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手机正版官网:关于开展“法制大讲坛”活动的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2:11:33

关于开展“法制大讲坛”活动的方案

2011-11-10 15:43:25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大 中 小】 责任编辑: 我要评论(0)

构建乌泥镇和谐农村社会,不可不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适应乌泥镇发展的新要求。“法制大讲坛”以讲坛为宣传法制的载体,以提高乌泥镇镇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为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提升乡镇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保障乌泥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活动对象
    镇、村、组全体干部,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以及部分农民代表。农民代表既可以是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好群众关系的农民,也可以是涉法、民生问题集中的家庭户。
    二、活动内容
    一是新政策方针和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学习;二是法律法规的学习。实践中,具体抓好五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是农村民主政治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二是基本国策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三是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环境保护法》等;四是民事经济发面的法律知识,如《民法》、《劳动法》、《婚姻法》、《税法》、《合同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五是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活动形式
    一是讲坛以授课为主,台上台下互动为辅。讲坛根据新农村发展的特点以及日常工作的热点与难点先由授课人进行系统讲解,然后由听讲人提问,授课人解答。二是尝试使用电化教学手段。讲坛组织干群观看法制节目的影像资料和电影,形式尽量生动活泼,即吸引学员学习,又解决请名家难的问题。讲坛实行“请进来走出去”模式,“请进来”即邀请相关机关单位官员、大学教授、法律顾问到讲坛授课;“走出去”即听讲人将讲坛中所学加以应用,向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并指导实际工作。
活动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包括调研和宣传两个方面,从*至*,为期半个月。先了解乌泥镇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涉法问题,筹集多方建议,选择干部群众感兴趣的内容,选择干部易懂的教材;下发活动方案文件,让全体镇干部|、各村委员会知晓活动的的开展。在各村委员会内利用海报形式向村民宣传;打造讲坛声势的目的是激发干群学习法律政策的兴趣。
    二、镇干部授课阶段:以全体镇干部、各村委会干部为对象,由书记、镇长介绍乌泥镇新的发展形势,宣讲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介绍先进农村地区法制建设的先进经验;镇三套班子成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定期在讲坛上做专题讲座;部门负责人利用讲坛进行专项工作部署,讲述相关的专业知识。注重讲坛内容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做到人人都发言,内容重实效。
    三、扩大授课内容阶段:第二阶段进行了一段时间后,(时间待议)定期邀请法官和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镇村干部的法律意识;邀请相关机关单位官员就基层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辅导;随着在全体镇村干部法治观念有了质的飞跃,可特别邀请专家学者前来授课。
    四、镇级讲坛成果巩固阶段:将每次讲座内容绘制成册,图文并茂,结合乌泥镇发展实际,制定成报刊,向全镇散发,保证村村有报刊,月月有内容。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利于进一步的工作开展。
五、纵深发展村级讲坛阶段:这是最重要的阶段,也是将讲坛理论成果指导实践的阶段。在这一阶段,由镇干部带头,法律顾问参与,村干部组织召开群众大会,结合现场讲座和电化教学等手段,就农村工作中遇到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村务公开、宅基地实用、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等问题对部分农民群众进行专题系列讲座。
    六、讲坛制度化阶段:
    五、活动制度
    一是日常运行制度。包括讲坛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把关,会场纪律,每次讲坛内容的收集整理等。镇党委书记亲自过问讲坛的工作,定讲题,提要求,定期研究部署讲坛活动。活动负责人具体负责讲坛的常规工作,拟订讲坛的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发展讲坛,保证发展讲坛的制度化、规范化。在镇干部授课阶段,讲坛于每周周四下午在五楼会议厅举行,由镇党委书记带头开讲,每位镇干部依次每周发言,讲授内容由镇委领导把关。在发展村级讲坛阶段,各村选取适当场所作定点,即便于每次活动开展,又方便群众听讲。每次讲座中学员需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每次授课人的教案交由专门负责人备份,讲座后由负责人收集整理及归档,以备日后做报刊用。
    二是技术支持制度。镇党委书记负责对外联系合作单位和专家学者事宜。讲坛活动的宣传费用、日常运行费用、电化教学设施费用、授课老师讲座费用报镇党委审批,镇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发展讲坛,保证讲坛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是绩效考核制度。(待议)
    活动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包括调研和宣传两个方面,为期半个月。先了解乌泥镇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涉法问题,筹集多方建议,选择干部群众感兴趣的内容,选择干部易懂的教材;下发活动方案文件,让全体镇干部|、各村委员会知晓活动的的开展。在各村委员会内利用海报形式向村民宣传;打造讲坛声势的目的是激发干群学习法律政策的兴趣。
    二、镇干部授课阶段:以全体镇干部、各村委会干部为对象,由书记、镇长介绍乌泥镇新的发展形势,宣讲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介绍先进农村地区法制建设的先进经验;镇三套班子成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定期在讲坛上做专题讲座;部门负责人利用讲坛进行专项工作部署,讲述相关的专业知识。注重讲坛内容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做到人人都发言,内容重实效。
    三、扩大授课内容阶段:定期邀请法官和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镇村干部的法律意识;邀请相关机关单位官员就基层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题辅导;随着在全体镇村干部法治观念有了质的飞跃,可特别邀请专家学者前来授课。
    四、镇级讲坛成果巩固阶段:将每次讲座内容绘制成册,图文并茂,结合乌泥镇发展实际,制定成报刊,向全镇散发,保证村村有报刊,月月有内容。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利于进一步的工作开展。
    五、纵深发展村级讲坛阶段:也是将讲坛理论成果指导实践的阶段。在这一阶段,由镇干部带头,法律顾问参与,村干部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就农村工作中遇到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村务公开、宅基地实用、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等问题对部分农民群众进行专题系列讲座。 
    六、讲坛制度化阶段:
    五、活动制度
一是日常运行制度。包括讲坛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把关,会场纪律,每次讲坛内容的收集整理等。镇党委书记亲自过问讲坛的工作,定讲题,提要求,定期研究部署讲坛活动。活动负责人具体负责讲坛的常规工作,拟订讲坛的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发展讲坛,保证发展讲坛的制度化、规范化。在镇干部授课阶段,讲坛于每周周四下午在五楼会议厅举行,由镇党委书记带头开讲,每位镇干部依次每周发言,讲授内容由镇委领导把关。在发展村级讲坛阶段,各村选取适当场所作定点,即便于每次活动开展,又方便群众听讲。每次讲座中学员需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每次授课人的教案交由专门负责人备份,讲座后由负责人收集整理及归档,以备日后做报刊用。
    二是技术支持制度。镇党委书记负责对外联系合作单位和专家学者事宜。讲坛活动的宣传费用、日常运行费用、电化教学设施费用、授课老师讲座费用报镇党委审批,镇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发展讲坛,保证讲坛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是绩效考核制度。
讲坛实行“请进来走出去”模式,“请进来”即邀请相关机关单位领导、大学教授、法律顾问到讲坛授课;“走出去”即听讲人将讲坛中所学加以应用,向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宣传,并指导实际工作。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每次报告内容及授课人提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