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s现场管理计划表:采芝斋与褚民谊_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3:24:00
上世纪五十年代公私合营前夕,苏州百年老店采芝斋的第四代店主金培元,深有感慨地回忆说:“为了争夺采芝斋这块招牌,亲兄弟在法庭相见,当时叔父找了流氓头子黄金荣做后台,我父亲找了大汉奸褚民谊做后台,各不相让,官司打了一年,最后我父亲虽胜诉,但两家都花费了大量金钱。亲兄弟变成活冤家,企业形成外强中干,我父亲受此打击,不久就离开了人世。”

    金培元的话说得不错,不过,他没有说自己还认了褚民谊做干爹。

    采芝斋营业之争,前后有两次。第一次是第三代店主金宜安和堂兄弟金春泉之争,后来无果而终;第二次算得祸起萧墙,是金宜安与自己的弟弟金杏荪之争,利之所趋,大家顾不得亲兄弟颜面,闹上了法庭。作为长子,金宜安承继了父亲资产六股的一半(除自己的一分外,还有长孙培元、金元各一分归他照管),这位少爷未免把祖辈父辈创下的事业看得容易,觉得自己也能同样闯出一番天地,于是把起首老店的采芝斋的经营权租赁给了自己的弟弟,自己坐收渔利(年租金7000余元,一说是12000余元,民国货币屡易,或许只是大洋和法币的区别),把精力放在悦采芳的经营上,孰料,顾客只认老店采芝斋,对新店悦采芳并不买帐,新店根本无法与老店颉颃,于是,金宜安想把采芝斋收回自营,这就惹恼了以杏荪为首的弟兄们,干脆拒绝了,并且对簿公堂。

    1941年正是汪伪时期,兄弟俩各找靠山,杏荪找了海上闻人黄金荣,拜了老头子;宜安则巴结上了公馆派褚民谊,还让自己的儿子认了干爹。

    褚民谊是老同盟会员,还与汪精卫的半真半假的连襟。原来陈璧君的母亲卫月朗有个养女,叫陈舜贞,褚民谊娶了陈舜贞,于是就与汪精卫攀上了亲戚,这样,他就与陈公博、林柏生、陈春圃等成了汪的公馆派的中坚。对于褚民谊来说,汪精卫就是他冥冥之中的“萧何”,高官显爵是汪的提携,身首异处(处决)是汪的拖累。

    说起来,褚民谊是个好好先生,为人很有些小聪明,譬如他的法国医学博士学位,其论文就是很讨巧的典型。褚民谊似乎很有文体活动的才能,放风筝、打太极,对于他都是拿得起放得下,很出风头,却又为知识阶级看不起。当时报刊上议论起褚民谊来,总有些不屑和取笑的意味,其实,我看过褚民谊的几篇文章,发现此人很有些见识,决非一般凡流可比。褚民谊做教授称职,做行政院秘书长似乎也不逊色。不过,在我看来,他可能是行政长才,而非政治家,执行能力好,开拓能力却不行,不过忠实照汪的旨意行事罢了,这也是他能一直依附于汪的原因吧。

    1941年,采芝斋兄弟大打官司,这个时期的褚民谊,也到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驻日大使、外交部长,此前还做过行政院副院长、广东省长等显职,真正是汪精卫的心腹股肱之臣,金宜安托他帮忙,还走了陈舜贞的门路,褚民谊当然一口答应。不过,不要以为褚是一个贪财的污吏,像褚这样的人,不怕无官做,不怕无教职,不会觉得有积聚浮财的必要,当他成为大汉奸,被审判时,名下也就一幢别墅(原南京颐和路34号),别无其他积蓄,也算得两袖清风了。正因为这样,金宜安还把自己的儿子认在了褚民谊的名下,成了干亲。相当来说,海上闻人黄金荣就远不能与这个时期的褚民谊相比了,比起投靠日本的张啸林和与蒋介石称兄道弟,避在香港的杜月笙,这个时期的黄金荣差不多是过气闻人了,因此,两金相争,胜负早已没有疑义了。

    金宜安官司胜诉,从结果来看,也只能说是惨胜,他只是把自己的悦采芳改名为采芝斋,还请褚民谊题写了店招,换下了以前费念慈题写的招牌,并没有把起首老店的采芝斋夺回到自己手里。金杏荪仍然经营着老店,只不过卸下了以前的采芝斋招牌。在商品的包装上,金杏荪仅称“起首老店,并无名称”,一直到1944年,才改名金芝斋,这是后话。

    1946年,是抗战胜利的第二年,国民政府忙着审判汉奸,褚民谊当然也在被捕审判之列。没有了汪精卫的公馆派群龙无首,一一被押上审判台。汪精卫没有自己的势力,一直是靠自己的声望撑场面的,因此汪一倒台,他的亲信就面临任人宰割的局面,周佛海、丁默村等人自有戴局长(雨农)、陈部长(立夫)、陈主任(布雷)等人在蒋委员长面前缓颊,这些公馆派却一无依傍了。就拿褚民谊来说吧,他的命运早已决定,庭审只用了短短四个小时,不管怎么辩解,都不会再听,死刑的判决下达了。

    兄弟阋墙的金宜安,这时却做了一件侠肝义胆的举动。他听到褚民谊被判了死刑,毫无回旋之余地了,金宜安不是避之惟恐不及,自保身家要紧。为报昔日恩情,金宜安倒是挺身而出,为褚民谊置办了入殓时寿衣及一切棺中物件,亲自送到了狮子口监狱。金宜安此举人情味十足,至今令人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