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两次考试间隔时间:人骨拼图 作者: (美) 迪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08:13:17
 
   一个全身瘫痪的警探,在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之际,纽约发生了连环绑架案件,已有两位无辜受害者被虐待致死,而凶手在每个犯罪现场都留下了线索……迪佛不愧为侦探小说界的佼佼者!无论在情节的铺陈、人物描写或对白上皆不见矫饰,让人只想一口气看完而忍释卷。
  令眩目的科学技术!即使你对这些技术没有半点兴趣,仍会陷在迪佛的小说中而无可自拔!
  迪佛的小说不仅让人亲临警察办案时惊心动魄、分秒必争的场面,更让人深入犯罪者的心理层面……结构完美,是当今数一数二的惊悚小说!
    一段惊心动魄的阅读之旅!  
      
第1节:大睡一觉
一日之君
今天的纽约太强大了,以至于失落了过去。
——约翰?杰?查普曼(John Jay Chapman)
星期五 10:30 P.M. 至星期六 3:30 P.M.
她只想睡觉。
飞机晚点了两个小时,等待行李的时间又拖得太长。搭乘机场客运班车的时刻也错过了,大巴早在一个小时前就已开走。所以,他们现在只好等出租车了。
她站在候车队伍中,纤细的身材因手提电脑的重量而歪向一边。约翰喋喋不休地说着利率以及调整生意伙伴的新思路,但她只想着一件事:现在是星期五晚上十点三十分,我要穿上睡衣,美美地大睡一觉。
一辆辆黄色出租车川流不息地从她眼前驶过。这些颜色和外形都很相近的车辆,让她联想到昆虫。她回想起小时候在山上,当她和哥哥发现一只被开膛破肚的死獾,或踢翻一个红蚂蚁窝时,看见一大群肢体和手脚湿濡濡地在地上扭动的景象。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让她打了个寒战。
一辆出租车疾驶过来,带着尖锐的刹车声戛然停下。塔米琼?柯法丝拖着脚步迎上前去。
司机按开后备厢锁,但人呆在车里没动。他们得自己把行李搬上车,这让约翰很不高兴。他已习惯让别人帮他做这些事。塔米琼倒无所谓。直到现在她偶尔还会感到惊奇,自己居然有一位秘书,帮她打字和料理n。她把手提箱扔上车,关好后备厢盖,然后钻进车内。
约翰也跟着上了车。他重重地关上车门,一个劲儿地擦拭着他那肥嘟嘟的脸颊和光秃秃的脑门,仿佛刚才把行李搬上车的举动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精力。
“先到东七十二大街。”约翰透过隔板对司机咕哝了一句。
“然后到上西区。”塔米琼补充说。挡在前后座之间的有机玻璃隔板上布满了刮痕,她几乎看不见司机。
出租车箭一般地冲离路边,很快就行驶在通往曼哈顿的高速公路上。
“看,”约翰说,“那就是为什么今天到处都是人的原因。”
他指着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欢迎光临联合国和平会议”。这次会议将在星期一召开,届时将有一万多名来宾云集纽约。塔米琼盯着那块广告牌,——上面画有黑人、白人和黄种人,全都在挥手微笑。不过,这幅画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头。人物的比例和肤色都被忽略了,每张脸看上去都是一样的苍白。
塔米琼嘟囔了一声:“死样儿。”
他们正沿着宽阔的高速公路疾驰。在路灯的照耀下,路面反射出一种令人不安的黄色光芒。他们经过了旧海军军港,又经过了布鲁克林码头。
约翰终于停止了说话,掏出德州仪器公司生产的计算器,开始在上面嘀滴答答地按一些数字。塔米琼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望着雾蒙蒙的人行道,以及那些坐在褐砂石门廊前俯瞰高速公路的人们一张张阴沈的脸。在热气中,他们似乎都处于半昏睡状态。
出租车里也很热。塔米琼伸手摸向车窗按钮,想把窗户降下一点儿。车窗没有反应,但她并没有感到意外。她伸手越过约翰,去开另一边的车窗,但他那边的也失灵了。这时她才注意到,两边车门的门锁开关都不见了。
连门把也没有。
她用手摸索着车门,想找到断掉的门把的残余部分。什么也没有——好像有人用钢锯把门把手齐根锯掉了。
“怎么了?”约翰问。
“恩,这车门……我们该怎么打开它呢?”
就在约翰左右打量两边的车门时,中城隧道的标识一闪而过。
“嗨!”约翰拍打着隔板。“你忘记拐弯了。你要去哪儿?”
“也许他想走皇后区大桥。”塔米琼猜测道。走这座桥虽然路比较远,但可以躲过隧道收费站。她向前坐直身体,用手上的戒指敲打有机玻璃。
“你是想走那座桥吗?”
司机不理他们。
“嗨!”
没过多久,他们又飞速经过了皇后区大桥的入口。
“妈的!”约翰喊了起来。“你要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哈莱姆吗?我打赌他是要把我们带到哈莱姆区去。”
塔米琼望向窗外。一辆汽车正和他们并行前进,慢慢地超过他们。她用力拍打着车窗。
“救命!”她大喊:“救命啊!……”
那辆车的驾驶不经意地瞥了她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皱起了眉头。他减慢车速,尾随在他们后面。但这时出租车猛地一拐,顺着出口坡道驶下高速公路,进入皇后区。出租车转进一条小巷,又疾驰过一片废弃的仓库区,时速至少有六十英里。
“你想做什么?”
塔米琼拍打着隔板。“开慢点!这是哪儿?……”
“欧,上帝!不!”约翰喃喃说道:“看!”
司机不知什么时候戴上了滑雪用的头套。
“你想干什么?”塔米琼大叫。
“想要钱吗?我们给你钱。”
前座上的那人仍然一语不发。
塔米琼拉开手提包,取出她的黑色笔记本计算机。她向后侧了侧身子,用笔记本计算机的一角狠命地砸向车窗。巨大的声响似乎把前座上的司机吓了一跳,但窗玻璃却好端端地没事。出租车猛地一偏,差点撞上路边建筑物的砖墙。
“给你钱!要多少?我可以给你很多钱!”约翰气急败坏地叫着,眼泪顺着他肥胖的面颊流了下来。
塔米琼再次用计算机砸向车窗。计算机的屏幕在巨大的撞击力作用下飞脱了出去,然而车窗依然完好无损。
她又试了一次,这次计算机的机身裂开了,从她的手中脱落。
“欧,妈的!……”
他们两人突然被猛烈地甩向前方。出租车在一条阴暗的死巷里戛然停下。
司机钻出车外,手里握着一把手枪。
“求求你,不要!”她哀求说。
司机走到出租车后半边,弯下身子,透过脏乎乎的玻璃向后座上张望。他在那里站了很长一段时间。塔米琼和约翰拼命后退,一直抵到另一侧的车门,两具汗湿的身体紧紧地搂在一起。
司机把手弯成杯子的形状,遮挡住路灯射来的光亮,更加仔细地打量着他们两人。
猛然间,一声巨响回荡在空中。塔米琼不由得瑟缩了一下身子,而约翰也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
在司机的身后,远方的空中霎时布满了一道道明亮的红色、蓝色的火焰条纹。随后又是几声轰响和尖啸。那司机转身抬头,正好看见一张巨大的、橘红色的蛛网笼罩在城市的上空。
是焰火,塔米琼想起在报纸上读到的消息。这是东道主和联合国秘书长送给出席会议的代表们的礼物,欢迎他们来到这个地球上最伟大的城市。
司机又朝出租车转过身来。“啪嗒”一声,他拉开门锁,慢慢地打开了车门。第2节:报案人没有留下姓名
像通常一样,报案人没有留下姓名。
所以,就没有办法倒过去搞明白报案人说的究竟是哪一块空地了。总部的无线电说:“他说是在三十七街靠近十一街的地方。就这些。”
通报中心的人从来也搞不清楚凶案现场确切的地点方位。
虽然才是早上九点钟,已经热得让人汗流不止了。艾米莉亚?莎克丝拨开一丛高高的茅草。她正在进行“光身搜查”——这是犯罪现场调查人员的行话,就是以S形路线前进搜索可疑物。什么也没有。她低头朝别在深蓝色制服上衣上的对讲机说话。
“巡警5885呼叫总部。没有任何发现。你们有进一步的消息吗?”
在一片起伏不定的噪音中传来调度员的回答:“5885,目前没有更多关于案发现场的消息。但有一件事……报案人说他希望受害人已死。完毕。”
“请再说一遍,总部。”
“报案人说他希望被害人已经死了。他说最好是这样。完毕。”
“完毕。”
希望被害人已死?
莎克丝奋力越过一道破旧的铁丝网,开始搜寻另一块空地。还是没有发现。
她想离开了。只须呼叫10-90,报告说没有任何发现,就可以回到丢斯区,那是她日常巡逻的区域。她的膝盖很痛,而且热得好像被人丢进这糟糕的八月天里生焖活烤一样。她只想溜到港务局和那里的小毛孩瞎混,再来上一大罐亚利桑那冰茶。然后,在十一点三十分的时候——距离现在只有两个小时了——她就可以清理好在中城南区的抽屉,前往下城区接受培训了。
但是她终于没有这样做。她不能丢下这通报案电话不理。她继续往前走,沿着炽热的人行道,穿过两栋已经废弃的公寓之间的夹道,走进另一片长满植物的空地。
她把细长的食指深入平顶警帽里,透过高高地盘在头上的层层又长又红的头发,难以抑制地抓挠着。为了抓挠到更多头皮,她索性把警帽褪向一边,一阵狂搔。汗水顺着她的前额流下来,痒兮兮的,于是她又猛挠了几下眉毛。
她在想:在街上的巡逻生涯只剩下最后两个小时了,我能撑得住。
莎克丝继续前进。在走进一丛灌木时,今天早上以来她第一次感觉到心神不安。
有人在看着我。
热风吹过干灌木丛,发出沙沙的声响。一辆辆汽车卡车开足马力,喧闹地从林肯隧道进进出出。她想起巡警们经常会想到的一件事:这个城市是如此地嘈杂,就算有人从背后向我走来,走到举起刀子就能刺中我的距离,我也不会察觉。
或者拿我的后背当靶子……
她飞快地转过身。
什么也没有,除了树叶、生锈的机器和垃圾。
在攀爬一堆石头的时候,膝盖的疼痛让她不由得缩了一下身子。三十一岁的艾米莉亚?莎克斯深受关节炎症的折磨——她母亲常说,你才三十一岁耶!这是遗传自她的祖父,就像她继承了母亲的好身材、父亲的好模样和职业一样(至于那一头红发就没有人说得清了)。她缓慢地穿过一丛枯死的灌木,膝盖又传来一阵剧痛。多亏她及时收住脚步,才没有跌下一道三十英尺深的陡坡。
在她的下方是一道幽暗的峡谷,深深地切过西区的底部。美国铁路客运公司的铁轨纵贯于峡谷中,列车经此开往北方。
她眯起眼睛,望向峡谷底部离铁轨不远的地方。
那是什么?
是插在一圈被翻动过的泥土上的小树枝吗?它看起来好像……
欧,我的天啊……
眼前的景象让她打了个寒战。恶心的感觉顿时升起,像一道烈焰灼痛她的皮肤。有一刹那她真想转身逃开,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但她极力压制住心里的这个念头。
他希望被害人已经死了。最好是这样。
她跑向由人行道通往峡谷的一道铁梯。在即将伸手抓住铁梯栏杆的时候,她及时停了下来。糟糕!凶手十有八九已经逃逸,而且很可能就是从这座铁梯离开。如果她碰到栏杆,也许就会破坏他逃跑时留下的印记。好,那我们就费点事。她深深地吸一口气,忍住膝关节的痛楚,将她为新工作第一天特意擦得锃亮的警靴插进石头的缝隙里,开始沿着岩壁往下爬。距离地面还有四英尺高时,她跳了下去,径直跑向那个埋有东西的地方。
“天啊……”
从地底下伸出的不是一根树枝;那是一只人手。这个人的身体被垂直埋在土里,只剩下小臂、手腕和手掌留在外面。她盯着那只手的无名指:所有的肌肉已被削去,殷红见骨的指头上,套着一颗硕大的女式钻戒。
莎克斯跪在地上,开始向下挖。
泥土在她像狗一样刨动的双手下四处翻飞。她发现那些未被削割的手指张得很开,伸向指头平常弯曲不到的方向。这表明当最后一铲泥土埋上他的脸时,受害人还活着。
也许现在也还活着。
莎克斯拼命挖着松软的泥土,她的手被一块玻璃瓶碎片划破了,暗红的鲜血和暗红的泥土混合在一起。这个人的头发露出来了,接着是因缺氧而呈青紫发灰的前额。她继续往下挖,直到看到那人呆滞的眼睛和嘴巴才住手。那个人的嘴巴扭曲成可怕的弧度,表明受害人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钟,仍在奋力想把嘴巴努过不断升高的黑土。
这不是一个女性。尽管手指上套着那样一颗钻戒。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块头男人,和包围着他的泥土一样没有半点生气。
她退后几步,目光却始终不曾离开那个人的样子,差点被身后的铁轨绊倒。有一阵子,她的脑子里空空的,什么也不能想,只知道一个人被埋成这样必死无疑。
然后,她提醒自己:坚强点,宝贝。在你面前的是一起凶杀案的现场,而你是第一个到场的警察。
你知道该怎么做。
ADAPT,适应。
A是逮捕(Arrest)现行犯。
D是留置(Detain)重要目击者和嫌疑人。
A是评估(Assess)凶案现场。
P是……
P是什么来着?
她低头朝向对讲机:“巡警5885呼叫总部。进一步报告。在三十八街与十一街之间的铁路旁发现刑案,是凶杀案,完毕。需要刑事警察、鉴证人员、救护车和急救医护人员。完毕。”
“收到,5885。抓到嫌犯了吗?完毕。”
“没有发现嫌犯。”
“5885,完毕。”
莎克斯望着那根手指,那根被削去皮肉露出骨头的手指。她望着那颗扎眼的钻戒,那双眼睛,以及那张扭曲的嘴……欧,那张恐怖的嘴。一阵颤栗传遍她的全身。艾米丽亚?莎克斯曾在夏令营时在水蛇出没的河道中游泳,也绝对敢毫不犹豫地从一百英尺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但是只要一让她想到幽闭……想到被捆做一团,动弹不得,立刻会像触电般陷入惊慌的感觉。正因为如此,莎克斯走路时才会那么快,开车时才会那么疯狂。
只要你移动,他们就抓不到你……
她听到一种声音,急忙抬起头。
远远地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音,越来越响。
几片碎纸被风扬起,沿着铁轨飞过。尘沙在她的周围盘旋飞舞,像一群愤怒的鬼魂。
接着是一声低沉的呜叫……
身高五英尺九的巡警艾米丽亚?莎克斯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辆重达三十一吨的美铁公司的火车头。那辆红、白、蓝相间的钢铁巨兽,正以每小时十英里的速度向她迫近。
“停下!马上停下!”她大喊。
火车司机不理她。
第3节:这是个大案子
莎克丝跑上铁道,站在铁轨中间,岔开双腿挥动着胳膊,示意司机停止前进。随着一声长而刺耳的刹车声,火车头停了下来。司机把头探出窗外。
“你不能从这里开过去。”她对他说。
他问她是什么意思。她心想,他看上去年纪轻轻,居然开着这么大一部机车。
“这里是犯罪现场,请你关掉发动机。”
“小姐,我没有看到任何犯罪。”
但是莎克斯没工夫听他嗦。她正抬头望向铁路高架桥西边铁丝网围篱上的一道缝隙。那上面不远就是十一大街。
想把受害人带到这里而不被人发现有一种办法——把车停在十一大街,然后拖着受害人穿过那条狭窄的小径到悬崖边。如果把车停在横向的三十七街,他可能会被不下二十家公寓窗户里的人看见。
“这火车,先生,就把它停在这里别动。”
“我不能把火车停在这里。”
“请关掉发动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关闭火车发动机,它必须一直运转。”
“你打电话通知调度或其它什么人,让他们把往南开的列车也都停下来。”
“我们不能这么做。”
“马上去做,先生。我已经记下你这辆车子的号码了。”
“车子?”
“你最好立刻去做!”莎克斯咆哮道。
“你想干什么,小姐,给我开罚单吗?”
但是艾米丽亚? 莎克丝已经再一次爬回到陡坡上面。她那可怜的关节嘎吱作响,嘴唇上沾满了石灰、泥土,以及她自己的汗水。她钻过她在铁轨上发现的那道缝隙,然后转过身去,研究起十一大街和街对面的贾韦茨会议中心。会议中心今天到处都是人——有参会者,也有新闻记者。一条巨大的横幅上写着“欢迎联合国代表”。但在今晨早些时候,街道上还没有什么人,凶手可以轻而易举地在这条街上找到停车位,然后人不知鬼不觉地将受害人移到铁轨旁。莎克丝大步走向十一街,观察这条六车道的大马路,现在路上正塞满了车辆。
放手做吧。
她冲进车海中,冷静地截下北向车道上的车流。有几个司机试图硬闯,逼得她一连开出两张罚单,最后还是拖来几个垃圾桶挡在路中央作为路障,才确保这些好市民遵守规则。
莎克丝终于想起第一位到达现场的警员“适应”规则第四条的内容:
P是保护(Protect)凶案现场。
愤怒的喇叭声开始充斥在清晨迷蒙的空中,很快又搀杂进驾驶员们气恼的咆哮。过了一会儿,她听见尖锐的警笛声也加入到这片不和谐的噪音中,第一辆警车已经赶到了。
四十分钟后,现场已经挤满了穿制服的警察和刑案侦探,人数比平常发生在“地狱厨房”(指纽约曼哈顿西区,著名的犯罪多发地带。——译者)的凶案还要多出不少。鉴于被害人的死状确实触目惊心,派这么多人来似乎也并不为过。不过,莎克丝从其它警员那里听说,这是个大案子,是媒体关注的案件——死者是昨晚抵达肯尼迪机场的一对旅客中的一个,他们打了一辆出租车进城,但一直没有到家。
“CNN正在现场报导呢。”那个穿制服的警员低声告诉她。
因此,当艾米莉亚?莎克丝看到英俊的文斯?皮瑞蒂,刑事调查及资源调度组的负责人,一直爬到路堤顶上俯瞰犯罪现场,并不时停下来拍打他那身价值上千美元的西服上的灰尘时,也就不感到特别惊讶了。
然而,让她惊讶的是。皮瑞蒂居然注意到她,并招手让她过去。在他修刮得干干净净的脸上微微带着笑容。她想,她大概会因为今天临危不乱的非凡表现得到赞许。干得好,挽救了铁梯上的指纹!说不定还会给她一点奖励。在最后一天值勤的最后一个小时。她将带着光辉的荣耀离开。
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女警员,你不是新手,对吧?我想我不会看错。”
“对不起,长官?”
“你不是一个新手,我肯定。”
严格说来,她不能算是。虽然她进入警界仅有短短三年,不像她这个年纪的其它警察,大多都有九到十年的资历。在进入警校之前,莎克丝曾在社会上晃荡过几年。“我不明白你想问什么。”
他似乎有些恼火,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你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
“是的,长官。”
“你为什么封锁十一大街,你在想什么?”
她望向那条宽阔的街道,现在依然被她用垃圾桶设置的路障阻塞着。她早已对汽车的喇叭声习以为常,但现在才发觉这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被塞住的汽车排起的长龙已经绵延了好几公里。
“长官,第一位抵达现场的警察的职责是逮捕嫌疑犯,留置目击证人,保护……”
“我知道‘适应’规则,警官。你封锁那条街道是为了保护犯罪现场?”
“是的,长官。我想罪犯不会把车停在那条横向的街道,因为那样很容易会被那边公寓里的人看见。你瞧这边,看见了吗?十一大街似乎是比较好的选择。”
“呃,我要说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铁轨那一侧完全没有发现脚印,反倒有两组脚印指向通往三十七街的那架铁梯。”
“我把三十七街也封锁了。”
“这就是我的重点。它们都需要被封闭吗?还有那辆火车,”他问:“你为什么让它停下来?”
“是这样,长官,我想火车穿过现场可能会破坏证物,或其它什么。”
“什么其它什么,警官?”
“我不太能解释得清楚,长官。我的意思是……”
“那么纽瓦克机场呢?”
“是,长官。”她回头寻找救援。附近有一些警察,但他们都在忙,没人注意这边的训话。“纽瓦克机场怎么了?”
“你为什么不把它一起关了?”
奥,太好了,原来我是来挨骂的。她绷紧酷似朱莉娅?罗伯茨的嘴唇,尽量克制地说:“长官,照我的判断,看起来很像……”
“纽约高速公路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还有泽西公路和长岛高速公路。你还可以关闭七十号州际公路,一路封锁到圣路易斯,罪犯也有可能从那些路上逃走。”
她微微低下一点儿头,和皮瑞蒂对视着。他们俩人差不多一般高,不过他的鞋跟可能厚一点。
“我接到一堆头头脑脑打来的电话,”他继续说。“港务局长,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会务主任……”他向贾韦茨会议中心那个方向扬了扬头,“我们扰乱了会议进程、一位参议员的演讲,以及整个西区的交通。照我看,即使是爱娃飓风也没像这么彻底地阻断了美国铁路公司的东北走廊。”
“我只是想……”
皮瑞蒂笑了。莎克斯是一个如此漂亮的女人——在加入警校之前的那段“晃荡”时光,她曾是麦迪逊大道上的夏黛尔时装公司的签约模特儿——因此这个警官决定原谅她。
“莎克丝巡警,”他望着她胸前被防弹背心压得扁扁的姓名牌。“给你上一堂现场教学课。犯罪现场的工作要照顾到平衡。如果我们在每一起凶杀案发生后就封锁整个城市,把三百万人口全都留置讯问,那当然再好不过。但我们不能那样做。我说的这些是很有建设性的,对你会有很好的启发。”
“说实话,长官,”她不客气地说:“我正在调离巡警队,今天中午就正式生效了。”
他点点头,愉快地微笑着:“那么,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但是在报告里还是要说明,阻止列车和封闭街道都是你个人的决定。”
“是的,长官,”她大大咧咧地说:“没错。”
他用汗湿的笔潦草地把他们的谈话匆匆记录在一个黑皮小本子上。
哦,随你便吧。
“现在,去把那些垃圾桶移开。留在那里指挥交通,直到整条大街恢复通畅为止。听到了吗?”
她没有说好或不好,也没有任何回答就转身离开,径自走到十一大街,开始慢慢地移动那几个垃圾桶。每个经过她身边的司机都对她怒目而视,有的嘴里还不干不净地嘟囔着一些话。莎克丝瞥了一眼手表。
还有一个小时。
我能撑得过去。
第4节:是他吗
那只游隼轻轻挥动几下翅膀,降落在窗台边沿。窗外,正午的阳光明亮刺眼,天气似乎闷热得厉害。
“终于来了。”男人喃喃自语,把头转向嗡嗡的门铃声传来的方向,望着通往楼下的房门。
“是他吗?”他朝楼梯喊道,“是吗?”
林肯?莱姆没有听见任何回答,便又把头转向窗户。游隼的头转动了一下,动作很快,就像一次痉挛,瞬即回复到原先保持的优雅姿态。莱姆注意到它的爪子上沾有血迹,一片黄颜色的肉块耷拉在它那黑色的坚果壳般尖小的鸟喙边。它伸着短短的脖子,慢慢地向鸟巢移动,动作使人联想到的不是鸟,而是蛇。那只游隼把肉块丢进窝里一只蓝绒毛小鸟仰张着的小嘴中。我现在看到的是纽约市惟一没有天敌的生物,莱姆心想。也许,只有上帝除外。
他听见脚步声,有人正顺着楼梯慢慢走上来。
“是他吗?”他问汤玛士。
年轻人回答:“不是。”
“那是谁?门铃响了,不是吗?”
汤玛士的眼睛看着窗户。“那只鸟回来了。瞧,你窗台上有血迹。你看得到它们吗?”
雌游隼缓缓地进入莱姆的视线。一身蓝灰色的羽毛,像条鱼一样斑斓夺目。它正仰着头,朝天空来回巡视。
“它们总是在一起。它们会终生相伴吗?”汤玛士大声问。“就像鹅那样?”
莱姆的眼神回到汤玛士身上。后者正躬起他那结实、年轻的腰身向前,透过被雨水溅脏的窗户注视着鸟巢。
“是谁来了?”莱姆又问了一遍。年轻人故意拖延的态度让他有些恼火。
“访客。”
“访客?哈!”莱姆哼了一声。他试图回想起上一次有客人来访是什么时候。那至少是在三个月以前了。上次来访的客人是谁呢?也许是那些记者,或者是某个远房亲戚。对了,是彼特?泰勒,莱姆的一位脊椎神经科治疗专家。布莱妮也来过这儿几次,不过她当然不能算是访客。
“这里好冷。”汤玛士抱怨说,同时伸手去打开窗户。年轻的典型表现。莱姆想。
“不要打开窗子,”他命令说:“还有,告诉我到底是谁来了?”
“真冷。”
“你会吓到鸟的。你可以把冷气关掉。我来关好了。”
“先打开再说。”汤玛士说着用力抬起窗户粗大的木框。“那两只鸟打从搬来后早就习惯你了。”听到响动,窗外的两只游隼转过头来,瞪大眼睛望向噪音的来源。但它们也仅是瞪大眼睛而已,仍然停留在窗台边沿,像君主一样俯瞰着它们领地上疲塌塌的银杏树和街道两边来来往往的泊车者。
莱姆又问了一遍:“谁来了?”
“莱昂?塞利托。”
“莱昂?”
他来干什么?
汤玛士来回打量着房间。“这地方真够乱的。”
莱姆不喜欢打扫房间时的混乱。他不喜欢那种乱乱轰轰的样子,也受不了吸尘器刺耳的噪音——他发现自己对那个玩意儿特别恼火。他很满意这里,满意它现在的样子。这间被他称做“办公室”的房间,位于这座地处上西区的哥特式住宅的二层,向外可以俯眺中央公园。房间很大,二十乘二十英尺见方,但几乎每一寸空间都堆满了东西。有时他会闭上眼睛玩一种游戏,试图分辨出房间里不同物品的气味:数千本书籍杂志,堆得如比塞塔般的复印纸,发热的电视机晶体管,蒙满灰尘的电灯泡,软木制成的布告板,以及乙烯基、过氧化氢和乳胶等不同的室内装潢材料。
他能分辨出三种不同品牌的苏格兰威士忌。
以及游隼鸟粪的味道。
“我不想见他。告诉他我很忙。”
“还有一位年轻警官,厄尼?班克斯。咦,和一个职业棒球手的名字相同,对吧?你真应该让我清理一下房间。每次都得等到有人造访,才会发现这里有多脏乱。”
“造访?老天,这个词听起来真古老,起码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用语。听听我说的怎么样——叫他们滚得远远的。——这么说会有失古礼吗?”
脏乱……
汤玛士说的是房间,但莱姆认为他的意思也包括身为雇主的自己。
莱姆的头发又黑又密,像二十岁的人——尽管他已经两倍于那个年龄了。然而,它们却乱蓬蓬地纠结在一起,亟需梳洗修剪。他脸上黢黑的胡须已经三天没刮,看上去脏兮兮的。他常常会因为耳朵刺痒而从睡梦中醒来,这表示那里的毛发也该修理了。莱姆的指甲很长,手指甲和脚趾甲都一样;他身上那件难看得吓人的睡衣,已经连续穿了一个星期没有换过。他的眼睛细长,眼珠深棕色,嵌在他的脸上显得相当漂亮——不知是情有独钟还是出自其它什么原因,反正布莱妮不止一次这么告诉他。
“他们想和你谈谈。”汤玛士继续说,“他们说这非常重要。”
“哼,听他们瞎掰。”
“你已经将近一年没见过莱昂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现在见他?你把鸟吓着了吗?你要是吓到了鸟,小心我跟你急。”
“这很重要,林肯。”
“非常重要,我记得你刚才是这么说的。医生在哪?他早该打电话来了。我刚才打了个盹,而你又出去了。”
“你从清晨六点一直醒到现在。”
“没有。”他停顿了一下。“不错,我醒得很早。但后来我又睡着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过留言吗?”
汤玛士说:“查过了,没有他的留话。”
“他说他会在10点左右来。”
“现在刚过11点。也许他临时被叫去出急诊,耽搁了一会儿。你想说什么?”
“你刚才打过电话吗?”莱姆粗声粗气地问。“也许他想打电话进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我刚才和……”
“我说什么来着?”莱姆问:“看你生气了。我不是说你不能用电话。你当然可以。永远都可以。我只是说他可能会打电话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不,你的意思是今天早上他妈的什么事都不顺眼。”
“这是你说的。你知道,有一种东西叫‘通话等待’,你可以同时接两个电话。我们早该申请一个。我的老朋友莱昂想干什么?他的职业棒球手朋友又想干什么?”
“去问他们。”
“我现在问的是你。”
“他们想见你。我只知道这些。”
“因为他们有事,非、常、重、要。”
“林肯。”汤玛士叹了口气。这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伸手拨弄着头上的金发。他穿着褐色长裤和白衬衫,系着一条蓝色的花纹领带,领结打得完美无瑕。当一年前他雇用汤玛士时,莱姆曾对他说,只要他乐意,他可以穿牛仔裤和T恤上班。但从那天到现在,他一直穿着得一丝不苟。莱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让他把这个年轻人留用至今,但他确实这么做了。在汤玛士之前的看护没有人坚持过六个星期,这些辞职的人确切地说等于是被开除的。
“好吧,你怎么跟他们说的?”
“我告诉他们给我几分钟时间,让我先来看看你是否穿好衣服,然后他们就可以上来。就这样。”
“你没有问我就自作主张。真是太感谢你了。”
汤玛士向后退了几步,朝着狭小的楼梯向楼下喊:“上来吧,先生们。”
“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是不是?”莱姆说,“你有事瞒着我。”
汤玛士没有回答。莱姆望着那两个人走上楼来。当他们一进入房间莱姆就先开口了。他对汤玛士说:“拉上窗帘,你已经打扰那两只鸟太多了。”
这句话的实际意思是,他已经享受够上午灿烂的阳光了。
第5节:如果我能对他说话……
说不出话。
嘴上贴着的胶带又臭又粘,让她一个字也发不出来。比起手腕上冰冷的金属手铐,比起抓在她双肩上的短而粗壮的手指,这种滋味更让她感觉到绝望无助。
那个出租车司机仍然戴着滑雪头套,带着她钻下一条阴暗、潮湿的长廊,穿过一排排管道和水管,来到一座办公大楼的地下室。但她不知道确切的地点在哪里。
如果我能对他说话……
T.J.柯法丝是一个玩得起的人。摩根?斯坦利公司三楼的母大虫。一个谈判高手。
钱?你要钱吗?我给你钱,很多很多钱,小子。多得数不过来。她把这番话想了十多遍,同时拼命想抓住他的眼神,好像她能把这番话输送到他脑子里一样。
求……求……你,她无声地乞求。她又开始想到她的401(K)退休储蓄基金(美国一项重要的保障退休人员收益的延税储蓄计划,约有四千两百万人参加,资产储备总值超过两万亿元。——译者),她可以把她的退休金全给他。欧,求求你……
她想起上一天晚上的情景:那个人看完焰火后转过身来,把他们拉下车,给他们拷上手铐。他把他们塞近后备厢里,然后重新开车上路。起先是粗糙的石头路和破烂的沥青马路,然后经过一段平坦的路面,车子又开上另一条坑洼不平的道路。她听见车轮急速转动时发出的呼呼声,知道车子正经过一座桥梁。然后车子又转了几个弯,又经过几段糟糕的路面,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司机下了车,似乎去打开一道栅栏或某扇大门。他把车开进了车库,她想。城市的喧嚣突然被切断了,而车子噗噗排出的废气一下子多了起来。这是因为四面被墙壁封闭的缘故。
接下来,出租车后备厢的盖子被打开了。那个人把她拉下车,从她的手指上撸下那只钻石戒指放进口袋,然后带她沿着画满幽灵般面孔的墙壁往前走。墙上有几双已褪了颜色的眼睛失神地盯着她,一个屠夫,一个魔鬼,三个悲伤的孩子——全都被漆在那斑驳破败的泥灰墙上。他拖着她下到一个充满霉味的地下室,把她丢在地上。他橐橐地走上楼去,将她留在黑暗里,被腐肉、垃圾等散发的恶心气味包围着。她在那里躺了几个小时,睡着了一小会儿,大部分时间都在哭泣。她被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响惊醒,那声音就来自附近,像是一次猛烈的爆炸。此后她就更难睡着了。
就在半小时前,他又回到她身边,让她重新躺进后备厢。他又开车走了二十分钟,来到这个鬼知道是哪里的地方。
他们现在是在一间幽暗的地下室里。地下室中央有根粗大的黑色水管,他把她铐在水管上,抓住她的双脚笔直地往前拉,把她调成坐姿。他蹲下身,用细绳子把她的双腿捆绑在一起。因为他戴着皮手套,这花了好几分钟时间。捆好后,他站起身,盯着她打量了好一阵子,又俯身向前,把她的上衣扯开。他绕到她背后,她倒吸了一口凉气,感觉到他的手放上她的肩膀,正在摸索、揉搓她的肩胛骨。
她不停地哭喊着,被胶带封住的嘴巴不断发出哀求声。
她想得出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
那双手沿着她的手往下移动,然后从手臂下环绕到她身体的正面。但是他没有碰她的乳房。那双手像蜘蛛一样爬过她的皮肤,像是在寻找她的肋骨。他戳戳她肋骨,又轻轻地抚摸起来。T.J.浑身颤抖,挣扎着想躲避开。但他紧紧地抓住她,抚摸得更快了,手掌上也加大了力度,以感觉那肋骨的弹性。
终于,他站了起来。她听见后退的脚步声。有好长一段时间,地下室里一片沉寂,只有中央空调和电梯运转的吱嘎声。突然,从她的身体后方传来一个声音,吓得她发出一声唔唔的惊叫。那个声音不断重复着,刷拉—刷拉。听起来很熟悉,但她无法判断那是什么。她试图回头看看他在干什么,但她做不到。那是什么东西?她听着这有节奏的声音,一次一次又一次。这让她回想起她母亲居住的地方。
刷拉—刷拉。
那是某个星期六的早上,在田纳西州贝德福乡下的小木屋,她母亲把一周里惟一不必工作的一天全都投入到打扫家庭卫生中。T.J.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跌跌撞撞地下楼去帮忙。刷拉——这段回忆让她又哭泣起来。她听着这声音,想不通究竟为什么,这个人要如此小心翼翼、一丝不苟地用扫帚清扫地下室的地面。
他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惊惶和不安。
某种你不常在纽约市凶案组警探身上发现的东西。
莱昂?塞利托和年轻的班克斯(他的名字是杰瑞,不是厄尼)坐在莱姆用他那乱蓬蓬的脑袋指点的地方:一对满是灰尘、坐上去很不舒服的藤椅。
自从塞利托上次来访到现在,莱姆的变化很大,使他难以掩饰自己惊讶的表情。班克斯虽然没有可以参照比较的标准,但也同样感到诧异。这又脏又乱的房间,这游移不定、充满戒心地望着他们的目光,还有那股味道——一股内脏的气味围绕在怪物般的林肯?莱姆周围。
他现在非常后悔让他们上楼来。
“你为什么不先打个电话过来,莱昂?”
“因为你一定会叫我们别来。”
这是实话。
汤玛士正要往楼梯走,莱姆抢先一步拦住他:“不,汤玛士,我们用不着你麻烦。”他记得这个年轻人每次都要问客人吃点或喝点什么。
这个该死的好事的家伙。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身材魁梧、衣服皱巴巴的塞利托——一个有着二十年警界资历的老手——低头望着床边的一个盒子,想要开口说话。不过不管他原本打算说什么,都被落入他视野的那堆一次性成人纸尿布打断了。
杰瑞?班克斯说:“我读过你的书,先生。”这位年轻的警察有一双笨手,刮胡子的时候在脸上划出好几道伤口。不过,他额前那一绺翘起的头发还真好看。天哪,他看上去就像十二岁的孩子。莱姆心想,世界在一天天变老,世上的人却似乎越来越年轻了。
“哪一本?”
“恩,当然是你写的关于犯罪现场的书。不过我指的是那本有图画的,好几年前出版的那本。”
“那本书里也有字。实际上,它绝大部分都是字。你读完了吗?”
“奥,那当然。”班克斯很快说。
在这个房间的一面墙边,堆着好大一堆没卖出去的莱姆的书:《犯罪现场》。
“我不知道你和莱昂是朋友。”班克斯又说。
“哦,莱昂没翻出他的毕业纪念册给你看过?没指给你看那些照片?没捋起袖子给你看他的伤疤,说这些是和莱姆在一起时留下的?”
塞利托没有笑。好吧,既然你喜欢,我可以叫你更笑不出来。莱姆心想。那个老家伙正在他的手提包里翻找着什么。他究竟带了什么东西到这里?
“你们在一起搭档了多久?”班克斯找了个话题问。
“这种说法不太对。”莱姆说着,抬头望t望时钟。
“我们不是搭档。”塞利托说。“我在凶杀组,他是资源调度组的头头。”
“哇!”班克斯说,对莱姆的敬佩更深了一层。刑事调查及资源调度组的负责人,向来是警局里最受尊重的人之一。
“是啊!”莱姆说。他看着窗外,仿佛他的医生随时会骑着游隼进来似的。“两个火枪手。”
“七年,断断续续,我们在一起工作。”塞利托用一种容忍的语气说。这股腔调惹恼了莱姆。
“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啊。”莱姆讥讽地说。
第6节:一种新疗法
汤玛士皱起了眉头,但塞利托没听出他的意思,或许更可能是装作没听出来。他说:“我们有点问题,林肯。我们需要你帮点忙。”
啪嗒。一迭文件放在了他床边的桌子上。
“帮点忙?”从他那狭窄的鼻子里爆出一声冷笑。布莱妮以前总是怀疑他的鼻子经过外科整形,但他没有。她也认为他的嘴唇太完美了。(“加上一道疤吧。”她曾开玩笑说。而在一次争吵中,她差点就这么做了。)他奇怪,为什么今天他脑海中会一再浮现他前妻那动人的形象。今早他一醒来就想到她,忍不住想要给她写封信,这封信此刻就在他的计算机屏幕上。他用一根手指下达指令,把这份文件保存进硬盘。此时房间里一片沉默。
“林肯?”塞利托说。
“是……你要我帮点忙。我听见了。”
班克斯在椅子上不舒服地挪了挪屁股,脸上仍然保持着不自然的微笑。
“我还有个约会,呃……那个人随时会到。”莱姆说。
“约会?”
“和医生。”
“真的吗?”班克斯问,也许只是不想再次出现冷场。
塞利托不知道该怎样把这次谈话继续下去,便问道:“你近来还好吧?”
打从他们进来到现在,班克斯和塞利托还没有问过莱姆的健康状况,这是每一个看到林肯?莱姆的人都竭力回避的问题。因为这答案可能极为复杂,而且几乎可以肯定不会很愉快。
但他只是简单地说:“我很好,谢谢。你呢,贝蒂还好吧?”
“我们离婚了。”塞利托回答得很快。
“房子归她,孩子一半归我。”这个粗壮的警察强挤出一脸笑容,好像他已经习惯于这么回答。莱姆猜想在这桩破裂的婚姻背后一定有一个痛苦的故事,但他现在不想听。不过,他对这桩婚姻触礁并不感到惊讶。塞利托是个工作狂。多年来他一直是警界百杰之一——他能获得此项殊荣可不仅靠的是年头资历,更有许多过硬的成绩。他每星期工作近八十个小时。莱姆在刚和他共事的头几个月,甚至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
“你现在住哪儿?”莱姆问,心中希望这种彬彬有礼的客套话能让他们厌倦,然后请他们上路。
“布鲁克林,在高地上。我有时候步行上班。你不是知道我一直在减肥吗?原来减肥的秘诀不在于节食,而在于锻炼。”
莱姆根本看不出莱昂?塞利托和三年半前相比有何不同,看不出他是胖了还是瘦了。在他眼里,塞利托十五年来一直是一个样子。
“那么,”年轻的班克斯说:“你是说,一会儿有医生要来,为了……”
“一种新疗法?”莱姆替他说完声音渐小的问题。“没错。”
“祝你好运。”
“非常感谢。”
现在是上午11点36分。过10点已经很久了。对医生来说,迟到是最不可原谅的错误。
他看到班克斯的眼睛两次瞟向他的腿。在第二次的时候,他把这个脸上长着青春痘的小子逮了个正着。不出他所料,这个年轻警察的脸马上变红了。
“总之,”莱姆说,“我恐怕真的没有时间帮你们忙。”
“但他还没到,不是吗?那个医生?”莱昂?塞利托用他那种专门用来戳穿嫌疑犯编造的谎言时的冷酷坚硬的口气问。
汤玛士端着一壶咖啡出现在门口。
莱姆用口型无声地骂了他一句粗话。
“林肯忘了问二位先生想喝点什么了。”
“汤玛士总把我当成小孩子。”
“如果有必要的话。”这位看护顶嘴说。
“好吧。”莱姆被激怒了。“请喝点咖啡。我也要来点有益健康的东西。”
“太早了。”汤玛士说。“酒吧还没开门呢。”丝毫不理会莱姆冲着他的脸糗得有多难看。
班克斯的目光又一次瞄向莱姆的身体。或许他原本以为莱姆会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实际上在那次意外发生后不久,莱姆身体萎缩的现象就停止了。他的头一位理疗医生用尽了各种办法医治他。还有汤玛士,虽然他有时候像茅厕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有时又像个老奶奶唠叨没完,但作为康复护理员,他真棒得没的挑。他每天帮莱姆做被动关节运动,用角度测定法认真测量,记录下莱姆身上每一个关节能够承受的活动范围,并仔细检查在持续的推拉活动中手脚的痉挛状态。被动关节运动不是什么神奇疗法,但它确实有效,既阻止了肌肉萎缩,又保证了血脉畅通。对一个三年半以来肌肉活动只能局限在肩膀、头部和左手无名指上的人来说,林肯?莱姆的状况不能算太糟。
年轻的警探把视线从莱姆的手指上移开。莱姆左手的无名指放在一个复杂的黑色电子控制装置上,这个装置先连接到另一个控制器,再从那里派生出许多管道和缆线,与计算机和墙上的屏幕相连。
瘫痪者的日子很不好过。这是多年前一位医生告诉莱姆的话。但至少,有钱的瘫痪者要幸运一些。
塞利托开口了:“今天早上西区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上个月我们接到报告说有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失踪,”班克斯接着说:“所以一开始我们以为又是一起类似的案件,但结果不是。”他以戏剧化的口吻说:“被害者是昨晚那些人中的一个。”
莱姆一脸茫然地望着这个满脸疙瘩的年轻人:“哪些人?”
“他没有看新闻。”汤玛士说:“如果你们说的是那起绑架案,他可没听说。”
“你不看新闻?”塞利托笑了起来。“你这家伙一天看四种报纸,还把本地新闻录下来带回家看。布莱妮告诉我,有一天晚上你们做爱时,你居然叫她凯蒂?库里克(Katie Couric,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今日新闻”的女主播。——译者)”
“我现在只读文学作品。”莱姆假模假势地说。
汤玛士插上一句:“文学作品永远是新闻中的新闻。”
莱姆没理他。
塞利托说:“一男一女从西海岸谈完生意回来,在肯尼迪机场坐上一辆黄色出租车,然后就再也没回到家。”
“这里有一份大约昨晚11点30分的报案记录。当时那辆出租车正行驶在皇后区的布鲁克林—皇后区的高速公路上,车子后座上有一对白人男女,拼命地敲打玻璃,似乎想打破车窗逃出来。没有人记下车牌或车型。”
“目击者——那个看见这辆出租车的人,可曾看清司机的长相?”
“没有。”
“后座的女人呢?”
“目前没有她的消息。”
11点41分了。莱姆真的对威廉?伯格医生感到愤怒了。“讨厌的案子。”他心不在焉地嘀咕道。
塞利托大声地长长叹了口气。
“接着说,说下去。”莱姆说。
“他戴着她的戒指。”班克斯说。
“谁戴着谁的什么?”
“被害人,他们今天早上发现的。他戴着那个女人的戒指,就是另外一个乘客。”
“你能确定是她的?”
“戒指内环有她的姓名缩写。”
“这么说你们有一个unsub,”莱姆接着说,“他要让你们知道那个女人在他手里,而且还活着。”
“什么是unsub?”汤玛士问。
莱姆仍然不理他,但塞利托代他回答:“就是‘不明嫌疑犯’。”
“可你知道他是怎么把它戴上去的吗?”班克斯追问。他微微睁大眼睛,期待着莱姆的判断。“她的戒指?”
“我猜不到。”
“削掉那人手指上的皮肉。连皮带肉,骨头都露出来了。”
莱姆露出一丝微笑。“喔,他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不是吗?”
“为什么说他聪明?”
“这样可以确保戒指不会被过路人拿走。上面沾着血,对吧?”
“全是血。”
“首先,这样戒指不会轻易被人发现;即使某个过路人发现了戒指,也会考虑到艾滋病和肝炎的风险。大多数人会就此打消顺手牵羊的念头。她叫什么名字,莱昂?”
第7节:这东西真奇妙
那个资深警探向他的同伴点了点头,后者马上翻开他的记事本。
“塔米琼?柯法斯,人们叫她T.J.。二十八岁。在摩根?斯坦利公司工作。”
莱姆注意到班克斯也戴着戒指,大概是学校毕业纪念之类的东西。这个孩子太优雅了,就像一个大学或高中的学生。一点警察味也没有。就算那枚戒指上刻着耶鲁大学的校名,莱姆也不会感到惊讶。但他居然是一个凶杀组的警探?!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这位年轻警察捧起咖啡杯,忍不住抖了几下。莱姆放在“埃弗斯和詹宁斯”牌电子控制板上的左手无名指轻轻移动,摁了几个设定,就把冷气关上了。他本来不想把这些控制功能浪费在壁炉和空调之类的东西上,他宁愿把它们留给电灯、计算机和翻页读书机等更必要的东西。但是当房间太冷的时候,冻得他直流鼻涕。对一个瘫痪者来说,这简直是要命的折磨。
“没有索要赎金的字条?”莱姆问。
“什么也没有。”
“你是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吗?”莱姆问塞利托。
“在吉姆?鲍林手下,算是吧。我们想让你评判凶案现场报告。”
莱姆又笑了。“我?我已经三年没看过犯罪现场报告了。我能告诉你们什么?”
“你能告诉我们线索,林肯。”
“现在谁是资源调度组的头儿?”
“文斯?皮瑞蒂。”
“那个参议员的儿子。”莱姆想起来了。“让他看好了。”
塞利托犹豫了一下。“我们宁愿让你看。”
“我们是谁?”
“局长,还有我。”
“那么,皮瑞蒂组长对此公议有何想法?”莱姆问,笑得像个高中女生。“真的没有自信?”
塞利托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低头打量着地上那堆杂志。《刑事鉴证评论》、哈丁与玻义耳科学仪器公司产品目录、《新苏格兰场刑事调查年鉴》、《美国刑事鉴证人员学会会刊》、《美国社会犯罪研究室通讯》、CRC出版社出版的《刑事鉴证》、《国际刑事鉴证学会会刊》。
“看看那些杂志,”莱姆说,“订阅期都过了很久了,而且都盖满了灰尘。”
“你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他妈的盖满了灰尘,林肯。你为什么不动动你的懒屁股,把这个猪窝打扫一下?”
班克斯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但莱姆的感觉却恰恰相反。他强忍住快要爆发出来的笑声,戒心已经消失,恼怒也转变成愉悦。一时间,他甚至后悔这段时间自己和塞利托变得那么疏远。然而,他很快抑制住这种感情,嘟囔着说:“我无法帮你,抱歉。”
“和平大会星期一就要召开了,我们……”
“什么大会?”
“联合国会议,各国大使、首脑,会有上万名重要人物云集这座城市。你听说过两天前在伦敦发生的事吗?”
“什么事?”莱姆冷冷地说。
“有人想要炸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会的那家饭店。市长吓坏了,担心有人会把这次会议当做下一个目标。他不想发生任何丑闻登上报纸的头条。”
“还有一个小问题,”莱姆严肃地说:“塔米琼小姐可能再也无法完成旅程回家了。”
“杰瑞,再告诉他一些细节,刺激一下他的胃口。”
班克斯已经把注意力从莱姆的脚转移到他的床。莱姆敢说,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家伙最感兴趣的就是他的床了。尤其是那个控制器,看上去很像航天飞机上的某个设备,确实造价也差不多。“在他们被绑架十个小时后,我们发现那位男性乘客——约翰?乌布里奇——被人打了一枪,然后活埋在离三十七街和十一街交汇处不远的国铁轨道旁。我们发现时他已经死了,但他是被活埋的。弹孔是0.32口径的。”他抬起头,又加上一句:“本田型号的子弹。”
他的意思是,不明嫌疑犯使用的武器没有任何怪异特别之处。这个班克斯看起来还满聪明的,莱姆心想,惟一的问题是太年轻了,以后他或许可能、也或许不可能成熟起来。林肯?莱姆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年轻过。
“子弹膛线的情况呢?”莱姆问。
“六槽,左旋。”
“这么说他使的是柯尔特手枪。”莱姆说着,又瞥了一眼犯罪现场示意图。
“你说‘他’,”班克斯说,“其实应该说‘他们’。”
“什么?”
“不明嫌疑犯有两个。在埋尸地点和通往街区的铁梯间有两组脚印。”班克斯指着犯罪现场示意图说。
“梯子上有指纹吗?”
“没有,被擦掉了。擦得很仔细。脚印通往埋尸地点,又返回到梯子那里。总之,拖动被害人的一定是两个人。死者的体重超过两百磅,一个人绝对办不到。”
“说下去。”
“他们带他到事先挖好的坑边,把他丢进去,朝他开一枪后用土埋上,然后回到梯子那里,溜之大吉。”
“把他扔进坑里才开的枪?”莱姆提出质疑。
“是的。现场周围没有任何血迹。铁梯和到埋尸处的路上也没有。”
莱姆发现他自己开始有点兴趣了,但他仍说:“你们想要我做什么?”
塞利托咧开一嘴参差不齐的黄板牙。“我们遇到难题了,林肯。一大堆证物都他妈的没有任何意义。”
“那又怎样?”每件证物都具有意义的凶案现场本来就少而又少。
“喏,这次真的很怪异。读读这份报告吧,拜托了。我把它放在这上面。这东西怎么用?”塞利托看向汤玛士。汤玛士走过来将现场报告夹在翻页机上。
“我没有时间,莱昂。”莱姆再次声明。
“这东西真奇妙。”班克斯说,目不转睛地盯着翻页机看。莱姆没有接腔。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第一页,接着就仔细读了下去。他把无名指微微向左移动一毫米,一根橡胶杆便升了起来,将报告翻到下一页。
他边读边想。的确很怪异。
“凶案现场由谁负责?”
“皮瑞蒂本人。他听说被害人是那辆出租车上的失踪者,就跑过去亲自接手了。”
莱姆继续看下去。有那么一阵子,那些毫无想象力的警察记录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然而,门铃响了,他的心脏开始加速狂跳。他把目光移向汤玛士,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开玩笑的时间已经结束了。汤玛士点点头,立刻转身下楼。
出租车司机、证物、被绑架的银行高级职员……所有思绪顷刻间从林肯?莱姆的头脑里一扫而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是伯格医生。”
终于到了。等了这么久,总算到了。
“呃,对不起,莱昂,我不得不请你们离开了。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他露出微笑。“这的确是件有趣的案子。”
塞利托犹豫了一下,起身说:“可是你会读完这份报告吧,林肯?会把你的想法告诉我们?”
莱姆说:“你说呢?”然后把头靠回到枕头上。像莱姆这种程度的瘫痪者,头部和颈部还可以任意活动,只需要通过头部的三维运动,就可以执行十多项控制指令。但是莱姆不愿意使用头部控制器,他可以体会到的感官愉悦已经所剩无几,他不想放弃把头放在那价值两百美元的枕头上的快感。这两个不速之客已经让他感到很疲倦。还不到中午,他就一心想睡觉。他颈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着。
当塞利托和班克斯走到门口时,莱姆说:“莱昂,等一等。”
那位资深警探回过身来。
第8节:我有我的守护天使
“有件事你应该知道。你们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现场,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个——第一现场,凶犯的藏身处。他会躲在那里,但要找到那个地方会比登天还难。”
“你为什么认为还有另一个现场?”
“因为他不是在坑里开枪射击被害人的,而是在其它地方,在第一现场。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个女人的地方。可能是在地下,或者是这座城市某个特别偏僻的角落,也可能两者兼有……因为,班克斯,”——莱姆抢在那个年轻人提问之前说——“他不会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开枪射击,除非那个地方很安全,又没有什么人。”
“也许他使用了消音器。”
“子弹上没有与橡胶或棉花摩擦的痕迹。”莱姆反驳道。
“但是那个人怎么可能是在别的地方挨枪的呢?”班克斯分辩说:“我的意思是,现场没有任何血迹。”
“我敢说被害人是脸部中弹。”莱姆说。
“是的,没错。”班克斯回答,脸上带着自嘲的傻笑。“你怎么知道?”
“被0.32口径的子弹射中面部会很痛,会完全丧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脑子,一般不会致命。被害人处于这种状态下,那个不明嫌疑犯可以随意把他带到任何地方。我说‘那个不明嫌疑犯’,因为嫌疑犯只有一个人。”
一阵冷场。“但是……现场有两组脚印。”班克斯声音很小地说,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莱姆叹了口气。“脚印只有一种,是同一个人走了两次留下来的,目的是愚弄我们。还有,往北和往南的脚印深度完全一样,所以他并没有抬着两百磅重的人走来走去。被害人是赤脚吗?”
班克斯翻了一下记录本。“只穿着袜子。”
“好,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聪明地走到梯子那里,又折了回来。”
“如果他不是从梯子上下来的,他又是怎么走到埋尸地点的呢?”
“他带着那个人从铁轨上自己走过来,大概是从北边方向。”
“不论哪个方向都没有别的通往街区的阶梯呀。”
“但是有和铁轨并行的隧道。”莱姆继续说。“它们与十一大街边一些旧仓库的地下室相连。禁酒时期有个名叫欧内?马丁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过这条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纽约中央列车,运往奥尔巴尼和布里奇波特。”
“但为什么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为什么要冒着被人看见的危险把那家伙拖到高架桥下?”
莱姆现在有点不耐烦了。“你还不明白他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吗?”
班克斯张嘴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摇了摇头。
“他就是要把尸体放在能看得见的地方,”莱姆说:“他希望有人发现它,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们挥手,吸引我们的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聪明程度足以抵过两个人。在现场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门通往隧道,快去那里采集指纹。这可能没什么用,但你们还是得赶快这样做。你们知道这个案子的分量,尤其是当报纸开始大肆报导时……好了,两位先生,祝你们好运。现在,就对不起了。莱昂?”
“是?”
“别忘了第一犯罪现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谢谢,林肯。别忘了看那份报告。”
莱姆说他当然会读,但他们从他的脸色看得出他在撒谎。完全是谎言。
在莱姆遇到过的医生中,这位医生对病人的态度最好。而如果要论起对这一点的体验,林肯?莱姆无疑最有发言权。他曾经统计过,在过去的三年半里,他看过七十八位拥有学位、正式执业的医生。
“视野不错。”伯格望着窗外说。
“很美,是吧?”
由于病床高度的局限,除了笼罩在中央公园上方乌蒙蒙的天空外,实际上莱姆什么也看不到。自从两年半以前他从康复医院搬到这里来之后,那片天空——还有那两只鸟——就构成了他视野的基本元素。大多数时间,他都是把百叶窗阖上的。
汤玛士正忙着为他的老板做按摩。这种运动有助于莱姆保持肺部的清洁。然后还要为膀胱导尿,这工作每隔五六小时就要做一次。在脊髓受伤后,膀胱的括约肌可能出现两种情况,或者完全打开,或者完全关闭。莱姆还算幸运,他的情况是完全关闭,这意味着一天只需要四次由别人帮忙,用导尿器和润滑液打开那不肯合作的输尿管就可以了。
伯格医生在一旁看着这些程序的进行,莱姆也习以为常,对失去隐私权并不介意。对残疾人士而言,体面是最早失去的东西之一。有时在清洗、排泄和检查过程中,一不留意,就会让身体的隐秘部位走光,而病情严重的残疾者、真正的残疾者,以及具有男子汉气概的残疾者,都不会因此而介意。在莱姆待过的第一家康复中心,每当有病人外出参加聚会或准备赴约,所有的病友都会驾着轮椅聚到他床边,检查这位病人的排尿量,这是外出约会成功与否的晴雨表。莱姆有一次就赢得他的残疾朋友们的高度赞扬,因为他憋储的尿量达到了惊人的1430毫升。
他对伯格说:“你看看窗台,医生。我有我的守护天使。”
“哦,是老鹰吗?”
“是游隼。通常它们会栖息在更高一点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要选择与我为邻。”
伯格瞄了那两只鸟几眼,转身离开窗边,让窗帘垂掩着。那个鸟窝引不起他的兴趣。他身材并不高大,但看上去很匀称,莱姆猜测,他一定是个长跑爱好者。他大约快五十岁了,但满头的黑发,看不到一丝灰白的痕迹。而他的长相也帅得像电视台的新闻主持人。
“这张床挺棒。”
“你喜欢吗?”
这是一张克林斯顿牌气垫治疗床,一个长方形的大家伙。它有气流支撑的床垫,里面有将近一吨表面涂硅的玻璃珠。加过压的气体充斥在玻璃珠之间,支撑起莱姆的身体。如果他的身体还有知觉的话,他会感到自己好像漂浮在空中。
伯格轻啜了一口咖啡。那是莱姆吩咐汤玛士准备的。在端来咖啡的时候,汤玛士转动着眼珠,低声对莱姆说了一句:“我们怎么突然变得有礼貌了?”才转身离开。
医生问莱姆:“你对我说过,你是个警察。”
“是的,我在纽约市警察局负责刑事鉴证工作。”
“你是被枪击受的伤?”
“不是,是在搜查一个犯罪现场的时候。有几名工人在地铁车站的工地上发现一具尸体。那是一个年轻的巡警,已经失踪了六个月——有一个连环杀手专门射杀警察。我奉命一个人到案发现场工作,在搜查过程中一根柱子塌了下来。我被埋了四个小时。”
“真的有人到处谋杀警察吗?”
“杀死三人,杀伤一人。凶手也曾经是一个警察,当过巡警队副探长。”
伯格看到莱姆的脖子上有块粉红色的伤疤。这是识别瘫痪者的标志——呼吸机导管插进喉咙里长达数月后留下的伤口。有人会依赖呼吸机好几年,有人甚至一辈子再也离不开它,但是莱姆——感谢他骡子般强壮的体格和医生的大力治疗——在发生意外后没有多久,就和呼吸机彻底摆脱了关系。他现在用自己的肺呼吸,就算在水里憋上五分钟气也没有问题。
“这么说,你是颈部受伤。”
“第四颈椎。”
“哦,难怪。”
第9节:自主神经异常反射
第四颈椎是脊椎伤害的不设防区。脊椎伤害如果发生在第四颈椎以上,十有八九会造成伤者死亡;若发生在第四颈椎以下,伤者的四肢可能还能保留一些活动能力;但如果恰巧伤在臭名昭著的第四颈椎,即使伤者能够侥幸存活,也几乎已全身瘫痪。莱姆的四肢就已经丧失了运动功能,腹部和肋间的肌肉也大多消失,只能依靠横隔膜维持呼吸。他只剩头部和脖颈可以活动,还有肩膀能动一点点。惟一值得庆幸的是,那根倒下的橡木梁柱放过了一小股运动神经,使他左手的无名指还能活动。
意外发生后那一年像肥皂剧般的情节,莱姆对医生省略不提。整整一个月的颅骨牵引:用钳子夹住钻孔机在头上打眼,将脊椎拉直;十二个星期的颈椎固定架——用塑料护托和铁架环绕住头部,保持颈部不动。为了维持肺部运作,先插了一整年的大型呼吸机,然后又换成横膈膜神经刺激器。无数次导尿。无数次手术。麻痹性肠梗阻,压迫性溃疡,低血压,心脏缓搏。褥疮引发溃烂,肌肉退化导致挛缩,差点夺去他宝贵的手指活动。还有折磨人的幻痛——他竟然在毫无知觉的部位感到难以忍受的灼热与疼痛。
然而,他只告诉伯格最近困扰他的麻烦:自主神经异常反射。
这个问题近来发生得越来越频繁:心跳加速,血压上升,头痛加剧。一些简单的原因,比如便秘,都会引发自主神经异常。他说这根本无法预防,除非避免任何压力和身体上的压迫。
莱姆的神经康复指导专家彼特?泰勒医生已经开始关注到这种异常反射发作的频率。上一次,大约一个月前,这一症状发作得非常严重,因此泰勒医生教给汤玛士一些应急的方法,可以不必等医生到来及时采取措施。并坚持要他把自己的电话号码设定在电话的快拨键中。泰勒警告说一次严重的发作足以导致心脏病突发或中风。
伯格对他的状况深表同情。他说:“在我进入现在这行之前,我主攻的是老年整形外科,遇到的大多是骨盆或关节复位之类的问题。我对神经学了解得不多。你复原的机会有多大?”
“零。这种状况会永远持续下去。”莱姆说。可能是觉得自己说得太快,他又补充说:“你明白我的问题,是吧,医生?”
“我想是的。但我还是想听你亲口说出来。”
莱姆摇摇头,甩开几丝下垂的头发,说:“每个人都有自杀的权利。”
伯格说:“我恐怕不能同意你的说法。在大多数社会里,你或许有自杀的能力,但没有权利。两者是不同的。”
莱姆发出一声苦笑。“我不是什么哲学家。但我甚至连这种能力都没有。这就是我需要你的原因。”
林肯?莱姆先后要求过四位医生为他实施安乐死,他们全都拒绝了。于是他说,好吧,我自己来。便开始最简单的绝食自杀法。但是这种慢慢饿死自己的过程,竟然演变成一种纯粹的折磨。绝食导致他剧烈胃痛,还伴随着难以忍受的头痛,让他睡不着觉。最后他只好放弃。在这段过程中,他和汤玛士有过一次极其痛苦的对话,他请求汤玛士杀了他。这位年轻的看护眼含着热泪——只有此时他才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情感——对他说,他也很希望自己能做得到。他可以坐在一边看着莱姆死去,可以强忍着不在紧要关头救活他,但他实在没办法下手杀了他。
后来,出现了一个奇迹。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
在《犯罪现场》一书出版后,有不少记者来采访他。其中一篇发表在《纽约时报》上的文章引用了作者莱姆亲口所说的一段话:
“不,我没有写下一部书的打算。事实上,我的下一个大计划是杀死自己。这是很大的挑战。在过去的六个月中,我一直在找人来帮我这个忙。”
这番刺耳的话引起了纽约市警察局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和他几个老朋友的注意。尤其是布莱妮(她说他一定是疯了才会想到死,他必须停止这种只考虑自己的念头——就像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那样——还有,既然她已经来了,她想就应该告诉他她正准备再婚)。
那段话也引起了威廉?伯格的注意。一天晚上,他主动从西雅图打电话给莱姆。经过一阵愉快的交谈后,伯格提起他读过那篇关于莱姆的文章。停顿了一会儿之后,他问:“你听说过‘忘川协会’吗?”
莱姆听说过。这是他几个月来一直在追踪的 “前安乐死”团体,一个比“安全通道”或“毒芹协会”更积极的组织。“我们的志愿者是从全国数十个希望接受自杀帮助的人中挑选出来的,”伯格解释说:“我们必须谨慎从事。”
伯格说他会持续跟踪莱姆的情况。在此后的七八个月里他们通过电话交谈过好几次,但伯格一直拒绝马上行动。今天是他们首次见面。
“你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过去吗?只凭自己的力量?
过去……
“像基恩?哈罗斯那种方法?没有。而且我觉得那种做法也不大牢靠。”
哈罗斯是一个住在波士顿的年轻人,因为全身瘫痪而决定自杀。在找不到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他最终用自己惟一能够采取的方式结果了性命。凭借他仅存的一点活动能力,他在公寓里放了把火。火烧起来之后,驾驶着轮椅冲进火海。他死于三度烧伤。
这件案子经常被支持安乐死的人提起,做为反安乐死法造成的悲剧案例。
伯格很熟悉这个案例。他充满同情地摇摇头。“不,任何人都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死去。”他评估莱姆的身体状况,看着那些电线和控制板。“你的这些机器都有什么功能?”
莱姆向他一一解释这些电子控制设备——用无名指操纵的“埃弗斯和詹宁斯”控制器,用嘴控制的吹吸式控制管,用下巴控制的摇杆,还有可以把他对着机器说的话转成文字显示在屏幕上的计算机读写机。
“但是这些东西都得需要由别人设定?”伯格问:“比如说,必须得有人去枪械店买来一把枪,把它装好,打开扳机,然后连接到你的控制器上?”
“是的。”
这会让协助自杀的人产生同谋犯罪的罪恶感,就像自己亲手杀人一样。
“你的装备呢?”莱姆问:“它们管用吗?”
“装备?”
“你用什么东西?对他们,恩,做那件事?”
“哦,它非常管用。我从没有听到一个病人抱怨过。”
莱姆眨眨眼睛。伯格笑了,莱姆也跟着笑了起来。如果你不能嘲笑死亡,那你还能嘲笑什么?
“给你看看。”
“你随身带着?”希望顿时在莱姆心中绽放。多年来,这是他第一次感到温暖的感觉。
第10节:我必须小心
医生打开手提箱,取出一瓶白兰地、一小瓶药丸、一个塑料袋和一根橡皮筋。莱姆在一旁看着,觉得他的动作相当讲究。
“那是什么药?”
“速可眠。已经没有人再开这种药了。以前自杀要容易得多。用这小东西一了百了,没有问题。现在,想用新出品的镇静剂自杀几乎是不可能的。像酣乐欣、利眠宁、当眠多、先安诺……你可能会睡上好长一段时间,可最终还是会醒来。”
“那个袋子呢?”
“奥,这袋子。”伯格拿起塑料袋。“这是忘川协会的象征。当然,是非正式的,我们不可能有会徽标志那类东西。如果药丸和白兰地还不能解决问题,我们会用到这个袋子。把它套在头上,用橡皮筋扎住脖子。我们会在里面放上一点冰块,因为过不了几分钟里面就会变得相当热。”
莱姆无法把目光从这三件道具上移开。那个塑料袋很厚,像油漆工铺在桌面上的油布。他注意到那瓶白兰地很便宜,那瓶药也很普通。
“这房子不错。”伯格四下打量着说道。“位于中央公园西侧……你还有收入来源吗?”
“不多。我偶尔会为警察局或联邦调查局做些顾问工作。出事后……负责施工的建筑公司赔偿了三百万美元。他们赌咒发誓说他们没有责任,但显然法律里有一条明文规定,只要原告耷拉着口水被推上法庭,瘫痪者控告建筑公司的案子就自动胜诉,不管错在哪一方。”
“这本书是你写的,对吧?”
“写书让我挣了点钱,不太多。这本书是所谓的‘长销书’,不是‘畅销书’。”
伯格拿起一本《犯罪现场》,翻了几页。“著名犯罪现场,看起来都是讲这些。”他笑着问:“总共多少个犯罪现场?四十?五十?”
“五十一个。”
在意外发生后,莱姆开始写作此书。凭借尽可能的回忆和想象,他在脑子里一一重游纽约许多旧犯罪现场。那些案件有的已经告破,有的至今还悬在那里。在书中他写到位于五点区的老酿酒厂,那座声名狼藉的老房子,在1839年一个很平常的夜晚,有十三起互不相干的命案几乎同时在那里发生;还写到查尔斯?奥布里奇?迪肯,此人在1863年7月13日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当时正值南北战争如火如荼之际,迪肯宣称凶手是一名被解放的奴隶,使白人对黑人的仇视更加激烈;
书中有发生在老麦迪逊广场公园戏院顶楼的建筑师斯丹佛?怀特的三角情杀案,也有著名的柯尔特法官失踪案,还提到了50年代的炸弹狂人乔治?摩特斯基、盗取“印度之星”宝石的冲浪手墨菲等大名鼎鼎的人物。
“19世纪的建筑材料、下水道、厨师学校,”伯格翻着这本书念出声来:“同性恋浴室、中国城仓库、俄罗斯东正教堂……你从哪里学到这么多关于这座城市的知识?”
莱姆耸耸肩。在他担任资源调度组组长的那些年里,他对纽约这座城市的研究,丝毫不输于他在刑事鉴证上的知识。举凡历史、政治、地理、社会以及公共设施等方方面面,无不了如指掌。他说:“刑事鉴证人员在真空中不能存活。你对环境了解得越多,就越能更好地适应——”
就在他听见自己的声调变得热情起来时,他猛地闭上了嘴。
他气恼自己竟然如此容易上当。
“你真行,伯格医生。”他冷冷地说。
“奥,别这样,请叫我比尔好了。”
莱姆不想岔开话题。“我以前听人说,找一张又大又干净又平滑的纸,把所有为什么应该自杀的理由写下来,然后在拿出另外一张又大又干净又平滑的纸,写下为什么不该这样做的理由。这样,诸如丰富、有用、有趣、挑战之类的字眼就会
自动出现在你的头脑里,字字珠玑,催人振作。狗屁!这对我没有半点意义!更何况,我根本无法拿起一支他妈的铅笔去拯救我的灵魂。”
“林肯,”伯格继续温和地说:“我得确定你是这个计划的合适人选。”
“计划?人选?哈,多么残酷的委婉说法。”莱姆痛苦地说。“医生,我打定主意了,我今天就要做。实际上,现在就可以。”
“为什么是今天?”
莱姆的目光转向那瓶药和塑料袋。“为什么不呢?什么是今天?8月23日吗?今天和任何一天一样,都是死亡的好日子。”
医生用手指轻轻敲打着他薄薄的嘴唇。“我必须再花点时间和你谈谈。如果我确信你真的想要……”
“我想。”莱姆说。他又一次体会到缺乏肢体动作的辅助,语言是多么虚弱无力。他多想能把手放在伯格的臂膀上,或扬起手掌做出恳求的姿势。
没有征询他是否允许,伯格径自掏出一盒万宝路把烟点上。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折迭式金属烟灰缸,打开,放在他细瘦的大腿上。他抽烟的样子看起来很像一个常春藤联盟学校富家子兄弟会里的公子哥儿。“林肯,你明白问题所在,是吧?”
当然,他明白。这就是伯格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而他自己的医生不肯“助一臂之力”的原因。加速不可避免的死亡是一回事;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执业医生会给临终的病人开出超出规定或足以致命的剂量的药物。大多数检察官对此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那医生故意炫耀——像克沃尔肯那样。(Kevorkian,美国医生,曾在美国各大电视媒体上,公开承认自己曾协助临终病人寻求死亡,且数量超过七十余件,从而再度引发社会各界对安乐死刑责问题的大讨论。——译者)
但说到瘫痪、半身不遂、四肢麻痹和残废人士呢?喔,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林肯?莱姆才四十岁,而且还曾成功地摆脱了呼吸机。除了体内潜在的一些有害基因外,在医学上没有任何理由说他不能活到八十岁。
伯格说:“恕我直言,林肯。我得确信这不是一个圈套。”
“圈套?”
“检察官。我以前上过一次当。”
莱姆笑了。“纽约市的检察官忙得很。他们可没有工夫用残疾人做诱饵,逮捕安乐死医生。”
他不经意地瞄向那份犯罪现场报告。
……被害人西南方十英尺处,在一小堆白沙中发现一簇证物:是一团纤维,直径大约六公分,颜色灰白。经由X射线能量色散分析仪检验,此纤维组织成分为A2B5(SI,A8O22(OH)2)。无法判断纤维来源,也无法证实为何人所有。样本已送联邦调查局物证反应中心作进一步分析。
“我必须小心,”伯格说,“现在这已成为我的职业生命。我已经完全放弃整形外科了。总之,它已不再是一份工作那么简单,我决定贡献自己的余生去帮助有需要的人结束他们的生命。”
邻近这团纤维,大约相距三英寸远的地方,发现两张纸片。其一为普通新闻纸,上有“下午三点”的字样,泰晤士罗马字体印刷,油墨成分与一般商业报纸所用油墨相同。另一张碎片似乎是某本书书页的一角,上面印有页码823。字体为加拉蒙字体,纸张为日历纸。ALS和同步进行的茚三酮分析显示两张纸片上都没有指纹……无法判定为何人所有。
第11节:纸张碎片
有几件事让莱姆想不通,那团纤维是其中之一。这么明显的东西,皮瑞蒂为什么轻易放了过去?还有,为什么这些证物——报纸碎片和纤维——会摆在一起?这里一定有问题。
“林肯?”
“抱歉。”
“我在说……你眼下没有剧烈难忍的疼痛,也不是无家可归的难民,你有钱,有才华,还当警察的顾问……这可以帮助很多人。只要你想要,你就能得到……呃……丰富多彩的生活就在你面前,你的人生之路还很漫长呢。”
“漫长,没错,这就是问题。漫长的一生。”莱姆已经懒得再客客气气了,他咆哮道:“可是我不想要漫长的一生。就这么简单。”
伯格缓慢地说:“万一你后悔你的决定,你想过没有,惟一抱着遗憾活下去的人会是我,而不是你。”
“这种事谁能说得准呢?”
莱姆的目光又移回到报告上。
在碎纸片上方发现一颗铁螺丝钉。螺丝头为六角形,上面印有CE字样。螺丝钉长两英寸,螺纹顺时针旋转,直径十六分之十五英寸。
“接下来几天我的日程都安排得很紧。”伯格看了一眼手表说。他的表是劳力士。没错,死亡总是有利可图。“我们可以再谈一两个小时,好好谈一谈。然后冷静几天,我会再回来。”
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困扰着莱姆。一种让人抓狂的瘙痒——所有瘫痪者的诅咒。不过,现在这种瘙痒的感觉来自内心,是折磨莱姆一生的那种类型。
“我说,医生,我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帮个忙。那边的报告,你能帮忙翻一下吗?看能不能找到一张螺丝钉的照片。”
伯格犹疑了一下。“照片?”
“一张拍立得照片。应该粘在靠后一点的地方。用翻页机翻太慢了。”
伯格把报告从翻页机上拿起来,帮莱姆翻页。
“就是这张,停下。”
当他看着这张照片时,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刺中了他。奥,别在这里,别在现在,求求你,不要。
“很抱歉,你能帮我再翻回刚才打开的那页吗?”
伯格照做了。
莱姆不再说话,聚精会神地研究着报告。
纸张碎片……
下午三点……823页。
莱姆的心脏开始狂跳,额头也冒出了汗珠。他听见耳朵里回荡着巨大的嗡嗡声。
一个很好的报纸头条标题:一名男子在与安乐死医生交谈时猝死……
伯格眨了眨眼睛。“林肯?你没事吧?”他用漂亮的眼睛仔细观察着莱姆。
莱姆努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医生,很抱歉,但我现在还有点其它事要做。”
伯格缓缓地点点头,半信半疑地说:“有什么意外发生吗?”
莱姆露出微笑。保持冷静。“我只是想,能不能请您几个小时后再回来。”
现在要特别小心。如果让医生察觉你的企图,他会认为你没有必要自杀,把你的名字删掉,马上收拾起他的瓶子和塑料袋飞回西雅图去。
伯格打开记事本说:“接下来几天都不太有空。那么,明天……不行。我恐怕最早要到星期一才有时间。后天。”
莱姆犹豫了。天啊……他灵魂一直渴望的东西终于出现在他伸手可及的范围内,这是他过去一年来每天都在梦寐以求的时刻。要还是不要?
快决定。
终于,莱姆听见自己说:“那好,就星期一。”他的脸上露出不带任何希望的微笑。
“事情很严重吗?”
“是我以前的一个同事。他请求我给他一些建议,但我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必须打个电话给他。”
不,这根本不是自主神经异常反射,也不是过度焦虑引起的症状。
林肯?莱姆感受到一种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他必须分秒必争。
“能请你帮忙叫汤玛士上来吗?我想他应该在楼下的厨房。”
“当然没问题。我乐意效劳。”
莱姆看到有一种奇异的东西在伯格眼中闪现。那是什么?戒备吗?也许。但似乎更像是失望。但是现在没有时间去思索这些。当医生的脚步声刚一消失在楼梯尽头,莱姆便扯开嗓子叫了起来。“汤玛士。汤玛士!”
“什么事?”那个年轻人的声音回答。
“快打电话给莱昂,叫他回来,马上!”
莱姆看了一眼时钟。现在刚过正午,他们剩下不到三个小时了。
“这个犯罪现场是刻意布置的。”林肯?莱姆说。
莱昂?塞利托已经脱去夹克,露出皱得一塌糊涂的衬衫。他现在正后仰着身体,双臂交叉,靠在一张堆满纸张书籍的桌子旁。
杰瑞?班克斯也回来了。他正用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看着莱姆,那张床和控制板已不再让他感兴趣。
塞利托皱着眉头说:“但那个嫌疑犯想要告诉我们什么故事呢?”
在犯罪现场,尤其是凶杀案现场,罪犯常常会企图利用证物引导调查人员误入歧途。有的罪犯的确很聪明,但绝大多数不是这样。比如,丈夫打死妻子后,故意把现场布置成入室抢劫的样子——但他只想到偷走妻子的珠宝,却把自己的金手镯和钻石戒指留在床头柜上。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莱姆接着说:“莱昂,它不是告诉我们那里发生了什么事,而是有什么事将要发生。”
塞利托怀疑地问:“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那些纸张碎片,它们代表今天下午三点。”
“今天?”
“你自己去看!”莱姆不耐烦地把头一撇,指向那份报告。
“一张纸片上是说下午三点没错,”班克斯指出,“但另一张只是书的页码,你为什么认为指的是今天?”
“那不是书的页码。”莱姆扬起一边眉毛。他们还是没明白。“动动脑子。嫌疑犯留下线索的惟一理由是要告诉我们一些事情。如果这一点成立,那‘823’就不会只是一个页码,因为根本没有其它线索和书联系在一起。好了,如果这个数字不是代表页码,那会是什么?”
一阵沉默。
莱姆被激怒了。他厉声说:“这是日期!8-2-3,8月23日。今天下午三点就有事要发生。还有那团纤维,那是石棉。”
“石棉?”塞利托问。
“就在报告里。记得那些分子式吗?角闪石、二氧化硅,那就是石棉。我不明白皮瑞蒂为什么要把它送到联邦调查局去。所以,我们有不该出现在铁轨路基上的石棉,还有一颗头部生锈、而螺纹部分却没有的螺丝钉,这说明它曾被栓在某处地方很长时间,最近才被拆下来。”
“也许是从泥土里翻出来的,”班克斯提出意见,“在歹徒挖坑的时候?”
“不可能。”莱姆说:“在中城区,岩床距地表很近,这意味着大多是含水土层。从三十四街到哈莱姆,这一片的土壤水分都很高,用不了几天就能让铁钉锈蚀。如果这颗螺丝钉是埋在土里的,它一定会完全生锈,而不会只有顶部。所以,它是被歹徒从某个地方卸下来,带到现场,并故意留在那里的。还有那些沙子……想想吧,在中城曼哈顿区的铁路上怎么会出现一堆白沙?那里的土壤成分是壤土、粉土、花岗岩、沙砾和软土。”
班克斯刚想开口,但立即被莱姆打断。“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堆放在一起?奥,我们的不明嫌疑犯想告诉我们一些事情。当然是这样。班克斯,那扇出入现场的门查的怎么样了?”
第12节:全班人马
“你是对的,”年轻人说:“他们在埋尸地点以北大约一百英尺的地方发现了一道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指纹的事也让你说对了,一无所获。也没有轮胎或其它证据的痕迹。”
一簇脏兮兮的石棉,一颗螺丝钉,一张扯破的报纸……
“凶案现场呢?”莱姆问。“还在封锁中吗?”
“已经解除了。”
林肯?莱姆虽然四肢瘫痪,肺活量却大得吓人。他大声地吐出一口气,以表达他强烈的厌恶情绪。“是谁犯这种错误?”
“我不太清楚,”塞利托支支吾吾地说:“大概是现场指挥官吧。”
莱姆知道,那就是皮瑞蒂。“那你们只好受限于现有的东西了。”
不管线索如何,不管歹徒是谁,他介意的是那些报告中提到的以及可能还未被发现的证物永远地不见了,消失在那些警察、围观者和铁路工人的脚下。基本的侦查工作——走访现场附近的居民,询问目击者,发掘线索,所有传统的办案工作都可以从容不迫,但犯罪现场当场的勘察工作必须“雷厉风行”。在资源调度组的时候他一直这么要求他的部下。他开除过很多人,就因为他们的工作速度达不到他的要求。
“皮瑞蒂亲自勘察现场?”莱姆问。
“皮瑞蒂和他的全班人马。”
“全班人马?”莱姆皱起眉头。“什么叫全班人马?”
塞利托看向班克斯。后者说:“四名摄影人员,四名采样人员,八名搜索人员,以及当值的法医。”
“八名犯罪现场搜索人员?”
在处理犯罪现场时存在着一种钟型曲线。对单一的凶杀案而言,两名搜索人员被认为是最有效率的。单独一人可能遗漏一些东西,而三人以上漏掉的东西会更多。林肯?莱姆总是一个人搜索现场。他会让采样人员采集指纹,让摄影人员拍摄快照和录相,但“走格子”总是他自己一个人来。
皮瑞蒂是莱姆六七年前亲自招募的年轻人,一个富有的政客之子。具有良好的、教科书般标准的犯罪现场勘察技术。犯罪现场勘察被认为是一大热门,总有一长串人排队等着加入这个部门。对这些申请者进行筛选是莱姆工作中的一大乐趣。他总是让他们看“家庭相册”——一些最令人毛骨悚然的犯罪现场照片的合集。有的警察会脸色发白,有的会不停地傻笑,也有人会若无其事地递还相册,扬扬眉毛,仿佛在问:这有什么呀?莱姆要录取的就是后一种人。而皮瑞蒂就曾经是其中之一。
莱姆发现塞利托正望着自己。他刚才问了个问题,这会儿又重复了一遍:“你会和我们一起办这个案子,是不是,林肯?”
“和你们一起办案?”他笑得咳嗽起来。“我不能,莱昂,不行。我只能抛给你一些看法。你们收到了,也照办了。汤玛士,给我把伯格找来。”他现在开始后悔延迟他和那个安乐死医生的秘密协议的决定了。也许现在还来得及。想到还要再等待一两天才能“过去”,他简直无法忍受。再说星期一……他不想死在星期一,那太普通了。
“请说‘请’。”
“汤玛士!”
“好吧好吧。”年轻的看护说,举起手做出投降的样子。
莱姆望着床头的小桌,瓶子、药丸和塑料袋刚才就放在那里。——距离是那么近,但就像林肯?莱姆生命中其它每一件东西一样,他就是够不到。
塞利托打了个电话。从对方一接通,他就不停地点着头。他报出自己的名字,此时墙上的时钟也恰好报响十二点三十分的钟声。
“是,长官。”塞利托压低声音充满尊敬地说。是市长,莱姆猜测。“关于肯尼迪机场的绑架案,我一直在和林肯?莱姆谈……是的长官,他对这个案子有一些看法。”这位警探踱到窗边,眼神茫然地望着游隼,试图向这位掌管着全世界最神秘的城市的大人物解释这件很难说明的事。他挂断电话转向莱姆。
“他和局长都要你参加,林肯。他们明确地表示要你。是威尔森亲口说的。”
莱姆笑了。“莱昂,你看看这个房间,看看我,这像还能办案的样子吗?”
“不行,平常案子不行。但这并不是一个平常的案子,是吧?”
“我很抱歉。我没有时间。我要见那个医生,还要治疗。汤玛士,你给医生打电话了吗?”
“还没有。我马上就打。”
“现在就打!快去!”
汤玛士看了看塞利托,走向门口,离开房间。莱姆知道他不会打这个电话。这个该死的家伙!
班克斯摸着脸上一块刮胡刀留下的疤痕脱口而出:“只要给我们一些想法就行。求求你。那个不明嫌疑犯,你说他……”
塞利托挥手让他闭嘴。自己则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莱姆。
噢,你这个家伙,莱姆心想。老一套的沉默。我们多么痛恨这种沉默,会抢着用话来填补。曾有多少目击者和嫌疑犯在像这样热辣辣、沉甸甸的沉默的压力下屈服。毕竟,莱姆和塞利托曾经是一对好搭档。莱姆了解证物,而莱昂?塞利托了解人性。
两个火枪手。如果说还有第三个的话,那就是严谨的科学知识。
塞利托的眼睛瞟向犯罪现场报告。“林肯,你觉得今天下午三点会发生什么事?”
“我没有任何想法。”莱姆宣称。
“真的没有?”
太简单了,莱昂。告诉你也没什么。
终于,莱姆说:“他会杀掉她——那个出租车里的女人。而且会以一种极其残忍的方法。我敢说,足以和活埋人相媲美。”
“天啊!”站在门外的汤玛士发出一声惊呼。
为什么他们不能让他一个人安静一会儿?如果告诉他们他的脖子和肩膀正承受的痛苦,会不会能有帮助?还是告诉他们那种让人疲乏无力的奇特幻痛正在他不属于自己的身体内乱窜?是告诉他们每天不得不与所有事情作斗争而承受的折磨,还是告诉他们那最令人无法忍受的疲惫——必须依赖他人才能苟延残生?
或许,他可以告诉他们那只蚊子的事。昨天晚上有一只蚊子飞进房间,围着他的脑袋转了一个小时。莱姆不得不不停地摇头驱赶它,头都晃晕了,最后终于让那蚊子落上他的耳朵,他惟一允许它叮咬的部位——也就是他惟一可以贴着枕头摩擦解痒的部位。
塞利托扬起一边眉毛。
“今天。”莱姆叹口气说:“就今天一天。就这样吧。”
“谢谢,林肯,我们欠你一份人情。”塞利托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床边,又点头示意班克斯也这样做。“现在,谈谈你的想法,那个混蛋究竟想玩什么把戏?”
莱姆说:“没那么快,我不能一个人工作。”
“有道理。你想要谁加入进来?”
“我要一名资源调度组的技师,要实验室里技术最好的那个。我要他带着基本的设备到这里来。我们最好准备一支机动部队,随时提供紧急援助。对了,我还要打一些电话。”莱姆不停地发着指示,眼睛却望着他柜子上的苏格兰威士忌。他想起伯格手提箱里的那瓶白兰地。让他临死前喝那种廉价货色门儿都没有。在他最后解脱时喝的,至少应该是十六年陈的乐嘉福林纯麦威士忌,或香味醇郁存放十年以上的麦卡伦威士忌。或许——为什么不呢?——两瓶都喝。
班克斯掏出他自己的移动电话:“你要拨到哪儿?我的电话只能……”
第13节:极其危险
“国内电话。”
“本地的吗?”
“当然不是。”莱姆吼了起来。
塞利托说:“他的意思是要有人负责打电话。在总部大楼。”
“噢。”
“打电话到下城区,”塞利托命令道:“叫他们派三四个人归我们调度。”
“莱昂,”莱姆问:“谁负责今天早上那个死者的现场走访工作?”
班克斯强忍着笑说:“是哈迪男孩。”
莱姆瞪了他一眼,把他的笑容生生憋了回去。“是班丁和索尔警探,长官。”班克斯马上补充一句。
但这时塞利托也笑了。“‘哈迪男孩’,每个人都这么叫他们。林肯,你不认识这两个人,他们是从下城区的凶杀组调过来的。”
“除了长得很像以外,”班克斯说,“还有,呃,他们谈话的方式也有一点搞笑。”
“我不要滑稽演员。”
“不,他们很出色。”塞利托说:“是我们最好的调查员。你知道去年在皇后区绑架八岁女孩的那个畜生吗?那件案子就是班丁和索尔做的侦访。他们走访了整个社区,总共做了2200份访谈记录,正是凭借这些我们才得以顺利地救出那个女孩。我们一听说今早的受害人是来自肯尼迪机场的旅客,威尔森局长就亲自点了他们俩人的将。”
“他们眼下正在干什么?”
“十有八九正在铁路附近寻访目击证人。寻找有关那司机和出租车的线索。”
莱姆对站在门外的汤玛士吼叫道:“你给伯格打电话了吗?没有,你当然没有。你知道‘违抗’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至少得让你自己有点用。过来把犯罪现场报告拿近些,帮我翻页码。”他用头点了点翻页机。“那该死的东西是个不中用的废物。”
“你今天的心情可不怎么好呀。”汤玛士回嘴说。
“举高点。我这个位置反光。”
他读了一分钟报告,然后抬起头。
塞利托正在打电话,但莱姆打断了他。“不管今天下午三点会发生什么事,只要我们能找到他说的那个地方,那里就是下一个犯罪现场。我需要有人去那里工作。”
“好的。”塞利托说:“我马上给皮瑞蒂打电话,丢给他一根骨头安抚他一下。我们悄悄绕过他来找你,我知道他一定很不高兴。”
莱姆不屑地哼了一声,说:“我说要找皮瑞蒂了吗?”
“可他是资源调度组的大拿呀。”班克斯说。
“我不要找他,”莱姆咕哝道:“我要的是其他人。”
塞利托和班克斯交换了一个眼神。年长的警探笑了,下意识地抚弄着衬衫上的皱褶。“你要谁都行,林肯。记住,今天你就是君王。”
她盯着那只眼睛。
T.J.柯法丝,从田纳西州东部山地走出来的黑发女郎,纽约商学院毕业的金融贸易商,刚刚从深沉的梦境中挣扎上岸。乱蓬蓬的头发紧贴在她的脸颊上,一道道汗水顺着脸庞、脖子和胸口往下流。
她发现自己正对着一只漆黑的眼睛往里看。那是一根锈迹斑斑的水管的通孔,直径大约六英寸,出口处的挡板已被人拆掉。
她用鼻子吸了一口发霉的空气。她的嘴巴仍然被胶带封着,一股塑料和强力胶的味道,很苦。
约翰呢?她想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她拒绝回想昨晚在地下室听到的那声巨响。她在田纳西州东部长大,知道枪声听起来是什么样子。
求求你,她为她的老板祈祷,请保佑他平安无事吧。
保持冷静。她愤怒地对自己说。你他妈的又要开始哭了。你记得发生了什么。在地下室,当枪声响过之后,她就完全失去了自控,彻底崩溃了,在恐慌中大哭不止,差点被封在嘴上的胶带闷死。
对,要冷静。
看看那根水管的黑眼睛,假装它在对你眨眼。那是你的守护天使的眼睛。
T.J.坐在地上,四周被上百根水管管道和像蛇一样密密麻麻的电缆线所包围。这里很热,蒸汽凝成的水珠不断地从她头顶上方古老的横梁上滴落。惟一的光源来自那五六盏小小的黄色灯泡。在她头顶的正上方有一块告示牌,她无法清楚地看到上面写了些什么,只能看到告示牌的红色边缘,以及那段文字最后的一个大大的惊叹号。
她又挣扎了一下,但手铐把她箍得很牢,紧紧箝住了骨头。她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绝望的呼喊,就像动物的哀号。但她嘴上厚厚的胶带以及不停转动的机器声吞噬了她的声音,没人听得见她的哭喊。
那只漆黑的眼睛仍然在盯着她。你会救我的,对吗?她心想。
突然,一阵叮当声打破了沉寂。是铁钟的声音,距离很远。就像船舱门被猛地关上的声音。这个声音来自水管深处。来自那只友善的眼睛。
她猛烈地扯动铐在水管上的手铐,试图站起来,但只能移动几英寸。
好,别慌,放松。你不会有事的。
就在这时,她抬起头,恰好瞧见上方的告示牌。经过刚才的一番挣扎,她的身子挺直了一些,头也能向旁边活动一点儿,使她可以从一个倾斜的角度看清上面的文字。
噢,不!噢,上帝……
她的眼泪又开始流了下来。
她想起她的母亲,想起母亲那头发向后梳拢的圆脸,母亲穿着那件矢车菊蓝的便服,伏在耳边对她说:“没事,亲爱的,别担心。”
但她再也不相信这些话。
她只相信告示牌上的文字。
极其危险!高压强热蒸汽,严禁移开管道盖!维修请与统一爱迪生公司联系。极其危险!
那只黑色的眼睛仍在瞪着她。那是高压蒸汽管道的出口,正笔直地对着她前胸粉红色的肌肤。从管道深处的某个地方,又传来一声金属碰撞的叮当声。工人正挥动铁锤,锁紧老旧的管道龙头。
塔米琼哭了又哭,不知过了多久。之后,她听到另一声叮当,接着远远地传来一声蒸汽的喷鸣,非常微弱。穿过眼中的泪水,她仿佛看到,那只黑色的眼睛终于对她眨了一眨。
第14节:我不这么认为
“现在的状况是,”林肯?莱姆大声宣布:“我们知道有一位被绑架的受害人,以及一个最终期限——下午三点。”
“没有赎金要求。”塞利托替莱姆的概括补充了一句,又转过身去,继续打他那没完没了的电话。
“杰瑞,”莱姆对班克斯说:“向他们简单描述一下今天早晨现场的情况。”
好久没有这么多人聚集在林肯?莱姆这间光线昏暗的屋子里了。在意外发生后,偶尔会有几个朋友上来坐坐,事先也不打招呼,反正莱姆肯定会在家。但他的态度让他们沮丧。他也不再回电话,变得越来越不合群,越来越孤僻。他把全部时间花在写书上,在没有找到灵感写下一本书的时候,就阅读。当他对这些都感到乏味无趣时,就看看租来的录相带,看看收费电视,听听音乐。到后来他连电视和音乐都懒得碰了,整天盯着尽职的看护为他贴在病床对面墙壁上的美术招贴画发呆。最后,这些东西也都从墙上脱落了。
与世隔绝。
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而现在,他是多么怀念这种孤寂的生活啊。
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脸紧张的是体格矮小结实的吉姆?鲍林。莱昂?塞利托是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但像这样重大的案件还需要一个更高级别的探长坐镇指挥,而鲍林自告奋勇接下了这个差事。这个案子如同一颗定时炸弹,一不当心就会彻底断送一个人的前程,因此局长和他的副手们都巴不得由他来充当挡箭牌。这些人个个练就了一身闪躲腾挪的好功夫,在记者招待会上,如果有记者提出的问题咄咄逼人难以招架,他们可以用一些诸如“授权”、“指派”或“征询意见”之类的字眼做掩护,迅速地把难题抛给鲍林。莱姆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世界上竟有人会主动把如此棘手的案子揽到自己身上。
但鲍林就是这样一个怪人。做为这个城市最成功、最著名的刑事警探之一,这个小个子男人在中城北区摸爬滚打了很多年。 他的脾气坏得出名。他曾因开枪射杀一名赤手空拳的嫌疑犯而惹上一身麻烦,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设法证明了此人与“牧羊人案件”——一宗谋杀警察的连环杀人案,莱姆就是在那宗案子里受的伤——难逃干系。破获了这起家喻户晓的大案后,鲍林升任探长,经过一番令人尴尬的中年转变——脱去蓝色牛仔裤和西尔斯(Sears,美国最大的百货供应商之一。——译者)衬衫,换上布鲁克斯兄弟(Brooks Brothers,美国第一家男装成衣零售店,以新款西服和衬衫闻名。——译者)西服(今天他穿的是一套海军蓝的卡文克莱便装),开始向警察总局顶层的豪华办公室费力攀登。
另一位警探斜靠在就近的一张桌子旁。留着平头、四肢瘦长的波?豪曼是紧急应变小组的探长,这个部门相当于纽约市警察局的特警队。
在班克斯做完简要通报的同时,塞利托也结束了通话,合上手机。“是哈迪男孩。”
“有关于那辆出租车的新消息吗?”鲍林问
“没有,他们还在拨草寻蛇。”
“有没有线索透露她在和什么不该交往的人来往?”鲍林问。“也许她的男友是精神病?”
“没有,她没有男友,只是不固定地和一两个男人约会。看来不像被人盯上。”
“还没有人打电话索取赎金?”莱姆问。
“没有。”
门铃响了。汤玛士走过去开门。
莱姆向逐渐接近的声音来源望去。
过了一会儿,看护引着一位穿制服的女警走上楼梯。远远看去,莱姆觉得她似乎非常年轻,但当她走近一些,才看出她的年龄大约在三十岁左右。这个女人身材很高,有着常可在时尚杂志内页女郎身上看到的那种阴郁之美。
我们在观察别人的时候,往往也就是在观察自己。自从意外发生后,林肯?莱姆很少留意别人的身体。他看见她身材高挑,腰肢纤细,有一头火红的头发。换作别人看到这样的女人一定会赞叹说:多漂亮的宝贝!但对莱姆来说,这种念头压根没有出现。这个女人给他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她的眼神。
不是惊讶的眼神。——显然,没有人事先告诉过她他是个残废。她的眼神里有其他东西,一种他以前从未见到过的神情。和大多数人的反应截然相反,看到他的身体状况,似乎让她感到放松。当她走进房间时,整个人显得十分轻松愉快。
“你是莎克丝警官?”莱姆问。
“是的,长官。”她说,及时控制住自己差点伸出去的手。“你好,莱姆警探。”
塞利托把她引见给鲍林和豪曼。她知道这两个人,但以前只是听说过他们的大名。此刻她的眼神又变得谨慎小心了。
她四下打量这个房间,看到房里的灰尘和昏暗,最后把目光落在桌子底下一张半摊开着的美术招贴画上面。那是爱德华?霍伯的作品《夜莺》,描绘一群深夜还泡在小饭铺里的寂寞人。这是莱姆最后一张丢掉的画作。
莱姆简要介绍了一下有关下午三点最终期限的情况,莎克丝冷静地点点头,但莱姆看到某种情绪从她的眼睛里闪过——是恐惧?还是厌恶?
杰瑞?班克斯——他手指上戴的的确是学校纪念戒指而不是结婚钻戒——立刻被她的美貌吸引住了,对她报以灿烂的微笑。但莎克丝只瞥了他一眼,明白表示他们之间在这里不会有什么戏唱,而且很可能永远没戏。
鲍林说:“也许这是一个圈套。我们跟着他的指引找到那地方,冲进去才发现那里有颗炸弹。”
“我不这么认为。”塞利托耸耸肩说:“何必如此麻烦呢?如果你想杀警察,只需要上街随便找一个,对他开枪就行了。”
鲍林瞟了一眼塞利托,又把目光飞快地转移到莱姆身上。接着是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大家想起正是因为那起杀害警察的牧羊人案,莱姆才会被伤成这副模样。
不过林肯?莱姆对这种失言并不在意。他接着刚才的话题说:“我同意莱昂的看法。不过我还是要叮嘱所有搜索、监控和人质拯救小组的人员,睁大眼睛小心埋伏。我们的对手似乎有他自己的一套游戏规则。”
莎克丝又看向那幅霍伯的画。莱姆也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他反省了一下,也许那些小饭铺里的人并不是真的寂寞。仔细想想,他们看上去竟然都他妈的挺满足。
“我们掌握的物证可以分为两类。”莱姆说:“一类是标准物证,不是不明嫌疑犯有意留下的,比如毛发、纤维、指纹,也许还有血迹、脚印。如果我们能找到足够多,再加上一点点运气的话,这些物证回带领我们找到主要犯罪现场,也就是凶手的住处。”
“或者是他藏身的洞穴。”塞利托补充说:“某个临时栖息地。”
“安全庇护所 ?”莱姆笑着点点头。“我敢说你是对的,莱昂。他需要一个地方做事。”他继续说:“还有一类是有意设置的物证。除了那些告诉我们日期和时间的碎纸片,还有螺丝钉、一团石棉和沙子。”
第15节:一个该死的清道夫游戏
“一个该死的清道夫游戏。”豪曼骂道,举手捋过他那毛扎扎的平头。他看上去就和莱姆记忆中当年的那个培训教官没什么两样。
“这么说我可以告诉头儿,我们有机会在时限内找到人质?”鲍林问。
“是,我想是的。”
豪曼拨了个电话,然后走到房间的角落去通话。一挂断电话,他就抱怨说:“是局长,市长正和他在一起。一个小时后有一个记者招待会,我得赶到那里去,以保证他们的裤裆的拉链都拉好了。还有什么我能告诉那些大人物的吗?”
塞利托看看莱姆,莱姆摇摇头。
“眼下没有。”塞利托说。
鲍林把他的移动电话号码留给塞利托就离开了,几乎是小跑着冲出房门。
一会儿之后,一个干瘦、秃顶的三十多岁男人慢慢地走上楼梯。梅尔?库柏总是一副傻不棱登的模样,就像情景喜剧里的二百五邻居。他后面跟着两个年轻的警察,抬着一个大帆布箱子和两个手提箱,每个看上去都足有一千磅重。这两个警察卸下东西就离开了。
“梅尔。”
“警官。”库柏走向莱姆,握了握他早已没有知觉的右手。莱姆注意到,他是今天惟一碰触自己身体的客人。他和库柏曾在一起工作过许多年。库柏拥有有机化学、数学和医学学位,是摩擦痕迹、DNA和刑侦复原的鉴别专家,同时也是物证分析方面的高手。
“近来好吗?世界最棒的刑事鉴证学家?”
莱姆友善地笑了。这个头衔是多年前新闻界封给他的。当时身为城市警察的莱姆,竟然被联邦调查局选中,聘请为PERT——调查局物证反应小组的顾问。在这条惊人的消息发布后,记者们觉得“刑事科学家”或“刑事专家”这类称呼尚不足以体现莱姆的过人成就,就给他起了一个“刑事鉴证学家”的称号。
其实这个词久已有之。在美国,最早是被用在传奇人物保罗?利兰?科克身上,他是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犯罪学院的院长。这所学院是全美第一所犯罪学院,创办人是更具传奇色彩的柏克莱警察局长奥古斯特?沃尔默。这个头衔最近变得时髦起来。现在全国所有的刑侦技术人员在鸡尾酒会上凑到金发美女身边搭话时,都会说自己是“刑事鉴证学家”,而不再以“刑事科学家”自称。
“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噩梦。”库柏说:“你上了出租车,然后发现坐在方向盘后面的是一个神经病。而且因为联合国会议,全世界都在注视着纽约这座大苹果城。难怪这一次他们要把你拉回来。”
“你母亲还好吧?”莱姆问。
“还是抱怨身上这疼那痛的,其实比我还健康。”
库柏和年迈的母亲一起住在皇后区的独栋平房里,那是他出生的地方。他的嗜好是跳交际舞,特别是探戈。由此在警局同僚中引起不少闲话,和资源调度组往来较多的人甚至私底下猜测他有同性恋倾向。莱姆对他手下人的私生活从来不感兴趣,但是当库柏终于把交往多年的女友葛丽塔——一个在哥伦比亚大学教高等数学的北欧美女——介绍给大家认识时,莱姆也和所有其他人一样大吃一惊。
库柏打开那个大箱子,里面铺着丝绒。他从箱里取出三台大型显微镜的部件,开始组装。
“哎呀,是家用电流。”他瞥了一眼房间的电源插孔,失望地说。同时把鼻梁上的金边眼镜往上一推。
“因为这是民房,梅尔。”
“我还以为你住在实验室里呢,没想到会这样。”
莱姆看着这些有黑有灰的仪器:一台标准复合式显微镜,一台相位差显微镜,以及一台偏光显微镜,都已经用旧了,似乎就是伴随了莱姆十五年的那套仪器。库柏又打开那两个手提箱,里面就像巫师先生(Mr.Wizard,美国电视科普教育节目的主持人。——译者)的百宝箱,分门别类地装满了瓶瓶罐罐和各种科学仪器。忽然间,那些名词又重新回到了莱姆的脑子里,EDTA真空血液采集管,乙酸,二甲基联苯胺,光灵敏试剂、马格纳刷、鲁赫曼宁紫色现象……曾几何时,这些专业术语几乎是他日常生活语汇的一部分。
这个瘦小的男人四下打量着房间。“看上去就和你以前的办公室一样乱,林肯。你怎么找得着东西?我说,我需要一点空间。”
“汤玛士。”莱姆把头指向那个堆放东西最少的桌子。他们移开桌上的杂志、报纸和书籍,露出莱姆已有一年不曾看到过的木头桌面。
塞利托看着犯罪现场报告。“我们该怎么称呼这个不明嫌疑犯?我们还没有案件编号。”
莱姆瞅向班克斯:“选个号码。任何号码都行。”
班克斯建议说:“就用那个页码好了。——我是说,代表日期的那个。”
“不明嫌疑犯823号,挺好。”
塞利托把它填注在报告上。
“呃,对不起,莱姆警官?”
说话的是那位女巡警。莱姆转头望向她。
“我中午应该到大楼去报到。”“大楼”是警察内部对警察总局的称呼。
“莎克丝警员……”他刚才一时忘了她的存在。“你是今天早上第一个赶到铁路边命案现场的警察吗?”
“是的,是我呼叫的后援。”她回答莱姆的问题,眼睛却看着汤玛士。
“我在这里,警员。”莱姆厉声说,强压着怒火。“朝这边看。”他最气恼的就是必须通过其他人才能和他对话的人,痛恨他们非得望着“健康的”人才能说话。
她迅速地把头转过来,执行他的命令。“是,长官。”她说。她的语气温和,但眼神却是冷冰冰的。
“我已经退职了,就叫我林肯好了。”
“请你抓紧时间处理好吗?”
“处理什么?”他问。
“你们把我叫到这里的原因啊!我很抱歉,是我没有想清楚。如果你需要一份书面检查,我马上就写。不过,我到新岗位报到的时间已经晚了,而且没有机会给我的主管打电话。”
“检查?”莱姆问。
“问题是,我没有任何处理犯罪现场的经验,当时完全是凭直觉行事。”
“你究竟在说什么?”
“说我拦下火车和封锁十一大街的事啊。都是我的错,才会让参议员耽误了在新泽西州的演讲,也让一些联合国会议代表来不及从纽华克机场赶到会场。”
莱姆咯咯地笑了起来。“你知道我是谁吗?”
“呃,我当然听说过你的名字。我还以为你……”
“已经死了?”莱姆问。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她就是这么想的。她飞快地接下去说:“在学校我们都用你的书做教材,但我们从没有听说过有关你个人的消息。我是说……”她抬头看着墙壁,倔强地说:“据我的判断,作为第一个到达现场的警察,我认为最好应该让火车停下来,同时封锁街道以保护犯罪现场。所以我就这么做了,长官。”
“叫我林肯。怎么称呼你……”
“我——”
第16节:全新的眼睛
“你的名字是什么?”
“艾米莉亚。”
“艾米莉亚。是取自那位女飞行家吗?”(指艾米莉亚?厄尔哈特[Amelia Earhart],首位独自驾驶飞机横跨大西洋的女性,1937年在太平洋上空坠机失踪。——译者)
“不,长官,是家族的名字。”
“艾米莉亚,我不要什么检查。你是对的,错的人是文斯?皮瑞蒂。”
塞利托被这句有欠考虑的话吓了一跳,但林肯?莱姆毫不在乎。不管怎么说,他是当今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在美国总统走进房间时还能把屁股放在垫子上的人之一。他继续说:“皮瑞蒂指挥现场的方式就像是市长的傀儡,而这是天字第一号把事情搞砸的方法。他带了太多人到现场,而最致命的错误是让火车和交通移动,他不该把现场开放得那么早。如果我们保护好现场,谁知道呢,说不定我们会找到一张带签名的信用卡存根,或是一颗又大又漂亮的指纹。”
“或许吧。”塞利托谨慎地说;“但这些只有我们几个自己知道就行了。”他的目光依次扫过莎克丝、库柏和年轻的杰瑞?班克斯,无声地下达了命令。
莱姆嘲讽地笑了一声,对塞利托的过分小心嗤之以鼻。然后他转头看向莎克丝,她正像今天早上班克斯一样,直勾勾地打量着莱姆盖在黄红相间的毛毯下的双脚和身体,结果被他逮个正着。他对她说:“我请你来这里,是要你为我们到下一个犯罪现场工作。”
“什么?”这次用不着翻译解释了。
“为我们工作,”他简短地说:“到下一个犯罪现场。”
“可是……”她笑了起来。“我不是资源调度组的人。我是巡警,从没到犯罪现场工作过。”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案子。正如塞利托警探一会儿会自己告诉你的,这次真的很怪异。是吧,莱昂?事实上,如果这是一个典型的犯罪现场,我就不会要你来了。但这次我们需要一双全新的眼睛。”
她看向塞利托,他一语不发。“我只是……我对此完全不在行,真的。”
“好吧,”莱姆耐心地说:“想听实话吗?”
她点点头。
“我需要的这个人,必须有勇气站在铁轨上拦住火车以保护犯罪现场,并勇于承受事后随之而来的责难。”
“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长官——林肯。但是……”
莱姆打断她。“莱昂。”
“莎克丝警员,”那位资深警探用低沉的喉音对她说:“没有人叫你选择。你已经被派来加入这个专案小组,协助进行犯罪现场处理工作。”
“长官,我不得不提出异议。我刚刚调离巡警队,就在今天,一个小时前生效。我有医院的证明。”
“医院证明?”莱姆问。
她犹豫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又望了他的双脚一眼。“我有关节炎。”
“你有什么?”莱姆问。
“慢性关节炎。”
“真不幸。”
她很快地接着说下去。“我今天早上出来值勤,只是因为有人临时生病请假。我根本没料到会有这种事。”
“是啊,我本来也有别的计划。”林肯?莱姆说。“现在,让我们先来看一些物证。”
第17节:螺丝钉
“那颗螺丝钉。”
犯罪现场调查基本守则:首先分析最不寻常的证物。
汤玛士把装有螺丝钉的塑料袋拿在手中,颠来倒去,让莱姆仔细研究。这根金属短钉一半生锈,一半没有,很钝,有磨损痕迹。
“你们确定找过指纹了?试过微粒试剂吗?那是检验暴露在自然环境下的物证的最好方法。”
“做过了。”梅尔?库柏确认说。
“汤玛士,”莱姆吩咐道:“把这些头发从我眼前弄开!梳到后面去。今天早上我就告诉你要梳到后面。”
那个看护一边梳理那些纠缠垂落的黑发丝,一边叹气。“瞧瞧你的头发!”他低声对莱姆说,口气很不高兴。莱姆不屑地扭动了一下脑袋,结果把头发弄得更乱。艾米莉亚?莎克斯阴沉着脸坐在角落里。双腿缩在椅子下面,摆出一副短跑运动员起跑的架势,好像只待发令枪一响,她随时准备离开。
莱姆把注意力转回到那颗螺丝钉上。
在他领导资源调度组时,莱姆曾经着手建立资料库,就像联邦政府的车漆碎片索引或烟酒枪械管制局的烟草档案那样。他建立了一系列档案:纤维、布料、轮胎、鞋子、工具、机油、传动液,等等等等。他花了数百小时为它们整理目录、建立索引和编制参照表。
然而,即使是在莱姆大力建档的那段任期内,资源调度组也从没有想过要把五金零件分类归档。他奇怪当时为什么会没有想到,不但气自己没有利用时间做,也气文斯?皮瑞蒂和他一样没有想到。
“我们需要给东北部、不、给全国的每一个螺丝帽制造厂家和批发商打电话,问他们是否生产过这种型号的螺丝帽,还要问他们卖给了谁。把这颗螺丝帽的资料和照片传真到联络处的调度员那里去。”
“天啊,这可能有上百万家,”班克斯说,“要是每一家艾斯五金商店和西尔斯购物中心都查到的话。”
“我不这么看,”莱姆回应道。“这一定是一条有用的线索,如果没意义,他就不会把它留在现场了。我敢保证,这种螺丝钉的来源范围一定很小。”
塞利托拨了个电话,讲了几分钟后,他抬起头。“我找好调度员了,林肯,一共四个。我们到哪里能找到制造厂商的名单?”
“派一个警察到四十二街的市立图书馆,”莱姆回答:“那里有公司企业名录。叫那几个调度员一拿到它就开始工作,顺着工商黄页一家一家打。”
塞利托把这些话冲着电话重复了一遍。
莱姆看了一眼时钟,现在是一点三十分。
“现在,看看那团石棉。”
有那么一刹那,这个字眼在他的头脑里亮了起来。他感觉身体一阵震动——来自本应感觉不到任何震动的部位。好像有什么熟悉的东西和石棉有关,他曾读过或听过的什么东西,而且似乎就在最近。不过,林肯?莱姆已不再相信自己的时间感了。当你用后背僵直地平躺在一个地方,一个月一个月地过下去,时间会慢得接近于死亡。让他灵光一闪的东西,有可能是他两年前读到的。
“我们对石棉了解些什么?”他若有所思地问。没有人回答,但这并不重要。他可以自己回答,反正他乐意这样做。石棉是复合分子,硅酸盐聚合物。它不会燃烧,像玻璃一样,因为已经被氧化了。
以前,当与刑事人类学家和牙医学家一起进入一些老的凶杀案犯罪现场时,莱姆经常会发现自己置身于以石棉为建材的建筑物中。在勘察过程中他们必须始终戴着面罩,面罩那种怪怪的味道他至今都忘不了。事实上,他现在想起来了,就是在三年半前的一次对市政府地铁站的石棉污染物进行清理拆除时,人们在机房里发现了一具被丹尼?谢菲尔德杀害的警察尸体。当莱姆弯身爬进工地,慢慢地从那个警察淡蓝色的制服衬衫上挑起一根纤维时,却听到橡木梁柱发出吱嘎嘎的呻吟声。要不是面罩救了他一命,他也许早就被梁柱崩塌时带下来的灰尘和泥土呛死了。
“也许他把她关在一个石棉清理场。”塞利托说。
“有可能。”莱姆同意。
塞利托命令他年轻的助手:“打电话给环保署和市环保局,看看有没有正在进行石棉清理工作的场地。”
班克斯立刻去拨电话。
“波,”莱姆问豪曼:“你的人可以随时调度吗?”
“都准备好了,”这位紧急应变小组的指挥官肯定地说:“不过我得告诉你,有一半人被绑在联合国会议会场动不了,他们被抽调去执行特勤和会场保安工作。”
“环保署有消息了。”班克斯朝豪曼挥挥手,他们聚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搬开几摞书。当豪曼展开一张紧急应变小组纽约作战地图时,有个东西啪嗒一声掉在地板上。
班克斯跳了起来,“天啊!”
从他躺着的角度,莱姆无法看到掉落的是什么东西。豪曼犹豫了一下,才弯腰拾起一块泛白的脊椎骨,把它放回到桌子上。
莱姆感觉到几双眼睛都在看着他,但他对那块骨头没做任何解释。豪曼俯身在地图上,班克斯拿着电话,报出有关石棉清理场的位置,让豪曼用油笔一一标注在地图上。显然这种地方有很多,而且遍及全市的五个行政区。这真让人泄气。
“必须把范围再缩小一点。让我们看看那些沙子。”莱姆对库柏说:“把它们放到显微镜下面,然后告诉我们你的看法。”
塞利托把装有沙砾的证物袋交给技师库柏,库柏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在一个搪瓷检测盘上,闪光的粉末立刻扬起一小片尘雾。沙砾中夹杂着一颗石头,磨得很平,落进这堆粉末中央。
林肯?莱姆的喉咙哽住了。不是因为他所看到的东西——他还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什么——而是那股想抓起铅笔插进沙堆探刺的冲动,这种神经冲动从他的大脑发出,却在半途中消失,无法传送到他已毫无知觉的右手。一年来,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这种冲动,他几乎要流下泪来。而他惟一的安慰是想到那一小瓶速可眠和那个塑料袋。那是伯格医生为他带来的——他刚才就在这个房间里,像来救赎他的天使。
他清清嗓子。“找指纹!”
“什么?”库柏问。
“那颗石头。”
塞利托不解地望着他。
“那颗石头不属于这里,”莱姆说,“就像橘子堆里的苹果一样扎眼。我想知道为什么。找指纹。”
库柏用瓷制的镊子夹起那颗石头,仔细检查。他戴上护目镜,用珀利灯(一种用强力蓄电池集束组成的聚光灯)照射石头。
“什么也没发现。”库柏说。
“试试VMD?”
在种种从非渗透性表面采集指纹的技术中,VMD(真空金属沉淀)是超豪华级的。将受检测的物体放置在真空密闭空间中,蒸发黄金或锌,这些金属会附着在看不见的指纹上,显现出清楚的纹路涡旋。
但是库柏没有带VMD检测仪。
“你到底有些什么东西?”莱姆不满地问。
“苏丹黑、稳定显影剂、碘剂、氨基黑、DFO和甲基紫,还有马格纳刷。”
他还带了能在可渗透表面上采集指纹的宁海德林,以及一罐采集平滑表面指纹专用的万能胶。莱姆想起多年前轰动刑事鉴证界的一桩新闻:一位在日本服役的美国陆军刑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在用万能胶修理一架破相机时,意外发现粘胶的蒸汽能够显现隐藏的指纹,而且效果比所有专门为采集指纹发明的化学药剂都要强。
现在库柏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他用镊子把石头夹进一个小玻璃箱里,在箱内的电热盘上加上几滴胶水。几分钟后,他把石头取出来。
第18节:看起来像是……
“找到了。”他说。他掸上一些长波UV粉末,然后再用珀利灯的强光照射,一个指纹清楚地显现在石头中央。库柏用1:1的宝利来CU-5拍立得相机拍下照片,把照片拿给莱姆看。
“拿近些。”莱姆眯起眼睛审视着。“不错,是转上去的。”
在物体表面转动手指留下的“旋转指纹”与单纯拣拾物体留下的指纹不同。两者之间的差别相当细微,只能从不同着力点的擦痕宽度判断,不过莱姆一眼就看出来了。
“你看,那是什么?”他沉吟着。“那条线。”在这个指纹上方,有一道模糊的新月形痕迹。
“看起来像是……”
“对,”莱姆说:“是她的手指甲。通常我们不会留意,但我打赌他一定确信我们会拣起这块石头,才会在上面留下印记,例如这擦痕。”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莎克丝问。
莱姆又生气了,似乎没有人能像他一样这么快抓住重点。他简单地解释道:“他想告诉我们两件事。第一,他要再次提示我们受害者是个女性,万一我们还没有把她和早上那具尸体联系起来的话。”
“为什么?”
“加大赌注,”莱姆说:“使我们更加焦急。他故意让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女人正身处险境。他评估过受害人的价值——就像我们一样,即使我们都不承认。”说到这里,莱姆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在莎克丝的手上。他相当诧异,这么漂亮的女人,
双手却一塌糊涂。她有四根手指包着厚厚的邦迪绷带,其余手指也有好几根带着已长出新肉的旧伤口,还有一根在指甲根部的表皮上凝结着一层棕色血痕。他又注意到,她眉毛下的皮肤有红肿发炎的迹象,这是拔眉毛造成的,他猜。她耳边还有一道明显的抓痕。所有这些都是习惯性自我伤害的后果。除了药丸和塑料袋,还有一百万种方法可以伤害自己。
莱姆说下去:“第二,他想告诉我们:我已经警告你了。他熟悉证物。他要说的是,别再费工夫去找一般物证了,我不会留下任何东西的。他肯定是这么想的,但我们还是一定会找到。你最好赌我们赢。”突然,莱姆皱起眉头喊道:“地图!我们需要那张地图,汤玛士!”
看护脱口问道:“什么地图?”
“你知道我指的是哪张地图。”
汤玛士叹口气:“我真的不清楚,林肯。”
莱姆眼睛望向窗外沉思着,半对他人半对自己说:“铁路地下道,走私隧道,通路暗门,石棉——这些都是老东西。他喜欢纽约的历史。我要那张兰德尔地图。”
“什么地图?在哪里?”
“我写书用的研究档案。还能在哪里?”
汤玛士翻寻档案夹,抽出一张长长的横式曼哈顿地图的影印本。“是这张吗?”
“对,就是这张。”
这张地图是兰德尔?苏维在1811年为纽约行政长官绘制的,当时他们正在规划曼哈顿的棋盘化街区。地图是横向绘制的,原本在南边的炮台公园放到了最左边,而北面的哈莱姆区则在地图的最右边。在这种方式绘制下,曼哈顿岛的形状看起来活像一只跳动的狗,正仰起窄小的脑袋要攻击咬人。
“把它钉在那里,很好。”
当年轻的看护照他的吩咐做完后,莱姆突然说:“汤玛士,我们决定委托你了。莱昂,给他块警徽什么的。”
“林肯……”他小声责怪道。
“我们需要你,过来吧。你不是一直想当山姆?斯派德(Sam Spade,冷硬派侦探小说家达希尔?哈密特笔下的私家侦探,著名电影《马耳他之鹰》的主人公。——译者)或高捷(Kojak,20世纪70年代美国电视侦探节目《高捷奇案》中的主角。——译者)吗?”
“我只想当朱迪?加兰德(Judy Galand,好莱坞著名影星。——译者)。”
“那你就当杰西卡?弗莱契(Jessica Fletcher,美国侦探小说家。——译者)好了。你将亲笔书写这一事件。快点,把那枝老插在你衬衫口袋里摆样子的名牌钢笔拿出来。”
这个年轻人转了转眼珠,抽出他那枝派克笔,又从一张桌子下面拿出一叠盖满灰尘的黄色信纸。
“不,我有更好的办法。”莱姆说:“挑一张招贴,那些美术招贴画,反过来贴在墙上,再用签字笔在上面写字。要写大一点,这样我才能看得见。”
汤玛士挑了张莫奈的《睡莲》,反过来贴在墙上。
“在最上面,”这位刑事鉴证学家指示道:“写‘不明嫌疑犯823号’,然后分出四栏,分别标上‘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和‘其他’。很好,现在我们要开始了。我们知道什么和他有关的事?”
塞利托说:“交通工具……他开的是黄色出租车。”
“没错。还有,在‘其他’一栏里,写上他熟悉犯罪现场处理工作。”
“由这点,”塞利托补充说,“或许可以表示他在号子里待过。”
“什么意思?”汤玛士问。
“他也许有案底。”这位资深警探解释。
班克斯说:“我们要不要写上他有一把0.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
“他妈的还用说?”他的老板表示赞同。
莱姆又贡献了一点:“还有,他熟悉摩擦脊……”
“什么?”汤玛士问。
“摩擦脊——就是指纹的意思。每个人的手脚表面都有一道道隆起的纹路,可以增加摩擦力。还有,记下他可能在一间安全的房屋中实施犯罪。干得好,汤玛士。瞧瞧他,天生就是干警察的料。”
汤玛士瞪了莱姆一眼,退离墙边,用手拍掸着衬衫,拂掉在墙边沾上的蜘蛛网。
“好了,各位,”塞利托说:“这就是我们对823号先生的初步印象。”
莱姆对梅尔?库柏说:“接着来,那些沙子。我们能从中看出什么?”
库柏把护目镜向上推到他苍白的额头上,取了一些样本放在载波片上,推到偏光显微镜下夹好,校正显微镜刻度。
“恩……很奇怪,没有双折射。”
偏光显微镜能看出晶体、纤维以及其他物质的双重折射现象。比如,海滩上的沙子双折射现象就极其强烈。
“所以这不是沙子。”莱姆喃喃地说:“而是某种东西研成的粉末。你能把它具体化吗?”
“具体化”是刑事鉴证人员的终极目标。大多数物证都是可辨识的。但就算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来源仍可能有成百上千种。已具体化的证物,是指其来源已被缩小到一种或有限的几种可能,例如指纹、DNA样本、一块像拼图一样吻合嫌疑犯汽车油漆脱落处的油漆碎屑。
第19节:P.D.是她的绰号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可能有安全的房子·黄色出租车·熟悉犯罪现场工作
·也许有案底
·熟悉指纹
·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也许可以,”技师回答:“只要我能看出它是什么。”
“是玻璃粉末?”莱姆猜测。
大多数玻璃是通过熔化沙子制成的,在制造过程中晶体的结构发生改变,所以在玻璃粉末上看不到双折射现象。库柏仔细地检查这些样本。
“不,我认为这不是玻璃。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要是有一台能谱分析仪就好了。”
最常用的刑事实验室工具是一台扫描式电子显微镜配上一台能谱分析仪,它能测定出在犯罪现场找到的样本中包含哪些元素成分。
“给他找一台来。”莱姆吩咐塞利托。随后又打量着房间说:“我们需要更多的设备。我还要一台真空金属指纹机,以及一台气相层析质谱仪。”气相层析质谱仪实际上是两台不同功能的仪器的组合:气相层析机将混合物分离为单纯的元素成分,而质谱仪则用光线照射样本,测定出每一种元素是什么。这种仪器能让刑事鉴证人员测定一个小到百万分之一绿豆大小的未知样本,并与资料库中依特性和名称分类的上十万种已知物质进行比对。
塞利托打电话把这些要求通知刑事鉴证实验室。
“但是我们不能坐在这里干等着那些奇幻玩具送来。梅尔,你还是先用老办法做吧。再多告诉我一些关于假沙子的情况。”
“它夹杂了一点泥土,是壤土,有石英、长石和云母微粒,但看不到叶子和腐烂植物的成分。这些微粒有可能是膨润土。”
“膨润土。”莱姆满意地说:“那是火山岩风化而成的。建筑工人在这座城市土壤含水较多的地区挖地基时,碰到岩床较深的地带,会用膨润土制成泥浆糊墙,以防止地基塌陷。所以我们要找的是靠近水边的开发区,也许是在三十四大街以南,因为北边的岩床比较接近地表,不需要泥浆墙。”
库柏移动一下载玻片。“如果让我猜,我会说这里面大部分成分是钙。等一等,这里有些纤维状的东西。”
在库柏转动旋钮的时候,莱姆心想,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通过目镜观察东西的能力。他回想起以前的那些晚上,他把脸紧紧贴在灰色的海绵胶垫上,观察纤维、腐土、血液细胞或金属碎屑在显微镜中游进游出的情景。
“这里有别的东西。一颗较大的颗粒,有三层。第一层类似角质,第二层是钙,只是颜色有细微的不同,第三层是半透明的。”
“三层?”莱姆愤怒地吐出一句脏话:“妈的,这是贝壳!”他是在对自己生气。他应该早想到的。
“没错,的确是。”库柏点点头。“是牡蛎,我认为。”
纽约这座城市周围的牡蛎养殖场大多集中在长岛海岸和新泽西。莱姆本来以为那个不明嫌疑犯会把搜索的地理范围限制在曼哈顿以内——今天早上那个死者被发现的地方。他喃喃地说:“如果他把范围扩大到整个大都会区,搜索就毫无指望了”
库柏说:“我又看到别的东西了。我想这是石灰,但年头已经很久了,颗粒状的。”
“会不会是混凝土?”莱姆猜。
“有可能,是的。不过我想不通这些贝壳。”库柏沉吟着说:“纽约附近的牡蛎养殖场充满了植被和泥土,而这些贝壳几乎完全没有植物成分,相反却混合有水泥。”
莱姆突然吼道:“边缘!这些贝壳粉末的边缘是什么样子,梅尔?”
技师库柏从目镜里看去。“边缘不规则,没有研磨痕迹,是被干压机碾碎的。没有被水分侵蚀的迹象。”
莱姆审视着那张兰德尔地图,目光从右扫到左,最后停留在那只跳跃的小狗的屁股上。
“找到了!”他大喊。
1913年,F.W.伍尔沃斯建造了六十层高的摩天大楼,并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大楼外表为赤陶色,饰以滴水兽和哥特式浮雕。在此后十六年的时间里,它一直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由于曼哈顿这一地区的岩床比百老汇要深一百多英尺,建筑工人必须挖很深的竖井才能支撑住建筑物。在破土动工后不久,工人们发现了1906年被绑架的曼哈顿企业家陶伯特?索姆斯的尸骸。他的尸体被发现埋在一堆厚厚的像白沙一样的东西中,但实际上那是牡蛎粉末。这件事当时引得小报大肆渲染,声称这位肥胖的大亨到死都和美食脱不了干系。在曼哈顿下东区地下这种贝壳随处可见,因为人们过去曾用它来掩埋垃圾。珍珠街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
“她就在下城的某个地方,”莱姆宣布:“大概在东边,而且可能离珍珠街不远。她在地下大约五到十五英尺的地方,或许是隧道建筑工地,或许是老房子的地下室。”
“交叉对比环保署提供的资料,杰瑞。”塞利托指示:“看看这一地区哪里正在清理石棉。”
“珍珠街附近吗?没有。”那个年轻警察拿起他和豪曼刚才做过标记的地图。“共有三十多处石棉清理场,分布在中城、哈莱姆区和布隆克斯区,但下城没有。”
“石棉……石棉……”莱姆又喃喃自语。为什么这个字眼那么耳熟?
现在是下午两点零五分。
“波,我们必须行动了。派你的人到那里去开始搜索。所有珍珠街上的建筑物。还有水街上的。”
“老兄,”豪曼叹了口气,“那里的建筑物可真不少呢。”他说着朝门口走去。
莱姆对塞利托说:“莱昂,你最好也去。那里肯定会有一场激烈的竞赛,他们势必需要所有能投入的搜索力量。艾米莉亚,我要你也到那里去。”
“可是,我已经想过……”
“警员,”塞利托打断她的话头:“你已经接到命令了。”
一丝愤怒的表情从她美丽的面庞上掠过。
莱姆对库柏说:“梅尔,你是开车来的吗?”
“我开RRV来的。”
市警察局的犯罪现场勘验车是一辆大型厢式汽车,里面布满了仪器和证物搜集工具,配备比许多小城镇的整个实验室都齐全。但是在莱姆负责资源调度组的时候,他又做主添置了一辆小型的犯罪现场勘验车,车上只配备了一些基本的证物搜集和分析设备。这辆被称为RRV的快速反应车看上去很不起眼,但莱姆为它加装了警察拦截专用车的涡轮引擎,因此他们经常比警方的巡逻车还早一步抵达犯罪现场。第一个出现在犯罪现场的不是接到报案的巡警,而是刑事鉴证小组的技师,这是所有鉴证人员的梦想。
“把车钥匙给艾米莉亚。”
库柏把钥匙递给艾米莉亚?莎克丝。她狠狠地瞪了莱姆一眼,转身冲下楼去,连脚步声似乎都充满着怨气。
“好了,莱昂,你的意见如何?”
塞利托瞥了一眼空荡荡的门廊,走到莱姆跟前。“你真的想让P.D.加入我们?”
“P.D.?”
“我指的是她,莎克丝。P.D.是她的绰号。”
“什么意思?”
“别当她面叫,她会急的。她爸爸也是巡警,干了四十年。所以他们都叫她‘巡警之女’(The Portable’s Doughter)。”
“你认为我们不应该找她吗?”
“不,我没这么想。你为什么要找她?”
“因为她为了不破坏现场跳下三十英尺高的路堤,还封锁了一条主要街道,拦住美铁列车。这是一种进取心。”
“算了吧,林肯,我知道一打以上的犯罪现场警察都会做同样的事。”
“反正,她就是我想要的。”莱姆表情严肃地看着塞利托,委婉但毫不含糊地提醒他,这个条件是一开始就谈好的。
“我的意思是,”塞利托吞吞吐吐地说:“我只和鲍林说过。皮瑞蒂是个他妈的超级怕事的家伙。如果……我只是假设……那些大人物发现在犯罪现场走格子的是一个巡警,恐怕会他妈的有不少麻烦。”
“也许吧。”莱姆平静地说,眼睛望着招贴背面的图表。“不过我有一种预感,这可能是我们今天最小的麻烦。”
说完,他虚弱地把头往后一倒,靠在厚厚的枕头上。
第20节:他简直是个疯子
犯罪现场勘验车正沿着纽约下城华尔街阴暗的街道疾驶。
艾米莉亚?莎克丝用手指轻轻敲打方向盘,思忖着T.J.柯法丝可能会被拘禁的地方。找到她的希望似乎十分渺茫。前方这片商业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巨大,有如此多的窄街,如此多的面孔、出口和布满黑洞洞窗口的建筑物。
如此多可能藏匿人质的地方。
在脑海里,她看见铁路边那只从地下伸出的手。血淋淋的手指骨上套着钻戒。莎克丝认得那款珠宝,她称之为“安慰戒”——是孤独的富家女孩为自己买的。是那种如果她有钱也会买来戴的戒指。
躲开骑自行车的邮差和出租车,加速向南。
即使在这个明亮的下午,在令人窒息的烈日底下,这一带仍然是整个城市最幽暗的部分。摩天大楼投射出阴森的影子,每栋建筑物外都蒙上一层像干涸的血迹般的暗黑色。
莎克丝以六十公里的时速转了个弯,滑过热得发软的柏油路,然后踩下油门,把车速重新冲回近一百公里。
引擎棒极了,她暗自赞叹,决定试试在一百一十公里时速下操纵这辆车的感觉。
多年以前,当她的老爸——他通常值下午三点到十一点的班——睡觉时,十来岁的艾米?莎克丝总是偷偷摘下他的汽车钥匙,然后告诉母亲罗丝说她想出去逛街,还问需不需要替她到“福特?汉密尔顿肉店”带点什么回来。但不等她母亲说完“不必了,但你要坐火车去,不能开车”这番话,她早已消失在门外,发动汽车向西冲去。
三个小时后,艾米莉亚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会轻手轻脚地溜上楼去,生怕撞到已经被气得发狂的母亲。让她觉得好笑的是,母亲总会教训她这种嗜好会让她过早怀上孩子,断送掉拥有漂亮脸蛋的她成为百万名模的机会。在她母亲终于明白女儿不是出去和人鬼混,而只是到长岛高速公路上以一百六十公里的速度飙车时,她更被气得发狂,教训她说这样会撞烂她的漂亮脸蛋,断送掉她成为百万名模的机会。
在她取得驾驶执照后,飙车的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现在,莎克斯驾车飞快地插入两辆并排停着的大卡车之间。她暗自祈祷这两辆车的乘客或司机不会突然打开车门。在幽灵般的呼啸声中,她超越了他们。
只要你移动,他们就抓不到你。
莱昂?塞利托用钝钝的指尖揉搓着自己的圆脸,对这种宛如参加方程式赛车般的疯狂驾驶丝毫不以为意。他神态自若地和他的搭档讨论案情,就好像一个会计师在讨论资产负债表。至于班克斯,他早已顾不上着迷似地偷窥莎克丝的眼睛和嘴唇,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时速表上,不到一分钟就检查一次。
他们转了一个大弯,下了布鲁克林桥。当莎克丝用被自己啃得光秃秃的手指轻叩方向盘时,她又一次想到那个被绑架的女人,那个叫T.J.的女人一定有又长又漂亮的指甲。她的脑海中再度浮现出那个挥之不去的景象:那只像白桦树枝般从地下伸出的手,那根血淋淋的手指骨。
“他简直是个疯子。”为了强迫自己改变思绪,她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
“谁?”塞利托问。
“莱姆。”
班克斯点头附和:“叫我说,他简直就是第二个霍华德?休斯(Howard Hughes,美国亿万富翁。他在20世纪50年代的一次飞机失事中大难不死,但从此失去健康,长期依赖吗啡抑制疼痛。——译者)。”
“呃,是啊,也让我吃惊不小。”这位资深警探承认。“看得出他的情况不太好。过去他可是个帅哥呢。不过,你们也知道,毕竟他经历了那么多磨难。莎克丝,你开车技术怎么这么好?你是怎么到巡警队的?”
“我是被派去的。他们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通知我去报到。”就像你们一样,她心里说。“他真的那么厉害吗?”
“你是说莱姆?岂止是厉害!纽约市大多数犯罪现场鉴证人员每年顶多处理两百具尸体,莱姆处理的数量要多一倍!即使在他当上资源调度组的头儿之后也一样。泰克?皮瑞蒂也不错,但他差不多两星期才出一次警,而且专挑媒体关注的案子露面。这些话你别说是我讲的,知道吗?”
“是,长官。”
“莱姆总是亲自勘察现场。即便在没有现场可勘察的时候,他也总在外面瞎转。”
“做什么?”
“只是随便走走,东瞧瞧西看看。他一次会走上好几公里,整个城市都走遍了,有时花钱买,有时顺手捡,到处搜集东西。”
“哪一类的东西?”
“证物样本。泥巴、食品、杂志、轮毂罩、鞋子、医学书、药物、植物……只要你说得出来,他就找得到,还分好类。你知道,就因为这样,只要证物一放在他面前,他就马上能指出嫌疑犯可能去过哪些地方,或做过什么事。每次呼叫他,不是在哈莱姆区,就是在下东区或地狱厨房。”
“他是出自警察世家吗?”
“不是,他父亲好像是什么国家级实验室的科学家。”
“莱姆学什么的?科学?”
“对。他是伊利诺斯大学香槟厄班纳分校毕业的,拿了两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学位——化学和历史。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读这些东西。在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的父母就过世了,那是……奥,离现在有十五年了。他没有兄弟姐妹。他在伊利诺斯州长大,所以才会取名为‘林肯’。”
她想问他有没有结过婚,但话到口边改成了:“他真的那么……”
“你尽管直说,警员。”
“……混蛋?”
班克斯笑出声来。
塞利托说:“我母亲有更好的表达方式,她会说有些人‘一根筋’。哈,用这个词形容莱姆最合适,他就是‘一根筋’。有一次,一个傻X技师把显示血液用的发光氨喷在指纹上,而不是用宁海德林,结果指纹完全被破坏了,莱姆当场就把他开除了。还有一次,有一位警察实在忍不住,在现场撒了泡尿,还按水冲了马桶。这下可把莱姆气炸了,叫他滚到地下室去,把所有能在污水池里找到的东西都带回来。”说到这里塞利托笑了。“那个警察是有官阶的,他说:‘我不干,我是副警长。’而莱姆说:‘新消息,你现在是管道工了。’这种故事多得说不完。嘿,你开到一百三十公里了!”
他们风驰电掣般地经过了“大楼”。她痛心地想,这才是我此刻应该在的地方。和资料室的朋友聊聊天,或是坐在培训教室里,惬意地享受空调冷气。
她熟练地闪过一辆停在红灯线外的汽车。
上帝,这里真热。灰尘、臭味、废气,什么都热烘烘的。这是城市中最丑陋的时刻,让人的火气像哈莱姆区消防水龙头里喷出的灰水一样,一个劲儿的往上蹿。前年的圣诞节,她和男友曾有过短暂的庆祝假期——从晚上十一点到午夜,这是他们惟一能共同挤出来的时间。在零下四度的气温里,她和尼克坐在洛克菲勒中心外的溜冰场边上,喝着咖啡和白兰地。他们一致同意,宁可连续冷上一星期,也不愿在炎热的八月过上一天。
终于,车子冲到了珍珠街,她看到了豪曼的指挥车。在留下一道长达八英尺的刹车痕迹后,她把RRV停进豪曼的车子和另一辆紧急应变小组公务车之间的缝隙里。
“妈的,你开车技术真棒。”塞利托钻出车子。在杰瑞?班克斯推开后车门下车时,莎克丝注意到他汗湿的手掌在车窗上留下一个显著的印记。不知道为什么,发现这点让她感到很开心。
第21节:情况紧急
到处都是紧急应变小组和穿制服的警察,起码有五六十人,还有更多的警察正在赶来这里的路上。似乎纽约警察总局把所有的警力都集中到下城区了。莎克丝忍不住想,如果有人想策划暗杀、占领格莱西大厦或某个领事馆,现在倒是动手的好时机。
豪曼迎着他们的车子快步走来。他对塞利托说:“我们正一户一户地搜索,检查珍珠街上的所有建筑。没有人知道哪里有石棉场,也没有人听到呼救声。”
莎克丝想下车,但豪曼拦住了她:“不,警员,你的任务是留在这辆犯罪现场勘验车上。”
她还是下了车。
“是,长官。但这命令是谁下的呢?”
“莱姆警探。我刚和他通过话。他叫你一到犯罪现场就和总部联络。”
豪曼走开了。塞利托和班克斯也匆匆向指挥车走去。
“塞利托警探!”莎克丝叫道。
塞利托转过身。她说:“对不起,警探。问题是,谁是我的直属上司?我应该向谁汇报?”
他简短地回答:“你直接向莱姆汇报。”
她笑了:“但是我不能向他汇报。”
塞利托不解地望着她。
“我是说,他是个平民。难道就没有责任归属或管辖权之类的问题吗?我需要对某个有警衔的人汇报。”
塞利托冷冷地说:“警员,你听好。我们全都向林肯?莱姆汇报。我不管他是平民还是局长,就算是他妈的蝙蝠侠也一样。明白吗?”
“可是……”
“你要是想申诉,就写成报告明天递上去好了。”
说完他就走了。莎克丝望着他的背影好一会儿,然后转身回到汽车前座上,呼叫总部说她已抵达现场,正等待进一步指示。
听到总部的报话员说:“收到,巡警5885。请稍候。莱姆警探马上会和你联络,完毕。”她不禁露出一丝冷笑。
莱姆警探。
“明白了,完毕。”莎克丝回答。然后望向汽车后座,无聊地猜想那个黑色手提箱里究竟有什么东西。
下午两点四十分。
莱姆家中的电话响了。汤玛士接了电话,“是总部的调度员。”
“接过来。”
麦克风扩音器响了。“莱姆警探,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不过以前你在资源调度组时,我曾在那里工作过。是负责接打电话的雇员。我叫埃玛?罗琳斯。”
“当然记得,你的小孩还好吗,埃玛?”莱姆想起那个身材魁梧、整天乐呵呵的黑人妇女,她当时为了抚养五个小孩而同时做两份工作。他还记得她那粗大的手指每次都很用力地击打在电话按键上,有一次还真的按坏了一部警用制式电话。
“杰瑞米再过几个星期就上大学了,多拉还在演戏,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啦。小东西们都还过得不错。”
“是莱昂?塞利托把你调过来的吗?”
“不是,长官。我一听说你接手这个案子,就把原来负责的小鬼踢回911去了。我告诉她,这回由老埃玛来负责。”
“你为我们找到什么了吗?”
“我们给所有工商名录上制造螺丝钉的公司,以及能查得到的经销批发商打了电话。我们发现,镙帽上的字母CE是订购公司的缩写。这批螺丝帽是特别为统一爱迪生公司订造的。”
见鬼,这还用说。
“它们之所以打上这样的字样,是因为这批螺丝钉的尺寸和这家公司卖出的大部分螺丝钉不同——15/16英寸,而且螺纹也比其它螺丝钉密。那是底特律的密西根机械模具公司生产的。这批螺丝钉只用在纽约,专门设计安装在六七十年前铺设的旧水管上。只有用这种螺丝钉才能把水管连接的部分锁紧,严丝合缝,就像新婚之夜的新郎新娘一样。这是那个男人说的,他想吃我豆腐。”
“埃玛,我爱你。你继续保持联络,好吗?”
“我一定会。”
“汤玛士!”莱姆大叫:“电话这样不行,我需要能自己拨号。电脑里不是有语音拨号设置吗,能用吗?”
“你从来没申请过这种设置。”
“我没有吗?”
“没有。”
“可是,我现在需要了。”
“可是,我们根本没有。”
“想办法!我必须能自己打电话。”
“我记得有个人工电子控制器,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汤玛士在墙边的一个箱子里翻动了半天,找出一个小小的电子控制器。他把控制器一端接上电话,另一端插到架在莱姆脸颊边的一根摇动控制杆上。
“这样太笨了!”
“可是,我们现在只有这个东西。如果你早听我的建议,在眉毛上方装上红外线,在过去这两年你早就可以自己打色情电话了。”
“电线他妈的太多了。”莱姆不高兴地嘟囔道。
他的脖子突然抽搐了一下,把控制杆碰到了他够不到的地方。“妈的。”
对林肯?莱姆而言,光是这个小动作他似乎都无法做到,更别提其他功能了。他已经精疲力竭,脖子疼,脑袋也疼。尤其令他痛苦的是眼睛刺痒难耐。他产生一股强烈的冲动,要抬起手背,用手指揉揉眼睑,但就是这个其他人每天都会做的小动作他也无能为力。
汤玛士把摇杆放回原位。莱姆耐下心来,问他的看护:“这东西怎么用?”
“那里有个屏幕,在控制台上,看到了吗?把鼠标移到某个数字上,等一秒钟,号码就会自动输入,然后再移动到下一个数字。所有七位号码都输入后,把摇杆移到这里拨号。”
莱姆嚷道:“它不动!”
“多练习一会儿就好了。”
“我没时间!”
汤玛士吼叫道:“我帮你接电话已经太久了!”
“好吧,”莱姆降低了嗓门说,——这是他道歉的方式。“我过会儿就练习。你能先帮我给统一爱迪生公司拨个电话吗?我要和他们的主管谈话。”
绳子勒得很紧,手铐也很紧,但最让她心惊肉跳的,还是那个声音。
塔米琼?柯法丝感觉身上每一个毛孔都在冒汗。当她拼命挣扎着把手铐铁链往生锈的螺丝钉上前后摩擦的时候,汗水就顺着她的脸颊、胸部和手臂往下流。她的手腕已经麻木了,但她似乎觉得那铁环已被她磨薄了一些。
她累得筋疲力尽, 不得不停下来歇息一会儿,活动活动手腕以防抽筋。她再一次侧耳细听,心想,那是工人在锁紧螺钉和敲打固定的声音。最后几下敲打很轻,她猜想这是工人们已经修好水管,马上就要收工回家了。
别走!她只能对自己哭喊。别丢下我。只要那些人还在,只要他们还继续工作,她就不会有危险。
最后一声敲击。然后,只剩下恐怖的沉寂。
快离开那里,孩子!快!
妈妈……
T.J.哭了几分钟,想到她在田纳西州东部的家人。她的鼻子被塞住了,几乎透不过气来,她憋住口气用力一喷,把眼泪和鼻涕一起逼了出来。她又能呼吸了。这给了她一丝信心,一股力量。她又开始继续磨手铐了。
“我知道情况紧急,警探,但我真的不知道能帮上你什么忙。我们在整个城市都使用螺丝钉,油管、煤气管……”
“好吧,”莱姆简短地说。他又问这位设在十四大街的统一爱迪生公司总部的主管:“你们架设管道会用石棉做隔热物吗?”
对方犹豫了一下。
“我们已经清除百分之九十了。”那个女人带着几分戒意说:“百分之九十五。”
人们总是这么敏感。“我明白,我只是想知道哪里还在使用石棉。”
“没有了。”她固执地说:“呃,电线管道从来不用,只有蒸气管道有的还使用石棉隔热,但在我们的业务中占的比例极小。”
蒸气!
很少有人知道这座城市的公用设施有多么恐怖。统一爱迪生公司把水加热至一千度,然后以一百六十公里的时速喷射进曼哈顿地下的管道网中。在地下蒸气管中奔窜的蒸气仍然具有380度的高热,速度也维持在时速一百二十公里左右。
莱姆回想起报纸上的一篇文章。“上星期你们有蒸气管道发生爆裂吗?”
“有,不过那和石棉泄露无关。那一地区的石棉早在一年前就清理干净了。”
“但你们在下城区的系统里有些管道的确还在使用石棉?”
她又犹豫了。“这……”
“爆裂发生在什么地方?”莱姆立刻追问。
“百老汇,在商业大楼往北一个街区。”
“《纽约时报》报道过相关新闻吗?”
“我不知道……也许有吧。”
“那篇报道曾提到石棉吗?”
“是的。”她终于承认了:“但它只是说在过去石棉污染曾是个大问题……”
“那条爆裂的蒸气管道……是穿过珍珠街往南的吗?”
“这……让我看看。是,没错。在汉诺威大街,路北。”
莱姆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T.J.柯法丝,这个有着纤细手指和长长指甲的女人即将面临的死亡场面。
“蒸气恢复使用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吗?”
“没错,现在随时都可能重新供应。”
“不要!”莱姆大喊:“有人破坏了管道,你们不能送出蒸气!”
库柏从显微镜上抬起头,一脸不安的神情。
统一爱迪生公司的主管说:“呃……我不知道……”
莱姆对汤玛士吼道:“呼叫莱昂,告诉他人质在汉诺威和珍珠街的地下室,北侧。”他告诉汤玛士有关蒸气的事。“叫消防队赶快过去,带好隔热装备。”
莱姆又对着麦克风喊叫着:“通知施工部门!马上!让他们千万不要打开蒸气阀门,绝对不能!”他茫然地重复着这几个字,对浮现在他脑海里的清晰的想象画面感到异常憎恶。他的脑海中不断重复上演着这样的画面:在管道喷出的猛烈的白色蒸气云雾中,那个女人的皮肤变得粉红,接着转为鲜红,最后开始一片片地裂开剥落。
第22节:DCDS
勘验车上的对讲机响了,此时莎克丝的手表显示距离下午三点还有三分钟。她拿起对讲机。
“这里是巡警5885号,完毕。”
“别管制式用语,艾米莉亚,”莱姆说:“我们没时间了。”
“我……”
“我想我们知道她在哪儿了,就在汉诺威街和珍珠街路口。”
她转身望去,看见十几名紧急应变小组的成员正全力奔向一栋老建筑物。
“你要我去……”
“他们会去找她,你马上做好进入现场工作的准备。”
“但是我可以帮……”
“不,我要你到勘验车的后面去,那里有一个标着‘02’的手提箱,你把它随身带着。另外在一个小黑箱子里有一把珀利灯,你在我房间里见梅尔使用过,把它也带上。在标着‘03’的手提箱里你会找到一副耳机和麦克风,把它接到你的摩托罗拉对讲机上,然后赶到警察聚集的那栋大楼去。你一准备好就呼叫我,用三十七频道。我使用的是民用电话,但你的呼叫会转到我这里。”
三十七频道是覆盖全市的特殊频率,是最优先的频道。
“什么?”她问。但通话已断,无人应答。
她的制服皮带上已经别着一把长长的黑色卤素手电筒。她把这笨重的十二伏手电筒放在勘验车后座上,抓起那把珀利灯和沉甸甸的手提箱。箱子至少有二十公斤重,对她那该死的关节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她调整好握姿,咬紧牙关忍住疼痛,匆匆向十字路口走去。
塞利托气喘吁吁地向这栋老建筑物跑来,班克斯跟在后面。
“你听说了?”这位资深警探问。莎克丝点点头。
“就是这栋大楼?”她问。
塞利托扬头指点着巷道。“他一定是带她从这里进去,因为一楼大厅有门卫。”他们快步走进这条铺着圆石子的阴暗巷道。巷道里热气蒸腾,到处弥漫着尿臊味和垃圾的恶臭。附近还停着一辆蓝色的大型垃圾车。
“在那边,”塞利托叫道:“就是那几扇门。”
警察立刻呈扇形散开,围拢上去。四扇门中有三道从里面牢牢锁着,第四扇门曾被人撬开过,又用铁链锁住,铁链和挂锁都是新的。
“就是这里!”塞利托冲到门前,犹豫了一下,不知道上面是否留有指纹。接着他抓住门把猛拉。门错开了几英寸,但铁链锁得很紧。他派三名穿制服的警察先从正门进去下到地下室。一名警察从甬道上捡起一块脱落的鹅卵石,用力砸击门把。五下、六下……一直砸了十多下。他的手撞到了铁门上,鲜血从他被划破的手指上流下,他满脸痛苦的表情。
一名消防队员拿着一把兼具镐头和撬棒功能的工具跑了过来,他把工具的一端塞进铁链,用力扯断挂锁。塞利托一脸期待地望着莎克丝,莎克丝也茫然地回看着他。
“好了,走吧,警官。”塞利托吼道。
“什么?”
“他没告诉你?”
“谁?”
“莱姆。”
糟糕,她忘了把耳机连上对讲机了。她连忙摸出耳机,一接上对讲机,就听见:“艾米莉亚,你在……”
“我在这里。”
“你到那栋大楼了吗?”
“是。”
“进去。他们已经关掉蒸气了,但我不知道能不能来得及。带一名医护和一名紧急应变小组队员,到锅炉室去。你可能马上会看到那个姓柯法丝的女人。走向她,但不要直接走过去,不要从门口径直走向她。我不要你破坏嫌疑犯可能留下的任何足迹,明白吗?”
“是。”她用力点点头,没想到他根本看不见。她用手势招呼那名医护和紧急应变小组队员跟在她后面,就一步步走进黑黢黢的走廊,到处都是阴影、机器的呻吟声和滴落的水珠。
“艾米莉亚?”莱姆问。
“在。”
“我们以前讨论过陷阱的事。照我现在对他的了解,我不认为会出现这种情况。他不在那里,艾米莉亚。要在的话就不合逻辑了。不过,你还是要腾出一只手随时准备射击。”
不合逻辑?
“好的。”
“现在出发!快!”
幽暗的洞穴。闷热,阴森,潮湿。
他们三个人快速穿过肮脏的走廊,朝着莎克丝惟一能看到的通路——一间标记着“蒸气室”字样的房间移动。她跟在全副武装的紧急应变小组队员身后,那名医护人员则走在最后面。
她的右膝关节和肩膀由于箱子的重量而一阵阵颤痛。她把箱子换到左手,差点没拿稳掉到地上。他们一步步向门口靠近。
到了。那名特警队员推开房门,用冲锋枪左右比向光线微弱的房间。冲锋枪枪管上装有电筒,在房间里残留的蒸汽余雾中投射出一道苍白的光芒。莎克丝闻到湿气,霉味。还有另外一种味道,令人作呕。
咔哒。“艾米莉亚?” 莱姆的声音在死寂的空气中突然响起,差点把她的灵魂吓飞了。“你在哪儿,艾米莉亚?”
她用颤抖的手把耳机的音量调小。
“在里面。”她喘着气说。
“她还活着吗?”
莎克丝移动脚步,向前望去。她眯起眼睛,一开始不能确定看到的是什么东西,但随后,她明白了。
“噢,不!”她低声惊呼。感到一阵恶心。
一股令人作呕的熟肉味飘荡在她周围。但最糟的不是这个,也不是眼前那女人红得发亮、近乎橙色并大片大片剥落的皮肤,不是那张皮肤已完全剥离的脸,都不是。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T.J.柯法丝身体的姿势。她的四肢躯干扭曲到不可思议的角度,可以想见当那致命的热气喷发出来时,她是多么想挣扎逃离。
他希望受害人已死,最好是这样……
“她还活着吗?”莱姆又重复了一遍。
“不,”莎克丝喃喃地说:“我没看见她……不。”
“房间里安全吗?”
莎克丝看向特警队员,他也听到了耳机里传来的问话,向她点点头。
“现场安全。”
莱姆对她说:“我叫紧急应变小组队员出去,你和医护员上前检查。”
莎克丝又翻涌起一阵恶心,她强忍着没有让自己吐出来。她和医护员从侧面迂回走近那根水管,医护员不带任何表情地俯身摸了一下女人的脖子,对她摇摇头。
“艾米莉亚?”莱姆问。
这是她在值勤中看到的第二具尸体。两具都在同一天。
医护员说:“DCDS。”
莎克丝点点头,冲着麦克风把这句简语的意思完整说出:“我们在现场发现一具尸体,确定死亡。”
“是被烫死的?”
“看来是的。”
“被绑在墙上?”
“是水管。用手铐反铐在上面。双脚用晾衣绳捆住,嘴上封着管道胶带。那个人打开了蒸气管道,她离管道口还不到一英尺。上帝!”
莱姆继续说:“叫医护员沿着原路退出去。你到门边去,留意脚下的位置。”
她照做了,眼睛一直望着尸体。人的皮肤怎么会变得这么红,像一只煮熟的螃蟹壳。
“好,艾米莉亚,你现在开始勘察现场。”
她没有回答,仍然呆呆地望着尸体。
“艾米莉亚,你在门边吗?……艾米莉亚?”
“什么?”她吼道。
“你在门边吗?”
莱姆的声音真他妈的平静,与她印象中躺在病床上的那个男人虚伪、刻薄的声音完全不同。平静……好像还含有其他某种东西。但她一时无法确定那是什么。
“是,我在门边。你知道吗,这太疯狂了。”
“完全丧心病狂。”莱姆附和着,语气却相当愉悦。“手提箱打开了吗?”
她掀开箱盖检查里面的东西。钳子、镊子、 一面带把柄的伸缩镜、棉花球、滴眼药管、锯齿剪刀、吸量管、抹刀、解剖刀……
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用的?
……小吸尘器、粗纱布、信封、筛网、刷子、剪刀、塑料袋和纸袋,各种金属罐和瓶子——百分之五浓度的硝酸、宁德海林、硅树脂、碘化物,全套的指纹采集装备。
不可能。她对着麦克风说:“我认为你不能指望我,警探。我真的对犯罪现场勘察工作一点都不懂。”
她的目光停在那个女人残破的身体上。水滴由脱了皮的鼻尖上落下,一小块白色的骨头从面颊上凸露出来,歪裂的脸上凝固着极端痛苦的表情,就像今天早上的那个被害者。
“我相信你,艾米莉亚。”他说,全然不顾她的看法。“现在,箱子打开了吗?”他的口气是如此的平静,而且听起来……有什么?对了,就是那种语气——性感。他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恋人的口吻。
我恨他。怨恨一名残疾人是不对的,但我他妈的就是恨他。
第23节:你闻到什么味道
“你在地下室里,对吧?”
“是,长官。”
“听好,你叫我林肯就行。等这件事情过去后,我们会对彼此有很深的了解的。”
这件事大概还需要六十分钟,顶多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会在手提箱里找到一些橡皮筋。”
“我看到了。”
“把橡皮筋绑在你的鞋子上,绑在脚掌靠前的隆起部位。万一足迹搞混,你能分辨出哪个脚印是自己的。”
“好,绑好了。”
“拿一些证物袋和信封,各拿一打放在你口袋里。你会用筷子吗?”
“你说什么?”
“你住在这个城市,对吧?从没去过中国城?没吃过辣子鸡?麻酱凉面?”
提到食物,她胃里的东西又要翻上来了。她拒绝望向绑在她面前的女人。
“我会用筷子。”她冷冰冰地说。
“在箱子里找找看,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找到。我以前勘察现场时,箱子里总会放几双筷子。”
“我没看到。”
“那么,你就抓几只铅笔放在口袋里。现在开始走格子,每一英寸都要走到。准备好了吗?”
“好了。”
“先告诉我你看到什么?”
“一个大房间,大约二十乘三十英尺。到处都是生锈的水泥管,碎裂的水泥板,墙是砖制的,布满了真菌。”
“有箱子吗?地板上有什么东西?”
“没有,这里是空的,只有水管、油槽和锅炉。有一堆沙子——贝壳,从墙上裂缝里漏出来的。这边还有一些灰色的东西……”
“东西?”他叫了起来。“我听不懂这个词。什么叫‘东西’?”
一股怒火从她心底直冲上来。她稳定了一下情绪,说:“是石棉。但不像今天早上发现的那样团做一团,而是在一堆碎纸上。”
“很好。现在开始第一遍搜索。你先找脚印和他故意留给我们的任何线索。”
“你认为他又留下了一些东西?”
“恩,我敢打赌。”莱姆说:“戴上护目镜,使用珀利灯。照低一点,格状扫过房间,每一英寸都要照到。你知道怎么走格子吗?”
“是的。”
“怎么走?”
她发怒道:“我现在不想接受考试。”
“哎,迁就我吧。怎么走?”
“先朝一个方向走一个来回,然后从与它垂直的方向再走一个来回。”
“每一步不要超过一英尺。”
她不知道这点,但嘴上说:“我明白。”
“去吧。”
珀利灯投射出一种诡谲、阴森的光芒,她知道这东西叫ALS——替代光源——它能使指纹、精液、血迹和足印发出荧光。这道闪烁的胆绿色光线让房间里所有的阴影都舞动跳跃起来,她不止一次差点拔枪瞄准黑暗中的阴影,但随即发现那只是暗处的幻觉。
“艾米莉亚?”莱姆的声音突然传来,又把她吓了一跳。
“在。又怎么了?”
“你看到脚印了吗?”
她凝神看向地面。“我……呃,没有。我看到地上有一道道条纹,好像吧。”她担心又要为含含糊糊的措辞挨骂,但是莱姆不像皮瑞蒂,没有过多计较,只是说:“这么说,他把现场清扫过了。”
她很惊讶。“没错,就是这个!扫帚的痕迹。你怎么知道?”
莱姆笑了——对置身在这恶臭的墓穴之中的莎克丝来说,这笑声相当刺耳。他说:“他够聪明,今天早上能彻底掩盖行踪,现在没有理由不这么做。不错,这小子挺厉害,但我们也不差。继续走。”
莎克丝弯下身子,膝盖像火烧的一样疼,但她还是马上又开始搜索。她把每一英寸地面都走了一遍。“没东西,什么也没有。”
他听出她话语里结论的意味。“你仅仅是刚开始而已,艾米莉亚。要记住,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的。你刚才说的只是地面上没有东西了,现在开始搜索墙壁。从离蒸气孔最远的地方开始,同样每一英寸都要搜查过。”
她慢慢绕过房间中央那具恐怖的木偶。她想起六七岁时在布鲁克林区街道上玩过的五月柱游戏,当时她父亲还骄傲地拍下家庭录象带。她慢慢地绕着圈。这是个空旷的房间,还有上千个不同的地方要搜索。
没有希望……不可能。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一个距地面大约六英尺高的壁架上,她发现了歹徒留下的下一组线索。她兴奋地大喊起来:“找到东西了。”
“是一组吗?”
“是。一大片黑色的木头。”
“用筷子。”
“什么?”
“那些铅笔。用铅笔把它夹起来。它是湿的吗?”
“这里所有东西都是湿的。”
“那当然,应该如此。蒸气的缘故。把它放到纸证物袋里,别用塑料袋。塑料袋会裹住湿气,以这种热度,细菌会很快把可追踪的线索破坏掉。还有什么?”他焦急地问。
“还有,我不清楚,头发吧,我想。短头发,很整齐,有一小堆。”
“散着的还是有头皮连着?”
“散着的。”
“手提箱里有一卷两英寸胶带,3M的,用胶带把它们收集起来。”
莎克丝收集起大部分头发,放进一个纸信封里。她又检查了一下头发周围的壁架。“我看到一些痕迹,看上去像是锈斑或血迹。”她突然想到,用珀利灯照向那些斑点。“它们能反射荧光。”
“你会做可推定血液测试吗?”
“不会。”
“那就假设它是血迹。有可能是被害人的吗?”
“似乎不太可能。这里离受害人太远了,而且两者之间没有血液痕迹。”
“血迹指向什么地方吗?”
“好像通向墙上的一块砖头。它是松动的,上面没有指纹。我要把它推进去。我——噢,天啊!”莎克丝倒吸一口冷气,踉跄后退了一两步,差点跌倒。
“怎么了?”莱姆问。
她慢慢上前,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的东西。
“艾米莉亚,和我讲话。”
“是骨头,一根鲜血淋漓的骨头。”
“是人的吗?”
“我不知道,”她回答:“我怎么会……我不知道。”
“新近被害的吗?”
“看起来像。骨头的长度和直径各约两英寸。上面有血迹,还有残余的肉。这是被锯下来的。上帝呀,谁他妈的会做出……”
“别激动。”
“如果这是歹徒从另外一个受害人身上取下的骨头怎么办?”
“那我们最好尽快找到他,艾米莉亚。把骨头装起来,用塑料袋。”
在莎克丝照他的吩咐做时,莱姆又问:“还有其他故意布置的线索吗?”他的声音相当关切。
“没有了。”
“就这些?一撮头发、一根骨头和一片木头?他不会做得这么简单吧?”
“我是不是该把这些东西带回你的……办公室?”
莱姆笑了。“他一定很高兴看到我们就此收兵。不过不行,我们还没有检查完。让我们再多找一些和不明嫌疑犯823号有关的东西。”
“但是这里没有东西了。”
“噢,那里当然有。那里有他的住址、电话、特征,有他的希望和渴望。这些东西都在你身边。”
他那说教式的口吻令她恼火,她没有答话。
“你有手电筒吗?”
“我有制式卤素灯……”
“不,”他咕哝道:“制式灯视野太窄。你需要十二伏的广角灯。”
“可是,我没有带进来,”她没好气地说:“要我出去取吗?”
“没时间了。去检查水管吧。”
她爬上天花板,用强力手电筒照亮也许五十年来从未被光线照过的地方。过了十分钟,她报告说:“没有,没发现任何东西。”
“回到门口去,快点。”
她犹豫了一下,走回门口。
“好,我到了。”
“现在,闭上眼睛。你闻到什么味道?”
“闻?你是说闻吗?”他是不是疯了?
“在犯罪现场一定要闻空气的味道,它能告诉你上百件事。”
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吸了口气。“闻了,但我说不清闻到了什么。”
“这个答案我不能接受。”
她夸张地呼出一口气,希望这呼气声能通过电话清楚又响亮地传到他那里。她把眼睛阖上,吸气,再度和恶心交战。“真菌,发霉的味道。由蒸气凝成的热水味。”
“你不必说它是从哪儿来的,只管描述就行。”
“热水味。那个女人的香水味。”
“你能肯定是她的?”
第24节:不要让我晕倒
“呃……不。”
“你自己喷了香水吗?”
“没有。”
“会是剃须水的味道吗?那个医护员或紧急应变小组的队员留下的?”
“我不这么看。不是。”
“形容一下它的味道。”
“干干的,像金酒。”
“猜一下,是男人的剃须水还是女人的香水?”
尼克以前用的是什么?满意牌,淡香型。
“我不知道,”她说:“大概是男人的吧。”
“走到尸体那里去。”
她瞄了那根水管一眼,又看向地面。
“我……”
“去吧。”林肯?莱姆说。
她过去了。剥裂的皮肤就像黑红色的桦树皮。
“闻她的脖子。”
“它全都……我的意思是,那里没剩多少皮肤了。”
“很抱歉,艾米莉亚,但你必须这么做。我们必须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香水味。”
她做了。吸气,反胃,差点吐出来。
我快吐了,她想。就像尼克和我在潘趣的那个晚上,喝了太多该死的冰镇台克利(daiquiri,一种由朗姆酒、莱姆汁或柠檬汁和糖混合的加冰鸡尾酒。——译者),我们两个好斗的警察,大口大口地灌下这种有蓝色塑料箭鱼游弋的娘娘腔饮料。
“你闻到香水味了吗?”
又来了……恶心又翻上来了。
不,不!她闭上眼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疼痛的关节上,那最痛的部分——她的膝盖。然后,奇迹般地,那股恶心劲过去了。“不是她的香水。”
“好。所以也许是那家伙自己愚蠢地喷了一堆剃须水。这或许是上流人士的标志。但也许他是想掩盖掉一些他可能留下的气味,大蒜、雪茄、鱼腥、威士忌。我们以后会知道的。现在,艾米莉亚,仔细听好。”
“什么?”
“我要你假装是他。”
噢,真他妈的变态。我受够了。
“我不认为我们有时间这样做。”
“犯罪现场工作的时间永远不够。”莱姆平静地说:“但这阻止不了我们。你只管进入到他的头脑里。我们一直在用我们的模式思考,现在我要你想象他的方法。”
“好吧,我该怎么做?”
“运用你的想象力,这是上帝之所以赐给我们这种能力的原因。现在,你就是他。你铐住那个女人,塞住她的嘴。你把她带到这个房间,把她铐在水管上。你吓坏了她。你正在享受这种感觉。”
“你怎么知道他会享受这种感觉?”
“是你在享受这种感觉,不是他。我怎么知道?因为没有人会费这么大麻烦做一件事而不好好享受。现在,你知道你附近的路。你已经来过这里。”
“你为什么这么想?”
“你必须事先勘察这里——找到一处正对着蒸气管道出口的隐秘地方。并且把要留在铁路边的线索带走。”
莎克丝被莱姆那流畅、低沉的声音迷惑了,完全忘记了他的身体还瘫痪在床上。“恩,对。”
“你把蒸汽管道口的盖子打开了。这时你在想什么?”
“我不知道。我想让事情快点结束,赶快离开。”
但几乎就在这些话脱口而出的同时,她立刻意识到:错了。因此在听到莱姆的舌头在她的耳机里咂吧了一声时,她并不感到惊讶。“你是说真的吗?”他问。
“不,我想让它持续下去。”
“对了,我想这才是你真正希望的。你在想蒸汽会把她变成什么样子。你还有什么感觉?”
“我……”
一种模糊的想法在她的脑子里逐渐成形。她看到那个女人在尖叫、哭泣、呼喊求救。她还看见……看见另一个人。是他,她心想,不明嫌疑犯823号。但他长什么样子?她必须再接近一点才能了解。是什么?……是什么?但突然间,这个思绪不见了,完全消失了。
“我不知道。”她喃喃地说。
“你觉得很急迫吗?还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冷静?”
“我在赶时间,我必须离开,警察随时都会赶到这里。不过,我还是……”
“还是什么?”
“嘘——”她打断他的话,再次环视房间,寻找刚在她脑中萌芽却又随即消失的思绪。
房间在旋转,出现一个黑黑的、繁星漫天的夜晚。黑暗的房间和微弱昏黄的灯光都在不停地旋转。主啊,不要让我晕倒!
也许他……
那里!就是那里。莎克丝的目光顺着蒸汽管,看向房间阴暗凹处的另一块蒸汽孔挡板。那里是更适合藏匿那个女人的地点,从门口经过的人根本看不到那里,而且这块挡板上只有四颗螺钉,而被他选中的那块则有八颗。
为什么不是那根蒸汽管?
接着,她想通了。
“他不想……我还不想离开,我要盯着她。”
“你为什么这么想?”他用莎克丝刚才问他的口气问她。
“这里还有另外一根蒸汽管可以铐她,但我还是决定选择位置比较明显的这一根。”
“这样你就能看到她?”
“我想是的。”
“为什么?”
“可能是要确认她不致挣脱逃跑,也可能是要确保她嘴上的胶带不会脱落……我不知道。”
“很好,艾米莉亚。但这表示什么?我们该怎样运用这个事实?”
莎克丝环视房间,寻找既能观察那女人又能不被她发现的最佳位置。最后,她在两个大油槽之间发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找到了!”她兴奋地喊了起来,两眼注视着地面。“他在这里待过。”她忘了继续扮演嫌疑犯的角色。“这里被他清扫过了。”
她用珀利灯胆绿色的光线仔细检查那块地方。
“没有指纹。”她有些失望地说。但当她举起珀利灯准备关掉的时候,在一个油槽上面赫然现出一块痕迹。
“我找到了一颗指纹!”她大叫。
“指纹?”
“如果把身体前倾,借油槽支撑住重量,就可以从更好的角度观察那个女人。他就是这么做的,我敢说。只是,有点奇怪,林肯。它是……变形的,他的手。”她看这这个畸形的掌纹,不寒而栗。
“手提箱里有瓶标示着DFO的喷雾剂。那是荧光染料。把它喷在指纹上,用珀利灯照亮,然后用一比一的拍立得相机把它拍下来。”
她告诉他已经照他的吩咐完成了,他说:“现在用吸尘器吸取油槽之间地面上的东西,如果我们幸运的话,也许可以发现被他搔掉的头发或咬掉的指甲屑。”
第25节:你可以开始验尸了
这些都是我的习惯,莎克丝心想。带血的指甲,紧皱的眉头,这就是最终断送了她的模特生涯的原因。她试过一遍又一遍,想戒除这些习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小小的习惯动作就能戏剧性地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把吸尘器的滤纸装进袋子里。”
“纸袋吗?”
“对,用纸袋。现在,轮到那尸体了,艾米莉亚。”
“什么?”
“呃,你可以开始验尸了。”
她的心一沉。找别人吧,求求你,找别人来做这种事。她说:“要等法医勘验完才行,这是规定。”
“今天不讲规定,艾米莉亚。我们自己做主。法医可以在我们后面完成他的工作。”
莎克丝走向那个女人。
“你知道程序吗?”
“知道。”她一步步靠近那个被毁坏的躯体。
在她的手离被害人的皮肤只有几英寸时,她僵住了。
我办不到。她全身战抖,虽然不停地告诉自己要继续下去,但就是办不到。她的肌肉已经完全不听使唤。
“莎克丝,你在吗?”
她无法回答。
我办不到……这很简单。不可能。我就是办不到。
“莎克丝?”
此时她看向自己的内心深处,不知为什么,看到她的父亲,穿着制服,正弓着身子在西四十二街炙热、坑洼的人行道上,用胳膊挽起一名邋遢的醉鬼,送他回家。接着,她又看到她的尼克,正和一个抢劫犯坐在布隆克斯区的酒吧里喝酒谈笑,而那厮如果知道对面的年轻人是个卧底警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他干掉。这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都在做他们不得不做的事。
“艾米莉亚?”
这两个形象占据了她的思想,但究竟是他们让她平静下来,还是这种平静来自其他地方,她此时不想猜测。“我在这里。”她对林肯?莱姆说,然后按照过去学过的程序进行勘验尸体的工作。采集手指甲、收集毛发——包括阴毛和头发。同时一边做一边向莱姆报告进展情况。
不理会那晦暗的眼珠……
不理会那深红的肌肤……
努力不去理会那股味道……
“取下她的衣服,”莱姆说:“所有东西都剪下来。先铺一张白报纸在下面,接住所有可能掉下来的东西。”
“要我检查衣兜吗?”
“不,这个我们可以回来再做。把它们用纸包好。”
莎克丝剪下上衣、裙子和内裤。她伸手摸向耷拉在女人胸前、她以为是胸罩的东西,感觉怪怪的,手指一捏就破碎了。突然,像被人扇了一巴掌,她猛然意识到手里握着的是什么,不由得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那不是布料,而是人的皮肤。“艾米莉亚,你没事吧?”
“没事。”她吸了口气说:“我很好。”
“描述一下她被捆绑的情形。”
“嘴巴被两英寸宽的水管胶带封住,双手铐着制式手铐,脚部被晒衣绳捆绑。”
“用珀利灯照她的身体。他有可能赤手触摸过她的身体,找找看有没有指纹。”
她照做了。“没有。”
“好。现在剪下晒衣绳,注意不要从打结的地方剪开。放进袋子里,用塑料袋。”
莎克丝又照做了。然后莱姆说:“我们需要那副手铐。”
“好的。我恰好带着一把手铐钥匙。”
“不,艾米莉亚,不要把手铐打开。”
“什么?”
“手铐锁的机械装置是追踪嫌疑犯线索的最佳途径之一。”
“说得好,但不用钥匙我该用什么办法把它们解下来?”莎克丝笑了。
“手提箱里有一把锯子。”
“你要我锯断手铐?”
停顿了片刻,莱姆说:“不,不是手铐,艾米莉亚。”
“那你要我锯的是……啊,你不是认真的吧?锯她的手?”
“你必须这么做。”她不情愿的态度让他有些恼火。
原来如此。塞利托和鲍林挑了一个疯子做搭档。也许他们就此青云直上,但我才不要和他们一道。
“算了吧。”
“艾米莉亚,这只是收集证物的另一种方式。”
为什么他总是振振有辞?她拼命想出了一个理由。“如果我锯断它们,血会流得到处都是……”
“她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何况,”他像电视里的厨师一样解释:“血液已被蒸得凝固了。”
那种恶心的感觉又翻上来了。
“去吧,艾米莉亚,去手提箱那里。拿出锯子,就在箱子的内盖里。”他又冷冰冰地加上一句:“麻烦你。”
“你刚才何必要我刮她的指甲?我可以把整只手带回去给你!”
“艾米莉亚,我们需要那副手铐。我们必须在实验室里打开它,不能等法医来。我们不得不这样做。”
她走回门口,解开皮带,从箱子里拿出那把奇形怪状的锯子,抬头注视着房间中央那个身体凝固在扭曲形状的女人。
“艾米莉亚?艾米莉亚?”
外面,天空仍然塞满了滞重、黄色的空气,附近的建筑物都蒙着煤灰,像烧焦的骨头。但莎克丝从未像现在这样高兴又回到这个城市的空气中。她一手提着鉴证工具箱,一手拿着那把锯子,耳机垂晃在脖子上。她无视盯着她看的大批警察和围观者,径直走向现场鉴证车。
当她经过塞利托身边时,她毫不犹豫地把锯子交到他手上,几乎是扔过去的。“如果他真的想这么做,叫他亲自走到这里来,叫他自己去干。”
第26节:都怪该死的联合国会议
罗卡德法则
在现实生活中,犯罪现场只给你一次机会。
——维隆 J. 盖博斯,原纽约市警察局副局长
星期六 4:00P.M. 至星期六 10:15P.M.
“我遇到一个特殊情况,长官。”
在办公桌对面的那个男人,看上去就像电视连续剧里某个大城市警察局的副局长。凑巧的是,这就是他的官阶。满头银发,下颌上有适度的赘肉,金边眼镜,完美无瑕的做派。
“你有什么问题,警员?”
蓝道夫?C.埃柯特副局长抬起眼皮瞟了她一眼,很快又把目光收回到自己的长鼻子上。莎克丝立刻意识到,不论是对男警员还是女警员,他点头示意的方式都是平等的。
“我想申诉,长官。”她坚定地说:“你听说了出租车绑架案吗?”
他点点头。“啊,这件案子已经搞得满城风雨了。”
像是说起一场小学生的跳绳比赛。莎克丝觉得他的口气未免过于轻描淡写了。但她可无意去顶撞一位副局长。
“都怪该死的联合国会议,”他说下去,“整个世界都在看着我们。这不公平。人们从不会谈论华盛顿或底特律的凶杀案。好,就算他们谈论底特律,那芝加哥呢?绝对不会。就因为这发生在纽约,人们才大肆宣扬。弗吉尼亚州首府里奇蒙去年发生的凶杀案比我们还多,我查过的。我宁可不带武器闯进哈莱姆中区,也不愿在哪天开着窗户紧闭的车子穿过华盛顿东南部。”
“是的,长官。”
“我知道他们已经发现那女人死了。所有新闻都在播报,所有记者。”
“发生在下城,就是刚才的事。”
“真不幸。”
“是,长官。”
“他们只是杀了她?就这样?没有要求赎金或任何事?”
“我没听见有人提到赎金。”
“你要申诉什么?”
“今天早上我是第一个赶到凶案现场的警察。”
“你是巡警?”埃柯特问。
“曾经是。我本应该今天中午转到公共事务部,接受培训。”她扬了扬缠满肉色邦迪绷带的手,又放回到膝盖上。“但他们强行征召我。”
“谁?”
“莱昂?塞利托警探,长官。还有豪曼探长和林肯?莱姆。”
“莱姆?”
“是的,长官。”
“不会是几年前负责资源调度组的那个家伙吧?”
“是的,长官。就是他。”
“我以为他已经死了。”
自我意识那么强的人是不会死的。
“他活得好好的,长官。”
埃柯特副局长望向窗外。“他已经不再具有警察身份了,在这件案子中能做什么呢?”
“顾问,我猜。这是莱昂?塞利托负责的案子,由鲍林探长督办。我等了八个月才盼到这次职务调动,但他们却要我到犯罪现场工作。我从来没勘察过犯罪现场,这毫无道理,而且老实说,我最恨别人支派我去做我没受过训练的工作。”
“犯罪现场?”
“莱姆命令我勘察整个现场,就我自己。”
埃柯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这些话让他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一个平民能够命令穿制服的警察做事?”
“长官,我的意思是,”她设下圈套。“我是说,没问题,我可以帮忙,但我还没准备好去肢解受害人……”
“什么?”
她眨眨眼睛,做出一副对他毫不知情很惊讶的样子。接着她解释了有关手铐的事。
“老天,他们他妈的究竟在想什么?请原谅我说了粗话。他们难道不知道全国都在关注这个案子吗?CNN一整天都在跟踪报道这起绑架案。锯掉她的手?对了,听说你是赫尔曼?莎克丝的女儿?”
“是的。”
“他是好警察,非常优秀,我给他颁过奖。他这个人有巡警该有的样子。中城南区,对吧?”
“地狱厨房,也是我的辖区。”
我以前的辖区。
“赫尔曼?莎克丝在一年中防止的犯罪,可能比整个刑事组破获的案子还多。他总能摆平一切,你知道。”
“的确,我爸他就是这样。”
“锯她的手?”埃柯特哼着鼻子说:“一旦被那女人的家人发现,肯定会控告我们。他们什么事都要告。现在就有一个强奸犯在告我们,因为他在拿刀子朝警察比画时大腿上挨了一枪。他的律师搬出一套什么‘选择最低致命武器’的狗屁理论。不开枪,难道要我们警察徒手和歹徒搏斗,还是使用催泪剂?莫非要我们礼貌地问他们愿不愿意束手就擒?我真不明白。我最好让局长和市长小心这件事。我会给他们打招呼的,警员。”他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四点。“你今天的勤务结束了吗?”
“我还必须回林肯?莱姆住的地方报告,我们全在那里工作。”她想起那把锯子,又冷冷地加上一句:“实际上,是在莱姆的卧房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指挥所。”
“用平民的卧房当指挥所?”
“我很希望你能帮忙,长官。这次调动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锯下她的手?我的老天。”
她起身走向房门,来到外面的走廊上。这里很快就会成为她新的工作地点。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种释然的感觉居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出现。
他站在深绿色的玻璃窗前,望着街对面空地上的一群野狗。
他待在这座老房子的一楼。这是一幢兴建于19世纪初联邦时期的大理石建筑物,周围都是空地和出租公寓,有的已经废弃,有的还有房客居住,但绝大多数是擅自入住的。这座老房子也已经空了好多年了。
集骨者拿起一张刚才用过的粗砂纸,继续摩擦。他低头看看手中的杰作,然后又抬头望向窗外。
他的手准确地做着圆周运动,小小的砂纸发出轻轻的声音。嘘嘘嘘、嘘嘘嘘……就像一个母亲在轻哄孩子入睡。
十年前,在纽约还充满希望的时期,有位狂热的艺术家搬来这里。他把这座潮湿阴冷的二层楼房塞满了破烂生锈的古董。熟铁制成的栅栏、大块的花冠模子、裂成一道道的彩饰玻璃、以及蚀迹斑斑的圆柱。在老灰泥墙上还留有这位艺术家未完成的作品,有工人、小孩,也有焦虑不安的恋人。一张张浑圆、毫无表情的面孔茫然地对视着,仿佛灵魂已经被人从他们平滑的身体中抽走。
这位艺术家从未取得成功,甚至在他为刺激市场使出最后一招极端手段——自我了断之后,也没有引起任何轰动。最终,做为债务抵押,银行接收了这栋建筑。
嘘嘘嘘……
集骨者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这里,立刻知道这就是他要住的地方。当然,这里的荒芜破败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是他选中这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还有另外一个更诱人、更隐秘的原因:对街的空地。在多年前的一次挖掘工作中,挖掘机从地表下面翻出一堆人骨,才发现这里曾经是这座城市的一个老坟场。报上说,这里埋葬的可能不止是南北战争和殖民时期的纽约居民,甚至可能有更早的马纳提和勒那佩印地安人。
他把刚才用粗砂纸打磨过的东西放在一旁——那是一块构造复杂的腕骨。随后他又拿起一块手腕骨,这是他在昨晚出发去肯尼迪机场寻找第一个猎物之前,才小心翼翼地从桡骨和尺骨之间分离下来的。它已经被晾了一个星期,大部分肌肉都不见了,但还是要花费一番工夫,才能把骨头上细小的筋节剔除干净。在剥离它们的时候,骨头会轻轻发出“啪嗒”一响,就像鱼儿跃出湖面的声音。
警察的表现比他预料的要好得多。他看着他们沿着珍珠街搜寻,还在纳闷他们是否真的领悟到他把从机场挟持来的女人藏在哪里时,他们就全都冲向正确的房子。这让他十分惊讶。他原以为他们至少要等到出现两三名受害者后,才会注意到他刻意留下的线索。当然,他们来不及救她,但也只差一点点。如果再提早一两分钟,结局就可能完全不同。
就像生命中的许多事情一样。
舟骨、月骨、钩骨、头状骨……这些像希腊迷环般相互纠缠的骨头,在他强有力的手指下一一分开。他剔掉骨头上残存的肌肉和筋腱,选了一块最大的多角骨——拇指基部的骨头,又开始砂磨起来。
嘘嘘嘘……嘘嘘嘘……
第27节:只有八个
当他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时,集骨者不由得眯起了眼睛,他仿佛看到一个人站在老坟场边。这一定是他的想象,因为那个人戴着一顶硬呢圆顶礼帽,身穿深黄色华达呢长袍。他把一束黑玫瑰放在坟墓旁,然后转身离开,躲过街上的马匹和马车,走上运河街那道跨越池塘的优美拱桥。他探访的人是谁?父母?兄弟?还是死于肺病或在最近这场肆虐城市的恐怖瘟疫中丧生的亲人?
最近?
不,当然不是最近。他的意思是——一百年前。
他眯眼又望了一遍。虽然刚才的景象就像血和肉一样真实,但这次他已经看不到马匹和马车,也看不到那个戴硬呢圆顶礼帽的男人了。
无论它们如何真实。
嘘嘘嘘……嘘嘘嘘……
过去又再次侵入了。他看得见以前发生的事,看得见此后发生的事,就像发生在现在一样。他可以控制它,他知道他能。
但在他望向窗外时,他认识到根本无所谓过去和未来,对他而言没有。他在时间中前后漂游穿梭,一天、五年、一百年或两百年,就像风起之日的一片枯叶。
他看了一眼手表。该出发了。
把骨头放在壁炉上,他仔细地洗了手,像手术前的外科医生。然后又花了五分钟时间,用粘毛滚筒滚过衣服,粘起任何骨灰、泥土和毛发,粘起所有可能招致警察找上他的东西。
他经过那幅身穿沾血的白围裙的圆脸屠夫的未完成画像,走进车库。集骨者走向那辆出租车,但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不可预期是最好的防御。这次他要换一种交通工具……那辆福特轿车。他发动轿车,开上大街,然后关上身后的车库大门,锁好。
无所谓过去和未来……
他开车经过坟场,那群野狗瞟了这辆福特轿车一眼,就掉头拖曳着脚步钻过灌木,在难以忍受的酷热下寻找老鼠和嗅闻水源。
无所谓当时或现在……
他从口袋里掏出滑雪头套和手套,放在驾驶座旁,加速驶离这片老社区。集骨者出发去狩猎了。
这个房间似乎有了一些变化,但她一时不能确定变化在哪里。
林肯?莱姆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了这一点。
“我们很想你,艾米莉亚。”他讨好地说:“有事吗?”
她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显然没有人通知我的新上司我今天不能去新岗位报到。我以为有人会去说的。”
“啊,没错。”
她看着墙壁,渐渐察觉出这个房间的改变。除了梅尔?库柏随身带来的那些基本设备外,现在房间里又多了一台配有X光扫描装置的电子显微镜,一台带有悬浮充电镜台、用于检测玻璃的显微装置,一台对比式显微镜和做土壤测试用的密梯度试管,以及上百个装满化学药剂的瓶瓶罐罐。
在房间的正中央,摆着库柏最引以自豪的设备——电子气相色谱仪和质谱仪。旁边还有一台电脑,联网到库柏自己在资源调度组实验室的终端机上。
莎克丝跨过一路蜿蜒到楼下的粗大电线——这些装备虽然可以使用家用电,但巨大的电流强度单凭这间卧室的电源是远远无力负荷的。从她闪躲电线时优雅、轻盈的姿态中,莱姆意识到她是个十足的美女。可以说是他在警界中见到过的最美丽的女人。
在这一瞬间,他发现她具有极大的魅力。人们说性欲完全发自意识,莱姆对此深表赞同,即使割断韧带也挡不住这种冲动。他还记得在意外发生后六个月的某个晚上,他和布莱妮试了一次。两人都装做不经意的样子:他们早就放弃了,只是想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这还真成了一件大事。性爱本来就是很麻烦的,而在你多了导尿管和尿袋之后,尤其需要比常人拥有更多的耐心和幽默感,以及更大的意志力。然而,大致说来,在那个时刻一下子破坏了气氛的,是她的脸。他从布莱妮?查普曼?莱姆脸上僵硬、勉强的微笑中,看出她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同情。这深深地刺伤了他的心。两个星期后,他主动提出离婚。布莱妮虽然表示过反对,但还是在第一回合就在同意书上签了字。
塞利托和班克斯已经回来了,正在整理莎克丝收集到的证物。她饶有兴趣地在一旁看着。
莱姆对她说:“指纹采集小组只找到八个新指纹,都属于那栋大楼的两名维修工所有。”
“哦。”
他点点头,不客气地说:“只有八个!”
“他在埋怨你,”汤玛士解释说:“别介意,这是从他那里能得到的最多的东西。”
“没人请你翻译,汤玛士,多谢你了!”
她回答:“很高兴我能帮上忙。”仍然是一副愉悦的态度。
嘿,这是怎么了?莱姆满以为她会一阵风似的冲进房间,把证物袋扔到他的床上,也许还会有把锯子和装有被害人断手的塑料袋。他盼着和她真刀真枪地干上一架。人们在和残疾人发生争执时,很少会真的动怒翻脸,而当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他就从她的眼神中发现,在他们两人之间,似乎在本质上存在着某种暧昧的血缘关系。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现在知道自己错了。艾米莉亚?莎克丝像其他所有人一样,只想轻轻拍拍他的脑袋,然后找到最近一个出口走人。
仿佛啪的一下子,他的心凉了。当他再次开口时,是对着高挂在对面墙壁上的蜘蛛网说话。“我们刚才正在讨论下一个牺牲者的最后期限,警员。眼下似乎还看不出有什么特定时间。”
“我们认为。”塞利托接着说:“不论那混蛋打算对下一个人做什么,他一定已经开始动手了,只是还不知道确切的死亡时间而已。林肯认为也许他已经把一些可怜的家伙活埋在某个没有多少空气的地方。”
莱姆注意到,当听到“活埋”这个词时,莎克丝的眼睛微微眯缝了一下。如果你非得惧怕什么的话,活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两个穿灰色西服的男人打断了他们的谈话。这两个人大摇大摆地爬上楼梯走进卧室,好像他们就住在这里一样。
“我们敲过门。”其中一人说。
“也按了门铃。”另一人说。
“没人回应。”
他们的年纪都在四十岁上下,一个比另一个略高些,但都有一头棕黄色的头发。他们的脸上挂着一模一样的微笑。莱姆看到他们的第一个念头是:一对乡巴佬。但他们那一口慢条斯理的布鲁克林口音很快改变了他的印象。其中一个真的像哈迪男孩一样,沿着苍白的鼻梁外侧,星星点点地分布着一些雀斑。
“先生们。”
塞利托向大家介绍这对哈迪男孩:班丁警探和索尔警探,调查工作组的同事。他们的特长是深入调查——走访住在犯罪现场附近的居民,寻找目击者和线索。这是一门精妙的艺术,不过莱姆从未认真学习过,他也不想学。他只满足于挖掘出过硬的证据,然后交到像他们这样的警探手里;他们有了这些资料做武器,就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测谎仪,能轻而易举地戳穿嫌疑犯最完美的谎言。对要向一位卧在病榻上的平民汇报工作,他们似乎一点儿也没有觉得有何不正常。
个子较高、脸上有雀斑的那个是索尔,他说:“我们走访了三十六个……”
“三十八个,如果把那对神经病夫妻算上的话。他没算,可我算了。”
“……对象,全都进行了详细的谈话,但运气似乎不太好。”
“他们大都是聋子、瞎子、健忘症患者。你们知道的,总是这样。”
“没有那辆出租车的消息。我们搜遍了整个西城,一无所获。什么也没有。”
班丁说:“好了,还是告诉他们好消息吧。”
“我们找到一个目击者。”
“目击者?”班克斯急切地问。“太不可思议了。”
莱姆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说:“继续说。”
“大致在今天早上铁道边的凶案被发现前不久……”
“他看见一个人走出十一大街,转弯……”
“他说是‘突然地’。”没雀斑的班丁补充说。
第28节:Morgen
“……转弯走进一条通向火车地下道的小巷。他只在那儿站了一会儿……”
“往下看。”
莱姆听得不耐烦了。“那不像我们要找的人。他很精明,不会冒着被人看到的风险做这种事。”
“可是……”索尔竖起一根手指,望向他的搭档。
“整个街区只有一扇窗户可以看到那个地方。”
“而我们的目击证人恰恰就站在那里。”
“在一大清早。愿上帝保佑他。”
莱姆忘了自己刚才还在跟莎克丝怄气,转头问她:“怎么样,艾米莉亚,你觉得呢?”
“对不起?”她把注意力从窗户外面转回来。
“这说明你做对了。”莱姆说:“你封锁的就是十一大街,而不是三十七街。”
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但莱姆立刻转回到两位警探身上。“有没有相貌描述?”
“我们的目击者说不出太多。”
“他已经添油加醋了。”
“他说那是一个小个子男人,看不出头发颜色,肤色是……”
“大概是白人。”
“穿着呢?”莱姆问。
“他只说,像是深颜色的。”
“那人在做什么?”塞利托问。
“我记下来了。他说:‘他只是站在那里,往下看。我以为他想跳下去,你知道的,跳在火车前面。他看了好几次手表。’”
“最后他终于离开了。证人说他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好像不想被人看见。”
他在那里做什么?莱姆感到纳闷。看着被害人死去?还是这发生在他埋人之前,先检查一下铁轨上有没有人?
塞利托问:“他是步行还是开车?”
“步行。我们检查了所有停车场……”
“以及车库。”
“……附近地区都查遍了。但那里靠近会议中心,能停车的地方多得不得了。有无数的泊车员挥舞着橙色的小旗子站在街上,引导你把车开进停车场。”
“由于会议的关系,一半停车场七点以前就会客满。我们拿到了一份清单,总共大约有九百辆车号。”
塞利托摇摇头。“要一一追踪……”
“已经布置下去了。”班丁说。
“但我敢打赌,这个不明嫌疑犯不会把车停在停车场里,”塞利托说,“更不会拿停车牌。”
莱姆点点头表示赞同,然后问:“珍珠街上的那栋建筑呢?”
那两个警探异口同声地回答:“那是我们下一个工作目标。我们这就过去。”
莱姆留意到莎克丝看了一眼手表。手表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离她泛红的手指很近。他指示汤玛士,把不明嫌疑犯的这些新特征添加到概览表上。
“你想把那家伙叫来询问吗?”班克斯问。“那个住在铁路边的人?”
“不用了,我不相信目击者。”莱姆夸张地说。“我要回到我的鉴证工作上来了。”他看向梅尔?库柏:“头发、血液、骨头,还有一片木头。我们就从骨头开始好了。”莱姆指示说。
Morgen……(德语:早上好……)
年轻的莫娜莉?吉格睁开眼睛,慢慢地从凹陷的床垫上坐起来。她已经在东格林威治村居住了两年,可还是无法习惯这里的早晨。
二十一岁的她向前移动了一下圆滚滚的身体,让八月炽烈的阳光直接照射在她迷离的双眼上。“Mein Gott……(德语:我的天啊……)”
她五点离开俱乐部,六点到家,与布赖恩做爱到七点……
现在几点了?
应该还是早上吧,她相信。
她眯起眼睛看看时钟。啊,都下午四点半了。
时候真的不早了。
是喝咖啡,还是去洗衣服?
在每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溜达到都乔餐厅吃个蔬菜汉堡当早餐,再喝三杯他们的烂咖啡。那里是她和熟人见面的地方,都是像她一样的俱乐部女招待——住在下城的普通人。
但是她眼下积压了一大堆事情要做,都是杂七杂八的家务琐事。因此她现在穿上两件宽大的T恤,遮住她过于丰满的身材,又套上牛仔裤,把五六串项链胡乱挂到脖子上,抓起洗衣篮,把威斯克洗衣粉丢进篮中。
莫娜莉打开门上的三道插销,提起洗衣篮,走下公寓大楼昏暗的楼梯。到了地下室,她暂时停下脚步。
Irgendwas stimmt hier nicht.(德语:好像有点不对劲。)
莫娜莉感到有些不安,她环顾了一遍空荡荡的楼梯,还有那阴森森的走廊。
哪里出了问题?
灯光,是灯光!过道里的灯泡又烧掉了。不对,她走近一些才看清,是全都不见了。顽皮的孩子什么都偷。她搬进这家德国公寓,是因为听说这里是德国艺术家和音乐人的天堂,可住进来才发现,这只是另一间又肮脏又昂贵、还没有电梯的东格林威治公寓,和附近其他的出租公寓没什么两样。惟一的差别是,她可以用德国母语对管理员发牢骚。
她穿过地下室大门,进入垃圾焚化室。这里暗得很,她不得不用手摸着墙壁,才能确保自己不被地板上的垃圾绊倒。
推开另一扇门,她走进通往洗衣房的走廊。
一阵脚步声。有人在踮着脚尖奔跑。
她猛地转过头去,可是除了一动不动的阴影外,什么也没发现。传到她耳朵里的,只有街道上嘈杂的交通声,以及年久失修的公寓特有的吱吱嘎嘎的呻吟声。
穿过微暗的光线,越过几堆纸箱和废弃的桌椅,在钻过油腻腻的电线盘,莫娜莉继续朝洗衣房走去。这里的灯泡也没有了。她有些不安,回忆起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的那种感觉。那时她大概只有五六岁,父亲带她去动物园,两人一起走在奥博门桥附近的一条长街上。父亲突然扳住她的肩膀,指着那座桥,煞有介事地告诉她桥下住着一个饥饿的巨怪。当他们从动物园回来再次经过那里时,他又吓唬她要走快一点。现在,同样的惊慌感觉又升起来了,从脊椎一直窜到她剪得极短的金发。
傻瓜,哪有什么巨怪……
她继续走在潮湿的走廊上,耳边回响着一些电子设备的嗡嗡声。她听见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绿洲乐队那几个总是吵个不停的小子的歌声。
洗衣房里一片漆黑。
好吧,既然那些灯泡都没有了,这里肯定也不会例外。她要上楼去,狂敲奈斯臣先生的房门,直到他开门为止。她要向他抱怨前后门的锁头都坏了,抱怨他从来不把聚集在前门台阶上的那群狂饮啤酒的小子赶走,还要向他抱怨灯泡都不见了这件事。
她走进洗衣房,摁下照明开关。
霎时灯光大亮。三盏大灯泡像太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照亮出一个肮脏、空旷的房间。莫娜莉走到墙边的四台洗衣机前,把白色衣物放进其中一台,有颜色的衣服放进另一台。她数出几枚硬币丢进投币孔中,然后扳动前面的启动杆。
机器纹丝未动。
莫娜莉摇了几下启动杆,又使劲捶了捶洗衣机,还是没有反应。
“妈的,这该死的破公寓。”
然后她看到了电源插头。有个白痴把洗衣机插头拔掉了。她知道是谁干的。奈斯臣有个十二岁的儿子,公寓里发生的绝大多数破坏事件都应该由他负责。当她去年提出抗议时,那个小混蛋还想用脚踢她。
她捡起插头,蹲下,伸手到洗衣机后面寻找插座。她把插头插了回去。
这时,她感到脖子旁边有男人呼出的气息。
Nein!(德语:不!)
有个人躲在墙壁与洗衣机之间的夹缝里。她瞥见一个戴着滑雪头套、穿着黑衣服的男人,但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那人有力的大手就紧紧夹住了她的胳膊,牢得像被野兽一口咬住一样。她的身体失去了平衡,被他轻易地向前拉倒,重重地撞到地板上,脸部被粗糙的水泥地板擦破了,已经到了嗓子眼的一声尖叫,也被吓得生生吞了回去。
他迅速扑了上来,把她的胳膊压在地板上,同时将一片厚厚的灰色胶带封在她的嘴上。
Hilfe!(德语:救命!)
Nein ,bitte nicht.(德语:不,求求你不要!)
Bitte nicht!
他块头不大,但却十分强壮,很轻易地就将她翻了个身,让她腹部着地。她听见手铐铐住自己手腕时锯齿啮合的声音。
然后那人站了起来,好长一段时间一声不吭。地下室里只有水珠的滴落声、莫娜莉的喘息声,以及不知什么地方的小马达发出的喀哒声。
她等着那双手来碰触她的身体,扯去她的衣服。她听到他走向门口,似乎要确认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噢,他可以完全不受打扰,她很清楚这一点,同时开始生起自己的气来。她是极少数使用这间洗衣房的房客之一。这里太偏僻,离后门和窗户太近,离可能获得的救援又太远,所以大多数房客都避免到这里来。
他走回来,把她背朝下翻了个身,嘴里叨咕着一些她听不明白的话。然后,他说:“汉娜。”
汉娜?搞错了!他把我认成别人了。她拼命摇晃脑袋,试图让他明白这一点。
但是,一看到他的眼睛,她就不再挣扎了。虽然他戴着滑雪头套,她还是明显看出事情有什么地方不对头。他显得很沮丧,一边审视着她的身体,一边不住地摇头。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指握住她肥硕的手臂,又捏捏她厚厚的肩膀,抓起一把脂肪,疼得她浑身发抖。
这就是她看到的——失望。他逮住了她,现在却拿不准该把她怎么办。
他把手伸进口袋,又慢慢抽出来。一把刀子像通了电般“啪嗒”一声打开。她开始哭出声来。
Nein,nein,nein!
从他的牙缝间发出一声警告的嘘声,好像一道吹拂过冬日林梢的寒风。他蹲到她身边,陷入沉思。
“汉娜,”他喃喃地说:“我该怎么做?”
接着,他突然做出了决定。他收起刀子,把她拉起来,拖着她走过走廊,穿过后门——那扇好几个星期前她就催促过奈斯臣先生修好坏锁的后门。
第29节:多才多艺的人
刑事鉴证学家是多才多艺的人。
他必须了解植物学、地质学、弹道学、医学、化学、文学和工程学。如果他知道事实真相——灰土中金属锶的含量过高,可能是高速公路上强烈的车灯闪射造成的;“faca”这个词是葡萄牙语“刀子”的意思;埃塞俄比亚餐馆不用刀叉,全靠右手抓饭吃;有五道右旋膛线的子弹肯定不是由柯尔特手枪射出的——如果他懂得这些,或许就能凭借其中的关联锁定涉及犯罪现场的嫌疑犯。
另一个所有刑事鉴证学家都十分熟悉的领域是解剖学。这当然也是林肯?莱姆的强项,何况在过去的三年半时间里,他每天都在和骨头与神经千奇百怪的复杂关系打交道。
现在,他只瞥了一眼拎在杰瑞?班克斯手中的那个从蒸气室带回来的证物袋,就宣布说:“是腿骨。不是人类的。因此它不会来自于下一位受害人。”
这是一块环状的骨头,周长大约两英寸,是用锯子整齐地锯下来的,锯齿经过的地方还残留有血迹。
“中型动物,”莱姆继续说:“大狗、绵羊、山羊之类。我估计,这根骨头曾经支撑过一百到一百五十磅的重量。但我们还是要检查一下,以确认这血迹来自动物。它仍有可能是受害人的血。”
用骨头敲打或戳刺人体致人死亡的案件时有所闻,莱姆本人就经手过三起;凶器分别是牛关节骨、鹿腿骨,以及受害人自己的尺骨——那是最麻烦的一次。
梅尔?库柏用凝胶扩散沉淀法检测血迹的来源。
“我们得等一会儿才能看到结果。”库柏带着歉意解释说。
“艾米莉亚,”莱姆说:“请你帮个忙。用放大镜仔细检查这块骨头,然后把你看到的告诉我们。”
“不用显微镜吗?”她问。莱姆以为她要拒绝,但她已经径自走向那块骨头,好奇地打量起来。
“显微镜的倍率太大了。”莱姆解释。
她戴上眼罩式放大镜,附身凑向盛着骨头的白瓷盘。库柏拧亮一盏曲颈式台灯。
“先看切割的痕迹,”莱姆说:“是不规则的,还是很整齐?”
“相当整齐。”
“是电锯。”
莱姆在想,不知锯断骨头时,那只动物是否还活着。
“看到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吗?”
她盯着骨头看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地回答:“不知道,我看不出来。看上去就是一块普通骨头。”
这时,汤玛士走了过来,瞥了一眼盘子里的骨头。“这就是你们的线索?太好笑了。”
“好笑?”莱姆说:“有什么好笑?”
塞利托问:“你有什么高见吗?”
“没什么高见。”他俯下身子闻了闻那块骨头。“这是Osso bucco。”
“是什么?”
“小牛膝。我曾给你做过一次,林肯。Osso bucco,炖小牛膝。”他看着莎克丝,做了个鬼脸。“他还说要多放点盐。”
“妈的!”塞利托叫道:“他是从超市买来的!”
“如果我们幸运的话,”莱姆说:“他是从他的超市里买来的。”
库柏也证实,沉淀素测试表明莎克丝带回来的骨头样本上的血迹不是人血。“可能是牛的。”他说。
“但是他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呢?”班克斯问。
莱姆也不知道。“让我们继续看吧。对了,铁链和挂锁上有什么线索吗?”
库柏看着装在一个皱巴巴的塑料袋里的那堆铁家伙,说:“看来这回我们不太走运,铁链上没有打印任何人的名字。那把锁就是普通的挂锁,不是太可靠,专家肯定不会用这种锁。你们打开它花了多长时间?”
“整整三秒。”塞利托说。
“瞧瞧。锁头没有序列号,全国每一家五金店或杂货铺都会卖这种锁,”
“是钥匙锁还是密码锁?”莱姆问。
“密码锁。”
“打电话给厂家,问他们如果我们把锁拆开,利用里面的制动栓复原密码,能否知道是谁出的货,卖到了哪里?”
班克斯吹了声口哨。“老兄,这一竿子扎得未免太远了吧?”
莱姆严厉地看了班克斯一眼。“你声音中洋溢的热情告诉我,警探,你就是处理这项工作的最佳人选。”
“是,长官,”那个年轻人赶紧掏出他的移动电话。“我马上打。”
莱姆问:“铁链上的血迹呢?”
塞利托说:“是我们自己人的。他在试图打开那把锁的时候,狠狠地把自己割了一下。”
“这么说铁链已经被污染了?”莱姆皱起眉头。
“他一心想救她出来。”莎克丝对他说。
“我知道。他是好样的,不过铁链还是被污染了。”莱姆回头望向库柏身边的桌子:“指纹呢?”
库柏说他已经检查过了,铁链上只有塞利托的指纹。
“好吧,换艾米莉亚找到的那片木头,检查有没有指纹。”
“我做过了,”艾米莉亚马上说:“在现场就检查了。”
P.D.,巡警之女。莱姆想起她的绰号。她似乎不像有绰号的那种人。长得漂亮的人很少有绰号。
“我们用重装备再检查一次,只是为了确认。”莱姆说着给库柏下达指令:“用DFO或宁海德林,然后用nit-yag照射。”
“那是什么东西?”班克斯问。
“钕钇铝石榴石激光。”
库柏从一个塑胶喷雾罐中喷了些液体在木片上,然后调整激光束对准木片。他戴上有色护目镜,仔细检查了一遍。“什么都没有。”
他关掉激光,把木片移近一些细看。这是一块大约六英尺长的深色木片,表面涂着一层黑釉,像是柏油,上面沾有泥土。他用镊子夹起木片。
“我知道林肯喜欢用筷子做这种事,”库柏说,“但我每次去明华中餐馆,都会向他们要叉子。”
“你这样会把细胞压碎的,”那位刑事鉴证学家嘟哝道。
“有这种可能,但我不会。”库柏回嘴说。
“这是什么木头?”莱姆问:“要做烬象检查吗?”
“不用,这是橡木,毫无疑问。”
“有锯齿或刨痕吗?”莱姆探头向前。突然,他的脖子抽筋了,猝然而至的肌肉痉挛疼得他难以忍受。他喘着粗气,闭上眼睛,扭动颈部伸展筋骨。他感觉到汤玛士强有力的大手正在帮他按摩肌肉。疼痛终于慢慢消失了。
“林肯?”塞利托问:“你没事吧?”
莱姆深吸了一口气。“我很好,没事。”
“看这个。”库柏举着一小块木片走到床边,低头把眼罩式放大镜戴在莱姆的眼睛上。
莱姆检视着这块样本。“这是用框锯顺着木纹的方向切割的。切口的差异很大,所以我猜测这可能是上百年前制作的柱子或梁木,大概使用的是蒸气锯。拿近点,梅尔,我想闻一闻。”
库柏把木片移到莱姆鼻子下面。
“有木馏油味——煤焦油蒸馏物,这是伐木厂在开始使用高压法之前,用来给木材防腐的东西。这木头可能来自桥柱、码头或铁路枕木。”
“也许我们遇到的是一个火车迷,”塞利托说:“今天早上的事也是发生在铁轨边。”
“有可能。”莱姆命令道:“梅尔,检查一下细胞压缩情况。”
库柏把木片放到复合式显微镜下面。“它是有受到过挤压的迹象,不过是顺着木纹,而不是逆向。这不是枕木,而是柱子或桩木,承重用的。”
一块骨头……一根旧木头柱子……
“我看到木头里面嵌有泥土,这能告诉我们什么吗?”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可能有安全的房子·黄色出租车·熟悉犯罪现场工作
·也许有案底
·熟悉指纹
·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第30节:用火烧它
库柏拿了一大包白报纸放在桌上,撕开外包装。他把木片移到纸上,从木头缝间刷下一些泥土,然后仔细检查着这些落在白纸上的小颗粒——点点散布有如黑白颠倒的星空
“这点泥土够做密梯度测试吗?”莱姆问。
所谓密梯度测试法,是将泥土倒入盛有不同特定比重溶液的试管中。泥土会分离,每个颗粒会依据各自的比重悬浮在不同的位置。莱姆曾经搜集了纽约市五个行政区各种泥土的样本,建立起一个巨大的密梯度资料库。可惜的是,这种测试需要使用大量的泥土,而库柏认为他们从木片上得到的泥土不够多。“我们可以试试,但这样一来就会用去所有的泥土样本。如果没有结果,我们就没有样本做其他实验了。”
莱姆指示他先用肉眼观察,然后再用色层分析质谱仪检测。
库柏拨了一小撮泥土到载波片上,放在复合式显微镜下观察了好几分钟。“很奇怪,林肯。这是表层土,含有奇高的植物成分,但构成的方式却非常古怪,是一种完全分化、彻底腐烂的形式。”他抬起头说。莱姆发现他的眼眶下方被接目镜压出一道黑黑的印痕。他记得以前在实验室连续工作数小时后,这种痕迹会更加明显,有时刑事鉴证人员一走出资源调度组的实验室,迎接他的就是一片“浣熊来了”的呼声。
“用火烧它。”莱姆命令道。
库柏把一些样本放在色层分析质谱仪上,机器开始运转,发出嘶嘶的响声。“一两分钟就好。”
“在我们等待的时候,”莱姆说:“再看看那块骨头。我还是对它很好奇。用显微镜检查一下,梅尔。”
库柏小心翼翼地把骨头放到复合式显微镜的检视台上,附身仔细观察。“哇,上面真的有东西。”
“是什么?”
“非常小,是透明的。把镊子递给我。”库柏对莎克丝说,点头指向夹物镊。他接过莎克斯递来的镊子,小心地深入骨头的脊髓中,夹了一些东西出来。
“一小块再生纤维。”库柏说。
“是玻璃纸。”莱姆说:“再说得详细一点。”
“有弹性,有压痕。我敢说这不是他有意留下来的,没有切割的痕迹。质地和那种厚厚的玻璃纸没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莱姆皱起眉头。“我不喜欢他这种摸棱两可的说法。”
“我们不得不摸棱两可。”库柏开心地说。
“联想一下,猜一下。我最恨‘没什么不同’了。”
“非常普通。”库柏说,“我最多敢说,这大概是肉店或超市的包装纸。不是保鲜膜,也肯定不是一般的塑料袋。”
杰瑞?班克斯从过道里走进来。“坏消息。制锁公司没有保留任何有关密码锁的资料。那都是机器随机生成的。”
“噢。”
“但有趣的是……他们说他们一天到晚接到警方询问有关产品的电话,但你是第一个想到通过密码锁的号码追踪嫌疑犯的人。”
“如果此路不通,光有趣有什么用?”莱姆嘟囔着,把注意力转到梅尔?库柏身上。库柏一边盯着色层分析质谱仪,一边直摇头。“怎么了?”
“泥土样本的分析结果出来了。但我担心这仪器可能有点故障,因为氮的含量太离谱了。我们得重做一次,这次用更多的样本。”
莱姆指示他继续做下去,然后把目光转回到那块骨头上。“梅尔,这是多久前屠宰的?”
库柏用电子显微镜检查了一些木头碎片。
“细菌孳长的还不多。这只小鹿斑比是最近才殉难的,或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不到八小时。”
“所以是罪犯刚买来的。”莱姆说。
“也可能是一个月前买的,冷冻到现在。”塞利托说。
“不,”库柏说:“它没被冷冻过,没有细胞组织被冰晶破坏的痕迹。而且它也不可能被冷藏那么长时间。它没有变干的现象,而现代的电冰箱都会让食物脱水。”
“这是条好线索,”莱姆说:“我们就朝这个方向追查。”
“追查?”莎克丝笑了。“你是说让我们打电话给全市所有的超级市场,找出昨天有谁买了牛骨头?”
“不,”莱姆纠正说:“是过去的两天里。”
“你想用哈迪男孩吗?”
“让他们继续做现在正做的事情好了。给在下城的埃玛打电话,看她是不是还在工作。如果她不在,去把她和其他调度员都召回办公室,要她们加班。给她一张全市超市连锁店的清单。我敢打赌这家伙决不是为家庭采购,所以买的东西不会超过四样。告诉埃玛把范围缩小在买五样以下商品的顾客。”
“要准备搜查许可证吗?”班克斯问。
“谁妨碍我们,就向谁出示搜查证,”塞利托说:“但最好不用。谁知道呢,有些市民特别愿意配合警察,希望这次我们能赶上。”
“但是这些商场怎么知道是谁买了小牛腿?”莎克丝问。她已经不再像刚才那样冷漠了,但是音调还有些尖利。莱姆暗想,她的这种挫折感是否和自己时常体会到的那种感觉有相似之处——被浩繁的证物压得直不起身。对刑事鉴证学家来说,最常见的问题不是缺乏证据,而是可能的证据实在太多了。
“检查结账扫描机。”莱姆说。“它们会把购物记录存在电脑里,以供盘点和进货之用。你有什么想法,班克斯?我看到有念头从你的脑子里闪过。说出来,这回我不会把你打发到西伯利亚去。”
“呃,只有连锁店有扫描机,”这位年轻的警探指出:“还有数百家独立店铺和肉店,他们都没有扫描机。”
“说得好。不过我认为他不会去小店买东西。对他来说匿名是很重要的。他一定会在大商场购物,这样才不引人注目。”
塞利托打电话到总部联络中心,向埃玛说明他们需要调查的事项。
“我们给这张玻璃纸拍一张偏光照片。”莱姆对库柏说。
库柏把微小的残片放在偏光显微镜下,然后在接目镜上架起拍立得相机,拍了一张照片。这是一张彩色照片,一道夹着灰色线条的彩虹横贯其中。莱姆检视这张照片。这幅图案本身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可以把它和别的玻璃纸样本比较,看看它们是否出自同一来源。
莱姆有了一个主意。“莱昂,找十二个紧急应变小组的警员到这里来。要快。”
“到这里?”塞利托问。
“我们要一起发动一次行动。”
“你确定?”塞利托又问了一次。
“是的,我要他们马上来。”
“好吧。”塞利托对班克斯点点头,班克斯立刻给豪曼打电话。
“现在,看看其他故意布置的线索——艾米莉亚找到的那些头发呢?”
库柏把一根探针刺入毛发里面,挑出几根放到相位差显微镜上。这种仪器能针对同一物体放射出两道光源,不过第二道光会略微耽搁一点点时间,由此形成不同的相位,使样本同时呈现在明亮与阴影之中。
“这不是人类的毛发,”库柏说:“一看就知道。这些是防护型毛发,不是绒毛。”
他的意思是,这些毛发来自动物的表皮。
“哪类动物?狗吗?”
“是不是小牛?”班克斯问,年轻人的热情又一次表露无遗。
“检查鳞状物。”莱姆命令道。鳞状物是构成毛发外鞘的微小鳞片。
库柏在他的电脑键盘上敲了几下,一两秒钟之后,屏幕上便跳出拇指般粗的鳞状长柱。“这得感谢你,林肯。还记得这个资料库吗?”
在资源调度组的时候,莱姆曾收集了大量不同类型的毛发显微图片。“我当然记得,梅尔。不过当我最后一次看到它们的时候,它们被装订成三大本。你是怎么把它们搞到电脑上的?”
“当然是用扫描仪。再经过JPEG压缩。”
J-P-E-G?那是什么东西?短段几年时间,科技的迅速发展已经远远把莱姆甩在了后面。真令人吃惊……
在库柏对比这些图象的时候,莱姆又想起了那个困扰了他一整天,不时在心头浮现的疑问:罪犯为什么要留下这些线索?这家伙虽然令人恐惧,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是一个生命体,一个会笑的动物。危险也罢,聪明也罢,让人害怕也罢,他的所作所为总得有个理由,有让他向欲望前进的动机。作为科学家,林肯?莱姆不相信偶然、随意或无聊之类的解释。即使是精神病患者,无论想法如何扭曲,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逻辑。他知道不明嫌疑犯823号选择如此麻烦的方式向他们传递信息,一定有他的理由。
第31节:像一个奇特的符号
库柏叫了起来:“找到了。啮齿动物,可能是蝙蝠。毛发是剃下来的。”
“这算狗屁线索,”班克斯说,“这座城市里有上百万只蝙蝠。这根本无法缩小范围。这堆蝙蝠毛能告诉我们什么?”
塞利托闭上眼睛,嘴里喃喃地念叨着什么。莎克丝没有在意他的表情,她用好奇地眼光注视着莱姆。莱姆有些意外,她竟然没有领会绑架者传递的信息。但他什么话也没说。他觉得现在还没有必要把他的恐怖发现与其他任何人分享。
詹姆斯?施奈德的的第七个牺牲者(也许是第八个,看你是否选择把那个可怜的小天使玛吉?奥康娜也算在内)是一个勤恳本分的外来移民的妻子,他们在这个城市下东区海斯特街附近组建了一个简朴的家庭。
真得感谢这位不幸的女人的勇气,治安官和警方才得以发现凶手的身份。汉娜?高德史密特是德国犹太人血统,在由她和丈夫以及六个孩子(其中一个在出生时死亡)组成的亲密家庭中,她深受敬重。
集骨者开着车慢慢驶过街道。他小心地把车速保持在限速以下,虽然他很清楚,纽约的交通警察不会为超速这点小事把他截住。
他在红绿灯前停下,目光瞥向另一块联合国会议的广告牌。他望了望广告牌上那一张张和蔼、微笑的脸——就像画在他住处墙壁上的那些怪异面孔——然后越过他们,看向这座将他环抱其中的城市。有时候,他偶尔抬起头,会惊讶地发现这些建筑是如此巨大,石头飞檐如此高耸,玻璃如此平滑,车辆如此炫亮,而人们如此卑微渺小。他所知道的这座城市,应该是阴暗、低矮、烟雾弥漫、充满汗水和泥土的气味。路人一不小心就会被马匹踩到,流氓无赖成群结伙地在街头游晃——有的年纪才十一二岁——他们会用木棍或裹着橡皮头的铅棒敲向你的后脑,抢走你口袋里的手表和钱夹……这才是集骨者的城市。
尽管如此,有时候,他发现自己也挺喜欢这样——开着一辆漂亮的银色超级金牛座福特轿车在平坦的柏油路面上奔驰,收听着WNYC的节目,像所有纽约客一样,为错过一个绿灯而发怒暴跳,埋怨这天杀的城市为什么不许你红灯时右转弯。
他竖起头,听到轿车后备厢里传来几声沉闷的撞击声。但是,周围的环境太嘈杂了,没有人能听见汉娜的抗议。
灯号变了。
当然,即使在这个开明的时代,一个女人没有男人陪伴,胆敢在夜晚独自走上这座城市的街头,也是很不寻常的事。而在那个年代,这种情况就更加罕见了。但是在那个不幸的夜晚,汉娜没有别的选择,不得不暂时离开她的住所。她最小的孩子发了高烧,丈夫又正在附近一座犹太教堂虔诚礼拜。她出门走入夜色中,一心想着买帖膏药敷在孩子高热的额头上。在关上大门前,她对最大的女儿说:
“把门锁好。我一会儿就回来。”
但可惜的是,她再也无法实践自己说过的话了。她才出门没多久,就遇上了詹姆斯?施奈德。
集骨者巡视着附近肮脏的街道。这片离他埋葬第一位牺牲者的地方不远的地区,就是所谓的“地狱厨房”。这里位于城区的西部,曾经是爱尔兰移民的大本营,因为聚集了许多年轻的自由职业者、广告代理人、摄影工作室和各具风格的餐馆,现在变得越来越有名气。
他闻到粪便的味道。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匹马,可他一点也不感到惊异。
接着,他发现这匹马不是从19世纪跑出来的幻影,而是用来拖拉绕行中央公园、收取20世纪现金的华丽马车的牲畜。它们的马厩就坐落在这里。
他无声地对自己笑了。
因为没有目击者,人们只能推测当时发生了什么。但我们可以清楚地想象出当时景象的恐怖。那个恶棍将不停挣扎的女人拖进一条小巷,残忍地用刀子刺她。他的目的不是想杀人,而是要征服她,这是他一贯的玩法。但一心挂念着家中那群刚刚学步的幼雏的高德史密特太太,却从灵魂深处迸发出惊人的力量,让那个畜生大吃一惊的是,她对他展开了猛烈的攻击:她不断打击他的脸,还撕扯下他的头发。
她很快挣脱开了,嘴里发出骇人的尖叫。惊慌失措的施奈德又扎了她几刀,就匆忙逃掉了。
这个勇敢的女人摇摇晃晃地走到街边,倒了下去。她死在一名巡警的臂弯中,那是接到附近居民的报案,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
这是记载在书上的事,而这本书现在集骨者就带在身上。《老纽约的犯罪》。这本薄薄的小书对他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也无法解释是为什么。如果一定要他描述他与这本书的关系,他会说自己对它入了迷。这本书已有七十五年的历史,仍然保存得相当完好,装订水平堪称精品。它是他的幸运符,也是他的护身法宝。他是在一家小型公共图书馆的分部里发现这本书的,并犯下了他一生中仅有的几次偷窃罪之一。有一天,他把这本书塞进风衣口袋中,溜出了图书馆大楼。
他把有关施奈德的那一章读过不下一百遍,甚至倒背如流。
开慢点,他们快要到了。
当汉娜可怜的丈夫哭着扑到她毫无生气的身体上时,他仔细端详她的面容,在她被送往殡仪馆前做最后的道别(按犹太教习俗,死者必须尽快埋葬)。他发现在死者白瓷般的脸上有一块淤青,形状像一个奇特的符号。这是一个圆形的图案,上面隐约可以看出一个类似新月的形状,四周还有一圈凹点,好像环绕在新月旁边的小星星。
警方认为这是戒指的印痕,可能是凶手在攻击被害人时留下的。警方找来一个艺术家,帮助画出这个印痕。他们查访城中所有的珠宝店,得到几个人名和住址,这几个人在最近都买过同样的戒指。其中有两名绅士被排除了嫌疑,因为他们一位是教堂执事,另一位是声誉良好的大学教授。警方把目标锁定在第三个人身上,怀疑他就是制造这起令人发指的暴行的嫌疑犯。此人正是:詹姆斯?施奈德。
曾有一段时间,此人在曼哈顿城几个慈善团体中颇有影响力,例如援助肺痨患者联合会、老年人福利协会,都是很著名的组织。他一度引起警方的注意,因为有几位老人举报说,这些团体在他加入后不久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从没有受过任何指控,但在警方结束调查后,他就从此销声匿迹。
在汉娜?高德史密特遇害后的一段时间里,警方悄悄查遍了城里所有可疑地点,却无法找到施奈德的藏身地。他们在下城和滨河区贴满了悬赏捉拿的告示,详细描述他的相貌特征,但他一直没有落入法网。这实在是一场悲剧,因为不久,这座城市很快就笼罩在他邪恶魔掌一手掀起的血雨腥风之中。
街道上很干净。集骨者把车开进一条小巷,他打开仓库门,把车子开下一条木制坡道,驶进长长的坑道中。
在确定这个地方空无一人后,他走到车子后面,打开后备厢,把汉娜拉了出来。她很胖,浑身是肉,像一袋保护树根用的软塌塌的大草包。他的火气又上来了,把她粗鲁地扛进另一条较宽的坑道。西区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在他们的头顶飞驶而过。他听着她粗重的喘息声,准备在她双肩抖动即将窒息的那一刻,及时伸手抽出塞在她嘴里的东西。他喘着粗气扛着她,把她丢到坑道的地上,撕掉她嘴上的胶带。她的呼吸相当微弱。她昏过去了吗?他听听她的心脏,似乎跳动得还很正常。
第32节:惟一的武器——脚
他割断捆住她脚踝的晾衣绳,凑向她低声说:“汉娜,kommen Sie mit mir mit,(德语:你跟我走。)汉娜?高德史密特……”
“不……”她喃喃地说,声音几乎细不可闻。
他更靠近一些,轻轻拍打她的脸颊。“汉娜,你必须跟我走。”
她尖叫一声:“我的名字不叫汉娜!”突然飞起一脚,正好踢中他的下巴。
他的眼前爆出一道金光,向后倒退了两三步,才勉强维持住身体的平衡。汉娜跳起来,盲目地朝一条黑暗的走廊深处跑去。但他很快就赶上她,她没跑出十来米,就被他扑倒在地。她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也一样,痛得差点背过气去。
他侧身着地躺了一会儿,等疼痛劲过去,缓了一口气,才抓其她的T恤殴打她。那女孩躺在地上,双手仍被绑着,只能使用她惟一的武器——脚。她把一只脚抬向空中,狠狠地踹向他的手。他感到手部一阵剧痛,手套也被踢飞了。她抬起粗壮的大腿又是一脚,可惜没有踢中,脚跟重重地擦过地面,让他逃过了一劫。这一脚如果命中,非踢折骨头不可。
“可恶!”他发疯似地咆哮起来,用没戴手套的手一把攥住她的咽喉,死死地掐住,直到她停止挣扎和哭泣。她抖动了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他听了听她的心脏,跳动已经非常微弱。这回不会再有什么花样了。他抓起他的手套戴上,然后拖着她穿过坑道,来到一根柱子旁边,重新把她的双脚绑好,再用一片新胶带贴住她的嘴巴。当她苏醒时,他的手正在抚摸她的身体。她先是大吃一惊,然后便整个人缩成一团。他抚摸着她耳后的肌肉,又摸向她的手肘、她的下巴,她身上实在没有多少地方是他想碰触的,她是那么肥胖……胖得令他恶心。
但是在皮肤下面……他用力抓住她的大腿,她睁大眼睛,望着他摸索口袋,亮出一把刀子。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挥刀切开她的皮肤,直达黄白色的骨头。她透过胶带发出凄厉的尖叫,用力踢蹬着双腿,但他紧紧地抓住她的脚踝。过瘾吗,汉娜?她不停地哭泣,大声哀号,所以他不得不把耳朵凑近她的大腿,才能听到刀尖在骨头上来回刮动的美妙声音。沙沙沙……
接着,他抓起她的手臂。
有那么一会儿他们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拼命地摇晃着脑袋,无声地苦苦哀求。他的目光落至她肥胖的前臂上,再次举刀,深深地割了下去。她的整个身体因为剧痛而变得僵直,接着发出又一声凄惨、喑哑的哀嚎。他再次低下头,像个音乐家似的谛听着刀尖刮过尺骨的声音。来来回回,沙沙沙……沙沙沙……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注意到她已经昏过去了。
他终于站起身来,回到汽车旁。他布置好下一个线索,然后从后备厢里取出扫帚,仔细扫除掉他们留下的脚印。他把车开上斜坡,停下,让发动机保持转动,然后再次下车,细心扫去轮胎的痕迹。
他暂停了一会儿,回头看向坑道,望着她,只是默默地望着。突然,一丝罕见的微笑浮现在集骨者的嘴角。出乎他的意外,客人们已经出现了。十几对红色的小眼睛,二十几对,然后是三十……它们似乎正充满好奇地注视着汉娜滴血的肌肉……也许它们已经感到饥肠辘辘……尽管这可能只是他的想象,但天知道,单是想象就已经够鲜明了。
“梅尔,检查那个叫柯法丝的女人的衣服。艾米莉亚,你能帮帮他吗?”
她又一次对他客气地点点头,就像社交场合的礼貌应答。莱姆觉得自己真的快被她气疯了。
在技师库柏的指点下,莎克丝戴上乳胶手套,在几大张干净的白报纸上慢慢地打开衣服,用马鬃刷刷过外套。一些碎屑落了下来,库柏用胶带把它们一一粘起,放到复合式显微镜下观察。
“没什么东西,”他报告说:“蒸气把大部分痕迹都去掉了。我看到一点儿泥土,但数量不足以做密梯度测试。等等……太好了!我找到了一点儿纤维。看看这个……”
看什么看,我又看不到,莱姆生气地想。
“颜色是海军蓝,是丙烯酸纤维和羊毛的混纺,我猜。这种材料做地毯不够粗糙,也不是外衣的碎片,所以是另一种布料。”
“这么热的天,他不可能穿厚袜子或毛衣。是滑雪头套吗?”
“我也这么想。”库柏说。
莱姆进一步推断:“这么说,他是真的想给我们机会去救那些人质。如果他存心杀她,就不必在意人质会不会看到他的脸了。”
塞利托点点头。“这也说明那混蛋认为他能逃掉,脑子里完全没有自杀的念头。说不定等我们盯上他时,他会抓一些人质和我们讨价还价。”
“我喜欢你这种乐观主义,莱昂。”莱姆说。
门铃响了,汤玛士过去开门。不一会儿,吉姆?鲍林爬上楼梯,头发乱蓬蓬的,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在记者招待会、局长办公室和市府大楼之间来回奔波的人大概都这副德行。
“看来你的鳟鱼之旅要泡汤了。”塞利托和他打着招呼,然后向莱姆解释:“吉姆是真正的钓鱼行家,有自己专用的鱼饵和全套装备。不像我,只要到船头喝上两罐啤酒,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先搞定这个混蛋,回头再谈钓鱼的事。”鲍林说着,走到刚才汤玛士放在窗边的咖啡壶那里,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他望向窗外,被那两只正盯着他看的大鸟吓了一跳。他转身走向莱姆,解释说因为这起绑架案,他被迫推迟了去佛蒙特州的钓鱼旅行。莱姆从没有钓过鱼,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从事任何业余爱好,然而,他发现自己竟然对鲍林有些嫉妒。垂钓时的那种宁静感深深地吸引了他,这是一项让人习惯孤独的运动。残疾人的运动似乎都倾向于那种面对面的竞技项目,像轮椅篮球、网球、马拉松……充满竞争性,好像要借此证明什么给世人——也给自己看。莱姆决定,如果非要他选择一项运动,他宁愿去钓鱼,虽然现代科技似乎还达不到能让人仅凭一根手指就可以把鱼线抛出去的水平。
鲍林说:“现在报纸上都把他称做系列绑架嫌疑犯。”
如果这个称呼合适,有何不可?莱姆心想。
“市长都快发狂了,想请联邦调查局接手这个案子。我告诉局长一定要顶住。但是我们不能再有人受害了。”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的。”莱姆尖刻地说。
鲍林喝了一口黑咖啡,走近床边。“你还好吗,林肯?”
莱姆说:“我很好。”
鲍林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才对塞利托点点头,说:“向我简单通报一下进展情况。半个小时后还有一场记者招待会。上一场你们看了吗?听到那些记者问什么问题吗?关于被害人被烫死,我们认为她的家人会有什么感觉?”
班克斯摇摇头。“什么东西。”
“我真想掐死那个杂种。”鲍林说。
莱姆回想起来,三年半前,在那起杀警案调查期间,鲍林曾打碎过一位新闻记者的摄象机,当时那个记者质疑说,鲍林之所以在调查过程中采取过激手段,是因为嫌疑犯丹尼?谢菲尔德曾经是警察队伍中的一员。
鲍林和塞利托退到莱姆房间的一个角落,塞利托向他汇报了目前的情况。莱姆发现,当鲍林这次走下楼梯时,脚步比以前沉重了许多。
‘有了,’库柏宣布说:“找到一根头发,在她的衣兜里面。”
“整根头发吗?”莱姆问。他并没有抱太大期望,也不意外地听到库柏叹口气道:“很遗憾,没有毛囊。”
不连着毛囊,头发只能算作普通证物,不能成为个性化证物,因为无法通过DNA测试将它和某个特定的怀疑对象连结起来。尽管如此,它还是有很高的鉴证价值。几年前,著名的加拿大骑警队经研究后得出一项结论,如果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头发与嫌疑人的头发相吻合,则嫌疑人可能在现场出现的几率为4500:1。但问题在于,单凭一根头发你很难推断出嫌疑人的身份。判断性别几乎是不可能的,人种也不大有把握;除非是婴儿头发,否则无法估算出年龄;至于头发的颜色更是靠不住,因为现代人染发美容的现象太普遍了;甚至因为每个人每天都要掉好几十根头发,你连嫌疑犯是不是秃顶都说不出来。
第33节:是什么动物的皮
“把它和受害人的头发比对,比较鳞片数量和骨髓色素。”莱姆指示说。
过了一会儿,库柏从显微镜上抬起头说:“这不是她的,不是那个叫柯法丝的女人的头发。”
“描述一下它的外观。”莱姆说。
“浅棕色。没有卷曲,所以我敢说他不是黑人;从色素颜色判断,应该也不是黄种人。”
“这么说就是白种人了。”莱姆朝墙上的证物表点点头,“这就印证了目击者所说。是头发还是体毛?”
“直径变化不大,色素分布均匀,这是头发。”
“长度呢?”
“三公分。”
汤玛士问是不是要他在证物表上加上嫌疑犯是棕色头发这一条。
莱姆说不用。“我们等到有更多确证的资料再说。先写上他戴滑雪头套,海军蓝的。指甲缝里残屑的情况呢,梅尔?”
库柏检查了一遍,没什么有用的发现。
“艾米莉亚,让我们来看看你发现的掌印,在墙上的那个。你能拿过来给我看一下吗?”
莎克丝犹豫了一下,才把拍立得相片递过去。
“真够大的。”莱姆说。这个掌印又大又畸形,简直可以称得上怪异,既没有美妙的涡纹,也看不到手掌边缘的分歧线,只有一些由细小的线条组成的斑斑点点的图案。
“一张很棒的照片,艾米莉亚,你简直就是个摄影大师。但可惜这不是手掌印,上面没有掌纹。这是手套,皮的,而且很旧了。对吧,梅尔?”
那个技师点点头。
“汤玛士,把这一点记下来:他有一双旧的皮手套。”莱姆又对其他人说:“我们开始对他有一些了解了。他没有在现场留下指纹,但还是留下了这个手套印。如果我们在他的住处找到这副手套,仍然可以证明他就在现场。他很精明,但还算不上天才。”
莎克丝问:“如果是犯罪天才会怎么做?”
“他们会戴棉线缝的小山羊皮手套。”莱姆说。接着又问:“那张滤纸在哪里?从吸尘器里拆下来的?”
技师库柏把那张圆锥形的吸尘器滤纸里面的碎屑倾倒在一张白报纸上。
多么细小的证物……
无论是检查官、记者还是陪审团,都喜欢特征鲜明的证物:带血的手套、刀子、最近击发过的手枪、情书、精液或指纹。但林肯?莱姆特别钟爱的证物却是这些细小的东西——在犯罪现场收集来的尘埃碎屑,因为这是嫌疑犯最容易忽略的东西。
但是这一次吸尘器却没有捕获任何有用的东西。
“好吧,”莱姆说:“我们换下一个。检查那副手铐。”
当库柏打开塑料袋,取出手铐放在另一张白报纸上时,莎克丝不由得身子一僵。就像莱姆所要求的,手铐上几乎没有血迹。在纽约市警察局的律师开出证明后,法医办公室的值班医生还是锯下了被害人的手臂。
库柏仔细检查手铐。“在铐链下方铸有制造厂家‘博伊德凯勒’的字样,没有编号。”他往铝合金手铐上喷了一些DFO喷剂,然后用珀利灯照射。“没有发现指纹,只有一些手套留下的污痕。”
“把它打开吧。”
库柏用一把普通的手铐钥匙打开手铐,然后用清洗镜头用的喷气球把空气喷进手铐的机械装置中。
“你还在生我的气,艾米莉亚,”莱姆说,“因为那双手。”
这个问题有点让她猝不及防。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没有生气。我只是觉得你要我做的事情不够专业。”
“你知道爱德蒙?罗卡德吗?”
她摇摇头。
“一个法国人,生于1877年。他创建了里昂大学的刑事鉴证研究所。他提出过一条法则,我在掌管资源调查组时一直引以为指南,那就是‘罗卡德交换法则’。他认为无论何时,只要两个人一经接触,其中一人身上的某些东西就会交换到另一个人身上,反之亦然。也许是尘土、血液、表皮细胞,也许是污泥、纤维或金属碎屑。要准确地找到什么东西是交换过的很难,但更困难的是分析出它们到底代表什么意义。不过这种交换确实在发生,因为我们可以藉此逮住隐藏在暗处的嫌疑犯。”
这段历史引不起她丝毫兴趣。
“你够幸运的了,”梅尔?库柏头也不抬地对莎克丝说:“他还想让你和医生一道在现场解剖尸体,看看死者胃里有什么东西。”
“那样做没用。”莱姆回避着她的目光说。
“是我劝他放弃了这个念头” ,库柏说。
“解剖,”莎克丝说着,叹了口气,似乎莱姆再也不会有什么行为能让她感到惊讶了。
为什么她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他愤怒地想。她的思绪已飘到千里之外了。
“啊,”库柏说,“有东西了,我猜这是手套的碎屑。”
库柏把一小块碎屑装到复合式显微镜下,仔细查看。
“是皮革,淡红色的,一面很光滑。”
“红的,很好。”塞利托说。他对莎克丝解释说:“衣服的资料越多,越容易逮到嫌疑犯。我敢打赌,他们在警校里没教过你这个。等有时间我给你讲讲那次抓捕吉米?普列德的事,从甘比特帮的老窝里。你还记得吧,杰瑞?”
“你能从一英里外认出那些裤子。”年轻的警探说。
库柏继续说:“皮质干燥,粗糙的一面油脂不多,你又说对了,它们确实是旧的。”
“是什么动物的皮?”
“我认为是小羊羔皮,质地很好。”
“如果手套是新的,就可以说明那家伙很有钱,”莱姆嘟囔着:“但既然手套是旧的,就可能是他从街上拣来或在二手商店买的。看来,没办法迅速缩小823号嫌疑犯的服饰范围了。汤玛士,你只要在证物表上加上手套是淡红色皮质的就好了。我们还有什么东西?”
“他身上有剃须水味。”莎克丝提醒他。
“差点忘了,很好。可能是为了掩盖另一种气味,嫌疑犯经常这样做。把这个记下来,汤玛士。艾米莉亚,你说它闻起来像什么味道?再形容一次。”
“干干的,像金酒。”
“那根晾衣绳呢?”莱姆问。
库柏检视着绳子。“我早先已经检查过了。绳子是塑料的,由数十股细线搓合而成,里面包括六到十种不同的塑料类型和一条……不,两条金属细线。”
“我要查出制造商和销售来源。”
库柏摇摇头。“不可能。这种绳子太普通了。”
“妈的!”莱姆骂了一声。“那绳结呢?”
“绳结就不一般了。那人打结的技术非常好,看到这里绕了两圈吗?聚氯乙烯很硬,最难打结,而这绳子上的结却牢固无比。”
“局里有关于绳结的档案资料吗?”
“没有。”
不可原谅,他想。
“长官?”
莱姆转向班克斯。
“我有一些航海经验……”
“在西港外。”莱姆说。
“呃……没错,是的。你怎么知道?”
假如有专考地名的刑事测验的话,杰瑞?班克斯一定会把西港填到康涅狄格州去的。“我猜的,运气好。”
“这不是水手结。这种结我不认识。”
“知道这一点也不错。把它挂在那里。”莱姆点头指指墙壁,要他们把绳结挂在玻璃纸偏光照片和莫奈的油画招贴旁边。“我们迟早会搞清楚的。”
门铃响了,汤玛士出去应门。莱姆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也许是伯格医生转回来通知他,已不再有兴趣帮助他执行那个“计划”。
但是那沉重杂沓的脚步声告诉莱姆,正在走上楼的是什么人。
那是紧急应变小组的成员,个个人高马大,全副武装。他们鱼贯进入房间,礼貌地向塞利托和班克斯点头示意。他们全是生龙活虎的男子汉,莱姆敢说,在这二十双平静的目光背后,是十个恶劣不佳的心情,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一辈子躺在床上起不来的残废。
第34节:啃咬,啃咬……
“先生们,你们已经知道昨晚发生的绑架案和今天下午被害人遇难的消息。”莱姆以一种坚定的口吻继续说:“不明嫌疑犯手中还有一名人质。我们已经掌握了一条重要线索,需要你们分头到全城各个地区收集证据。行动一定要迅速,每个人负责一个区域,同时进行。”
“你是说,”一个留有胡子的警官半信半疑地问:“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进行?”
“你们不需要后援。”
“出于完全正当的理由,长官,我不愿意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介入任何战术行动。至少需要两个人一组。”
“我不认为会有任何枪战发生。你们的目标是城里的主要连锁超市。”
“超市?”
“不是所有超市,每一种大型连锁店去一家就行了。”
“到底要我们去做什么?”
“买小牛腿。”
“什么?”
“每家店各买一包。至于钱的问题,恐怕得需要各位先自己掏腰包垫上,不过以后政府会补还给你们的。还有,这次行动务必要以最短的时间完成。”
她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她的眼睛逐渐适应了旧坑道内昏暗的光线,也看到了那群小混蛋正一点点地向她靠近。其中一只比较特别,她始终把目光盯在它身上。
莫娜莉的两腿疼得像针扎一样,但主要的痛楚来自双臂,来自他用刀子深深割开的皮肤。因为胳膊被反铐在身体后面,她看不到伤口,看不到自己到底留了多少血,但她知道一定很多;她现在非常虚弱,而且能感觉到从胳膊到腰间到处都浸满湿粘粘的液体。
暗影里那一团团灰棕色的东西不断发出西西簌簌的响动,她听出那是尖利的爪子在水泥地面上刮挠的声音。那群老鼠正在不紧不慢地向她围拢过来,足足有上百只。
她强迫自己躺着不动,目光死死地盯在那只个头最大的黑老鼠身上。Schwarzie(德语:小黑),她这么称呼它。它站在鼠群的最前面,前前后后地不停移动着。它在观察她的反应。
莫娜莉?吉格十九岁时,就已经两度环游世界。她曾搭便车走过斯里兰卡、柬埔寨和巴基斯坦;在内布拉斯加,当地妇女对她的眉环和没戴胸罩的无袖上衣怒目以视;在伊朗,那里的男人像发情的公狗一样盯着她裸露的双臂;在危地马拉,她在公园里过夜;在尼加拉瓜,她在野生动物保护区迷路后,和那里的反政府武装共住了三天。
然而,她从未像现在这样害怕过。
Mein Gott!(德语:天啊!)
然而,最让她毛骨悚然的事还在后面。
一只老鼠溜近了,只是很小的一只,它棕色的身体飞快地往前一蹿,又马上退回去,就这样每次往前移动几英寸。鼠类的胆子都很小,她心想,因为它们更像爬行动物而非啮齿动物。它们个个生有阴险的鼻子、阴险的嘴巴,以及一双该死的红眼睛。
在那只小老鼠后面的就是“小黑”。它的体形更像一只小猫。它直立在后腿上,望着眼前这令人着迷的一幕,观察,等待。
突然,那只小老鼠发动了攻击。它匆匆移动着四条细腿,完全不理会她闷声的尖叫,箭一般地向她直冲过来,以快如蟑螂的速度,在她被割伤的大腿上咬了一口。莫娜莉立刻感到一阵火燎般的痛楚从伤口传来,她大叫一声——一半是因为真的很疼,还有一半却是来自于愤怒。我要对付的不是你!她抬起脚跟狠狠地踩在它的背上。小老鼠体内隐隐传来“嘎吱”的一声,只抽搐了几下,就倒在地上不动了。
又有一只老鼠跑向她的脖子,偷咬了一口后马上向后跳开,一边直瞪着她,一边不停地抽动着鼻子,像是用舌头在口腔里来回舔动,品咂她的味道。
Dieser Schmerz……(德语:疼……)
灼烈的痛感从被咬的地方传来,让她全身发抖。好疼啊!莫娜莉强迫自己重新躺下,保持不动。
那只偷袭的老鼠正打算再次出击,突然停了下来,转身跑回鼠群中。莫娜莉看见了它这么做的原因。“小黑”终于缓缓地走到鼠群前面,它已打定主意,要亲手得到它想要的东西。
很好,非常好。
她一直在等待它。因为它似乎对她的血肉没什么兴趣。它已经在周围转悠了二十分钟,所有的好奇心都集中在贴在她嘴上的那张银色胶带上。
那只小老鼠已经匆匆返回到鼠群中,而“小黑”则步步向前,迈动着它那令人恶心的小脚。它停顿了一下,又继续上前,和她的距离还有六英尺、五英尺。
还有三英尺。
她保持完全静止,呼吸也尽量放得轻缓,生怕一口粗气就把它吓跑。
“小黑”停下了。然后继续前进,再停住。现在,它离她的头部只有两英尺了。
千万不要动!
它的后背高高拱起,嘴唇缩进棕黄色的牙齿之间。它向前迈了一步,又停下来,眼睛直盯着她。它坐下来,把两只前爪合在一起搓了搓,又继续往前移动。
莫娜莉?吉格继续装死。
又接近了六英寸。Vorw第35节:骨头和木头
骨头和木头,木头和骨头。
“梅尔,有什么新发现吗?”莱姆点头指着连接在色层分析仪上的电脑问。库柏刚才又把那块木头上的泥土重新化验了一遍。
“氮的含量还是很高,不合常理。”
做过三次化验,结果都是一样。对检验设备也进行了特别检查,结果运作正常。库柏仔细想了一下,说:“这么高的氮——也许来自军火弹药制造厂。”
“在康涅狄格州还有可能,在曼哈顿不会。”莱姆看了看时钟,六点半。今天的时间过得可真快,而在过去的三年半里,它移动得多慢啊。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连续清醒了好几天。
年轻警探班克斯凝视着曼哈顿地图,顺手把刚才碰落到地上的白色脊椎骨移到一边。
这块骨头是莱姆的神经康复指导专家彼特?泰勒医生留在这里的。那天早上他来看莱姆,在熟练地做完常规检查后,医生在那张嘎吱作响的藤椅上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观摩讲解的时间到了。”医生说。
莱姆看着泰勒摊开的手掌。
“这就是第四脊椎骨,和你脖子里折裂的那一块一模一样。看到根部的小尾巴了吗?”医生把这块骨头拿在手里翻来覆去转了好一会儿,又问莱姆:“你看到它会有什么联想?”
莱姆很敬重泰勒,因为泰勒从不把他当成孩子或白痴或残疾的人,但这天他实在没有心情玩这种益智游戏,他没有答话。
泰勒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我的病人中有人认为它像一条黄貂鱼,有人说它像一艘宇宙飞船,还有人说像飞机,甚至像卡车。每当我问这个问题,人们总把它比拟成某种巨大的东西。从没有人说:‘噢,这只是一团钙镁化合物罢了。’你明白吗,他们不喜欢这种念头——导致他们生活在人间地狱里的东西竟是如此的渺小细微。”
莱姆怀疑地瞪了泰勒一眼,但是这位性情温和、头发灰白的医生早已是对付脊椎损伤病人的老手,他和蔼地说:“不要让我失望,林肯。”
泰勒举着那块骨头凑近莱姆的脸。“你一定觉得很不公平,这么一个小东西竟然给你带来这么多不幸。但是,忘掉它。忘掉这一切。我希望你记住意外发生前的日子,记住你生命中美好与痛苦的一切,快乐、悲伤……你会重新感受到这些东西。”医生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但是坦白说,我现在看到的却是一个万念俱灰的人。”
泰勒把那块脊椎骨留在莱姆床边的桌子上,似乎是不经意间遗落在那里的,可是莱姆知道这是他设计好的动作。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每当莱姆为是否要以自杀结束生命而犹豫不决时,就会盯着这块小骨头。它已经成为泰勒意见的象征——代表赞成活下去的一方。但是最终,这一方还是输了;医生的话再有道理,也抵挡不住日复一日林肯?莱姆切身感受到的痛楚、绝望和悲伤。
他把目光从那块骨头上移开,转向艾米莉亚?莎克丝,对她说:“我想要你再回想一次现场的情景。”
“我已经把看到的一切都告诉你了。”
“不是‘看’,我想知道你当时的感觉。”
莱姆还记得过去无数次勘察犯罪现场的感觉。有时,的确会发生奇迹。当他四下巡视的时候,某种关于嫌疑犯的想法会突然跳进他的大脑,他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这样。行为主义学家开口闭口都是行为分析,好像这是他们发明的一样,但刑事鉴证学家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这样做了。走格子,走在他走过的地方,发现他留下的痕迹,体会他彼时的心境——当你走出犯罪现场的时候,你对他的了解将有如肖像画一般清晰。
“告诉我,”他追问道:“当时你有什么感觉?”
“不安,紧张,燥热。”她耸耸肩。“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对不起。”
如果他身体能够活动,莱姆一定会从床上跳下来,抓住她的肩膀猛烈摇晃,口中大喊:“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你肯定知道。为什么你不配合我?……为什么不理会我?”
忽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她还在那间充满蒸气的地下室里,闻着难以忍受的气味,围绕着塔米琼被摧残得不成人形的身体转来转去。通过她拇指上掐出的一道道血印,通过她刻意保持和他疏远的态度,他看到了这一点。她厌恶那间令人恶心的地下室,她痛恨他时刻提醒自己,她生命的一部分仍然滞留在那里无法自拔。
“你此刻正在走过那个房间,”莱姆说。
“我真的不知道还能帮上什么忙。”
“合作一点,”他强压住火气,露出微笑。“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她的表情凝住了,然后说:“那是……只是我的想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但只有你到过那里,其他人没有。快说吧。”
“那里有种让人惊恐的……”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觉得自己的措辞太笨拙。
不够专业。
“我感觉……”
“有人在看着你?”莱姆问。
她吃了一惊。“是的,就是这种感觉。”
莱姆也有过这种感受,而且不止一次。最近的一次是在三年半前,他正弓身趴在那个年轻警察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旁,夹起他制服上的一丝纤维。他确实感觉到有人就在他附近,但实际上没有,只有一根巨大的橡木梁柱选择在那一时刻吱吱嘎嘎地断裂,挟带着泥土轰然落下,把全世界的重量都压在林肯?莱姆颈部的第四脊椎骨上。
“你还想到什么,艾米莉亚?”
她不再抗拒了。紧绷的嘴唇放松下来,目光飘向那张卷曲的“夜莺”招贴画,看着小饭铺里的那些孤独或安于独处的人。她说:“呃,我记得当时对自己说:‘天啊,这地方真有老旧。’看起来就像在照片上才能见到的那种世纪初的老厂房,而我……”
“等一下,”莱姆叫道:“让我想想。老旧……”
他的目光移动到那张兰德尔测绘地图上。先前他判断那名不明嫌疑犯对纽约的历史很感兴趣,而T.J.柯法丝遇害的那栋建筑很老旧,还有发现第一位受害人的那条铁路隧道也一样。以前纽约中央列车是在地面上行驶的,曾经多次发生行人穿越铁路被撞死的不幸事件,十一大街还因此获得“死亡大道”的称号。后来迫于公众压力,铁路才不得不转入地下运行。
“还有珍珠街,”他自言自语:“是早期纽约市的主要街道。为什么他对老东西这么感兴趣?”他问塞利托:“特瑞?杜拜恩还在和我们合作吗?”
“哦,那个神经科医生?是,去年我们还在一个案子里合作过。说到这儿我想起来了,他还问起过你的情况。他说给你打过好几次电话,你从来没……”
“好了,好了,”莱姆说:“把他请到这里来。我想听听他对823号嫌疑犯的看法。接着来,艾米莉亚,你还想到什么?”
她耸耸肩,但态度已不像刚才那么冷淡了。“没了。”
“没了?”
她到底把感情都藏到哪里去了?他纳闷,同时回想起布莱妮有一次在第五大街看到一位艳丽女人招摇过市时说过的话:“包装越漂亮,越难打开。”
“我不知道……对了,我记得当时想到过一个念头,不过没什么意义,它不像是一种专业的判断。”
专业……
这就是你给自己设定的判断标准,不是吗?艾米莉亚?
“说来听听。”他对她说。
“当时你不是叫我假装成他?后来我发现他站在后面望着她?”
“说下去。”第36节:我最讨厌等了
“呃,我在想……”有那么一瞬间,她那美丽的眼睛似乎一下子充满了泪水。莱姆发现,她的眼睛是蓝色的,闪耀着彩虹般的光泽。但很快她就控制住自己。“我在想,不知道她有没有养狗,那个姓柯法丝的女人。”
“狗?为什么你会想到狗?”
她犹豫了一会儿,才说:“我有个朋友……好几年以前了。我们曾谈过合养一只狗,呃,如果我们住到一起的话。我一直想要一只狗,一只牧羊犬,一定会很有趣。我的朋友也这样想,在我们相互还不认识之前就这样想了。”
“一只狗。”莱姆的心脏震动了一下,好像夏天撞在纱门上的甲虫。“后来呢?”
“我想那个女人……”
“T.J.。”莱姆说。
“T.J.,”她改口说:“我只是觉得很伤感……如果她养宠物,不管是什么,她都再也不能回家看它们、再也不能陪它们一起玩耍了。我没有想到她的男友或丈夫,只想到宠物。”
“但是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些,想到狗,想到宠物?为什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
沉默。
终于,她说:“我想大概是因为看到她被绑在那里……而我在揣摩他是怎样站在一旁看着她。他就站在那两个油槽之间,好像正在观看一只关在兽笼里的动物。”
莱姆凝视着色层分析质谱仪电脑屏幕上一闪一闪的波线。
动物……
氮……
“狗屎!”莱姆大叫一声。
所有人都转头望向他。
“那是大便!”莱姆盯着屏幕说。
“对,就是这东西!”库柏说着,用手拢拢落在面前的头发。“全是氮,这是粪便,泥土里含有年代久远的粪便。”
突然,林肯?莱姆又找到了从前曾经有过的那种灵感。一幅景象跳进他的脑海里,那是一群小羊的画面。
塞利托问:“林肯,你没事吧?”
一只羊,悠闲地游荡在大街上。
好像正在观看一只关在兽笼里的动物……
“汤玛士,”是塞利托的声音。“他没事吧?”
关在兽笼里……
莱姆能描绘出那只逍遥自在的羊的样子,脖子上挂着一只铃铛,后面跟着十几只同类。
“林肯,”汤玛士焦急地呼唤着:“你在流汗。你还好吗?”
“嘘……”莱姆制止他们。
他感觉到汗珠顺着面颊涔涔落下。灵感来临与心脏衰竭的症状竟然如此相似。快想,快想……
骨头、木柱和粪便……
“有了!”他喃喃地说。那是“犹大羊”,正带领着同类走向屠宰场。
“牲畜饲养场,”莱姆向在场的人大声宣布:“她被关在某个牲畜饲养场。”
“曼哈顿没有牲畜饲养场。”
“是过去的,莱昂,”莱姆提醒他。“旧的东西让他兴奋,让他激情澎湃。我们要考虑的对象是老饲养场,年头越老越好。”
在莱姆为写书做研究时,曾读过一篇关于绅士大盗奥尼?迈顿被控杀人的记载:他被指控在地狱厨房区的自家门外开枪打死了一名和他竞争的私酒贩子。迈顿没有被定罪——至少为这件事没有。他登上证人席,用他悦耳的英国腔在法庭上大谈背叛行为。“整个事件都是我的对头一手捏造的,他们所说的关于我的一切都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尊敬的法官大人,你知道他们让我想起了什么吗?在我家附近,地狱厨房区,常常可以看到成群的羔羊被带领着穿过街道,从饲养场走向四十二街的牲畜屠宰场。你们知道是谁带领它们吗?不是狗,也不是人,而是它们中的一只,一只脖子上系着铃铛的‘犹大羊’。它带着羊群走上斜坡,但在最后时刻它会停下来,让其他羊走进屠宰场。我就是一只无辜的羔羊,而那些指控我的证人,他们都是犹大羊。”
莱姆说:“班克斯,给图书馆打电话。那里一定有历史学家。”
年轻的警探打开移动电话,拨了号码。当他通话时声调降低了好几度。在向对方说明要求后,他停止不语,目光盯着纽约市地图。
“怎么样?”莱姆问。
“他们去找人了。他们有……”那头有人回话了,他连忙低下头,把要求重复一遍。过了一会儿他点点头,对房间里的人说:“他们找到两个地点……不,是三个。”
“电话那头是谁?”莱姆叫道:“你在和谁通话?”
“市档案馆的馆长……他说曼哈顿曾有三处大型牲畜饲养场,一个在西区,在六十大街附近……一处在哈莱姆,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使用的;还有一处在下东区,是独立战争时期的。”
“我们需要地址,班克斯,确切地址!”
班克斯凝神细听。
“他无法确定。”
“他为什么不去查一查?叫他查一下!”
班克斯回答:“他听到你的话了,长官……他说,去哪儿查?到哪里查这些地址?他们没有当时的电话黄页。他正在看……”
“商业区的人口统计图上不会有街道名称,”莱姆抱怨道:“这是明摆的事。叫他猜一猜。”
“他现在就正在这么做,他在猜呢。”
莱姆吼道:“好,那就叫他猜快一点。”
班克斯听着电话,不停地点头。
“怎样、怎样、怎样、怎样?”
“大概在六十街和第十大街。”班克斯说。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说:“靠近哈莱姆河的列辛顿大道……还有……曾经是狄兰西农场所在地,那里离狄兰西大街近吗?……”
“当然很近。从小意大利一直到东河,好大一片,绵延好几英里。他不能把范围缩小点吗?”
“在凯瑟琳街附近,拉法叶街……沃克街。他不能确定。”
“就在法院附近。”塞利托说。然后告诉班克斯:“叫豪曼的人行动,要他们分散开,搜索那三个地区。”
那个年轻警探打完电话后,抬起头问:“现在怎么办?”
“我们等。”莱姆说。
塞利托喃喃地说:“我最讨厌等了。”
莎克丝问莱姆:“我能借用一下电话吗?”
莱姆点头指指他床边桌子上的电话。
她犹豫了一下:“那边还有别的电话吗?”她指着走廊问。
莱姆点点头。
她以优美的姿态走出卧室。通过走廊里镜子的折射,莱姆能看到她的身影,看到她一脸严肃,郑重其事地拨下电话号码。她打给谁?莱姆很好奇。男友?丈夫?还是托儿所?在刚才提到“朋友”和她想养牧羊犬的时候,她为什么犹豫了一下?莱姆敢打赌,这背后一定有故事。
不管她是给谁拨的电话,那人不在。莱姆注意到当确定电话无人应答时,她的眼睛变成了一对深蓝色的水晶。她抬起头,透过满是尘灰的镜子捕捉到他注视的目光。她转过身去,把话筒挂回到话机上,掉头走回房间。
足足有五分钟的时间,房间里一片沉寂。莱姆身上缺乏一般人具有的消除紧张的机制,在没丧失活动能力之前,他一紧张就狂躁地走来走去,搞得整个资源调度组的警察跟着发疯。现在,他只能活动眼球,让目光在伦德尔的纽约地图上来回移动。与此同时,莎克丝把手伸到巡警帽下面不停地狂搔头皮,而梅尔?库柏则在给证物编目,平静得有如一名外科医生。
所有人都默不作声。最后,打破沉寂的是塞利托的手机铃声。他听了一会儿,原本凝重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
·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
·滑雪头套?海军蓝?·可能有安全的房子·黄色出租车·熟悉犯罪现场工作
·也许有案底
·熟悉指纹
·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
·对“旧东西”极感兴趣
第37节:找到了
“找到了!豪曼的手下在十一街和十六街的交汇处,听到附近有女人的尖叫声。目前还无法确定准确位置,他们正在挨家挨户地搜查。”
“穿上你的跑鞋吧!”莱姆对莎克丝说。
他看见她的脸沉了下来。她瞟了一眼莱姆的电话,好像它随时都会响起来,传来上司“暂缓行动”的命令;然后她又看向塞利托,但他正全神贯注地盯着紧急应变小组的战术地图,研究西区的街道。
“艾米莉亚,”莱姆说:“我们已经失去了一名人质,情况很糟,但我们不能再让任何人牺牲了。”
“如果你看到她,”她低声说:“如果你看到他对她所做的……”
“我看到了,艾米莉亚,”他冷冷地说,无情的目光中充满了挑衅。“我看到过发生在T.J.身上的不幸,看到过尸体被塞在汽车后备厢里一个月后变成的模样,也看到过整整一磅C4炸药给人的手脚和面容造成的伤害。我到过快乐岛俱乐部火灾现场,八十多人在那场大火中死于非命,我们用拍立得相机一一拍下死者的脸,拍下任何能找得到的残存肢体,好让他们的亲人指认——没有人能走过那一排排的尸体而不发疯,只有我们例外。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他深吸一口气,强忍住颈部传来的剧痛。“你明白吗?艾米莉亚,如果你想熬过这一行……如果你想熬过人生,你就必须学会忘记死者。”
房间里的其他人一个个停下手里的工作,把目光集中到他们两人身上。
艾米莉亚?莎克丝现在笑不出来了,连礼貌性的微笑都装不出。她费了好大工夫,努力不让自己的眼神泄露出内心的想法,但那双眼睛就像玻璃一样透明。他的一番话真的激怒了她。她拉长了脸,整个人都笼罩在愤恨的情绪中。她拨开散落在额前的一绺红发,一把抓起桌子上的耳机对讲器,径自向外走去。走到楼梯口,她又停住脚步,回头狠狠地瞪了莱姆一眼。莱姆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漂亮女人的冷笑更让人不寒而栗的了。
不知什么原因,莱姆发现自己心里想的是:欢迎归队,艾米莉亚。
“你有什么?你有好东西、好故事、好照片吗?”
那个背影坐在曼哈顿东区的一家酒吧里。这里是第三街——对城里人而言,这里就像是乡下的购物集市。这是一家肮脏破败的小酒馆,一度曾是野心勃勃的雅痞与摇滚歌手的聚集中心,但是现在,只有本地衣衫褴褛的穷鬼才会光顾,吃一顿变味的鱼排和疲塌塌的沙拉当晚餐。
斜倚在吧台上的那个男人,皮肤黑得像多结的乌木,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衫和一身鲜绿的西服。他侧身凑近那个背影:“你有消息,有密码,有信件?你他妈的到底有什么?”
“老兄,哈哈。”
“你打哈哈的时候并不是真的在笑。”弗雷德?戴瑞说。他的身高足有一米九三,除了偶尔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外,很少露出笑容。他是联邦调查局曼哈顿分局的得力干将。
“不,老兄,我是没笑。”
“那么你到底有什么?”戴瑞伸手捏了捏夹在左耳根上的香烟头。
“这需要时间,老兄。”那个个子矮小的男人说着,挠了挠他油腻腻的头发。
“但你没有时间。时间宝贵,时间飞逝,时间是你没、有、的东西。”
戴瑞把他的大手伸到摆着两杯咖啡的吧台下面,一把掐住那个背影的大腿,直到他疼得叫出声来。
六个月前,这个小个子男人因贩卖军火而被抓获,当时他正试图把一批M-16自动步枪卖给两个右翼激进分子,不巧的是,买主恰好是BATF(美国烟草枪械管制局——译者)的卧底探员。
当然,联邦政府对这个形象猥琐、小眼乱转的小角色没兴趣,他们想知道的是给他供应枪支的源头。BATF沿着这条线索向上游追查了一段时间,但没有什么收获,于是他们把他交给了戴瑞——联邦调查局里首屈一指的线民专家,看看他能不能让那家伙吐出点有用的东西。可是至今为止,他除了证明自己是个可恶、下作的杂碎外,显然没有任何消息、密码可以提供给联邦政府,连个狗屁都没有。
“你想免于起诉的惟一出路,就是提供我们一些漂亮、精彩的东西,这不是我们谈好的吗?”
“我只能说,现在我真的拿不出任何线索给你,不过,只是现在。”
“不对,不对,你小子已经有事情可说了,我可以从你的表情上看出来。你一定知道了什么事情。”
一辆公共汽车带着嘶嘶的刹车声在酒吧外面停下,一群巴基斯坦人从车上下来,涌进了酒吧。
“该死的联合国会议,”那个背影嘟囔着:“他们到这儿来干什么?这个城市已经够拥挤的了。全都是这些外国人。”
“‘该死的会议’?你这个杂碎、大粪,”戴瑞厉声说:“你有什么破坏世界和平的事要说?”
“没有。”
“听着,告诉我点儿有用的。”
“我不知道什么事情有用。”
“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戴瑞的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我是变色龙。我可以开心地微笑,也可以皱起眉头掐死你。”
“不要,老兄,不要,”那个背影尖叫道:“妈的,你伤着我了。快住手!”
酒吧招待朝他们望了过来,但戴瑞只飞快地瞪了他一眼,就让他缩回头去,继续擦拭已经擦得锃亮的玻璃杯。
“好吧,或许我知道一点事。但我需要帮助。我需要……”
“掐肉的时间又到了。”
“妈的,哎吆,我操你妈!”
“喔,你应该有点更聪明的话才对,”戴瑞把他顶了回去。“你说的话就像那些破电影里的人说的,你知道,当坏人和好人最终相遇的时候,像史泰龙那样的人只会朝对方说:‘我操你妈!’‘不,我操你妈!’‘不,我操死你!’现在你该对我说点有用的了。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说完,他死死地盯住那个男人,直到他服软。
“好吧,我说、我说,我相信你,老兄。我可是……”
“行了、行了,你有什么消息?”
“我和杰基聊过。你知道杰基吗?”
“我认识他。”
“是他告诉我的。”
“他告诉你什么?”
“他告诉我,他听说这星期不管谁有东西要进来或出去,别经过机场。”
“什么东西要进来或出去?更多的M-16吗?”
“我跟你说,老兄,这跟我的事没什么关系。我是在告诉你杰基说的话……”
“说下去。”
“好吧,老兄。就是一般的东西,明白吗?”那家伙瞪大一对棕色的眼珠盯着戴瑞。“我干吗要骗你?”
“你可别自找没趣。”戴瑞举起一根手指戳戳那人的胸口,郑重警告他。“好,告诉我是哪一座机场?肯尼迪?还是勒瓜迪亚?”
“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人要利用机场。一个不好惹的人。”
“告诉我他的名字。”
“我不知道。”
“杰基在哪儿?”
“不清楚。南非吧,我想。也可能在利比里亚。”
“他说的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戴瑞又捏了捏耳朵上的香烟。
“我猜可能是有什么东西要掉下来,你知道,所以没人敢冒险航空运货。”
“你猜?”戴瑞说。那家伙缩了一下,但戴瑞没心思再折磨他。他听见有警铃声在心中响起。杰基是联邦调查局追踪多年的军火走私商,可能从他的客户那里听到了什么风声,他的主顾都是非洲、中欧的军事组织和南美洲的民兵武装,也许他从他们那里听说了有恐怖分子打算攻击机场的消息。戴瑞平常不大关心这种事,尤其像昨晚发生在肯尼迪机场的绑架案,这种小事他理也不理——那是纽约市警察局的案子。但是现在,他联想到不久前发生在伦敦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被炸弹攻击的事件。
“那小子还和你说什么了?”
“没了,老兄,没别的了。嘿,我饿了,我们吃点什么好吗?”
“记得我告诉你的话吗?别自找没趣。你闭上嘴吧。”戴瑞站了起来。“我要去打个电话。”
第38节:扣动扳机
RRV一个急刹车,在六十大街路口戛然停下。
莎克丝提起犯罪现场工具箱,拿好珀利灯和十二伏强力手电筒。
“你们把她及时救出来了吗?”她问一位特警:“她没事吧?”
一开始没人回答她。然后,她听到了尖叫声。
“怎么回事?”她嘀咕着,气喘吁吁地跑向那扇已经被紧急应变小组砸坏的大门。门里是一条宽宽的车道,一直通到一栋废弃的红砖建筑的地下。“她还在里面?”
“是的。”
“为什么?”艾米莉亚?莎克丝大吃一惊。
“他们命令我们不要进去。”
“不要进去?她在尖叫,难道你们没听见吗?”
一个特警说:“他们要我们等你来。”
他们。不,根本没有什么他们。是林肯?莱姆那个狗娘养的。
“我们的任务是找到她,”那个特警说:“进去处理的人是你。”
她打开对讲机开关。“莱姆!”她吼道:“你在吗?”
没有回答……这个该死的懦夫。
忘记死者……狗屁!几分钟前她才满腔怒气地冲下莱姆家的楼梯,现在她的火气又涨了一倍。
莎克丝回头看去,发现有位医护人员站在一辆紧急行动车旁。
“你,跟我来。”
那个医护人员向前走了两步,看到她拔出手枪,就又停了下来。
“哇,现在还不到时候。”那个医护说:“等现场安全了,我再下去。”
“就现在。快走!”她猛地转过身说。看见黑洞洞的枪口,医护只好把一肚子不情愿憋了回去,一脸苦相地紧紧跟在她后面。
他们听到从地下传来的呼叫声。“Aiiiii! Hilfe!(德语:啊……救命!)”接着是一阵啜泣。
上帝呀!莎克丝拔腿就向若明若暗的门口跑去。这道门有十二英尺高,里面是一片莫测的黑暗。
她听见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喊:你就是他,艾米莉亚,你在想什么?
滚开!她无声地怒吼。
但林肯?莱姆不肯放弃。
你就是杀手和绑架者,艾米莉亚,你会怎么走?会碰触什么东西?
少来这套!我是要去救人。让你的犯罪现场滚一边去……
“Mein Gott!(德语:天啊!)求求你!来人,救命啊!”
快点!莎克丝对自己喊。快跑!歹徒不在里面,你不会有事的。快去救她,快……
她三步并做两步,腰间的多功能皮带叮当作响。然而,在跑近坑道二十英尺后,她停住了。她心想,真不喜欢最后获胜的是那一方。
“哎,妈的。”她骂了一声。她放下工具箱,打开,冲着那个医护叫道:“你,你叫什么名字?”
那位提心吊胆的医护回答:“泰德?沃什。我说……下一步做什么?”他看着前面的一片漆黑问。
“啊……Bitte, helfen Sie mir!(德语:求你帮帮我!)”
“掩护我。”莎克丝低声说。
“掩护你?等等,我做不来。”
“拿着枪,好吗?”
“我要怎么掩护你?”
莎克丝蹲下身子,把自动手枪塞到医护手里。“保险打开了,当心点。”
她抓起两根橡皮筋套在鞋上,要回手枪,要泰德也跟着这么做。
他颤抖着手把橡皮筋套上。
“我只是觉得……”
“安静。他可能还在里面。”
“等一下,小姐。”那个医护小声说:“这不是我的工作范围。”
“这也不是我的工作范围。拿着手电筒。”她把手电筒递给他。
“可是,如果他在里面,他可能会向亮光处开枪。我是说,这样我不就成枪靶了?”
“那就把它举高点。举过我肩膀。我走在前面,如果有人挨枪子,也只会是我。”
“你要中弹了,我怎么办?”泰德的口气像个小孩。
“如果我是你,我会拼命往外跑。”莎克丝低声说。“好了,跟着我,把手电筒拿稳点。”
她左手提着黑色的犯罪现场鉴证工具箱,右手把手枪端在身前,盯着地面一步步地走进黑暗。她又看到那熟悉的扫帚痕迹,就像上一个犯罪现场一样。
“Bitte nicht, bitte nicht, bitte……(德语:拜托不要,拜托不要,拜托……)”黑暗中再度传来短暂的尖叫声,然后是一片沉寂。
“里面到底怎么了?”泰德低声问。
“嘘——”莎克丝制止他。
他们慢慢往里走。莎克丝朝她握住格洛克手枪的手指吹了口气,稍稍把手汗吹干,借着举在泰德手中不停晃动的手电筒光亮,仔细检视着木柱、阴影以及废弃的机器等一切可疑的目标。
她没发现脚印。
当然不会有。他聪明得很。
但我们也不笨。她听见林肯?莱姆在她的脑海里说。她立刻叫他闭嘴。
他们走得更慢了。
前进五英尺,停一会儿,再继续慢慢向前。她努力控制自己,不去理会那女孩的哀号。她又有那种感觉了——那种被人监视的感觉。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有只枪的准星正慢慢地对准你。她想到,身上的防弹衣挡不住全金属包头的子弹。半数以上的歹徒都使用黑爪子弹(一种穿透力很强的子弹,射入人体后会发生变形。——译者),因此即使是手脚中弹,也会像被击中胸口一样让你送命,而且更疼。尼克对她描述过这种子弹是如何把人身体炸开的,他有个搭档就被这种邪恶的子弹射中两枪,当场死在他的臂弯里。
后上方……
一想到尼克,她就想起那天晚上,她靠在尼克结实的胸膛上,侧望着枕头上他那张英俊的意大利脸,听他讲述解救人质的全过程。“当你冲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如果想干掉你,会从你后上方的位置向你射击……”
“妈的!”她突然蹲伏在地,转身举枪瞄向天花板,随时准备把弹夹中的子弹全部发射出去。
“怎么了?”泰德低声说,浑身止不住地发抖。“怎么了?”
黑黢黢的天花板上空空如也。
“没事。”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
“没事别吓唬我。”
一阵西西簌簌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天啊,”泰德的声音又提高了。“我真恨这鬼地方。”
这家伙真脓包,她想。我知道这个,是因为他说出了我本想说的话。
她停下脚步。“把灯光照向那边,在前面。”
“噢,我的上帝……”
莎克丝终于明白她在上一个犯罪现场发现的毛发是什么了。她想起塞利托和莱姆互换过的那个眼神。他早已知道不明嫌疑犯的下步计划,早已知道歹徒打算对人质做什么了,却还叫紧急应变小组的人在外面等待。她对他简直恨到了极点。
在他们前面不远的地上,一个矮胖的姑娘瘫倒在血泊中。她用迷茫的眼神顺着光亮望了一眼,便昏了过去。这时,一只硕大的黑老鼠——个头足有家猫一般大——正爬过她的肚子,朝她肥厚的喉部移动。它亮出尖细肮脏的牙齿,对着姑娘的下巴咬去。
莎克丝稳稳地端起格洛克手枪,左手托在枪把下面作为支撑,凝神瞄准。
射击要配合呼吸。
吸气,呼气,扣动扳机。
莎克丝开枪了,这是她第一次在值勤中使用武器。她一连开了四枪。站在姑娘胸口的那只大黑鼠顷刻间粉身碎骨。她又打死两只老鼠,一只在姑娘身后的地上,另一只似乎吓昏了头,正在朝她和医护的脚下跑来。其他老鼠一下子全消失了,快得就像洒在沙地上的水。
“上帝啊,”那个医护说:“你会射中那姑娘的。”
“在不到三十英尺的距离?”莎克丝用鼻子哼了一声,“太难了。”
对讲机响了,豪曼询问他们是否正在与罪犯交火。
“没事,”莎克丝回答:“只是射杀了几只老鼠。”
“知道了,完毕。”
她从医护手中接过手电筒,移低光束,走上前去。
“没事了,小姐,”莎克丝说:“你得救了。”
姑娘睁开眼睛,不停地摇晃着脑袋。
“Bitte, bitte……(德语:拜托,拜托……)”
她的脸色十分苍白,一双蓝眼睛紧紧地盯着莎克丝,似乎生怕她一转眼又会消失。“Bitte, bitte……求求你……”她的声调逐渐升高成歇斯底里的嚎叫,接着开始哭泣,在医生赶过来为她包扎伤口的过程中,她的身体一直因恐惧而在剧烈地颤抖。
莎克丝抱起她金发上沾满鲜血的头部,轻声说:“你不会有事了,宝贝,你不会有事了,不会有事……”
第39节:非要不可
这间办公室坐落在曼哈顿下城的最高处,凭窗远眺,整个泽西区尽收眼底。空气中弥漫的悬浮微粒让夕阳显得分外美丽。
“我们必须这么做。”
“不行。”
“非要不可。”弗雷德?戴瑞重复了一遍,啜了口咖啡。这咖啡比前不久他和那个影子男人在小酒馆里喝到的还糟。“把这件案子接过来,他们干不了。”
“这是一起地方案件。”回话的是联邦调查局负责曼哈顿分部的助理特派员,一个谨小慎微的男人。像他这种人绝对做不成卧底,因为你一看到他就会暗叫:噢,瞧啊,这里有个FBI探员。
“这不是地方案件。他们把它当成地方上的事,但其实这是一个大案子。”
“为了联合国的事,我们已经派出八十个人了。”
“这件事绝对和联合国有关,”戴瑞说:“我敢保证。”
“那我们就通知联合国安理会,叫大家都……嘿,别用那种表情看我。”
“联合国安理会?安全理事会?我说,你就没听说过有一个词叫做‘反喻’吗?……比利,你看过那些照片吗?今天早上凶案现场的照片?一只手从土里伸出来,手指上的皮肉都被削光了。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变态的杂种。”
“纽约市警察局一直和我们保持联系,”特派员圆滑地说:“如果他们需要,我们的行为分析专家随时可以支援他们。”
“哦,上帝,什么叫‘行为分析专家随时支援’?我们要逮住那家伙,比利,是抓住他,而不是去了解他的变态行为。”
“再告诉我一遍你的眼线说的话。”
戴瑞知道,当你看到一块岩石出现裂缝时,就决不能让它再合上。他必须再加把劲。于是他把关于那个影子男人、在约翰内斯堡或蒙罗维亚的杰基、以及在非法军火交易渠道中私下流传的消息等情况,一五一十地复述了一遍。显然,这星期在纽约的某座机场一定有事发生。“就是他,”戴瑞说,“绝对错不了。”
“纽约市警察局已经成立专案小组了。”
“但不是反恐怖小组。我敢说,反恐怖部门还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对纽约市警察局来说,游客被害等同于公共关系恶化,仅此而已。我要这个案子,比利。”然后弗雷德?戴瑞又加上一句他八年特工生涯中从未说过的话:“求求你。”
“你到底在说什么?”
“哦,少来这一套。”戴瑞一边说一边敲打着食指,就像一个正在训斥学生的老师。“想想看,我们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多么绝妙的打击恐怖主义的活广告。但对你来说这还不够。你需要管辖权吗?我会给你管辖权。一个涉及到出入境管辖权的重罪。绑架。我能他妈的证明那家伙开着一辆出租车,所以他影响了州与州之间的贸易。我们没必要玩这种游戏,是吧,比利?”
“你根本没在听我说,戴瑞。我就算在睡梦中都能把美国法典倒背如流,不需要你来帮我找借口。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我们打算接手这个案子,该用什么方式告诉他们,而不会伤了和气。请不要忘了,即使我们抓住了嫌疑犯,下一步我们还得和纽约市警察局合作。就算我能,我也不想让我们老大和他们的老大干仗,任何时候都不想。莱昂?塞利托在经办这个案子,他是个好人。”
“就凭一个中级警探?”戴瑞用鼻子哼了一声,取下夹在耳根后面的香烟,放到鼻孔下深深地嗅了几下。
“吉姆?鲍林负责管辖。”
戴瑞朝后退了两步,嘲弄地装出一副惊恐的表情。“鲍林?小阿道夫?那个‘你有权保持沉默因为我会把你狗娘养的脑袋打爆’的鲍林?就是他?”
助理特派员没有搭理他,只是说:“塞利托很优秀,是个真正的工作狂,我和他合作办过两起案件。”
“那个嫌疑犯到处抓人,任何人都敢打赌说他正准备干一票更大的事。”
“什么意思?”
“现在城里到处都是会议代表,有国会议员,有各国首脑。我想,他现在抓去的那些人质,只是供他练手用的。”
“你没来向我报告,就去找行动部门的人谈过?”
“那是我嗅到的。”戴瑞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瘦长的鼻子。
助理特派员从他那张刮得干干净净、一副标准的领导长相的脸上吁出一口气。“谁是可靠情报来源?”
戴瑞不能说他把那个影子男人视作可靠情报来源,因为这太像达希尔?哈米特小说中的情节了。在他的笔下,绝大部分情报都来自于精瘦矮小的家伙,各个骨瘦如柴、面目可憎。这和那个影子男人太像了。
“他只是一个小角色,”戴瑞承认道:“但提供给他消息的人,那个杰瑞,他的话就很可靠了。”
“我知道你想干嘛,弗雷德,我能理解。”助理特派员带着同情的口气对他说。因为他完全明白戴瑞这项请求背后的含义。
还是孩子的时候,生长在布鲁克林区的戴瑞就一心想成为一名警察。不管是哪一种警察,他都愿意把每天的二十四小时完全投入。然而,在加入联邦调查局后不久,他发现自己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卧底。
戴瑞和托比?多里托搭档——后者既是他的好帮手,也是他的护卫天使。这些年来,经由他们的情报被送进监牢的犯人多得简直数不清,全部刑期加在一起已接近一千年。(他有一次和搭档开玩笑说:“托比,他们应该称呼我们‘千年小组’。”)戴瑞的成功来自于他的绰号:变色龙。在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他可以刚在哈莱姆区破不经风的贫民窟里扮演完一个白痴无脑的傻蛋,转眼又以海地来的权贵人物的身份,出现在巴拿马人的聚会上,胸前斜佩着完美得无可挑剔的红色缎带,一口地道的海地口音。他们两人经常被借调给烟酒枪械局和药品管制局,偶尔纽约市警察局也会请他们帮忙。他们的特长是查缉毒品和枪械,虽然他们很少直接介入货物的交易买卖。
讽刺的是,从事卧底工作的人表现得越出色,退休得越早。消息一传开,那些黑帮老大、那些值得长期追踪的罪犯,立刻就变得像狐狸一样难以对付。多里托和戴瑞发现他们在这一行里的实战机会越来越少,而更多地是做一些信息分析工作,或其他卧底的中间人。然而,这不是戴瑞感兴趣的选择,只有走上街头才能让他感到兴奋激动。他仍然是局里最经常外出办案的探员。但他从来没有动过申请调动的念头。
直到两年前——纽约一个温暖的四月早晨,戴瑞正打算离开办公室,赶往勒瓜迪亚机场搭乘飞机,却接到调查局副局长从华盛顿打来的电话。FBI是个等级制度森严的机构,戴瑞一时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大人物会亲自打电话找他,直到他听见副局长以沉郁的语调告诉他:托比?多里托和一名来自曼哈顿的助理检查官,那天早晨已经先期抵达俄克拉荷马城的联邦政府大楼一层,准备出席一场在那里举行的法院听证会,而那里也正是戴瑞正要赶往的地方。(1995年4月19日,俄克拉荷马城联邦政府大楼遭到恐怖分子汽车炸弹的攻击,当场死亡一百六十八人,是当时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恐怖主义事件。——译者)第40节:这是它们的天性
第二天,他们的尸体就被运送回纽约。
也就在同一天,戴瑞填写了生平第一份调职申请书,要求调到局里的反恐部门。
在弗雷德?戴瑞眼里,炸弹是罪中之罪。在没人看到的时候,他总爱阅读政治和哲学类书籍。他相信美国人的本质是充满贪婪和欲望的,从华尔街到国会山,这种品质无处不在,它是激励美国人不断进取的动力源泉。如果有人为此而逾越了法律的界限,戴瑞会毫不犹豫地将他们绳之以法,但他这么做完全不是出自个人仇恨。但是那些为了个人信仰而滥杀无辜的暴徒——妈的,他们甚至连还搞不清该信仰什么的小孩都杀——天啊,简直就是插在这个国家心脏里的一把利剑。在托比的葬礼结束后,坐在他位于布鲁克林区空荡荡的两室公寓里,戴瑞暗下决心,这就是他应该全力投入消灭的那种犯罪。
但不幸的是,变色龙的声誉阻碍了他愿望的实现。局里最好的卧底警探如今已成为他们最好的情报分析员,掌控着整个东岸所有的卧底特工和消息来源,他的上司不愿意让他调到局里相对而言比较冷清的反恐部门。戴瑞已经成为一个小小的传奇人物,局里最近取得的一些重大成果都离不开他个人的贡献,所以尽管相当抱歉,他的调职申请还是被上级驳回了。
助理特派员很清楚这段历史,他真诚地说:“我很想帮上忙,弗雷德,但实在抱歉。”
然而,这些话在戴瑞听来,就好像岩石上的缝隙又裂大了一些。于是这只变色龙使出他最拿手的手段,两眼直勾勾地盯住他的老板。他真希望自己的那颗假金牙还在。街头出身的戴瑞具有一种混杂着坚韧的男子气概和混帐的无赖作风的卑鄙眼神,任何在街头混过的人都能从这种眼神中准确无误地读出一个信息:我为你做过事,现在是该你回报的时候了。
终于,这个惯会巴结的助理特派员吞吞吐吐地说:“可是,我们还需要一些东西。”
“一些东西?”
“一个吊钩,”助理特派员说:“我们缺少一个吊钩。”
他的意思是,一个把案子从纽约市警察局手中接收过来的理由。
政治,政治,又是他妈的政治。
戴瑞低下头,但是一双发亮的棕色眼珠始终没有离开助理特派员一公分。“他今天早上割下受害人手指上的皮肉,比利,一直刮到骨头,然后活埋了他。”
两只修饰得干干净净、典型政府官员的手掌在刮得清清爽爽的下巴上会到了一起。助理特派员缓缓地说:“我有一个主意。纽约市警察局有个叫埃柯特的副局长,你认识他吗?他是我的朋友。”
那个女孩躺在担架上,闭着眼睛。她还有意识,只是十分虚弱,脸色苍白。在接受葡萄糖静脉注射后,她的精神恢复了不少,说话有了条理,情绪也平静得令人惊讶,似乎一切都已恢复正常。
莎克丝走回到那扇通往地狱的大门口,朝着黑暗的走廊深处望去。她打开无线电呼叫林肯?莱姆,这一次他回话了。
“现场的情况怎么样?”莱姆平静地问。
她简略地回答:“我们把她救出来了,如果你感兴趣的话。”
“噢,很好。她还好吗?”
“不太好。”
“但还活着,对吧?”
“勉勉强强吧。”
“你在因为那些老鼠生气,对吧,艾米莉亚?”
她没有回答。
“因为我没有让鲍林的人马上进去救她。你在听吗,艾米莉亚?”
“我在。”
“犯罪现场的污染有五种主要来源,”莱姆解释说。她发现他压低了声调,又恢复了那种极具魅力的口吻。“气候,受害人家属,嫌疑犯,好奇的搜索者,最后一种是最糟糕的,你猜是什么?”
“你直说吧。”
“是其他警察。如果我让紧急应变小组的人进去,他们可能会破坏所有的线索。你现在已经知道如何处理现场,我敢说你把每一点证据都保护得很好。”
她必须把话说出来。“经过这次事件后,我想她再也无法恢复和过去一样的生活。老鼠爬满了她的全身。”
“是的,这点我能想象。这是它们的天性。”
它们的天性……
“但是晚上五分钟或十分钟不会有什么差别,她……”
啪嗒。
她关掉无线电,走向沃什,那个刚才和她一起下去的医护人员。
“我想和她谈话。她的神志很不清醒吗?”
“还好。我们只为她做了局部麻醉,缝合了刀伤和撕咬的伤口。过半个小时后我们会给她服用一些止痛药。”
莎克丝带着微笑蹲到女孩身边。“嗨,你还好吗?”
这女孩虽胖,长得倒相当漂亮,她点点头。
“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可以,请讲。我希望你们能抓住他。”
塞利托也赶来了,慢慢走近她们。他冲着女孩微笑,她却茫然地望着他。他主动出示警徽,她也没兴趣确认他的身份。
“你没事了吧,小姐?”
女孩耸耸肩。
闷热的天气让塞利托出了一身大汗,他点点头把莎克丝叫到一边。“鲍林在这儿吗?”
“没看见他。也许在林肯那里吧。”
“没有,我刚打过电话。他必须得马上赶到市政府去。”
“怎么了?”
塞利托压低声音,那张像面团一样的胖脸扭曲在一起。“真是该死,我们的通讯系统按理说是安全的,但那些狗屁记者,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我们没有在第一时间进去救她。”他用头点点那个女孩。
“是,我们的确没有。”莎克丝尖厉地说。“莱姆让紧急应变小组的人等在外面,直到我赶来。”
塞利托惊讶地一缩脖子。“天啊,但愿他们没有把这场面拍下来。我们需要鲍林来收拾残局。”他又朝女孩那边点点头:“和她谈过没有?”
“没有,正要开始。”带着几分愧疚莎克丝重新打开无线电,立刻听到莱姆焦急的声音。
“……你在吗?这该死的玩意儿又不……”
“我在。”莎克丝冷冷地说。
“出了什么事?”
“讯号干扰,我估计。我正和被害人在一起。”
看到女孩听着她不着边际的话语直眨巴眼,莎克丝笑了。“我不是在自言自语,”她把麦克风指给女孩看,“我在和指挥中心通话。你叫什么名字?”
“莫娜莉,莫娜莉?吉格。”她打量着自己被咬伤的胳臂,又撩起一片衣服,检查身上的伤口。
“抓紧时间和她谈话,”莱姆指示道:“然后赶快回到犯罪现场开始工作。”
莎克丝用手捂住麦克风,低声对塞利托发泄着不满。“长官,为这家伙工作真让人受不了。”
“迁就他一点吧。”
“艾米莉亚,”莱姆还在咆哮着:“回答我!”
“我们正在和她谈,行了吧?”她也大声吼叫道。
塞利托开始发问:“你能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莫娜莉开始说了,断断续续地把在东村公寓洗衣房里发生的事讲述了一遍。她说那个人躲在那里,等候她出现。
第41节:你是说他侵犯你
“哪家公寓?”塞利托问。
“德国会馆。你知道,里面住的大半是德国移民和留学生。”
“后来呢?”塞利托又问。莎克丝发现,这个大块头警探虽然看上去好像挺粗暴的,好像比莱姆的脾气还坏,其实还满有同情心的。
“他把我塞进汽车后备厢,载着我来到这里。”
“你看到他的长相了吗?”
女孩闭上眼睛。莎克丝把这个问题又重复了一遍,莫娜莉说她没有看到。正如莱姆猜测的,嫌疑犯戴着一副海军蓝的滑雪头套。
“还有手套。”
“描述一下手套的样子。”
她忘了手套是什么颜色,只记得是深色的。
“有什么不寻常的特征吗,那个绑架你的人?”
“没有。我只能告诉你,他是白种人。”
“你看到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码了吗?”塞利托问。
“什么?”女孩用她的德国母语反问道。
“你可看见……”
莱姆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把莎克丝吓了一跳。“Das Nummernschild(德语:车牌号)。”
她心想:那混蛋怎么什么都知道?她把这个词重复给女孩听,但她摇摇头,又眯起眼睛。“你在说什么?出租车?”
“他不是开着一辆黄色的出租车吗?”
“计程出租车?不,没有,他开的是普通车。”
“听到了吗,林肯?”
“恩。这家伙还有另外一辆车。他把她放在后备厢里,说明这不是旅行车,也不是有后仓门的小货车。”
莎克丝重复莱姆的话。那个女孩点点头:“好像就是一般的私人轿车。”
“对车型或颜色还有印象吗?”塞利托接着问。
莫娜莉回答:“浅色的,我记得。也许算银色或灰色?要不就是……你知道的,怎么说呢,浅棕色?”
“米色?”
她点点头。
“可能是米色。”莎克丝把得到的消息报告给莱姆。
塞利托问:“后备厢里有什么东西吗?任何东西?工具,衣物,或者是箱子?”
莫娜莉说没有,里面是空的。
莱姆有个问题。“气味呢?后备厢里有什么气味?”
莎克丝把这个问题转述给女孩。
“我不知道。”
“有没有汽油味?或者柴油味?”
“没有,它闻起来……很干净。”
“所以可能是辆新车。”莱姆做出了推断。
莫娜莉终于忍不住了,她不停地摇晃着脑袋,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莎克丝握住她的手,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又说:“车子开了好长时间,感觉好久好久。”
“你表现得很好,亲爱的,”莎克丝说。
莱姆的声音又插了进来。“告诉她把衣服脱了。”
“什么?”
“把她的衣服带回来。”
“我不干。”
“叫医护人员为她找一件罩衣。我们需要她身上的衣物,艾米莉亚。”
“可是,”莎克丝低声说:“她还在哭呢。”
“拜托你,”莱姆的语气相当急迫。“这很重要。”
塞利托点了点头。莎克丝抿了一下嘴唇,向女孩解释关于衣服的事。出乎她意料,莫娜莉竟然点头同意了。话说回来,她也想赶快换下身上血迹斑斑的衣服。为方便她更衣,塞利托走开了,去和波尔?豪曼商讨案情。莫娜莉穿上医护人员提供的罩衣,以及一名便衣警探盖在她身上的运动夹克。莎克丝把她换下的牛仔服和T恤衫装进证物袋。
“拿到了。”她对着无线电说。
“现在叫她和你一起返回犯罪现场。”莱姆说。
“什么?”
“要确保她走在你后面。这样她就不会破坏掉任何证物。”
莎克丝望着那个年轻的女人,正瑟缩在两辆救援车之间的担架上。
“她现在不适合做这个。他割伤了她,伤口深达骨头。她流了好多血,所以老鼠会来咬她。”
“她还能走路吗?”
“也许吧,但你知道她刚刚经受过什么样的折磨吗?”
“她可以为你指点他们走过的路线,她可以告诉你嫌疑犯站过的地方。”
“她马上要被送往急诊室,她流了很多很多血。”
莱姆踌躇了一下,语调尽量平和地说:“你不妨问问她。”
然而,他这种平和是装出来的,莎可丝能听出他口气里隐含的不耐烦。她看出莱姆是个完全不在意别人感受的家伙,而且他根本不想在意。他是那种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他还在坚持。“只要到现场走一圈就行了。”
去你妈的林肯?莱姆。
“这……”
“很重要,我知道。”
无线电那端没声音了。
她看着莫娜莉,接着,她听见一个声音,不,是她自己的声音在对那女孩说:“我要下到现场去找些证据,你愿意和我一起来吗?”
女孩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莎克丝,目光一直射入她的内心深处。接着,眼泪夺眶而出。“不、不、不,我不要,Bitte nicht(德语:拜托不要),噢,bitte nicht……”
莎克丝点点头,捏了捏女孩的手臂。她冲着麦克风汇报,准备好应对莱姆的反应。但他的回答却大出她的意料:“那好,艾米莉亚,你就自己去吧,只要问清楚他们到达后发生过什么就行了。”
那个女孩告诉他们,她是如何用脚踢他,然后一直逃到毗邻的坑道里。
“我踢了他两脚,”她带着几分得意地说,“把他的手套都踢掉了。他真急了,冲过来勒我脖子,他……”
“他没戴手套勒她?”莱姆突然叫道。
莎克丝转述了这个问题,而莫娜莉说:“没错。”
“指纹!太好了!”莱姆喊了起来,耳机里传来他被麦克风扭曲了的声音:“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多久以前?”
莫娜莉估计大约是在一个半小时前。
“糟糕,”莱姆喃喃地说:“指纹在皮肤上只能保留一个小时,九十分钟,已经是最上限了。你会采集指纹吗,艾米莉亚?”
“我以前从没做过。”
“那好,你现在要做了。但是动作要快。工具箱里有一包贴着Kromekote标签的卡纸,抽一张出来。”
她找到一叠光滑的卡纸,每张大约五乘七英寸,近似普通相纸大小。
“拿到了。要我在她的脖子上撒粉吗?”
“不用。把卡纸贴上去,光滑的一面接触皮肤,贴到她认为他碰触过的地方。贴大约三秒钟就撕下来。”
莫娜莉坚强地望着天空,让莎克丝依照指令去做。在莱姆的指导下,莎克丝用鼓蓬蓬的马格纳刷,在卡纸上掸了一些金属粉末。
“好了吗?”莱姆急切地问。
“不太好。只有手指的形状,但看不到明显的纹路。要扔掉吗?”
“莎克丝,永远不要丢掉在犯罪现场找到的任何东西。”莱姆严厉地说:“把它带回来,不管怎样我都要看看。”
“还有一件事,我差点忘了,”莫娜莉说,“她碰过我?”
“你是说他侵犯你?”莎克丝小心地问:“强暴吗?”
“不,不,不是那种性侵犯。他触摸我的肩膀、我的脸,摸我的耳朵后面,还有手肘。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捏了我一把。”
“你听见了吗,林肯?他碰过她,但又不像要做那种事。”
“听到了。”
“还有……我还忘了说一件事,”莫娜莉说:“他会说德语,说得不好,就像只在学校学过德语的学生。他还叫我汉娜。”
“叫她什么?”
“汉娜。”莎克丝冲着麦克风重复说。然后又问那女孩:“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但他就是这么叫我。他好像很喜欢说这个名字。”
“听到了吗,林肯?”
“是,我听到了。现在快去现场勘察吧,时间浪费得够多了。”
莎克丝站起身,莫娜莉突然欠身抓住她的手腕。
“小姐……莎克丝小姐,你是德国人吗?”
她微微一笑,然后回答道:“很久以前是,隔了两代了。”
莫娜莉点点头,把莎克丝的手贴在自己脸颊上。“Vielen Dank.(德语:谢谢您。)谢谢你,莎克丝小姐。Danke sch
第42节:不是那女孩的吗
紧急应变小组的三盏卤素灯全打亮了,冲着阴森森的坑道投射出一道道诡异的白光。
独自一人回到犯罪现场的莎克丝,望着地面看了好一会儿。似乎有什么东西和刚才不一样了,是什么呢?
她再次拔出手枪,伏下身体。“他在这里。”她躲到一根柱子背后,低声说。
“你说什么?”莱姆问。
“他回来了。地上本来有不少死老鼠,现在全不见了。”
她听见莱姆的大笑声。
“不,艾米莉亚,老鼠的尸体是被它们的同伴搬走的。”
“它们的同伴?”
“在哈莱姆曾发生过一个案例。死者被肢解、分尸,很多骨头被分散藏匿到尸身的周围,很大的一个圈子:头骨弃置在油筒里,脚趾盖在一堆树叶下面……这个案子让全城一片哗然,报纸也大肆渲染,纷纷猜测是邪教组织或连环杀手做下的案子。你知道最后我们发现凶手是谁吗?”
“不知道。”她生硬地说。
“是死者自己。他是自杀的。是浣熊、老鼠、松鼠等动物把尸体搞成这个样子。像收集纪念品一样,没人知道为什么,但它们就喜欢这么做。好了,你现在在哪里?”
“在进入坑道的斜坡下面。”
“你看到什么?”
“一条较宽的主坑道,两条分支坑道,要窄一点。顶部很平坦,用一根根木柱支撑。柱子很旧,有的都开裂了。地面是水泥地,有年头了,上面覆满了尘土。”
“有牲畜粪便吗?”
“看起来很像。在坑道的中央,我的正前方,就是绑她的那根木柱。”
“有窗户吗?”
“没有,也没有门。”她顺着那条较宽的坑道望去,地面一直向内延伸,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一股强烈的绝望感向她袭来。“这地方太大了,根本不可能查得完。”
“艾米莉亚,放松点。”
“我没办法在这里找到任何东西。”
“我知道工作量看起来大得吓人,但只要记住,只有三类证物是我们所关心的:物品、和人体有关的东西,以及人物留下的痕迹。就这么多。如果你这么想的话,就不会太沮丧了。”
说的倒轻巧。
“还有,现场并不像它看起来的那么大,只要集中在他们经过的地方就行了。你现在走向那根柱子。”
莎克丝向前走去,两眼注视着地面。
卤素灯的光亮很强,但也把物体的阴影拉得更长,显露出至少十几个嫌疑犯可能藏身的地方,她的脊梁骨忍不住一阵阵地发凉。靠近点,林肯,她不情愿地想。没错,我讨厌你,不过我现在需要听到你的声音,哪怕是呼吸之类的声音都行。
她停住脚,用珀利灯照过地面。
“那里都被扫过了吗?”莱姆问。
“是的,和以前一样。”
尽管隔着运动胸罩和内衣,身上的防弹衣还是不时摩擦她的胸部。坑道里的温度几乎和外面一样,热得人难以忍受。她的皮肤传来一阵阵刺痒,她真想把手伸到防弹背心里好好挠一挠。
“我走到木柱旁了。”
“先把附近地面的碎屑吸起来。”
莎克丝开动小吸尘器。她痛恨吸尘器的噪音,它会把所有的响动——悄悄靠近的脚步声、手枪扳机声、刀子出鞘声……都掩盖住。她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回头望向身后,不停地伸手摸向手枪,差点把吸尘器都掉到地上。
莎克丝望着莫娜莉躺过的尘土地上留下的印迹。我就是他。我正把她拖过来。她用脚踢我。我踉跄着……
莫娜莉只可能从一个方向踢过来,背离斜坡的方向。据她说,嫌疑犯没有摔倒,这表明他一定两脚站得好好的。莎克丝往阴暗处走了一两步。
“有了!”莎克丝喊了起来。
“发现什么了?告诉我。”
“脚印,他漏了两个脚印没扫掉。”
“不是那女孩的吗?”
“不是。她穿的是跑鞋,而这鞋底是全平的,像是礼鞋。两个很棒的脚印,我们可以知道他穿几号鞋了。”
“不,鞋印告诉不了我们这个。鞋底可能比鞋子上面部分大,也可能比上面小。”不过它可以告诉我们一些别的东西。在勘验工具箱里有一台电子印像机,是个带有一根棍棒的小盒子,下面还有几张醋酸盐纸。把纸打开,将醋酸盐撒在脚印上,然后用那根棍棒滚过去。”
她找到那个设备,把脚印拓印了两份,小心翼翼地装进一个纸袋中。
莎克丝又走回木柱。“这里有一根从扫帚上掉下来的麦秸杆。”
“从哪里?”
“对不起,”莎克丝马上改口:“我们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这里有一根麦秸杆,我正在把它捡起来装进证物袋。”
她用铅笔当筷子,熟练地夹起证物。嗨,林肯,你这个混蛋,你知道我一摆脱这该死的现场鉴证工作要去哪儿庆祝吗?我要去中国渡假!
紧急应变小组的卤素灯照不到莫娜莉曾逃进的那条分支坑道,莎克丝在光线明暗交界的地方踟躇了一下,才迈步走进阴暗的一边,用手电筒的光束照亮她前方的地面。
“说话,艾米莉亚。”
“没什么发现。他连这里也扫过了。天啊,他每一点都想到了。”
“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只有扫帚扫过尘土的痕迹。”
我抱住她,把她拉倒。我气坏了,快气疯了,我要掐死她。
莎克丝看着地面。
“这儿有东西——是膝盖印!当他勒住她脖子的时候,他一定是骑跨在她腰上。他留下了膝盖印,忘了扫掉了。”
“拓下来。”
她照做了,动作比刚才快多了,她已经找到使用这套设备的窍门。当她把采集好的证物装进口袋时,有样东西吸引住她的目光。尘土上还有一个痕迹。
那是什么?
“林肯……我看见前面有一个痕迹……像是他们发生打斗时手套掉落的地方。”
她打开珀利灯,几乎不敢相信她看到的东西。
“指纹!我找到了一个指纹!”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
·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
·滑雪头套?海军蓝?
·深色手套·可能有安全的房子·黄色出租车
·新款轿车
·浅色:灰色,银色,米色·熟悉犯罪现场工作
·也许有案底
·熟悉指纹
·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
·对“旧东西”极感兴趣
·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
·略懂德语
第43节:简直是变了一个人
“什么?”莱姆问,同样不敢置信。“不会是她的吧?”
“不,不可能。我能看到她倒下的地方,何况她的双手一直被反铐着。这是他捡起手套的地方。他也许以为自己已经扫过了,没想到会漏掉。这个指纹很大很清楚,简直太漂亮了!”
“染色,打灯,然后把这杂种的指纹用一比一的比例拍下来。”
她只试了两次,就拍出了一张异常清晰的拍立得照片。她感觉此时的心情,就像在街头捡到一张百元大钞一样兴奋。
“你用吸尘器吸完那一区,就回到木柱那里,开始走格子。”他对她说。
她慢慢地走过地面,前后查看。一次只移动一步。
“别忘了看上边,”莱姆提醒她:“我曾经凭着粘在天花板上的一根毛发抓住一名嫌疑犯。他把0.357口径手枪的子弹装在 0.38手枪里使用,开枪时有气流向后喷,吹走了他手上的一根毛发,粘到屋顶边的角线上。”
“我正在看。天花板贴着瓷砖,很脏。什么都没有。没有能藏东西的地方,没有壁架,也没有通风口。”
“嫌疑犯故意设置的线索在哪里?”他问。
“我什么都没看到。”
来来回回。五分钟过去了。六分钟。七分钟。
“也许他这次没留东西,”莎克丝说:“也许莫娜莉是他最后一个目标。”
“不可能。”莱姆肯定地说。
接着,在一根木柱的后面,有个东西闪过她的目光。
“那边角落里有什么东西……是的,找到了!”
“先别碰,拍下照片再说。”
她拍好照片,然后用两根铅笔夹起一团白色的布匹。“是女式内衣,湿的。”
“是精液吗?”
“不知道。”她说,担心他会要求她闻一闻味道。
莱姆指示道:“用珀利灯照照看,如果有蛋白质会反射出荧光。”
她取出珀利灯,打亮。光束投射到衣物上,液体没有反光。“不是。”
“装起来。用塑料袋。还有什么?”他急切地问。
“一片树叶。长长的,窄窄的,一端是尖的。”
这片叶子被摘下有一段时间了,已经发干,颜色也变得枯黄。
莎克丝听见莱姆失望地长吁一口气。“曼哈顿的落叶至少有八千种,”他解释说,“这没什么帮助。叶子下面还有什么?”
他为什么认定树叶下面还有东西?
但是,的确有。一张报纸的碎片。一面是空白的,另一面印有月球的相位变化图。
“月球?”莱姆沉吟着。“有指纹吗?喷一点宁海德林,用灯光照一下。”
珀利灯没有显示任何结果。
“就这些了。”
沉默了一会儿。“这些线索放在什么上面?”
“我不知道。”
“你必须知道。”
“好吧,放在地上。”她不耐烦地说:“放在泥土上。”还能放在什么地方?
“线索下面的泥土和周围的相同吗?”
“是的。”然后她又仔细看了一下。该死,还真的不一样。“呃……不太一样。它们的颜色不同。”
为什么总是被他说中?
莱姆命令道:“把泥土装起来,用纸袋。”
在她铲起泥土时,他又说:“艾米莉亚?”
“怎么了?”
“他不在那里。”
“我知道。”
“我听到你的声音有点不对。”
“我没事。”她很快地转换话题:“我在闻气味。我闻到血的味道,闻到真菌和发霉的味道。还有,那股剃须水的味道又出现了。”
“和以前的一样吗?”
“是的。”
“从哪里来的?”
嗅闻着空气,莎克丝围着木柱转了一圈,然后走向下一根,直到找到气味的来源。
“找到了,这里的味道最浓。”
“‘这里’是哪里?艾米莉亚?别忘了,你就是我的腿脚和眼睛。”
“这些木头柱子中的一根。和她被捆绑住的那根很像。距离大概有十五英尺。”
“所以他可能靠在这根柱子上休息。有指纹吗?”
她喷上宁海得林,然后用珀利光照射。
“没有,但是这里的味道非常强烈。”
“把味道最浓地方的木头采点样本下来。工具箱里有电动工具,黑色的,那是便携式电钻。你拿一个采样钻头——样子很像中空的电钻头——装到电钻上,那里有一个叫夹盘的东西,它是用来……”
“我家里也有电钻。”
“哦。”
莎克丝用电钻挖下一小块木头,然后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用塑料袋装吗?”她问。莱姆回答说是的。她感到有点晕,低下头大口喘气。这里的空气真他妈的稀薄。
“还有别的东西吗?”莱姆问。
“我看没什么了。”
“我为你骄傲,艾米莉亚。现在,带着你的宝藏回来吧。”
“小心点。”莱姆吼道。
“干这个我可是专家。”
“是新的,还是旧的?”
“嘘……”汤玛士说。
“噢,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诉我,刀片是新的还是旧的?”
“屏住呼吸……好,我们开始了。我要让你的下巴像婴儿屁股一样光滑。”
正在进行的不是刑事鉴证,而是美容修饰。
汤玛士正在为莱姆刮胡子,这是莱姆一星期以来的第一次。他还想洗个头,把头发梳到后面去。
半小时前,在等待莎克丝带着证物回来的时候,汤玛士拿着一罐凡士林和导尿管进来,莱姆请库柏暂时离开房间,让汤玛士为他导尿。工作完成后,汤玛士看着他说:“你看上去真邋遢,你自己感觉到吗?”
“我不在乎。我为什么要在意这个?”
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还真有点在意。
“刮个胡子怎么样?”年轻人问。
“没时间。”
莱姆真正担心的是,如果伯格医生回来,看到他容貌焕然一新的样子,说不定会打消协助他自杀的念头。不修边幅的病人看上去比较消沉。
“再洗个澡。”
“不。”
“我们现在有客人了,林肯。”
最终莱姆只好咕哝着说:“好吧。”
“顺便也把这件睡衣换了,你说怎么样?”
“穿睡衣有什么不好?”
但他并没有抗拒的意思。
现在,澡洗了,胡子也刮了,还换上了干净的牛仔裤和白衬衫。汤玛士把镜子举到他面前,可他看也不想看。
“把这东西拿开。”
“简直是变了一个人。”
林肯?莱姆嘲讽地哼了一声,说:“在他们回来之前,我先去散个步。”说完,他把头往枕头上一倒。梅尔?库柏闻声转过身来,一脸迷惑地望着他。
“在脑子里。”汤玛士替他解释。
“你的脑子?”
“用想象。”莱姆接过话头。
“这倒是个好办法。”库柏说。
“我可以走到任何我想去的地方,永远不必担心有人打劫。就算攀登高山也不会累,只要我愿意,可以一直爬到山顶。我可以到第五大街逛街购物,当然,我看到的东西不一定就是现在那里有的东西。但这有什么关系?星星还不是一样?”
“你说什么?”库柏问。
“我们看到的星光,是千万年前发出来的。当它传到地球时,那颗星球自身早已改变了。它们已经不是我们看到的样子。”莱姆叹了口气,感到一阵疲惫向他袭来。“我猜,其中有些星星可能早就燃尽消失了。”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第44节:内衣、月亮和一片叶子
“他搞得越来越复杂了。”
“不见得。”莱姆回答莱昂?塞利托。
塞利托、班克斯和莎克丝刚从牲畜场的犯罪现场赶回来。
“内衣、月亮和一片叶子。”快乐的悲观主义者杰瑞?班克斯说:“这算哪门子的指示图?”
“还有泥土。”莱姆提醒说。他对泥土特别感兴趣。
“对它们的含义有什么想法了吗?”塞利托问。
“还没有。”莱姆说。
“鲍林到哪儿去了?”塞利托嘟囔道:“他一直没有回复传呼。”
“我没看到他。”莱姆说。
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
“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新来的人说,一口醇厚的男中音。
莱姆冲这个走进房间的瘦长男人点点头。这个人一副阴郁的模样,但当他想要有所表示的时候,那张瘦削的脸上会突然绽发出温暖的微笑。特瑞?杜拜恩是纽约市警察局行为科学处的头牌专家,曾和联邦调查局的行为心理学家一起在匡恩提科(Quantico,美国弗吉尼亚州西北部的一座城市,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大本营。——译者)进修,拥有刑侦学和心理学的双重学位。
这位心理学家酷爱歌剧和触身式橄榄球(touch football,一种可在临时场地上进行,不穿防护衣,只许冲撞不许抱摔的橄榄球运动。——译者),三年前的那场意外发生后,林肯?莱姆在医院里苏醒过来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杜拜恩,他当时正坐在莱姆的病床边,拿着随身听欣赏歌剧《阿伊达》。接下来的三个小时辅导成为莱姆受伤后一系列心理咨询课程的第一课。
“还记得我说过,教科书上对那些不回复电话的人是怎么说的吗?”
“待会儿再分析我,特瑞。你听说那个不明嫌疑犯的事了吗?”
“一点点。”杜拜恩说,一边仔细打量着莱姆。他不是正式的医生,但也懂一点生理学。“你还好吧,林肯?看上去有一点憔悴。”
“今天是有点工作过度,”莱姆承认。“睡一会就好。你知道我是个多么懒惰的人。”
“噢,是的,你是那种常在凌晨三点打电话问我有关嫌疑犯的问题,完全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在睡觉的人。好吧,现在怎么了?你想要我描述他的个性吗?”
“不管你说什么,对我们都会有所帮助。”
塞利托开始向杜拜恩简介案情。莱姆回想起过去和杜拜恩一起工作时的情景。——杜拜恩从不做笔记,但他总有办法把听到的东西一字不漏地全记在他那覆盖在深红色头发下的脑袋里。
杜拜恩踱步到墙上的表格前,在听取塞利托的报告时,不时把目光向表格瞟上一眼。
他举起一根指头,打断塞利托的话:“被害人,被害人……他们全是在地下被发现的。活埋、在地下室、在牲畜场的坑道。”
“没错。”莱姆证实。
“继续说吧。”
塞利托继续说下去,介绍拯救莫娜莉?吉格的详细过程。
“好,非常好。”杜拜恩心不在焉地说。接着他喊了暂停,又转身面向墙壁。他叉开双腿,两手叉腰,凝神注视着那寥寥几条关于823嫌疑犯的细节。“谈谈你的想法,林肯,你对他喜欢老东西这件事怎么看?”
“我还不大清楚原因是什么。到目前为止,我们得到的关于他的线索都和纽约的历史有关:20世纪初的建筑材料、老牲畜场、还有蒸气管道系统。”
杜拜恩突然走上前去,用手在表格上一拍:“汉娜,告诉我关于汉娜的事。”
“艾米莉亚?”莱姆要求她回答。
莎克丝告诉杜拜恩,嫌疑犯是如何没来由地把莫娜莉?吉格称做“汉娜”。“她说他好像很喜欢说这个名字,还用德语和她说话。”
“而且他下了一番工夫才绑架到她,不是吗?”杜拜恩提示道:“在机场利用出租车做案,对他来说是比较安全的;但躲在洗衣房里……他一定有某种明确的动机,才非要抓住一个德国人不可。”
杜拜恩把几绺红发缠绕在瘦长的手指上,然后在那张嘎吱作响的藤椅上一屁股坐下来,把两腿在身前直摊摊地伸得老长。
“好,我们就试着朝这方面思考。地下……这是个关键,它告诉我们,嫌疑犯在刻意隐瞒着什么事情。这一点让我想到歇斯底里症。”
“他的行为一点也不歇斯底里,”塞利托说:“他表现得相当冷静,一切都经过精确的计算。”
“我指的不是情绪上的歇斯底里。它属于心理紊乱的一种,特征是当病人在生活中受到创伤时,他的潜意识会把这种创伤转化为别的东西。这是病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就传统的认知来说,我们看到的歇斯底里更多地表现为生理反应——呕吐、疼痛、瘫痪。但我认为我们现在面对的是相关的问题。当创伤反应影响到病人的意识而非生理状况时,我们称它为心理分裂。具体表现为歇斯底里性健忘、神游现象和多重人格。”
“就像哲基尔和海德?(Jekyll and Hyde,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小说《化身博士》中的主人公。善良的哲基尔医生把自己当作实验对象,结果导致人格分裂,每到夜晚就变化为邪恶的海德。——译者)”
“哦,我并不认为他真的属于多重人格,”杜拜恩接着说:“真正被确诊为多重人格的患者少而又少,而且都很年轻,智商也远比这家伙低得多。”他扬头指指墙上的表格,“他既狡猾又聪明,显然是个有计划的犯罪者。”杜拜恩望向窗外,停顿了一会儿,又说:“很有趣,林肯。我认为你的这位嫌疑犯只在必要的时候——当他想要杀戮时——才会换成另一种性格。这一点十分重要。”
“为什么?”
“两个理由。首先,它告诉我们他的主要人格。他平日接受过的训练——也许来自于他的工作,也许是从小的教育——是去帮助别人,而不是伤害他们。他可能是个牧师、顾问、政客或社会工作者。其次,我认为他为自己找了一份蓝图。如果你能找到这份蓝图是什么,也许就可以抢在他前面制止罪行发生。”
“什么样的蓝图?”
“他想杀人的念头可能已经出现很久了,但他一直没有付诸行动,直到他替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效仿的对象。这个对象可能是从书上或电影中看来的,也可能是他现实中认识的某个人。他把自己认同为那个人,那人犯过的罪行,成为他准许自己大开杀戒的通行证。现在,我要由此做一点点推论……”
“说吧,”莱姆说:“尽管说。”
“他对历史的痴迷告诉我,他的特质来自于过去的人物。”
“真实的人物吗?”
“这点我不敢说。也许是虚构的,也许不是。汉娜,不管她是谁,一定是那个故事里的角色,也一定是德国人,或是德裔美国人。”
“是什么动机驱使他这样做呢?”
第45节:想想他做过的事
“佛罗伊德认为这是出于——还能是什么呢?——恋母情结下的性冲突。在今天,大家都能接受的看法是,这种失常的发展只有一个原因——是由某种伤害引起的。但这不一定就是单一事件造成的。它可能是一种个性上的缺陷,也可能来自于长期以来一连串的个人或事业上的挫折。很难讲。”他盯视着那张表格,两眼闪动着兴奋的光芒。“不过我真的希望你能抓住他,林肯。我很想有机会和他谈上几个小时。”
“汤玛士,你把这些都记下来了吗?”
“是的,主子。”
“还有一个问题。”莱姆说。
杜拜恩转过身来。“我知道你要问什么,林肯。‘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线索?’对吧?”
“没错。为什么?”
“想想他做过的事……他是在对你说话。他和‘山姆之子’或‘黄道杀手’那样漫无目标的系列杀人犯不同,也不是精神分裂病患,他是在和你联络——用你的语言,刑事鉴证的语言。至于为什么……”他踱了几步,目光又飞回到表格上。“我能想到的只是,他想分摊掉罪恶感。你看,对他来说,杀人是件很难的事;但如果让我们也成为共犯,就变得简单多了。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救出被害人,那么他们的死,就会有一部分变成我们的过错。”
“但这是好现象,不是吗?”莱姆问:“这意味着他一定要留给我们可以解开的线索,否则,如果谜题太难,他就无法分摊掉罪恶感了。”
“呃,确实如此。”杜拜恩说,他已经不再面带微笑了。“不过,还有另一个变数需要注意。”
塞利托讲出了答案。“连续犯罪行为会不断升级。”
“正确。”杜拜恩说。
“他还能出手更快吗?”班克斯咕哝说:“每三个小时一宗,难道还不够快?”
“噢,他会找到办法的。”杜拜恩又说:“很可能,他已经把目标锁定在多个受害人身上。”这位心理学家眯起眼睛。“我说,你没事吧,林肯?”
豆大的汗珠出现在林肯?莱姆的额头上,他吃力地睁大眼睛。“只是有点累。对一个老残废来说,今天的刺激太多了。”
“还有一件事——系列杀人案中被害人的集体特征。但就这个案件而言,被害人的性别、年龄、经济阶层都大不相同。虽然都是白人,但在这个白人占大多数的城市,实在算不上什么特征。就目前我们知道的情况,还无法断定他为什么会选中这些人。如果可能的话,你必须抢在他前面掌握这一点。”
“谢谢你,特瑞,”莱姆说:“再多坐一会儿吧。”
“当然可以,林肯,只要你欢迎。”
莱姆下令说:“让我们看看从现场带回来的证物。从哪里开始?那件内衣?”
梅尔?库柏把莎克丝从现场带回来的那些证物袋聚拢到一起,他看着装有内衣的那个袋子说:“卡特里娜时装公司的产品,”他大声宣布:“百分之百纯棉,弹性松紧,原料出自美国,裁剪和缝纫是在台湾。”
“你只看一眼就能说出这么多?”莎克丝惊讶地说。
“不是,我是读的。”他指着内衣上的标签回答。
“哦。”
屋里的警察全笑了。
“他是想告诉我们,现在他手上还有另外一个女性人质吗?”莎克丝问。
“有可能。”莱姆说。
库柏打开袋子。“不知道内衣上的液体是什么,我先要做一下色谱分析。”
莱姆请汤玛士举起那张带有月亮相位图的纸片,仔细研究。一块像这样的纸片,堪称是完美理想的个性化物证。你可以将它和原来撕下的纸张相比对,得出的结果就像指纹一样精确。当然现在的问题是,他们目前还没有找到这张纸片的原始出处。莱姆怀疑,他们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嫌疑犯很可能在一撕下这条纸片后,就把那张纸给销毁了。但林肯?莱姆还是宁愿认为他没有这么做。他愿意假设那张纸就藏在某个地方,正等待被他发现。他总是用这种方法看待证物的来源:蹭掉一片油漆的轿车、失去指甲的手指、发射在被害人身上找到的那颗来复枪子弹的枪管……这些来源总是和嫌疑犯如此地贴近,在莱姆的心目中,都带有一种特殊的个性,有时傲慢专横,有时冷酷残忍。
也或许,是神秘难测的。
月相图。
莱姆问杜拜恩,嫌疑犯的行动是否有周期性的迹象。
“没有。现在月亮并不是满月,今天是新月的第四天。”
“所以月亮代表的是其他意义。”
“如果他想说的是和月亮相关的东西呢?”莎克丝说。她还挺自信,表述得也很恰当,莱姆心想,嘴上却说:“好想法,艾米莉亚。也许他要说的是圆圈、是墨水、是纸张、是几何、是天文台……”
莱姆意识到莎克丝正在望着他。也许她现在才注意到刮了胡子、梳了头发,身上的衣服也换了。
她现在的心情怎样?他在猜测。是还在生他的气,还是已经原谅了他?他说不清。现在的艾米莉亚?莎克丝,就像823号不明嫌疑犯一样神秘。
走廊里响起了传真机的哔哔声。汤玛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拿了两页传真纸回来。
“是埃玛?罗琳丝发来的。”他说着,把纸张举到莱姆眼前。“我们要的超市收款台的调查结果。在过去两天里,曼哈顿有十一家商店曾卖过牛小腿给购买商品不超过五样的顾客。”他在往墙壁海报上写下这些店名前,又看了莱姆一眼。“要把店名记下来吗?”
“当然。等会儿我们需要把它们相互对照。”
汤玛士在一览表上写下这些店名:
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
百老汇大道与九十六街路口 安德森食品公司
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
第二大道,七十二街至七十三街 食品世界
炮台公园城 J
第46节:滚出去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
·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
·滑雪头套?海军蓝?
·深色手套·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百老汇大道与九十六街路口  安德森食品公司;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第二大道,七十二街至七十三街  食品世界;炮台公园城  J第47节:这一切只是一场游戏
“是我的决定,”莱姆抢过话头,“是我。”
“但你只是个平民,林肯,所以不可能是你下的决定。你可能提出建议,你可能提出请求,但我不认为那是你的决定。”
戴瑞的注意力又转回到莎克丝身上。他的眼睛望着莎克丝,却对莱姆说:“是你叫皮瑞蒂别管犯罪现场?这实在有些荒谬,林肯。你为什么总是做出一些像这样的事?”
莱姆说:“我做得比他好。”
“皮瑞蒂可不是一个快乐的童子军。不,先生。我们俩刚刚和埃柯特谈过。”
埃柯特?副局长?他怎么会掺和进来?
莱姆瞥了莎克丝一眼,看到那神秘莫测的蓝眼珠,看到那一头凌乱的红发,他突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莱姆紧紧地盯住她,而她显然在刻意回避他的目光。莱姆对戴瑞说:“你是说……皮瑞蒂?不正是他解除了嫌疑犯观察第一位被害人的现场的交通管制?不正是他在我们还有机会获取重要证物之前就撤消了封锁,破坏了我们有远见的莎克丝辛苦保护起来的现场?我的莎克丝做的对,而皮瑞蒂和其他所有人都错了。是的,她是对的。”
她正低头望着自己的拇指,脸上的表情显示出,她又看到了熟悉的景象。她麻利地从口袋里取出一包面巾纸,包住她不停渗血的指头。
戴瑞简略地说:“你们应该一开始就通知我们。”
“滚出去,”鲍林喃喃地说。他的两眼冒出怒火,声调一下提得老高。“都给我滚出去!”他大吼。
即使一向冷静的戴瑞也不禁吓了一跳,他倒退两步,躲开从这位探长口中喷出的口水。
莱姆不赞成鲍林的冲动。这件事本来还有挽回的余地,但现在鲍林却大发雷霆。“吉姆……”
鲍林探长对他的呼唤置之不理。“滚!”他又喊道:“你们不能抢走我的案子!”让房间里所有人惊愕的是,他突然冲上前去,一把抓住戴瑞绿西服的衣领,把他直推到墙边。戴瑞愣了一下,才用手指轻轻地把探长的手拨开,然后掏出移动电话,主动递给鲍林。
“你自己打电话给市长。要不,打给威尔逊局长也行。”
鲍林立刻松手放开戴瑞,似乎有人在他和这个高个子男人之间隔开了距离。“你要这个案子,你他妈的就拿去吧!”说完,他大步走向楼梯,扬长而去。大门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这样吧,弗雷德,”塞利托说:“让我们参与办案,我们一定会抓住那个混帐的。”
“我需要的是联邦调查局的反恐小组,”戴瑞说,似乎在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你们没有对付恐怖分子的经验。”
“什么恐怖分子?”莱姆问。
“联合国和平大会。我得到密报,说机场会有事发生,而嫌疑犯就是在机场绑架了两个人质。”
“我不认为嫌疑犯是恐怖分子,”杜拜恩说,“激发他实施犯罪的心理动机可能有许多种,但绝不是出于意识形态因素。”
“呃,但事实是,匡恩提科那边和我们都这么认定。很高兴你们有不同看法,但这正是我们要接手的理由。”
莱姆放弃了。疲劳夺走了他的全部意志,他现在只希望塞利托和他满脸青春痘的搭档今天早上没有来过。他希望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艾米莉亚?莎克丝,希望自己从未换上过这件傻新傻新的白衬衫。现在他只觉得脖子发硬,而对脖子以下的任何东西都没有了知觉。
他意识到戴瑞好像正对他说着什么。
“对不起?”莱姆扬起一边浓密的眉毛,请戴瑞重复一遍刚才说的话。
戴瑞说:“我在说,政治因素就不能成为犯罪动机吗?”
“我对动机没兴趣,”莱姆说,“我感兴趣的只有证物。”
戴瑞又瞟了一眼库柏的桌子。“那么说,案子属于我们了。大家还有什么意见?”
“还由我们选择吗?”塞利托说。
“你们可以留下搜索人员支援我们,要不你们就全部退出。就这么办了,希望你们不要介意,我们现在要把证物带走了。”
班克斯犹豫着。
“交给他们。”塞利托命令道。
年轻警探拿起刚从现场收集来的证物袋,全都装进一个大塑料袋里。戴瑞伸手来接,班克斯瞄了一眼那瘦长的手指,把塑料袋扔在桌子上,走回到房间最远端,和其他警察站在一起。林肯?莱姆介于纽约警察和FBI探员之间,算是中立地带,而艾米莉亚?莎克丝则像生了根一样站在莱姆的床边。
戴瑞对她说:“莎克丝警员?”
她的身子顿了一下,眼睛先望向莱姆,然后才回答道:“是。”
“埃柯特长官要你到我们那里做犯罪现场简报,他还说你星期一就可以到新岗位开始工作。”
她点点头。
戴瑞又转向莱姆,诚恳地说:“不要担心,林肯,我们会抓住他的。下次你听到的,就是他的脑袋挂在城门柱上的消息。”
他朝随从的同伴点点头,一行人拿起证物依次走下楼梯。戴瑞在走廊上招呼莎克丝:“你来吗,警员?”
她仍然交叉着双手站在原地,像一个在聚会上后悔参加的小女生。
“马上去。”
戴瑞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
“这些鸟人,”班克斯嘟囔着,把笔记本往桌上一丢。“真让人无法相信。”
莎克丝仍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你去吧,艾米莉亚,”莱姆说:“他们的车还在等着呢。”
“林肯。”她走向床边。
“别在意,”他说:“你做了你该做的事。”
“我不愿意做犯罪现场鉴证工作,”她脱口而出:“我根本不想做这种事。”
“不管怎样,以后你不会再做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不是吗?”
她开始向门口走去,突然又转过身,冲动地说:“难道你除了证物之外,什么都不在意吗?”
塞利托和班克斯都站了起来,但莎克丝不理会他们。
“我说,汤玛士,你能送艾米莉亚出去吗?”
莎克丝继续说:“对你来说,这一切只是一场游戏,不是吗?莫娜莉她……”
“谁?”
她的眼睛里快要冒出火来。“看看!你甚至不记得她的名字!莫娜莉?吉格,坑道里的那个女孩……在你眼里,她只是整个谜团的一部分。她的身上爬满了老鼠,而你竟然说‘那是它们的天性’。它们的天性?经历过这次事件,她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了,而你关心的,只有你那些宝贝证物。”
“当受害人还活着的时候,”莱姆用低沉的语调说,像是在给她上课:“啮齿类动物的咬痕都很浅,只是些皮外伤,医护人员顶多为她打一针狂犬病疫苗就没事了。在这种情况下,多咬两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为什么不问问她的意见?”莎克丝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但这种笑与往常不同,带着恶意与不屑,就像那些憎恨残疾患者的护士和看护在恢复室巡房时会装出的那种笑容。莱姆不喜欢装作彬彬有礼的艾米莉亚?莎克丝,他喜欢的是那个心直口快的艾米莉亚……
“回答我的问题,莱姆,你要我做这个工作的真正动机是什么?”
“汤玛士,客人逗留的时间太久了,你能不能……”
“林肯……”那个看护想开口说些什么。
第48节:不关你的事
“汤玛士!”莱姆打断他:“我好像已经吩咐你做事了。”
“因为我狗屁不懂,”莎克丝咆哮着:“这就是原因!你不想有真正的犯罪现场鉴证专家加入进来,因为那样你就无法随心所欲地掌控全局。只有我……你可以叫我去这,叫我去那,完全按照你的要求去做,而我连吭都不敢吭一声。”
“啊哈,士兵造反了……”莱姆说,翻起眼珠望着天花板。
“可我不是你手底下的士兵,我打一开始就不想这样。”
“我也不想这样,但现在事实就是如此。一不小心,大家就都陷进去了。”他知道此时自己脸上的笑容是多么冷酷,多么令人寒心,但并不完全是由于她的缘故。
“为什么,你只是个被宠坏的顽童,莱姆。”
“喂,警员,你的时间不够了。”塞利托吼道。
但莎克丝仍然继续说下去。“你无法亲临犯罪现场,对此我很难过,但是你甘冒风险进行调查,纯粹是为了满足你的自我,这就是让我最他妈的深恶痛绝的地方。”说完,她抓起巡逻帽,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房间。
他以为会听到楼下大门被砰然关上的声音,说不定还会震碎玻璃,但楼下只传来轻轻一声门锁搭扣合上的声音,然后就一片寂静了。
杰瑞?班克斯重新拿起他的笔记本,用拇指翻动着,假装在认真地查阅什么。塞利托说:“对不起,林肯,我……”
“不关你的事,”莱姆说着,张口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似乎想借此平复他刚刚被刺痛的心。“我一点儿也不介意。”
几个警察在空了一半的桌子旁站了好一会儿,陷入难堪的沉默之中。最后库柏开口了:“我看还是收拾东西吧。”他提起一个黑色的显微镜箱放在桌上,开始拆卸显微镜的目镜,那股小心翼翼的劲头,就像一个音乐家在拆解他心爱的萨克斯管。
“好了,汤玛士,”莱姆说:“太阳已经落山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酒吧开门了。”
他们的作战室让人印象深刻,轻易地就把莱姆的卧室比了下去。
这里的空间占据了整个楼层的一半,三十多名探员、数不胜数的电脑和五花八门的电子仪器把这里填充得满满的,场景就像汤姆?克兰西的电影。(Tom Clancy,美国当代著名军事题材小说家。——译者)这里的探员看起来就像律师或投资银行家,个个都穿着洁白的衬衫,打着领带。走进这里,使人首先联想到的字眼就是“清爽”。此时,艾米莉亚?莎克丝站在房间中央,因身上那件沾满了尘土、老鼠血和上百年前牲畜粪便的深蓝色制服而显得格外突出。
她对莱姆的恼怒已经平息,但她的思绪还在围绕着上百件想要说、或希望自己已经说出来的事情打转。她强迫自己把心思集中到眼前的事务上。
一位穿着一身体面的灰西装的高个子男人正在和戴瑞谈话。两个人都很高大,却低着头凑在一起,满脸严肃的样子。莎克丝相信这个人就是FBI负责曼哈顿地区事务的特派员托马斯?帕金斯,但她不敢肯定。一名巡警和FBI接触的机会,不比一名干洗店员工或保险推销员多多少。这个人看上去不苟言笑,相当干练的样子,目光不时瞥向钉在墙上的大幅曼哈顿地图。在戴瑞向他简要汇报情况的过程中,他点了好几次头,最后,走到一张堆满了文件夹的纤维板桌前,目光扫过房间里的所有人员,开始讲话。
“各位请注意……我刚刚接到局长从华盛顿传来的指示。你们大概都已经听说了发生在肯尼迪机场的案子,这个案件非比寻常。几个受害人被绑架,彼此之间却缺乏性别等共性特征,这在系列犯罪行为中非常罕见。实际上,在我们分管的南部地区这样的嫌疑犯还是第一次出现。鉴于这起案件可能与本周的联合国会议有关,经与总部、匡恩提科和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协调后,我们得到授权,全权处理这一案件,而且列为优先等级中的第一位。”
说到这里,特派员看了戴瑞一眼,戴瑞便接口说下去:“我们已经从纽约市警察局手中接管了这个案子,但我们还将借用他们的人力做为后援。现在,请来自犯罪现场的警员,为我们做现场简报。”戴瑞的声音变得完全不同,刚才的满口粗话转眼之间已经无影无踪了。
“你为证物做过登记吗?”帕金斯问莎克丝。
莎克丝承认她没有。“我们一直都在全力投入拯救人质的工作。”
特派员对此深感不满。在法庭上,一系列物证保管程序中任何一个细微环节上的疏失,都可能会使铁定的案子咸鱼翻身。这是嫌疑犯的辩护律师第一个会找茬的地方。
“在你离开之前,记得先把它做好。”
“是,长官。”
瞧瞧莱姆当时的那副表情,他认为是我向埃柯特局长抱怨才导致他们的工作被人抢走,瞧他那副样子……
我的艾米莉亚做对了,我的艾米莉亚保护了现场……
她又开始抠指甲了。别抠了,她对自己说,但和往常一样,还是不停地把指甲深深地掐入肉里。疼痛的感觉真好,那些心理医生永远也不会明白这一点。
特派员说:“戴瑞探员,请你向大家通报一下我们要处理的这件案子的有关信息。”
戴瑞的目光从特派员和其他探员的脸上一一扫过,然后继续说:“现在我们的一线探员已经前往城里每个主要的恐怖分子活动据点,搜寻任何能指引我们找到嫌疑犯藏身地点的线索。我们将调动所有探员、所有卧底投入行动,虽然这意味着一些现在正在进行的行动会受到影响,但我们决定值得冒这个险。
“我们这里的工作是快速反应。你们将被分为六个各自独立的小组,随时准备出动,完成拯救人质和排除障碍的任务。”
“长官……”莎克丝说。
帕金斯抬起头,皱了皱眉,显然认为她不应该在做简报的时候插嘴,应该等到最后提问时再说。“是,警员,有什么事吗?”
“呃,我只是想问问,那个人质怎么办?”
“谁?那个德国女孩吗?你认为我们应该再找她谈一次?”
“不,长官,我指的是下一个受害人。”
帕金斯回答:“噢,我们当然会留意嫌疑犯可能会有下一个目标的事实。”
莎克丝说:“他现在已经有了。”
“他有了?”特派员望望戴瑞,戴瑞耸耸肩。帕金斯问莎克丝:“你怎么知道?”
“哦,我并不是真的知道,长官。但是他在上一个现场留下了线索,如果他手中没有其他受害人,他是不会这么做的。要不,就是他现在正准备去抓一个人质来。”
“听好,警员,”帕金斯说:“我们会以最快的速度采取行动,以确保人质不会受到伤害。”
第49节:我不是警探
戴瑞对她说:“我们认为最好把焦点集中在那头野兽身上。”
“莎克丝警探……”帕金斯想要说什么。
“我不是警探,长官,我在巡警队工作。”
“好,很好,”帕金斯眼睛望着成堆的档案,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你能把你注意到的细节告诉我们,会对我们有很大帮助。”
三十多名探员都在望着她,其中有两名是女性。
“只需要告诉我们你看到了什么。”戴瑞说着,伸手夹住叼在齿缝间的那只未点燃的香烟。
她向他们简要地叙述了搜查犯罪现场的经过,以及莱姆和泰瑞?杜拜恩的推论。大多数探员都对嫌疑犯奇怪的做法感到不可思议。
“好像在玩游戏,”一个探员嘀咕道。
另有一个探员问他们是否能从这些线索中解读出与政治有关的信息。
“是这样,长官,我们真的不认为他是个恐怖分子。”莎克丝坚持说。
帕金斯把他高度充沛的注意力转到她身上。“让我来问你,警员,你是否承认他很聪明?”
“非常聪明。”
“他有没有可能是在耍花招?”
“什么意思?”
“你……我应该说你们纽约市警察局,都认为嫌疑犯只是个疯子,我的意思是,你们把他当成一般犯罪者。可是,既然他如此聪明,有没有可能故意设下圈套,引导你们朝那个方向思考,然后他就可以实施他真正的企图。”
“什么企图?”
“让你们围着他故意留下的线索打转。这会不会是他的疑兵之计?”
“不,长官,这些方向都很正确,”莎克丝说:“这些线索都引导我们找到了人质。”
“我知道,”托马斯?帕金斯很快地说:“但在这么做的时候,他也成功地引导我们偏离了其他目标,对吧?”
这一点她倒没想过。“我想,有这种可能吧。”
“这么一来,威尔逊局长就会抽调负责保护联合国会议安全的警力回来,全力投入这起绑架案。嫌疑犯可能想转移开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放手执行他真正的使命。”
莎克丝回想起来,今天早些时候,当她看见大批警察沿着珍珠街搜索时,也曾闪过这种想法。“这么说,歹徒的真正目标是联合国大会?”
“我们是这么认为的,”戴瑞说:“企图在伦敦用炸弹袭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的幕后黑手,可能想在这里再试上一把。”
如果是这样,就意味着莱姆的侦破方向是完全错误的。这多少减轻了一些她心中的罪恶感。
“现在,警员,你能为我们分项列出这些证物吗?”帕金斯问。
戴瑞递给她一张证物清单,她找到的所有东西都罗列在上面,莎克丝开始一项一项地核对确认。刚才在她说话的时候,她注意到周围的人都在忙碌地工作——有的人在打电话,有的人站在一起低声交谈,还有一些人在埋头做笔记。然而,当她望着手中的清单,说出“我在最后一个犯罪现场采集到一枚嫌疑犯的指纹”时,她意识到房间里一下子寂然无声。她抬起头,看到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在望着她,他们脸上的表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
她不知所措地望望戴瑞。戴瑞伸长脖子问:“你是说你采到了一枚指纹?”
“呃,是的,他在和上一个受害人打斗时掉落了手套,他捡手套时手指触到了地面。”
“指纹在哪儿?”戴瑞急切地问。
“上帝啊,”一个探员喊了起来:“你怎么不早说?”
“我……”
“快找!快找!”有人高声叫道。
房间里响起一片嘁嘁喳喳的议论声。
莎克丝的手在颤抖,她打开证物袋,把那张指纹的照片递到戴瑞手上。他举起照片,仔细地检查了一下,然后交给另一位探员。莎克丝猜测那位探员就是这里的摩擦脊专家。“太好了,”那人说,“这是标准的A级指纹。”
莎克丝知道指纹被分为A、B、C三个等级,再低的等级大多数司法机关就不会接受了。她本来应该为自己能采集到如此高级别的指纹而自豪,但不知为什么,她此刻根本没有这种感觉。
接下来,一切动作开始同步进行。从戴瑞手里接过照片的那位探员一溜小跑到办公室角落的一台大电脑前,把照片架放在光学扫描仪上,另一位探员则打开电脑,开始输入一些指令。戴瑞抓起电话,一只脚不耐烦地点击着地面,然后低下头去,似乎电话那端已经有人应答了。
“珍妮,我是戴瑞。虽然这很为难,但我还是要请你关闭东北部地区所有的AFIS请求,给我最优先使用权……我和帕金斯在一起,是他同意这么做的。如果你觉得他还说了不算,我可以打电话给华盛顿的那个人……这事与联合国有关。”
莎克丝知道调查局的AFIS(指纹自动认证系统)是和全国的警务系统共用的,所以戴瑞才会打电话请求暂时停止开放。
电脑前的那位探员说:“扫描完毕,正在传输中。”
“要等多久?”
“十到十五分钟。”
戴瑞把他脏兮兮的手指合拢在一起。“拜托、拜托、拜托。”
围绕在莎克丝周围的是一阵旋风般的活动。她听见有声音在谈论武器、直升机、车辆、反恐专家,到处是电话铃、敲打键盘、展开地图和检查枪械的声音。
帕金斯也在通电话,说话的对象可能是人质救援小组,也可能是局长、市长、甚至美国总统,谁知道呢?莎克丝对戴瑞说:“我不知道那枚指纹有这么重要。”
“它当然很重要,至少,在有了AFIS之后是这样。在过去,采集指纹多半是为了作秀,好让被害人和媒体知道你在做事。”
“你在开玩笑。”
“不,我一点儿没开玩笑。就拿纽约来说,假如你想通过人工方式比对指纹,我是说在没有其他线索的情况下比对所有指纹档案卡,大概得花上一名专家十五年的时间。绝不骗你。而使用自动搜寻呢?只需要十五分钟。过去我们凭借指纹认定嫌疑犯的概率只有两三个百分点,而现在已提升至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二。哈,没错,指纹就是黄金,莱姆难道不知道吗?”
“他当然知道。”
“知道却没有全力追踪下去?啧啧,这就是他的疏忽了。”
“喂,警官,”特派员帕金斯说,一只手捂住电话筒。“我想请你尽快完成证物保管登记,我要把证物送到物证反应小组了。”
物证反应小组,莎克丝想起林肯?莱姆曾应邀为他们工作过一段时间。
“我马上做好。”
“马洛里、坎贝尔,把这些证物拿到办公室去,给我们这位客人一些证物保管签收单。警官,你身上有笔吗?”
“有。”
莎克丝跟着那两个人走进一间小房间,在他们离开去找联邦统一格式的保管签收单的时候,她一直紧张地啪嗒啪嗒按着圆珠笔的弹簧。过了一会儿,两个人拿了一叠签收单回来,莎克丝坐下来,开始打开证物袋。
第50节:远离犯罪
她身后响起一个人的声音,是戴瑞,那个似乎对这个案子最热心的家伙。在坐车来这里的路上,有人告诉她戴瑞的外号叫“变色龙”,她现在渐渐开始明白是为什么了。
“我们管帕金斯叫‘大迪克’,就是‘大独裁者’的意思。不过不用担心,他很擅于协调,更厉害的是他在华盛顿有很强的人际关系网。像这种案子,非得用上点关系不可。”戴瑞把香烟放在鼻子下面嗅嗅,好像在品味一根上等的雪茄。“你知道吗?警官,你现在做的可是绝顶聪明的事。”
“做什么事?”
“远离犯罪。你不会喜欢这个的。”那张削瘦的黑脸熠熠生辉,只在眼角附近有一些皱纹。在莎克丝认识他后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一脸严肃的样子。“你做过的最正确的事,就是申请调到公共事务处,在那里你一定会表现得很好,而且绝不会沾上一身尘土。事情就是这样,我敢说,现在的工作让你成天到晚灰头土脸。”
詹姆斯?施奈德疯狂冲动行径的最新受害者,是一位刚从墨西哥城来到曼哈顿的年轻人,名叫奥迪加。墨西哥城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从前年开始,那里的民粹主义情绪不断高涨)使得那里的商业活动难以为继。然而这位野心勃勃的企业家来到纽约不到一个星期,就不明不白地失踪了。据说最后一次有人看到他是在西区一家小酒馆的门前,警方立即判断出他很可能已经成为施奈德手下的又一个牺牲品。不幸的是,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真的言中了。
集骨者已经驾车绕着纽约大学的华盛顿广场巡弋了十五分钟。这里的人很多,但大多是小孩、暑期进修的学生和溜滑板的少年。此处充满了欢乐,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歌手、变戏法的和杂耍艺人随处可见,这让他想起鲍里街的“博物馆”,19世纪初最受大众欢迎的地方。当然,那里根本不是什么博物馆,而是一条带有拱廊的街巷,挤满了表演滑稽歌舞剧、展览畸形人和走钢丝的江湖艺人。在那里,小贩叫卖的东西从法国明信片到真正十字架的残片,应有尽有。
有一两次,他有意放慢车速,但没有人想搭车,也没有人坐得起,于是他掉头开往南边。
施奈德把砖块绑在可怜的奥迪加的脚上,将他推下码头,浸在哈德逊河中,让恶臭的河水和鱼虾侵蚀他的身体,直到完全变成骨头。尸体在他失踪两周后才被发现,因此没有人知道这个不幸的受害者在被丢进水里时,是否还活着或仍然意识清醒,但这种可能性显然是存在的,因为施奈德残忍地将捆绑受害人的绳子缩得很短,让奥迪加的脸孔刚好保持在水面下几英寸的位置——毫无疑问,他双手曾经拼命挣扎过,努力想让自己的脸够上空气,尽可能地延长生命。
集骨者看见一位病怏怏的年轻男子站在路边。这家伙有爱滋病,他心想,但你的骨头是健康的——而且很出色。你的骨头将会持续到永恒……那个人无意搭车。出租车驶过他身边好远,集骨者还依依不舍地通过后视镜打量着他削瘦的身影……
他把目光收回到前方的街道上,差点撞上一个走下人行道的老人,他单薄的手臂一直伸到出租车前。他猛打方向盘踩住刹车,那老人也尽其所能地及时向后跳开,出租车嘎地一声在越过老人身位的地方停了下来。
老人打开后车门,把头探进车内,说:“你应该把眼睛往你前进的方向看。”他用训诫的口气说着这番话,却丝毫没有恼怒的意思。
“对不起。”集骨者低声道歉说。
老人犹豫了一会儿,望望街上实在没有其他出租车经过,便躬身钻进车内。
后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集骨者心想:这家伙又老又瘦,皮肤一定像丝绸一样贴附在骨头上。
“好吧,你去哪儿?”他招呼道。
“东区。”
“你坐好。”他边说边戴上滑雪头套,车子猛然向右一拐,加速向西边前进。
第51节:我又一次被击倒了
“颠覆、颠覆、颠覆!这是纽约的座右铭……
我们祖先的骨骸,
不能在地下平静地躺过四分之一个世纪,
这一代人似乎一门心思
要移开他们之前的所有遗物。”
——菲力普?霍恩(Philip Hone)
纽约市市长,《日记》,1845
星期六 10:15 P.M. 至星期日 5:30 A.M.
“我又一次被击倒了,莱昂。”
莱姆用吸管,塞利托端着玻璃杯,两人喝的都是不掺水的纯威士忌。塞利托摊开双腿倒在嘎吱作响的旧藤椅里,莱姆发觉,他此时看上去有点像电影《卡萨布兰卡》里的皮特?劳尔。
在对联邦政府公务员的狂妄自大发表了一大通尖酸刻薄的心理分析后,泰瑞?杜拜恩已经离开了。杰瑞?班克斯也走了,只有梅尔?库柏还在忙着给他的仪器设备拆装打包。
“这酒不错,林肯。”塞利托啜了一口威士忌。“妈的,这玩意儿我可买不起。这酒有多少年头了?”
“我想大概二十年吧。”
塞利托警探瞪大眼睛望着这杯黄褐色的液体:“天哪,要是女人的话,也达到法定的成人标准了。”
“莱昂,跟我说说鲍林。他刚才为什么会发那么大脾气?”
“你是说小吉米?”塞利托笑了。“现在他可麻烦大了。把皮瑞蒂排斥在案件调查之外,不让联邦调查局人员插手,都是他的主意。他把人都得罪光了。请你帮忙也是他先提出来的,这着实费了一番工夫,而且完全不符合常规。我丝毫没有针对你的意思,只是就一位平民参与侦办如此重大的案件而言。”
“是鲍林要我侦办的?我还以为是局长的意思。”
“是啊,但那是鲍林直接在局长耳边吹风的结果。他一听说这个案子,知道现场有嫌疑犯故意布置的线索,就马上给局长打了电话。”
为什么点名要我加入?莱姆纳闷。这事有些蹊跷。自从莱姆在那起杀害警察的案件中受伤以来,他和鲍林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那起案件正是鲍林主持侦办的,而且最后成功地逮捕到凶手丹尼?谢菲尔德。
“你好像感到很意外。”塞利托说。
“是他要我帮忙吗?我真的有些意外。我和他的交情不深,有一段时间甚至关系搞得很僵。”
“为什么?”
“我填14-43表告过他。”
14-43表是纽约市警察局申诉专用表格。
“大约是在五六年前,那时他还只是一个副探长,有一次我发现他站在被保护的犯罪现场中央讯问嫌疑犯,把现场给污染了。我气坏了,回去就填了份申诉表,结果这份报告被拿去在另一次控告他的听证会上引用——就是他朝没带武器的嫌疑犯开枪的那一次。”
“这个……我想他不会介意吧。因为他真的很想你帮忙。”
“莱昂,你能帮我打个电话吗?”
“当然。”
“不行!”汤玛士说,从塞利托手中夺走电话。“让他自己打。”
“我一直没时间学这东西怎么用。”莱姆说着,朝汤玛士早些时候安装好的拨号控制器点点头。
“你根本没花时间,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你想打给谁?”
“伯格。”
“不,你不能打。”汤玛士说:“已经太晚了。”
“我刚看过时间。”莱姆冷冷地说:“打给他。他现在还在广场旅馆。”
“不。”
“我要求你打给他。”
“拿去。”汤玛士“啪”的一声把一张纸扔在床边桌子的远端,但莱姆还是能够轻易地看见上面的文字。上帝或许夺走了莱姆许多东西,但惟独把像年轻人一样的好视力留给了他。他开始按照纸上的说明,用脸颊控制操纵杆拨打电话。程序比他原先想的容易多了,可他故意做得慢慢吞吞,一边还不住地嘀咕抱怨。汤玛士被他惹火了,不再搭理他,转身下楼去了。
伯格医生不在旅馆房间里。莱姆挂断电话,只恨自己没有能力把它摔了。
“怎么了?”塞利托问。
“没事。”莱姆咕哝道。
他去哪里了?莱姆忍不住想。时间这么晚了,伯格医生此时应该在旅馆房间里休息才对。莱姆心中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感到有点嫉妒,他的死亡医生一定是出去帮助另外一个人死亡了。
塞利托突然轻轻地咯咯笑了起来。莱姆抬起头,看到他正在吃一块巧克力棒。莱姆想起来,以前他和塞利托一起工作时,这个胖子就喜欢拿这种垃圾食品当主食。“我在想一个人。还记得本尼?邦佐吗?”
“在有组织犯罪别动队?有十年、十二年了吧?”
“可不?”
莱姆喜欢侦破有组织犯罪,那些嫌疑犯都很专业,犯罪现场富有挑战性,而且被害人很少是无辜的。
“那个人是谁呀?”梅尔?库柏问。
“瑞奇湾的职业杀手。”塞利托说:“记得我们抓住他后,那个巧克力棒三明治的故事吗?”
莱姆笑了,不停地点着头。
“什么故事?”库柏问。
塞利托说:“好吧,我讲给你听。当时我们在登记中心,林肯,我,还有其他几个同事。本尼像座肉山似的坐在那里——记着,他是个大胖子,用手按着胃部。突然他说:‘不好,我饿了,我要吃巧克力棒三明治。’我们互相看看,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我就走了过去,问:‘什么是巧克力棒三明治?’他看着我,好像我是从火星来的,‘你他妈的认为那是什么?拿一条巧克力棒,放在两片面包中间夹着吃,这就是他妈的巧克力棒三明治。’”
他们全笑了。塞利托递给库柏一根巧克力棒,但他摇摇头谢绝了,然后又递给莱姆。莱姆忽然有一种冲动,想抓过巧克力棒大咬一口。他已经有一年多没尝过巧克力的滋味了。他回避所有这类食物——糖,甜食,所有会引发麻烦的食物。这些东西看似很小,对生命而言却是沉重的负担,是最能让你感到悲哀幻灭的东西。好吧,你再也不能潜水或攀登阿尔卑斯山了,那又怎么了?一大堆人都做不到。但是人人都能自己刷牙,自己去看牙医,补完牙齿,搭乘地铁回家。在没人看见的时候,人人都能偷塞一块花生糖在嘴里,用后槽牙慢慢嚼碎。
每个人都能,只有林肯?莱姆例外。
他冲塞利托摇摇头,大大地吸了一口威士忌。他的目光转回到电脑屏幕上,想起今天早上当塞利托和班克斯进来打断他时,那封他正写了一半的给布莱妮的诀别信。他还有好几封类似的信要写。
其中一封他迟迟没有动笔的信,是写给那个脊椎外科专家彼特?泰勒的。他们在一起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讨论病情,很少谈到死亡的事。泰勒医生是安乐死的坚决反对者,莱姆觉得有必要给他写一封信,向他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自杀的决定。
还有。艾米莉亚?莎克丝?
他决定,也应该给这位巡警的女儿留几句话。
残疾者是慷慨的,残疾者是仁慈的,残疾者是意志刚强的……
残疾者若不宽大,就一无所有。
亲爱的艾米莉亚:
我亲爱的艾米莉亚:
艾米莉亚:
亲爱的艾米莉亚警官:
由于我们有过一段共同工作的快乐时光,所以我想借此机会表明,尽管我认为你是背叛我们的犹大,我还是原谅你。希望你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能好好表现,扮演好巴结媒体屁股的角色……
第52节:这招还真管用
“莱昂,你知道莎克丝的背景吗?”
“除了她的火暴脾气,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她结婚了吗?”
“没有。像她这样的脸蛋和身材,你一定认为早有哪个帅哥把他追到手了,可她连约会都没有。几年前我们曾听说她在和某人交往,但她自己从来没有提起过。”他压低声音说:“有人谣传他是同性恋,不过我对这种事不太了解——我的社交生活仅仅局限于在周六晚上到自助洗衣店勾搭妇女。甭说,这招还真管用……”
你必须学会放弃死者。
莱姆想起当自己对她说这句话时,在她脸上看到的表情。为什么会这样?他开始气自己不该浪费这么多时间琢磨她的事,就又喝了一大口威士忌。
门铃响了,接着传来上楼的脚步声。莱姆和塞利托一起往门口望去。脚步声来自一个高大的男人,穿着制服马裤,头戴蓝盔,是一名纽约市警察局的精英骑警。他把一个巨大的公文袋交给塞利托,就转身下楼走了。
塞利托打开公文袋。“看看我们得到了什么。”他把公文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倒在桌子上。莱姆焦急地向桌上望去。是三四十个贴着标签的证物袋,每个袋子里面都有一片包裹牛小腿肉的保鲜膜。这是他们先前派紧急应变小组的人去买的。
“这里有一张豪曼的字条,”他念道:“致:林肯?莱姆、莱昂?塞利托。发自:波尔?豪曼,TSRF。”
“什么意思?”库柏问。警察机关是最爱滥用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的单位。例如RMP——移动机械化巡逻队(remote mobile patrol),代表巡逻车;IED——即时爆炸装置(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代表炸弹。但TRSF是一个新词,莱姆耸耸肩,表示他也不懂。
塞利托继续念下去,忍不住笑了起来。“战术超市反应小组(Tactical Supermarket Response Force)。主题:牛小腿肉。全市搜索结果,发现嫌疑犯四十六名,全部予以逮捕,未获任何抵抗。我们已经宣读了他们的权利,并押送至警员T.P.费兹切拉的妈妈家厨房里的拘留所。在完成审讯后,其中六名嫌疑犯将被移交你们监管。以三百五十度加热三十分钟。”
莱姆也笑了,又啜了一口威士忌,仔细地咂摸味道。那股略带烟熏味的酒香,是他一度错过的东西。(尽管在无意识的睡眠中,你又能真的错过什么?就像证物,一旦没有了基准,你便无从判断失去的究竟是什么;而在不朽的来生,你什么都不会再失去。)
库柏摊开一些样本。“四十六个保鲜膜样本,来自全市各大商场和连锁超市。”
莱姆望着这些样本,觉得类别鉴证的成功机会会很高。辨别单一的保鲜膜难度很大,那块在牛小腿骨上发现的保鲜膜碎片,当然不可能和这些样本完全相同,不过,由于连锁商店的商品贮备通常由总公司统一供应,因此或许可以查出823号嫌疑犯是在哪个系统的连锁店买的牛小腿肉,进而缩小他可能居住的范围。也许他应该打电话给调查局的证物小组,让他们……
不、不,别忘了,现在这案子是他们的了。
莱姆吩咐库柏:“把它们装起来,寄给我们联邦调查局的兄弟。”
莱姆想关闭电脑,但有时不大灵敏的无名指却碰错了按键,麦克风发出一阵刺耳的噪音。
“妈的,”莱姆气急败坏地说:“该死的烂机器。”
莱姆的突然发怒让塞利托有些不安,他望着自己的酒杯,开玩笑说:“嘿,莱姆,一定是这上等的威士忌让你喝醉了。”
“他会醉?”汤玛士嘲讽地说:“那真是大新闻了。”
他把车紧靠着巨大的排水管道停了下来。
一钻出出租车,他就闻到臭水的味道,黏糊糊的,散发着腐败的气味。这些排水管位于从西区高速公路下到哈德逊河一长排管道最远端的死角,在这里,没有任何人能看到他们。
集骨者走到出租车后排,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被他掳来的老者,正如他欣赏那个被他绑在蒸气管前的女人,以及今天早些时候那只在铁轨路基上微微晃动的手。
他盯着那双惊惧的眼睛。这个人比他想象的还要瘦,还要苍白,头发乱蓬蓬的。
肌肤虽老,骨骼还是年轻的……
这个老人战抖着向车里退缩,双手防卫似地交叉在他窄小的胸前。
集骨者打开车门,拔出手枪抵在老人的胸骨上。
“饶命,”他的猎物用颤抖的语调哀求。“我没有多少钱,但你可以全拿去,我们去找一个自动提款机,我会……”
“出来!”
“求求你别伤害我。”
集骨者把头一撇,示意他下车,那个虚弱的老人先可怜巴巴地环顾一下四周,才一点点地挪下车来。他站在车子旁边,身体缩成一团,双臂仍然交叉在胸前,虽然天气炎热,可他还是抖个不停。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集骨者后退两步,伸手在口袋里摸寻手铐。他戴着厚厚的手套,因此费了几秒钟才摸到手铐的铬合金链条。当他掏出手铐时,他似乎看到一艘四帆快船行驶在哈德逊河面上。这里逆向的水流不如东河那么强,那边航行的船只要想从东区经蒙哥马利和外码头向北,得花上好长一段时间。他眯起眼睛,不对,等一等——这不是帆船,只是一艘私人游艇,有几个雅痞懒洋洋地躺在长长的前甲板上。
他拿着手铐走上前,却被老者一把揪住衬衫,抓在手里死死不放。“求求你,我要上医院,所以我才拦你的车。我胸口痛得厉害。”
“闭嘴。”
老者突然抓向集骨者的面部,用布满褐斑的手紧紧扣住他的脖子和肩膀,用力掐紧。老人发黄的指甲深深地嵌入他的皮肉里,顿时散发开一阵剧痛。一股怒气冲上头来,他猛地把老人的手掰开,粗暴地铐上手铐。
集骨者撕下一条胶带贴在老人嘴上,拖着他下到碎石砌成的堤岸,走向排水管出口。排水口的直径大约有四英尺。他停下来,估摸着老人的尺寸。
要把你变成骨头简直太容易了……
骨头……触摸它、聆听它。
他抬起老人的手。老人用惊惧的眼神望着他,嘴唇不停地颤抖。集骨者轻轻抚摩着老人的手指,把他的指骨夹在自己的指骨之间(他真希望能摘掉手套,但是却不敢),然后,他举起老人的手掌,用力压在自己的耳边。
“干什么?……”
他用左手绕过他还一脸茫然的俘虏的小指头,慢慢向后拉,直到他听见“喀”的一声骨头折断的声音。多么美妙的声音。老人放声哀号,尖厉的哭声却全被胶带捂在嘴里,只传出几声断断续续的闷响,旋即整个人瘫倒在地上。
集骨者把他拉起来,拖着他跌跌撞撞地走进排水管口,用力把老人往前推。
他们消失在老旧、破烂的码头下。这里是一个极其肮脏恶心的地方,到处散布着鱼类动物腐烂腥臭的尸体,潮腻腻的石头上沾满了垃圾,还有一层铺满海藻的灰绿色烂泥。一大团海藻在水中忽起忽落,像一个痴肥女人波涛起伏的前胸。尽管在这个城市的其他地方傍晚依然溽热难当,这里面却冷得像春寒三月天。
老奥迪加……
第53节:但是在皮肤下面
他把老人下浸到河水中,将他铐在一根桥柱上,再一次把他手腕上的手铐拧紧。老者死灰色的脸孔高出水面不到三英尺。集骨者小心翼翼地走过光溜溜的岩石回到排水管旁。他转过身,停了一会儿,望着,望着。他对警察是否会找到其他的受害者并不太在意,比如汉娜、出租车里的女人,但这一次……集骨者希望他们不会及时发现他。最好,他们永远也别发现他,这样他就可以在一两个月后重新回到这里,看看这温顺的河水是否已经把他的骨头冲刮干净。
回到碎石路上,他脱下头套,在离他停车的位置不远的地方布置好下一个现场的线索。他很生气,对警察恨得要命,因此这次他把线索藏了起来,还特意安排了一个小小的惊奇,这是特别为警察准备的。一切妥当后,集骨者回身向出租车走去。
一阵微风吹来,空气中夹杂着河水的酸味。草丛沙沙作响,与这座城市永不鄙俚某盗就来的刷刷声交相应和?
就像用金刚砂纸打磨骨头的声音。
他停住脚步,凝神谛听这种声音。他高高地仰起头,仿佛他的视线能穿越万家灯火闪烁、像一团椭圆的星云般一直向北延伸的建筑群。就在这时,一个跑得飞快的女人突然出现在排水管边的一条慢跑道上,差点和他撞个满怀。
这个穿着紫色短裤和上衣,体态纤细的女子猛地跳到路边,喘着粗气停了下来,伸手抹掉脸上的汗水。她身材不错,肌肉也很结实,可惜相貌差了一点——鹰钩鼻,厚嘴唇,皮肤上满是疙瘩。
但是在皮肤下面……
“你不应该……你不该把车停在这里。这是慢跑道……”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她看看面前这个男人的脸,又看看出租车,然后把目光转向他手中的滑雪头套,眼神中流露出恐惧。
她知道这个人是谁了。他微笑着,冲着她格外突出的锁骨点了点头。
她的右脚踝稍稍移动了一下,准备承受她突然转向时变换过来的重心。但是他抢在了前面。他身子一沉,作势要向她扑来,当她带着尖叫向下挥动手臂阻挡他的进攻时,集骨者却突然挺起身,用手肘飞快地击向她的太阳穴。她的头骨发出啪嗒一声,好像被皮鞭抽中一样。
她重重地倒在碎石地上,一动不动。集骨者吓了一跳,急忙屈膝蹲下,扶起她的头部,嘴里念叨着:“不要、不要、不要……”他恨自己打得太用力,从心里惋惜自己可能打破了这颗隐藏在浓密毛发和平庸面孔下的完美头颅。
艾米莉亚?莎克丝又完成一张证物保管卡后,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自动售货机那边,买了一杯劣质咖啡。她端着咖啡回到这间没有窗户的办公室,望着面前这些她一手收集的证物发呆。
她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还蛮喜欢这些恐怖的证物。也许是因为她已经不必再去收集这些东西了。她的关节还火烧火燎般地疼痛不止,而且一回想起今天早上埋在第一个现场的尸体、想起那只伸出地面的血手和T.J.柯法斯身上大片大片剥落的皮肉,她就忍不住浑身颤抖。直到今天以前,“证物”这个词对她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证物”只是她学生时代某个睡意朦胧的春日午后的一堂乏味的课程。“证物”只是数学,是一些表格和图表,是一门科学。“证物”是毫无生气的东西。
不,艾米莉亚?莎克丝要做的是一个和人打交道的警察。徒步巡逻、制服无赖、对付吸毒的瘾君子,把法律的威严散布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就像她父亲那样;或者像英俊的尼克,那个当了五年警察的老兵,处理街头犯罪的高手,总是以“嗨,你有麻烦了吗?”作为开场白,带着微笑迎向世界的尼克?卡瑞里,把自己深深植根在市民的心目中。她想着想着,不由得微笑起来。
这才是她想要做的事。
她看着在牲畜场地下坑道找到的那片干黄的枯叶,这是823号嫌疑犯特意留给他们的线索。还有这件内衣。她想起来,当联邦调查局的探员走过去把证物全部收走时,库柏的化验还没有做完,他用……用那台什么仪器来着?色谱分析仪?她真想知道吸浸在这内衣棉质里的液体是什么。
然而,这些思绪最后全都归结到林肯?莱姆的身上,而他又是她此时最不愿意想起的一个人。
她开始继续登记剩下的证物。每一张证物保管卡上都有一长串空白栏位,让所有经手过证物的人依次签下自己的名字,从第一个在犯罪现场发现证物的人开始,直到证物被呈送上法庭,无一例外。莎克丝以前也经手保管过几次证物,也填过证物保管卡,不过,今天还是她第一次在保管卡签名栏的第一行签下:艾米莉亚?莎克丝,纽约市警察局5885号。
再一次,她拿起那个装有枯叶的塑料证物袋。
他一定摸过这片叶子,那个杀害T.J.柯法斯的人,那个抓住莫娜莉?吉格肥胖的手臂用刀子深深割下去的人。那个人现在一定在物色下一个受害者——如果他此前还没有抓到人的话。
他在今天早上活埋掉那个可怜的男人,让他露出一只永远召唤不到救援的手。
她想起罗卡德的交换法则。两个人只要有过接触,一定会传递一些东西到对方身上。这东西有时很明显,有时很细微,而且绝大部分是在当事人并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的。
823号嫌疑犯在这片枯叶上又留下了什么东西?一点点皮肤细胞?一滴汗水?这种想法很吸引人。她感到刺激、兴奋,又有些害怕,仿佛这个杀手就在她身边,就和她一起待在这个狭小逼仄、空气流通不畅的小房间里。
她继续填写证物保管卡,又花了十分钟时间才把所有卡片填完。就在她刚刚完成最后一张时,房门被突然推开,她吓了一跳,猛地转过身来。
弗雷德?戴瑞站在门口,身上那件绿夹克已经脱掉了,原本浆得笔挺的衬衫也起了皱。他用手指夹住架在耳朵上的香烟。“把手里的工作暂时放下一两分钟,先跟我来,警官。答案快要出来了,我想你也一定想早点知道。”
莎克丝保持两步距离跟在他身后,穿过一条短短的走廊。
“指纹自动辨识系统的结果已经送出了。”戴瑞宣布。
作战室里比刚才更加忙碌了。探员们个个脱去夹克,在办公桌间来回穿梭。他们佩戴着平日值勤时才用的武器——一把大号的十毫米口径西格索尔手枪,一把0.45口径的史密斯—威森自动手枪。至少有半打以上的探员团团围在那台带扫描仪的电脑屏幕前。
第54节:你需要人质救援小组吗
莎克丝不喜欢戴瑞从他们手中抢走这个案子的方式,但她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满嘴俚语粗话、打扮流里流气的戴瑞确实是一个好警察的材料。FBI的探员不论老少,都会到他那里请教问题,而他也耐心地一一解答。他经常拿起电话,时而哄骗,时而怒骂,一定要电话那端的人答应他的请求才肯罢休。更有些时候,他会抬起头望着乱哄哄的作战室,大吼一声:“我们就要逮住那个杂种了吗?没错,你最好打赌我们会。”每当这个时候,那些一本正经的探员们都会表情不太自然地望着他,但他们的心里都很清楚,如果真有人能逮住这个嫌疑犯的话,那个人肯定是戴瑞。
“来了,结果传来了,”一个探员高喊。
戴瑞吼道:“我要开通纽约市、泽西市和康涅狄格州车辆管理局的电话线路,还有教养和假释中心,移民局也要。叫他们准备好,随时接受我们提出的资料查询,要每一个部门各就各位。”
探员们立刻分头拨打电话。
电脑屏幕上出现资料了。
莎克丝不敢相信,戴瑞居然也会把瘦长的手指交叉成十字,企求好运。
整个房间里寂静无声。
“找到了!”坐在电脑前的探员叫了起来。
“他现在再也不是无名嫌犯了。”戴瑞哼着小曲俯身凑近屏幕。“各位听好,我们已经有他的名字了:维克托?彼得斯,1948年出生,本地人。父母来自贝尔格莱德。看来,我们要和塞尔维亚扯上关系了。身份验证结果告诉我们他有吸毒、伤害前科,其中一次伤人致死。他坐过两次牢。好了,听听这个——他有精神病史,有三次犯罪是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发生的。他先后住过贝尔维尤和曼哈顿的精神病院,最近一次出院是在三年前。最后居住的地址是华盛顿高地。”
他抬起头问:“谁负责和电话公司联络?”
好几位探员同时举起手。
“快打电话查询。”戴瑞下令。
等待的五分钟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
“不在这里,他不在目前纽约电话公司的名单上。”
“也不在新泽西。”另一位探员回报。
“康涅狄格州也没有。”
“妈的,”戴瑞嘟囔着:“把姓名顺序颠倒一下再试一次。还要查询过去一年来因没有缴费而被取消账户的客户名单。”
接下来的几分钟,作战室里又是一片此起彼伏的说话声,像时涨时落的潮水。
戴瑞像发了疯似的走来走去,莎克丝现在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瘦了。
突然一个探员喊了起来:“找到他了!”
所有人都转头看向他。
“我正在和纽约车辆管理局的人通话,”另一位探员也喊道:“他们查到他的资料了,现在正在传送……他是出租车司机,有营业执照。”
“这倒不让人感到意外,”戴瑞喃喃地说:“早该想到这一点了。他驻在哪里?”
“晨畔高地,离河边一个街区。”那个探员把地址记在纸条上,举得高高的递给戴瑞。戴瑞匆匆奔过去接过纸条。“我知道那片地方,很荒凉,有一大堆吸毒者。”
另一个探员正在把这个地址输入电脑终端。“好的,检查房屋契约……这是栋老房子,所有权登记在一家银行名下。他一定是租来的。”
“你需要人质救援小组吗?”一个探员隔着人声嘈杂的房间大声问道:“我和匡恩提科联系上了。”
“没时间了,”戴瑞宣布:“就用这里的特警小组吧,叫他们准备出发。”
莎克丝问:“那下一个人质怎么办?”
“什么下一个人质?”
“他已经抓到下一个人了。他知道我们已经找到线索一两个小时,因此他肯定布置好了新的人质现场。”
“目前没有任何人失踪的报告,”戴瑞说:“即使他真的抓了人,十有八九也可能关在他家里。”
“不,他不会这样做。”
“为什么?”
“因为他们会留下太多的物证。”她说:“林肯?莱姆说他一定有个安全的处所。”
“好吧,那我们就先逮住他,再让他说出人质藏在哪里。”
旁边一位探员插嘴说:“我们说服人的本事高得很。”
“我们走吧,”戴瑞叫道:“来,各位伙计,让我们对这位艾米莉亚?莎克丝警官表示感谢,是她发现并采下了那枚指纹。”
她脸红了,红得发烫,连她自己都能感觉到。她觉得很难为情,但就是忍不住要面红耳赤。她低下头,注意到自己的鞋子上有几道奇怪的线条。她眯起眼睛仔细一看,才发现她的鞋子上还套着勘察现场时绑上的橡皮筋。
当她抬起头来,发现满屋子的调查局探员都在一脸严肃地检查着自己的武器,陆续朝门口走去。当他们回头望向她时,她感觉,他们的眼神与伐木工人打量木材的目光毫无二致。
1911年,一场巨大的灾难降临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这一年的3月25日,数百名年轻女工正在曼哈顿下城区格林威治村的一家服装加工厂里勤劳工作着。这一带有许多类似的加工厂,而且有一个很难听的绰号——血汗工厂。
这些工厂的老板只顾一味地追逐金钱,不愿为手下的女工提供任何基本设施,甚至连奴隶应享有的工作条件都做不到。老板不信任这些女工,也丝毫没有考虑她们会在上班时间突然着急上厕所,便把剪裁房和缝纫房的大门关闭,还上了锁。
集骨者开车回到他住的地方。他经过一辆警车,但眼睛始终注视着正前方,所以那些警察根本没有留意他。
在灾难发生的那天,大火从八楼开始蔓延,不出几分钟整个工厂就变成一片火海。厂里的女工想要逃命,却因大门被锁住而无法脱身。许多人被烧死在里面,而更多人,有的身上还燃着火苗,是从一百英尺高的高处跃下,摔死在坚硬无比的鹅卵石地面上。
在这场“三角牌服装厂”的大火中,共有146人死于非命。然而警方在清点尸体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位名叫爱思达?威拉伯的女子。有好几位目击者都亲眼看到她从八楼的窗户跳了出去。所有跳楼的人都摔死了,爱思达没有理由会奇迹般地幸免于难。所有遇难者的尸体都排列在街上供家人指认,只有可怜的爱思达小姐的遗体还不知去向。
于是,尸体被人盗走的流言开始产生,人们纷纷谣传当时有名男子背了一大捆东西逃走。这一传闻令警方大为震怒,居然有人盗尸,亵渎无辜的年轻少女遗体,他们随即全力展开追缉。
几星期后,警方的勤奋工作终于有了收获。两名格林威治村的居民向警方报告说,火灾当时他们的确看见有名男子肩上扛了一捆“像地毯一样”的东西逃离现场。警方顺藤摸瓜,沿着这条线索一路追踪到西城,在走访了当地的一些住户后,他们发现这名嫌疑犯的特征与负案在逃的詹姆斯?斯奈德十分吻合。
警方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最后把目标锁定在地狱厨房某条街巷内一栋破旧的住宅,离六十街的牲畜交易市场不远。他们一进入这条小巷,迎面而来的是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第55节:你猜中了
他现在正在经过的地方,就是当年发生大火的“三角牌服装厂”的旧址——也许是潜意识驱使他把车开到了这里。当年工厂所在的那座名为“艾什大楼”的建筑物——名字很讽刺(英文中艾什大楼[Asch Building]的名字与灰烬[Ash]同音。——译者)——早已不复存在,如今这里已经属于纽约大学的一部分。岁月如梭……如果此时看到身穿白色短衫的女工,拖着火花和黑烟飘飘坠落,像雪片一样摔死在他周围,集骨者也一点儿不会感到惊讶。
警方冲进斯奈德的住宅,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景象,即使是他们中间历练多年的老警察,也不禁为之骇然失色。他们在地下室发现了爱思达?威拉伯的尸体(也许叫骨骸更确切些)。斯奈德果真从火灾现场偷来尸体,并且慢慢地剥除了她的皮肉,使用的手法骇人听闻,难以描述。
在对这座令人恶心的住宅进行彻底搜查后,警方又在地下室的旁边找到一个隐秘的房间,里面堆满了肌肉已被剥离干净的白骨。
一名警察在斯奈德的床下找到一本日记,里面详尽记载了这个变态狂魔的犯罪历程。“骨头,”斯奈德写道:“是人类最终的核心。它不会变化,不会欺骗,不会退缩。一旦我们外表的肌肉腐烂朽败之后,那些人种上的缺憾,那些性别上的弱点,都会被烧去或煮掉。我们是——全部都是——珍贵的骨头。骨头不会说谎,它是不朽的。”
在这本疯狂的日记中,记录了一系列令人毛骨悚然的实验,都是他寻找到的清除被害人骨头上的肌肉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他尝试过用水煮、用火烧、用碱水熬、绑在野地里供动物啃食,以及浸泡在水里。
不过,有一种方式是他最喜爱的。“我的结论是,这种方式最好。”他在接下来的日记中写道:“只需把尸体埋在土里,让大自然去做那些沉闷单调的工作。这是最耗费时间的做法,却也是最不会散发引人注意的气味的做法。虽然我无法肯定地说出理由,但我特别喜欢在生物体还活着的时候掩埋他们。”
在警方发现的隐秘房间里,至少有三具尸体是处于这种状况。从这几位可怜的被害人张开的手臂和惊惶的面容可以看出,当斯奈德将最后一锹泥土盖到他们头上的时候,这些人都还活着。
正是这些残忍的手段激发了小报记者们的灵感,送给斯奈德一个流传千古的绰号——集骨者。
他继续开车向前,思绪又回到后备箱里的那个女人——爱思达?威拉伯的身上。她的手肘很瘦,锁骨也像小鸟翅膀一样纤细。他踩动油门,让出租车加速往前冲,甚至冒险闯了两个红灯。他已经迫不及待,一刻也不能等下去了。
“我不累。”莱姆厉声说。
“管你累不累,你都需要休息了。”
“不,我还要再来一杯。”
几个黑色的手提箱靠着墙边排成一排,等待二十区的警察帮助把它们运回资源调度组。梅尔?库柏抱着一台装有显微镜的箱子先下楼去了,莱昂?塞利托仍然坐在那把藤椅上,但已不大开口说话。很明显的是,林肯?莱姆完全没有丝毫醉意。
汤玛士说:“我敢肯定你的血压已经超高了,你需要休息。”
“我需要喝酒。”
让艾米莉亚?莎克丝滚到一边去吧,莱姆心想。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她。
“你该放弃了,酒精不会对你有任何好处。”
是啊,我正准备放弃了,莱姆在心里暗自答话。永远放弃,就在下星期一。不会再有什么十二阶段计划,只要一个步骤就可以完成。
“再给我倒一杯酒。”他命令道。
其实他已经不想喝了。
“不行。”
“快去给我倒酒,现在就去!”莱姆吼叫起来。
“门儿也没有。”
“莱昂,能劳驾你给我倒杯酒吗?”
“我……”
汤玛士说:“他不能再喝了。每次他喝到这个份上,就会让人受不了。我们没必要迁就他。”
“你敢不听我的话?我可以把你开除。”
“你开除啊!”
“你藐视残疾人士!我可以控告你。莱昂,把他抓起来。”
“林肯……”塞利托试图安抚他。
“把他抓走!”
塞利托被他恶狠狠的口气吓住了。
“喂,老兄,你能不能放松点?”塞利托说。
“噢,天啊!”莱姆突然呻吟起来,而且声音越来越大。
塞利托忙问:“怎么了?”汤玛士没说话,在一旁仔细观察莱姆的脸色。
“我的肝。”莱姆脸上露出狡诈的坏笑。“我可能肝硬化了。”
汤玛士转过身,气恼地说:“我再也不想忍受这种无聊的玩笑了,行吗?”
“不行。这绝对……不行。”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我们没多少时间了。”
艾米莉亚?莎克丝走进房间,眼睛望着空荡荡的桌子。莱姆意识到自己的嘴角正淌着口水,顿时火冒三丈。因为被她看到自己流口水,因为他还穿着那件特意为她换上的傻乎乎的白衬衫,还因为他已打定主意要独自一人,永远孤寂,永远待在无知无觉、波澜不兴的黑暗之中。在那里他就是君王,不止是一天,而是永恒的君王。
口水弄得莱姆有些发痒。他扭动已经发酸的颈部肌肉,想把粘在嘴唇上的唾液甩掉。汤玛士赶快上前,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面巾纸,替莱姆擦拭嘴唇和下巴。
“莎克丝警官,”汤玛士说:“欢迎你回来。你的样子简直美极了,好奇怪我们先前怎么没有注意到。”
她没戴帽子,深蓝色制服的领口也没扣好,一头火红的长发披垂在肩上。如果取下一根放在对比式显微镜下,任何人都会一眼认出这是谁的头发。
“是梅尔开门让我进来的。”她朝楼梯口的方向撇头示意。
“现在已经过了你该睡觉的时间了吧,莎克丝?”
汤玛士轻轻地拍了拍莱姆的肩膀,意思是要他注意点礼貌。
“我刚从联邦大楼那边过来。”她对塞利托说。
“他们用我们纳的税在做什么?”
“他们找到他了。”
“什么?”塞利托叫了起来。“就这么简单?天啊!总部的人知道了吗?”
“帕金斯打电话给市长了。那家伙是出租车司机,出生在本地,但父亲是塞尔维亚人,所以他们认定他想策划什么行动对付联合国和平大会。他有曾非法交易军火的前科,喔,还有精神病史。戴瑞已经带着调查局的特勤小组出发去抓人了。”
“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莱姆问。“我敢打赌,一定是凭借那枚指纹。”
她点点头。
“我猜那是最容易想到的。还有,告诉我,他们关心下一个人质吗?”
“他们关心,”莎克丝轻描淡写地说:“不过他们最关心的还是先逮到嫌疑犯。”
“恩,这是他们的本性。我再猜一次,他们一定认为只要抓到嫌疑犯,就能逼他说出藏匿人质的地点。”
“你猜中了。”
“那需要花很大工夫。换了我,宁可冒险听从杜拜恩和行为分析专家们没用的废话。对了,艾米莉亚,你改变主意了吗,为什么回这里来?”
“因为不论戴瑞能否抓到那个人,我都觉得我们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了。我是说,如果真心想救那个人的话。”
第56节:肉体的愉悦
“可是,我们已经被遣散了,你没听见吗?到此为止,一切都不再关我们的事。”莱姆偷眼望向黑漆漆的电脑屏幕,想看看自己的头发是否还保持着刚梳好时的整齐。
“你放弃了?”她问。
“警官,”塞利托开口了。“即使我们有心想做点什么,也没有任何证物了。那是惟一的关连……”
“我拿来了。”
“什么?”
“我全带回来了。就在楼下的RRV车上。”
塞利托急忙向窗外望去。
莎克丝继续说:“从第一个现场到最后一个,所有的证物都在。”
“你拿回来了?”莱姆问:“怎么可能?”
塞利托突然大笑起来。“她是抢回来的,林肯。真他妈的要命!”
“戴瑞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莎克丝说:“除非等到上法庭时。他们去抓嫌疑犯,我们来救人质,这样分工不是挺完美吗?”
“可是梅尔?库柏刚走……”
“不,他还在楼下,我请他稍等一会儿。”莎克丝环抱双臂,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十一点。“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她又重复了一遍。
莱姆的目光也随着她望向时钟。老天,他真的累了。汤玛士说的不错,几年来他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连续清醒这么长时间。然而,出乎他意料的——不,应该说让他大吃一惊的,是他发现——尽管今天他曾因种种事件的刺激打击而愤怒、困窘或伤痛,但到目前为止,时间过得并不像过去的三年半那样,每分每秒都在压在心灵上的难以承受的重担之下苦苦煎熬。
“看来,煮熟的鸭子又要飞起来了。”莱姆爆出一阵大笑。“汤玛士?汤玛士!我们需要咖啡,要浓浓的。艾米莉亚,把那些保鲜膜样本,连同梅尔从牛小腿骨上挑下的一小块样本的照片,一同送到实验室去,我要在一小时内取得偏光比较报告。我不要听什么‘可能’、‘大概’之类的废话,我要精确的答案——哪一个连锁超市系统才是我们的嫌疑犯买牛小腿骨的地方。还有你,莱昂,把你那个小兄弟叫回这里来,就是那个名字和职业棒球明星一样的家伙。”
几辆黑色的厢型车在街道上奔驰。
如果要去嫌疑犯藏匿的地点,这是一条相当迂回的路线,不过戴瑞很清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恐行动通常要避开主要街道,因为那里往往会有恐怖分子的党羽在监视。戴瑞靠在最前面一辆厢型车的后座上,勒紧身上的武装带。他们离目标只有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了。
他看着一路经过的老旧公寓和堆满垃圾的空场。上一次来到这个破败的地方时,他的身份是来自皇后区的塔法里教信徒皮特?海里?托马森。当时他从一个枯瘦的小个子波多黎各人手里,买了一百三十七磅古柯碱。那家伙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打算抢劫买家。他收下戴瑞买毒品的钱,然后掏出一把枪,对准戴瑞的腹股沟,冷静地抠动扳机,就像在A
第57节:我是个炮仗脾气
月球、叶子、潮湿的内衣、泥土。除了鲍林和豪曼,先前的团队又回到了莱姆的卧房。限于纽约市警察局的规定,两位探长级的人物不敢擅自回头侦办这件已经没有上级授权的案子。
“你用做色谱分析的溶液涂过那件内衣了,对吧,梅尔?”
“现在得重做一次了。刚才结果还没出来,就被他们打断了。”
他取出一个样本,放入色谱分析仪中。在他操纵仪器时,莎克丝凑过来,看着屏幕上像山峰和坡谷一样起起伏伏的剖面图形。很像股票指数走势图。莱姆发现她就站在自己的床边,似乎趁他刚才没注意时悄悄走近。她低声说:“我……”
“怎么?”
“我是个炮仗脾气,我是说,我一向如此。我偶尔会乱发脾气,我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但我就是有脾气。”
“你说的没错。”莱姆说。
他们大大方方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莱姆想起他以前和布莱妮讨论严肃问题的时候,两人的眼睛总是望着他们之间的某件物体——有时是她收藏的陶瓷马,有时是一本书,有时是一瓶快要见底的梅洛红酒或夏多娜干白。
他说:“我勘察犯罪现场的方式与大多数鉴证专家不同,我需要一位在专业上没有任何成见,同时又必须要有自己的见解的人。”
在最难捉摸的理想恋人身上,我们常能发现这种特质。坚固而又易受伤害,两者的比例大致相当。
“我在向埃柯特副局长报告时,只是想说明我调职的情况,我一心只想着这个,没料到话会传到调查局那里,让他们过来抢走了这个案子。”
“我知道。”
“结果我还发了一通脾气。我真的很抱歉。”
“事情已经过去了,莎克丝。我需要有人在我有失理智的时候,当面告诉我我是个疯子。汤玛士就会这么做,所以我才那么爱他。”
“少跟我来这一套虚情假意,林肯。”汤玛士在房间的另一端喊道。
莱姆继续说:“从来没人敢对我说‘去死吧’,他们对我的态度就像走在鸡蛋壳上一样小心。我恨他们这样做。”
“照我看,你这里也不像会有许多人来跟你说话的样子,而且已经有很长时间了。”
莱姆沉默了片刻,说:“这是实话。”
色谱分析仪屏幕上的波峰波谷终于停止了变化,定格在一个近似无限大符号的图形上。梅尔?库柏敲击键盘,读出分析结果。“水,柴油,磷酸盐,钠,少量微生物矿物质……无法判断它们是什么。”
到底是什么呢?莱姆心想,什么才是嫌疑犯用来传递信息的东西?是那件内衣,还是内衣上的液体?“继续分析,我想看看泥土的成分。”
莎克丝把证物袋递在他面前,里面是粉红色的沙砾,中间夹杂着几团泥土和圆石。
“这是牛肝土,”他立刻做出判断,“是岩石和沙砾的混合物。只有曼哈顿的河床才有这种东西。有硅酸钠成分吗?”
库柏操作色谱分析仪。“有,而且含量很高。”
“那么我们要找的是下城区离河边五十码以内的地方……”看到莎克丝一脸惊愕的表情,莱姆笑了。“这没什么神奇的,莎克丝。我做过许多家庭作业,仅此而已。建筑工人在靠近水边的深岩床区挖地基时,会用硅酸钠混合牛肝土加入土壤中,以增强土壤的稳定性。这就意味着那个地点在下城区。好,我们再来看看那片叶子。”
她拿起装有叶子的证物袋。
“不知道这是什么树。”莱姆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叶子,至少在曼哈顿没见过。”
“我有一些园艺网站的网址,”库柏两眼盯着电脑屏幕说:“我上去浏览一下。”
莱姆自己以前也经常上网,在网上花费过不少时间。不过,网络对他来说就像书籍、电影、画报一样,用不了多久兴趣就慢慢消褪了。可能因为他自己的世界过于实际,而对林肯?莱姆而言,网络归根结底是一个完全孤独的地方。
库柏的屏幕闪动起来,他按下网络连接,深入搜寻网上资料。“我在下载一些文件,可能需要十到二十分钟的时间。”
莱姆说:“没关系,我们先看莎克丝找来的其他线索……不是刻意布置的那些,是其余的东西。让我们来检查一下我们的秘密武器,梅尔。”
“秘密武器?”莎克丝问。
“微量证物。”
FBI特工弗雷德?戴瑞布置十个人负责突击行动,其他人分成两组负责搜索和监控。身穿防弹衣的突击队员藏在树丛中,汗如雨下。在街道对面一座废弃建筑的楼顶,搜索监控组的人已经架好大耳朵和红外线摄象机,对准嫌疑犯的住宅。
三名狙击手各持雷明顿冲锋枪,子弹上膛保险打开,趴在屋顶埋伏。观察员手持双筒望远镜,像助产士一样蹲在他们身边。
戴瑞已经换下他那件穿着像小精灵一样的绿外衣,改穿FBI的防风夹克和牛仔裤。他正仔细倾听着无线电耳机中传来的讯息。
“监控组向指挥官报告,我们用红外线扫描目标物,发现地下室有人活动。”
“在干什么?”戴瑞问。
“看不见,玻璃太脏了。”
“里面只有一个人吗?会不会有人质和他在一起?”巡警莎克丝的话也许是对的,嫌疑犯很可能已经又绑架了一名人质。
“说不好。我们只能侦测到生物体的活动和热量。”
戴瑞派去迂回到房子另一侧的探员回报:“一楼和二楼没有发现任何有人活动的迹象,车库是锁上的。”
“狙击手?”戴瑞说:“报告情况。”
“一号狙击手回报指挥官,我已控制目标物正门。完毕。”
其他两名负责守住通道和一楼房间的狙击手也先后报告:“锁定目标,完成封锁。”
戴瑞抽出他的大号自动手枪。
“好,我们有那张纸,”戴瑞指的是搜查令,这样他们就不用敲门了。“开始行动!第一组和第二组,散开!散开!散开!”
第一组队员冲向正门,用破门锤撞开大门;第二组绕到后门的队员则采取比较斯文的方法,打破后门玻璃,伸手拉开门闩。探员一窝蜂地冲进屋内,戴瑞紧跟在最后一名突击队员的身后进入这幢老旧、脏臭的房子。一股腐烂的气味扑面而来,尽管戴瑞对犯罪现场早已不陌生,也还是勉强忍住,才没有当场吐出来。
第二组在确认一楼安全后,直奔二楼搜查,同时第一小组则冲往地下室,皮靴在旧木地板上踏出重重的声响。
戴瑞也随着跑下臭味最浓的地下室。他听见有扇门被撞开,接着有人大喊:“别动!联邦警探。别动!别动!别动!”
可是当他走到地下室门口时,听见刚才那位出声警告的探员又以十分异常的语调叫道:“这是什么?噢,天啊!”
“操!”另一个声音也喊道:“真恶心。”
“真他妈臭死人。”戴瑞咒骂着。他一走进来,就被地下室的臭味熏得无法呼吸,强压着把泛上来的东西咽回肚里。
第58节:信息永远也不要嫌多
一个男人的尸体横陈在地板上,喉咙被人切开,身上流淌出黑色的液体。已经毫无生气的双眼仍然睁得大大的,死死地盯着天花板,可是躯干似乎被移动过,有些错位和膨胀。戴瑞不禁哆嗦了一下。他还没有发展出这种免疫系统,足以面对眼前虫蚁在尸体上横行的景象而无动于衷。无数的虫豸和蛆显示,此人至少已经死亡三天以上。
“为什么用红外线会侦测到生物反应?”一个探员问。
戴瑞指指一只老鼠。在死者已经膨胀的大腿和腰部,都留有老鼠的啮痕。“它们一直围在这里,我们打搅了它们的用餐时间。”
“这是怎么回事?他反被人质杀了吗?”
“你在胡说什么?”戴瑞没好气地说。
“这个人不是他吗?”
“不,不是他。” 戴瑞说,眼睛盯着尸体上一道很特别的伤口。
一名队员皱着眉头说:“不对,戴瑞,这个人就是他。我们见过通缉照片,这个人就是彼得斯。”
“我当然知道这家伙是他妈的彼得斯,但他不是我们要抓的嫌疑犯,明白了吗?”
“不是?你究竟在说什么?”
对戴瑞来说,他已经解释得够清楚了。“王八羔子!”
戴瑞的移动电话突然响了,吓了他一跳。他掀开电话盖,听了一会儿。“她干了什么?噢,真是乱上添乱……没有,我们没有抓住那个该死的嫌疑犯。”
他猛地关掉电话,随手点了两名突击队员。“你们两个跟我走。”
“怎么了,戴瑞?”
“我们要去做一次拜访。到了那边我们应该什么态度?”两位探员面面相觑,皱起眉头不解其意。不过戴瑞马上自己说出了答案:“我们绝不要对他们客气。”
梅尔?库柏把证物袋里的东西抖落到白报纸上,戴上单目放大镜检视纸上的尘土。“这是砖头粉末,还搀杂着一些别的石头。是大理石,我猜。”
他挑起一点样本放到载波片上,移到复合式显微镜下面检查。“没错,是大理石,玫瑰色的。”
“牲畜场的坑道里有大理石吗?在你发现那个德国女孩的地方?”
“没有。”莎克丝回答。
库柏猜测,也许是823号嫌疑犯绑架莫娜莉时,从她住的公寓里沾过来的。
“不会,我很清楚那种德国公寓用的石料。那只是东村的廉价出租房屋,最好的石料也顶多是打磨过的花岗石。我想可能、也仅仅是可能,大理石来自嫌疑犯藏身的地点。大理石有什么明显的特征吗?”
“有凿痕。”库柏又俯身凑近大理石,说。
“很好。整齐吗?”
“不太整齐,呈锯齿状。”
“这么说,是用老式蒸气裁石机裁出来的。”
“我想是吧。”
“汤玛士,写下来。”莱姆冲着海报点点头,指示他说:“他的藏身处有大理石,而且年代古老。”
“我们何必在意他的藏身处?”班克斯看了一眼手表问:“调查局的人现在应该已经在那里了。”
“信息永远也不要嫌多。班克斯,记住我说的话。好,我们还有什么东西?”
“又有一些手套皮屑,红色皮革。还有……这是什么?”库柏举起一个装着一些木头碎片的塑料袋问艾米莉亚。
“剃须水的样本,从他倚靠过的一根柱子上刮下来的。”
“要做一下嗅觉分析吗?”库柏问。
“让我先闻一下。”莱姆说。
莎克丝把袋子拿到莱姆面前,里面装着一小片木屑。她打开袋子,让莱姆吸入几口空气。
“布拉特牌。谁会不知道这种东西?汤玛士,写上我们这位先生用的是杂货店买的廉价古龙水。”
库柏大声宣布:“又找到一根头发。”技师把头发放在对比式显微镜下检视。“和我们先前找到的那根头发很像,也许是同一来源。嘿,林肯,我敢保证这两根头发完全一样,都是棕色的。”
“头发根部是切断的还是自然脱落的?”
“切断的。”
“很好,我们离头发的颜色又接近了一步。”莱姆说。
汤玛士转身要在海报上写下“棕色”两个字,但塞利托立刻拦住他:“这点不必写!”
“为什么?”
“显然他的头发不是棕色的。”莱姆说。
“可是,你们刚才……”
“什么颜色都有可能,金色、茶色、黑色、红色……但绝不会是棕色。”
塞利托解释说:“这是老把戏。嫌疑犯随便走到一家理发店的后街,从垃圾袋里挑些头发出来,丢在犯罪现场。”
“哦。”班克斯点点头,用心地把这个新学到的知识存进脑子里。
莱姆说:“好吧,下一件,那团纤维。”
库柏把纤维放到偏光镜下检视。他调校了几下旋钮,说:“双折射率0.53。”
莱姆脱口而出:“这是六号尼龙。梅尔,它的外观如何?”
“很粗糙,有十字形裂纹,淡灰色。”
“是地毯。”
“没错。我检索一下资料库。”过了一会儿,他从电脑上抬起头。“是汉普斯特公司的产品,型号118B。”
莱姆长长地叹了口气。
“怎么了?”莎克丝问。
“这是美国汽车制造商使用最普遍的后备厢衬垫,在过去的十五年里,至少有两百种不同型号的车辆使用这种纤维,根本无从查起……梅尔,纤维上有没有什么东西?用电子扫描显微镜看看。”
库柏把纤维移至电子扫描显微镜下。屏幕顿时活了起来,发出一种诡异的蓝光。一丝细细的纤维,在屏幕上看起来却像一条粗大的绳索。
“上面有些东西,是晶体,数量很多。他们用二氧化钛祛除地毯的光泽,才可能会这样。”
“气化它,这条线索很重要。”
“纤维不够多,林肯。要气化非得把整根纤维都烧掉不可。”
“那就烧吧。”
塞利托委婉地劝阻道:“从联邦政府‘借’证物是一回事,但毁掉证物?这后果我就说不好了。林肯,万一在法庭上……”
“我们非烧不可。”
“噢,天啊!”班克斯说。
塞利托很勉强地点了头,库柏便把样本放入仪器中。机器开始运转,不一会儿,屏幕上出现了几道细长的柱状图形。“有了,是一种长链形的聚合分子,是尼龙。但那些细小的波纹,表示还有其他东西。氯、去污剂……这是清洁剂。”
“我记得,”莱姆说,“那个德国女孩说过车子里闻起来很干净。查出这是哪种类型的清洁剂。”
库柏把信息输入汇集各种品牌的资料库。“辉泽化学公司生产,由位于泰德波罗市的拜尔汽车公司负责经销,产品的名称是‘泰迪可丽’。”
“太好了!”莱姆叫了起来。“我知道这家公司,他们把产品批发给车队,主要客户是租车公司。嫌疑犯开的是租用车。”
“他不会疯狂到开着一辆租来的车去犯罪现场,对吧?”班克斯问。
“车子是偷来的。”莱姆喃喃地说,好像这个年轻人问的问题像二加二等于几一样幼稚。“还有,车牌也是偷来的。埃玛还在听候我们的命令吗?”
“这时候她大概已经下班了。”
“把她挖起来,叫她立刻开始调查赫兹、艾维斯、国际等租车公司,调出车辆失窃的资料。”
“好的。”塞利托虽然满口答应着,但口气还是有点不自在,也许是闻到房间里的空气中还残留有联邦证物被烧掉后的臭味。
“脚印呢?”莎克丝问。
莱姆检视着她举在手里的脚印拓本。
“他穿鞋的方式很特殊。你看看脚掌下足趾跟部的位置,外侧都被磨平了。”
“他是内八字?”汤玛士大声说。
“有可能,但如果是内八字,鞋跟部分也应该有相应的磨痕,但它没有。”莱姆研究着鞋印。“要我说,他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读书?”
“你坐到那边的椅子上,”莱姆对莎克丝说,“身体伏向桌面,假装你在看书。”
她坐下了,然后抬起头。“还有呢?”
“假装你在翻动书页。”
她照做了,连续做了好几次,才又抬起头。
第59节:无法扫描
“继续做,你现在看的是大部头的《战争与和平》。”
她不停地凭空翻动书页,头越垂越低。过一会儿,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她自然而然地缩起脚,双腿在足踝的位置交叉,鞋子只剩下外侧边缘的地方接触到地面。
莱姆指出这一点。“汤玛士,把它加到一览表上,不过最好还是加个问号。现在,让我们看看指纹。”
莎克丝说那枚完整的指纹她没有带回来,那枚他们借以查出嫌疑犯身份的指纹。“还在联邦大楼。”
但是莱姆对那枚指纹没有兴趣,他要看的是另一枚,莎克丝从德国女孩脖子上采下的那一枚。
“无法扫描,”库柏宣布:“这枚指纹的完整程度连C级都不到,我无法对它做任何判断。”
莱姆说:“我没兴趣比对指纹,我感兴趣的是上面的道道。”在手指肚的正中央,有一道月牙形的痕迹。
“那是什么?”莎克丝问。
“我猜是一道疤痕。”库柏说:“是旧伤。伤口很深,有可能深达骨头。”
莱姆回想着以前看到过的各种各样的皮肤疤痕和瑕疵。过去,在秘书作业和电脑输入还没有普及之前,能由一个人的手部特征很容易地判断出他是从事哪方面的工作:指尖变形的是手工打字员,手掌被缝纫机或补鞋针刺过的是裁缝或鞋匠,手指有凹痕或墨水渍的是速记员或会计,被纸张割破过手的是印刷工人……根据手上伤疤老茧的特征,能分辨出从事不同职业的人。
但是,眼下这个伤疤却透露不出任何线索。
至少在目前毫无帮助。除非等到他们已经有了嫌疑对象,才能拿这个疤痕和他的手掌比对。
“还有其他东西吗?膝盖印。这是很好的证物,可以让我们知道他穿什么裤子。拿起来,艾米莉亚,举高点!宽松型长裤。上面有很深的皱褶,所以是天然纤维。在这个季节里,我敢说那一定是棉布,绝不会是羊绒。当然,也不大可能是丝,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穿丝制长裤了。”
“布料很薄,不是粗纹棉。”库柏说。
“这是运动服。”莱姆得出结论。“汤玛士,把这点加到一览表上。”
库柏回头看看电脑屏幕,又输入一些指令。“那片叶子的运气不佳,史密森研究所的资料库里找不到和它同样的叶子。”
莱姆把头靠回到枕头上。他们还剩多少时间?一小时?两小时?
月球、泥土、盐水……
他看见莎克丝一个人走向房间角落,低着头,长长的红发直泻下来,几乎垂到了地板。她正望着一个证物袋,紧皱眉头,凝神沉思。莱姆自己也不知道曾有多少次摆出同样的姿势,一心想着……
“报纸!”她突然抬起头喊道:“哪里有报纸?”她的眼神充满了狂热,从一张桌子扫向另一张。“今天的报纸呢?”
“怎么了?”莱姆问。
她从班克斯手上一把抢过《纽约时报》,快速翻阅着。
“那液体……内衣上的,”她对莱姆说,“会不会是海水?”
“海水?”库柏注视着色谱分析仪列出的成分表。“有可能!里面有水、有钠、有其他矿物质,还有油、磷酸盐。这是受到污染的海水。”
莎克丝的目光与莱姆碰到了一起,他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喊出:“涨潮!”
她拿起报纸,翻到气象预报栏。上面有一幅月相图,和在犯罪现场找到的那个图案一模一样。在这幅月相图下,是今日的海潮涨落表。“再过四十分钟,今天的海水就涨到最高潮了。”
莱姆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恼怒过,恼怒自己的失算。“他要把人质溺死。他们就在下城区的某个码头。”他绝望地望着曼哈顿地图,这一带绵延的海岸线足有好几英里长。“艾米莉亚,又到你开赛车的时间了,你和班克斯到西岸去。莱昂,你负责东岸,在南街海港一带搜索。还有梅尔,赶快找出这片叶子到底是他妈的什么东西!”
一道浪花打在他低垂的头上。
威廉?埃佛瑞特睁开眼睛,一股寒冷的海水立即涌入他的鼻腔。海水像冰一样冷,他感到自己本来就有毛病的心脏正在吃力地搏动着,拼命要把温暖的血液送到他的全身。
他刚才几乎已经失去知觉了,但就像那混蛋折断他手指的那会儿一样,此刻他的意识又恢复了清醒。他突然想到已故的妻子——不知什么原因,他想起他们过去的旅行。他们去过吉萨、危地马拉、尼泊尔,甚至还去过德黑兰(就在大使馆被占领前一个星期)。
有一次,他们搭乘中国东南航空公司的航班,从北京起飞后不久,两台引擎就坏掉了一台。伊芙琳当时把头压低,做出坠机姿势准备等死,眼睛却一直瞄着一份随机赠阅杂志的文章标题。那篇文章警告说,饭后喝热茶会影响健康。事后,在新加坡拉弗尔斯饭店的酒吧里,她把这件事告诉他,两人都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直到泪水涌出了眼眶。
他又想到歹徒冷酷的眼神,想到他的牙齿,他厚重的手套。
现在,在这个恐怖的由水构成的坟墓中,一阵难以承受的痛苦从他的手臂升上来,直达他的下颚。
这阵痛楚是来自折断的手臂还是受创的心脏?他也说不清。
或许两者都有。
埃佛瑞特闭上眼睛,直到这阵疼痛感消退后才又睁开。他望望四周,他被铐在一个已经废弃的码头下的支柱上。一段朽木从码头边缘突出来,指向翻涌的海水,现在两者之间的距离不到六英寸,河上船只与泽西工业区的灯火就顺着这狭小的缝隙照射过来。海水已漫到他脖子下面,虽然他的头部距离上面的码头只有几英尺,但他被牢牢地铐在那里,无法挣扎着向上爬。
从手指上又传来一阵疼痛,痛得他昏了过去,头部径直扎向水里。慢慢一鼻子的海水呛得他不停地咳嗽,又逼着他清醒过来。
接着,月球引力又把海平面拉高了些。一个大浪打来,这个狭小的空间顿时被海水湮没,一片黑暗。他迷迷糊糊地听到浪花咆哮的声音,还有他自己因为痛苦而发出的呻吟声。
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知道自己再也无力把头抬离油腻腻的水面。他闭上眼睛,绝望地把脸贴在那根光溜溜的黑色木柱上。
第60节:这片叶子很老
“莎克丝,一路冲到下城去!”莱姆的声音穿过嘈杂的无线电波传到她耳边。
她用脚死死地踩住油门,RRV一路尖啸,闪烁着红色的警灯,沿着西城高速公路向下城飞驰。她冷静地将时速提高到一百三十公里。
“够了,够了!”班克斯连连高喊。
开始倒数。二十三街,二十街,在十四街的垃圾驳船码刹车猛转。当他们呼啸着穿过肉类加工业集中的西村时,一辆半拖车突然从街边倒车出来,正好挡住他们的去路。她没踩刹车,反而猛地一打方向盘,车子就像参加障碍超越赛一般腾空而起,越过道路中央的隔离墩,引来班克斯一阵喘不过气来的咒骂和迎面而来的一辆白色大车尖锐的喇叭声,路边的行人纷纷侧目而视。
“哎呀,”艾米莉亚?莎克丝轻叫一声,把车开回原先向南的车道。她对莱姆说:“再说一遍,刚才我没听清楚。”
莱姆微弱的声音通过耳机传了出来。“目前只能告诉你目标在下城,直到我们能及时找出那片叶子的含义。”
“我们已经快到炮台公园了。”
“距离满潮时间只有二十五分钟了。”班克斯叫了起来。
也许戴瑞的行动小组能从嫌疑犯身上找到答案。他们可以把823号先生拖进随便哪条暗巷,给他一顿苹果尝尝。尼克告诉过她,他们是怎样让嫌疑犯变得合作的:用装满水果的袋子猛击犯人的腹部。这真的很痛,而且不会留下伤痕。她小时候从不会相信警察会做这种事,但现在,她的想法已经不同了。
班克斯拍了一下她的肩膀。“看那边,旧码头有一长串。”
到处都是朽烂的木头、污秽的垃圾,这是个幽灵出没的地方。
他们把车停下,跳下车,直接朝水边跑去。
“你在听吗,莱姆?”
“告诉我,莎克丝,你们在什么位置?”
“在炮台公园北侧第一个码头。”
“我刚才接到莱昂的报告,他在东岸没有任何发现。”
“没多大希望,”她说:“这里有十多个码头,加上沿河的步行道……还有消防船坞、轮渡渡口和炮台公园码头……我们需要特勤小组支援。”
“我们没有特勤小组了,莎克丝,他们现在不归我们调度了。”
离满潮时间还剩二十分钟。
莎克丝把目光望向水面,绝望地耸了耸肩。然后,她一手握着手枪,拼命地向河边跑去,杰瑞?班克斯紧跟在她的身后。
“快给我从那片叶子上挖点东西出来,梅尔。猜测也行,什么都好,就是要快!”
坐立不安的库柏从显微镜上抬起头来,望向电脑屏幕。
光是在曼哈顿地区,植物种类就不下八千种。
“资料库里找不到和它相同的细胞结构。”
“这片叶子很老,”莱姆问:“它究竟有多老?”
库柏又看了看叶子。“已经干瘪皱缩, 我估计大概放了一百年了,顶多差一点点。”
“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有哪些植物灭绝了?”
“在像曼哈顿这样的生态系统中,植物是不会灭绝的。它们总会在什么地方重新冒出来。”
莱姆的脑中“叮当”一响,好像有个念头接近成形了。他对这种感觉可以说是又爱又恨。有时他会像接一个慢慢飞来的高抛球一样轻易地抓住它,有时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彻底消失,只给他留下错失灵感的刺激与遗憾。
离满潮时间还有十六分钟。
这种念头到底是什么?他闭上眼睛,极力捕捉……
码头,他刚才在想码头,人质在某处码头的下面。
到底是什么?快想!
码头……船只……卸载……货物。
卸载货物!
他猛地睁开双眼。“梅尔,这会不会是农作物?”
“噢,对呀。我只顾查询一般园艺作物,没去找耕种作物。”他急忙在电脑上键入新的指令。等待结果的时间好像有几小时那样漫长。
“好了吗?”
“等等,等等……这里有一大堆数据。”他快速地逐项审视。“苜蓿、大麦、甜菜、玉米、燕麦、烟草……”
“烟草!试试看。”
库柏按动两下鼠标,屏幕上慢慢现出图象。
“就是它!”
“世贸大楼!”莱姆大声宣布。“那座大楼北边的土地过去曾经是烟草田。汤玛士,找出我写书时研究的资料——我要那张18世纪40年代的地图,还有波尔?豪曼用来找石棉清理场址的现代地图。把这两张图贴到墙壁上,并排贴在一起。”
汤玛士从莱姆的档案夹中找出那份旧地图,把两张图一起贴在靠近莱姆床头的墙壁上。虽然绘制得粗糙失真,那张旧地图还是显示出殖民时期的纽约城(只占曼哈顿岛下端的一小部分)北部是一大片农田。沿着河边有三座商用码头——当时这条河还不叫哈德逊河,而被称为“西河”。莱姆又瞥向那张近代的纽约地图,当然,农场全都不见了,原来的码头也已经废弃停用。不过,这幅年代较近的地图上,还是标出了其中一座原本用于运输烟草的旧码头的确切位置。
莱姆努力向前伸探着脖子,想看清那座码头附近街道的名称。就在他正要叫汤玛士把地图拿近一些的时候,楼下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伴随着玻璃碎裂四散的声响,大门被人猛地撞开了。
汤玛士急忙下楼查看。
“我要见他。”门廊里响起一个简洁有力的声音。
“请等一等……”汤玛士试图阻止。
“不行,等一分钟、一秒钟都不行。妈的,我现在就要上去。”
“梅尔,”莱姆悄声说:“快把证物藏起来,关掉电脑。”
“可是……”
“快!”
莱姆用力摇动头部,把耳机甩离耳朵,掉落在病床边。此时,楼梯口已传来重重的脚步声。
汤玛士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来阻挡他们,但这三个不速之客是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其中两个手里还拿着大号的手枪,他们慢慢地把汤玛士逼上楼。
多亏了梅尔?库柏,他只用了五秒钟的时间就把复合式显微镜拆掉,小心地放回原位,刚好抢在FBI特工爬上楼梯冲进房间之前完成。那些证物袋被塞在桌子下面,还盖上了一本《国家地理杂志》。
“嗨,戴瑞,”莱姆问:“你抓到嫌疑犯了吗?”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
“那枚指纹是伪造的。”
“伪造的?”库柏一脸迷惑地问。
“喔,那是个真的指纹,”莱姆说话的口气,就像这是个再明白不过的事实。“但不是嫌疑犯的。我们那位先生需要一辆出租车捕捉猎物,于是就找上了……他叫什么名字?”
“维克托?彼得斯。”戴瑞咕哝着说出这位出租车司机的历史。
“干得真漂亮。”莱姆由衷地赞叹道。“他居然能找到一个有犯罪前科和精神病史的塞尔维亚人,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时间挑选。总之:823号嫌疑犯杀害了可怜的彼得斯先生,偷走了他的出租车。他还切下他的指头带在身上,等到觉得我们逼得过近时,就把现场留下一个明显的指纹,好把我们甩开。这次他真的很成功。”
莱姆瞥了一眼时钟。还剩十四分钟。
“你是怎么知道的?”戴瑞看了一眼莱姆床边墙上的地图,谢天谢地,他对它们没兴趣。
“因为那枚指纹有脱水和皱缩的现象。我敢说死状一定惨不忍睹。你们是在地下室找到尸体的吗?我说的没错吧?地下室是我们这位先生最喜欢用来处理人质的地方。”
戴瑞不再搭理莱姆,开始像一只巨大的猎犬一样,在房间里东闻西嗅。
“你把我们的证物藏到哪里去了?”
“证物?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说,你是不是把我的门踢坏了?上次你不敲门就闯进来,这次索性用脚踢了。”
“你知道吗,林肯?我本来还想找机会向你道歉……”
“这可真难得,弗雷德。”
“不过现在我只想一把掐死你这个混蛋。”
莱姆瞥见麦克风耳机还耷拉在床边的地板上,不禁暗自担心莎克丝呼叫的声音会突然从耳机里传出来。
“把证物交出来,莱姆。你还没意识到这会给你惹来多大的麻烦。”
“汤玛士,”莱姆慢悠悠地请求:“我刚才被戴瑞探员吓了一跳,不小心把随身听耳机弄掉了。你能帮我捡起来放在床头吗?”
汤玛士心领神会。他走过去捡起耳机,放在莱姆床头戴瑞看不到的地方。
“谢谢。”莱姆对汤玛士说。随后又加上一句:“你知道,我还没洗澡呢。我想差不多到时间了,你说呢?”
“我正纳闷你怎么还没开口提这件事呢?”汤玛士回答,演技好得像一个天才演员。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
·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
·滑雪头套?海军蓝?
·深色手套
·剃须水:布拉特牌
·头发不是棕色
·食指上有道深疤痕
·穿休闲服·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百老汇大道与九十六街路口  安德森食品公司;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第二大道,七十二街至七十三街  食品世界;炮台公园城  J
第61节:看上去很不错
“快回答,莱姆。看在上帝的份上,你怎么不说话了?”
接着,莎克丝听见有声音从耳机里传来了。是汤玛士。他的声音很大,口气夸张。好像有什么不对头。
“我买了一块新海绵。”是汤玛士的声音。
“看上去很不错。”莱姆回答。
“莱姆?”莎克丝吼道:“你们在搞什么鬼?”
“花了十七美元,当然不错了。我要帮你翻个身子。”
更多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但是她无法一一分辨。
莎克丝和班克斯正沿着河岸小跑,一路查看着河水又灰又黄的哈德逊河岸边的码头。她示意班克斯停下,自己弯弓着身体,向河水中吐了口唾沫,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通过耳机,她又听到:“……不会很长时间的,各位,多多包涵。”
“不必介意,我们可以等。”
“我还真的很介意。”莱姆说:“难道我连一点隐私都不能有吗?”
“莱姆,你能听见我说话吗?”莎克丝放开喉咙大喊。他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不行。偷窃证物的人没有隐私权。”
是戴瑞!他在莱姆的房间里。好了,这下全完了。人质死定了。
“我要看到证物!”戴瑞在咆哮。
“戴瑞,你现在看到的,是一个大男人的入浴图。”
班克斯张嘴想说什么,但莎克丝挥手制止了他。
耳机里陆续传来一些细微的说话声,她听不清楚。
接着是戴瑞愤怒的吼叫。
然后是莱姆平静的声音:“……你知道吗,戴瑞,我以前是个游泳好手,几乎每天都游。”
“我们只剩不到十分钟了。”莎克丝低声说。河水轻轻地拍打着河岸,两艘游艇平稳地驶过水面。
戴瑞又嘀咕了些什么话。
“我以前常去哈德逊河游泳,那时候比现在干净多了。我指的是河水。”
一阵杂音干扰,莱姆的话被打断了。
“……旧码头。我最喜欢的一座现在已经没有了。过去它曾是‘哈德逊清洁者’的老巢。你听说过这个帮派吗?在19世纪90年代,就在现在的炮台公园北侧。你好像很不耐烦。想看看残疾人松弛的屁股吗?不想?那就随便你吧。那个码头是在北摩尔和商会大楼之间。我以前从那里跳下水,绕着码头游啊游……”
“北摩尔和商会大楼!”莎克丝喊了起来,急忙转身往回跑。他们已经错过了那个地方,向南走了太远,现在距离那里大约有四分之一英里。她能看到那排脏乎乎的棕色木头,潮水已经堵住了那条大排水管。还剩多少时间?几乎没有了,他们已经来不及救出人质了。
莎克丝扯掉耳机,掉头朝车子跑去。班克斯跟在她后面。
“你会游泳吗?”莎克丝问。
“我?在康体俱乐部可以游上一两个来回。”
他们已经没办法了。
莎克丝突然停下脚步,身子很快地旋转了一个大圈,望向那空无一人的街道。
水快淹到他的鼻子了。
一道小波浪掠过威廉?埃弗瑞特的脸,此时他恰好吸了口气,恶臭、腥咸的海水顿时灌进他的喉咙。他开始咳嗽,声音用力得吓人,极其痛苦。海水充满了他的肺部,他松开抓住码头桩木的手,整个人沉入水中,浮起,露出水面,然后再沉下去。
不,主啊,不要……求你不要让我……
他摇动手铐,猛蹬双腿,试图做最后的挣扎。如果真会有奇迹发生,也许他能以虚弱的肌肉折弯锁住他的手铐。
他从鼻孔中喷出脏水,慌乱地前后摇动头部。肺里的积水暂时被排了出来。他用力把头向后仰,凑向离他脸部不远的水面上稀薄的空气。这个动作让他脖子上的肌肉像着了火,疼痛的程度一如他折断的手指。
他终于得到了片刻喘息。
但又一个浪头跟着打了过来,比刚才那个还要高些。
这下完了。
他再也支撑不住了。投降吧,去和伊芙琳会合,和这个世界说拜拜……
威廉?埃弗瑞特放弃了。他沉到水面下,沉入充满杂物、海草缠绕的污秽海水。
然而,他又惊慌地颤动起来。不、不要……
他还在那里!那个绑架他的人!他又回来了。
埃弗瑞特踢蹬着双腿浮上水面,吐出了更多的海水,本能地想逃开。那人用手电筒光亮直晃埃弗瑞特的眼睛,手里握着一把刀,逐渐向他逼近。
不、不要……
一定是觉得海水淹不死他,那人要亲手把他扎死。埃弗瑞特顾不上多想,冲着来人就是一脚。但那家伙潜入了水底……然后,“喀哒”一声,埃弗瑞特的双手自由了。
老人忘了自己刚和这个世界道过再见,拼命地蹬腿浮上水面,用鼻子狠狠地吸了口酸臭的空气,动手把封在嘴上的胶带撕去。他喘着气,吐掉腹中的脏水。他的脑袋重重地撞上橡木码头的底部,但整个人却大笑不止。。“噢,主啊,主啊,主啊……”
接着另一张脸出现了……同样穿着潜水服,拿着明晃晃的探照灯凑了上来,埃弗瑞特隐约可以看到他的潜水服上有一个纽约市消防队的队徽。两个人手里拿的不是刀子,而是金属气割器。其中一人把带有苦味的橡胶氧气罩摁在埃弗瑞特的嘴上,让他大大地吸了一口纯氧。
潜水员张开双臂抱住他,他们还得游回到码头那边去。
“深吸口气,我们一会儿就到岸了。”
他深吸一口气,直到窄小的肺腔都快要爆出来,才闭上眼睛,听任潜水员带着他潜入被黄色探照灯晃得发亮的水底。这是一段短暂而痛苦的旅程,他们在水下潜行,穿过黑糊糊布满微粒的河水,重新浮上水面。潜水员一不留神没抓好他,两人立刻被海水冲散。但是威廉?埃弗瑞特镇定自若地应付了这次小小的失误。经历了这一晚上的时间后,独自一人在波浪起伏的哈德逊河中小游一下,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种轻松愉快的享受。
她原本没有打算打出租车,坐机场的大巴就挺好。
但是佩妮因为觉睡得太少而兴奋异常,他们俩今天早上五点钟就起床了,现在她越来越不安生。佩妮年纪还小,需要赶快上床,喝下一瓶夏威夷果汁,盖上毛毯好好睡上一觉。除此之外,卡罗拉自己也迫不及待地想早点到曼哈顿。她只是一个瘦弱的中西部小女子,四十一年来从未到过比俄亥俄州更远的地方,一心只渴望着看看纽约这个大苹果究竟是什么模样。
卡罗拉领取了行李,开始往出口走。她又检查了一次,确认今天下午离开凯特和艾迪家时带的东西一样不少。
佩妮、维尼、皮包、毯子、手提箱、黄色背包。
所有东西都在。
她的朋友都警告她到这座城市要当心。“到处是抢钱包的和扒手,围着你推来搡去。”艾迪说。
第62节:你是怎么办到的
“千万别玩街头的纸牌游戏。”凯特像母亲一样叮嘱。
“我在自己家里都不玩牌,”卡罗拉笑着提醒她:“怎么会跑到曼哈顿的街头玩?”
不过,她还是由衷地感激他们的关心。毕竟,她只是一个带着三岁女孩的寡妇,为了参加联合国和平大会,只身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城市——这里的外国人真多,天啊,她从来没有同时见到过这么多人。
卡罗拉找到一处公用电话,打电话到她们预订的饭店确认房间。饭店的夜班经理说房间已经准备好,正等待她们来住,他还说四十五分钟以后见。
她们一走出自动门,夏天灼人的热浪就扑面而来,压得她们几乎喘不过气来。卡罗拉停下脚步,环顾四周。她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佩妮,另一只手提着旧手提箱,那个沉甸甸的黄色背包则挎在肩上。
她们最终还是加入了排队等候出租车的旅客队伍中。
卡罗拉看向高速公路对面的大广告牌,上面写着:欢迎联合国会议代表!海报画得很拙劣,但她还是盯着它看了很久。海报上有个男人长得还真像隆尼。
两年前,在隆尼刚过世的那段日子里,几乎任何事情都能让她联想起她的丈夫,梳着平头、潇洒英俊的隆尼。她开车经过麦当劳,想到他最爱吃巨无霸;看电影时,尽管男主角长得不像他,但总会觉得举手投足之间有那么一两个动作和他的习惯相似;甚至接到拍卖割草机的传单,也会让她想起,隆尼是多么喜欢亲手修剪他们在阿灵顿高地户外的那片小草地。
随后,眼泪就接踵而至了。她开始服用丙咪嗪等抗忧郁的药物,整星期地赖在床上不起来。最后,她勉强接受凯特的建议,到她和艾迪那里住一个晚上。然后是一星期,一个月。
她已经不再流泪了。现在她来到这里,就是要开始全新的生活,把过去的一切悲伤抛在身后。
出租车一辆接一辆地载着乘客离开了。卡罗拉拨开垂在汗湿的肩膀上的浓密金发,拉着佩妮,用脚把地上的行李往前推了几步。她四下张望,想看看曼哈顿的模样,但除了交通设施、飞机机尾、人山人海的旅客和各式车辆外,她什么也没瞧见。蒸气像恐怖的鬼魂一样从涵洞中升起,夜晚的天空烟雾弥漫,只有黑与黄两种颜色。
好吧,她心想,反正很快她就会看到这座城市的。她希望佩妮现在的年龄已经够大,能够记住她看到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
“宝贝,到现在为止,你还喜欢我们的这次冒险吗?”
“冒险,我喜欢冒险。我想喝夏威夷果汁,请你让我喝一点好吗?”
她说“请”……这可是新鲜事。一个三岁的小孩已经学会恳求他人时的关键用语。卡罗拉笑了起来。“再等一会儿你就可以喝到了。”
终于排到她们了。出租车后备厢盖自动弹开,卡罗拉自己动手把行李抬进后备厢,压上盖子。她们钻进后座,关上车门。
佩妮、维尼熊、钱包……
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隔着车内的塑料玻璃板,卡罗拉大声向司机报出中城公馆饭店的地址。
司机开车上路。卡罗拉向后靠靠,把佩妮抱在膝上。
“我们会经过联合国吗?”她问。
出租车司机正在专心变换车道,没有听见她的问话。
“我是来这里开会的,”她继续说:“参加联合国大会。”
还是没有回答。
她想,这个司机是不是不大会说英语。凯特警告过她,在纽约开出租的全都是外国人。(“抢了美国人的饭碗,”艾迪咆哮说,“却不给我在那里工作的机会。”)隔着满是划痕的塑料玻璃,她看不清司机的长相。
也许他只是不想讲话。
他们转到另一条高速公路——忽然,在眨眼之间,这座城市的全貌,被高楼大厦切割成锯齿状的天空,一下子全都出现在他们面前。灿烂辉煌,就像凯特和艾迪收藏的水晶。一大片五颜六色的建筑物聚集在岛中央,还有一群大楼伸展到岛的左岸。卡罗拉这辈子还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景象,此时,她感觉这座岛看起来就像是一艘巨船。
“快看,佩妮,那边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你说,美不美?”
不过,只过了一会儿,这景观就被切断了。司机把车开下高速公路,在一个下坡的底部猛然转弯。现在他们行驶在一条炎热、荒凉的街道上,两边的房屋都是深颜色的砖石建筑。
卡罗拉倾身向前。“这是通往市区的路吗?”
同样,司机还是没有回答。
她用力拍打塑料玻璃。“你没走错路吧?说话!你说话啊!”
“妈咪,怎么了?”佩妮说着,开始哭了起来。
“你要去哪里?”卡罗拉喊道。
但那个人自顾开他的车,而且不慌不忙,每个该停的红灯都停了,不超过任何时速限制。当他把车转进一座黑暗、废弃的工厂后身的停车空地时,还确认自己打了方向灯。
噢,不,不……
他戴上滑雪头套,下了出租车,走到后门,伸手握住了门把。然而,他犹豫了一下,又把手松开了。他凑近车窗,隔着玻璃朝里看,同时轻轻敲打着玻璃。一下、两下、三下,似乎像在动物园,要引起爬行动物区里蜥蜴的注意。他望着车内这对母女,过了好一阵子,才伸手把车门拉开。
“莎克丝,你是怎么办到的?”
莎克丝站在腥臭扑鼻的哈德逊河边,对着麦克风说:“我记得炮台公园有一只消防快艇队,他们在三分钟内就派了几个潜水员赶到码头。老天,你真应该看看他们的快艇风驰电掣的模样!哪天有机会,我也想试一把。”
莱姆告诉她那个指头被切掉的出租车司机的事。
“混蛋!”她骂道,咂着舌头发出厌恶的声音。“那个狡猾的家伙把我们全骗了。”
“不是所有人。”莱姆含蓄地提醒她。
“这么说,戴瑞已经知道是我偷走了证物,现在他在找我吗?”
“他说他要先回联邦大楼一趟,也许他在考虑应该先逮捕我们中间的哪一个。莎克丝,现场的状况如何?”
“相当糟,”她汇报说,“他把车子停在碎石路上……”
“所以没有脚印了。”
“但是糟糕的还不止这些。潮水涨上来,淹没了大排水管,还有他停车的地方。”
“妈的,”莱姆嘟囔着:“没有胎痕,没有指纹,什么都没有。受害人的情况还好吧?”
“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被绑的时间过长,手指骨折,还有心脏病。他们打算把他留院观察一两天。”
“他能告诉我们一些情况吗?”
莎克丝走向班克斯,他正在给威廉?埃弗瑞特做笔录。
“他块头不大,”这名获救的老人一五一十地说,一边还仔细检视着医护人员绑在他手上的固定夹板。“他也不很壮,不是什么猛男。但他比我力气大。我当时死命地抓住他,他却很轻易地就把我的手掰开了。”
“外貌呢?”班克斯问。
埃弗瑞特描述他见到的深色衣服和滑雪头套,他就记得这么多。
第63节:他也有点行动不便
“有件事我想应该告诉你们,”埃弗瑞特举起绑好绷带的手指。“他有个行为很古怪。我说过,当时我抓住他,那是惊慌之下的举动,没想那么多,但这却把他激怒了,所以他才折断我的手指。”
“算是报复,是吗?”班克斯问。
“我想是吧,但古怪的不是这个。”
“不是?”
“古怪的是,他刻意去听我骨头折断的声音。”
年轻警探停止做笔记,抬头看看莎克丝。
“他把我的手放到他的耳边,几乎贴在上面,然后用力把我的手指折断,好像想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而且以此为乐。”
“你听到了吗,莱姆?”
“听到了,汤玛士已经把这点加在了一览表上。不过,我还不明白这代表什么意义,我们要好好想一想。”
“有布置线索的痕迹吗?”
“还没发现。”
“莎克丝,走走格子。对了,我还要受害人的……”
“衣服吗?我已经请他脱下来了。我……莱姆,你还好吗?”
通话突然中断了。过了一会儿,莱姆才又回到线上。“你在吗?莱姆,你没事吧?”
“我很好,”他很快说:“继续,走格子。”
她借助特勤小组卤素探照灯的光亮,勘察现场的情况。情况很让人泄气。他确实走过那条碎石路,就在几英尺外的地方,但是,就算他不小心留下了什么证物,现在也都已泡在几英寸深的污水下面。她慢慢移动脚步,在现场来来回回走了一遍。
“什么也没看到,线索大概被水冲掉了。”
“不可能。他聪明的很,一定会把潮水上涨计算在内,线索一定留在不会被水浸到的干燥地方。”
“我有个主意,”莎克丝突然说:“你到这里来。”
“什么?”
“到现场来,和我一起工作,莱姆。”
一阵沉默。
“莱姆,你听见我说的话吗?”
“你是在对我说话吗?”他问。
“我觉得你很像罗伯特?德尼罗,当然你不可能演得像罗伯特?德尼罗一样好。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出租汽车司机》里的那一幕。”
莱姆并不觉得好笑。他说:“那句台词是‘你在看我吗?’不是‘你在和我说话吗?’。”
莎克丝仍然执拗地说:“你到这里来,和我一起勘验现场。”
“我马上插翅膀飞过去。算了吧,我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心灵感应,你知道的。”
“别开玩笑了,我是认真的。”
“我……”
“我们需要你。我找不到他布置的线索。”
“可是,线索就在那里,你只要再努力一些就行了。”
“我已经把整个现场走了两遍了。”
“那就说明你把现场的范围划得太小了。你把范围扩大几英尺,再走一遍。823号嫌疑犯不会就此罢手,他还有更大的目标。”
“你别转移话题,到这里来帮我。”
“我怎么去?”莱姆问。“你想我怎样才能到你那里?”
“我有个朋友,他也有点行动不便,”她说:“而他……”
“你是说他也是个‘残疾’吧?”莱姆纠正她,口气虽轻,却十分生硬。
莎克丝继续说:“每天早上,他的看护都会把他抱到一辆很棒的轮椅上,他能驾着轮椅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去看电影,去……”
“是啊,轮椅……”莱姆幽幽地说:“但连它对我都没用。”
她不说话了。
他接着说下去。“问题出在我受的伤。把我放在轮椅上是危险的,可能会……”他停顿了一下,“……会使事情更糟。”
“对不起,这个我不知道。”
他过了一会儿才说:“你当然不知道。”
不过莱姆并没有因为她的失言而生气,他的口气仍然很平静,不带丝毫情绪。“听好,你要继续搜索,我们的嫌疑犯这次搞得有点麻烦,但并非不可能做到……我有个想法,他不是很喜欢地下室吗?对吧?也许这次他把线索埋起来了。”
她重新把整个现场审视了一遍。
也许在那里……她看见碎石路旁的长草丛中有堆泥土和树叶。这堆泥土不像是自然形成的,好像是有人刻意堆放在那里。
莎克丝蹲到土堆旁,低下头,用铅笔小心地把树叶拨开。
她的头微微一侧,赫然发现一具白牙森森的头骨……
她“啊”地一声惊叫,向后跳开,屁股重重地跌坐在地上。她急忙拔出手枪。
不对……
莱姆叫道:“你怎么了?”
莎克丝勉力镇定情绪,用颤抖的手把手枪拿稳,杰瑞?班克斯也端着手枪飞奔过来,但一到这边就停住了。莎克丝从地上爬起来,两人一起望着他们眼前的东西。
“哇!”班克斯低声说。
“是蛇……恩,是蛇的骨头。”莎克丝对莱姆说:“是响尾蛇。真他妈的。”她收起葛拉克手枪,“架在一块板子上。”
“蛇?有意思。”莱姆的语气充满好奇。
“是啊,真有意思。”莎克丝咕哝道。她戴上乳胶手套,提起这盘成一团的骨架,把它翻过来。“变态。”
“什么?”
“板子下面有标签,我猜,是销售这东西的商店地址,百老汇604号。”
莱姆说:“我会叫哈迪男孩去查一查。我们找到了什么?告诉我线索的事。”
线索就放在那条蛇骨的下面,装在一个袋子里。她再次蹲下身,把手伸向那个袋子,心脏砰砰地跳个不停。
“有一捆火柴。”莎克丝说。
“好,也许他想纵火。上面印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不过染上点东西。很像凡士林,只是比凡士林臭。”
“很好,莎克丝。在无法确定证物是什么的时候,常常需要闻一下,这样会比较精确。”
她弯腰凑上去。“呸……”
“这样形容太不精确了。”
“好像是硫磺。”
“也许是硝酸盐,有爆炸性。它是蓝色的吗?”
“不是,是透明的胶状物质。”
“就算这东西会爆炸,我想它也是次等爆炸物,性能稳定的那种。还有别的吗?”
“又有一张纸片,上面有东西。”
“有什么,莎克丝?他的名字?地址?还是电子邮件信箱?”
“看上去好像是从杂志上撕下来的,上面有一张很小的黑白照片,像是建筑物的一部分,但看不清是哪一座建筑。下面还有一个日期:1906年5月20日。”
“06、5、20,说不定这是密码,或是谁家的门牌号。我要好好琢磨琢磨。还有别的吗?”
“没了。”
她能听到他的叹气声。“好吧,那就回来吧,莎克丝。现在几点了?天啊,快凌晨一点了,这些年来我还没这么晚睡过。赶快回来,让我们看看你的新发现。”
第64节:犹太黑手党
在这座城市的发展历史中,下东区是整个曼哈顿保存旧貌最多的地区。
当然,过去的许多东西已经不见了。那绵延起伏的田园,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 1737-1793,美国政治家、独立战争领袖,他曾于1775-1777年任大陆会议主席,是《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署人。后来在马萨诸塞州历任九届州长。——译者)和其他早期政府名人坚固的住宅,辽阔的淡水湖“德柯莱特”(这个德文名字后来被错误地转译为“聚集地”,反倒更贴切地符合了这个日后污染得极其严重的池塘),还有那臭名昭著的“五点区”(在19世纪初期,那里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单是一座简易的出租公寓,比如现已破败的“地狱之门”,一年发生的凶杀案就多达两三百件)。
不过,仍然有数以千计的老建筑保留至今——19世纪的出租公寓,殖民时期的木头房屋,联邦政府早期兴建的砖头住宅,巴洛克风格的礼拜堂,以及几座由奢侈腐败的国会议员费尔南多?伍德下令修建的埃及式公共建筑。这些建筑物有的已经废弃,正面长满了野草,地板被迸生出的树苗挣裂;但也有许多仍在使用中:这里是腐败的坦慕尼厅的所在地,是推车小贩和血汗工厂(指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劳动条件恶劣、残酷剥削工人的小工厂。——译者)聚集的地方,这里有“亨利街社会福利之家”,有明斯基的讽刺画和恶名昭彰的意大利哥摩拉——犹太黑手党。像这样一个曾孳生出如此众多的社会制度的地区,想让它完全消亡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载着那个孤弱的女人和她年幼的女儿,集骨者正开着出租车朝这个地区驶去。
在察觉到警察已经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后,詹姆斯?斯奈德又像蛇一样浮出地表,在这城市众多的出租公寓寻觅藏身之地——当然这纯属推断。他找到适当的住所,并在那里潜伏了好几个月。
在他驾车回家的途中,集骨者看见围绕在他身边的不是20世纪90年代的曼哈顿,不是韩国料理、雾蒙蒙的面包铺、成人录相出租点和空荡荡的时装店,而是一个如梦似幻的世界:戴着圆筒高帽的男人,穿着沙沙作响的硬毛布衬裙、衣服的缝边和袖口都沾有街道的垃圾脏污的女人,畜力拉动的单座四轮马车和货车。空气里弥漫着甲烷的气味,时而令人愉悦,时而令人厌恶。
但是,他心中挥赶不去的邪念驱使他再度开始犯案。不久,他便从巢穴中出来,寻找下一个无辜的良善市民。这一次,他盯上了一个刚到这个城市读大学的年轻人。
车子穿行在臭名昭著的第十八区,这里一度有五万多居民,分别挤在一千栋老旧的廉价公寓里。大多数人一想到19世纪,就会联想到棕褐色——这是因为老照片的缘故。但是,这种联想是错误的。旧日的曼哈顿全是石头的颜色,在呛人的工业烟尘、昂贵的油漆涂料和亮度不足的街灯衬托下,整个城市处处显得灰暗昏黄。
斯奈德悄悄跟在那个年轻人后面,就在他准备下手攻击的时候,命运之神终于良心发现。两名警察恰好路过,他们一眼就认出斯奈德,就地展开了追捕。斯奈德向东逃窜,奔上在这一事件前两年才完工、堪称工程界一大奇迹的曼哈顿大桥。然而,他跑到大桥中央就停住了,因为从大桥那端的布鲁克林区,也有三名警察正迎面向他跑来。他们是听见警笛哨音,以及曼哈顿同僚们的鸣枪示警,匆匆赶来支援的。
也许是天意,斯奈德今天刚好没带武器。在警方的包围下,他爬上大桥的钢索。他冲着桥上的警察破口大骂,责怪他们毁掉了他的一生。他越骂越凶,当警察逐渐向他逼近时,他纵身一跃,从钢索上直接跳进哈德逊河中。一星期后,一位领航员在福利岛岸边靠近地狱之门的地方发现了他的尸体。尸体的皮肉已经所剩无几,螃蟹和乌龟辛苦工作了很久,才把斯奈德的尸体净化成一堆他向来珍爱、迷恋的骨头。
他把出租车转进那条空旷的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东范布渥特街,停在房子正前面。他先检查他离开时绑在门下的两条脏绳子,以确定没有人进来过。一阵突如其来的骚动把他吓了一跳,他又听到那群野狗从喉咙里发出的咆哮,看到它们黄浊的眼睛、茶色的牙齿,以及遍布疤痕和肿疮的身体。他把手伸向手枪,但它们突然转身,狺狺狂吠着,追逐巷内的野猫或老鼠而去。
他向炽热的人行道望了望,没看到任何人影,这才打开车库的挂锁,回到车上,把出租车开进车库,停在那辆福特轿车旁边。
在大恶人斯奈德死后,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遗物,进行研究解读。从他的日记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杀害了八个市民。他并非不屑去盗墓,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曾亵渎过城里几处神圣的墓地。没有一名受害者应得如此冒犯,完全没有,他们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恳恳,清白无辜。
然而,斯奈德却丝毫没有罪恶感,事实上,他似乎始终执着于自己那种疯狂的妄想——他是在帮这些受害者的忙。
他停了停,擦掉嘴角的汗水。滑雪头套弄得他有点刺痒。他把那个女人和小女孩拉出后备厢,推到车库里。那女人力气很大,拼命挣扎,他费了好大工夫才把她们一一铐好。
“混蛋!”她大骂:“不要碰我女儿!你敢碰她一下,我就杀了你!”
他紧紧抱住她,在她嘴上贴上胶带。然后把小女孩的嘴也给贴上。
“肌肉会萎缩而变得疲软,”——那恶人用他无情但稳定的手写道——“骨头是人体最坚强的部分。我们的肌肤会衰老,但骨头却永远年轻。我的目标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它。我对他们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们现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们,把他们全变成了骨头。”
他拉她们到地下室,把那个女人重重地推倒在地,又让她女儿躺到她身边。他用晾衣绳绕住手铐捆到墙壁上,然后转身上楼。
他从出租车后座取出她的黄色背包,又从后备厢里取出手提箱,推开一扇镶有螺钉的木门,进入这栋房子的客厅。他正打算把它们推到角落里,却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对这对猎物的来历产生了好奇。他在一幅壁画前坐下来——壁画上有一名屠夫,一手冷静地提着刀子,另一只手抓着一块厚厚的牛肉。
他先检查行李上的姓名牌。卡罗拉?冈兹。卡罗拉,为什么不叫卡罗,还多了一个“拉”?他想不通。手提箱里除了衣服以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翻检背包,很快找到了现金,大概有四五千块。他把钱放回背包带拉锁的隔层中。
背包里还有十几样儿童玩具:一个洋娃娃、一盒水彩、一包橡皮泥、一个土豆脑袋玩偶。里面还有一台价格不菲的CD随身听,五六张CD和一台索尼旅行报时收音机。
第65节:做笔交易
他翻检出几张照片,都是卡罗拉和女儿的合影。那个女人在大多数照片中的神情都十分忧伤,只有少数几张稍稍开心一点。不过,尽管她戴着结婚戒指,却没有见到她和丈夫的合影。有不少照片是这对母女和另一对夫妇合拍的——一个是穿着旧式老奶奶衣服的胖女人,另一个是穿着法兰绒衬衫、满脸胡子的秃头老者。
集骨者长时间地凝视着照片上的小女孩。
可怜的玛格?奥康诺的命运最为悲惨。这是个瘦小的女孩,年仅八岁。警方推断,她是不小心撞见了正在处理尸体的威廉?斯奈德,才惨遭不幸。
这女孩住在恶名昭彰的“地狱厨房”区,此地是这座城市的贫民区,街上随处可见动物的死尸。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出门拔一些马毛,这是当地孩子的习惯,他们常把动物的尾毛缠绕成手环或戒指,做为他们装扮自己的惟一饰物。
皮和骨,骨和皮。
他把这张照片靠在壁炉的平台上,摆在一小堆尸骨旁。这堆骨头有些是他那天早上刚打磨出来的,有些是和那具蛇骨一起从商店里偷来的。
据推测,斯奈德可能发现小玛格就站在他的巢穴附近,观看他屠杀被害人的恐怖过程。他究竟是立刻将她杀害灭口,还是慢慢折磨致死,我们不得而知,只是知道她不像其他被害人一样,最终被发现尸体——玛格?奥康诺的尸体就这样凭空消失,始终没有找到。
集骨者走下楼梯。
他扯下母亲嘴上的胶带,那女人大口地吸着空气,用冰冷的目光怒视着他:“你想干什么?”她尖声大叫:“想干什么?”
她不像爱思达那么瘦,不过,感谢上帝,她也没胖到像汉娜?高德史密特那样。他可以清楚地看见她身体的精华部分,那窄窄的下颚骨,那锁骨,还有透过薄薄的蓝裙,隐约可见的无名骨——由髂骨、坐骨和耻骨共同构成,这些名称很像罗马诸神的名字。
小女孩不停地扭动着身体。他走过去,把手放在她的头上。头盖骨并非由一块骨头生长而成,而是有八块骨头拼合在一起,顶端的骨头隆起,就像天文观测馆穹顶的三角形厚木板。他碰碰小女氦的枕骨,又摸向头盖骨最上面的颅顶骨。还有两个他最喜欢的、环绕眼窝的两块骨头——蝶骨和筛骨。
“住手!”卡罗拉拼命地摇着头,疯狂地大喊:“离他远点!”
“嘘……”他把一根戴着手套的手指竖在嘴唇中央,发出警告。他看着小女孩,她正在呼喊着向母亲靠拢。
“玛格?奥康诺,”他嘴里咕哝着,留心观察小女孩的脸形。“我的小玛格。”
女人惊异地望着他。
“孩子,你在错误的时间跑到了错误的地点。你看到我做了什么吗?”
年轻的骨头。
“你在说什么?”卡罗拉喃喃地说。
他把注意力转向她。
集骨者总是对玛格?奥康诺的母亲捉摸不透。
“你丈夫呢?”
“他死了。”她恶狠狠地说。随后,她看了一眼小女孩,才把口气放得柔缓一些。“他两年前被杀了。听着,放我女儿走吧,她年纪还小,不会泄露你任何事。你……在听我说话吗?你要干什么?”
他抓住卡罗拉的双手,举高。
他怜爱地抚摩着她的手掌和腕关节,还有那些指骨——她的手指好细,能捏到骨头。
“住手,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求求你!”她的声音里充满惊慌。
他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控制,而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感觉。如果他想继续按计划进行,好好处置这两个人质,就必须压抑住这股突如其来的欲念——疯狂正逼使他越来越深地陷入到过去,将现实与过去完全搅乱。
过去和未来……
要完成他开始时确定的目标,需要施展所有的智慧和狡诈。
但是……但是……
她的骨架是如此纤细,她的皮肤是如此紧绷。他闭上眼睛,想象用刀子剥开她胫骨的情景,那声音一定很动听,就像拉动一把年代悠久的小提琴。
他呼吸急促,汗出如浆。
终于,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盯着她脚上的凉鞋。在他拥有的脚骨中,没有几具是状况良好的。在过去数月里,他抓过几个无家可归的游民,但他们都有软骨症或骨质疏松的毛病,脚趾也都因塞在不合脚的鞋里而扭曲变形。
“我和你做笔交易。”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她低头看向女儿。那孩子在地上不停地扭动,拼命想靠近她。
“做笔交易。如果你让我做一件事,我就放你们走。”
“什么事?”卡罗拉小声说。
“让我把你的皮肤剥掉。”
她眨眨眼睛。
他低声说:“可以吗?求求你。一只脚,只要你一只脚。如果你答应,我就放你们走。”
“怎么……”
“深到骨头。”
她惊骇地望着他,咽了口唾沫。
有必要这么麻烦吗?他心想。无论怎样,她就在这里,如此近,如此单薄,如此瘦削。的确,她和其他人有些不同——和其他他俘获的猎物都不一样。
他把手枪放到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刀子弹开,发出一声令人心惊的声音。
她没有躲避,把目光从小女孩身上收回来,然后又望向他。
“你真会让我们走?”
他点点头。“你们没看到我的脸,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她四下打量着自己置身其中的地下室,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吐出一个字。是名字吧,他想,隆尼或是罗勃。
然后,她用坚定的目光望着他,伸直两腿,把双脚凑到他面前。他动手脱掉她右脚的鞋子。
他握住她的脚趾,揉捏着这五根脆弱的嫩枝。
她向后仰身,眯着双眼,颈部肌肉的筋腱漂亮地隆起。他用刀子轻轻刮动她的皮肤。
然后,猛地握紧了刀子。
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发出一声含混的呜咽。“动手吧!”她低声说。然后紧紧抱住小女孩,把她的脸别开。
集骨者幻想她身上穿的是维多利亚式的服饰,有硬蓬蓬的裙衬和黑色的蕾丝花边。他看见他们三个人,一起坐在代尔莫尼克餐厅(Delmonico’s,纽约著名餐馆,由美国饮食业巨头代尔莫尼克?洛伦佐创办,是上流人士饮宴聚会之处。——译者)或走在第五大街上。当他们经过运河大桥时,他看见小玛格和他们在一起,衣服上镶着泡沫般的花边,正用杆子滚动着一个铁环。
过去和现在……
他把污渍斑斑的刀子架在她右脚脚背上。
“妈咪!”小女孩尖叫起来。
有什么东西砰地击中了他。一时间,他被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憎恶所压倒了。憎恶自己。
不!他不能这么做。不能对她这样。爱思达或汉娜,是的,也许是下一个人,但绝不是她。
集骨者哀伤地摇摇头,用手背碰触一下她的颊骨。他又用胶带封住卡罗拉的嘴,然后割断绑住她双脚的绳子。
“来吧……”他喃喃地说。
她奋力挣扎,但他紧紧箍住她的头,掐住她的鼻孔,直到她昏厥过去。他把她扛在肩上,走上楼梯,细心地提起放在一旁的袋子,非常细心,他不想掉下任何东西。到了楼上,他只停顿了一下,又回头望了一眼年幼、卷发的玛格?奥康诺。她正坐在泥土上,仰着头,绝望地看着他。
第66节:这太荒唐了
他在莱姆的住所前拦住他们俩,动作快得像那条蛇。班克斯一直紧紧地把那具蛇骨抱在怀里,好像那是从遥远的圣达菲带回来的纪念品。
戴瑞和两名探员是从小巷里突然窜出来的。他不阴不阳地说:“亲爱的朋友们,我有个消息要宣布:你们被捕了,罪名是窃取在美国政府保管下的证物。”
林肯?莱姆猜错了。戴瑞根本没有回联邦大楼,而是一直躲在莱姆的住所外盯梢。
班克斯转了转眼珠,说:“冷静点,戴瑞,我们救出了人质。”
“幸亏你做的是好事,年轻人。要不是这样,我们就控诉你谋杀罪了。”
“但救出人质的是我们,”莎克丝说:“而你们却没有。”
“谢谢你精彩的综述,警官。现在,请你把手伸出来。”
“这太荒唐了。”
“把这位年轻的女士铐起来。”变色龙戴瑞以夸张的语气,吩咐身旁一位身材魁梧的警探。
她喊了起来:“戴瑞探员,我们找到了新的线索。他又抓了一名人质。我们不知道还剩多少时间。”
“对了,别忘了邀请那位小伙子也来参加我们的聚会。”戴瑞用头点点班克斯,一位FBI女探员马上向他走去。班克斯转身面向她,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反抗。
戴瑞微笑着说:“不、不、不,你最好别做蠢事。”
班克斯极不情愿地伸出双手。
带着一腔怒气,莎克丝冷笑着对戴瑞说:“你们晨畔高地之旅的收获如何?”
“他杀了那个出租司机。那栋房子里现在挤满了我们物证反应小组的人,多得像爬满大便的甲虫。”
“这就是他们能发现的一切,”莎克丝说:“这个不明嫌疑犯对犯罪现场的了解,比你我都要强得多。”
“回总部再说吧。”戴瑞说完,对莎克丝点点头。当冰冷的手铐紧紧扣上莎克丝的手腕时,她不由得往后一缩。
“我们同样可以救出下一位人质,只要你……”
“你知道你拥有什么权利吗,莎克丝警官?猜猜看。你有权保持沉默,你……”
“够了。”一个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莎克丝回过头,看见吉姆?鲍林正沿着人行道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他的裤子和黑运动衫都皱巴得一塌糊涂,好像他穿着这身衣服睡觉似的。不过,从他一脸疲惫的样子可以看出,他至少有一两天没阖过眼了。他的胡子已经好几天没刮,淡黄色的头发也蓬乱成一团。
戴瑞吃了一惊。虽然鲍林探长对他不足以构成威胁,但在鲍林身后,却跟着一个高个子,他是南区的联邦检察官。此外,跟在最后面的,还有联邦调查局的特派员帕金斯。
“好了,弗雷德,让他们走吧。”联邦检察官说。
变色龙戴瑞立刻把语调调整为标准的男中音,低沉着嗓音说:“她偷走了证物,长官。她还……”
“我只是想加快鉴证分析的速度,”莎克丝辩解道。
“听着……”戴瑞想驳斥她。
“不了,”鲍林说,现在局势完全掌控在他的手里,已经没有必要大动肝火。“不用了,我们不想听。”他又转身面对莎克丝,假意吼道:“但你也不许再耍什么花样。”
“不会的,长官。对不起,长官。”
检察官对戴瑞说:“弗雷德,你已经做过判断,而事实证明它是错的。”
“我有很可靠的消息来源,”戴瑞说。
“是吗,可是我们现在要改变侦破方向了。”检察官接着说。
特派员帕金斯说:“我们已经和局长以及行动部门交换过意见,决定这个案子还是交给莱姆和塞利托警探处理比较妥当。”
“可是我的线人明确地告诉我,机场肯定要有事发生。这种消息他是捏造不出来的。”
“弗雷德,现在的结论是,”联邦检察官直言不讳:“不管那个混蛋想干什么,都由莱姆的团队负责解救人质。”
戴瑞瘦长的手指紧紧地握成一团,但很快又松开了。“这点我明白,长官,可是……”
“戴瑞探员,这个决定已经不会改变了。”
那张圆滑多变的黑脸,刚才在联邦大楼调度部下时活力风发,此时却变得阴沉、拘谨,那股八面玲珑的劲头已经不见了。“是,长官。”
“要不是莎克丝警探及时介入,上一个人质现在已经没命了。”检察官又说。
“是莎克丝警员,”她纠正说。“其实全是林肯?莱姆的功劳,可以这么说,我只是个跑腿的。”
“这个案子的管辖权转回市府,”检察官宣布:“调查局的反恐小组可以继续追查恐怖活动这条线,但人力要减少,不论有什么发现,都必须报告给塞利托警探和莱姆。戴瑞,你立即叫那些负责搜索监控和人质拯救的人员解散,明白了吗?”
“是,长官。”
戴瑞平静地解开手铐,塞回口袋,然后走向停在附近的一辆大型厢车。当莎克丝拾起证物袋时,看见他站在一盏路灯下的阴影里,伸出左手食指,玩弄着夹在耳朵上的香烟。她稍停了一下,打心里对这位FBI特工产生了一丝同情。然后,她转身跑上楼梯,三步并做两步地追在抱着响尾蛇的杰瑞?班克斯身后。
“我悟出来了,呃,可以说绝大部分。”
莎克丝刚一迈进莱姆的房间,就听见他在大声宣布。明显一副很得意的样子。
“绝大部分,除了响尾蛇和胶状物质。”
她把新得到的证物交给梅尔?库柏。房间里的布置又变了,重新回复到先前的样子,桌上堆满了新玻璃瓶、烧杯、药物盒,以及大大小小的实验设备和箱子。虽然这里的规模无法与联邦指挥中心相比,但对艾米莉亚?莎克丝来说,这里更有家的感觉。
“快告诉我,”她说。
“明天是星期天……对不起,今天是星期天,他要烧掉一座教堂。”
“你怎么知道?”
“那日期。”
“纸片上的那个?那是什么意思?”
“你听说过无政府主义者吗?”
“那种穿着风衣、怀里揣着像保龄球大小的炸弹的小个子俄罗斯人?”班克斯问。
“这是只看图画书的人的想法。”莱姆冷冷地批评说:“你星期六早报的漫画看得太多了,班克斯。无政府主义是一种由来已久的社会运动,其目的是废除政府制度。有位名叫因瑞克?马拉泰斯塔的无政府主义者,他的拿手好戏是‘死亡宣传’,换句话说,就是蓄意谋杀或破坏。他在纽约有一个追随者,一个叫尤金?拉克渥西的美国人。某个星期天,他混入上东区的一座教堂,趁礼拜仪式刚刚开始的时候,锁住教堂的所有出口,然后放了一把火,总共烧死了十八名教徒。”
“这事发生在1906年5月20日?”莎克丝问。
“不错。”
“我不用问就知道你是怎么想到的。”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
·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
·滑雪头套?海军蓝?
·深色手套
·剃须水:布拉特牌
·头发不是棕色
·食指上有道深疤痕
·穿休闲服·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百老汇大道与九十六街路口  安德森食品公司;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第二大道,七十二街至七十三街  食品世界;炮台公园城  J
第67节:简直是五花八门
莱姆耸耸肩。“很明显,我们的嫌疑犯不是喜欢历史吗?他给了我们一些火柴,告诉我们他打算纵火。我只要回想一下这座城市过去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三角牌服装厂、水晶宫、斯洛克姆将军号游艇……我查过日期,5月20日是第一美以美教堂发生火灾的日子。”
莎克丝问:“但在哪里?还和那座教堂同一地点吗?”
“应该不是,”塞利托说:“那里现在是一座商业大楼。823号嫌疑犯不喜欢新建筑,为了以防万一,我已经派了几个人过去,不过我们确信他会对教堂下手。”
“我们还相信,”莱姆补充说:“他一定会等到礼拜开始后才纵火。”
“为什么?”
“只有一个理由,因为当年拉克渥西就是这么做的。”塞利托继续说:“还有。我们也考虑到泰瑞?杜拜恩告诉我们的——加大赌注。他可能会一次针对许多人。”
“所以我们还有一点时间,直到礼拜开始。”
莱姆抬头看着天花板。“现在曼哈顿有多少座教堂?”
“几百座吧。”
“那太夸张了,班克斯。我说,我们继续查看线索,他一定会通过提示把范围缩到最窄。”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那对孪生兄弟又出现了。
“我们在外边遇到了弗雷德?戴瑞。”
“他的态度一点也不友善。”
“也很不开心。”
“嘿!瞧瞧这个!”索尔——莱姆认为说话的人是索尔,他忘了两兄弟中谁的脸上有雀斑——对那具蛇骨点点头。“我这个晚上看太多这种东西了,再也不想见到了。”
“你说的是蛇吗?”莱姆问。
“我们刚刚去过‘变态’。它是个……”
“……非常恐怖的地方。我们和那里的老板谈过。正如你们所猜测的,他是一个怪人。”
“长着很长很长的胡子。真希望我们去的时间不是在晚上。”班丁接着说。
“他们贩卖剥制的蝙蝠和昆虫标本,你绝对无法相信有些昆虫……”
“……足足有五英寸长。”
“……还有一大堆这种东西。”索尔朝那蛇骨点点头。
“还有蝎子,好多好多蝎子。”
“总之,他们一个月前遭到了小偷光顾。你们猜那小偷拿走了什么?一条响尾蛇的骨头。”
“他们报警了吗?”
“报了。”
“但全部损失大概只有一百多美金。你也知道,盗窃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案。”
“还是告诉他们吧。”
索尔点点头。“那条蛇骨并不是惟一失窃的东西。那个闯空门的家伙还拿走了好几打骨头。”
“是人骨吗?”莱姆问。
“是呀,这正是店老板觉得有趣的地方,他那些昆虫……”
“不止五英寸,有的长达八英寸。小意思。”
“……价值三四百块,可他只偷走了蛇骨和一些骨头。”
“有比较特别的吗?”莱姆问。
“什么样的都有,简直是五花八门。”
“这是那老板的原话,不是我们说的。”
“大部分都很小,指骨趾骨之类。还有一两根肋骨。”
“那家伙也不确定。”
“有现场勘察报告吗?”
“为了几块骨头勘察现场?没有。”
哈迪男孩很快就离开了,前往下城区上一个犯罪现场,走访附近的居民。
莱姆还在思索着那条蛇的含义。它会告诉他们地点吗?和第一美以美教堂火灾有关联吗?就算响尾蛇是曼哈顿土生土长的动物,但都市开发早就充当圣巴特里克(Saint Patrick,第一位到爱尔兰传教的基督教传教士。据说爱尔兰在未接受基督教信仰之前,是一座毒蛇盘踞的岛屿,直到圣巴特里克登岛后,才将这些毒蛇驱逐出岛。因此人们尊奉他为爱尔兰的守护神。——译者)的角色,把它们从这座岛上驱除干净了。嫌疑犯莫非想在“蛇”或“响尾”的字面上玩文字游戏?
突然,莱姆觉得自己想明白了。“这条蛇是冲着我们来的。”
“我们?”班克斯笑了。
“它是一记打脸的耳光。”
“打谁的脸?”
“所有追捕他的人。我认为这是一个玩笑。”
“我可不怎么笑得出来。”莎克丝说。
“可你当时的表情确实蛮可笑的。”班克斯打趣说
“我想,我们的表现比他预期的要好,这让他很不开心。他一定是气得发疯,才会用这条蛇来误导我们。汤玛士,请在一览表上加上一笔:他想愚弄我们。”
塞利托的移动电话响了,他打开手机,回答说:“埃玛宝贝,你查到什么了?”他一边点头,一边在纸上做着记录。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对大家说:“是出租车的失窃记录。艾维斯公司上周有两辆车在布隆克斯区的分公司被盗,一辆车在中城被盗,这些车都可以排除在外,因为颜色不符,分别是红色、绿色和白色。国际出租公司没有车辆失窃。赫兹公司被偷了四辆,三辆在曼哈顿,失窃地点分别在下东区、中城和上西区。其中两辆是绿色,还有一辆——这辆有可能——是棕色的。不过,另外有一辆银色的福特汽车在白原市被盗,我认为应该就是这辆车。”
“赞成,”莱姆说:“白原市。”
“你怎么知道?”莎克丝问:“莫娜莉说车子可能是银色,也可能是灰棕色。”
“因为我们这位先生住在市区,”莱姆解释说:“如果他要偷像汽车这样明显的东西,会尽可能地远离他的安全巢穴。就是这辆福特车,你说呢?”
塞利托又向埃玛询问了几个问题,然后抬起头。“福特金牛座,今年的新款式,内装是深灰色的,车牌号码无关紧要。”
莱姆点点头。“他会改装的第一个东西就是车牌。你替我谢谢埃玛,要她先去睡一会儿,不过别离电话太远。”
“有新发现了,林肯。”梅尔?库柏叫道。
“什么东西?”
“那些胶状物质。我正在检索资料库,比对它的品牌名称。”他盯着屏幕说:“搜索结果……我看看,这东西绝大部分与‘远离烦恼丝’相吻合,是市面上销售的一种直发剂。”
“这种东西根本不管用,但对我们倒很有帮助。可以让我们把目标锁定在哈莱姆区,你们说呢?把教堂的数目缩减到最小。”
班克斯把三份本地报纸的宗教广告栏快速地浏览了一遍:“我数了数,共有二十二座教堂。”
“最早开始做礼拜的是什么时候?”
“有三间在8点开始,六间在9点,一间在9点半,剩下的都在10点或11点。”
“他一定会选择最早开始礼拜的其中一间。他已经给我们好几个小时去寻找答案了。”
塞利托说:“我已经通知豪曼重新集结紧急应变小组的队员了。”
“要不要也找戴瑞?”莎克丝说。她想起他一个人站在外面街角的孤零零的身影。
“关他什么事?”塞利托嘟囔着说。
“哎,让他加入也好,他一心想逮住那家伙。”
“帕金斯说他可以随时支援。”班克斯也说。
“你们真的想让他来?”塞利托皱着眉头问。
莎克丝点点头。“是的。”
莱姆同意了。“好吧,他可以率领联邦安全保卫小组。马上派人分头到这三家教堂去,盯住所有出入口。但是告诉他们别靠得太近,我不想把嫌疑犯吓跑。也许我们可以在他开始下手时逮住他。”
塞利托接了一个电话。他抬起头,闭上眼睛。“我的上帝。”
“坏消息来了。”莱姆喃喃地说。第68节:电子邮件
塞利托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点点头说:“总部接到911报案电话,报案人是中城公馆饭店的值班经理。他说有位妇女带着小女孩,在勒瓜迪亚机场打电话到饭店,说她们马上搭出租车抵达。但已经过了很长时间,这对母女迟迟没有出现。由于现在所有媒体都在报道这起绑架案,所以他觉得有必要赶紧报告警方。那位妇女名叫卡罗拉?冈兹,从芝加哥来。”
“妈的,”班克斯愤怒了。“还有一个小女孩?应该把街上所有出租车都拦下来,直到抓住那混蛋为止。”
莱姆感到非常疲倦,头痛得要命。他想起有一次在一家炸药工厂勘察犯罪现场时的情景。一些制造炸药的硝化甘油流了出来,渗进一张扶手椅里,莱姆在检查这条线索时,被硝酸熏得头痛欲裂。
库柏电脑的荧光屏闪动起来。“电子邮件。”他说着按键调出邮件,仔细阅读。
“他们已经把紧急应变小组收集来的玻璃纸样本全做过偏光测试了。他们认为,我们在珍珠街现场的骨头里找到的那一小块碎片,是来自夏普瑞超市。那块碎片与这家超市使用的最为接近。”
“很好,”莱姆说,歪头指向墙上的一览表:“划掉其他连锁店和超市,只留夏普瑞,看看还剩哪些地点?”
他看着汤玛士用笔一个个划掉图表上的店名。最后剩下四个:
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
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
“剩下的地点分别在上西区、西村、切尔西区和下东区。”
“但他也有可能到任何地方的夏普瑞超市买这些东西。”
“哦,他当然可以,莎克丝。他可能在到白原市偷车时,顺便买回这些东西,或者在去克里夫兰探望他老妈的时候。不过你要知道一点,当嫌疑犯觉得他们的计划天衣无缝的时候,就会懒得再去处处掩盖痕迹。最笨的——或者说最懒的——甚至会把还在冒烟的手枪往他们家屋后的垃圾车里一扔,就出去寻欢作乐了;稍微聪明一点的,会把枪装在水泥料桶里,丢进地狱门;更精明的,会悄悄溜进炼钢厂,把枪丢进五千度高温的熔炉里。不错,我们这位嫌疑犯是很精明,但他就像有史以来世界上所有的罪犯一样,也一定有他的局限。我敢打赌,他认为我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去寻找他或他的藏身地,因为我们会全身心地投入到他刻意设计的线索上。显然他错了,这正是我们最终会找到他的原因。现在,让我们抓紧时间看看,能不能离他的巢穴再接近一点。梅尔。你在上一个受害人的衣服上,有没有什么发现?”
然而,潮水几乎把威廉?埃弗瑞特衣服上的所有东西都冲刷干净了。
“你说他们发生过打斗,莎克丝?嫌疑犯和那位埃弗瑞特先生?”
“也算不上什么打斗,埃弗瑞特只是抓住他的衬衫而已。”
莱姆咂了一下舌头。“我一定是太累了。刚才应该想到叫你刮刮他的指缝,虽然他泡在水里,但总还能……”
“在这里,”她说着,举起两个小塑料袋。
“你刮过了?”
她点点头。
“但为什么会有两个袋子?”
她先举高其中一个,然后又举起另一个。“左手,右手。”
梅尔?库柏大笑起来。“林肯,我看即使是你也想不到要把左右手分开装吧?真是一个好点子!”
莱姆咕哝说:“区分左右手,也许会有一点儿刑事鉴证价值吧。”
“哈哈,”库柏仍笑个不停。“莱姆这么说,表示他也觉得这个想法很漂亮,只是惭愧自己没有早点想到。”
库柏接过袋子检查。“里面有一些砖头碎屑。”
“排水管附近没有任何砖块。”莎克丝说。
“碎屑很小,上面还沾有什么东西,不过我看不出来。”
班克斯问:“有没有可能是来自牲畜场的坑道?那里不是有很多砖块吗?”
“全都拜我们这位安妮?奥克丽(Anne Oakley,19世纪末的美国女神枪手,随马戏团巡回演出,生平事迹曾被拍成电影《飞燕金枪》。——译者)所赐。”莱姆脱口而出,又带点歉意地对莎克丝点点头。“不过,别忘了,在她拔出左轮手枪一通狂射之前,嫌疑犯早就离开了。”然后他皱起眉头,发现自己的身体绷得太紧了。“梅尔,我想用显微镜看看这些砖屑,你有办法吗?”
库柏过来检查了一下莱姆的电脑。“我想应该可以联上。”他先用一根缆线插入复合式显微镜的影像输出端口,另一端接上自己的电脑。然后,他打开那个大手提箱,翻找了半天,取出一根又粗又长的灰色缆线。“这是传输线。”他连接起两台电脑,把一些软件传到莱姆的康柏电脑上。五分钟后,莱姆就能在自己的屏幕上看到库柏在目镜中看到的东西了。
莱姆仔细审视着这些在屏幕上被放大到巨大的砖末,大声笑了出来:“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看到附着在砖末上的那些白色的斑点了吗?”
“那是什么东西?”塞利托问。
“看上去像胶水。”库柏猜测。
“没错,来自清洁滚筒。真正小心的罪犯,会用这种东西把他们身上可能残留的痕迹清除干净。但是它也有反效果,就是或多或少会有一些粘剂从滚筒上脱落,粘在衣服上。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这些砖屑是来自于他藏身的巢穴。他身上一直沾有砖末,直到埃弗瑞特揪住他时,把它们嵌到自己的指甲缝里。”
“这些砖末能告诉我们什么线索呢?”莎克丝问。
“这些砖块很老,而且价格昂贵——便宜的砖块因为添加了填充物,很容易渗水。我猜他藏身的地方如果不是公共机构,就是哪个富人盖的房子,年头至少在一百年以上,说不定还要更老。”
“啊,又有新发现了。”库柏说:“又找到一块看起来很像手套碎片的东西。如果这副倒霉的手套继续崩碎下去的话,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直接采集到他的指纹了。”
莱姆的屏幕闪动了一会儿后,上面出现一小块皮革碎片。“发现有趣的地方了吗?”库柏问。
“它不是红色的,”莱姆一边观察一边说:“和我们得到的其他碎片不同,是黑色的。拿去做微光谱仪检测。”
库柏立即着手进行检测。不久,他用手拍拍电脑屏幕,说:“是皮革没错,但染料不同。也许它沾上了别的颜料,要不就是褪色了。”
莱姆努力伸长脖子,想仔细看看屏幕上的那块碎片。突然,他发现自己不对劲了。有大麻烦了。
“喂,你没事吧?”莎克丝问。
莱姆没有回答。他的颈部和下巴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一种类似恐慌的感觉,从他受伤的脊椎顶端发出,一直窜到头皮。接着,好像有谁触动了温度调节装置,他寒冷的感觉和身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子全消失了,他开始冒汗,汗水从他的脸上涔涔流下,浑身瘙痒难耐。
“汤玛士!”他虚弱地说:“汤玛士,它又开始了。”
接着,他大口地喘着粗气,头部的剧痛沿着颅骨内壁四下发散,烧灼着他的脸。他紧咬牙关,摇晃头部,试图用各种方法中止这难以忍受的折磨,可是,没有一样管用。他觉得房间里的光线开始闪烁不定,痛苦是如此的剧烈,他本能的反应就是逃避它,用自己多年不动的双腿快快跑开,远远逃离这种痛楚。
“林肯!”塞利托吼道。
“看他的脸,”莎克丝惊叫:“红得发亮了!”
可是,他的手却像象牙一样惨白。他的身体,自第四脊椎骨这奇妙的纬度以下,全都变白了。莱姆的血液尽忠职守,拼命流向它们认为需要血液的地方,可它们得到的全是错误信息,因而一时间,全身的血液都涌向头部,撑涨脑部的毛细血管,让这些纤细微弱的血液通道随时面临爆裂的威胁。
状况在一步步恶化。莱姆意识到汤玛士冲了过来,扯开克林尼顿床的床单;他还恍惚地意识到莎克丝也走上前来,那双明亮的蓝眼睛眯成一道细缝,正关切地望着他。在陷入一片黑暗之前,他看到的最后一幕是那支游隼,在受到房间里突如其来的骚扰干乱后,展开双翼飞离窗台,飞入这座城市空荡荡的街道上方的炽热空气中。第69节:他不在乎死
莱姆一昏过去,塞利托第一个抄起电话。“先打911叫救护车,”汤玛士说:“再拨那边那个按键,快速拨号。那是我们的脊椎神经医生彼特?泰勒的电话。”
塞利托照做了。
汤玛士大喊:“我需要有人帮忙,谁来?”
莎克丝离得最近。她点点头,上前一步。汤玛士架住已经失去知觉的莱姆的双臂,把他往床头拉高一点,然后扯开他的衬衫,露出苍白的胸膛,说:“其他没事的人都出去!”
塞利托、班克斯和库柏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塞利托走在最后面,他反手把房门带上。
汤玛士拿起一个米黄色的方盒子,顶端有开关和刻度盘,一条电线从里面伸出来,连接到一个扁平的圆片上。汤玛士把这个圆片放在莱姆的胸口,用胶带固定住。
“横膈膜神经刺激器,可以帮助他保持呼吸。”他说着打开机器开关。
当汤玛士拿出血压计绑在莱姆像雪花石膏一样惨白的胳臂上时,莎克丝第一次注意到,莱姆的身体几乎没有皱纹。他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但身体还像二十五岁的年轻人。
“他的脸为什么这么红?看起来好像就要爆炸了。”
“他就是要爆炸了。”汤玛士就事论事地说。他从床边的桌子底下拖出一个医药箱,打开,然后又继续测量血压。“神经异常反射……都是今天的压力造成的,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力。他一时无法适应。”
“他一直在说他好累。”
“我知道。是我不小心,没及早注意到。嘘……我得听一下。”他把听诊器戴到耳朵上,给血压计充气,然后慢慢放出。他眼睛盯着手表,两只手一动不动。“妈的,舒张压125,糟糕。”
天啊,莎克丝心想,他快要中风了。
汤玛士用头指指一个黑色的袋子。“把装降压药的瓶子找出来,然后打开一个注射筒。”在莎克丝翻找药品的时候,汤玛士揭开莱姆的睡衣,从床边抓起一根导尿管,撕开塑料包装,在导尿管的一端涂上凡士林润滑油,然后握住林肯苍白的阴茎,慢慢地把导尿管插进莱姆的尿道,手法干净利落。
莎克丝打开皮下注射器,说:“可是我不会打针。”
“我来。”他抬头看看她。“不过,你能不能……能不能过来做这个?我不想让导管扭曲打结。”
“当然,没问题。”
“你要戴上手套吗?”
她戴上手套,用左手小心地扶着莱姆的阴茎,右手提着导尿管。她已经有很长、很长时间没有摸过男人这个东西了。这里的皮肤很柔软,她不禁觉得奇怪——男人身体中心的这个部位,在大部分时间里竟然像丝绸一样柔细。
汤玛士熟练地将药物注射进莱姆体内。
“挺住,林肯……”
远方传来了救护车的警笛声。
“他们就快到了。”莎克丝望着窗外说。
“如果现在我们没有把他救醒,他们来了一样没办法。”
“药多久才会生效?”
汤玛士望着毫无反应的莱姆,说:“应该已经生效了。不过,因为剂量太高,他可能会休克一阵子。”他俯身翻开莱姆的眼皮,蓝色的眼珠呆滞、无神。
“情况不妙。”他又量了一次血压。“低压150。天啊。”
“这会有生命危险。”她说。
“噢,这倒不是什么问题。”
“什么?”艾米莉亚?莎克丝被他的话吓了一跳。
“他不在乎死。”他瞟了她一眼,似乎有点意外她竟然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他只担心瘫痪的状况比现在更糟。”他准备打另一针。“他已经有过一次了,我是说中风,这才是真正让他害怕的事。”
汤玛士弯下身子,又给莱姆打了一针。
警笛声更接近了,同时伴随着汽车喇叭的鸣声。急救车一定是被街上的车流堵住了,那些开车的人从来不肯及时让路——这是这座城市最让莎克丝感到气愤的现象之一。
“你可以把导尿管拔出来了。”
她小心翼翼地抽出管子。“我该……”她用头点点尿袋。
汤玛士淡淡地笑了一下。“剩下的事让我来吧。”
又过了几分钟,救护车似乎没有任何进展。接着,一个声音通过扩音器大吼起来,随后警笛声才又慢慢接近。
突然,莱姆抖动了一下。他的头轻轻摇动,又前后挪动了一下,调整好在枕头上的位置。他的皮肤已经不像刚才那样红得吓人了。
“林肯,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他呻吟着说:“汤玛士……”
莱姆浑身不停地颤抖,汤玛士赶快给他盖上毯子。
莎克丝发现自己正在抚摩莱姆凌乱的头发。她抽出一张面巾纸,擦去他额头的汗水。
楼梯口响起脚步声,两名身材魁梧的紧急救护人员出现在房门口,身上的对讲机还在沙沙作响。他们匆匆走进房间,检查莱姆的血压和神经刺激器。不一会儿,泰勒医生也赶到了。
“彼特,”汤玛士说:“神经异常反射。”
“血压呢?”
“已经降下来了。不过这次情况很糟,舒张压一度达到150。”
医生吓了一跳。
汤玛士向紧急救护人员介绍泰勒医生,他们似乎很高兴能有专家在场,便主动退到一边,让泰勒上前。
“医生。”莱姆虚弱地说。
“让我看看你的眼睛。”泰勒打亮手电筒,照射莱姆的眼珠。莎克丝留心观察医生的表情,发现他皱皱眉头,脸上闪过一丝忧虑。
“用不着神经刺激器了。”莱姆喃喃地说。
“你是说你的肺没事了,是吗?”医生面无表情地说:“呃,我们再让它运作一会儿,有什么关系呢?只是要看看接下来到底会怎样。”他看了看莎克丝,“也许你可以先到楼下等。”
在泰勒俯身检查时,莱姆注意到,医生头发稀疏的头皮上结满了大粒大粒的汗珠。
医生灵巧地掀开莱姆的眼皮,再次观察他的眼珠,然后又换到另一边。他准备好血压计,为莱姆量了量血压。他的眼神漠然,全神贯注于看似琐细实则关系重大的诊断工作中。
“已经接近正常了。”他又问:“排尿情况如何?”
“七百毫升。”汤玛士说。
泰勒的脸色阴沉下来,瞪着汤玛士问:“你忘了帮他导尿?还是他喝水过量了?”
莱姆也耷拉着脸说:“我们是有点分心了,医生。这一晚上太忙了。”
经莱姆一提,泰勒环视四周,才惊讶地发现房间里多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仪器,好像有人刚刚趁他不注意时偷偷搬进来的。“这是干什么?”
“他们不让我退休。”
泰勒满脸的不快突然化成了笑容:“是时候了。我劝了你好几个月,要你找点事情来做。对了,排便的情况如何?”
汤玛士说:“大概有十二到十四个小时没排便了。”
“你也太大意了。”泰勒训斥他。
“这不是他的错。”莱姆为他辩解:“今天一整天,我这里都是满满一屋子人。”
“我不想听任何借口。”医生立刻顶了回去。这就是彼特?泰勒,脾气比任何人都犟,即使像莱姆这样牛脾气的病人,在他面前也牛不起来。
“我们最好凡事都小心些。”泰勒戴上手术用手套,俯身在莱姆身上,用手指在他的小腹上按摩推拿,刺激他麻木的大肠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汤玛士掀开毯子,铺好一次性纸尿布。
一会儿后,排便工作完成,汤玛士接手剩下的身体清洁工作。
泰勒突然说:“这么说,你已经放弃那些荒诞的念头了?”他仔细盯着莱姆的眼睛。
第70节:荒诞的念头……
荒诞的念头……
他指的是自杀。莱姆瞟了汤玛士一眼,说:“我有好一阵子没有想这码事了。”
“那就好。”泰勒扫视着桌子上摆放的仪器设备。“你早就该这样做了,说不定警察局还会把你请回去上班呢。”
“别指望我过得了体检这一关。”
“你的头感觉怎么样?”
“确切地说,就像有十几把大锤在敲。脖子的情况也一样。今天到现在为止,我已经有两次严重抽筋了。”
泰勒走到床后,把手指按在莱姆的脊椎两侧。虽然莱姆从未见过自己背后的伤口,但他猜想,现在医生按住的地方,应该就是他几年前手术后留下的刀疤的位置。泰勒专业而又熟练地替他按摩,松弛他肩膀和颈部紧张的肌肉。渐渐地,疼痛感消失了。
他感觉医生的拇指在他认为是他碎裂的第四脊椎的位置停了下来。
形状像宇宙飞船、又像黄貂鱼的东西……
“总有一天,他们会治好你的,”泰勒说:“总有一天。到那时,这种伤害比腿部骨折严重不了多少。相信我,我的预言肯定会成为现实。”
十五分钟后,彼地?泰勒走下楼梯,加入到等在人行道上的那群警察中间。
“他没事吧?”艾米莉亚?莎克丝焦急地问。
“血压降下来了,现在只需要多休息。”
相貌平平的泰勒医生,突然意识到和自己说话的,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性。他抚抚头上稀疏的灰发,朝这个女人纤细苗条的身材偷偷瞥了一眼,又赶紧把目光移向停在屋子前面的几辆巡逻警车,问:“他在帮你们办什么案子?”
像一般警探面对普通市民询问案情时的反应一样,塞利托犹豫了一下,没有搭腔。但莎克丝猜想泰勒和莱姆的关系很近,就告诉他:“是绑架案,你没听说吗?”
“出租车绑架案?电视新闻一整天都在播。这对他有好处。对他来说,投入工作是最好的事。他需要朋友,也需要生活的目的。”
汤玛士出现在楼梯口。“他说谢谢你,彼特。呃,其实他没有说出这两个字,不过意思就是这个。你了解他这个人。”
“他和我一样。”泰勒说,随后他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他还打算找他们谈吗?”
“没有,他不想了。”汤玛士回答。然而,从他说话的语气,莎克丝感觉到他是在撒谎。她不知道他们指的是什么事,也不知道这件事有多重要,但她就是觉得有点不对劲。
打算找他们谈?
泰勒似乎也没有被汤玛士的谎言骗过,他说,“我明天会再来,看看他在做什么。”
汤玛士谢过医生,泰勒便把背包背在肩上,沿着人行道离开了。汤玛士挥手指指塞利托。“他想和你谈两分钟。”塞利托迅速上楼,消失在莱姆的房门口。几分钟后,塞利托和汤玛士一起走出来,表情严肃地看着莎克丝。“轮到你了。”他说着,用头指了指楼梯。
莱姆躺在厚重的大床上,头发散乱,脸已经没那么红了,手脚也不再像象牙那样煞白。房间里有刺鼻的内脏气味。床上的床单已经换成干净的,莱姆身上的衣服也再次更换过了。这一回,他的睡衣是绿色的,和戴瑞的西装颜色一样。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难看的睡衣,”莎克丝说:“是你前妻送给你的,对吧?”
“你怎么猜到的?是结婚周年礼物……抱歉,刚才吓到你了。”他说,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他好像突然腼腆起来了,这让她有些难过。她想起她的父亲在斯隆凯特琳医院的手术准备室中的情景。那天他们送他去做探测手术,之后他就再也没有醒来。虚弱有时比威胁更吓人。
“抱歉?”她心里升起不祥的预感。“没有比这两个字更狗屁不是的了,莱姆。”
他打量了她好一会儿,才说:“你们两个会做得很好。”
“我们两个?”
“你和莱昂。当然,还要算上梅尔,还有吉姆?鲍林。”
“你是什么意思?”
“我退出了。”
“你说什么?”
“恐怕我这台老机器已经努到头了。”
“可是,你不能退出。”她挥手指着墙上那张莫奈海报。“看看我们已经找到多少关于823号嫌疑犯的信息,我们就快抓住他了。”
“所以你们可以不需要我了,现在你们需要的只是一点点运气。”
“运气?你知道他们花了多少年才抓到邦迪?又花多少年才抓到黄道杀手?还有狼人?”
“我们已经掌握了很好的线索,过硬的线索,你将沿着正确的方向一路追踪下去,你一定会逮住他的,莎克丝。在他们把你埋没在公共事务部之前,这会是你最后的杰作。我有个感觉,823号嫌疑犯正变得越来越自大,说不定这次在教堂就会逮住他。”
“你看起来还挺好的。”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实际上,他的情况并非如此。
莱姆笑了,但旋即又收敛起笑容。“我很累了,而且也受了伤。该死,我想我在医生认为不可能的地方受了伤。”
“照我说的做,先睡一觉。”
莱姆想用鼻子哼一声冷笑,但发出的声音却虚弱无力。莎克丝真不喜欢看到他这个样子。他干咳了两下,低头看看神经刺激器,又对莎克丝做了个鬼脸,似乎为自己不得不依赖这机器维持生命而感到难为情。“莎克丝……我不认为我们还有机会合作了。我只想说,你的前途一片光明,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好,等我们抓住那混蛋,我会再回来看你。”
“一言为定。我很高兴昨天早上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警察是你。除了你,我不愿和任何人一起走格子。”
“我……”
“林肯,”一个声音响了起来。莎克丝转过身,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他正好奇地环视房间,一一打量那些设备。
“看来,这里好像发生过什么刺激的事。”
“医生,”莱姆向那人打着招呼,脸上绽放出愉悦的微笑。“快请进。”
他大步迈入房间。“我接到汤玛士的通知,他说情况很紧急,是吗?”
“威廉?伯格医生,这位是艾米莉亚?莎克丝。”
莎克丝明白,她在莱姆的世界中已经可以算是不存在了。不管他还有多少话没说——她觉得一定有,而且可能有很多——都只能留待以后再说了。她走出房间。汤玛士站在外面的走廊上,在她身后关上房门。这个年轻人,在任何时候都是那么彬彬有礼。他停顿了一下,向莎克丝点点头,示意她走在前面。
第71节:美丽是一种多么无用的力量
当莎克丝走进户外热气蒸腾的夜色中时,忽然听到附近有个声音在招呼她。“对不起?”
她转过身,发现彼特?泰勒医生一个人站在一棵银杏树下。“我能和你谈谈吗?”
莎克丝跟在泰勒后面,沿着人行道走过几户人家。
“什么事?”莎克丝问。泰勒倚靠在一面石墙上,又不自觉地用手抚弄了一下头发。莎克丝想起自己已不知道有多少次只用一个字或一个眼神就镇住男人。就像过去经常想到的那样,她心想:美丽是一种多么无用的力量。
“你是他的朋友,对吧?”医生问她:“我的意思是,你和他一起工作,但同时你也是他的朋友。”
“是吧,我想应该算是。”
“刚刚走进去的那个人,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记得他叫伯格,也是一个医生。”
“他说过他从哪里来吗?”
“没有。”
泰勒抬头望着莱姆卧室的窗户,沉默了一会儿后,才又问:“你听说过忘川协会吗?”
“没有。啊,等等……那是一个主张安乐死的团体,对吗?”
泰勒点点头。“林肯所有的医生我都认识,但从来没听说过伯格这个人。我在想,说不定他是他们的人。”
“什么?”
他还打算找他们谈……
这么说,泰勒和汤玛士的对话指的就是这件事了。
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她感觉整个人有点轻飘飘的。“他……他以前很认真地谈起过这种事吗?”
“恩,当然。”泰勒叹了口气,抬头望着灰暗的夜空。“当然谈过。”他低头瞥了一眼莎克丝的姓名牌。“莎克丝警官,我花了很多时间,试图打消他这个念头,几乎每天都在劝他。但是,我做现在这一行已经很多年了,我知道瘫痪病人的脾气有多倔强。也许他肯听你的话,哪怕只听近几个字也好,我在想……你能不能……”
“可恶,莱姆!”她嘀咕了一声,转身就往回跑,把话说了一半的医生一个人扔在了人行道上。
她奔回莱姆家的大门口,正赶上汤玛士出来关门,她从他身边推门就往里闯。“我把笔记本忘在上面了。”
“你的……”
“我马上下来。”
当汤玛士转身追她的工夫,她已经冲上楼梯。
汤玛士一定知道她在撒谎,因为他奔上楼时一步就跨了两级台阶。不过,汤玛士还是领先他很多,当她推开莱姆卧室的房门时,汤玛士才刚赶到楼梯顶。
莎克丝直冲进去,把莱姆和那个医生都吓了一跳。医生正靠在桌子旁边,双臂交叉在胸前。莎克丝关上房门,扣上锁,逼得汤玛士在外面一阵狂敲。伯格转身面向她,皱起眉头,对她的举动大为不解。
“莎克丝!”莱姆吼道。
“我要和你谈谈。”
“谈什么?”
“谈你。”
“晚点再说”
“要多晚,莱姆?”她讥讽地问:“明天?下星期?”
“什么意思?”
“你要我预约时间吗?也许,下星期三怎么样?到时你有办法如期赴约吗?那时你还在吗?”
“莎克丝……”
“我现在就要和你谈,单独谈。”
“不行。”
“既然如此,我就只有来硬的了。”她说着走向伯格。“你被逮捕了,罪名是企图协助他人自杀。”接着便是“喀、喀”两声,手铐在空中划过一道银光,牢牢地铐在医生的手腕上。
她猜想这栋建筑物是一座教堂。
卡罗拉?冈兹躺在地下室的地板上。一道阴冷的光线斜射在墙上,照亮了一张画工拙劣的耶稣像和一堆发霉的圣经故事读本。房间中央摞着五六把小椅子,她想,大概是给主日学校的孩童准备的。
她双手扔被铐着,嘴巴也被封住。那人还用一根四英尺长的晾衣绳,把她绑在墙边的水管上。
离她不远有一张高大的桌子,她看到上面有一个大玻璃瓶。
如果她能把玻璃瓶打破,也许就能用碎玻璃割断晾衣绳。桌子离她有一段距离,但她侧身躺在地上,扭动身体,像毛毛虫一样一点点地向桌子靠拢。
这个动作让她想起了佩妮,想到她还小的时候,就像这样在她和隆尼之间来回滚动。她一想到自己的孩子,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那个恐怖的地下室里,就着急地哭出声来。
佩妮、维尼熊、钱包。
一时间,有那么一霎短暂的时刻,她垮了下来,只希望自己从没有离开过芝加哥。
不,不能这么想!赶快停止这种懊悔的念头!这样做是绝对正确的。你这么做是为了隆尼,也是为了你自己。他会为你自豪。凯蒂已经这样对她说过上千遍了,她自己也深信不疑。
再挣扎一下。她离桌子又近了一英尺。
她头晕目眩,无法有条理地思考。
她的喉咙因极度干渴而刺痛。空气中的真菌和阴湿的气味,也同样刺激着她的呼吸道。
她又向前爬近了一点,然后侧身躺着,调整呼吸,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张桌子。看来似乎毫无希望。她心想,这样做又有什么用?
她又想到,佩妮此时心里在想些什么呢?
你这个杂种!卡罗拉心想,我一定要宰了你!
她扭动身体,试图在地板上再往前挪动一些,但换来的却是失去平衡,背部直接着地。她张大嘴巴,很清楚这样会有什么后果。不好!随着响亮的一声“啪”,她的手腕折断了。她透过被封住的嘴巴发出一声尖叫,就昏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当她醒过来时,她感到体内涌起一股强大的反胃感觉。
不行、不行、不行……她一吐就死定了。在嘴巴被封住的情况下,这是必然的结果。
要忍住!忍住!可以的,你一定办得到。又来了……她干呕了一下,接着又一下。
不行,忍住!
她仰头伸直喉咙。
忍住……
忍住它……
她做到了。通过鼻子呼吸,把心思集中在凯蒂、埃迪和佩妮身上,集中在那个装有她全部珍贵财产的黄背包上。她在心中注视着它,从不同的角度描摹背包的形状。她的整个一生都在那背包里,还有她的新生。
隆尼,我不想夸张,我来这里全是为了你,亲爱的……
她闭上眼睛,只想着:深呼吸。吸气,呼气。
终于,反胃的感觉被压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她感觉好了一点,虽然折断的手腕疼得她不停地哭泣,她还是努力以毛毛虫运动向桌脚爬去。她前进了一英尺,又一英尺。
她感觉“砰”地一声,脑袋撞上了桌脚。她总算碰到它了,不过也已无法再向前贴近一步。她把头前后摆动,用力撞击桌脚。她听见那个玻璃瓶在桌面上滑动,瓶中的液体洒溅了出来。她抬头往上看。
桌面边缘出现了一小部分瓶身。卡罗拉把头尽量向后仰,又一次用力撞向桌脚。
不好!她把桌子撞出了她能够得着的范围。那个瓶子摇晃了几下,还是留在了桌面上。卡罗拉想再把晾衣绳弄松一些,但已经办不到了。
该死,哦,真该死!她绝望地抬头看向那个肮脏的瓶子,忽然发现瓶子里充满了液体,上面还漂浮着一个物体。那是什么东西?
她又咯吱咯吱地扭动身体,往墙边退回一两英尺,然后抬头望去。
好像里面有个电灯泡。不,不是整个灯泡,而只有灯丝和灯头,固定在一个底座上。一条电线从底座伸出,连在一个你出门度假时留在家里自动开关电灯的定时器上,它看上去很像……
炸弹!她突然警觉,空气中有股淡淡的汽油味。
不,不……
卡罗拉拼命扭动身体,以最快的速度远离那张桌子。她退到墙边,绝望地哭泣起来。墙边有一个档案柜,可以给她一些保护。她用力把脚缩到柜子后面,在惊慌之中又猛然伸开,一下子使身体失去了平衡。在万分恐惧下,她知道自己即将再一次背部着地。不,别倒下,不要……她奋力稳住平衡,保持身体的绝对静止,就这样僵持了很长时间。她哆哆嗦嗦着想把重心往前移,结果还是摔倒了,身体重重地压在被反铐的双手上,已经折断的手腕承受不过如此沉重的负荷,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立刻传遍她的全身。值得庆幸的是,她再一次昏了过去。
第72节:我绝不会让你自杀的
“不行,莱姆,你不能这么做。”
伯格看上去有些紧张。莱姆原以为,凭他干这一行这么多年的阅历,像这样的突发状况应该见多了才是。对伯格而言,他最大的麻烦不是那些想死的人,而是那些想让所有人都活下去的人。
汤玛士还在用力敲门。
“汤玛士,”莱姆喊道:“这里没事,你不用管我们。”然后,他又对莎克丝说:“我们两个刚才已经说过再会了,破坏这种完美的道别真是太糟糕了。”
“你不能这么做。”
是谁走漏了消息?可能是彼得?泰勒。泰勒医生一定猜到他和汤玛士在说谎。
莱姆看见莎克丝的目光瞟向桌子上的三样东西——白兰地、药丸和塑料袋。此外,还有一根橡皮筋,就和莎克丝现在还绑在鞋子上的一样。(他不记得有多少次,从犯罪现场回到家,发现布莱妮盯着他鞋子上的橡皮筋,是厌恶吗?“老实说,林肯,所有人都以为我丈夫买不起新鞋,不得不用橡皮筋固定鞋底。)
“莎克丝,把医生的手铐解开,我不得不再一次请你离开这里。”
她爆发出一阵大笑。“很抱歉。这是发生在纽约的刑事犯罪,检察官也会认定这是一起杀人案件,他一定会这么做。”
伯格说:“我只是和病人讨论一下而已。”
“所以至今为止,我只是以‘企图杀人’的罪名拘捕你。不过,我也许可以把你的姓名、指纹输入国际犯罪资料中心,查查看你还有哪些案底。”
“林肯,”伯格立刻求救,有点慌了。“我不能……”
“我们还是照计划进行。”莱姆说:“莎克丝,劳驾。”
莎克丝跨开双脚,两手叉在苗条的纤腰上,俊俏的脸庞上一副蛮横的表情。“跟我走吧!”她冲着医生吼道。
“莎克丝,你不知道这对我有多重要。”
“我绝不会让你自杀的。”
“让我?”莱姆被激怒了。“让我?我为什么要经过你的同意?”
伯格说:“小姐……莎克丝警官,这是他的决定,而且是双方自愿的。林肯对这方面的认识,比我遇到过的所有病人都深刻。”
“病人?我看是被害人吧?”
“莎克丝!”莱姆叫了起来,语气里透着掩饰不住的绝望。“我费了整整一年的工夫,才找到有人愿意帮我。”
“也许因为这是错的,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莱姆?在案子正进行到一半的时候?”
“如果我再发作一次,一旦中风的话,我可能会失去与人沟通的能力。说不定我会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一动也不能动地躺上四十年。而且,除非我脑死亡,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帮我拔下维持生命的针头。至少,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表达我的决定。”
“可是,你为什么要死呢?”莎克丝脱口而出。
“为什么不呢?”莱姆回答:“告诉我,为什么不?”
“这……”要在自杀这个话题上展开辩论,莎克丝显然不是他们的对手。“因为……”
“因为什么,莎克丝?”
“因为这是怯懦的行为。”
莱姆笑了起来。“你想辩论吗?莎克丝?你要吗?对,你说的好,‘怯懦’。这让我想起托马斯?布朗爵士(Sir Thomas Browne, 1605-1682,英国医师和作家,他的散文以文辞华丽著称。——译者)的话:‘当生存比死亡更恐怖时,活下去才需要真正的勇气。’勇气往往出现在无法克服的逆境面前……一句对活下去的经典描述。但是,如果这是事实,那么病人在手术前何必需要麻醉?为什么要有阿司匹林出售?为什么百忧解在美国是医生开得最多的药?对不起,和疼痛比起来,什么东西都比它好。”
“可是你现在并不痛。”
“你是怎么定义疼痛的,莎克丝?说不定什么感觉都没有的人,也会感觉到疼痛。”
“你还能做很大贡献,在刑事鉴证领域、在历史知识上,没有人比得上你。”
“这种‘社会贡献论’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他说着瞄了伯格一眼,但伯格医生没有搭腔。莱姆发现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桌上的那块骨头上——那块苍白的椎间盘骨。伯格把那块骨头拿起来,捏在戴着手铐的手掌里。莱姆想起,伯格以前也曾经是一名整形外科医生。
他接着对莎克丝说:“但谁说我们一定要对社会有所贡献?更何况,说不定我们贡献后的结果更糟呢。我也可能会造成伤害,无论是对我自己,还是对其他人。”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莱姆笑了。“可是我选择的是死亡,不是生活。”
莎克丝有些激动,拼命思索反驳莱姆的话。“但是……死亡并不自然,活下去才是。”
“不自然?弗洛伊德不会同意你的看法的。他超越了享乐原则,感觉到还有另一种力量——他称之为‘非性欲的原始侵略’。努力解开我们建构在生命中的关联,我们的自我毁灭是一种完美的自然力量。万物都会死,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事?”
她又开始挠头皮了。
“好吧,”她说:“活下去的挑战性对你来说,可能确实比其他人要大。不过我认为……以我对你的观察,你是个乐于接受挑战的人。”
“挑战?我告诉你什么叫做挑战。我戴了整整一年的呼吸器,看到我脖子上的疤痕了吗?那是做气管切开手术留下的。好,通过正压呼吸运动——还有我能集聚的伟大自制力——我终于摆脱了那台机器。事实上,我做到了没有人做过的事,重新恢复了肺部的呼吸功能,我的肺可以说和你的一样健壮。莎克丝,对第四脊椎损伤的患者来说,这是见诸记载的惟一一例,为此我付出了八个月的生命。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整整八个月,只是为了能自理基本的动物功能,我不是指画西斯廷教堂或演奏小提琴,我说的是他妈的呼吸。”
“但是你还有机会恢复得更好。说不定就在明年,他们就会发明新的疗法。”
“不会的,明年不可能,再过十年也不可能。”
“你怎么知道?他们肯定一直在研究……”
“他们当然在做。你想了解一下吗?我可是这方面的专家。移植胚胎神经组织到受损伤的组织,以促进神经细胞轴突的再生。”这些专业术语轻易地从莱姆漂亮的嘴唇里吐出。“目前尚无显著成效。有些医生采用化疗方法处理受损部位,以创造能让细胞再生的环境,也同样没有显著效果……对较高等的生物还不行。至于一些低等的生物,这种做法就有很大成效。所以,如果我是一只青蛙,我就有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呵,真希望如此。”
“这么说,的确有许多人在从事这项研究?”
“当然。不过,没人指望在二十年、甚至是三十年里会有什么重大突破。”
“如果他们认为没有指望,”莎克丝说:“他们干吗还要研究?”
莱姆笑了。她还真厉害。
莎克丝拨开垂到眼前的红发,说:“你曾是一名执法者,别忘了,自杀是违法的行为。”
“也是道德上的罪孽,”他回答:“达科他印地安人相信,那些自杀者的亡魂会永远绕着他上吊的那棵树拖行。这阻止了自杀吗?没有。他们只是会用小一点的树。”
“告诉你,莱姆,我不再和你争辩了。”她朝伯格点点头,抓起手铐上的铁链。“我要带他回警局,起诉他,制裁这种人。”
“林肯。”伯格紧张地说,眼神里充满了惊惶。
第73节:我从来没想过自杀
莎克丝按住医生的肩膀,带着他往门口走。“不要,”医生说:“求求你,别这样。”
当莎克丝正要打开房门时,莱姆在后面喊道:“莎克丝,在你这样做之前,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她停下脚步,一只手抓在门把上。
“就一个问题。”
她回过头。
“你有没有想过……了结自己的生命?”
她用力打开门锁,发出啪嗒一声响。
莱姆说:“回答我!”
莎克丝没有把门推开。她站在门前,背对着他。“没有,从来没有。”
“你觉得你的生活快乐吗?”
“和所有人一样快乐。”
“你从没有感觉过沮丧?”
“我没这么说。我只说,我从来没想过自杀。”
“你告诉过我,你喜欢开车。喜欢开车的人通常都开得很快,你也一样吧?”
“有时候。”
“你开车最快的纪录是多少?”
“不知道。”
“超过一百三十公里?”
莎克丝偷偷笑了一下。“不止。”
“超过一百六十公里?”
她用拇指向上比了比。
“一百八?二百?”他问,惊讶地笑了。
“我的纪录是二百七十公里。”
“天啊,莎克丝,你真让人佩服。好,开这么快,你就没想过可能……只是可能……会发生意外?说不定某个连杆或轮轴之类的东西会突然折断,某个轮胎会爆掉,或是路面上突然出现一滩油渍?”
“我很注意安全。我又不是疯子。”
“你很注意安全没错,但把车开得像小飞机一样快,毕竟不是绝对安全,是吧?”
“你在故意诱导证人。”
“不,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既然敢把车开得那么快,就已经事先接受了可能发生意外而丧生的后果,对吗?”
“也许吧。”她承认了。
伯格双手铐在身前,站在一旁紧张地观望着,手里还捏着那块苍白的椎间盘骨。
“所以,你已经接近那条线了,对吧?喔,你知道我在说什么。我知道你肯定知道——那条介于可能死亡和必然死亡之间的界线。看,莎克丝,如果你抱持死亡的念头,要跨过那条线只是短短的一步之遥。只要一小步,就加入到他们中间了。”
她低下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的红发又垂了下来,遮住了她的眼睛。
“放弃死者。”他轻声说,心里暗自祈祷她别把伯格带走。他知道自己已经非常接近于把她推过那道界线了。“我再问一个敏感话题。你那时心里有多少想死的念头?肯定不止一点点,莎克丝,比一点要多很多。”
她在犹豫。他知道他的话已经说到她的心坎里。
她转过身,怒气冲冲地面对伯格,抓起他被铐住的手。“走吧。”她推着他朝门口走。
莱姆喊道:“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不是吗?”
她又停住了。
“有时候……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莎克丝。有时候你无法成为你想要的样子,无法得到你该有的东西。生命是变化无常的,也许只变一点点,也许变化很大。有时候,一些出了差错的东西根本不值得为它奋斗或修补。”
莱姆看着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房间里异常寂静。莎克丝转过身,回头望着他。
“死亡能治疗孤独,”莱姆继续说:“它治疗紧张,治疗欲望。”就像先前她曾打量他的脚一样,莱姆此时也飞快地瞟了一眼她满是伤痕的手指。
莎克丝放开伯格的手铐,走到窗边。在窗外昏黄的街灯照耀下,她脸颊上的泪滴晶莹闪光。
“莎克丝,我累了,”莱姆真挚地说:“我无法告诉你我有多累。你不知道重新开始生活有多难,必须建构在一大堆的……重担之上。洗澡、吃饭、排泄、打电话、扣衬衫扣子,挠鼻子……这种琐事成百上千,一件又一件地压在你的身上。”
莱姆说到这里就不再开口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莎克丝才说:“我要和你订个协议。”
“什么协议?”
她用头指指墙上的海报。“823号嫌疑犯手上还有一对母女……帮我们救出她们。就到她们为止。如果你办到了,我会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和他单独在一起。”她看看伯格。“并且保证事后让他平安地滚出这个城市。”
莱姆摇摇头。“莎克丝,万一我中了风,万一我失去了沟通能力……”
“万一发生这种事,”她冷冷地说:“即使你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咱们的协议仍然有效,我仍旧会给你们一个小时时间。”她又摆出叉着双臂、跨开两腿的姿势,这是莱姆最喜欢看到的艾米莉亚?莎克丝的形象。他真希望自己能亲眼见到那天早上她站在铁轨上拦住火车的样子。她说:“我一定说到做到。”
莱姆考虑了一会儿,终于点点头。“好吧,就这么定了。”他又对伯格说:“星期一好吗?”
“当然,林肯,没问题。”伯格仍然惊魂未定,一脸狐疑地看着莎克丝替他打开手铐,似乎很害怕她会突然改变主意。他的双手一获得自由,就马上朝房门走去,走了两步才发现手里还握着那块脊椎骨。他转身回来把它放下,几乎是用毕恭毕敬的态度,把这块骨头放在莱姆身边的桌子上,就放在那天早上第一件凶杀案的现场报告旁边。
“他们高兴得恨不能在地上打滚。”莎克丝说。她正懒散地坐在那张嘎吱作响的藤椅上。她在说塞利托和鲍林,这是他们得知莱姆同意为这个案子多帮一天忙后的第一反应。
“尤其是鲍林,”她说:“我还以为这个小个子要冲上来拥抱我。别告诉他我这么叫他。你现在感觉如何?你的气色看起来好多了。”她抿了口威士忌,把杯子放回床边的桌子上,紧靠着莱姆的大玻璃杯。
“还不坏。”
汤玛士正在为他换床单。“你汗流得像喷泉。”他说。
“但只有脖子以上的部位,”莱姆说:“我是说,只有脖子以上会流汗。”
“这样正常吗?”
“恩,这表示我身体脖子以上的自动调温器还起作用,以下的就失效了。所以我从不需要任何轴部除臭剂。”
“轴部?”
“腋窝。”莱姆不屑地说。“我的第一位看护从不说腋窝这个词,他会这么说:‘我要架住你的轴部把你抬起来,林肯。’噢,还有:‘如果你觉得想反刍,就尽管做吧,林肯。’他称呼自己为‘关怀者’,他在履历表上真是这样填的,真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会录用他。我们是很迷信的,莎克丝,我们相信用不同的名字称呼某种东西,就会改变它,比如我们会用代号来指称罪犯。但那个看护,他是个护士,却羞于说出‘腋窝’或‘看护’这类字眼。这没什么可耻的,对吧,汤玛士?这是一个光荣的职业,虽然总是一团混乱,但绝对是光荣的。”
“我是在混乱中长大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会为你工作的原因。”
“你呢,汤玛士?你是看护还是关怀者?”
“我是圣人。”
“哈,顶嘴到挺快的,就像他打针一样快。他把我从死亡边缘拉回来,而且不止一次。”
第74节:你需要先睡个觉
莱姆突然产生一阵恐惧,害怕莎克丝已经看过他赤身露体的样子。他把目光牢牢地盯在那张不明嫌疑犯的侧写表上,问:“对了,我是不是也应该谢谢你,莎克丝?你刚才有没有扮演过克拉拉?巴顿的角色?”(Clara Barton,1821-1912,美国红十字会的创始人。——译者)他忸怩不安地等待她的回答,不知道如果她说“是”的话,自己还敢不敢再直视她。
“她没有,”汤玛士回答:“救你的人只有我。我可不想让这些敏感的家伙被你的烂屁股吓着。”
谢谢你,汤玛士。莱姆心里这么想,可嘴上还是吼道:“好了,你可以走了,我和莎克丝还要讨论一下案情。”
“你需要先睡个觉。”
“我当然会睡。但我们还是得先讨论一下案子,晚安,晚安。”
汤玛士离开后,莎克丝又往杯子里倒了一点麦卡伦威士忌。她低下头,闻了闻威士忌烟熏般的香气。
“是谁告的密?”莱姆问:“是彼特?”
“谁?”她问。
“泰勒医生,那个脊椎神经专家。”
她犹豫了好长一会儿,让莱姆不必等她回答也能知道就是泰勒告的密。然后,她说:“他是关心你。”
“他当然关心。这就是问题所在——我希望他少关心我一点。伯格的来历他都知道了?”
“他猜的。”
莱姆做了个鬼脸。“听着,告诉他伯格只是我的一个老朋友,他……怎么了?”
莎克丝噘起嘴唇,缓缓地吐了口气,好像在抽烟似地喷出一口无形的烟雾。“你不仅要我让你自杀,还要我欺骗一个可以说服你别这么做的人。”
“他说服不了我。”
“那你何必要我撒谎?”
他笑了。“我们只要瞒过泰勒医生几天就好。”
“好吧,”她说:“天啊,你真是个很难对付的人。”
他仔细地打量着她:“你为何不告诉我那件事?”
“哪件事?”
“谁是那个死者?那个你一直忘不了的人?”
“那可多了。”
“比如说?”
“报纸上每天都有。”
“少来这套,莎克丝。”
她摇摇头,低头看着自己的威士忌,嘴角带着一丝微微的笑容说:“不,我不想说。”
他猜想她之所以不想说,是不想和一个刚认识一天的人发生如此亲密的交谈。想到她现在正坐在一堆导尿管、凡士林润滑油和一盒成人纸尿布中间,这实在很讽刺。他不想再逼她,也就不再说话。然而,出乎他的意料,莎克丝竟突然抬起头,开口说:“它只是……它只是……噢,该死。”她哭了起来,慌忙用双手捂住脸,不小心把大半杯上等的苏格兰威士忌都碰洒在地板上。
“真不敢相信我竟然要告诉你这些事。”她蜷缩在椅子深处,双脚缩起,警用皮靴踢在一边。眼泪流过她红红的脸颊,红得像她头发的颜色。
“说下去。”他鼓励她。
“你记得我和你说过的那个人吗?我们要找间公寓住在一起。”
“噢,我以为那是柯利牧羊犬。你没说那是个人。是你的男朋友?”
还是秘密情人?莱姆很想知道。
“他是我的男朋友。”
“我还以为你忘不了的人是你父亲。”
“不,我爸爸是去世了没错……三年前,死于癌症。不过我们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如果说这种事可以事先准备的话,我想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但尼克……”
“他被杀了?”莱姆柔声问。
她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他叫尼克?卡瑞里,和我们一样,也是警察。他是一个三级警探,负责侦办街头犯罪。”
这名字很耳熟。莱姆没说什么,让她说下去。
“我们同居过一段时间,也谈到结婚的事。”她停了一下,似乎在努力梳理思绪,就像在射击前先瞄准一样。“他做卧底,所以我们的关系一直保密,他不能整天在街上闲逛,而女友却是个警察。”她清清嗓子。“这很难解释。我们有这个……在我们之间有一种交流,它……对我来说并不是经常发生,呃,在尼克之前就从未发生过。我们一见如故,真的是非常投契。他知道我不会放弃警察工作,但这对他完全不是问题。他能把我和他的卧底工作平等对待。那是一种……波长,你明白吗?有时候你就是能完全理解另一个人。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就像你和你妻子?”
莱姆微微笑了一下。“我明白你说的,不过我和布莱妮不是这样。我妻子叫布莱妮。”他不想谈太多自己的事。“你们在哪儿认识的?”他问。
“在警校的研讨会上。当时要我们每个人都站起来,讲一讲关于自己部门工作的事。尼克讲的是卧底工作。他当场就约我出去。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在‘罗德曼的脖子’。”
“纽约警察局的靶场?”
她点点头,吸了一下鼻子。“后来,我们去布鲁克林区他母亲家里,吃了意大利面,还喝了一瓶基安蒂红葡萄酒。他妈妈使劲掐我,说我太瘦了,生小孩很困难,硬要我吃了两块奶油甜馅煎饼卷。我们回到我住的地方,他留下来过夜。很完美的第一次约会,是吧?从那时起,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一起。我觉得我们一定能结合,莱姆,我可以感觉得到,我们以后一定能过得很好。”
莱姆说:“后来呢?”
“他被……”
莎克丝又倒了一大杯威士忌。“后来他被指控贪污,在我认识他之前就开始了。”
“他贪污了吗?”
“不正当,噢,收入来路不明。我一点也不知道,完全被蒙在鼓里。他把钱分散存在市内几家银行里,将近二十万美元现金。”
莱姆沉默了一会儿。“很遗憾,莎克丝。他贩毒吗?”
“不,大部分是普通商品。一些设备,和电视有关。实际上是变相敲诈,他们管这个叫做布鲁克林效应。报纸上说的。”
莱姆点点头。“这么说我就想起来了。那次有十几个人受牵连,对吧?全是警察。”
“大部分。有一两个是州际商务委员会的人。”
“尼克后来怎么样了?”
“你知道警察逮住警察是什么后果。他的屎都被打出来了。他们说他拒捕,但我知道他没有。他断了三根肋骨,两根指骨,脸也被打烂了。即使认罪也要被判二十到三十年徒刑。”
“就因为敲诈?”莱姆有些惊讶。
“他犯的罪不止这个。他用手枪柄打了一名司机,又朝另一个人开枪。他只是想吓唬吓唬他……我知道他只是想吓唬他而已,但法官却不这么看。”她闭上眼睛,紧紧抿着嘴唇。第75节:我不想让她有负罪感
“当他被捕后,内务部的人也趁机盯了上来,检查监狱的探访记录。我和尼克一直很小心不通电话,他说电话会被罪犯窃听,不过他还是往我那里打过几次电话。内务部的人循踪追查到我,逼得尼克必须马上和我断绝关系。我是说,他不得不这么做,否则我也可能被牵涉进去。你知道内务部……他们总是用他妈的莫须有的罪名迫害人。”
“后来呢?”
“为了让他们相信我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尼克……说了我一些坏话。”她咽了口口水,两眼死死地盯着地面。“内务部的人审讯他,想从他口中问出我的事,尼克说:‘哦,巡警之女莎克丝?我和她上过几次床,但她在这方面实在很差劲,所以我就把她甩了。’”她扭过脸,用衣袖抹去眼泪。“你听说过这个绰号吗?P.D.?巡警之女?”
“莱昂告诉过我。”
她皱起眉头。“他告诉过你那是什么意思吗?”
“巡警之女,不就是因为你父亲的关系吗?”
她苦笑了一下。“那是刚开始时的意思,但后来就不是这样了。在审讯中,尼克说我不喜欢做爱,P.D.的意思其实是指‘Pussy Diver’(意指女同性恋。——译者),因为我可能更喜欢女人。你知道这种流言在警察局里流传的有多快。”
“不论在哪里,人性的下流层面总是相通的,莎克丝。”
她深吸了一口气。“在审讯快结束的时候,我在法庭上见到他,他朝我看了一眼……那种眼神,我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整个心都碎了。他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我,但还是……关于对孤单的看法,你说的一点没错。”
“我不是指……”
“不,”她一脸严肃地说:“我伤害了你,你也伤害了我,这很公平。还有,你说的对,我讨厌孤独。我想摆脱这一切,想再和其他人约会。但是在尼克之后,我失去了对性的兴趣。”莎克丝苦笑了一下。“所有人都以为我长得不错,应该早就傍上男人了,对吧?狗屁。敢来约我出去的人,都是成天只想着做爱的那种男人,于是我就放弃了。对我来说,这样比较简单,我讨厌这样,但真的比较简单。”
莱姆终于明白,为什么她在第一眼看到他时,会有那样的反应了。她之所以觉得放松,是因为面前的这个男人对她构不成任何威胁,不会有性爱上的纠葛。她不必躲避他,甚至或许还有点同病相怜的味道——因为他们同样都失去了一种至关重要的东西。
“你知道吗?”他开玩笑说:“你和我,我们俩应该在一起,不会有奸情。”
她也笑了。“和我说说你妻子的事。你们的婚姻维持了多久?”
“七年。出事前六年,出事后一年。”
“是她离开你?”
“不,是我离开她。我不想让她有负罪感。”
“你真是好人。”
“事实上,我也必须赶她走。我这人就像一根刺,你只看到我好的一面。”他停顿了一下,又问:“尼克的事……与你想离开巡警队有关吗?”
“没有。呃,算有一点吧。”
“你害怕了?”
她迟疑了一下,才点点头。“街上的情况已经不一样了,所以尼克才会如此下场。你知道吗,是环境改变了他。事情已不像我爸爸巡街时的那样,那时要好得多。”
“你的意思是,街头的情况已经和你父亲告诉你的故事不同了。”
“或许吧,”她承认。莎克丝倒在椅子上,说:“我真的有关节炎,只是没我装出来的那么严重。”
“我知道。”莱姆说。
“你知道?你怎么知道?”
“我只是观察证物,然后得出结论。”
“所以你才硬要我加入这个案子?你知道我是装的?”
“我要你加入这个案子,”莱姆说:“是因为你比你自认为的要好。”
她报以一个古怪的微笑。
“知道吗,莎克丝?你使我想起过去的自己。”
“是吗?”
“我告诉你一个故事。那时我刚从事犯罪现场鉴证工作一年左右,有一次接到凶杀组的通报,说在格林威治村的一条小巷里发现一具尸体。当时我们组里所有老资格的警探都出去执行任务了,只好由我负责处理这个现场。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二十六岁。我赶到现场开始勘察,发现死者是市卫生局的头头。当时,他尸体周围散落着大量的拍立得照片,到处都是,你真应该看看那些照片——他一定是华盛顿街那种S/M俱乐部的常客。哦,我差点忘了,当人们发现他时,他身上穿着一套非常刺激的黑色迷你裙和网眼长袜。
“于是,我封锁了现场。突然,一位探长出现了,抬腿就要跨过封锁线。我知道他是想让这些不光彩的照片消失在被送进证物室的路上,但我当时天真得很,才不关心什么照片的事——只是担心有人会走进现场。”
“P,保护犯罪现场。”
莱姆咯咯地笑出声来。“所以我不许他进来。当他站在封锁线边冲我大吼大叫,试图想硬闯进来时,我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他开始对我破口大骂,我告诉他,现场必须完全保持原状,直到资源调度组的人来接手为止。你猜,最后谁出面了?”
“市长?”
“没有,是副市长。”
“而你要他们全离开?”
“没人可以进入现场,除了采集指纹和拍照的人员之外。当然我的代价是被派去打印失踪的流浪人员名单,整整干了六个月。不过我们最终成功地逮到了凶手,有些线索就来自于那些拍立得照片,事实上,刚好就是被报纸拿去登在头版上的那一张。我那时就像你昨天早上做的一样,莎克丝,铁了心要封锁铁路和十一大街。”
“我没有想那么多。”她说:“我只是这么做了而已……你为什么用这种眼光看我?”
“少来了,莎克丝,你知道自己适合到哪里去。去街上。巡警、重案组或资源调度组,不管哪里都好……但公共事务部?你在那里会烂掉的。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件好差使,对你却不合适。别这么快就放弃。”
“哦?你就没有放弃吗?伯格来这里做什么?”
“我的情况有所不同。”
她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是这样吗?不过,她还是先起身去拿面巾纸。等她坐回到椅子上时,才接着问道:“你就没有放不下心的过去吗?”
“过去曾有过,不过现在已经释怀了。”
“和我说说。”
“真的,那没有什么……”
“你没说实话,我看得出来。别这样……我都说了我的事。”
他感到一阵突如其来的寒意,但他知道这不是非自主神经反射。他的微笑消失了。
“莱姆,快说吧,”她坚持说:“我很想听。”
“好吧,那是好几年前的一个案子,”他说:“我犯了错误,一个很大的错误。”
“告诉我。”她为他们俩各倒了一指深的威士忌。第76节:哦,我的天啊
“那是一宗家庭谋杀案,夫妻两人住在中国城的一栋公寓里。丈夫射杀了妻子,然后自杀。我没花多少时间就做完了现场勘察,我做得很快,结果犯了一个典型的错误——在还没看到现场之前,我就对现场发生的事件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我找到一些纤维,无法判断来源,但我断定是这对夫妻从外面沾回来的。我还发现了子弹的碎片,但没和现场找到的枪支比对。我也注意到击发的痕迹,但没有反复检查以验证手枪击发的位置。我做完检查,签上名,就回办公室了。”
“后来呢?”
“那个现场是被精心设计过的。这实际上是一宗抢劫谋杀案,而且罪犯还没有离开那间公寓。”
“什么?他还在那里?”
“在我离开现场后,罪犯从床底下钻出来,开始拔枪扫射。他杀了一名鉴证技师,射伤一名医护助理,然后冲到街上,和一组听见呼叫赶来支援的巡警发生枪战。罪犯被巡警射中,后来伤重死了,但他也射杀了一名警察,打伤了另一个。他还开枪射杀路人,当时刚好有一家人从中国餐馆用完餐出门回家,罪犯拿其中一名小孩当人体盾牌。”
“哦,我的天啊!”
“那家的父亲名叫柯林?斯丹顿,一点儿没有受伤,而且还受过战时医护训练——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说,当时他有时间足以抢救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只要他能及时帮他们止血。但是,当时他吓傻了,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妻儿一个个死在自己面前。”
“天啊,莱姆,但这不是你的错,你……”
“让我说完。这件事还没了。”
“还没有?”
“那个丈夫回到纽约北部的家中不久,整个人就崩溃了。他被送进精神病院,在里面待了很长时间。他试图自杀,被医护人员关进防止自杀的特别监护所里。起初,他想用一张纸割腕——一本杂志的封面纸。后来,他又溜进图书室,在管理员的卫生间里找到一个玻璃杯,打碎后用碎片割腕。医护人员把他抢救过来,又让他在医院里多住了一年。最后,他出院了。但一个多月后他再次自杀,这回用的是刀子。”莱姆冷冷地补上一句:“这一次,他成功了。”
宣告斯丹顿死亡的讣告,被奥尔巴尼市的验尸官传真到纽约市警察局公共事务部。那里有人把这个消息通过内部邮件转寄给莱姆,随信附了一张便条:供你参考——我想你会感兴趣。那个人如此写道。
“接着是内务部的人来调查我,鉴定我的专业能力。他们指责我有失职守,我以为他们会开除我。”
她叹了口气,闭上眼睛静了一会儿。“你要告诉我,你已经对此不再感到愧疚?”
“再也不了。”
“我不相信。”
“我花了时间,莎克丝,我在这个阴影下生活了很长时间。不过最后我还是抛开了,如果不这么做,我怎么继续工作?”
过了好一阵子,莎克丝才开口:“我十八岁的那年被开了第一张罚单,超速驾驶。我在限速六十公里的地方开到一百四十公里。”
“嚯。”
“爸爸说他会代我缴罚单,不过我以后要还他,还要加利息。但你知道他还对我说了什么吗?他说他会惩罚我隐瞒闯红灯和莽撞驾驶,但超速这一节他可以谅解。他对我说:‘我知道你的感受,亲爱的。当你移动时,他们就逮不住你。’”莎克丝对莱姆说:“如果我不能开车,不能移动,我也可能会这么做——自杀。”
“我走过许多地方,”莱姆说:“但不常开车。近二十年来,我一部自己的车子都没有。你开哪种车?”
“像你这样傲慢自大的曼哈顿人,不开车也没有什么。我开的是雪佛莱Camaro,我爸爸的车。”
“我猜,他还给你钻头,用来修车?”
她点点头。“还有转矩扳手、火花塞间隙装置,还有我第一套棘轮扳手——那是我十三岁的生日礼物。”她轻轻地笑了。“那辆雪佛莱,你知道吗,是旋钮式的,典型的美国车,无线电、通风孔和车灯都是用松散廉价的旋钮开关控制的,悬挂系统硬得像石头,而车子轻得像装鸡蛋的板条箱。总有一天我要弄辆BMW开。”
“我相信你一定开过。”
“只有一两次。”
“在残疾人的世界里,车子是很重要的。”莱姆说:“在康复医院的病房,我们或坐或躺,围聚在一起,谈论我们能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什么补偿。谈论最多的是可让轮椅上下的房车,其次是手控车。当然,它们对我都没什么用处。”他眯起眼睛,沉浸在遥远的追忆中。“我好几年没坐过车了,连最后一次坐车是什么时候都忘了。”
“我有个主意,”莎克丝突然说:“在你的朋友伯格医生回来之前,我开车带你出去兜兜风。你坐起来没问题吧?你说过轮椅不适合你。”
“呃……轮椅是有问题,不过汽车?我想应该还好。”他笑了笑。“不过,你要开到时速二百七十公里吗?”
“那只是特别的一次。”莎克丝说,想起过去的日子。“那时路况很好,也没有高速公路巡警。”
电话铃响了,莱姆自己接听电话。是莱昂?塞利托打来的。
“我们在哈莱姆区每个目标教堂都派了安全保卫小组,他们全伪装成信徒,由戴瑞负责指挥,林肯,你一定认不出他现在的样子。哦,我还派了三十名巡警和一队联合国警卫去其他可能被我们疏忽的教堂巡逻,如果他没有出现,我们就在7点30分冲进去清查,以防万一他溜进去而我们没有看见。我想我们会逮到他的,林肯。”塞利托警探说。作为一位纽约市凶杀组的警察,他流露出的热情可以说难得一见。
“好,莱昂,在8点左右,我会派艾米莉亚去和你们会合。”
他们挂断电话。
汤玛士敲敲门,走进房间。
“没借口了,”他不耐烦地说:“上床睡觉,马上。”
现在是凌晨三点,莱姆早就筋疲力尽了。他觉得身体轻飘飘的,好像悬浮在半空中。他怀疑,再这样下去是否就会有幻觉发生。
“好的,妈妈。”他说:“莎克丝警官要在这里过夜,汤玛士,你能替她拿条毯子来吗,劳驾。”
“你说什么?”汤玛士转身看着他。
“拿毯子。”
“不,下一句,”汤玛士说:“后面那个词?”
“不知道……是‘劳驾’吗?”
汤玛士瞪大眼睛,充满戒心地望着他:“你没事吧?要不要我请彼特?泰勒医生回来?哥伦比亚长老教会会长?卫生局局长?”
“看见这混帐东西是怎么捉弄我了吗?”莱姆对莎克丝说。“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离被开除不远了。”
“几点钟叫你起来?”
“6点半好了。”莱姆说。
汤玛士走后,莱姆说:“嗨,莎克丝,你喜欢听音乐吗?”
“喜欢。”
“喜欢哪一类?”
“老歌,清唱和声,底特律灵乐……你呢?你看起来像是喜欢古典音乐的那种人。”
“看见那边有个壁橱吗?”
“这一个?”
“不、不,另一个,右边。把它打开。”
第77节:晨曦初露
莎克丝打开壁橱,立刻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在这个小小的密室里摆满了CD唱片,少说也有上千张。
“你这里简直就是‘淘儿音乐城’嘛。”(Tower Record ,纽约最大的唱片音像店,位于上西区七十大街。——译者)
“还有立体音响,看见了吗?就在那边的架子上。”
她马上奔过去,用手抚摸着那台已经蒙了不少灰尘的黑色哈门卡顿音响。
“这套音响比我第一辆汽车还贵,”莱姆说,“但我已经好久没有用过了。”
“为什么?”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放张唱片进去吧。电源插上了吗?好,随便挑张唱片。”
一会儿后,莎克丝离开壁橱,回到椅子上坐下时,列维?斯塔布斯和“四尊者合唱团”的情歌声也刚好响起。
这个房间已经至少一年没有音乐声了,莱姆在心里计算。他虽然很想回答莎克丝的问题,告诉她自己为什么不再听音乐,但他却做不到。
莎克丝移开沙发上散落的文件夹和书本,躺了下来,随手拿起一本《犯罪现场》翻阅着。
“可以送我一本吗?”
“你拿十本走。”
“你能不能……”她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
“给你签个名?”莱姆大笑,让莎克丝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我在上面按个指纹怎么样?笔记鉴证专家比对的准确率绝对不会超过百分之八十五,但指纹就不同了,随便一位指纹专家都能证明这是我的指纹。”
莱姆看着她开始读第一章。没多久,她的眼皮就垂了下来。她合上书。
“你能为我做件事吗?”
“什么事?”
“念给我听,随便念书中一段。以前尼克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她的声音又弱了下去。
“怎么了?”
“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在睡觉前尼克经常大声地朗读给我听,书籍、报纸、杂志……什么都读。那是我最难忘怀的一段时光。”
“我读得很糟,”他坦白说:“我念书的声音就像在读犯罪现场鉴证报告。不过,有几件案子我还记得……都相当精彩。干脆,我讲几个现场故事给你听,怎么样?”
“真的吗?”她欠身脱掉深蓝色的警察上衣,解下藏在上衣下面的防弹背心丢到一边,她里面只穿了一件网眼T恤和运动胸罩,于是她又穿上警察制服,躺回沙发上,拉起毯子盖在身上,侧身蜷成弓形,闭上眼睛。
莱姆操作电子控制器,把室内的光线调暗。
“我总觉得发生死亡的地点具有非常迷人的特性,”他开始说:“它们像圣地一样庄严神秘。我们总是关心那些大人物死在什么地方,但对他们是在哪里出生却并不在意。比如约翰?肯尼迪,每天有上千人到达拉斯的得州图书仓库(美国第三十五任总统肯尼迪遇刺地点,现已改为肯尼迪纪念馆。——译者)参观凭吊,但有多少人会想到去波士顿的妇产医院朝圣?”
莱姆把头靠在昂贵柔软的枕头上。“你觉得无聊吗?”
“不,”她说:“你接着说。”
“你知道我一直对什么感到好奇吗?”
“告诉我。”
“多年来一直让我着迷的是——骷髅冈。(Calvary, 古代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座小山,耶稣在此被钉于十字架上而蒙难。——译者)那是两千年前的犯罪现场,是我一直想去做现场鉴证的地方。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我们不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吗?但是,我们真的知道吗?我们了解的所谓事实,都是目击者告诉我们的。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永远别相信目击者。《圣经》上记录的事不一定就是实际发生的。证据在哪儿?我是说物证,比如那根钉子、血迹、汗水、长矛、十字架、醋,以及鞋印和指纹。”
莱姆把头稍稍向左侧了侧,继续说着有关犯罪现场和证物的话题,直到莎克丝的胸口渐渐开始平缓起伏,几丝下垂的红发随着她的鼻息来回飘动。莱姆用左手食指轻轻触动电子控制器,把所有的灯光一一关上,他自己也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天边晨曦初露。
卡罗拉醒过来,通过头顶上隔有细铁丝网的玻璃窗,看到破晓的微光。佩妮,我的宝贝……然后她又想到隆尼,想到她所有的财产还留在那间恐怖的地下室里。那些钱,还有那个黄色背包……
不过,绝大部分时间,她还是挂念佩妮。
有什么东西把她从时断时续、噩梦连连的睡眠中唤醒。是什么呢?
是她手腕的疼痛?它仍然一跳一跳地疼得厉害。她稍微调整了一下姿势。
管风琴音管的轰鸣,以及一阵扬起的合唱声又一次充满了整个房间。
这就是唤醒她的声音。音乐,嗡嗡回荡的乐声。这座教堂并不是废弃的,这里还有人在!她对自己笑了,有人会……
此时,她想起了那颗定时炸弹。
卡罗拉从档案柜背后望过去。那个装置还在那里,就在桌子的边缘,随时有可能跌落。它的制作很粗糙,又宽又厚的胶带、胡乱缠在一起的电线、肮脏的玻璃瓶——这不是你在电影中见到的那种漂亮、闪光的小装置,但它却是货真价实的炸弹和杀人武器。也许是枚哑弹,她心想。在白天的光线下,它看起来没有那么危险。
又是一阵音乐声响了起来,这一次直接传自她的头顶上方,还伴随着一些缓慢的脚步声。一扇门关上了,有人从那老旧、干朽的木制地板上走过,不堪重负的地板发出吱吱嘎嘎的呻吟,尘土从地下室的梁柱顶端纷纷落下。
脚步声突然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上面的人又开始唱起歌来。
卡罗拉拼命地跺脚。但地面是水泥铺就的,墙壁是砖砌的。她试图大声尖叫,但声音却被塞在嘴里的东西闷住了。排练还在继续,庄严、有力的乐声回荡在整个地下室。
十分钟后,卡罗拉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眼睛又瞄向那颗定时炸弹。现在光线更加明亮了,她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上面的计时器。
卡罗拉眯起眼睛。计时器!
这终究不是哑弹,计时器的时间设定在6点15分,而时针指示出现在的时间是5点30分。
卡罗拉扭动身体,躲到档案柜的后面,用膝盖猛烈地撞击档案柜的金属外壳。但且不说她弄出的声响是多么微弱,在由上方传来、响亮地回荡在整个地下室中的“铃儿响叮当”的乐曲声中,她发出的任何声音都立刻被淹没了,没有人听得到她的呼救。
第78节:黎明弥撒
改变过去。这是惟一可以与神对抗的力量。
——亚里士多德
星期日 5:45 A.M. 至星期一 7:00 P.M.
像过去经常发生的一样,他嗅到一种气味而醒来。
而且,就像许多早晨,他一开始并没有马上睁开眼睛,而是半倚在床头,试图凭感觉判断出这股熟悉的味道来自何处。
是清晨空气中的味道?是街上新铺的柏油?还是潮湿的石灰?他试图辨别出艾米莉亚?莎克丝的味道,但他没有闻到。
他的思绪跳过她,继续思考。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清洁剂?不对。
库柏临时实验室的化学药水?
也不是,那些药水的气味他都熟悉得很。
这是……啊,对了……这是白色符号记录笔的味道。
现在他可以睁开眼睛了。他先瞄了一眼莎克丝,确定她没从这里悄悄溜走后,就把目光转向贴在墙上的莫奈海报。那里正是味道的来源。在炎热、潮湿的八月清晨,朝露打湿了纸张,就散发出这种味道。
熟悉犯罪现场工作
也许有案底
熟悉指纹
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
对“旧东西”极感兴趣
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
略懂德语
特别钟爱地下室
墙上挂钟煞白的数字显示:5点45分。他的目光又回到海报上。他看不大清海报的轮廓,只能隐约看见一片纯白像鬼影般压在不那么白的墙面上,但那里破晓时分天空射下的充足光线,将大部分文字都凸显出来。
双重人格
也许是牧师、政客、社工或顾问
鞋:不寻常的磨损方式,常常阅读?
折断被害人手指时会听声音
留下蛇骨羞辱警方
两只游隼已经醒了,他察觉到窗外有拍动翅膀的声音。莱姆的目光在那张一览表上来回移动着。在他在资源调度组的办公室里,他钉了十几块可擦涂的记事板,在上面记下每个重大案件的不明嫌疑犯的特征。他还记得那时的自己:在室内不停地踱来踱去,眼睛钉着记事板,揣摩他们描述的这些人。
油漆成分、泥土、花粉、叶子……
老旧建筑,粉红色大理石
他想起十年前和莱昂?塞利托一起联手抓获的一名珠宝大盗。那家伙非常精明。在警察局里录口供时,他暗示说,警方永远也找不到藏宝的地点,但只要警方同意为他减轻罪名,他就愿意把地点说出来。莱姆回答他:“是的,在藏宝地点这个问题上,我们确实遇到过一点小麻烦。”
“我早知道你们肯定找不到。”这个狡猾的窃贼得意地说。
“你看,”莱姆继续说:“我们已经把范围缩小到康涅狄克河畔一座移民农庄的煤仓的石墙里,大约在长岛湾以北五英里处。我只是说不准这座农庄是位于河的东岸还是西岸。”
当这个故事传开后,每个人用来描述当时嫌疑犯脸上表情的话都是:你他妈的当时一定就在现场。
也许这就是魔力,莎克丝,他心想。
至少有一百年老,可能是豪宅或公共建筑
他又看了看海报,然后闭上眼睛,把脑袋仰靠在那个豪华枕头上。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感到心头一震,像是被人猛地一巴掌扇在脸上,那种触电的感觉就像蔓延的大火,一直蹿上他的头皮。他猛然睁开眼睛,死死地盯着墙上的海报。
对“旧东西”极感兴趣
“莎克丝!”他大吼:“快醒醒!”
她吓了一跳,急忙坐起身。“怎么了?怎么了……”
旧、旧、旧……
“我犯了一个大错误,”他简洁地说:“现在有麻烦了。”
莎克丝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莱姆的身体又出了问题。她跳下沙发,伸手去抓汤玛士留在房里的医药包。
“不,是线索,莎克丝,是线索……我判断错了。”他的呼吸变得急促,紧咬牙齿,认真地思考着。
她穿上衣服,坐回到椅子上,手指自然地伸到头发里,不停地搔抓。“什么,莱姆?什么地方出错了?”
“是教堂,它可能不在哈莱姆区。”他又重复了一遍:“我犯了大错误。”
就像杀害柯林?斯丹顿一家的罪犯一样,在刑事学上,你可能妥善盯住了一百条线索,但惟一遗漏的一条,却正是导致被害人遇难的原因。
“几点了?”她问。
“差一刻六点——不到一刻了。把报纸拿过来,查查各教堂举行弥撒的时间表。”
莎克丝找到报纸,翻开教堂广告那一页,然后抬起头。“你的想法是……?”
“823号对老东西很着迷,如果他想选择一座古老的黑人教堂,他不一定会只想到上城。菲利普?佩顿在哈莱姆区创办非-美不动产公司是在1900年,在那之前这座城市还有另外两处黑人聚居的地方,一处在下城,现在法院那片地方,另一处在圣胡安山。现在那里住的大部分是白人,但……哦,我他妈的到底是怎么想的?”
“圣胡安山在哪里?”
“就在地狱厨房往北一点,在西城。那个地名的由来是为了纪念参加美西战争的黑人士兵。”
莎克丝立即查阅报纸。
“下城的教堂……”她说,“有了,炮台公园有海员协会,那里有座教堂,他们会做礼拜。那边还有圣三堂,圣保罗教堂。”
“那里不是黑人区,还要再往东北方向一些。”
“中国城有座长老会教堂。”
“有浸信会或福音派新教会的教堂吗?”
“没有,这一片区域都没有,只有……啊,该死。”她长叹一声,眼睛里流露出绝望的神情。“哦,不!”
莱姆立刻明白了。“黎明弥撒!”
她点点头。“浸信会圣礼拜堂……啊,莱姆,那里六点钟就有一场弥撒,地点在五十九街和十一大街路口。”
“那里就是圣胡安山!快打电话通知他们!”
她抓起电话拨了号码。她站在那里,低着头,用力拔下一根眉毛,又拼命摇着头。“快回答、快回答……该死,是电话留言,牧师一定不在办公室。”她对着话筒说:“这里是纽约市警察局。我们有理由相信你们教堂里有一颗炸弹即将爆炸,请你们马上疏散!”她挂断电话,弯身穿上鞋子。
“快去,莎克丝,你马上赶到那里去,快!”
“我?”
“我们离那里比当地的管区还近,你十分钟内就能赶到。”
她冲向门口,边跑边把警用皮带扎在腰上。
“我会打电话通知管区,”莱姆朝已跳下楼梯,头发如一团红云飘动的莎克丝大喊:“莎克丝,如果你喜欢飙车,就趁现在吧!”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
·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
·滑雪头套?海军蓝?
·深色手套
·剃须水:布拉特牌
·头发不是棕色
·食指上有道深疤痕
·穿休闲服
·手套褪色?沾污?·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  夏普瑞超市
·老旧建筑,粉红色大理石
·至少有一百年老,可能是豪宅或公共建筑
 ·黄色出租车
·新款轿车
·浅色:灰色,银色,米色
·开出租车,可能是偷来的
·赫兹公司,银色金牛座,今年最新型号·熟悉犯罪现场工作
·也许有案底
·熟悉指纹
·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
·对“旧东西”极感兴趣
·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
·略懂德语
·特别钟爱地下室
·双重人格
·也许是牧师、政客、社工或顾问
·鞋:不寻常的磨损方式,常常阅读?
·折断被害人手指时会听声音
·留下蛇骨羞辱警方
第79节:地下室在哪里
RRV巡逻车一个侧滑冲进八十一街,加速向西疾驶。
莎克丝冲进百老汇大街的十字路口,转弯时车子打滑得很厉害,她一时没有把握住方向盘,把一台《纽约时报》的自动卖报机撞飞进路边萨巴餐厅的橱窗。她这才想起车子后排堆着一大堆用于现场鉴证的工具设备。车子的重心太偏后了,她告诫自己,不要以八十公里以上的时速转弯。
前面就是百老汇。在路口踩下刹车,检查左边,检查右边,没车。踩下油门!
她加速冲上了第九大街,在林肯中心前面掉头向南。只有我……
啊,糟糕!
伴随着轮胎尖锐的摩擦声,车子戛然停止。
街道被封锁了。
一排蓝色的隔离架堵住了第九大街,因为今天早上将有一场活动在街上举行。一张海报上写着:各国工艺美食大展——手拉手,我们都是一家人。
靠……该死的联合国!她挂上倒档,向后退了半个街区,然后一轰油门,巡逻车以八十英里的时速撞开挡在前面的隔离架。在她所经之处,已经摆好的活动铝桌和展示木架左右翻飞,她像收割稻谷一般,在这片还没有人到的展示场上划出一道笔直的破坏轨迹。她一口气冲过两个街区,在撞开南端的隔离架后,向西转进五十九街,又在人行道上开了好长一段距离。
教堂就在眼前了,还有不到一百英尺。
街上已经可以看到三三两两前往教堂的居民——有结伴而行的夫妇,有穿着白色或粉红色褶边裙的小女孩,有穿着深色西服和白衬衫的小男孩,他们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有的还一条条编成发结。
从教堂一间地下室的窗口,正淡淡地飘出一缕灰色的烟雾。
莎克丝把油门一踩到底,发动机隆隆咆哮。
她抓起对讲机:“RRV2号呼叫总部,完毕。”
她低头瞄了一眼摩托罗拉对讲机,以确定音量已经打开。就在这一眨眼的工夫,一辆大型奔驰轿车从小巷里突然驶出,直接横在她前进的方向上。
开车的父亲飞快地瞥了一眼轿车里的家人,眼神里充满了恐惧,猛然踩下刹车。
莎克丝本能地把方向盘向左猛打,巡逻车立刻失去了控制。帮帮忙!她恳求轮胎,一定要咬住、咬住、咬住!但那柏油路面因为连日的酷热已经变得松软,加上又覆盖着一层露水,巡逻车就像一艘水翼艇般在路面上滑溜过去。
巡逻车的尾部以八十公里的时速刮上了奔驰车的车头,随着一声巨大的碰撞声,奔驰560把巡逻车整个右后半部齐崭崭地撞断了,黑色的现场鉴证工具箱飞向空中,散裂,里面的工具全撒落在街上。路人纷纷找地方隐蔽,以防被四下横飞的金属、塑料和玻璃碎片击中。
安全气囊猛地张开,又很快瘪了下去,把莎克丝吓了一跳。她急忙用手遮护住脸部。巡逻车从停在路边的一排车辆上翻过,撞上一个报刊亭,又翻滚了好远才停住,报纸和证物袋漫天飞舞,像一个个小伞兵一样陆续降落地面。
莎克丝被安全带系住,倒悬着挂在驾驶座上,视线也被垂下来的头发遮住了。她擦掉被划破的前额和嘴唇上流出的血,想解开安全带。安全带绑得很紧。沸热的汽油流进车里,刺激得她的手臂瘙痒难耐。她从背心口袋拿出折叠刀,弹开,割断安全带。下落的时候,差点被自己的刀子刺中身体。她躺在车里,喘着粗气,被汽油味呛得直咳嗽。
来吧,姑娘,快出去,离开这部车子!
车门被卡死了,后半部也扭结成一团,无法通过。莎克丝开始用脚猛踢车窗,但这辆车的玻璃是踢不破的。她缩回脚,用力踢向前挡风玻璃,除了差点扭伤自己的脚踝外,一样没有效果。
用枪!
她摸摸臀部,手枪已经从枪套中滑出,不知掉到车里什么地方了。她感到灼热的汽油不断地滴落在她的手臂和肩膀上,不禁有些慌乱,伸手在散落在车顶的纸张和鉴证工具间匆匆翻检。
她看到那把沉甸甸的葛拉克手枪就在车顶灯旁。她把枪拣起来,对准侧面的车窗。
开枪吧,车外没有人,看热闹的人还没有围上来。
但她又犹豫了。开枪射击会不会引爆车内的油气?
她决定赌一把。
她举着枪,尽量远离她已经被热油浸透的制服,扣动了扳机。
莎克丝一连开了五枪,在玻璃上击出一个星状的图案,但即使如此,坚固的通用汽车玻璃仍好端端的没碎。
她又开了三枪。困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她的耳朵都被枪声震聋了。但至少汽油没有被子弹引爆。
她再次用脚去踹玻璃。终于,窗玻璃碎裂成无数蓝绿色的细小颗粒,像瀑布般向外泻去。她刚刚从巡逻车里爬出来,车子就轰然一声炸成一团火球。
莎克丝脱掉身上的外衣,只剩下T恤,把浸透了汽油的制服和防弹背心连同耳机麦克风丢到一边,尽管感到脚踝仍隐隐作痛,她还是奋力朝教堂大门跑去。闪过从里面仓皇逃出的教友和唱诗班,她冲进教堂,一楼大堂已经是浓烟密布,就在前面不远的一块地方,一股股烟雾从地板下滚滚涌出,不久就冒出了火苗。
牧师突然出现了,他被浓烟呛得满脸是泪,咳个不停,背上背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妇女。莎克丝帮助他把妇人抬到门口。
“地下室在哪里?”她问。
他咳得很厉害,不停地摇着脑袋。
“在哪儿?”她大叫着,一心只想着卡罗拉?冈兹和她的小女儿。“地下室?”
“在那边,但是……”
地下室入口在已经燃烧起来的地板另一端。
烟太浓了,莎克丝几乎看不清入口。一面墙壁倒在他们面前,后面上了年头的旧栅栏和桩柱也已经折断,带着火星和热气呼啸着坠入烟雾弥漫的房间。她犹豫了一下,作势就要往地下室的入口冲。
牧师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等一等,”他打开一个柜子,取出一筒灭火器,拉掉安全栓。“我们走。”
莎克丝摇摇头。“你不要去,留在这里检查一下还有没有其他人。告诉消防队员,说地下室有个警察下去救人了。”
说完,她掉头朝地下室冲去。
只要你移动……
她跳过猛烈燃烧的地板,但是因为烟雾的影响,她估错了到墙边的距离;墙比她预想得要近,使她一头撞上了护墙板,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后倒,她就地打了个滚, 头发撩过火焰,有几绺烧了起来,焦糊的恶臭差点呛得她背过气去。她拍灭头发上的小火苗,用手撑地想站起来,但地板被下面的火焰烤灼得异常脆弱,在她双手的重压之下塌陷下去,她的脸部差点撞在面前的橡木地板上。她急忙抽回双手,但还是感觉到地下室的烈焰已在她的手掌和手臂上舔过一遍。
她从破洞边缘爬开,仍然挣扎着站起来,伸手摸向地下室大门的把手。但突然,她停止了动作。
不行,要想想清楚!在打开门之前先感受一下大门的温度。如果里面过热,一把氧气送进温度极高的房间,它就会猛地燃烧起来,向后扑噬,烧焦你的屁股。她摸了摸木头,感觉像焦炭般烫手。
然而,她又想:除了打开这扇该死的门,我还能做什么?
她往手心里吐了几口口水,以最快的速度抓住门把转开,在手掌还没被烫伤之前及时松手。
地下室的大门猛地敞开了,一团浓烟裹挟着火苗冲了出来。
“下面有人吗?”她边喊边往楼下跑去。
下面的楼梯已经着火了,她用灭火器喷了一点二氧化碳压住火势,纵身跃入阴暗的地下室。她踏断了最下面的两阶楼梯,整个人向前扑去,她及时伸手扶住栏杆,才没让自己的双脚折断,但灭火器却脱手而出,咣当一声滚落在地上。
莎克丝从断裂的楼梯缝中抽出双脚,眯着眼睛向烟雾中看去。烟雾会往上跑,所以地下室里烟还不算太浓,但在她的周围,到处都是熊熊燃烧的火焰。灭火器滚到一张燃烧着的桌子底下。别管它了!她朝烟雾中奔去。
“有人吗?”她喊道。
没有回答。
第80节:它不会爆炸
这时她想起823号嫌疑犯使用过水管胶带,他喜欢让人质无法发出声音。
她踹开一扇小门,探头望进锅炉间,里面另有一道门通向外面,但已被燃烧的杂物灰烬堵死了。在那扇门旁边有一个燃油桶,四周包围在火焰中。
这个油桶不会爆炸。莎克丝想起在警校纵火课上学到的知识,燃油不会爆炸。她应该冲过去踢开那些灰烬,把门打开,清理出一条逃生路线,再回头去找那个女人和女孩。
看着油桶四周窜升的火焰,她犹豫了。
它不会爆炸,不会爆炸。
她开始向前移动,缓缓地靠近那扇小门。
它不会……
燃油桶突然像加热过的汽水一样爆开了,油桶中央裂开了一道大缝,燃油喷射而出,形成一道巨大的橘红色的火柱,霎时间在地面形成一个火池,朝着莎克丝这边流涌过来。
不会爆炸,没错,但它燃烧起来也真他妈的欢呢!她往后一跃,退出门外,紧紧把门关上。这条逃生路线就这么完了。
她退回到楼梯边上,不住地咳嗽着,弯低身子,寻找任何卡罗拉和佩妮可能留下的痕迹。823号嫌疑犯会不会改变游戏规则?他是不是临时决定放弃地下室,而把人质藏到了阁楼上?
哗嗒。
她马上抬头,看见一根巨大的橡木梁柱,嗤嗤地冒着火焰,正从她的头顶上方笔直地坠落下来。
她尖叫一声,急忙向旁边跳开,却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后背重重地摔落在地上。她仰面朝上,眼睁睁地看着那根巨柱直接朝着她的脸部和胸口砸了下来,出于本能,她抬起双手阻挡。
随着一声巨响,梁柱落在一张主日课儿童的椅子上,距离莎克丝的脑袋只差几英寸。她从梁柱底下爬出,掸掸身子站起来。
穿过晦暗不明的烟雾,她茫然地四下打量。
不行,她突然醒觉,我不能再失去另一个受害人。她咳嗽着,转身面对火焰,跌跌撞撞地走向她还没有检查过的下一个角落。
她往前没走几步,突然有只腿从档案柜后伸出来,绊了她一下。
她张开双臂,脸朝地倒下,差点跌进一汪熊熊燃烧的燃油中。她猛地向侧面一滚,抽出手枪,发现自己瞄准的是一个惊慌失措、正挣扎着想从地上坐起来的金发女子。
莎克丝撕掉那女人嘴上的胶带,女人吐出几口黑乎乎的黏液,干呕了几声,声声都很重,像垂死的声音。
“卡罗拉?冈兹?”
女人点点头。
“你女儿呢?”莎克丝喊道。
“不……不在这里。我的手!被铐住了。”
“没时间了,我们赶快离开这里。”莎克丝抽出折叠刀,割断卡罗拉脚上的晾衣绳。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见在对面墙边的窗台上,有一个正在被逐渐烧融的塑料袋。
那是罪犯故意留下的线索!告诉他们那个女孩藏在什么地方。她正要向那个塑料袋奔去,突然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锅炉间的小门塌了,燃油桶向房间里喷出六英尺长的火柱,瞬间吞没了那个塑料袋,把所有证物烧得一干二净。
莎克丝呆呆地望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听见那个女人的尖叫声。现在整座楼梯都烧起来了。莎克丝从还在冒烟的桌子下面拉出那瓶灭火器,灭火器的手柄和喷嘴都烧化了,金属瓶身也热得无法用手抓。莎克丝拔刀割破身上的制服,撕下一大块布缠在手上,提起灭火器的颈部,奋力扔向燃烧的楼梯顶。灭火器摇晃了两下,像一个站立不稳的保龄球瓶,然后顺着楼梯向下滚落。
莎克丝拔出葛拉克手枪,在那个红瓶子滚落到楼梯一半的时候,瞄准开了一枪。
灭火器发出一声巨响爆开了,红色的筒身碎裂四散,呼啸着从她们的头顶飞过。瓶中的二氧化碳和干粉爆出蘑菇形的云雾,瞬时间把楼梯上的火焰扑灭了大半。
“走!”莎克丝叫道。
莎克丝承受着那个女人一大半的重量,两人相互搀扶着,一次跨上两级阶梯,冲出地下室的门口,进到教堂一楼的火海中。她们紧贴着墙边,跌跌撞撞地奔向出口。这时,她们头上的彩色玻璃窗爆碎了,原本绘有耶稣、马太、圣母玛利亚和上帝形象的玻璃,此时化成了无数颗炙热的颗粒,像热雨般直落在这两个弯腰逃生的女人背上。
四十分钟后,莎克丝已经包扎缝合好身上的伤口。因为吸足了纯氧,她感觉浑身轻飘飘的,像吃了迷幻药。她坐在卡罗拉?冈兹身旁,望着教堂在大火后的残景。事实上,这座教堂已经烧得不剩什么了。
只有两面墙壁还矗立着。尤其奇特的是,三楼有一部分地板,笔直地插在地下室堆积成新月状的灰烬和残块中。
“佩妮、佩妮……” 卡罗拉口中呼唤着女儿的名字,然后又开始干呕起来,吐了几口唾液。莎克丝把她的氧气面罩蒙到卡罗拉的脸上,自己往后一靠,觉得既虚弱,又疼痛。
她看了看刚才用来擦去脸上血迹的毛巾。这块毛巾用酒精浸过,原本是棕色的,现在已让鲜血染成粉红色。她的伤势不算严重,额头划破了一道口子,手掌和胳膊上有几处二度烧伤。然而,她的嘴唇再也不会完美无缺了,在车祸中,她的下嘴唇被深深地豁开一道伤口,需要缝上三针。
卡罗拉的问题是吸入了过多的浓烟和手腕骨折。医护人员用石膏临时固定好她的左手腕,用绷带吊在她的脖子底下。她低着头,咬紧牙齿说话,每次呼吸都像是沉重的喘息。“那个杂种。”一阵咳嗽。“为什么……是佩妮?这究竟是为什么?她只是个三岁的孩子!”她用没受伤的那只手的手背拭去愤怒的泪水。
“也许他不想伤害她,所以才只带你一个人来教堂。”
“不,”她激动地吼道:“他才不在乎她。他是变态!我从他看我女儿的眼神里就看出来了。我要宰了他,我他妈的一定要宰了他!”愤怒的话语到最后变成了一阵剧烈的咳嗽。
莎克丝又下意识地用指甲去抠自己已被烧伤的指尖,疼得缩了一下身子。她掏出笔记本。“你能描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吗?”
在一阵阵啜泣和嘶哑的咳嗽声之间,卡罗拉断断续续地叙述了自己被绑架的经过。
“你要我替你联络什么人吗?”莎克丝问:“要不要给你丈夫打个电话?”
卡罗拉没有回答。她缩起双脚,用膝盖顶着下巴,整个人蜷成一团,剧烈地咳嗽着。
莎克丝用被烧伤的右手搂住卡罗拉的肩膀,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我丈夫……”她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望着莎克丝。“我丈夫已经死了。”
“哦,对不起。”
卡罗拉刚服了镇静剂,有点昏昏欲睡,一个护士走过来,扶她到救护车里休息。莎克丝一抬头,看见莱昂?塞利托和杰瑞?班克斯正从烧毁的教堂那边朝她跑来。
“天啊,警官,”塞利托望着满目创痍的街道。“那女孩呢?”
莎克丝点点头。“还在罪犯手上。”
班克斯问:“你还好吧?”
“死不了。”莎克丝瞥了一眼救护车。“那位被害人,卡罗拉,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也没有地方住。她到这里来是为联合国工作的。你能帮她打几个电话吗,长官?看看他们能不能为她安顿一下?”
“那当然。”塞利托说。
“罪犯布置的线索呢?”班克斯问。他摸了摸右额头上的绷带,痛得缩了一下。
“没了,”莎克丝说。“我看到它了,就在地下室里,但来不及拿到手,大火一下子就把它烧光了。”
“糟糕。”班克斯喃喃地说:“这下我们上哪儿去找那个小女孩?”
他会用什么方法对待那个女孩?
莎克丝走回到那辆倾覆的现场鉴证车旁,找到耳机,戴上。她本打算呼叫莱姆回答,但又突然犹豫了,摘下耳机扔到一旁。他还能对她说什么?她看看教堂。在没有现场的地方,你还能怎么进行现场勘察?
第81节:好吧,我说了谎
她双手叉腰,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教堂余烟未尽的断垣残壁。这时,她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嘶嘶嘘嘘,像是机械的转动声。她一开始没在意这个声音,直到看见塞利托停下拍打身上尘土的动作,楞在那里时,才引起她的注意。“不会吧?”塞利托低声说。
她转过身向街道望去。
一辆大型黑色房车停在一个街区外的路边,侧面的车门拉开,斜斜地伸出一块梯板,上面架着一个东西。莎克丝眯起眼睛,看上去像是拆除炸弹用的遥控机械车。
那块梯板缓缓地降到地面,让那辆机械车开上人行道。
她不禁放声大笑起来。
那玩意儿原地转了半圈,开始朝他们移动过来。这哪里是什么拆炸弹的机械车,分明是一辆颜色红得像苹果一样的轮椅,让莎克丝立刻联想到庞蒂亚克出品的火鸟汽车。这辆轮椅是电动的,后轮比一般轮椅要小一些,座椅底下装有一个巨大的电瓶。
汤玛士走在轮椅边上,不过轮椅却是由林肯?莱姆亲自操纵的。莎克丝注意到,莱姆是用含在嘴里的一根管子控制着轮椅,方式虽然十分怪异,但他驾控自如,很快就驶到她的面前,稳稳地停了下来。
“好吧,我说了谎。”他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
莎克丝叹了口气:“你是指你的背?你说过不能坐轮椅。”
“我承认我说了谎,你有理由生我的气,艾米莉亚。赶快把气生完,我们好开始工作。”
“你有没有注意到,当你心情好的时候,就叫我莎克丝,当你心情不好时,就叫我艾米莉亚?”
“我现在没有心情不好。”他反驳说。
“他真的不是这样,”汤玛士说:“他只是不喜欢被任何事情固定住。”他朝这辆特殊的轮椅点点头。莎克丝看看轮椅侧边,是“行动公司”制造的,型号叫“风暴箭”。“在他编造那些可怜巴巴的故事时,这辆轮椅就一直放在楼上的壁橱里。呃,在这一点上我可以算做他的帮凶。”
“别那么多话,汤玛士,谢了。我道歉,可以吧?我、很、抱歉。”
“他这辆轮椅买了好几年了。”汤玛士自顾自地说下去。“也早就学会了吹吸式控制法。这辆轮椅是用吸管控制的,他真的开得很好。还有,他总是叫我汤玛士,我永远也得不到被称呼姓氏的优待。”
“我被人看得烦了,”莱姆实话实说:“所以才不再出门兜风。”他望望她嘴唇上的伤口。“你受伤了?”
她摸摸嘴巴,露出微笑。“疼死了。”
莱姆又看看旁边。“那你是怎么回事,班克斯?刮胡子刮到脑门上去了?”
“我跑进着火的卡车。”年轻人笑着摸了摸头上的绷带。
“莱姆,”莎克丝收起笑容,说:“这里什么都没了。那个女孩子还在他手上,但我却没有及时救出他留下的线索。”
“呵,莎克丝,总会有东西留下的,别忘了罗卡德先生的法则。”
“我看着它们着了起来,那些线索。就算还有别的东西留下来,也已经埋在成吨的灰烬下面了。”
“那我们就去找不是他刻意留下的线索。我们一起勘察这个现场,莎克丝,你和我。来吧。”
他朝吸管轻轻地吹了两口气,轮椅就向前移动了。他们走到离教堂还剩十英尺的地方时,莎克丝突然说:“等一下。”
他把轮椅停下。
“你变得粗心了,莱姆。要先把橡皮筋绑在轮子上,别让你的痕迹和嫌疑犯的弄混了。”
“我们从哪里开始?
“我们需要一些灰烬样本。”莱姆说:“现场鉴证车后面有几个干净的油漆桶,你去找找看。”
莎克丝从RRV的残骸里,找到一个铁皮桶。
“你知道火是从哪里着起来的吗?”莱姆问。
“知道。”
“去采一些灰烬样本,大约需要一升左右。越接近起火点越好。”
“没问题。”她答应一声,爬上一堵五英尺高的砖墙。教堂北侧就剩下这一堵墙了。她伏在墙上,朝脚下烟雾弥漫的洞穴里望去。
一位消防队员喊道:“喂,警官,我们还没有检查到那一片,那里很危险。”
“不会比我刚才在里面的时候危险。”她回答。她用牙叼住油漆桶提手,爬下墙进洞去了。
林肯?莱姆望着她的背影,仿佛看见三年半前的自己,脱下西装,爬近市政府附近地铁车站的建筑工地。“莎克丝!”莱姆喊了一声。她回过头。“小心点。我看到RRV巡逻车的惨样了,我不想在一天内失去你两次。”
她点点头,然后就从墙边上消失了。
几分钟后,莱姆对班克斯吼道:“她在哪儿?”
“不知道。”
“我要说的是,你能不能过去看一看她的情况。”
“哦,好的。”他走到墙边,低头向下张望。
“里面乱得很。”
“我当然知道乱得很,你看见她没有?”
“没有。”
“莎克丝?”莱姆喊道。
坑洞中传来一声长长的木头断裂的声音,洞口升起一片尘土。
“莎克丝?艾米莉亚?”
没有回答。
就在他准备派紧急应变小组下去时,他们听见了她的声音。“接着!”
“杰瑞?”莱姆叫道。
“我准备好了。”班克斯回答。
一个油漆罐从地下室飞上来,班克斯连忙伸出一只手接住。随后莎克丝也爬出地下室,两手不住地在裤腿上揉搓,一副很痛的样子。
“你没事吧?”
她点点头。
“好,现在我们检查通道。”莱姆指示说:“这附近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很多车辆来来往往,所以他要想把人质带进教堂,就得把车停在小巷里。那边就是他停车的地方,通过那扇门进入教堂。”
“你怎么知道?”
“想打开一扇锁着的门有两种方式——当然,不包括用炸药爆破——打开锁头或者拆卸铰链。这扇门是从里面栓死的,所以他只好拆下铰链的栓销。看,在他离开的时候,甚至都没费工夫把它们恢复原位。”
他们从这扇门开始,一路勘察到教堂的后面,在他们的右侧,就是还在冒烟的教堂废墟。他们一次移动一英尺,莎克丝用珀利灯不停地扫视着鹅卵石路面。“我要找轮胎印,”莱姆说,“我想知道他把车停在哪里。”
“在这,”检查路面的莎克丝说:“这里有轮胎纹,但不知道是前轮还是后轮。他也许是倒车进来的。”
“胎纹清楚还是模糊?”
“有点模糊。”
“那就是前轮。”他对一脸迷惑的莎克丝笑着说:“你不是汽车专家吗,莎克丝?下次你上车发动引擎时,留意一下你会不会在启动前先打一把方向盘,看看轮胎的位置正不正。这就是前轮的胎纹总是比后轮模糊的原因。现在听好,那辆失窃的轿车是97年的福特金牛座,从车头到车尾全长195.5英寸,轴距108.5英寸,后轮中央到后备厢的宽度大约是45英寸。你把位置量出来,然后用吸尘器吸。”
“少来了,莱姆,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
第82节:他可以剥下她的皮
“我今天早上才查过资料。你拿到受害人的衣服了吗?”
“拿了,指甲和头发也都采集了样本。莱姆,我还有一个线索:那小女孩的名字叫佩妮,但嫌疑犯却总是称呼她玛格,就像他管那个德国姑娘叫汉娜一样,还记得吗?”
“你是说是他的另一个人格在这么做?”莱姆说:“我倒很想知道是谁的性格影响他去玩这种游戏。
“我要把这扇门附近也吸一遍。”她宣布说。莱姆看着她——脸上划破了,头发乱蓬蓬的,有的地方还被火烧卷了。她先吸过门的底部,就在莱姆打算提醒她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时,她已经举起吸尘器,开始吸取门柱上的东西。
“在他带人质进去之前,可能会先窥探一下里面的情况。” 她说着提起吸尘器走到窗口,搜集窗台上的东西。
这正是莱姆准备提醒她的第二件事。
莱姆听着吸尘器的呼啸声,渐渐地,眼前的事物模糊了起来,他坠入了过去,回到几个小时以前的现场。
“我要……”艾米莉亚又要说些什么。
“嘘——”他制止了她。
就像他现在走上的这条路,就像他现在参加的行动,就像他曾交谈过的无数次的对话,莱姆此刻渐渐地深入到他的潜意识中。他到了一个特殊的地方,他不知道这是哪里,只发现这里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看见一个个头矮小的男人,戴着手套,穿着深色衣服,头上蒙着滑雪头套。他从那辆银色的福特金牛座轿车上下来,那辆车还带有清洁剂的气味,是一辆新车。那个女人——卡罗拉?冈兹——躺在后备厢里,她的孩子则被另外关在一幢用粉红色大理石和高档砖料建成的老房子里。他看见这个男人正在把那女人从车里往外拖。
这一切如此清晰,简直像回忆一般。
抽去铰链,拉开小门,把女人拖进去,捆好。他转身正要离开,又突然停了下来。他走到一处回过身就能清楚地看到卡罗拉的地方,就像昨天早上望着那个被他埋在铁轨边的男人一样,静静地望着她。
他把塔米琼?柯法丝绑在房间中央的水管上,也是为了能清楚地看到她。
但为什么?莱姆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看?为了确定被害人不会挣脱逃跑?为了检查他有没有在现场遗落下什么东西?还是……
他猛地睁开眼睛,823号嫌疑犯那幽灵般的幻影在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莎克丝!还记得柯法丝的现场吗?在你发现手套痕迹的时候?”
“当然。”
“你说他在看着她,所以才会把她铐在开阔的地方,但你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现在,我领会了,他之所以要观看被害人,是因为他必须这么做。”
因为这是他的本性。
“你在说什么?”
“快来!”
莱姆含住控制管吸了两口气,让“风暴箭”转了个方向,然后又用力吹了一下,轮椅就开始向前移动了。
他把轮椅开上人行道,用力吸了一下控制管,把轮椅停住,然后眯起眼睛四下张望。“既然他想观看被害人,我打赌他也一定想观看教堂里的这些信徒,从一个他自认为安全的地方,事后无须费力清除痕迹。”
他的目光穿过街道,停在整个街区惟一最佳的观察点:教堂正对面一家餐馆的露天阳台。
“就在那边!莎克丝,快去,把那里的东西都带回来。”
莎克丝点点头,把一匣新弹夹装进葛拉克手枪,抓起一把证物袋、一对铅笔和吸尘器。莱姆看着她跑过街道,沿着阶梯一路仔细地检查上去。“他到过这里,”她大喊:“这里有手套痕迹,还有鞋印——磨损的部位和我们以前发现的一样。”
太好了!莱姆心想。呵,这种感觉真的很爽。温暖的阳光、空气、围观者,还有令人无比兴奋的追逐。
只要你移动,他们就逮不到你。
好吧,如果我们动得更快,也许就能逮得到你。
莱姆无意间瞥了一眼围观的群众,发现有不少人正在看着他,但有更多人,看的是艾米莉亚?莎克丝。
她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搜索现场,当她回来时,手里提着一个小证物袋。
“你找到什么了,莎克丝?他的驾驶执照?他的出生证明?”
“金子,”她说,带着微笑。“我找到了一些金子。”
“来吧,伙计们,”莱姆叫道:“我们这次动作要加快了,要赶在他还没把那个小女孩带到下一个现场之前。快点,快点!”
汤玛士用一种平移搬运的方法把莱姆从风暴箭轮椅送回床上。他先让莱姆暂时平躺到一块滑板上,再小心翼翼地把他移送到克林尼顿大床上。莎克丝看着那辆轮椅被收进莱姆卧室的一间壁橱——就是上次莱姆让她放CD时,匆匆阻止她打开的那一间。
莱姆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因为刚才的搬动,呼吸变得十分粗重。
“这一次他留下的线索没有了,”他提醒在场的人:“我们无法判断下一个现场在哪里,所以,我们只好找最大的目标了——他藏身的老巢。”
“你认为我们能找到吗?”莎克丝问。
难道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莱姆心想,但没有说出口。
班克斯匆匆忙忙地跑上楼梯,他还没在房间里站稳,莱姆就急急地问道:“他们怎么说?告诉我,快告诉我。”
莱姆知道莎克丝找到的那一小点金子,想要库柏以现有的这些临时拼凑的设备辨别出它的成分,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于是他当时就派班克斯把证物送到联邦调查局的物证反应小组办公室,请他们协助分析。
“他们说半个小时以后给我们答复。”班克斯说。
“半小时?”莱姆不满地嘟囔道:“难道他们就不能把它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吗?”
“他们已经排在最前面了。戴瑞亲自在那里督阵。你真应该看看他的样子。他命令所有其他的案子都往后靠,还说如果冶金报告不能以最快速度送到你手上,他就要他们好看。你能想象那幅画面,他简直把他们压榨得……你自己想象吧。”
“莱姆,”莎克丝说:“冈兹女士还说了一些情况,也许很重要。嫌疑犯对她说,他可以放她们走,只要她同意让他削她的脚。”
“削脚?”
“把皮肤刮下来。”
“剥皮。”莱姆纠正她。
“哦。但不知为什么,他后来却没这么做。她说,到最后,看上去倒像是他自己迟迟下不了手。”
“就像第一个犯罪现场——那个被埋在铁轨旁的男人。”塞利托说。
“有意思……”莱姆沉吟着说:“我原以为他剥去被害人手指上的皮肤,是为了吓阻想偷戒指的人,但现在看来未必如此了。看看他的所作所为:割下出租车司机的指头,带在身边到处跑;割伤那个德国姑娘的手臂和腿;偷窃了好多人骨和蛇骨;在折断埃弗瑞特的手指时放到耳边听……这和他看待被害人的方式有关。涉及的领域是……”
“解剖学?”
“完全正确,莎克丝。”
“除了这名叫冈兹的女人。”塞利托说。
“我的疑问是,”莱姆说:“他可以剥下她的皮,然后把她活着还给我们,但他却因为某种原因放弃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塞利托说:“她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吗?不可能因为她是女人。或许因为她是从外地来的?但那个德国姑娘也一样。”
“也许他不想在她的女儿面前伤害她。”班克斯说。
“不至于,”莱姆微微一笑,说:“他可不会有恻隐之心。”
莎克丝突然说:“可是她确实有一点和别人不同——她是个母亲。”
莱姆想了想。“这点有可能。母亲和女儿,虽然还不足以构成放她们离开的理由,但他有可能因为这个才没有折磨她。把这点记下来,汤玛士,加上一个问号。”接着他又问莎克丝:“她有没有描述嫌疑犯的外貌?”
莎克丝翻翻笔记本。
“还是和以前一样。”她念道:“滑雪头套、瘦小身材、黑色手套,他……”
“黑色手套?”莱姆看向墙上的便览表。“不是红色的吗?”
“她说是黑色的。我问过她,但她十分肯定。”
“以前也发现过黑色的皮革残片,是不是,梅尔?也许全都来自手套。如果真是这样,那红色的皮革又是从哪里来的?”
库柏耸耸肩。“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找到过两块这种东西,所以应该是他随身的物品。”
第83节:圣经
莱姆翻来覆去地查看证物袋。“我们还有什么其他发现?”
“还有在教堂小巷里和侧门口吸起来的碎屑。”莎克丝把吸尘器里的东西拍落在一张白报纸上。库柏走过来,用放大镜仔细查看。“一堆废物。”他说:“大部分是土壤。有一点点矿物,云母片岩和长石。”
都是这座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东西。
“还有呢?”
“还有一点腐化分解的树叶。就这么多,没别的了。”
“冈兹穿的衣服上有什么?”
库柏和莎克丝又打开一张白报纸,检视从衣服上刷下来的碎屑。
“大部分还是土壤,还有几块石头样的颗粒。”
“他把她关在他老巢的什么地方?准确位置?”
“地下室的地上。据她说是土地。”
“太好了!”莱姆叫了一声,吩咐库柏:“用火烧烧看。”
库柏取了一些样本放入气相色谱分析仪中。他们耐着性子等待结果出来。终于,电脑屏幕闪动了几下,显现出月牙状的格子图案。
“好了,林肯。很有趣,丹宁的含量很高,还有……”
“碳酸钠?”
“没这么神吧?”库柏笑了。“你怎么知道?”
“18、19世纪的人把这种东西用在制革业上。丹宁酸用于保护兽皮,而碱用于修补。这么说,他的老巢应该在以前的制革厂区附近。”
莱姆笑了起来,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他心想:你听到脚步声了吗,823号?我们已经到你背后了。
他把目光落在伦道尔测绘的地图上。“制革的气味很难闻,没有人愿与他们为邻,因此被政府部门限制得很严。我知道在下东区有一些制革厂旧址,还有在西格林威治村——当年它真的是个村落,紧挨着城区边缘。在50年代,远一点的西区也有制革厂,就离我们找到那个德国女孩的牲畜场不远。对了,20世纪初的哈莱姆区也有制革厂。”
莱姆瞥了瞥杂货店清单——上面列着卖出牛小腿骨的夏普瑞超市的位置。“切尔西可以排除,那里没有制革厂;哈莱姆也不可能,那里没有夏普瑞超市。所以,他的老巢应该在西村、下东区或中城西区——又是地狱厨房,他似乎很喜欢这个地方。”
可是,这片地区的范围足有十平方英里,莱姆心里明白得很。他在从事刑事鉴证工作的第一天就已懂得,曼哈顿远比北森林更容易躲藏。
“我们继续往下看。卡罗拉衣服上的石头是什么成分?”
库柏俯身在显微镜上。“好了,找到了。”
“传给我看,梅尔。”
莱姆的电脑屏幕亮了,显示出一些碎石和晶体,看上去就像一颗颗璀璨的小行星。莱姆仔细观察这些颗粒。
“转动一下方向。”莱姆要求。屏幕上有三种物质紧紧地靠在一起。
“最左边的是大理石,粉红色,”库柏说:“和我们以前找到的一样。至于夹在中间的那层物质,是……”
“是灰泥,另外一种是褐砂石。”莱姆大声宣布。“这是联邦时期风格的建筑,就像1812年兴建的市府大会堂。只有建筑物的正面使用大理石,其他部分则用褐砂石,这样做是为了省钱。的确,他们只有这么做,原本用做购买大理石的钱才能挪出来,流进承办者的腰包。好了,我们还有什么东西?火场的灰烬。让我们找出引发这场大火的元凶。”
库柏用气相色谱分析仪分析灰烬的样本。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的曲线图。
新近精炼的汽油都掺有制造厂家加进去的染剂和添加剂,只要嫌疑犯购买汽油的加油站没有把不同批的汽油混在一起,就能藉此追溯到单一的来源。库柏宣布,灰烬中的汽油成分与“汽油市场”下属加油站出售的汽油完全吻合。
班克斯马上抓起工商企业名录查阅。“曼哈顿有六座这家公司的加油站,三座在下城,一座在第六大街休斯顿路口,一座在德兰喜,东503号。还有一座在十九街与十八街之间。”
“十九大街太偏北了,”莱姆说,眼睛盯着一览表。“东区或西区,到底是哪一座?”
百货超市,汽油……
一个瘦长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房门口。
“我还能参加这场聚会吗?”弗雷德?戴瑞问。
“那要看……”莱姆回答:“你有没有带礼物来?”
“喔,我这份礼物可不轻。”戴瑞说着,挥了挥手中饰有FBI碟形徽章的档案夹。
“戴瑞,你又没有敲门吧?”塞利托问。
“我没有这个习惯,你是知道的。”
“快进来,”莱姆说:“你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还说不大准,搞不清楚和那家伙有多大关系。不过,谁知道呢?”
戴瑞读了一会儿分析报告的内容,然后说:“我们请物证反应小组的汤尼?法考尔——他让我向你问候,林肯——分析了你们找到的那个证物,结果显示是一小片金箔,可能有六十到八十年的历史。他在金箔上发现了少许的植物细胞纤维,因此,他认为这是从一本书上掉下来的。”
“当然!这是书页边缘的金色涂料。”
“他还发现上面有一点点油墨的痕迹。他说,请允许我直接引述他的原话:‘这和纽约市立图书馆用来盖在每本书末页的油戳并没有什么矛盾。’他说话很有趣吧?”
“是图书馆藏书。”莱姆会意地说。
艾米莉亚?莎克丝加上一句:“一本红色皮革封面的图书馆藏书。”
莱姆看看她。“没错!”他叫道:“这就是红色皮革的来源。不是手套,而是他随身携带的一本书。说不定那就是他的圣经。”
“圣经?”戴瑞问:“你觉得这种人还会有宗教信仰?”
“我不是指真的《圣经》,弗雷德。再给图书馆打个电话,班克斯。也许这就是他鞋子磨损的原因——常在阅览室读书。我知道,这种希望不大,但我们现在已经没有更多选择了。我需要一份在过去一年里曼哈顿地区各家图书馆失窃的旧书清单。”
“马上办。”班克斯一边抚摩着脸上的伤疤,一边把电话直接打到市长家里,毫不客气地请市长的私人秘书联络市图书馆的馆长,要他们马上提供警方需要的资料。
半个小时后,传真机沙沙响起,吐出两页传真纸。汤玛士走过去,扯下这两页从市图书馆传来的信息。“哇,本市读者的手脚还真不干净。”他说着把传真纸举到莱姆眼前。
在过去的十二个月里,纽约各公共图书馆共有八十四本超过五年以上历史的旧书失窃,其中有三十五本是在曼哈顿区。
莱姆逐条查看着这份清单。作者有狄更斯、奥斯丁、海明威、德莱塞……涉及的主题有音乐、哲学、红酒、文学批评、神话故事。这些书的价格都低得惊人,顶多值二三十美金。他估计这些书没有一本是最初的原版,但也许那些窃书贼根本就不懂这个。
他一条条看下去。
这本不是,那一本也不是。也许……
接着,他找到了。
《老纽约的犯罪》,理查?威尔?斯蒂芬著,旁特福出版公司1919年出版。这本书现在的价值是六十五美元,九个月前在位于德兰喜街的纽约市立图书馆分馆失窃。书籍资料上注明,书的大小为五乘七英寸,红色羔羊皮封面,大理石纹纸扉页,书页边缘镀金。
“我要拿到这本书的副本,不管用什么方法。如果有必要,派人到国会图书馆去找。”
戴瑞说:“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百货超市、汽油、图书馆……
莱姆必须做出选择。现在在外面待命搜查的人虽然不少,市警、州警以及联邦调查局各部门的人加起来有三百多,可是一旦要他们分散到下城的东西两区同时进行搜索,这点儿人手就显得不够用了。
莱姆凝视着墙上的一览表。
你的老巢是在西村吗?莱姆在心中默默地向823号嫌疑犯发问。你到东区买汽油和偷书是为了迷惑我们?还是你就住在那附近?你到底有多聪明?不、不,问题不在于你有多聪明,而是你到底觉得自己有多聪明?你到底有多少自信,认为我们绝对找不到罗卡德法则所说的,你必然会留下的蛛丝马迹?
终于,莱姆做出了决定。“到下东区去,别管西村了。把所有人都调过去,所有豪曼的人,所有你的人,弗雷德。你们要找的是:一栋大型的联邦风格建筑物,将近两百年历史,外观是玫瑰红色的大理石,侧面和背面是褐砂石。这栋房子过去可能曾经做过官邸或公共建筑,有车库或马车房。最近几周有一辆福特金牛座汽车和一辆黄色出租车出入,这几天尤其频繁。”
莱姆望望莎克丝。
忘掉死者……
塞利托和戴瑞正忙着打电话。
莎克丝对莱姆说:“我一起去。”
“我没指望你会做出其他的决定。”
当楼下的大门关上时,莱姆喃喃地说:“一路平安,莎克丝,一路平安。” 第84节:过去和现在
三辆巡逻车沿着下东区的街道缓缓驶过,每辆车里都坐着两名警察,不停地四下张望。
一会儿后,两辆黑色马车出现了……他的意思是,两辆轿车。车身外没有标志,然而摆在左侧后视镜旁的警用探照灯,将他们的身份暴露无遗。
当然,他已经知道他们正在逐渐缩小搜索范围,找到他的房子只是时间问题。但让他惊讶的是,他们居然已如此接近;尤其令他心烦不安的,是他看见有两个警察走下车,检查一辆停在滨河街上的福特金牛座轿车。
他们是怎么发现他的运输工具的?他知道偷车会冒很大风险,可是他认为赫兹公司要过几天才能确认车辆失窃,而且就算他们报案,警方也绝不可能把他和车辆失窃案联系在一起。嘿,他们还真有两下子。
一个警察不怀好意的目光,恰好瞟向他的车子。
集骨者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缓缓地把车子转上休斯顿街,融入街上一大群出租车中。半小时后,他已经把这辆出租车和赫兹公司的福特金牛座轿车都丢弃了,步行回到“老巢”。
小玛格抬头望望他。
没错,她很害怕,但她已停止哭泣了。他在想自己或许可以留下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抚养长大。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过一两次,然后便慢慢消退了。
不行,这样会带来很多问题。何况,这女孩看他的眼神很有几分怪异,似乎比她的年龄要成熟不少。她会记得他干了什么。呃,也许起初一段时间她会认为这只是一场梦,但总有一天,真相会突然跳出来。事情总是这样。抑制住这种想法,真相总有一天会揭露的。
不行,他不能相信她,就像他不相信任何人。所有人类的灵魂,最终都会让你失望。你可以相信仇恨,你可以相信骨头,除此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会背叛。
他在玛格身旁蹲下,撕去贴在她嘴上的胶带。
“妈咪!”她高声哭喊:“我要妈咪!”
他一句话不说,只是站在一旁,低头看着她。看着她精巧的头骨,看着她细瘦的手臂。
她突然像警笛一样尖叫起来。
他脱下手套,手指伸到她头上,迟疑了好一会儿,才充满爱抚地落在女孩柔顺的头发上。(“在发生接触后九十分钟之内,指纹可以从皮肤上采到。但迄今尚没有人,能从人体的毛发上成功地采集到有效鉴证的指纹。”——《物证》,林肯?莱姆著,刑侦出版社,1994年第四版。)
集骨者慢慢起身,走上楼,经过绘在墙上的工人、瞪眼凝视的女人和小孩的壁画,走进这栋建筑宽敞的客厅中。他仰起头,侧耳细听屋外传来的一声轻响。又是一声,比刚才更响,像撞击金属的声音。他拔出智梗匆匆奔向屋子后门,拉开门闩猛地向外一推,双手握枪站成射击的姿势?
在屋外望着他的,是一群野狗。它们瞄了他一眼,就很快把注意力转回到刚刚推倒的垃圾桶上。他把手枪插回口袋,回到客厅。
他发现自己又站在玻璃窗旁,注视着外面的老坟场。在那里!那个男人又出现了,一袭黑衣,站在墓地上。远方的天空被高耸林立的黑色船桅遮蔽住了,那是东河上沿着外港停靠的帆船。
集骨者觉得有股莫名的悲哀涌上心头。他猜想是否有某些悲剧刚刚发生。也许是1776年毁掉百老汇大部分建筑的那场大火,也许是1795年吞噬爱尔兰人居住区的黄热病,或是1904年夺去上千名妇孺姓名,将下东区的德裔社区毁于一旦的斯洛克姆将军号游艇大火。
或许,他感觉到的是即将发生的悲剧。
几分钟后,玛格的尖叫声渐趋平静,取而代之的是老城市的喧嚣:蒸气马达的轰隆声,马车铃铛的叮咚声,霰弹枪黑色火药的爆炸声,以及走在鹅卵石路面上的踢踢踏踏的马蹄声。
他站在那里凝视着,忘记了正在搜捕他的警察,忘掉了小玛格,只顾静静地望着游走在街上的幽灵鬼影。
过去和现在。
他出神地望着窗外,停了好久好久,整个人迷失在不同的时光中。因此,他没有注意到那群野狗,已经悄悄地从他刚才没有关严的后门溜了进来。它们在客厅的门口望着他,只停留了一会儿,就转身悄无声息地跑进房屋深处去了。
它们因嗅到某种气味而抬高鼻头,耳朵也因某种奇怪的声音而竖起。那是一阵隐隐约约、从它们身下某个地方升起的哭泣声。
警方动用了全部力量投入搜索,连哈迪男孩也分开了。
班丁负责搜寻德兰喜街附近的五六个街区,而索尔的位置要更往南一些。塞利托和班克斯每人负责一片搜索区域,而与此同时,数百名警察、FBI探员和州警也在挨家挨户地寻找,不停地向人询问有没有见过一名瘦小男子、哭泣小孩、银色福特轿车,或是一栋正面是玫瑰红大理石、其他部分是暗色褐砂石的废弃的联邦式建筑。
什么?联邦式?你他妈的在说什么?……看见小孩?你问我在下东区见没见过小孩?喂,吉米!你在这附近有没有见过小孩?最近没有?有多近?什么,才六十秒?
艾米莉亚?莎克丝正在舒展肌肉。她坚持要加入塞利托那个小组,搜索包括东休斯顿卖牛小腿骨给823号嫌疑犯的夏普瑞超市、卖汽油让他纵火的加油站、以及他偷窃《老纽约的犯罪》的图书馆在内的地区。
但他们没发现半点线索。众人四散分开,像一群嗅闻着十几种不同气味的饿狼,每个人都挑了一大块区域做为自己的领地。
当莎克丝开着全新的RRV巡逻车,赶赴下一个街区继续搜索时,和过去几天里在犯罪现场工作时经常产生的感觉相同,那种挫折感又出现了:有太多的证物、太多的地方需要搜索。在这炎热、潮湿的街道上,有数百条岔路和小巷,有上千栋房屋需要探察,而且都是老房子,想从中找出罪犯隐身的巢穴,无异于大海捞针,就像莱姆所说的,在天花板上找到一根被0.38口径手枪击发时的劲风吹落的头发一样渺茫。
她很想仔细搜寻每一条街道,但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一想到那个被藏在地下、奄奄待毙的小女孩,她就不由得加快了搜索的速度。她开足马力在街道上奔驰,目光不停地左右移动,寻找那栋玫瑰色大理石外观的建筑物。让她感到两难的是:究竟应该开慢些,以免在仓促间错过目标,还是应该再快些,多找几条街?
一栋又一栋,一个街区,又一个街区,然而,始终一无所获。
第85节:我们必须活捉他
在大恶人斯奈德死后,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遗物,进行研究解读。从他的日记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杀害了八个市民。他并非不屑去盗墓,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曾亵渎过城里几处神圣的墓地。没有一名受害者应得如此冒犯,完全没有,他们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恳恳,清白无辜。
然而,斯奈德却丝毫没有罪恶感,事实上,他似乎始终执着于自己那种疯狂的妄想——他是在帮这些受害者的忙。
林肯?莱姆左手无名指微微动了一下,自动阅读器便把《老纽约的犯罪》葱皮纸的书页翻动一页。这本书是十分钟前由两名联邦探员送来的,功劳得归于弗雷德?戴瑞独一无二的办事风格。
“肌肉会萎缩而变得疲软,”——那恶人用他无情但稳定的手写道——“骨头是人体最坚强的部分。我们的肌肤会衰老,但骨头却永远年轻。我的目标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它。我对他们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们现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们,把他们全变成了骨头。”
泰瑞?杜拜恩说的没错。这本书的第十章“詹姆斯?斯奈德:集骨者”正是823号嫌疑犯作案的蓝本。他使用的手段相同——火、动物、水、蒸气,出没的地点也和斯奈德一样。他曾经潜入德国公寓寻找受害人,将那名德国游客和20世纪初的德国移民汉娜?高德史密特混为一谈,还称呼年幼的佩妮?冈兹为玛格,显然把她当成了被斯奈德杀害的玛格?奥康诺。
书里有一张画得很拙劣的蚀版画,上面蒙着一层薄绵纸,画的是大恶人詹姆斯?斯奈德的肖像:他坐在一间地下室里,凝视着手中的腿骨。
莱姆审视着伦道尔测绘的纽约地图。
骨头……
莱姆想起以前他曾经勘察过的一个犯罪现场。那一次,他被召到下曼哈顿的一处建筑工地,在那里施工的工人在地下几英尺深的地方挖出一颗头骨。莱姆一眼看出这颗头骨年代久远,便请来一位刑事人类学家介入这个案子。他们继续往下挖,果然找到更多的头骨和头颅。
经过一番研究,他们查出在1714年,曼哈顿曾发生过一次奴隶暴动。当时有很多奴隶和致力于废除奴隶制度的白人斗士被绞死在克雷特湖心的一个小岛上。以后,这座小岛就成为当地最常执行绞刑的地方,上面也有了几座公共墓地和乱坟岗。
克雷特湖在什么位置?莱姆努力回忆,好像在中国城与下东区的交界附近,但确切的位置现在已很难说,因为在很早之前这个湖就被填平了,它以前是在……
对了!他突然想到一件事,心脏开始砰砰狂跳。克雷特湖之所以被填平,是因为变得太脏造成污染,使政府认定它是危害市民健康的主要祸首。而当时最大的污染源,就是位于东岸的制革厂!
莱姆现在使用自动拨号设备已经很熟练了,他没拨错一个号码,一次就拨通了市长的电话。市长的私人秘书说他正在联合国吃早餐,但莱姆一表明身份,这位秘书立刻改口说:“请等一下,先生。”没一会儿,市长就亲自接过电话,用塞满食物的大嘴说:“告诉我,警探,我们他妈的到底进展得怎么样了?”
“我是5885号,完毕。”艾米莉亚?莎克丝冲着对讲机说。莱姆听得出来,她的口气十分焦躁。
“莎克丝。”
“情况不妙,”她对莱姆说:“我们好像不太走运。”
“我想,我找到他了。”
“什么?”
“第六百号街区,东范布沃特街,靠近中国城那一头。”
“你怎么知道?”
“市长为我联络上历史学会会长,他们在那里有处考古遗址,一座旧墓园。遗址街对面过去曾是一家大制革厂,那一片也有很多大型联邦式建筑,我认为他就在那附近。”
“我马上赶过去。”
他从扩音器里听到一声轮胎与地面急速摩擦发生的怪响,接着是警笛的尖鸣。
“我已经通知莱昂和豪曼了,”莱姆补充说:“他们正在赶往那里的路上。”
“莱姆,”莎克丝急切的声音又通过扩音器传来。“我会把她救出来的。”
噢,你有一副好警察的心肠,艾米莉亚,一颗敬业的心。莱姆心想。但你仍是个新手。“莎克丝?”他说。
“什么事?”
“我看过那本书了。823号嫌疑犯选了一个最坏的角色扮演,真的很坏。”
她没答话。
“我要说的是,”他说下去,“不管那个女孩在不在那里,如果你发现了他,而他有反抗的举动,你就射杀他。”
“我们必须活捉他,他可以带我们去找那女孩,我们可以……”
“不,莎克丝,听我说,把他射杀。只要他一拿起武器,一有抵抗的企图……你就当场射杀他。”
静电噪音沙沙响了一阵,然后他听到莎克丝坚定的声音。“我到范布沃特街了,莱姆,你说的对,这里看上去就像他躲藏的地方。”
十八辆没有标识的巡逻车、两辆紧急应变小组的厢型车和艾米莉亚?莎克丝的RRV,齐聚在下东区这条又短又荒凉的小街上。
东范布沃特街看起来就像是在萨拉热窝。建筑大部分都荒废了,甚至有两栋被焚毁倒塌。在街道的东边有栋建筑。过去似乎曾经是一家医院,如今连房顶都塌陷下来。在它旁边的空场中央新挖了一个大坑,四周用绳索拦起,上面挂着“禁止入内”的警示牌,还盖有地方法院的印章。这里就是莱姆提到过的考古现场。路边的阴沟里倒着一条瘦巴巴的死狗,尸体已经被老鼠扯得稀烂。
在街道另一侧的中间地段,有栋正面是大理石建材的房子,颜色带点粉红色,旁边附带着一座马车房,马车房的情况,似乎比范布沃特街上其他残破的出租公寓还要好一些。
塞利托、班克斯和豪曼围聚在紧急应变小组的厢型车旁,这里已集合好十几名身穿防弹背心、手持M-16步枪的警员。莎克丝走过来加入他们。没向任何人请示,就径自戴上头盔,穿上防弹背心。
塞利托说:“莎克丝,你不属于突击小组的人。”
她一把扯下维可牢尼龙褡链,柳眉倒竖,怒目圆睁,瞪着塞利托。两人僵持了一会儿,他才不情愿地说:“好吧,但你属于后援梯队,这是命令。”
豪曼说:“你编入第二组。”
“是,长官。这我可以接受。”
一位紧急应变小组队员递给她一把MP-5冲锋枪。她想到了尼克,想到他们在“罗德曼的脖子”的第一次约会。那次他们花了两个小时练习自动武器,在假门后射击Z形图,快速更换用胶带粘在一起的香蕉弹夹,以及分解M-16步枪,以排除柯尔特子弹常见的卡膛情况。尼克对自动步枪有节奏的连续击发声情有独钟,但莎克丝不怎么喜欢这种费事的大型武器。她提议用葛拉克手枪比赛,并且在十五英尺的距离轻易地赢了他三个回合。当最后一颗子弹尖啸着飞向靶场中央后,他大笑起来,用力吻她。
“我用我自己的武器好了。”她对那位警员说。
哈迪男孩匆匆跑来,身子伏得很低,仿佛在提防潜伏的狙击手。
“我们得到的消息是,附近没有人居住,整个街区都……”
“是完全空的。”
“那栋建筑的窗户都被堵死了,有扇后门……”
“通往巷子里。门是开着的。”
“开着?”豪曼问,看了看他手下的几名警员。
索尔证实说:“不是没锁,而是真的敞开着。”
“是陷阱吗?”
“我们看不到,这并不意味着……”
“……没有可能。”
塞利托问:“巷子里停有任何车辆吗?”
“没有。”
“屋子正面有两扇门,一扇是大门……”
“看起来是紧闭的。另一扇是马车房的门,双开门,宽度足以让两辆车并排进去。门前有挂锁和铁链。”
“不过全都丢在地上。”
豪曼点点头:“所以他可能还在里面。”
“有可能,”索尔回答,然后又说:“告诉他,我们听到了什么?”
“隐隐约约,好像有人在哭。”
“又像是尖叫声。”
莎克丝问:“是小女孩的声音吗?”
“也许吧,但很快声音就停了。莱姆是怎么猜到这个地方的?”
“那你得告诉我他的大脑是怎么运作的。”塞利托说。
豪曼叫来他手下的一个小队长,下达了一连串命令。过了一会儿,两辆特勤小组的厢型车开进十字路口,堵住街道的另一头。
“第一组,攻正门,用爆破炸药把门炸开。门是木制的,有年头了,所以要把塑胶炸药放低一点,没问题吧?第二组,到小巷里去,我数到三,你们就冲进去,明白吗?虽然不能肯定,但我们认为那个女孩就在屋子里面,所以你们在开枪射击前,要留心射程内有没有人质。莎克丝警员,你确定自己要参加这次行动吗?”
她肯定地点点头。
“好,伙计们,我们去逮他吧。”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
·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
·滑雪头套?海军蓝?
·深色手套
·剃须水:布拉特牌
·头发不是棕色
·食指上有道深疤痕
·穿休闲服
·黑色手套·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  夏普瑞超市
·老旧建筑,粉红色大理石
·至少有一百年老,可能是官邸或公共建筑
·联邦式建筑,下东区·黄色出租车
·新款轿车
·浅色:灰色,银色,米色
·开出租车,可能是偷来的
·赫兹公司,银色金牛座,今年最新型号·熟悉犯罪现场工作
·也许有案底
·熟悉指纹
·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
·对“旧东西”极感兴趣
·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
·略懂德语
·特别钟爱地下室
·双重人格
·也许是牧师、政客、社工或顾问
·鞋:不寻常的磨损方式,常常阅读?
·折断被害人手指时会听声音
·留下蛇骨羞辱警方
·想剥被害人脚皮
·称呼一位被害人“玛格”
·母亲与小孩,对他有特殊意义?
·《老纽约的犯罪》是他的范本?
第86节:用心倾听……
莎克丝和其他几名第二组的警察跑进闷热的小巷,巷口已经被特勤小组用车辆堵死了。茂盛的杂草从鹅卵石缝间拱出,撑裂了地基,那荒凉的景象让莎克丝不由得联想到昨天早上发现第一具尸体的铁道边。
他希望被害人已经死了,最好是这样……
豪曼已命令狙击手爬上邻近房屋的屋顶,她看见他们的柯尔特枪黑色枪管像一根根天线一样朝天竖起。
突击小组在后门口外待命。几名队员好奇地看着莎克丝用橡皮筋套住鞋子。她听见有人在和旁边的队员小声嘀咕,说这是她的迷信举动。
随后,她听见耳机里传来声音。
“第一组队长在正门汇报,炸药安置完毕,我们准备好了,完毕。“
“知道了,第一组。第二组呢?”
“第二组已经就位,完毕。”
“收到,第二组组长。各组注意,准备强力进入,我数到三开始行动。”
莎克丝又检查了一遍武器。
“一……”
她的舌头触到挂在嘴唇肿胀伤口旁的一滴泪珠。
“二……”
好了,莱姆,我们要进去了……
“三!”
随着一声遥远、低沉的闷响,突击队员一拥而上,动作迅速而准确。莎克丝跟着第二组冲进后门,一进到屋内队员就四散分开,枪管上探照灯的光束和由窗户缝隙透入的明亮阳光交错在一起。当突击队员纷纷冲向衣柜、壁橱和那些奇形怪状的雕像背后的阴暗角落时,莎克丝却发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
她转身面向墙角,那里隐约现出一张惨白的人脸,手里拿着刀……
她的心脏一阵狂跳,急忙伏低身体保持战斗姿势,举起手枪。她的手指在光滑的扳机上加了五磅力量,即将击发子弹的时候,才看清那是墙上的一幅壁画。一位表情诡异、面孔圆圆的屠夫,一手拿着屠刀,另一手托着一块肉。
真吓人……
他还真会挑选躲藏的地方。
突击队员橐橐地奔上楼梯,搜索二楼和三楼。
但莎克丝寻找的是别的东西。
她找到通往地下室的入口,门半开着。好,先关掉手电筒,你得第一个下去查看。她记得尼克说过的话:绝不要以齐头或齐胸的高度去查看隐蔽处——那正是对方所期待的。蹲下身,深吸一口气,冲!
什么都看不见。一片黑暗。
寻找掩护。
用心倾听……
一开始她什么也没有听到。然后,传来一声清晰的刮蹭声;接着,又是一声碰撞声;最后,是鼻子快速喷气发出的哼声。
他在下面,正想夺路逃跑!
她对着麦克风说:“地下室有动静,请支援。”
“收到。”
她一想到那个小女孩就在下面和歹徒在一起,就再也无法等下去。她走下楼梯。又停了一下,听听里面的响动。这时,她忽然发觉自己从腰部以下的身体都完全暴露在危险中。她立刻纵身一跃,跳进地下室,一接触地面立刻蹲伏身体,藏身在黑暗中。
她深吸了一口气。
现在,行动吧!
她猛地摁亮左手里的手电筒,一道明亮的光束穿过整个地下室。她把枪口对准手电筒手电筒圆形光束的中央,左右移动。把光束压低些,歹徒一定会保持齐胯的高度。她记得尼克说过:歹徒也不会飞。
什么也没有。她没见到歹徒的踪影。
一位特勤小组队员出现在楼梯口。
“莎克丝警员?”
“啊,糟糕。”她喃喃地说,手电筒的光束正好落在僵卧在地下室角落的佩妮?冈兹身上。
“先别动!”她对上面的特勤小组队员说。
在离那女孩不到几英尺的地方,围着一群瘦骨嶙峋的野狗,正在嗅闻着女孩的面孔、手臂和大腿。女孩睁大眼睛,看看这只,又看看那只,瘦小的胸脯起起伏伏,泪水顺着脸颊淌成了河。她大张着嘴巴,一小点粉红的舌尖仿佛粘在了右边的嘴角上。
“留在原地别动,”她对特勤队员说:“别吓着它们。”
莎克丝举枪对准这群野狗,但没有开枪。她是可以击毙它们两三只,但其余的狗受到惊吓,说不定就会扑向那个女孩,把她撕成碎片。其中一只个头大得吓人,那颗令人恐怖又恶心的大脑袋只须轻轻一摆,就足以把小女孩的脖子咬断。
“他在下面吗?”特警队员问。
“还不知道。叫医护人员来,先在楼梯上面等,任何人都别下来。”
“收到。”
莎克丝缓缓地移步向前,枪口不停地从这只野狗移到那只野狗身上。这些狗已经觉察到她的存在,一只只转过身来,不再面对佩妮。那女孩只是食物,莎克丝却是要从它们口中夺食的人。它们咆哮着,低吼着,前腿微微抖动,后腿和臀部绷得紧紧,随时准备一跃而起。
“我害怕。”佩妮颤抖的声音,又把狗群的注意力吸引了回去。
“嘘……宝贝,”莎克丝低声说:“别说话,安静。”
“妈咪,我要我的妈咪!”女孩刺耳的尖叫声把野狗们吓了一跳。它们跳到一边,鼻尖左右摇摆,齐声咆哮着。
“别紧张、别紧张……”
莎克丝转到左边,狗群正面对着她,盯着她的眼睛,又望向她伸直的手和手中的枪。它们已分散成两群,一群留守在佩妮身旁,另一群则绕着莎克丝打转,想从侧面攻袭她。
她挤身插进小女孩与最接近她的三只狗之间。
她手中的葛拉克手枪像钟摆一样不停地前后移动,它们黑色的眼珠则死死地盯着黑洞洞的枪口。
一条长满皮藓的黄狗跳了出来,咆哮着,慢慢向莎克丝的右侧移动。
小女孩仍在不停地抽泣。“妈咪……”
莎克丝慢慢地移动着。她弯下腰,伸手抓住小女孩的运动衫,把佩妮拉起来,藏到自己身后。那条黄狗又逼近了一些。
“嘘!”莎克丝出声赶它。
它仍在继续靠近。
“走开!”
黄狗呲露出暗褐色的犬牙,在它身后的群狗也个个绷紧神经,随时准备发动攻击。
“全给我滚开!”莎克丝大吼一声,挥动葛拉克手枪,将枪管狠狠地砸在黄狗的鼻头上。黄狗吓了一跳,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震慑住了,低低吠叫两声,就蹿上楼梯跑掉了。
佩妮吓得尖叫起来,这声音刺激得剩下的野狗开始发狂,它们开始相互攻击,一时间,他们相互撕咬着纠缠成一团,口沫飞溅。一只带伤的洛特维勒牧犬一口咬住一只杂种狗的尾巴,将它高高抛起,正好落在莎克丝的面前。她在这条骨瘦如柴的棕狗旁用力跺了一下脚,吓得它夹起尾巴,跳起来就往楼上冲。其他狗见它一跑,便整群追了上去,像猎犬追逐兔子一般。
佩妮哭了起来。莎克丝在她身边蹲下,再次用手电筒照过整间地下室,没有嫌疑犯的踪影。
“没事了,宝贝,我们很快就带你回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那个人还在这里吗?你还记得那个人吗?”
她点点头。
“他走了?”
“我不知道。我要找妈咪。”
她听到其他警员的呼叫声。二楼和三楼都已经清查完毕,没有发现嫌疑犯。“那辆轿车和出租车呢?”莎克丝问:“有没有发现?”
一位警员回答:“都不在这里。他可能离开了。”
他不在这里,艾米莉亚,这不合情理。
一名警员站在楼梯顶端喊道:“地下室安全了吗?”
她说:“我正在检查,请等一等。”
“我们下来支援。”
“不要,”她说:“这里的犯罪现场相当完整,我想让它尽量保持原样。只需叫一名医护人员下来,检查小女孩的身体状况。”
一位头发淡黄的年轻医护走下楼梯,蹲到佩妮身旁。
与此同时,莎克丝看到地上有一道足迹伸向地下室的后半部,通往一扇低矮的黑漆铁门。莎克丝走过去,小心地避开地上的脚印,在门边蹲下。铁门虚掩着,门后似乎有条暗道,里面十分昏暗,但并不是全黑,通往另一栋建筑物。
是逃跑路线。那个混帐家伙。
她用左手的关节轻轻地把门推开一些,铁门并未发出声响。她把头探进暗道窥视,在暗道的另一端,大约二三十英尺远的地方,隐约有微光射入,暗道内没有物体移动的影子。
第87节:别出声,保持安静
如果莎克丝真在幽暗中看到了什么,也是塔米琼绑在黑色水管上扭曲的身体,是莫娜莉?吉格爬满黑老鼠的肥胖、柔软的身体。
“巡警5885号呼叫队长。”莎克丝对着麦克风说。
“请讲,完毕。”话筒里立刻传来豪曼简洁的声音。
“我发现一条暗道,通往嫌疑犯住所南边的一栋建筑,请派人守住那栋房屋的门窗。”
“好的,完毕。”
“我要进去了。”她告诉他。
“进暗道?等等,莎克丝,我叫人下去支援你。”
“不要。我不想让现场受到污染。只要派人看好那个女孩就行了。”
“再说一次。”
“不,不需要支援。”
她关掉手电筒,爬进暗道。
警察学校当然没有教授过如何爬行洞穴的技巧,不过尼克曾告诉过她在危险环境下自我保护的方法。武器必须贴近身体,不能离得太远,以免被敌人一掌拍掉。前进时要缓慢,走三步,停下来,听听周围的动静;然后走两步,再停,再听;接着再走四步。不能让敌人预计到你的下一步动作。
这里面还真他妈黑。
还有,那是什么味道?她闻到一股刺鼻的臭气,令她恶心得浑身发颤。
对幽闭空间的恐惧像一团油烟一样包围着她,她不得不停下来歇息片刻,将注意力从两旁紧贴身体的墙壁上转移开。恐惧感消失了,但那股臭味却更加浓重,她忍不住干呕起来。
别出声,保持安静!
莎克丝强忍住身体的生理反射,继续往前爬。
还有,那是什么声音?有点像电流的嗡嗡声,一忽儿升起来,一忽儿又落下去。
离暗道尽头还有十英尺。从洞口望出去,她看见另一间更大的地下室。光线阴暗,但并不像佩妮所在的那间地下室漆黑一团。户外光线透过肮脏的窗玻璃渗透下来,她看到有无数粒微尘在幽暗的光束中漂游浮动。
不行,不行,你的手枪伸得太远了,对方一脚就能把它踢掉。把枪贴近你的脸,身体重心压低,向后!用手臂来瞄准,用臀部做支撑。
她终于爬到了洞口。
她又干呕起来,连忙捂住嘴巴不让声音传出。
他正躲在里面等着我吗?还是已经逃走了?
把头探出去,快速地瞥一眼。你戴着头盔,除了全金属和特氟隆弹头,它能挡住任何子弹的攻击。而且,别忘了,他使用的是0.32口径的手枪,女人用的小玩意儿。
好吧,想一想,要先看哪一边。
《巡警手册》里没写到这一点,尼克也没有说过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赌一把吧。
左边。
她把头探出去,飞快地朝左边望了一眼,又立刻缩回暗道中。
什么也没有看到。除了一面空墙和几道阴影。
如果他躲藏在另一边,那么刚才一定看见我了,现在恐怕已经找好最佳的攻击位置。
好吧,去你的,冲吧。动作要快。
只要你移动……
莎克丝跳了出去。
……他们就抓不到你。
她重重地落到地面上,就势一滚,马上扭身环顾四周。
一个人影躲在右侧墙边的阴影里,就在窗台下面。她瞄准目标刚要开枪,突然整个人都呆住了。
艾米莉亚?莎克丝僵在那里,大张着嘴巴。
噢,我的天啊!
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在一个女人的身体上,一个背靠墙壁站立的女人。
自腰部以上,这是一个苗条的女人,深棕色头发,脸庞消瘦,乳房小巧,手臂细长。她的皮肤上覆满了苍蝇——莎克丝刚才听到的嗡嗡声就是它们发出的。
从腰部以下,她就……什么都没有了。血淋淋的骨盆、大腿骨、脊柱末端、脚骨……所有包覆骨头的肌肤都被分解下来,泡在一个泛着恶臭的桶子里,而莎克丝就站在这个桶子旁边——里面是一大桶恐怖的肉汤,呈深棕色,大团大团的肉块漂浮在表面上。大概是碱液或酸液之类的东西。浓烈的气味直刺莎克丝的眼睛,而恐惧和愤怒的情绪则沸腾了她的心。
太惨了……
苍蝇不断俯冲向新来的入侵者,莎克丝举起手,下意识地驱赶着。
这个女人的双手下垂,手掌向外,眼睛紧闭,仿佛正在凝神静思。一套紫色的慢跑服整齐地叠放在她的身旁。
她不是这里惟一的受害人。
另一具骷髅,肌肤完全被剥除了,躺在另一个类似的大桶旁。这个桶略微旧一些,里面没有恐怖的酸液,但凝结着一层暗红色的血泥浆和融化的肌肉。这具骷髅的前臂和手掌都不见了。在它旁边,还有另外一具——这位被害人的骨架已经完全被支解,骨头上的残肉被仔细地清除干净,一根根地码放在地板上。一叠细砂纸放在头骨旁边,圆弧形的头盖骨已被打磨得发亮,像一座熠熠闪光的奖杯。
此时,她听到身后背后有声音。
是呼吸声。声音不大,但绝对错不了。是空气被深深吸入喉腔的声音。
她猛地转身,恼恨自己竟然如此大意。
但她身后的地下室空空如也。她把手电筒的光线照向地面,地面是石头铺成的,不像隔壁823号嫌疑犯的屋子,泥土地面可以清楚地显出脚印。
又一阵吸气声传进她的耳朵。
他在哪里?在哪里?
莎克丝蹲伏得更低了,把手电光斜斜地送出去,上上下下照射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有。
他到底在哪里?另一条暗道?通往街上的出口?
她又一次看向地面。这次,她发现地上有像是足印的痕迹,一路通向地下室的阴暗处。她沿着这道足迹的外侧,向前移动。
停下。细听。
呼吸声?
对了,会不会是……
她转过身,愚蠢地又看了那个已死的女人一眼。
得了吧!
她又转回视线。
继续沿着地上的痕迹前进。
什么也没发现。为什么我能听见他,却看不到他?
在她前方只有一道厚实的墙壁,没有门,也没有窗户。她掉过头,走向那两具骷髅。
林肯?莱姆的声音从某个地方传了过来。“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的。”
莎克丝猛地抬起头,把手电光照向上面。一道白光反射回来,那是一只硕大的杜宾犬的尖牙,(一种德国种的短毛猎犬。——译者)牙齿边还挂着一块发灰的人肉。它蹲踞在一个高台上,离她的头顶不到两英尺。它静静地伏在那里,像只山猫,等待她自己送上门来。
一时之间,他们两个一动不动,完全僵在那里。
接着,莎克丝本能地低下头,她还来不及举起手枪,它已经朝她的脸上直扑过来,尖牙碰触到她的头盔。它紧紧咬住头盔上的皮带,猛烈地甩动着,想扭断她的脖子。他们一起向后跌倒,摔在一桶满是酸液的桶子旁边,莎克丝的手枪脱手而出,落在了地上。
大狗仍然咬住头盔不松口,后腿不停地胡乱踢蹬,尖利的爪子在莎克丝的胸前、腹部和大腿深深地划过。她握紧拳头拼命地锤打它,但就像击打在木头上,它一点感觉都没有。
终于,大狗放开头盔,稍稍后退一下,随即纵身扑向她的脸部。她举起左手遮护眼睛,却被它一口咬中,她感觉它的利齿深深刺入她的皮肤,连忙从口袋里摸出折刀,拼尽全身力气,强行把刀刃刺入这条大杜宾犬的肋间。大狗发出一声尖锐而凄厉的哀嚎,从她身上跳起,拔腿朝着暗道口狂奔而去。
莎克丝抓起地上的手枪,一刻不停地追在它后面,跑过狭长的暗道。她一出暗道口,就看到那只受伤的大狗,正发了疯似的径直冲向佩妮和那名医护人员。他们俩人全吓傻了,只呆呆地望着这条横空出世的大犬向他们扑来。第88节:以防万一
莎克丝立刻就地一蹲,举手开了两枪。一枪正中大狗的后脑,另一枪射进了砖墙里。大狗颓然倒在医护员的脚前,身体抽搐了几下,终于毙命。
“有枪声!”她听见无线电中有人在呼喊,同时有五六名特警队员冲下楼梯,一把将死狗拉开,团团围在小女孩四周。
“没事!”莎克丝高喊:“是我开的枪。”
特警队员这才收起防卫姿势,一一站起来。
佩妮尖声哭喊:“狗狗死了……她把狗狗打死了!”
莎克丝把手枪收回枪套,揽住小女孩的臀部,把她抱起来。
“妈咪!”
“你很快就会看到你妈咪了,”莎克丝说:“我们现在就给她打电话。”
上楼后,她把佩妮放在地上,转身对站在旁边的一名年轻的特警队员说:“我的手铐钥匙丢了,能不能麻烦你帮她解开手铐?拿一张干净的白报纸,把手铐放在上面解开,然后包起来,完整地放进塑料袋里。”
那位特警队员白眼一翻。“听着,美人,你还是找别的菜鸟去做这种事吧。”说完,转身就要走开。
“警员,”波尔?豪曼大吼一声:“照她说的去做。”
“长官,”他抗辩说:“我可是一名特警队员。”
“新消息,”莎克丝低声说:“你现在属于犯罪现场鉴证组了。”
卡罗拉?冈兹仰面躺在一间非常简朴的卧室里,眼睛望着天花板,想着几星期以前,她和佩妮与一些好友在威斯康星州凯蒂和埃迪的家中,大家围坐在篝火旁,聊天、讲故事和唱歌的情景。
凯蒂的歌喉平平,但埃迪唱得就颇有专业水平,还弹得一手好吉他。他为卡罗拉唱了一首卡洛?金的Tapstry,卡罗拉含着眼泪轻声和唱。她心想,或许有可能,只是可能,她真的能走出隆尼死亡的阴影,开始新的生活。
她记得凯蒂在那个夜晚说的话:“当你生气时,惟一的处理方式就是把怒气包起来,抛掉,把它丢给别人。你听见我说的话吗?不要把它留在心里,一定要抛掉。”
是的,她现在就满腔怒火,气得要发疯。
几个年轻人——没心没肺的臭小子——带走了她的丈夫,从背后射杀了他。而现在,又有一个疯子带走了她的女儿。她快要气炸了。她用尽了全部的意志力,才勉强控制住自己,没有抓起屋里的东西往墙上砸,没有像野狼一样放声哀嚎。
她仰面躺在床上,把受伤的手腕小心翼翼地放在肚子上。她已经吃过止痛剂,疼痛已经缓和多了,但她还是无法入睡。她无事可做,整天待在这个房间里,只想联络凯蒂和埃迪,再有就是焦急地等待有关佩妮的消息。
她继续想着隆尼,想着自己的愤怒。她幻想把心中的怒气装在一个盒子里,仔细包好,密密封存……
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她盯着话机呆了好一会儿,才猛地抓起话筒。
“喂?”
电话是一位女警打来的。她告诉卡罗拉,他们已经找到佩妮,现在人在医院里,但情况还好。过了一会儿,佩妮自己过来听电话,母女俩同时又哭又笑,闹作一团。
十分钟后,她已坐在一辆黑色警车的后座上,前往曼哈顿医院。
卡罗拉一路奔跑着冲进走廊,奔向佩妮的病房,却被站在病房门口守卫的警察吓得止住了脚步。这么说,他们还没抓住那个杂种?但很快,她一看到自己的女儿,就立刻忘记了那个歹徒,忘记了在出租车里受到的惊吓和那间燃烧的地下室,她张开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的小女孩。
“噢,亲爱的,我好想你!你没事吧?真的没事吧?”
“那个阿姨,她杀死了一只狗狗……”
卡罗拉转过身,看到一位身材高挑、头发火红的女警察站在旁边,正是上次把她从教堂地下室救出来的那个人。
“……不过没关系,因为那只狗狗想把我们吃掉。”
卡罗拉一把抱住莎克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真的……真的很感谢你,谢谢你。”
“佩妮没事,”莎克丝安慰她。“只是几处擦伤……不太严重……还有一点点咳嗽。”
“冈兹太太?”一个年轻男子走进房间,手里提着她的手提箱和黄背包。“我是班克斯警探,我们把你的东西带来了。”
“噢,谢天谢地。”
“有什么东西遗失吗?”他问她。
她仔细检查背包里的东西,所有东西都在。钱、佩妮的洋娃娃、黏土包、土豆脑袋玩偶、CD唱机、报时收音机……他什么都没拿。等等……“好像有一张照片不见了,我不能肯定。我想照片应该不止这些。不过重要的东西都在。”
班克斯递给她一张收据让她签字。
一位年轻的住院医生走进房间,他一边为佩妮量血压,一边拿着维尼熊和她开玩笑。
卡罗拉问他:“她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噢,我们想留她住几天,以确保她……”
“住几天?她不是没事吗?”
“她有点支气管炎,需要观察一下,而且……”他压低声音说:“我们还想请专门诊治受虐儿童的专家为她作一次检查,以防万一。”
“可是她明天要和我一起去参加联合国的庆祝会,我答应过她的。”
那位女警插嘴了:“还是让她留在这里,有警卫保护比较好,因为我们还不知道那个不明嫌疑犯——那个绑架者——在什么地方。我们也安排了一位警员保护你。”
“那……好吧。可我能留下来和她待一会儿吗?”
“当然可以,”住院医生说:“你可以在这里过夜,我们会搬张折叠床进来。”
终于,卡罗拉再次和女儿单独在一起了。她坐在床边,用胳臂挽住孩子瘦弱的肩膀。有那么一阵子,她又想起了那个疯子,想到他怎样碰触佩妮,怎样用怪异的眼神望着她,请求她答应让他剥下她的皮肤……一想到这些,卡罗拉不禁浑身发抖,开始哭泣起来。
是佩妮把她拉回到现实。“妈咪,给我讲个故事……不,不,唱歌给我听。唱那首朋友歌,求求你。”
卡罗拉平静下来,问:“你想听那首歌,是吗?”
“是。”
卡罗拉把女孩放在自己膝盖上,以轻柔的声音唱起这支歌:You Got a Friend,佩妮时不时地跟着唱上两句。
这是隆尼最喜欢的一支歌。在他离去的这几年,她每次听到这首歌,听不上几个小节,眼泪就会夺眶而出。
今天,她和佩妮一起唱完了这首歌,相当完整,不再流泪,而且充满欢笑。第89节:忘掉死者……
艾米莉亚?莎克丝终于回到她在布鲁克林区卡萝尔花园的公寓。
这里离她家的老房子只相隔六个街区,她的母亲仍然住在那里。她一进家门,就拿起厨房的电话,按下打头的快拨键。
“妈妈,是我。我想和你去市中心吃午餐。星期三,那天我休息。”
“为什么?庆祝你的新工作吗?公关事务部怎么样?你连个电话都没给我打。”
莎克丝苦笑了一声,意识到母亲对她过去的一天半以来经历的一切一无所知。
“你看新闻了吗,妈妈?”
“我?我是布罗考(Tom Brokaw,美国时事评论家,纽约NBC电视网著名的新闻节目主持人。——译者)的忠实崇拜者,你知道的。”
“你听说过这两天发生的绑架案吗?”
“有谁没……你想告诉我什么,亲爱的?”
“我有独家的内部消息。”
然后她就把整件事情讲给母亲听,真让她吃惊不小。她描述了自己是怎么救出被害人的,还提到了林肯?莱姆。在经过一些修剪后,也讲了一些犯罪现场的情况。
“艾米,你爸爸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所以,你星期三请假,我们到市中心吃饭,好吗?”
“算了吧,甜心,省点钱吧。我冰箱里还有华夫饼和鲍伯?埃文斯(Bob Evans,美国著名的连锁餐饮店。——译者)的食物,你可以来我这里吃。”
“妈,去吃午饭又不很贵。”
“不贵?那总是钱吧?”
“那,好吧。对了……”莎克丝说,尽量让声音显得自然些。“你不是很喜欢‘粉红茶杯’吗?”
那是西村的一家小餐厅,那里有东岸最好的薄饼和煎蛋。
一阵沉默。
“这样也好。”
这种小伎俩多年来莎克丝不知使用过多少次,屡试不爽。
“妈妈,我先去休息了,明天再打给你。”
“你的工作实在太辛苦了,艾米。你这件案子……不会很危险,是吧?”
“妈,我只负责技术上的事,勘察犯罪现场,再没有比这更安全的了。”
“他们竟然特意把你调过去!”母亲说,接着又重复了一遍:“你爸爸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挂上电话后,莎克丝走进卧室,一头扑倒在床上。
在离开佩妮的病房后,莎克丝又去走访了另外两位受到823号嫌疑犯攻击的受害人。莫娜莉?吉格全身上下裹满了绷带,也注射过抗狂犬病的血清,她已经出院,正准备离开美国回法兰克福与家人团聚。“只是剩下的暑假而已,”她肯定地解释:“你知道,我很快就会回来。”在那间破旧的德国公寓里,她把自己的音响和收藏的CD唱片展示给莎克丝看,以证明她不会因为一个疯子而永远告别这个城市。
威廉?埃弗瑞特仍在医院里。手指骨折本来不算什么大问题,但他心脏的老毛病又犯了。莎克丝和他聊了起来,才发现他以前居然曾在地狱厨房开过小店,而且很可能认识她父亲。“那片的巡警我全熟得很。”他说。莎克丝把皮夹里父亲穿警服的照片拿给他看。“很面熟,我不太肯定,但我应该认识。”
这次走访只是私人性质,不过她还是带了笔记本去,但两位受害人都无法告诉她更多的有关823号嫌疑犯的事。
现在,在她的公寓里,莎克丝望向窗外,看着在强风中不停抖动的银杏和枫树。她脱下制服,在乳房下边一阵抓挠——由于穿防弹衣的缘故,这里总是痒得要命。然后她穿上浴袍。
823号嫌疑犯本人没有受到警方太多威胁,但也已经够他受了。他在范布沃特街的老巢已经被彻底破获。虽然房东说他已经搬来很久了——去年一月(不出人们预料,用的是假身份证)——823号嫌疑犯把他的所有东西都留了下来,包括垃圾。莎克丝勘察完现场后,纽约警察局的指纹鉴识小组也赶到了,他们把每一个地方都掸上粉末,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发现。
“看来他连在拉屎的时候都戴着手套。”班克斯向她汇报时这样说。
一支别动小组找到了那辆出租车和轿车。823号嫌疑犯很聪明地把它们丢在靠近D大道和第九街路口的地方。塞利托推测,那里的街头无赖大概只花了七八分钟时间,就把这两辆车拆了个精光,车上的所有证物可能已经散落到城里十几家汽车零件店里去了。
莎克丝打开电视看看新闻。没有绑架案的进一步报道,媒体现在的焦点都集中在即将开幕的联合国和平大会的庆典上。
她看着新闻主持人,看着联合国秘书长,看着那些来自中东的大使。其实她并不感兴趣,只是这么专注地看着,甚至连广告也不错过,像是要把它们默记在心里一样。
因为有件事是她绝对不想去想的:她和林肯?莱姆的约定。
协议很清楚。卡罗拉和佩妮都安全了,现在该是她履行承诺的时候了,给他一个小时,让他和伯格医生单独在一起。
现在他,伯格……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位医生的样子。你可以看得出来,在他那像运动员一样壮实的外形和回避游移的眼神里,有一个多么混帐的极度膨胀的自我。他的黑发一丝不苟地梳向脑后,身上穿着价值不菲的名牌……为什么莱姆不找个像科沃金(Kervorkian,以协助病人自杀而闻名于世的医生。——译者)医生那样的人?他也许有点乖僻,但至少看起来像个睿智的老爷爷。
她闭上眼睛。
忘掉死者……
协议就是协议。但他妈的,莱姆……
恩,她不能就这样放手,一定要再试一次。上次在他卧室里突然提起这种事,给她一个措手不及,她当时有些慌乱,没有想过这个协议是否真的合理。星期一,她在明天之前一定要试着说服他别这么做。或者,至少再拖一阵子。一个月,妈的,哪怕一天也好。
她该对他说什么?她应该把想到的论点记下来,准备一篇小小的演讲稿。
她睁开眼睛,爬下床去找纸笔。我可以……
莎克丝突然呆住了,一口凉气像户外的狂风般,深深灌进她的肺中。
他穿着深色衣服,滑雪头套和手套也像机油一样黑。
823号嫌疑犯就站在她的卧室中央。
她的手本能地伸向床头桌,摸向她的葛拉克手枪和折刀。但他早有准备,手中的铁铲一挥,重重地打在她的半边脑袋上,她的眼前顿时爆出一片金光。
她向前倒去,用双手和膝盖撑住地面,但紧接着一只大脚又踹在她后背上,把她踢翻在地。她疼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她感觉自己的双手被人反铐在背后,嘴巴也被一条水管胶带封住。那人以快速高效的动作,把她面朝上翻了过来;她的浴袍敞开了。
她双脚乱蹬,拼命挣扎,想扯开手铐。
又是一拳打在她的小腹上。她一阵干呕,整个人虚软下来,只能任由他摆布。那人架住她的腋下,拖着她走出后门,来到公寓后面的大花园里。
他的目光一直盯着她的脸,对她裸露的乳房、扁平的小腹和下面那团稀疏的红毛视若无睹。如果随他欺辱可以保全生命的话,她可能会任由他这么做。
然而,他却丝毫没有这个意思。莱姆判断得没错,性欲不是驱使823号嫌疑犯犯罪的动机,他选择与社会为敌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他拖着她苗条的身体,脸朝上,拖进一丛黑眼雏菊和灌木林中,避开附近邻居的视野。他四下看看,喘了几口气,然后拿起铲子,把铲尖插进土里。
艾米莉亚?莎克丝开始哭了起来。
第90节:手指上的疤痕
莱姆将他的后脑在枕头上来回磨蹭着。
强迫症。有位医生在注意到他这种举动后,下了这样的断语,莱姆没问、也不想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是他化解焦虑的方式,莱姆自我反省,就像艾米莉亚?莎克丝会用指甲掐自己的皮肉一样。
他把脑袋转来转去,摩擦着颈部的肌肉,眼睛却不时瞟向墙上的嫌犯特征一览表。莱姆相信,那个疯子的所有故事就摆在他的面前,就在这用黑笔潦草写就的字里行间中。但是他看不到故事的结局,至少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他又将一览表上的线索从头至尾浏览了一遍,现在只剩下几件事还无法解释了。
手指上的疤痕。
与众不同的绳结。
剃须水的气味。
疤痕对他们根本没用,除非他们抓到某个嫌疑人,拿他的手来比对。想要从那种绳结上得到什么肯定的结论也不太现实,目前只能依班克斯所说,这不是航海用的水手结。
那廉价的剃须水呢?可以设想,绝大部分嫌疑犯都不会先喷上香水再去绑架作案。为什么他身上会有这种味道?莱姆只能再次得出同样的结论:他是想掩盖另一种可能泄露他身份的气味。他开始一一设想各种可能:食物、酒类、化学药品、烟草……
他感到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就向右边看去。
那具响尾蛇骨架黑洞洞的眼窝,正对着他的克林尼顿大床。这是惟一一个没有收回证物室的线索。除了嘲弄他们外,它没有任何意义。
莱姆忽然想到一件事。借助那台设计精良的翻页机,他把《老纽约的犯罪》慢慢翻回到詹姆斯?斯奈德的那一章,找到他记忆里的那一段文字。
一位著名的心理医生指出(这种专门诊治人们“心理”的职业,在当时才刚刚兴起),詹姆斯?斯奈德的最终目的与其说是为了伤害这些被害人,不如说是想报复那些从前曾经给他带来伤害的人。根据这位学识渊博的医生的说法,他若不是想报复整个社会,就是想向这个城市的警察体系发起挑战。
没有人知道这种仇恨来自何处。也许,就像古老的尼罗河,它的源头藏在人迹罕至的化外之地,而且说不定连这个大恶人自己也不知道。然而,从一个几乎鲜为人知的事实中,或许可以看出一二端倪:詹姆斯?斯奈德在年仅十几岁时,就亲眼目睹自己的父亲因被控抢劫而被警察抓走,他父亲就此死在狱中,但后来证实他根本没有犯罪。在这次不幸事件后,她的母亲为生计所迫沦落风尘,而且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让他在州立收容院里长大成人。
他疯狂地犯下这些罪行,是否想嘲弄这些警察,把一记响亮的耳光掴到那些于漫不经心之间摧毁他家庭的执法人员的脸上?
我们当然永远也无法知道。
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为了嘲弄这些无能的“人民卫士”,“集骨者”詹姆斯?斯奈德将自己对这座城市的仇恨,完全发泄到那些无辜的被害人身上。
林肯?莱姆把头靠回到枕头上,又一次把目光望向墙上的一览表。
泥土比任何东西都沉重。
它就是地球本身,一颗以铁为核心的泥土星球。它杀人的方式,不是阻住空气进入肺部造成窒息,而是压迫细胞,直到它们在无法移动的恐慌中死亡。
莎克丝希望自己已经死了,她祈祷自己早点死掉,越快越好。在歹徒的铲子击打在她的脸上之前,就因为极度恐惧或心脏病突发而解脱。此时此刻,她对死亡的渴望是如此迫切,甚至比林肯?莱姆对药丸和烈酒的渴望来得更加强烈。
躺在歹徒在她自家后院挖掘的墓坑中,莎克丝能感受到沃土的压力,厚重而多虫的土壤,正一点点地覆上她的身体。
出于一种变态的心理,歹徒以极其缓慢的速度活埋她,一次只浅浅铲进一点土,还仔细地用铲背把她身体周围轻轻拍平。他从她的脚下开始埋起,现在已快要埋到她的胸部,泥土不断滑进她的浴袍,像情人的手指般围绕住她的乳房。
泥土越来越重,压力也在不断地增加,她的肺部被紧紧箍住,每次呼吸只能吸进很少一点空气。那人只停下过一两次,望望她,然后又继续工作。
他喜欢观看……
她的双手被压在身下,只能紧绷着脖子,努力把头部仰起,超过渐渐升高的泥土。
她的胸部已经完全被埋住了,接着泥土又盖过她的肩膀,她的喉咙。冰冷的泥土落在她脸部温暖的肌肤上,沿着头部四周滑下,填满缝隙,使她的头部再也无法移动。最后,他弯下腰,撕去她嘴上的胶带。莎克丝张嘴正要尖叫,一大锹泥土正好落在她的脸上,她哆嗦了一下,喉咙被黑土噎住了。她感到耳朵嗡嗡作响,却不知什么原因,此时居然听见一首她幼年时期熟悉的老歌“夏日的绿叶”,她父亲过去常常用音响一遍又一遍地播放这首歌,旋律悲伤,萦绕低回。她闭上眼睛,一切都变暗变黑了。她再次张开嘴,但又吃进了一大口泥土。
忘记死者……
此时,她已经完全被泥土埋住了。
一片寂静。没有咳嗽声,也听不到喘息——泥土是最好的封闭物。她的肺里吸不进空气,发不出任何声音。一切都沉寂下来,除了那萦绕低回的旋律,以及耳朵里逐渐增大的嗡嗡声。
随着她的身体渐渐麻木,她不再感觉到脸上的压力,就像林肯?莱姆一样完全失去知觉,她的思维活动也渐渐停止了。
黑暗,无边的黑暗。没有来自父亲的话语,也没有来自尼克的呼唤……没有把汽车排挡从五档调到四档,再猛催油门,让时速表一举突破一百六十公里的梦……
无边的黑暗。
忘记死者……
压在身上的重量越来越重,不停地挤压、再挤压。她只看见一个幻象:昨天早上从地下伸出的那只手,那只挥舞着向人求助的手。但是,没有人帮得上忙。
那只手正在向她召唤,要她跟上来。
莱姆,我会想你的。
忘记……
第91节:简直像个怪物
有什么东西重重地击中了她的前额。她感觉到撞击的力量,但并不觉得痛。
这是什么,是什么东西?是歹徒的铁铲?还是砖头?说不定,是823号嫌疑犯一时起了怜悯之心,觉得这种缓慢死亡的方法太过残忍,决定向她的喉咙一锹铲下,切断她的血管。
又一击,接着再一击。她睁不开眼睛,可是能感觉到周围亮了起来,接着有了色彩,然后是空气。她用力吐出口中的泥土,吸进一点空气,开始大声地咳嗽、作呕、喷吐起来。
她撑开眼皮,穿过充满泪水的双眼,看到的是莱昂?塞利托模糊的身影。他正跪在她身旁,旁边还有两个医护人员,其中一个正把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指伸进她的口中,挖出更多的泥土,另一个则在准备面罩和氧气瓶。
塞利托和班克斯不停挖开她身上的泥土,用他们肌肉发达的双手,把泥土抛到一旁。他们把莎克丝从泥土中拉了出来,她身上的浴袍像蜕化的旧皮一样向后脱落。年纪较大、离过婚的塞利托连忙把目光转向别处,脱下自己的夹克披在她的肩上。但年轻的杰瑞?班克斯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不过莎克丝没有在意。
“你们……有没有……”她艰难地喘息着,话没说完就剧烈地咳嗽起来。
塞利托用期待的眼光看看班克斯,示意他回答。班克斯仍然气喘吁吁,显然刚才费了一番力气去追逐罪犯,他摇摇头说:“跑掉了。”
莎克丝坐起来,吸了一会儿氧气。
“怎么?”她说话仍然有点喘。“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是莱姆,”塞利托回答:“别问我为什么。他紧急呼叫所有人,一听到我们回答,就叫我们火速赶到这里。”
突然,就是一瞬间的事,莎克丝麻木的感觉消失了。此时,她才第一次意识到在自己身上差点发生什么事。她扯掉氧气面罩,惊慌地向后缩去,眼泪汩汩流下,充满惊恐的哭泣声越来越大。“不、不、不……”
她疯狂地拍打着自己的手臂和大腿,似乎想甩掉像蜂群一样黏附在她身上的恐惧感。
“天啊、天啊……不……”
“莎克丝?”班克斯紧张地问:“喂,你怎么了?”
经验老到的塞利托挥手让他的助手闪到一边。“这不要紧。”他用胳膊轻轻搂住她的肩膀,莎克丝四肢撑地,开始剧烈地呕吐起来。她不停地哭泣着,把泥土紧紧地攥在手指缝中,像是要把它们扼死一样。
终于,莎克丝平静了下来,光着屁股坐在地上。她笑了,一开始笑得很轻,接着越来越厉害越大声,整个人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她惊讶地发现,天空是那么的晴朗——刚刚才下过一场雨,一阵夏日的暴雨,而她居然完全没有注意到。
她双手环绕他的肩膀,脸紧贴着他的脸。两人保持这姿势好一会儿。
“莎克丝……噢,莎克丝……”
她从克林尼顿床边退开,朝着房间角落的那把老扶手椅跑去。穿着深蓝色运动长裤和亨特学院T恤的莎克丝一屁股坐进椅子,像个中学生一样,把一双秀美的长腿横架在扶手上。
“为什么是我们,莱姆?他为什么把目标转向我们?”由于吃了不少泥土,她的声音还有些沙哑。
“因为被他绑架的人不是真正的目标,我们才是。”
“‘我们’指的是谁?”
“我不确定,也许是社会,也许是这座城市,也许是联合国,或者警察。我回过头重新读了一遍他的‘圣经’,记述詹姆斯?斯奈德的那一章。还记得泰瑞对为什么嫌疑犯要故意留下线索的分析吗?”
塞利托说:“因为想让我们成为帮凶,分担他的罪恶感,这样他才比较容易下手。”
莱姆点点头,口中却说:“我不认为是这个原因。我想那些线索是攻击我们的一种方式,每有一个被害人死去,就代表我们失败了一次。”
尽管穿的是旧衣服,头发也绑成马尾辫梳向脑后,莎克丝看上去却似乎比过去两天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美丽动人。不过,她的眼神却像镀了一层锡一样黯淡无光。莱姆心想,那每一铲落在她身上的泥土,都给她的身心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啊。一想到她差点被活埋的场面,莱姆便不忍心再想下去,赶紧把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
“他为什么要对付我们?”
“我不知道。斯奈德是因为父亲被误抓,死在监狱里。至于我们的嫌疑犯,谁知道是为什么?我关心的只是证物……”
“……而不是动机。”艾米莉亚?莎克丝替他说完这句话。
“那他为什么又开始把矛头直接对准我们?”班克斯朝莎克丝点点头,接着追问。
“因为我们找到了他藏身的巢穴,救出了那个女孩。我认为他一定没料到我们会这么快找到他,也许就因此而恼羞成怒。莱昂,我们所有人都需要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保护。我们救出了那个孩子,他虽然及时逃脱了,但仍有可能躲在附近伺机破坏。我敢打赌,你和杰瑞,我,库柏,豪曼,鲍林,我们所有人都在他的报复名单上。同时,通知皮瑞蒂,叫他派人到莎克丝家勘察现场。我相信那家伙一定很小心地保持现场干净,但还是有可能遗漏下什么痕迹,因为他离开的时间比他预定的要早。”
“我最好也过去。”莎克丝说。
“不用了。”莱姆说。
“我必须去犯罪现场工作。”
“你必须好好休息。”他命令说:“这就是你现在要做的,莎克丝。我说实话你不要介意,你现在看上去真的脏极了。”
“是啊,警员,”塞利托说:“这是命令。我批准你休一天假。眼下我们有两百人在搜查他的下落,弗雷德?戴瑞那边还有一百二十名联邦探员。”
“犯罪现场就在我家后院,而你们却不让我去那里走格子?”
“没错,”莱姆说:“简单地说就是这样。”
塞利托走向门口。“你还有问题吗,警员?”
“没了,长官。”
“走吧,班克斯,我们去做事了。你要搭便车吗,莎克丝?还是他们仍然相信你的开车技术?”
“不用了,谢谢,我的车子就停在楼下。”她说。
两位警探离开了。莱姆听见他们的声音在空荡荡的门厅回响,然后,大门关上,他们就这样走了。
莎克丝伸了个懒腰。
“好了……”她说,正好莱姆也同时出口:“那就……”
她看了一眼时钟。“很晚了。”
“确实很晚了。”
她站起来,走向放着皮包的桌子。她拿起皮包,打开,找出粉盒,对着镜子检查嘴唇上的伤口。
“看起来还不太糟。”莱姆说。
“简直像个怪物,”她说,被镜中的形象刺激到了。“他们为什么不用肉色的缝合线?”她把镜子丢回皮包,把皮包甩到肩上。“你把床移动过了。”她突然发现,莱姆的病床现在离窗户近了些。
“是汤玛士干的。这样我就能看到公园,如果我想看的话。”
“恩,这样挺好。”
她走到窗户旁边,探头往下看。
哎,管他的,莱姆在心中对自己说。做就是了,管他会有什么后果。他飞快地冒出一句:“你想留下来吗?我的意思是说,现在很晚了,而指纹采集小组的人还会在你那里折腾几个小时。”
一股强烈的不知所措的情绪,如意料之中地在他的心里乱窜。可恶,消灭它,他恨恨地想。直到她的脸上绽开笑容。“好啊。”
“好。”他的下巴因肾上腺素加速分泌而微微颤抖。“太好了。汤玛士!”
听点音乐,喝点威士忌,也许还会再给她讲几个著名犯罪现场的故事。他性格中潜藏的历史癖还很好奇她父亲的事,想知道六七十年代的警察工作是什么样子,想知道声名狼藉的中城南管片过去的情况。
莱姆大喊:“汤玛士!拿床单来,还要一条毯子。汤玛士!我真不知道这鬼东西到底在做什么。汤玛士!”
莎克丝刚想说什么,那位看护已经出现在门口,没好气地说:“林肯,你粗鲁地吼叫一声就够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艾米莉亚要再次留下来过夜,你能拿些毛毯和枕头来放在沙发上吗?”
“不,不再睡沙发了,”她说:“我比较喜欢睡在床上。”
莱姆被她的婉言拒绝刺伤了。他悲哀地想:这种感觉也有好多年没有过了吧?尽管如此,他还是强挤出笑容说:“楼下有间客房,汤玛士会带你过去。”
然而,莎克丝却把皮包放下了。“没关系,汤玛士,你不必麻烦了。”
“一点也不麻烦。”
“好了,晚安,汤玛士。”她走到房门口。
第92节:什么东西?是刀吗?
“哦,我……”
她微笑地望着他。
“可是……”他越过她看向莱姆。莱姆皱着眉头,对他摇摇头。
“晚安,汤玛士,”她坚决地说。“小心脚下。”汤玛士一步步倒退着走出房门来到走廊,她缓缓地把房门关上,门锁“啪嗒”一声扣上了。
莎克丝踢掉鞋子,脱下运动长裤和T恤,只穿着一件蕾丝胸罩和宽松的棉质内裤。她爬上克林尼顿床,躺到莱姆身边,全然展现出一个美丽的女人在男人床上与生俱来的统治权。
她扭动了几下,身体马上陷入充满小滚珠的床垫中,不禁笑了起来。“这是什么鬼玩意儿,”她说着,像猫一样舒展了一下修长的四肢,然后惬意地闭上眼睛,问:“这样你不会介意吧?”
“一点也不。”
“莱姆?”
“怎么?”
“再给我讲讲你那本书,好吗?再讲一些犯罪现场发生的故事。”
他开始讲述皇后区一个聪明的连环杀手的故事,但不到一分钟,她就已经睡着了。
莱姆低头一看,发现她的双乳正贴着他的胸口,膝盖也压在他的大腿上。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有女人的发丝垂拂在他的脸上,那种痒兮兮的感觉,他几乎已经完全忘记了。对一个有着超常的记忆力、一直活在过去的人来说,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无法确切地想起,上次体验到这种感觉是在什么时候。他只记得,是某个和布莱妮在一起的晚上,他想,应该是在自己发生意外之前的事。他还记得,当时他决定忍受这种瘙痒,为了不惊扰熟睡中的妻子,始终没有把她的头发拨开。
现在,就算他想要,也没有能力去拨开莎克丝的头发了。不过,他也没打算把它们拨开。相反,他希望这种感觉能尽可能地延续下去,直到永远。
第二天早上,林肯?莱姆又是孤独一人了。
汤玛士去商场购物,库柏返回位于中城的资源调度组实验室。文森?皮瑞蒂已经完成在范布沃特街和莎克丝家的现场鉴证工作。他们找到的证物少得可怜,不过莱姆把这个结果归因于823号嫌疑犯太过狡猾,而非皮瑞蒂的天赋局限。
莱姆一直在等待新的犯罪现场报告。但杜拜恩和塞利托都认为823号嫌疑犯已经躲藏起来了,至少暂时会这么做。在过去的十二个小时里,再没有新的袭击警察或绑架人质的案件发生。
负责保护莎克丝的是一名来自机动小组的大块头巡警,此时正陪着她到布鲁克林的某家医院去找一位耳鼻喉科医生;泥土还是对她的喉咙造成了不小的伤害。莱姆自己也有一个保镖,是从第二十警区调来的一名武装警察,此时就守卫在他家大门外。这位警察十分和善,莱姆已经和他认识多年,以前总喜欢和他在一起辩论爱尔兰威士忌和苏格兰威士忌的高下优劣。
今天莱姆的心情很好,他用对讲机和楼下的警员通话。“这几个小时会有一位医生来找我,你可以让他直接上来。”
那个警察说他知道了。
威廉?伯格医生答应过莱姆,今天他会准时出现。
莱姆把头靠回到枕头上,意识到今天的他并不是完全孤单。在窗台上,两只游隼正在来回踱步,表现出少有的惊恐,看上去很不自在。又有一个低气压正在接近这座城市。虽然莱姆的窗外是一片晴空,但他还是宁愿相信那两只鸟,它们是绝对可靠的晴雨表。
他看看墙上的时钟。上午十一点。和两天前一样,他正在等待伯格的到来。这就是生活,他心想:拖延再拖延,但到最后,在命运的安排下,我们总会来到我们该到的地方。
他看了二十分钟电视,不停地调台,想看看和绑架案有关的新闻,但所有的电视台都在竞相播放联合国大会开幕的特别报道。莱姆觉得厌烦,就转台看了一会儿重播的连续剧“马特洛克”,又调回新闻频道,那位漂亮的CNN记者仍然站在联合国大楼前,于是他就把电视关掉了。
电话铃响了,他操作了几个复杂的程序后,接通电话。“喂?”
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林肯?”
“我是。”
“我是吉姆?鲍林,你好吗?”
莱姆想起他从昨天早上到现在还没有见到过这位队长——如果不算昨晚电视上的记者招待会的话。在记者会上,他不时地附在市长和威尔逊局长的耳边,及时为他们提供准确的信息。
“我很好。我们的嫌疑犯有消息吗?”莱姆问。
“还没有,不过我们会抓到他的。”又是一阵沉默。“对了,就你一个人在家吗?”
“是啊。”
再次沉默,时间更长了。
“我可以过你那里去吗?”
“当然。”
“半小时后?”
“我肯定在。”莱姆愉快地说。
他把头倒在厚厚的枕头上休息,眼睛溜向挂在一览表旁边的晾衣绳结。这个绳结仍然没有解开——他为自己的这个妙喻笑出声来——是个没了结的问题。他不愿在还没想出这个绳结代表什么含义之前,就放手离开这个案子。他记得鲍林是个钓鱼迷,也许他能认出……
鲍林,莱姆突然全身一震。
吉姆?鲍林……
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位警察队长一定要坚持由林肯?莱姆处理这个案子。他为什么花这么大工夫力保他,而不是皮瑞蒂?如果从他的仕途着想,皮瑞蒂应该是更好的选择。莱姆又想起,当FBI试图把这个案子的调查工作强行从市警察局手中抢走时,鲍林是如何冲着戴瑞大动肝火。
现在他才想到,鲍林卷入这个案件的过程本身,就存在很多蹊跷。823号不是那种会让人主动请缨缉拿的嫌疑犯,即使你想找点刺激的案子,想为你的个人破案记录添上几笔亮色,也不会选中他。这件案子太容易造成被害人死亡,太容易让媒体或同僚抓住攻击、中伤你的把柄,只要他们想这么做。
鲍林……莱姆想起他是多么轻易地进入自己的房间,检查一下他们的进展,然后匆匆离开。
当然,他要向市长和局长汇报。可是……一个念头蓦地闯进莱姆的脑海:鲍林汇报的对象是否另有其人?
某些想掌握案件调查进展的人,比如那个嫌疑犯?
可是,鲍林怎么可能会和823号嫌疑犯扯上瓜葛?这似乎太……
突然,莱姆仿佛挨了一记闷棍。
鲍林会不会就是那个不明嫌疑犯?
当然不可能。这太荒谬、太可笑了。且不论动机和意义都没有可能性,他根本没有机会实施犯罪。好几次绑架案发生的时候,鲍林就在莱姆的房间里……
会是他吗?
莱姆抬头看向一览表。
深色衣服,皱皱的棉质长裤。鲍林在过去的几天里确实穿过深色的运动服,但这能说明什么?这种穿着的人数不胜数……
楼下的大门打开,又合上了。
“汤玛士?”
没有人回答。看护汤玛士几小时内还不会回来。
“林肯?”
噢,糟了。妈的。莱姆慌忙操纵电子控制器拨打号码。
9……1……
他下巴一滑,光标点在了“2”这个数字上。
脚步声已经上了楼梯。
他想重新拨号,但忙中出错,反而把操纵杆碰到了他够不着的地方。
吉姆?鲍林已经走进了房间。莱姆原指望楼下的警卫会先用对讲机和楼上联络,但显然,一个小警察根本想也不想,就会让刑警队长直接进门。
鲍林的深色夹克没有系扣,莱姆瞥了一眼他腰上的自动手枪。他无法看清那是不是警用武器,但他知道,0.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正是纽约市警察局装备给个人使用的武器之一。
“林肯。”鲍林说。他看上去明显有些不自在,一副小心谨慎的样子。他的目光落在那一小块白色的脊椎骨上。
“你好吗,吉姆?”
“还可以。”
外表住所交通工具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
·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
·滑雪头套?海军蓝?
·深色手套
·剃须水:布拉特牌
·头发不是棕色
·食指上有道深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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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手套·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  夏普瑞超市;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  夏普瑞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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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一百年老,可能是官邸或公共建筑
·联邦式建筑,下东区
·藏身地点靠近考古现场·黄色出租车
·新款轿车
·浅色:灰色,银色,米色
·开出租车,可能是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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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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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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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
·略懂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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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不寻常的磨损方式,常常阅读?
·折断被害人手指时会听声音
·留下蛇骨羞辱警方
·想剥被害人脚皮
·称呼一位被害人“玛格”
·母亲与小孩,对他有特殊意义?
·《老纽约的犯罪》是他的范本?
·效仿“集骨者”詹姆斯·斯奈德作案
·憎恨警察
第93节:我来得不是时候
鲍林喜欢从事户外运动,他的手指上是否会有长年累月抛掷鱼线而造成的疤痕?或是在哪次不小心被猎刀割伤?莱姆想看个仔细,但鲍林却一直把手插在裤袋里。他的手在口袋里抓着什么东西?是刀吗?
鲍林当然熟知刑事鉴证和犯罪现场的知识,知道怎样才能不留下证物。
至于滑雪头套?如果鲍林就是那个不明嫌疑犯,他当然得戴上头套,因为万一有某个被害人幸存,迟早都会把他指认出来。还有剃须水……说不定嫌疑犯不是喷在自己身上,而是带到现场洒上几滴,好让警方误以为他身上也是这种味道?这样一来,当鲍林在这里出现的时候,身上没有这种香水味,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怀疑他。
“就你一个人吗?”鲍林问。
“我的看护……”
“楼下的警员说他不会很快回来。”
莱姆犹豫了一下。“没错。”
鲍林个子不高,但却十分强壮,头发是浅茶色的。莱姆想起泰瑞?杜拜恩的话:凶手是个修养有素、行为端正的人,也许是牧师、顾问或政客,是一个平日以帮助别人为职业的人。
例如警察。
莱姆心想,这回他真的要死了。令他诧异的是,现在他竟然不想死。不是这种方式,不要在别人的胁迫下死去。
鲍林走向床边。
然而,他却无力抵抗,只能任凭眼前这个人处置。
“林肯。”鲍林又叫了一声,脸色阴沉如水。
在两人目光交接的一刹那,好像有电流产生,碰出了火花。鲍林连忙把视线移开,望向窗外。“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对吧?”
“奇怪?”
“为什么我会坚持要你接手这个案子。”
“我还以为是因为我的才华。”
这句玩笑没有在鲍林脸上引起任何表情。
“你为什么会找上我,吉姆?”
鲍林的十指交叉,紧紧地握在一起。他的手指不很粗壮,却十分有力。这是一双渔夫的手,一双运动家的手,没错,也许看上去略嫌斯文,但毫无疑问足以将一只可怜的野兽从它的洞里拖出,用利刃划开它平滑的肚皮。
“四年前,在谢泼德一案中,我们曾在一起合作过。”
莱姆点点头。
“工人在地铁车站的工地里发现了那名警察的尸体。”
莱姆想了起来。先是一阵吱吱嘎嘎的响声,就像电影《冰海沉船》里泰坦尼克号沉没时发出的声音。接着是一声霰弹枪击发似的爆裂巨响,那根梁柱直落下来,砸在他的后颈上,泥土也在一瞬间就把他全身掩埋。
“你到那里去做现场鉴证。你独自一人,就像你惯常做的那样。”
“是啊,我向来那样。”
“你知道我们后来是怎样把谢泼德定罪的吗?我们有目击者。”
目击者?莱姆从未听说过这一节。自从意外发生后,他就与这件案子完全没了关系,只听说谢泼德被逮捕、定罪,三个月后在瑞克岛被人刺死,凶手至今没有找到。
“确实有目击者。”鲍林说:“他可以证明谢泼德带着杀人凶器到过一位被害人的家。”鲍林走近床边,双臂交叉在胸前。“我们找到目击者,是在发现最后一具尸体的头一天——那具在地铁站的尸体。在我请你去做现场鉴证之前。”
“你说什么,吉姆?”
鲍林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地板。“其实我们不需要你,根本不需要你的犯罪现场鉴证报告。”
莱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鲍林点点头说:“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我一心只想逮住那个该死的混蛋谢泼德……想把案子办得铁案如山。你也知道一份由林肯?莱姆出具的现场鉴证报告对那些辩护律师意味着什么,足以把他们的屎尿都吓出来。”
“这么说,即使没有我从地铁站现场得到的鉴证报告,谢泼德也一样会被定罪?”
“没错,林肯。但事实比这更糟。你知道吗?纽约交通局的工程师事先告诉过我现场不太安全。”
“那个地铁工地。你要我在他们没有加固好工地设施之前,就进去做现场鉴证?”
“谢泼德专杀警察,”鲍林的脸痛苦地扭曲成一团。“我一心想抓住他,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将他绳之以法,但是……”他把头深深地埋进双手中。
莱姆无言以对。他的耳畔回荡着梁柱的吱嘎声,木头折断的爆裂声,然后是泥土倾盆而下时的沙沙声,把他的整个身体都埋在下面。奇怪的是,当他的心跳因恐惧而加速时,他的身体却有一种暖融融的祥和感。
“吉姆……”
“这就是我想由你处理这个案子的原因,林肯,你明白吗?”鲍林刚毅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他望着桌上的那节脊椎骨。“我时常听人说起你的事,说你成了一个废物,整天躺在家里浪费生命,一门心思想着自杀。我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所以想试着为你做点什么,让你有机会找回过去的自己。”
莱姆说:“这三年半里,你就是抱着这种罪恶感过过来的?”
“你了解我,林肯,每个人都了解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给罪犯套上枷锁,只要他稍一捣蛋,他就死定了。我对罪犯毫不手软,在没抓住他们、盯死他们之前,我绝不松手。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知道自己有时候对他们太过分了,但他们都是罪犯——至少也是嫌疑犯。他们和我不是同类人,他们不是警察。而发生在你身上的是……是一种罪孽,而且错误全是我一手造成的。”
“我又不是新手,”莱姆说,“如果我认为现场不够安全,我是不会下去工作的。”
“可是……”
“我来得不是时候?”另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
莱姆抬起头,以为进来的人是伯格,但从楼梯口出现的人却是彼特?泰勒。莱姆这才想起来,今天也是泰勒医生来为他做非自主神经反射发生后的例行检查的日子。他估计,这位医生恐怕还打算和他谈谈伯格和忘川协会。不过现在莱姆没心情谈这些事,他需要一个人静一静,好好消化一下刚才鲍林的一番表白。这些话此刻还堵在那里,和莱姆的大腿一样麻木。但他还是说:“进来吧,彼特。”
“林肯,你的警卫系统还真好笑。那个警察问我是不是医生,然后就让我上来了。怎么着?难道律师或会计就会被一脚踢走吗?”
莱姆笑着说:“你先稍待一会儿。”然后转过头,继续对鲍林说:“这就是命,吉姆,我命该有此一劫。我是在错误的时间进入了错误的地点,事情就发生了。”
“谢谢你,林肯。”鲍林把手放在莱姆的肩上,轻轻地捏了捏。
莱姆点点头,为了缓和这种尴尬的气氛,赶紧为他们两人介绍:“吉姆,这位是彼特?泰勒,我的主治医生之一。这位是吉姆?鲍林,我以前的同事。”
“很高兴认识你。”泰勒说着,伸出了右手。他的动作幅度很大,莱姆的目光不由得跟了过去,恰好看见泰勒的右手食指上,有一道很深的月牙形疤痕。
“不!”莱姆大叫。
“这么说,你也是警察喽?”泰勒紧紧抓着鲍林的手,左手却牢牢地握住一把尖刀,在鲍林的胸口上猛刺了三刀。凭借他外科医生的专业知识,这三刀都准确地避开了肋骨,毫无疑问,他不想弄伤珍贵的骨头。
第94节:过去的时光……
泰勒两个箭步就冲到莱姆床边,一把从莱姆的手指下夺出电子控制器,远远地扔到房间的另一边。
莱姆大声呼救,但泰勒说:“那个警察也死了。”他朝门口点点头,指的是楼下的那名警卫。鲍林还在地上不停地翻滚扭动,像一只脊椎被折断的猛兽,鲜血不断从他的胸口喷向地面和墙壁上。泰勒在一旁出神地观看着。
“吉姆!”莱姆凄声呼喊:“不要,噢,不……”
鲍林双手捂住胸前的伤口,房间里充满了他垂死前喉咙里发出的汩汩声,以及双脚拼命蹬踏地板的声音。终于,在最后一次急剧的抽搐之后,他倒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了。沾染鲜血的眼睛茫然无神地凝视着天花板。
泰勒转过身,绕着莱姆的病床缓缓走动,眼睛始终盯在林肯?莱姆的身上。他走得很慢,手里拿着刀子。他的呼吸声很沉重。
“你到底是谁?”莱姆气喘吁吁地问。
泰勒没有回答,只是上前一步,伸手握住莱姆的胳臂,捏了几下他的骨头,力道也许很重,也许很轻,莱姆感觉不到。他又用手分开莱姆的左手无名指,把它抬高,将尚在滴血的刀尖,插入指甲缝中。
莱姆微微感到有些痛,心里有种恶心不安的感觉。接着,痛感突然加重,他不由得张大了嘴巴。
这时,泰勒注意到一件东西,整个人愣住了。他喘着粗气探过身去,盯着架在翻页机上的那本《老纽约的犯罪》。
“怎么……你还是发现了……噢,警察部门真应该以有你这样的人物而感到骄傲,林肯?莱姆。我以为你还得花上几天才能找到我的房子,我想到时候玛格早已被野狗分食干净了。”
“你为什么这么做?”莱姆问。
泰勒没有回答,只是仔细地打量着莱姆,压低声音,半是自言自语地说:“你过去没有好好地利用你的才能,你知道吗?在过去。你很怀念过去,对吧?过去的时光。”
过去的时光……他是什么意思?
他摇了摇有些歇顶的脑袋——他的头发是灰色而不是棕色的,把目光投向一本莱姆写的刑事鉴证教科书,眼神里流露出赞赏的表情。慢慢地,莱姆开始有点明白了。
“你读了我的书,”莱姆说:“你钻研过它。在图书馆,对不对?在离你住所最近的市立图书馆分馆。”
原来,823号嫌疑犯是自己的读者。
因此他知道莱姆的刑事鉴证程序,这就是他之所以要很仔细地清理现场,之所以即使接触绝大部分刑事鉴证家认为不会留下指纹的物体也要戴上手套,之所以在现场喷洒剃须香水的原因——他很清楚莎克丝要找的是什么。
当然,他不会只看了莱姆的这一本书。
他一定也看过《犯罪现场》。所以他才会想出故意留下线索的点子——老纽约的线索,只有林肯?莱姆才看得懂的线索。
泰勒拿起那块他在八个月前送给莱姆的脊椎骨,捏在手指间漫不经心地把玩着。莱姆看到这件礼物,才蓦然惊觉,原来这块骨头竟是这场恐怖事件的预告。
泰勒的眼神好像散失了焦距,茫然地望着远方。莱姆想起他以前见过这种表情,过去几个月来泰勒为他检查身体的时候,就偶尔出现这种状况,他一直以为这位医生是在专注地思索,现在才明白这是疯子的征象——一直努力维持正常的控制力,在一时间突然消失了。
“告诉我,”莱姆问:“为什么?”
“为什么?”泰勒小声重复着莱姆的问题,把手伸向莱姆的大腿、膝盖、小腿、脚踝,一路摸索下去。“因为你是卓越非凡的,莱姆,你是独一无二、无懈可击的。”
“你是什么意思?”
“对一个一心想死的人,你能用什么方法惩罚他?如果杀了他,你反而遂了他的心愿。所以我要让你活下去。”
莱姆终于想到答案了。
过去的时光……
“那是假的,对吧?”莱姆低声说:“奥尔巴尼验尸官的死亡通知,是你自己伪造的。”
柯林?斯丹顿。泰勒医生就是柯林?斯丹顿。
他就是那个在中国城街头,全家人当着他的面被人射杀的男人,就是那个瘫软在受伤的妻子和两个小孩面前,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失血而死,却迟迟下不了先救哪一个的痛苦决定的男人。
你失落了东西,在过去的时光。
现在,一切答案都已水落石出,但是,已经太晚了。
所以他会观看被害人:T.J.柯法斯,莫娜莉,还有卡罗拉?冈兹。他冒着被抓获的风险站在那里看着她们,就像斯丹顿站在家人面前,看着他们死去一样。他想复仇,但他是位医生,立过决不伤害生命的誓言,所以在他放手杀人之前,必须先把自己转化成他的灵魂导师——“集骨者”詹姆斯?斯奈德,一个因为家庭被警察毁坏而矢志复仇的19世纪狂人。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我就回到了曼哈顿。我读了法庭报告,知道你是如何漏失了仍藏在犯罪现场的凶手,他又是如何冲出公寓伤害无辜的,那时我就决定要杀了你。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做不到……我等了又等,期望会有变化发生,后来,我就找到了这本书。詹姆斯?斯奈德,他的遭遇和我完全相同,他能做到的事,我当然也一定行。”
我把他们变成骨头。
“那份死亡讣告。”莱姆提醒他。
“没错,那是我自己在电脑上写的,然后发送到纽约市警察局,这样他们就不会怀疑到我身上了。然后,我把自己改变成另外一个人,彼特?泰勒医生。直到最近我才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选中这个名字。你猜得出来吗?”他瞥了瞥墙上的一览表。“答案就在那上面。”
莱姆看看一览表。略懂德语。
“斯奈德,”莱姆叹了口气,说:“在德语里就是‘裁缝’的意思。”(斯奈德的原文为Schneider,等于英文里的tailor(裁缝),因此斯丹顿根据谐音把自己的假名取为泰勒(Taylor)。——译者)
第95节:是你们所有人的错
斯丹顿点点头。“我在图书馆里花了好几个星期,阅读有关脊椎神经外伤的书籍,然后打电话给你,谎称我是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派来的。我本打算一见面就杀了你,把你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来,让你慢慢地流血而死。也许这得花上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但谁能想到?”他睁大眼睛说:“我发现你那时一心想杀死自己。”
他俯身凑近莱姆:“上帝啊,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时你的那副熊样,你这个混蛋,你根本就是个活死人了。我知道我必须……必须让你想活下去,我得再给你一个活下去的目的。”
所以,他绑架的是什么人无关紧要,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他的目标。“你根本不在意人质是死是活。”
“当然不。我所做的一切,就是迫使你去拯救他们。”
“那个绳结,”莱姆问,注意到那个挂在墙上招贴旁边的晾衣绳。“是外科手术缝合用的绳结吗?”
他点点头。
“我想也是。还有你手指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
“我的手指?”他皱皱眉头,“你是怎么……她的脖子!你从汉娜的脖子上采到了指纹。我就知道会有这种可能,但当时没想到真的会发生。”他懊恼自己太过大意。“我在精神病院的图书室里打碎了一只玻璃杯,用碎片割腕自杀。”斯丹顿接着说:“我用手猛捏玻璃杯,直到它爆裂为止。”他用左手的无名指,轻轻地抚摩着那道疤痕。
“夺去他们生命的,”莱姆平静地说,“你的妻子和孩子,是意外,一场可怕的、不幸的意外。但那不是谁故意造成的,是一场错误。对你、对他们,我都感到很难过。”
用一种强自压抑的语调,斯丹顿低吼道:“还记得你自己是怎么写的吗?……在那本教科书的前言里?”他一字不差地背了出来。“刑事鉴证学家知道每个行为都有其后果,不论多么巧妙,多么微细,嫌疑犯的出现总会给犯罪现场带来一些改变。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得以识别和锁定罪犯,使正义得到伸张。”斯丹顿抓住莱姆的头发,把他的头提了起来。两人的脸相距只有几英寸,莱姆可以闻到这疯汉呼吸的气息,看见他灰白的皮肤上渗出的汗珠。“瞧,我就是你的错误行为的直接后果。”
“这样你能达到什么目的?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不会比过去更糟。”
“噢,我可没打算杀你,至少现在没有。”
斯丹顿松开莱姆的头发,后退两步。
“你想知道我要怎么做吗?”他喃喃地说:“我要杀了你的医生,那位伯格先生。但不用他那种杀人方法。对,不用安眠药,也用不着烈酒。我们来看看他喜不喜欢传统的死亡方式。然后是你的朋友塞利托。至于莎克丝警员?她也一样。她已经侥幸逃过一次,但我下次不会再给她机会了。我要再把她活埋一次。当然,汤玛士也一样。我会让他死在你的面前。我会把他变成骨头……一点一点地、慢慢地变成骨头。”斯丹顿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也许我们今天就可以把他料理好。他什么时候回来?”
“是我犯了错,全是我……”莱姆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他清清嗓子,调整了一下呼吸,才接着说:“是我的错,你想怎么处置我都可以。”
“不,是你们所有人的错,这是……”
“求求你,你不能……”莱姆又开始咳了起来,这一次更加强烈更加痛苦,他勉强把它控制住。
斯丹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
“你不能伤害他们,你要我做什么都……”莱姆的声音突然卡住了,他的头猛地往后一仰,眼球都凸了出来。
接着,林肯?莱姆的呼吸完全停止了。他的头部不停地摇晃着,肩膀猛烈地抖动,颈部的筋腱像钢索一样绷得紧紧的。
“莱姆!”斯丹顿叫道。
噼里啪啦,口水不停地从莱姆的唇间飞溅出来。莱姆抖动了一下,两下,一阵颤抖像地震波一样传遍他整个麻木的身体。终于,他的脑袋一歪,一丝鲜血顺着他的嘴角缓缓流出。
“不!”斯丹顿叫喊着,用手拼命捶打莱姆的胸口。“你不能死!”
他翻开莱姆的眼皮,但看到的只剩下眼白。
斯丹顿掀开莱姆的急救箱,准备好一只降血压针剂,注入到莱姆的身体中。他抽掉床头的枕头,让莱姆躺平,扳正他歪向一边的头部,草草擦了擦他的嘴唇,就把自己的嘴贴了上去,用力把空气吹进莱姆的肺中。
“不!”斯丹顿咆哮着:“我不会让你死的!你不能死!”
没有反应。
他又检查了一遍莱姆的眼睛,仍然没有活动的迹象。
“醒过来!醒过来!”
他又做了一次人工呼吸,用力捶打着莱姆静止的胸部。
然后,他退后几步,在慌张和震惊之余,整个人僵在那里,只是呆呆地望着,望着,眼见着这个人在他面前渐渐死去。
终于,他又一次扑到莱姆身上,深吸一口气,用力吹进莱姆的嘴里。
就在斯丹顿偏过脑袋,侧耳倾听莱姆是否还有微弱的呼吸时,莱姆的头突然扬起,像蛇一样发动了攻击。他用牙齿紧紧咬住斯丹顿的脖子,一直咬破他的颈动脉,死死钳住斯丹顿的一小块脊椎骨。
直到……
斯丹顿大吼一声,急速地向后退去,连带将莱姆拉离床铺,扑到他身上,两人一起重重地摔在地板上。暗红而温热的血液一股股地喷涌而出,注满了莱姆的口腔。
……骨头。
他的肺,他那要命的肺已经足足有一分钟得不到半点空气,但他仍然拒不放松牙齿张口呼吸,也强忍着口腔内壁的剧痛,那是他刚才自己咬破的,鲜血能让斯丹顿更加相信,让他真以为自己发生了非自主神经异常反射。他狂暴地咆哮着,眼前仿佛看见被埋在土中的艾米莉亚?莎克丝,看见在滚烫的蒸气中痛苦挣扎的T.J.柯法丝。他拼命地摇晃着脑袋,死死咬住斯丹顿颈部的软骨和脊柱。
斯丹顿又是一声大吼,拳头像暴风雨般地擂向莱姆的胸口,双腿不停地乱踢乱蹬,想挣脱紧紧缠在他身上的这头发疯的野兽。
但莱姆咬啮的力道却丝毫未减。他身上的大部分肌肉已经坏死,如今这些肌肉的灵魂仿佛一起涌了上来,灌注在他的下颚上。
斯丹顿挣扎着爬向床头的小桌,摸到他放在桌上的刀子。他挥刀刺向莱姆,一下又一下,但他只能刺到莱姆的双腿和手臂。疼痛能使人丧失行动能力,但对莱姆来说,身体的任何疼痛他早已感觉不到了。
莱姆像老虎钳一样的上下颚咬合得更紧了,斯丹顿的尖叫声突然消失——他的喉管被咬断了。他把刀子深深刺入莱姆的手臂,一直刺到骨头才停住。他拔出刀子,想再刺一次,但是他的身体突然僵住了,然后开始猛烈地抽搐,一次,又一次,接着一下子就完全不动了。
斯丹顿朝地上倒下去,莱姆也跟着跌倒,脑袋重重地撞在橡木地板上,发出“砰”地一声巨响。但莱姆仍不肯松口,他紧紧咬住这个人的脖子,甩动,撕扯他的肌肉,狂烈得有如一只见到血腥、充满攻击欲望的饿狮。第96节:自我解脱
只要你移动,他们就抓不到你
“医生的职责不在于延长生命,而是终结痛苦。”
——杰克?科沃金医生(Dr Jack Kevorkian)
星期一 7:15 P.M. 至星期一 10:00 P.M.
将近日落时分,爱迷离呀?杀刻丝走进来木的房门。
她身上穿的已不再是运动衣,也不是警察制服。她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森林绿的短上衣。她那美丽的脸庞上有几道抓痕,来木分辨不出是怎么来的。虽然这三天来发生了不少事情,但他猜这伤痕绝不是她自己抓的。
“嗨。”她说,绕过早些时候斯丹顿和鲍林倒下的地方。那里已经用漂白剂拖洗过——凶犯已经毙命,庭审已经没有意义了——但还是在地板上留下了一大块扎眼的粉红色痕迹。
来木看见杀刻丝停顿了一下,然后冷冰冰地向威廉?鹁鸽医生打了个招呼。鹁鸽医生正站在外面有游隼的窗户旁,身边放着他那臭名昭著的手提箱。
“你把他干掉了,是吗?”她问,点头指向那滩血印。
“是啊,”来木说:“干掉了。”
“你一个人办到的?”
“不能算是一场公平的搏斗,”他说:“我装死骗过了他。”
窗外,西沉的太阳放射出柔和的橙红色光芒,染红了树梢,染红了中央公园旁第五大道沿街的一长排格调优雅的建筑物。
杀刻丝看看鹁鸽。鹁鸽说:“我和林肯刚刚交换了意见。”
“是吗?”
房间里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爱迷离呀,”来木终于开口了。“我还是要这么做,我已经决定了。”
“我知道。”她稍稍绷紧被细黑的缝合线破坏了的漂亮嘴唇,这是她听到来木话后的惟一反应。“你知道吗?我讨厌你叫我爱迷离呀,我恨死了。”
他应该如何向她解释,他现在仍然决定自杀的原因,绝大部分是因为她的缘故?今天一早醒来,看见她就躺在自己身边,他不无悲哀地意识到,她很快就会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门,回到她自己的生活,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他们两人似乎天生注定该是一对恋人,可为什么他连想都不敢往那方面想?她迟早会遇上另一个尼克而坠入情网,这只是时间的问题。823号的案子已经结束了,失去了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力量,他们的生活也将不可避免地从此分道扬镳。
唉,斯丹顿确实比他想象的还要聪明,来木果然被他再度拉回到现实世界的边缘,甚至,还越过了界。
杀刻丝,我说了谎:人有时候就是无法忘记死者,有时候只能乖乖地随同他们而去……
她紧握双手,走向窗户前。“我真想带一位谈判专家来和你好好辩论一番,你知道,那种说话很有技巧的高手。可是我做不到。我现在只能说,我真的不想让你这么做。”
“协议就是协议,杀刻丝。”
她看看鹁鸽。“狗屁,来木。”她走回床边,蹲下,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将垂在他前额上的一绺发丝轻轻拨开。“你可以为我做一件事吗?”
“什么事?”
“把你的最后几个小时留给我。”
“我不会改变主意的,”
“我知道,只要两个小时。在你死之前,我想让你先去做一些事。”
来木看看鹁鸽,鹁鸽说:“我不能等这么久,林肯。我的飞机……如果你想再等一个星期,我可以再回来……”
“没关系,医生,”杀刻丝说:“我会帮他做。”
“你?”医生小心翼翼地问。
她不情愿地点点头。“是的。”
这不是她的本性,来木很清楚。但是他看到她蓝色的眼睛里充盈的泪光,不由得点了点头。他对鹁鸽说:“这样也好,医生,你能不能把那……今天该用什么婉语称呼那些东西?”
“用‘装备’怎么样?”鹁鸽说。
“你能不能把它们留下来,放在桌上?”
“你真的确定要这么做?”鹁鸽问杀刻丝。
她再次点点头。
鹁鸽把药丸、白兰地和塑料袋放在床边的桌子上,接着又翻检着自己的公文包。“我没有橡皮筋了,没有可以绑塑料袋的东西。”
“没关系,”杀刻丝说,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我这里还有几条。”
鹁鸽走近床边,伸手按住来木的肩膀。“希望你自我解脱的过程能够平静祥和。”他说。
“自我解脱?”鹁鸽离开后,来木自嘲地重复他的话。然后,他转向杀刻丝:“好吧,你想要我做什么?”
第97节:白兰地
她以时速八十公里的高速转弯,车子侧滑了很远,才平稳地挂上四档。
风从敞开的车窗直灌进来,把他们的头发吹向脑后。风很猛,像刀子一样吹打在他们脸上,但如果关上窗户,爱迷离呀?杀刻丝就会听不到发动机的声音。
“那不是美国人的风格。”她大声宣布。此时车速已经超过了一百六十公里。
只要你移动……
来木曾建议,最明智的办法,是到纽约市警察局的训练场去飙车,但当杀刻丝一口拒绝时,他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杀刻丝宣称那只是小孩子的玩意儿,她打从刚进警校的第一个星期,就对那里失去了兴趣。于是他们把车开出了长岛,计划到纳索郡的郊外去兜一圈。
“第五档。最高档并不代表最高速,那是省油用的。我才不在乎省不省油的问题。”她说着把左手放在排挡杆的圆纽上旋转了一下,往下退了一档。
在引擎的怒吼声中,他们冲上了一百九十公里,沿途的树木和房屋像流星一样退向车后,在田间吃草的马群不安地扬起头来,望着这辆黑色雪弗莱风驰电掣般地一闪而过。
“是不是真的很棒,来木?”她叫道:“伙计,比性爱还棒,比任何事都棒。”
“我可以感觉到震动,”他说:“我想我感觉到了,通过我的手指头。”
她笑了,而他相信她在下面捏了一下他的手。终于,他们驶出了没有人烟的路段,前方隐约现出人影活动的迹象。杀刻丝这才不情愿地放慢了车速,掉转车头,对准在远方城市上空刚刚升起,因八月闷热的空气而几乎看不清楚的模糊新月向回驶去。
“让我们来试试二百四十公里。”她提议说。林肯?来木闭上眼睛沉醉在晚风、刚割过野草的气味和速度的感觉中。
今夜是这个月来最热的一个晚上。
从林肯?来木新调整的有利位置,可以俯瞰公园,看到坐在长椅上的怪人、精疲力竭的慢跑者,以及围坐在余烟未散的烧烤篝火旁,像刚经过一场中世纪战争、劫后余生的一家子人。几个牵狗的人等不及夜晚的暑热消散,就出来完成他们遛狗的义务。
趟马市在音响中放了一张CD,是塞缪尔?巴伯哀挽的《弦乐柔板》(Samuel Barber,1910-1981,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本土作曲家之一。《弦乐柔板》(Adagio for Strings)是他早期代表作,曾获1936年普立策奖。——译者)。但来木却予以嗤之以鼻的嘲笑,称它为哀伤的陈腔滥调,要求趟马市换成格什温的音乐(George Gershwin,1898-1937,美国最富旋律天才的作曲家,他把爵士乐风格带入古典音乐,并为许多音乐喜剧谱曲。代表作为管弦乐《蓝色狂想曲》。——译者)
爱迷离呀?杀刻丝爬上楼梯,走进来木的卧室,看见他正望着窗外。“你在看什么?”她问。
“一些热得受不了的人。”
“鸟呢?那两只游隼呢?”
“哦,它们还在。”
“也很热吗?”
他打量了一下雄鸟。“我不那么认为。不知为什么,它们好像对这类事情不怎么在乎。”
她把手里的袋子放在床头,取出里面的东西——一瓶昂贵的白兰地。他提醒过她要苏格兰威士忌,可她说她只赞助这种液体。她把酒放在药丸和塑料袋旁,看上去就像一位活泼愉快的职业妇女,刚从平价超市里采购归来,抱着大包小包的蔬菜、海鲜,准备以最短的时间把它们变成晚餐。
她还买了一点冰块,这是来木的要求。他记得鹁鸽曾说过那袋子会很热。杀刻丝打开拿破仑干邑白兰地的瓶塞,先为自己倒了一杯,然后把来木的平底杯注满,插上一根吸管塞进他的嘴里。
“趟马市去哪里了?”她问。
“出去了。”
“他知道了吗?”
“是的。”
他们啜了一口白兰地。
“你想留什么话给你太太吗?”
来木沉思了好长时间,心想:我们有好几年时间可以一起谈天,可以争吵叫骂,可以倾吐我们心中的欲望、愤怒和悔恨——可是我们却把这些时间都轻易浪费了。现在,他认识爱迷离呀?杀刻丝还不到三天,他们却对彼此袒露了自己的心事,比他和布莱妮在将近十年的共同生活中相知得还要深。
“不用了,”他说:“我会寄电子邮件给她。”他吃吃地笑了起来。“我要说,这段时间只属于我们俩。”
他又喝了点白兰地。酒的涩味在他的上腭发散,逐渐变得平顺、淡薄、轻缓。
杀刻丝斜靠在床边,用手中的玻璃杯碰了一下来木的平底杯。
“我有一点钱,”来木说:“大部分都留给布莱妮和趟马市,我……”
她俯身亲吻了一下他的额头,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
她把几粒小小的速可眠药丸倒在手中,药丸相互碰撞,发出轻微的啪嗒声。
来木直觉地联想到“德里-卡佩尼试剂”。在可疑物质上加上用甲醇稀释至百分之一的醋酸钴,然后在加上用甲醇稀释至百分之五的异丙胺,如果这种物质是巴比妥类镇静剂,试剂就会变成美丽的紫罗兰色。
“我该怎么做?”她看着药丸问。“我真的不知道。”
“把它们混在酒里。”来木建议说。
杀刻丝把药丸丢进来木的玻璃杯,它们很快就溶解了。
它们是多么的脆弱啊,就像它们引发的梦幻一样。
杀刻丝用吸管搅动着杯中的液体。来木望着她伤痕累累的手指甲,但不再为她感到悲伤。这个夜晚是属于他的,应该是个快乐愉悦的夜晚。
林肯?来木突然回想起在伊利诺斯州的童年时光。他小时候不肯喝牛奶,母亲为了让他喝,特意买来内壁涂有草莓或巧克力酱的吸管。他早已经忘记了这件事,直到此刻才又突然想起。这是个很伟大的发明,他还记得,那时他每天都盼望着能早点喝到下午的那杯牛奶。
杀刻丝把吸管移近他的嘴边,他用双唇噙住。她把手放在他的胳臂上。
是光明还是黑暗?是音乐洋溢还是静寂无声?会看见迷幻的梦境,还是会无梦长眠?等待我的将是怎样的经历?
他开始吸了。味道与纯酒没有什么差别。或许,有一点点苦涩?就像……
楼下传来一阵重重的敲门声。似乎敲门的人手脚并用,同时,喊叫声也传上楼来。
来木张开嘴,放开吸管,看向昏暗的楼梯间。
杀刻丝看着他,皱起了眉头。
“去看看。”他对她说。
她消失在楼梯口,一会儿后又回来了,似乎不太高兴。跟在她后面走进房间的是莱昂?塞利托和杰瑞?版刻司。来木注意到那位年轻的警探又用剃刀笨手笨脚地在脸上剐了一道口子。他真应该赶紧学会怎么控制好他的剃刀才对。
塞里拖瞥了一眼酒瓶和袋子,就把目光转向杀刻丝,但她自顾交叉着双臂站在那里,无声地传达出请他们赶快离开的信息。这种表情告诉他们,即使用警界的官阶压她也无济于事,这里发生的事和他们没有干系。塞里拖的眼睛清楚地接收到她的信息,但他根本不打算就此离开。
“林肯,我得跟你谈谈。”
第98节:踪影皆无
“好,但是要快一点,莱昂。我们正在忙。”
塞里拖警探一屁股重重坐在嘎吱作响的藤椅上。“一小时前,一颗炸弹在联合国爆炸,就在他们为各国代表举行欢迎晚宴的时候,就发生在宴会厅隔壁。”
“六人死亡,五十四人受伤,”版刻司接口说:“其中二十人伤势严重。”
“天啊。”杀刻丝低声惊呼。
“你来说吧。”塞里拖咕哝道。
版刻司继续说下去:“为了这次会议,联合国雇用了很多临时人员,嫌疑犯正是那些临时工作人员之一,一位接待员。有五六个人看见她背着背包来工作,把背包放在宴会厅旁的储物间里。她刚好在爆炸之前离开。防爆小组的人判定人们看到的是一包两磅重的C4或塞姆汀塑胶炸药。”
塞里拖说:“林肯,据目击者说,装炸药的背包是黄色的。”
“黄色?”为什么觉得很熟悉?
“联合国人事部门已经查出,这个接待员的名字叫卡罗拉?冈兹。”
“那个母亲?!”来木和杀刻丝同时脱口而出。
“没错,就是你们从教堂里救出来的那个女人。冈兹是她的化名,她的真名是夏洛特?威洛比,丈夫是罗恩?威洛比。你有印象了吗?”
来木说他不记得这个名字。
“那是两年前的新闻。罗恩?威洛比是一名陆军上士,被派遣到缅甸参加联合国维和部队。”
“说下去。”来木说。
“威洛比本来不想去。他认为作为一名美国军人,不应该穿上联合国的制服,去服从除了美国陆军之外的命令。这是右翼人士的一个大问题。不管怎么说,他最后还是去了。就在他服役届满即将回国前不到一个星期,在仰光街头被几个小混混从背后射杀了,成为保守主义的殉道者。反恐小组说他的遗孀被芝加哥一带的极端组织吸收。有不少芝加哥大学的毕业生都加入过这种地下组织,例如爱德华和凯瑟琳?斯通。”
版刻司接过话头。“炸药是藏在一包小孩的玩具黏土里,和其他玩具混在一起。我们认为她本来打算把那小女孩也一起带去的,这样宴会厅的安全检查人员才不会对那包黏土起疑。但佩妮还在住院,她也就没了借口,因此她放弃了宴会厅,改把炸药放在储藏室里。就这样,造成的破坏也够惊人的了。”
“人跑掉了?”
“是啊,踪影皆无。”
“那个小女孩呢?”杀刻丝问:“佩妮呢?”
“也不见了。那个女人在炸药爆炸之前就把她从医院接走了,现在根本找不到人。”
来木问:“那伙人呢?”
“你是说芝加哥的那个组织?他们也全躲起来了。原先他们在威斯康星州还有一处基地,现在也已经关闭了,不知道他们藏到哪里。”
“这么说,戴瑞的线人听到的没错,”来木笑了。“卡罗拉就是那个从机场出来的人,和823号嫌疑犯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发现版刻司和塞里拖都一言不发地望着他。
噢,那套沉默的老把戏又来了。
“算了吧,莱昂,”来木说,一心惦记着摆在离他不到几英寸远,正对他散发着诱人热气的玻璃杯。“这次不可能。”
塞里拖把被汗水湿透的衬衫扯离身体,哆嗦着说:“这里还真他妈的冷,林肯。看在上帝的份上,我说,我只是想请你帮忙想想,对你有什么妨害呢?”
“这次我帮不了你。”
塞里拖说:“这里有张字条,是卡罗拉写的,她用内部办公的信封,把信送到联合国秘书长那里,里面写的都是联合国政府的种种不是,美国人的自由受损之类的屁话。上面还提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伦敦发生的炸弹攻击事件,也是他们干的。还说今后此类事件还会更多。我们得尽快抓到他们才行,林肯。”
脸上还带着剃须刀疤的版刻司神采飞扬地说:“秘书长和市长都要求你出马,FBI特派员帕金斯也一样。还有,如果这样还说服不了你,一会儿白宫就会打电话过来。我们真的很希望你早点答应,来木警探。”
来木没有回答,就算版刻司喊错了他的官衔,他也没有搭理。
“联邦调查局的物证反应小组已经准备好随时出发。戴瑞?弗雷德负责这个案子,而他也请求——很有礼貌地,没错,他用的就是这个词——他很有礼貌地请求你出马,来做现场鉴证工作。目前现场保持得很干净,他们只是把死尸和伤员移走而已。”
“这样就不干净了,”来木打断他。“已经算是严重污染。”
“所以我们才更需要你。”版刻司壮着胆子说,还加上一句“长官”以化解来木的怒视。
来木叹了口气,看向那个玻璃杯和吸管。就在刚才,安宁已经和他如此接近,还有痛苦。无论安宁还是痛苦,两者皆无限大。
他闭上眼睛。房间里寂静无声。
塞里拖说:“如果只是那个女人自己,恩恩,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她身边还有一个女儿。地下组织,带着一个女孩?林肯,你知道这孩子的一生会变成什么样子吗?”
我如果会帮你,也是冲着这一点,莱昂。
来木把头枕在昂贵的枕头上。过了好一阵子,他突然睁开眼睛,说:“我有几个条件。”
“说吧,林肯。”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说:“我不要自己一个人工作。”
来木说着,朝爱迷离呀?杀刻丝望去。
杀刻丝犹豫了一下,脸上露出了笑容。她站起身,拿起那杯白兰地,抽掉吸管。她打开窗户,将杯中的黄褐色液体泼向户外巷道上方闷热沉郁的空气中。此时,就在不到一英尺的地方,窗台上的那只游隼抬起头来,怒目瞪视着她手臂的动作。它高高昂起灰色的头颅,过了好一会儿,才转过身去,继续哺养它那饥饿的雏鸟。
第99节:附录:名词术语
摘录自林肯?莱姆《物理证据》,第四版(纽约,法医出版社,1994)。经许可重印。
变光源(ALS):一种波长和颜色可变的高密度灯,用于显现潜摩擦脊指纹以及某些类型的痕迹和物证。
自动指纹比对系统(AFIS):计算机系统之一,用于扫描和存储摩擦脊指纹。
双折射率:某种结晶物质所呈现出的两种不同折射量的比率。在鉴别沙子、纤维和土壤时有用。
保管链(COC):从在犯罪现场被收集之后到被法庭采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有关一件证据的所有经手人的记录。
COD:死因。
控制样本:将在犯罪现场中从已知来源取得的物理证据,用于与不明来源的证据做比较。例如,受害人自己的血液和毛发即为控制样本。
DCDS:确认为当场死亡的死者。
密度梯度测试(D-G):比较土壤样本的技术,以确定它们是否来自同一特定区域。测试时在试管中装上密度不同的液体,使土壤样本悬浮在里面。
脱氧核糖核酸(DNA)鉴定:分析和描绘某些类型的生物证据(例如,血液、精液和毛发)的细胞的遗传结构,旨在与从已知嫌疑人身上取得的控制样本做比较。其过程包括分离和比较DNA片断,即染色体的基本结构单元。有些类型的DNA鉴定仅能说明,证据有来自于嫌疑人的可能性;有些则基于成百上千万的几率,有效地证明证据的确来自某个特定的人。也被称为“遗传鉴定”,或不太准确地称为“DNA指纹鉴定”或“遗传指纹鉴定”。
刑侦人类学家:人体残骸专家,帮助犯罪现场调查人员评估和鉴定残骸,挖掘埋尸地点。
刑侦牙医学家:牙科专家,通过检验牙齿残留物和分析咬痕证据,帮助犯罪现场调查人员认定被害人。
摩擦脊:手指、手掌和脚底皮肤上隆起的线条,每个人的纹样都是独一无二的。犯罪现场的摩擦脊指纹可被归纳为(1)塑性指纹(留在诸如腻子等可塑性物质上的);(2)证据指纹(由沾带了外来物质——诸如灰尘或血液——的皮肤留下的);(3)潜指纹(由沾有人体分泌物——诸如油脂或汗水——的皮肤留下的,多数是肉眼看不见的)。
气相色谱仪/质谱仪(GC-MS):两种用于法医分析、鉴别不明物质——诸如药物和痕迹证据——的仪器。通常是连在一起的。气相色谱仪将物质分离为不同成分,并发射到质谱仪上,由质谱仪最终认定各种成分。
走格子:一种通常的搜索证据的方式,搜索人员在犯罪现场沿同一方向(例如南—北向)来回勘遍现场后,再沿垂直方向(东—西向)来回勘察一遍。
枪击残留物(GSR):留在开枪者手上和衣服上的物质,尤指钡和锑。如果不是被故意去除,(如用水洗)或在拘捕嫌疑人将其带上手铐(尤其是反铐)时无意中擦除,GSR在人的皮肤上可以存留长达6小时。
物理证据的鉴定:确定一种证物应被划归的物质种类或类别。有别于“具体化”,即确定证物的单一来源。例如,一块碎纸片可以被认定为40-1b铜版纸,一种常用于印刷杂志的纸。如果那块纸片正好可以补上在嫌疑人那里发现的一本7月号“时尚(Vogue)”杂志上被撕坏的一页,它就可以被“具体化”。当然,相比于泛泛的认定,“具体化”具有更多的证明价值。
物理证据的具体化:参见上一条。
铅色(青灰色):死者的部分皮肤上略呈紫色的一种颜色,是由于死后血液变黑、积滞而形成的。
罗卡德交换法则:由法国犯罪学家埃德蒙?罗卡德(Edmond Locard)阐述的理论,即在嫌疑人和犯罪现场或其受害人之间,总是存在物理证据的交流,尽管这些证据可能很细微,很难侦查到。
质谱仪:见“气相色谱仪/质谱仪”。
(水合)茚三酮(Ninhydrin):一种化学物质,能使留在多孔渗水表面(如纸张、硬纸板和木头)上的潜摩擦脊指纹显现出来。
物理证据(PE):刑法中,PE指在庭审时呈上的物品或物质,用以支持控方或辩方的主张,说明某一特别的陈述是真实的。物理证据可以包括无生物、人体物质或痕迹。
推定血液测试:任意一种化学方法,用以确定是否有血迹遗留在现场,尽管它不是显见的。最普遍的是使用发光氨(Luminol)和邻位联甲苯胺(Orthotolidine)的测试。
扫描电子显微镜(SEM):一种仪器,将电子激发到被测证据样本上,并将得到的影像显示在电脑屏幕上。相比于大部分光学显微镜的500倍放大率,其放大率可达10万倍。SEM常与能量扩散式X光设备(EDX)结合使用,在鉴定样品成分的同时,技术人员可以进行观察。
处理现场:嫌疑人的一种作为,企图通过重新摆放、增加或去除犯罪现场的证据,制造他或她被指控的罪行未发生或系由他人所为的假象。
痕迹证据:微小的,有时是极微小的物质,如灰尘、土壤、泡沫物质、纤维。
Unsub:不明对象,即未确认的嫌疑人。
真空金属淀积(VMD):最有效的一种将光滑表面上的潜摩擦脊指纹显现出来的方法。真空腔中的金或锌升华后覆在被测物体上,形成一层金属膜,从而使指纹显现出来。
第100节:作者后记
我要感谢《侦探们》的作者彼得?A.米切尔斯,和《警察对话》的作者E.W.康特,他们的书不仅有助于专业研究,而且也是非常有趣的大众读物。感谢帕姆?多曼,他巧妙的编辑痕迹在这个故事里随处可见。当然,我还要感谢我的代理人,德博拉?施奈德……没有你,我又能做什么?感谢妮娜?索特,她对本书的初稿提出了敏锐的意见;还要感谢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的卡罗琳?霍奇森,就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及其他设备提供的无价帮助。还有泰迪?罗森堡,她出色地完成了原稿校订工作,堪称是她的本行中一名杰出的侦探。学习法律实务的学生可能会对书中提到的纽约市警察局(NYPD)和联邦调查局(FBI)的组织机构感到好奇,调整组织结构图是我自己的事。噢,对了,如果谁有兴趣,想找一本《老纽约的犯罪》读读,可要有点小麻烦了。官方的说法是那是本杜撰的书,而我却听到谣传说,确实有那么一本书,只是最近被身份不明的某人或某些人从纽约公立图书馆偷走了。
杰弗里?W.迪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