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思考症:汉庭酒店雁过拔毛 向露天修鞋老人一年收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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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庭酒店雁过拔毛 向露天修鞋老人一年收租300元

2011年12月19日 09:05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张爰杰

老徐在新搭建的小棚子里修鞋。

徐展示房屋租赁合同。记者张爰杰摄

        生活日报12月15日讯      最近,摆修鞋摊的老人徐同法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在经二路320号楼一个旮旯里摆了十年鞋摊,可是前段时间这个楼变成一个酒店后,酒店先是要求他把摊位“装修”一下,他搭了个简易棚后,酒店却又开始向他收租。

        15日中午记者来到徐同法老人的鞋摊,发现他的修鞋摊是一处用铝材搭建而成的小棚,紧靠着一家连锁酒店,是这家酒店东北侧墙角的一块空地,面积大约有1.5平方米。经过刷漆,修鞋摊铝墙的外部和酒店的外墙颜色一模一样。

       “搭这个棚子花了我800多块钱。”徐同法说。“这个楼以前是‘服装二厂’的,我一直在这个旮旯里摆鞋摊,但是一直露天,没有这个铝棚子。10月份的时候,这个楼成了酒店,开业后,酒店负责人来找过我,说我在这里摆摊影响酒店形象,让我‘装修’一下,我就花钱搭了个铝棚子,可是刚搭好棚子,酒店又让我交租金,一年300块钱!”

        老徐拿出了酒店提供给他的合同,在这份《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中写着“该房屋坐落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二路320号的一层汉庭酒店大堂东侧1.5平方米”,租金标准为“第一年租金300元”。让老徐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棚子是自己搭的,怎么就成了酒店的房屋?而且老徐认为,这个旮旯在酒店墙外,也不应该是酒店的地盘。

        随后,记者与酒店自称姓王的一位经理取得联系,王经理说,虽然老徐的修鞋摊在酒店墙外面且只占了一个墙角,但是修鞋摊所在的位置属于酒店租赁的范围内,并且在酒店所租的这幢楼的房屋产权证上都有明确规定,所以收取房租是合理行为。

        王经理说,对于一家连锁酒店来讲,他们并不指望着每年300元的租金作为一项收入。但是他同时认为,酒店是一个经营企业,向老徐收取一些房租也合情合理。王经理表示,关于房租的问题,他将再与老徐进行协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租给酒店房屋的房东安先生,安先生表示不便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