笔,马在草丛里吃草时,为了防止杂草茎叶刺伤眼睛,总是本能地闭上双眼。怎么能圆睁双眼呢?”“也许画家疏忽了,仅凭这一点也不能说它是伪作。”大和尚摇了摇头说:“你知道《百马图》是谁画的吗?”“唐朝画马第一高手韩干。”“韩干少时家贫,他是以马为师,仔细观察马的各种生活习性、结构动态,才创立了自已的独特风格,成为名家的。他对马的生活习性非常了解。他必定知遭马在草丛里吃草时,为了防止杂草茎叶刺伤眼睛而本能地闭上双眼。所以,韩干的《百马图》不可能有此败笔。”几句话说得小和尚心服口服,连连点头。

  大和尚的话中,运用了一个三段论。将它简化一下就是:

  《百马图》真本没有败笔(红鬃马吃草时双眼闭合),
  第一幅《百马图》有败笔(红鬃马吃草时双眼圆睁),
  所以.第一幅《百马图》不是《百马图》真本。

  大和尚就是依据这个三段论,得出第一幅画不是真本的结论。

  在司法工作中,三段论更有重要作用。破案审案判案都离不开三段论推理。

  《折狱龟鉴补》卷二记载了这样一个案子:有一户农家,其妻与他人私通,时间一长,被丈夫发觉。其妻告诉奸夫,商量对策。一天晚上,妻子将丈夫灌醉,伙同奸夫用绳子将他勒死。为了掩盖罪行,便放了一把火,烧了房舍。结果尸体被烧焦,颈部也一片模糊。妻子心中暗喜,以为已经消除了一切可疑之处,于是报官验尸。知县验尸时,妻子伏地号啕大哭,哭诉丈夫被烧经过。官员问:“你是否与丈夫同住一室?”妻子回答说:“是的。”知县又问:“既然这样,为什么只烧死你丈夫,而你却没有烧着?”妻子说:“起火时.我丈夫因酒醉推他不醒,大火越烧越旺,我不得已才逃出火海,因而得以保全性命。”知县仔细观察了一遍,对妇人说:“你丈夫是死后被烧,而不是活着被烧死的。”“冤枉啊!”妻子叫了起来,拒不承认。知县说:“这是不难辨别的。你看你丈夫,两拳紧握,如果活着被烧,即使是醉汉也必然以手护胸,十指伸张。现在死人两拳紧握,说明是死后被烧。你要是不老实招供,是不会得到宽恕的。”知县命令把妇人押回官府,严加审讯。妇人难以隐瞒,只好如实招供。知县根据当朝法律“杀人致死且情节严重者抵命”,依法判处妇人及奸夫斩首的死刑,并报上司批准。妇人与奸夫终于受到了制裁。

  知县在破案审案和判案中,都运用了三段论。

  知县怎么知道丈夫是死后被烧的?他先假设妇人所说的是事实,并以它为小前提,进行三段论推理:

  凡活着被烧死的人必然是以手护胸、十指伸张,
  酒醉者(妇人丈夫)是被烧死的人(妇人所说),
  所以,酒醉者(妇人丈夫)必然是以手护胸、十指伸张。

  然后,知县又根据死者现在的姿势,用了一个第二格的三段论:

  凡活着被烧死的人必然是以手护胸、十指伸张,
  此死者不是以手护胸、十指伸张,而是两拳紧握,
  所以,此死者不是活着被烧死的人(即死后被烧)。

  这两个三段论形式正确,结论可靠,妇人无法自圆其说,只好如实招供。知县的判刑过程,运用了三段论的第一格:

  凡故意杀人致死且情节严重者斩首,
  妇人及奸夫故意杀人致死且焚尸灭迹情节严重,
  所以,判处妇人及奸夫斩首。

  这个量刑非常恰当、合理,也是妇人及奸夫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