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股权激励草案:中国网络摄影 - 摄影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 Welcome to China photography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9 22:25:46
摄影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1970-01-01 08:00
中国加入WTO对中国包括摄影在内的信息产业和包括摄影界在内的信息(包括信息生产、传播、营销等)从业人员而言既是机遇更是挑战,世界影像和图片市场将在向中国摄影界打开大门同时,其成熟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机制也必将首先对中国摄影界长期形成的摄影观念造成极大的冲击,中国摄影界将如何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已成为我们摄影界乃至每一位有志于走向市场的摄影师必须思考的问题。摄影的市场化已经不容回避,摄影师们也将思考自己想不想进入市场、如何进入市场?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只有顺应环境的变化,端正心态、改变观念,才能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而对一向以“艺术”为荣的中国摄影界来说,摄影能否产业化?如何发展这一产业?
1、更新观念与苦练内功
“入世”后各类影像将大量增加,首先得益的是中国读者,他们可以浏览和接收更多的影像信息,图片市场也会有效地做大。从目前看,市场将逼着各类媒体及其影像从业人员跟着市场走,满足读者和市场的需要,因此中国摄影界相对以往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这就逼着中国摄影人、摄影机构下功夫提高自身的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这种类似“与狼共舞”的第一个结果可能就是以往那种用“公家”提供的银子、设备、感光材料、时间……搞自己的艺术的现象将得到遏制,一批业务素质较弱的从业人员将面临或者直接被淘汰,一些摄影及营销机构可能会倒闭,因为“入世”就意味着开放,开放就意味着有竞争,只有把图片或者摄影运行完全交给市场,只有参与竞争我们的摄影从业人员、图片市场才有可能趋向成熟,中国的摄影也只有在真正对手的竞争下才有可能改良自身的弊病。
2、市场化
近几年,“图片市场”这个词在中国经常被人们所谈论,其实在中国“图片市场”久已有之,犹如计划经济时期也有集贸市场一样,差别主要是在于商业规模和商业规范上尚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从经济学角度讲“图片市场”是一个属于商业范畴的概念,它一是指图片的交易场所(有形市场),二是指图片(作为商品的)交易各方所存在的交换关系的总和(无形市场),三是指图片社会购买力(消费需求的)总和——包括现存的和潜在的消费能力。
图片市场既然是一个图片交易(营销)的场所,其定价和买卖均按供求各方的要求自由进行。图片的营销范围包括图片代理(租赁、销售)、图片经销(收购、销售、租赁)、图片拍卖、图片收藏、图片展览和展卖等,图片一般是按新闻、记录、艺术、商业、肖像等门类分类营销,每类图片都会有属于和容纳自己的市场;价格(购、销、出租、使用)将由摄影者的知名度、图片的质量和流通量、图片的罕见程度、图片的题材、使用的期限等许多因素来决定。图片市场内活跃着图片的摄影者、消费者和中介者,很多时候中介者既充当买方又充当卖方,象国内各大通讯社和报系的图片社——如新华社的中国特稿社等主要对国外或者其它媒体提供新闻图片的征订服务、独立的图片社和图片库等机构——如几年前在北京设立的美好景象图片公司(原“黑星正片”)——主要提供图片代理业务、拍卖行、艺术画(影)廊、新兴的专业图片门户网站等。摄影者出租、出售自己拍摄的图片;图片代理和营销商为消费者提供中介服务、开展交易。
然而有了“图片市场”并不就等于摄影已市场化了,“图片市场”属于摄影市场化的一个方面。摄影的市场化,构成并规范着摄影与市场的供求关系。由于摄影器材(包括感光材料等)早已充分市场化了,因此,一般而言摄影面临着双重市场需求:其一是如前所述的图片市场,它形成的基础是社会对摄影的需求,包括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买方”是要求得到图片或摄影服务的个人和机构,“卖方”则是向他们提供图片或摄影服务的摄影师和经销商。其二是摄影师(人才)市场,或者说是特殊的劳动力市场,其形成的基础是社会对受过一定的摄影训练并具有摄影技能、鉴赏能力(当然最好具有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摄影师的需求,其中“买方”是社会各界,“卖方”则是接受过摄影职业训练的摄影师本身。以往我们主要侧重于前一种需求,忽略了后一种需求,缺乏按市场化的要求训练和培养摄影师——社会难以得到合适的“人才”,摄影师缺乏进入市场的职业与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和风险意识)。而当摄影师都不能很好地进入市场时,又怎能谈得上形成良好的图片市场进而实现摄影的市场化呢?
由此可见,中国摄影业(界)欲意走向市场,迎接中国加入WTO后摄影市场激烈竞争的挑战,将有许多与摄影的市场化相关的问题亟待思考、研究和解决。
首先,认清上述两种市场对摄影发展的重要影响,分析和研究两种市场之间及其与摄影之间密切的互动关系,将有助于我们加快摄影的市场化进程。同时,由于国情所致,长期以来我们或者仅仅强调摄影的宣传教化功能,或者过分强调摄影陶情怡志的“艺术”功能,缺乏对图片的商品属性及其“有形”的买卖市场、“无形”的交换关系的认识与把握,不了解更不重视社会对摄影和图片消费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当然也就无法反映、无从适应这种需求,因而,既有的“图片市场”概念和营销行为很难满足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不用说能顺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了。
其二,实施摄影人才的开发战略,不断培养和造就适应摄影市场化要求的各类专门人才——尤其是在一个信息技术和信息传播迅猛发展的年代,教育界、理论界及社会都负有各自不容推卸的责任。其三,借鉴国外摄影业营销的成熟经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市场规律办事,充分利用现代数字信息与网络的高新技术,积极开发并大力培育图片和人才以及器材(生产、销售与租赁)三个市场,推动摄影市场化的进程。其四,建立和健全摄影生产、营销的市场机制,包括图片质量、分类、价格的行业规范和代理制、合同制;以《著作权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维护图片的著作权(其中又分“纯粹个人创作、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三类)、使用权、肖像权(对应于摄影者、使用者和被摄者),明晰图片生产与营销中有关各方责、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由于摄影图片是一种比较容易复制的特殊“产品”,因此除合法生产和营销摄影图片外,有关图片生产和营销各方需要制订与遵守行业公认的行为规范(行规),建立彼此相互信任的信誉保证机制。就摄影师而言,除需要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外,还需要以市场经济的观念来对待市场,由于各人从事的摄影门类不同,摄影师所出售的“产品”不尽相同——或者出售与出租图片,或者出售自己的服务;因此,选准自己的定位十分必要,且需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和纳税意识。
在摄影的市场行为中,良好的信誉、“品牌”与好图片的创作及其著作权益的保护是一种共生互动的依存关系:没有合理的权益保护,好图片缺乏产生的基础与动力;而不合乎市场需要、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图片,摄影师的著作权益保护就没有实际意义;无论是图片的经营者还是摄影者,良好的信誉和“品牌”有助于提高图片的使用价值、图片的生产和营销收益,促进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对摄影者而言首要的是拍好照片,惟其艰辛才可能获取最大价值;“而权益只是对作品价值实现的保护,并不能替你创造价值或当作另一条出路。”当然,现阶段尽快研究和建立影像的著作权保护机制将不失为一条加快我国摄影市场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速,必将加快包括摄影在内的传统部门的市场化步伐。与此同时,摄影的市场化并非只是意味着要以市场经济规律来规范我们摄影的生产、经营和销售行为,还需下大气力优化摄影资源——人才(除了摄影师、图片编辑、图片制作者外,还包括摄影的教育者、鉴赏者、赞助者,市场策划和营销者,以及各种与摄影和经营有关者)、图片、器材等各项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摄影的投入、产出与消费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促进摄影的产业化发展。
3、产业化
首先,需要回答的是摄影能否产业化?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当然,我们目前提出摄影的产业化问题是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的。长期以来,在我国正统的经济学理论中,国民经济活动被划分为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两大领域。教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包括摄影这样的创造性活动都被认为是不创造价值的,因此不被看作产业。摄影产业化的提出,既是对这种观念的一种拨乱反正,也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与网络技术迅猛发展条件下,对摄影行业未来的发展所作的战略性调整。
把摄影作为一个产业来看待并不是一个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摄影的运行(提供)方式,它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摄影是通过计划经济方式来运行的,还是通过市场经济方式来运行的?第二,摄影是由政府来运行的,还是由个人或者企业来运行?抑或是由政府和个人、企业一起来运行的?
无疑,我们在谈到摄影产业化的时候,当然是希望由整个社会各界来参与摄影——影像信息的生产和营销。因此,我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摄影能否市场化?如果能够市场化,并且摄影者、摄影机构都可以来参与摄影的生产和营销,那么摄影产业也就可以在市场逐利动机的支配下迅速发展。当然,摄影的宣传和教化功能将会也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只是这种存在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进行的。
其次,摄影运行方式的产业化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摄影业发展的一个显著趋势。但在我国,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摄影视为纯消费部门,忽视了摄影的产业地位和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而在信息时代,摄影的产业化特征将日益突出。据有关机构预计:今后网上“流通”的信息主要是文字和影像,其中影像将占网络信息量的70%以上,这预示着摄影将成为21世纪信息时代、网络时代最具发展前景的基础产业之一。
摄影的产业化趋势将首先集中地体现在诸如摄影机构(尤其是人才密集的大通讯社、报业集团)对摄影产业活动的主动介入、各类图片营销企业的崛起、社会对图片收益的主动追求、摄影界“产业意识”的觉醒和“企业家精神”的增强等摄影运行方式的变革之中。同时,摄影的产业化最终将直接导致摄影资源趋向合理配置,使国家投入的摄影成本趋于缩减,投入与产出的结构得以优化,效益和效率得以提高。摄影师、摄影机构与图片营销企业合作规模的扩大,也将使摄影行为越来越以产业活动的需要为导向,并伴随着摄影与信息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达至良性循环,作为摄影产业化趋势重要标志的整体效益提升将日趋显著。
再次,摄影产业的发达程度将反映一个国家在信息和网络时代制造和传播、消费影像信息能力的强弱。以下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种差异。
据美国图片代理协会 (PACA)对138位接受代理的摄影师1999年通过代理商销售所获得的平均收入作了统计,人均为91571美元;而平均每位摄影师通过摄影所获得的收入则是147525美元。该协会比照上述138位摄影师的实际收入,对全球7355位签约摄影师的总体收入加以计算后估计,仅仅是全球图片代理行业的销售额约在12.5亿美元(约合105亿元人民币),但实际实现销售收入可能要比这个数字高得多。另据有关文章援引媒体的分析指出,1999年中国图片代理行业的交易大约在人民币2000万元左右。其实这些数据已经表明:在全球范围内摄影作为一种产业正在得到蓬勃发展,并随着数字和网络技术、信息和网络经济的发展而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但在我们中国还只是刚刚开始。
摄影的产业化不仅会加剧摄影的市场细分,而且必然使摄影机构和摄影从业人员充分暴露在日益广泛的竞争对手面前。由于数字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反映在图片市场内的摄影产业、摄影领域中的竞争必然会在全球范围内展开,所有图片提供者都要面临需求方的比较和挑选,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竞争。竞争将决定摄影机构、摄影师的生存状态。由于得到计划经济的恩惠,长期以来摄影师和摄影部门一直是受竞争影响最小的群体与领域;现在就不同了,它将其它任何领域一样面临严峻的挑战,只有适应市场发展规律,才能赢得挑战。这说明在摄影的产业化道路上,无论是摄影师还是摄影机构都不但要具有完成摄影行为的良好职业素质、文化素质,更需要有迎接挑战的竞争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和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以及健康的心理承受能力。未来摄影产业的成功将依赖于严格的选才和出色的摄影师队伍(甚至不只是由本国摄影师组成)。哈佛商学院主张这样的信念——“企业的成败关键在于人”,摄影产业亦然。
摄影市场细分的结果将使不同摄影门类的特色更为突出,传播摄影(新闻、报道、纪实摄影等)、艺术摄影、商业摄影、肖像摄影等各得其所,并将最终极大地推动摄影以及以摄影影像元素为生产要素的另类影像——设计摄影——非记录类摄影、摄影与设计结合的影像产业(制作业)的蓬勃发展。(原载《大众摄影》2001年第5期)
 
原 作 者: 黄一璜
文章来源: 《大众摄影》200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