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盗取新浪微博账号:[政策法规]这样安居过程肥了个体开发商 害居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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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观澜』 [政策法规]这样安居过程肥了个体开发商 害居民一片

点击:282  回复:3 作者:angelli_  发表日期:2009-4-6 1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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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安居过程肥了个体开发商 害居民一片
  我们是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前进社区铁北委,户居民被拆迁户,被弄的惊恐不安,个人开发商中洲公司串通市动迁办,偏离国家的优惠政策发拆迁财,失信于民。2008年4月23日市规划局,市动迁办在规划局召开全委动迁听证会,宣布我们委是鸡西市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区。一年以后改成经济实用房。就是市区无房户摇号买的楼型户。2009年3月10日召开的听证会中州公司宣布的安置方案,居民提出二点意见:(一)取消我们的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不合理,我们是被拆迁户而不是购房户,(二)铁北委与先锋委只有二条铁路线相隔,距离不超过100米。应该执行同一政策。先锋委门前无照房70%偿还面积,铁北委按500元/M2。有损害党对动迁户的安居政策,有损害和谐社会团结稳定的大局。更是损害了,我们的切身利益;市动迁办刘主任讲:有关政策解释不了,结果是不欢而散。4月28日又一次召开拆迁会,对我们提出的意见没有采纳,要强制我们撤出我们赖以生存的老窝。人为的把铁北委划定为三块:从果品公司至市丝绸厂大墙西侧界定抛出40多户,有把从铁道旁至丝绸厂靠大墙原丝绸厂二栋一分为二,后栋划丝绸厂个体开发商24户,后栋250多户到200户门前房划铁北安居工程。把国家的优惠政策全划给个人开发商。4月1日国家领导人李克强副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安居工程就是棚户区改造,实行拆一还一,解决困难职工有房住。两会期间发改委张平主任讲:每户增加300元帮助被拆迁户解决困难,结果全被他们扣留。包括国家对被拆迁户的优惠政策他们随意串改,只要对他们有利,只要能达到他们的目的,只要他们可以从中榨出百姓的骨髓。他们坑民害民,不顾百姓的死活,他们这种谋取暴利的行为在我们这里民愤极大。
  1、我们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那去了?
  鸡西市政府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中规定,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方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单,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我们为完全具备上述条件。
  鸡西市政府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划为棚户区改造的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土地契税,对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从新购买的普通住房款超出补偿免征10种契税(如营业税、城市建设费用等)免收市级管理权的12种收费和减免50%的18种费用。
  2、房价太高被拆迁户承受不起
   在动迁后开发商把有房照的砖木结构占75%楼层占10%,简易15%左右,砖木评估价1050元/M2,楼房评估价1480元/M2,超过部分按1580元/M2补差价。楼房每平方米要补交差价90元。砖木结构要补交210元。简易交320元。
   按中等水平原有房35M2。一套最小户型42M2。上楼就要交纳7350元的差价。套户型10360元,要60M2的,就要交纳超面积款28440元,加上配套费2500元,图纸费100元,办照费1300元,每户需要交4.6万元。
   层次费以60M2为单位,六层为零。二层、五层为5%,多付4440元;三层8%多付7104元。四层6%多付5328元。按购经济使用房全价60M2,付82800元。
  3,同一政府不应二重天
   铁北委有50多户铁路退休工人,基本都是子女下岗在一起住,丝绸厂也有50多户同样的居民。余下的是散户和农民。70、80年代鸡西市政府潘市长号召广大市民,因职工收入底,子女多,居住条件差,让我们在房前屋后自建房屋,没有钱的单位借给,人工不足的单位派人。铁路工人允许自建房,只要不影响交通,防火,防洪就可以;但是为什么到现在开始拆迁却实行了两个政策,两个天地。我们百姓非常的不理解,非常的不明白难道是火车到给隔成了两个政府?火车道南的偿还70%的面积,而我们道北的只有微不足道的500元/M2,我们是多么的心寒啊!开发商还威胁我们不搬迁的将采取强制手段,根据国家行政赔偿法第25条,被开发商认定的无照房为违章建筑,是80年代潘市长的关注民心工程,也是顺呼民意的,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于行政处罚。
  我们三代人一起生活,退休工人养活二代人,就是五年不吃不喝也不敢奢望60M2的楼房,也实在是无力承担。
  我们要求:1、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求真务实落实我们棚户区改造需要落实的政策,拆一还一,对门前住房按照先锋委实行的70%偿还面积。
  2、严禁乱收费,按省人大法规,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的配套费、图纸费等不属于我们承担的费用。把国家、省、市有关对我们百姓在拆迁过程中应该得到的,应该享受的政策落实到位,把市政府实施的棚户区改造的减免政策落到实处。优惠于民。
   铁北委被拆迁的广大居民
   2009年4月5日
  经济实用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城镇职工住房问题而制定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其前身是安居工程,其特点是土地划拨、税费减免、利润控制在3%以内、出售对象需要认定。在一些大城市确实能够起到降低房价的作用。但是在许多地方经济实用房成了开发商免税的借口,售价与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利润控制行通虚设,名义上为中低收入者建房,其实购买者都是有钱人,成了锦上添花的政策。
  商品房就好理解了,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用于出售的房产都是商品房,即有住宅又有商业、娱乐房产。房价随行就市,购买者没有限制。