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搞笑段子:2011年太和县民生工程项目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8:47:07

2011年太和县民生工程项目乡镇综合

文化站建设实施办法

 

    为顺利推进201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10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落实工作的通知》(皖文财〔2010〕99号)、阜阳市文广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1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落实工作的通知》(阜文广办〔2010〕130号)精神,现就我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大投入,使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运行活力得到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逐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为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保障。

二、建设任务

按照省发改委、文化厅安排,我县2011年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24个(含县开发区)。

    三、投资规模

2011年全县建设2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总投资984万元。每站投资规模4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资金31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6万元,省财政补助10万元,县财政配套5万元);内部设施配套资金1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5万元,省财政补助3.5万元,县财政配套1.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认真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按照“美观、大方、经济、实用”的要求,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为了节约设计成本,县文化、建设部门提供了3个设计方案,供各乡镇备选。

乡镇综合文化站功能结构为“四室一厅”,即:书报刊阅览室、文化科技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厅。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都要建有露天舞台、标准室外篮球场、宣传栏、黑板报等用于开展群众文化的室外活动场所。经济状况比较好、人口较多的乡镇可适当增加面积。超出标准部分的建设资金和内部设施配套经费,由乡镇政府自筹解决。严格禁止负债建设或拖欠工程款。

文化站选址要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得建设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如与其它设施联体合建,须开辟专门出入通道。

内部设施配置主要有:(1)书报刊阅览设备及培训室桌椅;(2)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网络服务器、投影仪、电脑、卫星接收器等);(3)基本乐器、欢庆锣鼓及当地特色文化活动必需设备;(4)音响、灯光、摄影等设备;(5)体育活动健身器材等。

(二)统筹兼顾,整合资源。要注意统筹好有关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建设内容,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把文化娱乐、图书阅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体育健身等内容整合起来,既充实文化站内涵,丰富文化资源,又能形成相对集中的文化活动中心,以更好地发挥农村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

(三)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在县民生办领导下统一推进。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是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建设。各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要依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土地、选址,做好工程议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并对建成后的运营管理负责。项目法人要认真落实开工条件,尽快开工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县文广新局作为牵头单位,统一负责协调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选址把关、提供图纸、标底预算、工程监督等工作,做好综合文化站内部配套设施的政府采购与配送,配合其他有关单位做好工程骏工验收等工作;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统计报表上报和项目建成后文化站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运营管理及项目验收工作。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的审批、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等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县财政局负责安排配套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县建设局负责工程图纸设计、质量检测、安全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县监察局负责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确保进度,按时竣工。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要成立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党委或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文化站项目建设工作。要选配好一名专(兼)职综合文化站站长、1—2名管理人员。在综合文化站建设时期要定期上报工程进度,确保如期竣工投入使用。在文化站建成投入使用后要管理好配套设施,保管好有关档案资料,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乡镇(开发区)要在2011年2月底前完成制定方案、选定图纸和选址审定等工作;3月底前做好建设项目工程议标、合同签订工作,确保月底前开工;5月底前全面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任务;6月底前完成内部配套设施的采购和安装,并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作。县文广新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每20天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进行一次督查,要确保工程保质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五)严格程序,搞好验收。工程竣工后,有关乡镇(开发区)及时向县发改委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文广新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民生办和有关乡镇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综合文化站所有资产核入乡镇固定资产帐目,并将所有工程资料和设备清单上报县国资局、文广新局备案。

(六)明晰产权,确保用途。乡镇综合文化站属于公共文化设施,房产、设备均为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的用途。严格禁止乡镇综合文化站挪作他用,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