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之心 食客准备:监督县委书记用权要着重解决五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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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县委书记用权要着重解决五个问题周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正超2011年12月22日09:1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0年,中纪委、中组部下发《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县委权力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和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2011年3月,我市和沈丘县分别被确定为中央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承担着为中央实行党务公开暨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累工作经验的任务。监督县委书记用权必须实行公开,实质是科学规范县委核心权力,促进权力运行的民主化、科学化。在工作实践中,要着重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

  把握公开的必要性,解决认识问题

  “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人们对权力运行必须实行公开的认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当前要把监督县委书记用权公开上升到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高度,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权力公开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

  县一级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县委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而县委书记处于一方权力的中心,掌握一个地方的“生杀予夺”大权。英国人阿克顿曾经提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近年来,一些县委书记频频“落马”,这一职位成了腐败的重灾区:原湖南株洲县委书记龙国华被戏称“卖官书记”,涉嫌受贿205笔判处无期徒刑;原商水县委书记张绍军被称为网上问政的“明星书记”,却因贪污受贿45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7年。据统计,2006年以来,河南省先后有22名担任过县委书记的干部被查处,其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的,13名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后不到1年被查处的。造成这些悲剧的实质就是县委书记拥有“绝对权力”,对自身要求不严,丧失理想信念,才做出违法违宪、权力滥用的事情来。

  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中央已经认识到实行“开放执政”的重要性,把用权公开作为执政之要、民心所向、民利所需,并选择部分市县开展了权力公开试点、党务公开联系点,让阳光照射到县委书记这个重要岗位,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督不到位问题。各级领导干部也认识到权力公开是个人在“人情网”中的解脱,规范用权是对干部的一种自我保护,逐步自觉接受权力公开行使。

  把握公开的指导性,解决方向问题

  仅仅依靠县委或县委书记本人,很难完成对自身权力的完全主动公开,因此需要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把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权力公开行使的有力措施,推动县委书记用权朝着利于公开、便于监督的方向发展。

  一是用规范性文件指导公开。要制订县委及县委书记权力公开的有关制度,统一规范县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目录,使县委、县委书记各项权力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制订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的办法,对其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监督;要制订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制度,实行党代表参与县委决策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听证咨询等配套制度,促进权力公开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推进。

  二是以工作检查指导公开。可以聘请权力公开方面的专家组成工作指导组,抽调已取得成功经验的县或县委书记等参加,深入各县(市、区)指导权力公开,强调注意事项,让权力公开过程少走弯路;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通过个别座谈、实地查看、随机约谈群众等方式了解权力公开情况,对各地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加以解决,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沿着正确规范的方向推进。

  三是以年度考核推进公开。要把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纳入县(市、区)反腐倡廉建设年度检查考核和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检查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认真、措施不到位的,对县委书记发出预警,严重者在一定范围通报,出现问题的进行诫勉谈话,以有力的惩处措施促使权力公开向着纵深方向推进。

  把握公开的操作性,解决程序问题

  推行县委书记用权公开,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程序,让阳光普照到权力运用的每一个环节,把县委书记用权的整个过程用制度和流程进行固化,真正达到保护干部、维护民利的目的。

  县委书记用权公开,一般按照“厘权”、“制权”、“行权”、“晒权”的程序进行。厘权就是梳理、论证县委书记手中有哪些权力,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根据党政分开原则,明确划分县委书记权力,正确区分县委书记与县长和其他人员职权,编制职权目录,面向全社会公开。制权就是让权力运行受到约束和限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县委书记负责组织常委会活动,协调常委会工作。通过主动公开和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正确意见,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行权就是提升执行力,县委对重大事项决策和选人用人应先讨论后决策,县委书记不能首先表态、不能临时动议增加新的议题。晒权就是要公开,把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整个过程,都让群众看清楚看明白。公开可采用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局域网、互联网等形式,把县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要人事任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全程公开。

  把握公开的针对性,解决措施问题

  针对县委书记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重要人事任免权,特别是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都有相应的约束制度和相对应的措施避免权力滥用,确保县委书记权力正确行使。

  县委书记在县里基本上无所不管、无所不问,说话也是一言九鼎,容易搞“一言堂”。县委书记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在常委会上很容易达成共识,一般无人提反对意见,也无人敢提反对意见。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采取权力制衡措施,避免权力高度集中。凡属重大决策都要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和部署时,可以通过媒体现场直播,并设立现场热线电话、开通网络和短信平台,让党员和群众反映愿望,提出建议,表达心声。要主动公布县委书记联系方式,从根本上拉近县委书记与群众的距离,随时接受党员群众的询问和咨询。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书记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主持、依照程序选拔、任免和监督干部的职权。要让县委书记这一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就要规范用人行为,从干部调整动议的起始环节抓起,明确动议时机、动议程序、调整频率、调整规模、动议纪律。在讨论决定这一重要环节,要有一套完善的评价措施,为正确行使权力提供制度保障,使县委书记们恪尽职守而不逾矩。周口市探索出的“量化比选”,在选拔干部方面效果很好,得到中纪委、中组部的肯定。

  把握公开的长效性,解决机制问题

  推行公开用权要求县委书记具有相当高的自律精神,需要相当大的改革勇气,才能完成自我限权、主动还权。县委书记不想公开、不愿公开,或者不真公开,权力公开透明就很难推行,即便有所举动,也容易沦为作秀表演。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不愿公开问题,必须建立健全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教育机制。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是确保县委书记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前提和基础。上级党委通过培训、上党课等有效形式,为县委书记读书学习、调查研究、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等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县委书记一方面要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另一方面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明白自己的权力内涵和边界,行使权力时不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地依法行使手中的职权,决不逾越权力边界。

  二是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延伸干部考察是加强对县委书记外部环境约束,净化生活环境的有效手段。要注重对县委书记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实施县委书记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述职述廉和年度测评,对县委书记的考核评价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注重驾驭全局、宏观思路、执行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带队伍、发挥表率作用等情况,及时把不称职的县委书记从岗位上调整下来,始终确保县委书记这一重要岗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公开与监督共生,公开催化监督,监督促使公开更深入广泛。当前对县委书记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要让县委书记正确用权而不越权,就要整合监督力量,实现八小时内外无缝隙监督。把党内监督和人大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要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进一步加大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力度,使干部群众和县委书记能够面对面、零距离地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