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鹊闹梅形态:服务到位 变“信访”为“信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7:51:16
服务到位 变“信访”为“信法” ——云南曲靖中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纪实 区鸿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走进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崇德、奉法、致公、为民”8个鲜红大字映入眼帘,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内,便民诉讼台、便民桌凳、便民饮水机等设施一应俱全,滚动播出的审判流程、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指南、文书式样和细致入微的导诉法官、寓意深邃的法文化墙,还有触摸屏的因特网供查询资料,这种透明、便捷、温馨的氛围,给人以宾至如归的感觉。

  “服务群众,从源头化解矛盾,工作当中建章立制,重点抓好基层一线,这是曲靖中院做好立案信访工作一直以来所奉行的宗旨。”院长李雪松开宗明义地介绍法院立案信访工作。

  小窗口解决大问题

  “窗口”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这几年曲靖法院的“窗口建设”让当事人老张深切体会到法院在司法服务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曲靖中院的立案大厅,需要什么资料就能信手拈来,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和蔼,负责调解的法官敬业精神让人感动。”诉讼服务大厅还设置残疾人绿色通道功能及对老弱病残孕、军人军烈属优先接待窗口。

  曲靖中院分管立案信访的副院长王国奇介绍,“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曲靖中院以“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契机,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实践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强化“阳光司法”理念,把“开放式”、“群众化”的司法工作模式贯彻在工作中。

  曲靖两级法院,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中,中院和基层法院各有侧重。曲靖辖区内的9个基层法院侧重于服务涉诉群众,突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诉调对接、咨询查询等功能;曲靖中院侧重于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案件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功能。曲靖中院立案信访窗口有工作人员19人,主要负责所有案件的立案审查、诉讼费用的核算交纳、排期开庭、审判流程管理、法律文书、裁判文书的宣判送达、信访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等工作。

  为从源头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曲靖中院机关党委率先在立案庭设立党支部,率先推出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和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为主的“四亮四评”,同时,曲靖中院还梳理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规范:诉求合理的及时处理落实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及稳控到位;生活困难的关心帮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情理法并用,疏导治结合,力求化“信访”为“信任”,让上访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大力实行人文关怀,从“重民生、促和谐”的角度,推动落实社会执行救助制度。相关政策有规定的,不折不扣地把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到位;没有政策规定或政策不完善的,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措施,通过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上访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温暖,坚定生活的信念,力促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在加强窗口建设的同时,曲靖中院着重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机制。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永宁说,涉诉信访问题原因复杂、矛盾交织,仅仅依靠法律手段,往往难以奏效。目前曲靖两级法院广泛调动和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涉诉信访矛盾的化解,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把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咨询服务等引入信访化解机制。

  小法庭服务老百姓

  7月6日上午9时,一对青年男女走进了沾益县人民法院花山中心法庭,通过安检门后,法警将两人指引到了设于大厅左侧的立案信访室。

  “你们好,请问有什么事?”见有人走来,立案法官主动询问起来。

  “我们要离婚。”经过简单询问后,这对小夫妻被请进了“温情调解室”。时间过去近一个多小时,在法官多方调解下依然坚持要求离婚的两人走出调解室。接待法官将他们带到了设置有椅子,还有纸笔和诉讼指南材料便民桌前。在男子书写诉状时,法官帮他们复印好了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据材料。

  看了男子的起诉状,值班法官向他们介绍了速裁程序的有关情况。男方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女方表示同意。作为原告的他和被告的她再次走进了“温情调解室”。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不拘泥于按部就班的庭审程序,而是引导他们直接进入法庭调解。对于承办法官提出的婚生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共有财产的分配、债务问题的解决双方也没有过多争执,很快在法官主持调解下,确定了方案,达成了协议。法官对双方意见进行了归纳,提出了具体的调解意见,双方均表示认可,并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从进法庭到庭审结束,前后用了不到两个小时,两人便拿到了刚打印出来的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表示,离婚的事情早就想清楚了,出于对法庭的信任,他们自愿选择到法庭办理。

  花山中心法院庭长董正国介绍,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是基层法庭经常办理的案件,妥善解决此类纠纷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对于离婚案件的办理,法庭本着依照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于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的原则处理,“有时候,一味调和的做法,不如因势利导妥善办理。在第一时间化解矛盾,有利于避免纠纷诱发的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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