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筹分时图:劝善行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0:12:10

劝善行善
   道教素来以善道教化为己任。一方面,积极地用自己的理论、观点向社会作宣传,引导人们学善明善,期望整个社会能够风俗淳美,道德高尚,是为劝善;另一方面则更加提倡修道者身体力行,主动去做好事,是为行善。行善的目的,并非为了赢取别人的赞扬,而是为了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积累功德,以作宗教解脱的基础。做了好事不求人知,不让人知,称之为积阴功。广积阴功,是道教徒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广积阴功
  道教提倡广积阴功,要求“积功累德,慈心于物”[1]。相对应的,便是反对放纵自己,干各种不妥当的甚至于缺德的事。有人干一点好事,生怕人家不知道,而一旦无人监督,便偷偷干一点坏事,自以为瞒过人耳目,不会得到惩罚。道教对此态度完全不同。因为,善恶的行为,终究逃避不了果报的法则,阴功阴恶,人或不能知,天地神明却不会不知。《太上感应篇》说:“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正是基于对神明监察每一个人思想与言行的观念。

神明监察
善恶的报应,系于人心,人心与相应的行为,自有神明监察。神明的监察有一个系统。《太上感应篇》称:“天地之间有专门负责记录人们过失的神灵,依照人所犯过失的轻重,以剥夺他们的享寿的时间 ── 算,算减便会贫穷虚耗,经常踫上忧患,别人都厌恶他们,刑罚灾祸老跟随着他。吉庆却避开他,恶星临头,降下灾难。寿算被剥夺完了死亡便到来。”[2]《太上感应篇》的说法,来自葛洪,而葛洪又远有所本,并不是他个人的创造,可见神明监察下民,根据其善恶施行报应的思想在道教中是一贯的。

至于神灵的具体名号,倒不那么重要。所说的夺算,据《抱朴子.内篇.微旨》,一算是三日,就是说若犯过失夺一算,便是减少三天寿命。比算大一级的,还有纪,一纪合三百日。大错夺纪,一纪减少三百天寿命。所谓善恶功过,不仅仅指人的言论与行为,还包括人头脑中的念头。葛洪说:“只有恶心但尚未有恶迹的夺算,做恶事损害到人的夺纪。算、纪超过应享的寿命,死了之后殃祸会留给子孙。”周易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亦即此矣。

阴功的范围
既然人的一言一行乃至于一动念头,都有神明监督著,那么,决没有一种欺骗天地神明的办法,阴恶能骗人,不能骗神,一点也干不得。人应该时时处处警戒自己,避开坏事恶行,做好事,行善行。这样阴功的范围是极其广泛的,并不限于某些特殊的领域。道门的劝善书中,号召人们的是“行时时之方便,积处处之阴功。”既然是时时处处,便没有限定。当然,广积阴功没有限定范围,警戒自己不干坏事的场所,也便没有限定。葛洪说各种应夺算的事,有数百种,无法一一具体解说。数百事,也不过举其大者,实际上在社会生活、人际交往,以及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等广泛的领域中,都有损阴德还是积阴功的问题。

注释
↑ 《太上感应篇》
↑ 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


因果秘义
  道教提倡行善,并不认为它们仅仅是对别人的施舍,仅仅是自己的支出,相反,认为行善的结果不仅利人,同时也利己,因为其中包含着自己人格的完满,在为人的同时,也为自己的修行完满准备了条件。这样,才具有行善的主动性。
因果相应
  因果的关系,在道教教义中,是特指人言行、思想对他的未来、对他自身所造成的影响、作用之间的关系。人的言行、思想是因,由此造成对人自身的影响是果。
  因,指原因,果,指结果,这儿特指由因引起的报应。因和果,言行、思想与其报应之间,是紧相跟随的。其中因是引起果的根子、缘由,果是对因的报应。人的言行、思想,总要造成一定的结果,受到一定报偿,造了因,想不受到报应,是不可能的。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道教将因果分成出世因果和世间因果两种。出世间,以智慧为因,以解脱为果。其果即是道果。世间因果,以善恶为因,苦乐为果。做了恶业,必定得恶报,其最终之果为苦;做下善因得善报,其最终之果为乐。一般人们讨论的是世间因果。修道者则两者都要考虑。在世间,不忘善恶果报,多行善,多积德,以求离苦得乐,并以之作为进一步修大智慧,获大功德,得大道果的基础。

因果随人
  种因得果,无法避免。就每人而言,种甚么因,得甚么果,全在于自己。人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谁也无法逃避。干坏事,必定得恶报,做好事的必定获善报,无法由别人所代替承担。报应有阳报,阳报不及,还有阴报、冥报。至于每一个人,做甚么性质的事,种甚么性质的因,全系于自己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因在其心。所以《道教义枢》卷三《因果义》引灵宝经说:“善恶报应,正由心耳。”同时,中国人重家族,个人的荣辱与家族的命运有密切关系。《易传》说:积善的家族必定有剩余的喜庆留给后代,积累著不善的家族,必定有剩余的灾殃留给后代。[1]这种情况,在《太平经》中称为承负,即一代代积累下来的余庆与余殃,主要是余殃。对此,后代子孙要赶快迁善改过,皈依大道,排除长期积累下来的“故气”、戾气,才能转祸为福。

因果观念是道教推行善道教化,劝善行善的思想基础。

注释
↑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行善准则
要人行善,必须讲清甚么是善,甚么是恶。
根本上说,要慈心于物,恕己及人。《抱朴子.内篇》说:“阅读各种道门戒律,没有不说凡是要求长生的,都必须积善立功,以慈爱之心对待万物,推己及人,仁爱及于昆虫,喜欢看到别人的吉祥,同情别人的痛苦,帮助解决别人的急难,救济别人的穷困,手不伤害生灵,口不诱劝挑起祸端,看到别人有收获就像自己收获一样,见到别人的过失就像自己的过失一样,不自以为尊贵,不自己赞美自己,不嫉妒胜过自己的,不拍马屁也不暗中算计别人,这样才算到上有德,受天赐福,所从事的一定成功,追求成仙才有希望。”[1]

这些原则中,最重要的是“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以慈爱之心对待万物,是爱护和同情的基础。恕,就是由此推彼,恕己及人,即将心比心,自己不想承受的,不要强加于别人,自己视作愉快的,也希望别人获得。这就是说,实行孔夫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

目录
1 行善不拘细琐
2 善行拟订成具体细则
3 善恶的标准随时代变化
4 注释
 

行善不拘细琐
做好事,都是功德,无论其大小;干坏事,都损阴功,也不论其大小。所以道书总教导说:不要因为恶行很小便去做,也不要因为善事太小便不去做。[2]善恶虽小,积累起来便会增多。而且,既然要做个好人,便不能只在某些时候做好事,其它场合则不做好事,甚至于干坏事。干好事和干坏事都会渐渐形成习惯,人的德性要长期修养才能完善,小者为之或不为,都会直接影响到德性的修养。

善行拟订成具体细则
善与恶,都是具体的。所以有必要厘订成具体的规范,成为人人一见就明白、并且可以依照它们操作的守则。这些守则中首先包括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热心态度。比如修桥补路,收葬无主尸骨,救济孤寡,等等,在道门的劝善书中都有明确规定。其次,提倡职业道德。

比如对商人有不短秤的要求,对农夫有不杀耕牛的劝告,读书人则有敬惜字纸的教训。不同职业活动环境、领域不同,所涉及的道德规范也不免有所区别。制定相关的道德诫条,让人知道即使在谋生时,也有所应守。再次,这些细则,要使人能够从身过做起,时时处处都有行善积德的机会。

《阴骘文》要求人们点夜灯以照人行,造河船以济人渡;乃至于剪碍道之荆棘,除当涂之瓦石,正是体现这种为善不捐巨细,身边到处都有行善机会的意思。只有这样,才能都从身边做起,逐步养成行善的习惯。

善恶的标准随时代变化
善和恶,都有固定的标准,人们才能有所依据。不过这些标准并不是永远一成不变。道教信道。大道流行,亘古长在;时世变迁,纷纭不一。因时应变,是道家的一贯主张。这种变化,有几种不同情形。有的是善的名目仍在,但具体内容已发生变化。比如忠,历来是善之大者。古代家天下,忠君与爱国一致。然而孟子已经说得很明白,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主时代,忠的内涵主要在忠于人民,忠于国家。

又如,商业行为中,大斗进小斗出素来看作过失,现代商业中计量不一定或不限于用秤斗,但诚信不欺的原则却不会过时,道门反对轻秤小斗的守则,内容便应扩展到整个商业行为中的诚正公平。有的是某些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古代没有后世新增,那便应设立新的相应的守则。比如,古代没有吸毒之恶习恶行,今日则必须定下不准吸毒、藏毒、贩毒和劝人吸毒的规矩,将违反者视为恶之大者。相反,能助人戒毒则是善之一端。所以说,行善劝善,不必拘泥于书本上的具体的个别的语句,而要理解其本意,应时权变。

注释
↑ 《微旨》:“然览诸道戒,无不云欲求长生者,必欲积善立功,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虫,乐人之吉,愍人之苦,济人之急,救人之穷,手不伤生,口不劝祸,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自贵,不自誉,不嫉妒胜己,不佞谄阴贼,如此乃为有德,受福于天,所作必成,求仙可冀。”
↑ “莫因恶小而为之,莫因善小而不为。”

 

修善方法
1 行善去恶的主体为人
2 时时戒省
3 必须少私寡欲
4 具体方法
5 《功过格》的方法
6 过的量化
7 人的自觉
8 高道德要求的道戒
9 参考资料
10 注释

行善去恶的主体为人
人能知善,但知不一定去做,知与行之间可以统一,也可以分裂,只有能知善又能行善,才算真知实行,真正有德。所以,道教说的积功累德,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修德,主要靠实践。通过实践前面提到的各种行善的准则,逐步体悟其中的真谛,慢慢积累,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时时戒省
修德靠自己,别人无法代替。至于修与不修,全在每人的自觉。没有自觉,要别人耳提面命,那样修不了德,即使偶尔为之,也不可能持之以恒,踫到艰难险阻,难免半途而废。道门中历代高尚之士,之所以受到人们敬仰,无一不是发大宏愿,道心坚定,持戒不懈。

唐朝高道司马承祯,名高德重,受到皇帝征召,许以高官,但他视富贵如浮云,坚辞还山。另有一位道士卢藏用,原来也隐居修道,名气响后,便应诏出来做官。他在送承祯还山时,指着京都附近的终南山说:“这儿本来就有好去处,何必跑去天台山呢?”司马承祯嘲讽地回答:“以人我看来,这不过是当上大官的捷径罢了。”后人从此概括出“终南捷径”的成语,专讽刺那些用心不坚希望走捷径捞好处的行为。卢藏用半途而废给人留下笑柄,也留下教训。修德必需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住外界的干扰引诱,关键是要时时提醒自己,告诫自己,见善即行,见恶远避,有过即改。

必须少私寡欲
上面提到卢藏用守道不终,原因在于他带着自私之心,又怀着追求荣华富贵的动机。也许他开始时还不是这样,但一旦成名,便改变了初衷。上面提到的种种善行,都要求自己无偿付出,若是用利己之心去参与,最多可以行之一时,决不能持久。老子说的“少私寡欲”正是行善修德的根本指针。若是处处从个人出发,以自己为中心,就不会有对人类对万物的慈爱之心,甚至于对同胞的痛苦麻木不仁,又哪里谈得上济人所急?怎么会去从事那些为人尤其是穷苦人而设的慈善事业呢?在现代社会里,以个人为中心,往往表现于为一己的享受而追求物质利益,被物欲牵缠既久,迷不知返,离纯朴之德越来越远。所以对现代人来说,寡欲尤其显得重要。

具体方法
这一方法,主要是将功德和过失都加以量化,使每人可以从自己的行为评价自己过多于功,还是功大于过,并且知过而改。道教中历代高士经过反复实践、研究和改进,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功过格》便是这种量化方法的经验总结,也是提供给人们的有效修身工具。

《功过格》的方法
《太微帝君功过格》这样介绍:“凡受持之道(方法),常于寝室床首置笔砚簿籍,先书月份,次书日数,于日(日期)下开功、过两行,至临卧之时,记终日所为善恶,照此功过格内名色(每一细则)数目(指某事合多少功或多少过)有善则功下注,有恶则过下注。不得明功隐过。至月终计功过之总数,功过相比,或以过除功,或以功折过。折除之外者,明见功过之数,当书总记(计),迄,再书后月。至一年大比(总评估),自知罪福,不必问乎休(吉)咎(过失,凶)。”

《功过格》要有具体的细则,以便于操作。比如:

赈济鳏寡孤独穷民百钱为一功,贯钱为十功。
一钱散施积至百钱为一功。
米麦币帛衣物以钱数论功。
饶润穷民债务亦同此论。
济饥渴之人一饮一食皆为一功。
济寒冻之民暖室一宵为一功。
救有力报人之畜一命为十功(谓驼骡牛马驴畜等)
救无力报人之畜一命为八功(谓山野禽兽之属)
虫蚁飞蛾湿生(指水中生物)之类一命为一功。
过的量化
穷民不济为一过,复加凌辱一人为三过。
偷盗人财物或教人偷盗百钱为一过,贯钱为十过。
若见偷盗不劝为一过。赞助偷盗为五过。
不义而取人财物百钱为一过,贯钱为十过。因而谋害其过加倍。
每一功过格实际所载的内容非常具体,条目也很多,这儿只举一些例子。有具体的条目和功、过的数量,二者相比较,就可以判定自己究竟做得怎么样。同时通过逐月、逐年的比较,也可以评判自己在道德修养上有没有进步。

人的自觉
功过格提供了帮助修养的方法,但能否正确运用,还在于自己。如果有功就记,有过则瞒,那么非但形同虚设,而且欺人欺己又欺天,反而过上加过。

高道德要求的道戒
道士是道教的专业的神职人员,或者是主动出家专以追求成仙获得宗教解脱的人员。他们献身于道教,平时受到严格要求,比常人更亲近神仙,除了自己修炼以外,还要指导一般信众,因此必须具备较高素质,包括道德水准。在他们内部,作为行为约束和道德规范的,主要是遵守道戒。四十三代天师张宇初反复强度,行法之士,戒行为先。[1]道士随道阶的不同,要受严格程度各不相同的戒律。一般道阶越高,戒律越严。比如全真道士在初真(初受戒)和中极(第二阶段受戒)都有几十至三百不等的戒。在道教经书中,戒律形成一大类,每一组戒从五戒到数百戒不等。在各宫观中,还依据道戒和自己的具体情况,编定若干清规。戒律和清规,对道士的言行和思想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指导。它们规定了道士道德修养的基本方向。

参考资料
晋.葛洪《抱朴子.微旨》
《太上感应篇》
《文昌帝君阴骘文》
《太微帝君功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