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礼品店图片:强化五种观念 树立五种形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05:20:54

全面加快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领导方式转变

——学习卢展工书记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重要精神的体会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贺恒扬

  最近,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提出要用领导方式的转变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近期,《河南日报》连续刊发九篇署名为何平的政论文章,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了以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为检察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如何全面加快领导方式转变,如何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省中心工作,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省检察院正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本身就是贯彻省委精神的重要体现。如何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贯彻卢展工同志的讲话精神,以新的领导理念、领导方式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应当认真思考的重大现实课题。

  目前,中原经济区建设已经列为国家战略。我省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战略意义十分深远,现实意义十分重大。全省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适应中央、省委的要求,通过加快领导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有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领导干部是决策者、组织者,是检察工作的推动者和实施者。没有领导观念的转变,就没有领导素能的提高;没有领导方式的转变,就没有领导水平的提高,就无法树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下面,我结合对卢展工书记关于加快领导方式转变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和理解,围绕全面加快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领导方式转变,需要强化的五种观念、树立的五种形象谈些认识。

  第一,强化终身学习观,树立博学进取胸怀大局的检察职业形象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学习问题,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来抓。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必须把学习作为全党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不断加强,不断推进。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出,领导干部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近年来,高检院、省检察院对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大规模的教育轮训,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被动学习的多主动学习的少;泛泛学习的多深入学习的少;应急型学习的多储备提高型学习的少。有些领导干部满足于已有知识,习惯凭经验指导工作,习惯用老办法解决问题,满足于吃喝应酬、迎来送往,陷入文山会海,不注意读书学习,不善于研究思考,讲起话来大话空话连篇,言之无物,指导工作照本宣科、人云亦云,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因就是学习不深入,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知识储备。

  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正处在大变革之中,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层出不穷。领导干部如果不加强学习、不坚持学习、不刻苦学习,领导方式和思维方式始终停留在过去的阶段,就难以胜任所肩负的领导职责,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和工作要求。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也会影响整个工作的开展。读书学习既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途径,又是提高素质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时代需要高素养的领导干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高水平的领头人。检察工作更是如此。我过去在基层工作时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领导?领导就是空中高高飘扬的那面鲜红的旗帜,就是蓝天中那一只领头的雁,就是人群中那一双坚韧不拔的眼睛,就是夜色中那一颗闪闪发亮的星辰。作为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我们有责任擎起那面旗、领好那群雁、闪亮那颗星。如果我们不读书、不学习,领导水平不高,领导素养不够,领导形象不好,就无法胜任这个职责,无法引领和推动工作。一句话,不学习不行。

  如何学?一要强化学习就是工作的观念。毛泽东同志说过:学习本身就是工作,而且是最重要的工作。学习与工作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工作需要学习;反过来,学习好才能工作好。《论语》上讲:“仕而优则学”,意思是说,要想当好官就应该努力学习,把学习置于为官之首。中央领导同志在工作异常繁忙的情况下,坚持请专家学者讲授有关经济、贸易、金融、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事实反复证明,领导干部注重学习,工作就会有新思路、新举措,就能够实施科学决策,就会有较强的决策力和执行力。如果不注意学习,思维僵化,观念陈旧,知识浅薄,凭经验办事,跟着感觉走,结果只能是交不完的学费,走不出的低谷,摆不脱的困惑,叹不完的缺憾。领导干部都肩负着某一方面的工作,必须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基本的工作方法。要立足本职岗位,把读书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坚持干什么学什么。我们不可能要求你有多精通,但必须懂行;不要求你必须是行家里手,但一定不能是外行。二要强化学习就是责任的观念。加强学习是领导干部的义务和责任。日常工作中,有的领导同志在总结工作、召开会议、做个人鉴定时,把“学习计划没有很好落实”、“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等当成无关痛痒的缺点,说起来毫无愧意,听起来“理由”充足。实际上,这种把“学习不好”视为无足轻重的做法,反映出在我们一些领导同志中存在着忽视学习、不重视学习的倾向,没有认识到学习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责任。作为一个领导干部,重视不重视学习,不单单是一个个人行为,而是一个组织行为,它直接关系到一个领导者能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检察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是否重视学习,反映的是一种精神状态和工作责任心,不学习的背后就是责任心的缺乏和对检察事业的懈怠。三要强化终身学习的观念。面对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学习已经不再是获取职业准入的一次性“敲门砖”,也不是仕途升迁的“加油站”,而是陪伴终生的永久“动力源”。正如北京师范大学一位教授所说:“一辈子只在工作前接受教育的状态已经成为过去。教育已经不仅仅是个人为未来所做的准备,而要贯穿个人社会生活的始终。”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实现“学习的革命”,要把学习作为终身的任务,使学习由外在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自觉,使学习成为一种兴趣、一种习惯、一种精神需求、一种生活方式,使自己的思维方式、理论素养、专业能力、知识结构与职业相称,与时代同步。

  领导干部要树立博学进取、胸怀大局的检察职业形象。一是博学。博学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在素质提高、道德修养提升、文化积淀厚重,博学可以使人脱离无知、浅薄和粗俗,博学可以治愚,博学可以冶情,博学可以养气。古人有句话说得好,“肚有万卷胸有竹”、“腹有诗书气自华”。日常工作生活中不难发现,凡是注重学习和自身修养的人,他们会显得与众不同,分析问题、看待问题、解决问题会显得异常理性和得体,思维方法和工作思路也显得异常清晰和科学,执法办案也会展现出良好的职业形象。反之,一个在学习道路上停滞不前的人,很容易就表现出他粗俗肤浅的处世哲学和僵化空洞的思维方式。博学应该成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立身做人、从检为官的一种职业追求。学习的过程,也是规范言行,陶冶情操,培养德行,提高素质的过程。一个领导干部用于学习上的时间多了,专业能力就会比较强,指导工作的水平就会比较高,生活情趣也会逐渐高雅起来。学习中要做到“专”与“博”相结合,既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能够驾轻就熟地指导检察工作,又能够了解熟悉相关领域的知识,密切关注世情、国情和社情,这样我们的视野会更加开阔、思维会更加敏捷,研究工作时才能说到点子上,部署工作时才能安排到点子上,推动和落实工作时才能抓到点子上、抓到关键上。二是进取。领导干部是思路举措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是科学发展的引领者和监督者。领导同志进取心强不强,直接影响着检察工作成效和检察机关的形象。一些单位工作之所以长期没有起色,在社会上地位不高、形象不好,与这些单位领导同志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进取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要认识到,我们面临的世情、国情、社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检察机关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不同。只有加强学习、保持一种进取精神,才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掌握检察工作的主动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才能跟上时代步伐。领导同志在学习的问题上,要有一种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有了这种危机意识,就会有一种不甘落后的工作劲头,一种干事创业的蓬勃激情,才能以对党的事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开拓进取,努力工作。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比尔盖茨的一句话,他告诫微软员工:我们离破产永远只有180天。有了危机意识,有了学习赶超意识,我们才能激发潜能,昂扬向上。历史上,“百二秦关终属楚,三千越甲可吞吴”的成功战例,讲的就是一种卧薪尝胆,一种永不言弃、不甘落后、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领导同志在学习上也要有这种精神。三要胸怀大局。登高才能望远,谋深才能计长。善学才能善思,善思才能自明,自明才能自通。没有知识就没有视野、就没有境界,没有视野没有境界,就没有宽广的胸怀,就不能做到胸怀大局,其结果只能是只见白云不见蓝天,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希望我们每一位领导同志,都要通过孜孜不倦、持之以恒的学习,开阔视野,提升境界,摈弃狭隘,坦荡胸怀,树立我们博学进取、胸怀大局的检察职业形象。

  第二,强化正确的权力观,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为民执法形象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正确地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这是领导同志的基本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立身之本。如何看待权力?权力首先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职务越高,风险越高。行使权力需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一个人如果把自己手中的权力看得过重,权力行使到登峰造极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将失去权力。也就是说当别人都认为你有权、都怕你的时候,你也就完蛋了。检察机关的领导岗位也是一个风险职业,这个权力也是双刃剑,利害皆有,必须审慎用之。其次,权力是一种义务。领导干部处于领导岗位,使用权力的过程,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祉谋利益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尽义务的过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权力说到底,就是利用权力定分止争的过程,是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是执法为民的过程。这个权力一旦与服务分离,只想当官不愿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饱食终日无所作为,虚度光阴碌碌无为,思想必然滑坡,工作必然懈怠,进而导致弄权渎职、腐化堕落。第三,权力需要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领导同志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主动接受监督,勇于接受监督,正确接受监督,善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防止刚愎自用、独断专行。

  检察权作为一种公权力,除具有公权力的基本特征外,又有其自身的特征。行使好检察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有两点很重要:一是要有大局观念。没有大局观念,司法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政治性。二是要遵循司法规律,否则,就失去了司法的特有属性。我们想问题、做决策、办案件都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着想,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办案要想到稳定,执法要想到人民,服务要想到发展。具体工作中,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要求,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一要理性执法。法律是理性的产物,理性是法律的精髓。理性就是“至静无感”、“有识有知”。理性执法重在讲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理性执法要求我们考虑问题、处理事情不冲动、不盲从、不迎合、不偏执,把握分寸,讲究尺度,不突破法律底线。二要平和执法。平和就是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在办案中要体现平等、客观、审慎、谦和的工作作风,以和谐的理念和精神,和谐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设身处地地考虑当事人的感受以及实际困难,尽可能地给予司法支持和人文帮助。但平和并不意味着容忍、宽宥和放纵犯罪,平和也不等于畏惧和软弱。平和体现的是一种谦抑原则,但决不能为了机械追求平和而放松了对犯罪行为的追究,那样,法律将会失去信仰,司法机关将失去尊严和威信,平和方式本身也将变得苍白无力。准确地说,平和执法以理性客观为基础,既是一种司法心态,更是一种司法境界。做到平和执法,就要注意改进执法方式,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延伸职能等工作,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尽可能取得有关方面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信赖,通过谦和审慎的执法办案,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进而增强执法的公信力。三要文明执法。文明是相对简单粗暴而言,文明执法就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陋习,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检察官的优良素质和严谨公正的职业作风、职业道德。四要规范执法。规范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也是衡量执法是否公正的重要标准。规范执法的重点就是完善执法管理机制,要注意针对执法活动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办案环节,力争使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能做到有章可循。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理性是内涵,平和是心态,文明是态度,规范是标准。当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真正得到落实,成为一种执法理念、一种执法方式、一种执法习惯的时候,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观念就会达到一个较高的境界,执法水平就会达到一个较高的层次,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为民形象就会进一步确立。

  (下转05版)

  

  (上接04版)

  第三,强化群众观,树立为民护民便民利民的人民公仆形象

  群众观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的事业、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的力量源泉。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工作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法宝,更是检察工作必不可少的工作方法。检察机关处于群众工作的第一线,特别是办案工作,往往会直接接触群众、面对百姓,各级院领导干部都要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工作。说句心里话,这些年我们一些单位、一些部门确实存在着像何平九论中所说的那样:高速公路快了,调查研究少了,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机会少了;用电脑处理公文多了,但听群众的声音少了,办事的效率低了。包括我在内到基层去深入调查研究确实没有过去多了,我也深感内疚和不安。有一次我到地方调研,座谈时,有位同志的发言对我触动很深。他说,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官职大了、权力大了,但做群众工作的本事小了;文凭高了,学识上去了,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下来了。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具体案件多了,面对社会思考的少了;考虑法律效果的多了,考虑社会效果的少了。对此,社会各界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    

  强化群众观念,首先要从感情上尊重群众。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看待群众,如何看待民情民意,如何看待案件当事人,带着什么样的感情去对待他们?这是我们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我们的群众工作就永远做不好,我们的工作水平就难以有真正的提高。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中讲道,“很多人对于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弄不好,以为是方法不对,我总告诉他们,是根本态度和根本宗旨有问题,这个态度就是尊重士兵和尊重人民”。所以,树立群众观念就要首先尊重群众、尊重民情、尊重案件当事人。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他们、感情上贴近他们、工作上依靠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做到执法为民,服务方便人民,从检惠及人民。二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检察工作要上水平,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作为,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近些年来,我们不少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了,用在为民护民利民便民上的心思少了,以致出现文凭高群众工作能力低、官职大群众工作能力差的反常现象。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市分院检察长会议上,蔡宁检察长运用群众观点,对执法办案工作讲了几个非常重要的观点,那就是执法如何定分止争,如何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如何延伸职能、促进管理创新、促进执法办案效果的最大化。我的理解,树立群众观念,首先要解决案件办得准的问题。执法办案要“定分止争,明辨是非”,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媒体舆论的监督,发挥好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这是执法办案的价值追求和基本要求,是所有案件都要达到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最起码的要求。二要解决好办得好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不留后遗症,不发生新的矛盾和涉检上访,发挥好执法办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这是执法办案应当追求的更高境界,是绝大多数案件都要达到的目标,也是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三要解决说得清的问题。我们每作出一个决定,包括立案、批捕、起诉、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撤诉和抗诉、不抗诉,都要做到于法有据,理由充分,善于释法析理,善于用人民群众最能接受的方式、最通俗的语言答疑释惑,让他们理解、信任、支持我们的工作,从而减少误解、曲解和不信任。四要解决好气要顺的问题。要尽我们最大努力,畅通各种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和民意收集、沟通、研究和转化机制,完善落实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制度,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说到这里想讲一个观点,就是一个社会的和谐需要三大支撑:一是利益分配机制,它解决的是贫富不均的问题;二是利益诉求机制,它解决的是公平公正的问题;三是利益表达机制,它解决的是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问题。这三个支撑缺一不可。我上面提及的“四个要”,实质上讲的就是诉求机制和表达机制。其实古往今来莫不如此。“和谐”二字本身就是让人人有田可种,人人有话可说。做到了这两点,社会就和谐了。古人尚且明白这个道理,我们也更应该明白。

  只有增强群众观念,才能树立起检察官的公仆形象。对此,要切实做到四点:一要虚心待民。月盈则亏,水满则溢。郑板桥写过一首著名的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内乡县衙有一副很著名的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这些都是劝告为官者要摆正官与民的关系,从中找准自己的坐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古人尚且如此强调为官之道,我们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更应该在群众面前虚怀若谷,注意向群众学习,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最近卢展工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很形象地说了一句话,令人深思:有些人任命书一下,一当上官,走起路来都不一样。有些人太把自己的官当做官,太把自己的权力当权力,官气十足,官架子十足,与人民群众距离很远。有句话说得好,一个运动员当他走下冠军领奖台的时候,他已经不是冠军了。一个领导干部,当他与人民群众离得太远,自己的权力用到极致的时候,群众都畏惧他、害怕他的时候,他也离垮台不远了。二要真心为民。人民群众最讲公道。群众在你心里有多重,你在群众的心里也就有多重。敬爱的周总理逝世后,百万群众自发地在长安街迎送灵车。焦裕禄同志把一颗赤诚的心捧给了兰考人民,人民则以十倍百倍的亲情给予回报。新华社原社长穆青同志,1990年再访兰考时曾感慨地说道:最使我们感动不已、夜不能寐的是人民群众对焦裕禄的深情怀念。领导干部有了一份公仆情怀,自然就少了官腔、官味和官架子,干群之间就多了一份坦诚,执法就多了一份公正。三要执法护民。执法护民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要紧紧围绕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权益。四是服务便民。这是检察机关群众观念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让老百姓真正了解检察工作,关心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要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点名接访、信访督查专员、领导包案、处理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等制度,做到让人民群众有话能说,有冤能申,有委屈能表达,真正树立起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亲民、爱民、便民、惠民的人民公仆形象。

  第四,强化正确的政绩观,树立不说空话不虚报浮夸不搞花架子的求是人格形象

  领导要有领导形象,更要有人格魅力。形象、魅力和能力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讲,一个都不能少。领导同志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追求,就会在大家心目中树立什么样的人格形象。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领导同志身上或多或少地暴露出这方面的问题:有的做事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办案指标“注水”造假,搞攀比浮夸,搞“数字政绩”;有的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扎扎实实地抓工作上,而是热衷于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做表面文章,说空话,说大话,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有的抓工作不注意遵循司法规律,工作思路不清,重点不突出,急功近利,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工作浮躁,满足于一般号召,说和做两张皮,名和实两回事,讲起来头头是道、干起来不见实招,“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说了就算做了,正在做的他会说成是已经做好了。诸如此类的问题,害人害己。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领导同志如果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大家都会投其所好地欺上瞒下,你就无法做到耳聪目明、科学决策。如果一个领导务实求是,谁也不敢好大喜功。这是规律。

  政绩观决定着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政绩观是否正确,不仅影响到领导干部自身的健康成长,更关系着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着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检察机关领导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最近,卢展工书记在干部作风方面有过一系列阐述,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他特别强调,领导干部有两件事要做好:一是把风气搞正,二是把工作做实。这话讲得非常好。没有正确的政绩观,风气就不会搞正;没有求真务实的领导作风,工作就不可能做实。我理解要做到这两点,必须做好四个转变:一是看问题的方式要转变。卢书记说,群众可以多看成绩,多看好的一面;但领导同志一定要多看问题,多看不足,更多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二是领导方式要转变。要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尊重老百姓,真正按规律办事,真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我们来讲,还要做到对宪法和法律负责,不能靠拍脑袋决策问题。制定目标要“跳起来摘挑子”,落实工作要沉下心来打基础,既学会“跳”更要注重“沉”。为检不在言多,重在求实用心。卢书记讲,领导干部要少说多做,做不到的不要说,说到的必须做到。我们有些同志恰恰是说得多做得少。三是抓工作的方式要转变。抓工作不能满足于一般要求、一般号召,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立足于“实”、立足于“做”、立足于“效”,真正按照卢书记所讲的“三具两基一抓手”的要求,扑下身子在具体上求突破、在具体上求深入、在具体上求落实。四是执法办案的方式要转变。案件既要办准,又要办好;既要于法有据,又要注重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效果;既要立足检察职能,又要注重职能延伸,在服务便民上下工夫,在化解矛盾上下工夫,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工夫。这些转变,转的是一种精神状态,转的是一种工作作风,转的是一种方式方法,转的是一种能力水平,关键要转到实干上。

  检察机关的每一位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要遵循规律。无论在任何时候,什么样的情况下,实现政绩的思路、方法、措施,都应当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司法规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减少盲目性。比如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与效果之间的关系,批捕起诉准确率的设定,不起诉率的控制,自侦案件立案数、起诉数与判决数的比例,大要案结构,诉讼监督效果的衡量标准,等等,这些都有它的特点和规律,都要遵循规律去办。二要求真务实。就是要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绩,不作假不玩虚,扎扎实实地推进工作。求真务实是一面镜子,要经常用来照一照;求真务实是一把尺子,要经常用来量一量;求真务实是一杆秤,要经常用来称一称。三要重视统筹。要坚持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统筹各项工作协调发展;要坚持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并重,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并重;要正确处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既要防止脱离大局孤立抓业务工作的倾向,又要杜绝偏离检察职能搞服务的做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既要注意防止离开党的宗旨讲机械执法,又要注意防止脱离法治轨道讲和谐;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既不能因为强调加大工作力度就放松对办案质量的要求,也不能因为强调办案质量就放缓办案节奏、拖延办案时间,更不能因为强调办案效率就牺牲案件质量;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防止孤立办案就案办案,做到统筹兼顾,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努力扩大社会效果,使执法办案既符合法律要求,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四要强化责任。尽心尽责,再复杂的问题也能得到解决;漠视责任,再简单的工作也会出现差错。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标准,就是看他的责任心,看他是不是在认真地做事、用心地工作。干工作有私心杂念不行,没有责任心更不行。我们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心,真正把心思放在研究问题、推动工作上,要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取得群众信任,赢得人格魅力,树立良好形象。

  第五,强化勤政廉政观,树立勤勉敬业廉洁自律的良好公众形象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职业的特殊性和岗位的重要性,决定了领导干部必须做勤政务实的表率、廉洁奉公的楷模。具体要做到“正、勤、廉”。

  第一要正,正派才得人心。正派是一种好的人品,也是从检为官者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作家萧军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好人不见得是好官,但好官首先必须是好人。”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的一段话:有德有才谓之圣,有德无才谓之贤,无德有才谓之小,无德无才谓之愚。目的是告诫皇帝用人要重德兼才,德才兼备。意大利诗人但丁也说过:“道德常常能弥补智慧的不足,而智慧永远弥补不了道德的缺陷。”这些论述都说明“德”对于做人做官的重要意义。德是为政之本,也是做人之基。德高才能望重,德好才能树威,德高望重才能赢得人心。所以,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道德水准,坚持以德为本,以才立身,德才兼修,努力做一个有德有才、德才兼备的优秀领导干部。

  第二要勤,勤政才有希望。领导同志要十分珍视自己的工作岗位,要把自己的职位看成是为民服务、施展才干、体现价值的难得平台,为官一任,不能满足于看摊守业,要勤于开拓,创造性地谋划和推动工作,这样,事业才有希望,群众才能拥护,好的形象才能树立。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只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部署工作照本宣科,领导说啥你记啥,不发挥不创造,遇到矛盾就上交,碰到问题绕着走,做太平官当甩手掌柜,甚至一天到晚见不到你人影,连掌柜也不想当,那是严重的失职。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对事业的追求不能懈怠。只要我们恪尽职守,切实尽到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工作去奋斗,就会得到同志们的公认、就会得到社会的肯定。

  第三要廉,廉政才能生威。马克思曾经说过:“不可收买是最高的政治品德。”为官从政,一不要为权力所害,二不要为金钱所毁,三不要为酒色沉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本身就是一种人格力量,谁廉政,谁就有主动权发言权,谁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作为基本要求,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自我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廉政纪律、作风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做严于律己、廉政勤政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