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挂单一字涨停板:广东反贪风暴扫腐叶 “三十六计”使高官纷纷落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07:03:41

“反贪三十六计”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一直以查办大要案著称。2002年以来,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9件132人,全部都是大要案,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9人,查处职务犯罪案立案数和要案数居广东省各基层检察院之首。

海珠区院在反贪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有效的工作经验,即“反贪三十六计”,为反贪案件的立案、审查、调查取证等环节提供了成功保证。下面介绍的是其中三计。

围三放一

“围三放一”是指在案件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把证据等其他工作都做好,只留下自首一条路可走,督促嫌疑人主动自首,这样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而且在开庭时嫌疑人为了争取从宽处理,一般也不会翻供。

海珠区检察院最近查处了广州某国有公司总经理李某等8人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职务犯罪“串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100多万元,并牵出了两名正局级干部受贿案。在此之前,曾有多家司法机关对李某正面初查过,却因种种原因无法查下去。海珠区检察院介入后,并不急于惊动李某,而是集中力量摸清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家庭、生活习俗和个人消费等情况,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固定有关行贿人的供述。时机成熟后,果断将李某“请”进检察院,让他珍惜自首的机会。结果李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其中包括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像这样促使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案件,占海珠区检察院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90%。

围点打圈

“围点打圈”是选取一个关联点,把涉案人都圈进来审查。

2004年1月,海珠区检察院接到一条举报线索,说广州一家医院搞好了排污系统,可是验收时申报几次都不能通过。后来这家医院请广州环发公司替医院申报这个排污工程,结果一申报就通过了。

2004年6月份,检方审讯环保公司老总苗某、副老总卓某时,两人供认曾对环保局人事处处长和负责验收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行贿。

海珠区检察院以此为基点,拉大包围圈,把工程发包方也列入侦查范围。通过继续突破,苗某交代,他用“银弹”击倒了广州市环保局包括原局长李维宇在内的5个高层领导,还把骏威客车厂临改办主任和鹰金钱公司的环保员拉下了水。

最后,经层层深入,挖出了原广州市环保局局长受贿案。李维宇因受贿被判7年有期徒刑。

一叶知秋

“一叶知秋”是通过一件事或者一个细节,分析出整体情况。

海珠区检察院曾利用“一叶知秋”法揪出利用招收体育特招生、大收家长贿赂的暨南大学体育部副部长李兆森,而案件发端的“一叶”则是一个介绍行贿的“中间人”。检察机关将中间人发展为内线,并安排他请李兆森吃饭。李兆森爽快地答应了。

在检察机关的安排下,中间人进入酒店,发现吃饭的房间里竟坐了20多人,吃完饭后,竟有五六个人站起来抢着结账。检察官对这一反常的细节进行分析,觉得这几个人很可能是学生家长,于是到学校将所有的体育特招生名单拿回来逐个分析,在审讯时有意识地展现检方已掌握了大量证据。李兆森一看“证据确凿”,觉得大势已去,于是承认共收了18个学生家长共计40多万元。李兆森因受贿罪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成为广东省各级法院判处的首宗高校招生腐败案件。

海珠区检察院“反贪三十六计”还包括“和风细雨”、“扯虎皮,做大旗”、“投石问路”等审讯技巧,能够在审讯中起到打消嫌疑人顾虑,促使其主动交代问题的作用。

警钟长鸣

今年1月,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纪委书记王华元对2005年的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部署,明确指出,今年将继续将“五股歪风”、“四类案件”作为查处重点。

“五股歪风”是指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尤其是到国(境)外赌博的顶风违纪行为。

“四类案件”是指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根据会议精神,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反腐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每当逢年过节,广州市海珠区内的一些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就会收到这样的短信:“收视清晰才能体验真实,头脑清醒才能体验充实,做事清白才能体验踏实”、“腐败往往都在这时发生,及时提醒才能防患未然”。这是检察机关与案发单位纪委联合,以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向被预防单位发送的“特殊问候语”。今年,广东的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重大工程项目同步预防。除了继续在八大系统开展预防工作,重点在工商、药品食品监管、教育等系统开展预防外,广东省检察院还与省建设厅联合发文,对新开工的当地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按属地管辖的原则全部分解到了各市、县检察院。到目前为止,该省所有在建的省级重点建设工程全部开展了同步预防工作。

广州部分检察院已经启动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廉政盾牌工程”。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的“自省查漏制”、“廉政导庭制”两项制度均是全国检察系统内的首创。

“自省查漏制”是指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时,通过让犯罪嫌疑人撰写忏悔书,一方面再次给予其悔过自新、自首交代的机会;另一方面分析其所在单位在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35岁的连某原来是广州市某知名集团办公室的一级主管。2004年夏,他因受贿9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在狱中,连某写了一封忏悔书。结合自身的堕落过程,并对单位的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建议。连某认为,首先应该对员工加强廉政教育;其次公司纪委监察工作应加强对高危敏感部门的跟踪监督。

“廉政导庭制”是将案件介绍、旁听庭审和思想反思结合在一起,让有关单位人员,尤其是敏感业务部门人员产生思想震撼。

不久前,该检察院组织一个企业的20余人次旁听了审判。某集团供应部经理何某说:“这是我第一次亲身参加真实的庭审,联想自己多年来搞业务工作,身为企业中层正职,负责每月1000多万元的原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工作,每天都是来往不断的客户,稍有不小心,同样会犯被告的错误。我告诫自己要坚定意志,不能走向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