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石图片:北京出台强制标准 电梯每半个月必须保养一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2:37:21
北京出台强制标准 电梯每半个月必须保养一次http://news.QQ.com  2007年03月21日09:05   北京青年报    评论0条

本市首次发布实施三项电梯强制性地方标准———

本报讯 “维护单位应该对电梯进行每半个月、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的分段实施保养;明确电梯的使用单位要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日前,北京市质监局正式发布实施了本市涉及电梯施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的三项电梯强制性地方标准。这也是本市首次就电梯安全问题发布强制性地方标准。

其中,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了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保养的最小时间段为15天,而且规定每半个月、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都应当实施保养的基本内容。其中规定,半个月保养的项目为26项,如警铃、通讯系统应可靠有效;轿厢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按钮应齐全有效;电梯在运行时应平稳无振动;平层精度要达到标准要求;自动门防夹保护装置功能正常等。一个月保养的项目为43项,半年的为66项,一年的则达到了74项。

在《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中,规定了对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安装和维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遵循的安全要素和安全要求。

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中,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必须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的施工自检记录和定期自检记录。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施工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要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予以整改。电梯企业要对自检的后果和结论负责。

最新发布的三项电梯强制性标准从2007年3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式实施。市质监局表示,三项标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据了解,近十几年施工单位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电梯事故占本市发生电梯事故总量的91.3%,施工作业人员的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人数的95.5%。究其原因,电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人员违章作业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马上就访

物业:

电梯维修少了随意性

本报讯 昨天,记者随机电话采访了几家物业公司,他们都表示自己所在公司对电梯进行了定期的维修和保养,但并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在时间间隔和检修内容上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随意性。

某小区物业经理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各个物业公司可能都在实行自己的电梯保养制度,时间上有的间隔长点儿有的间隔短点儿,每次的检修范围估计也都不尽相同。今后有了强制性安全标准就好多了,大家只需按照规范去做,便于操作也便于监督管理。”记者了解到,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一些企业往往仅凭经验进行,造成施工质量低下,故障频发,甚至酿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